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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金属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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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贵金属相关标准

一、GB 11887-2002 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

二、GB/T 11888-2001 首饰指环尺寸定义、测量和命名

三、GB/T 11886 首饰含银量化学分析方法

四、QB/T 1656 铂首饰化学分析方法钯、铑、铂量的测定

五、QB/T 1690-2004 贵金属饰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

六、QB 1131 首饰金覆盖层厚度的规定

七、QB 1132 首饰银覆盖层厚度的规定

八、批量贵金属首饰检验流程

九、首饰佩戴中关于有害成分的规定

十、GB/T18043-2000 贵金属首饰含量的无损检测方法X射线荧光光谱法

十一、GB/T 9288 金合金首饰金含量的测定灰吹法(火试金法)

一、GB 11887-2002 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首饰中贵金属的纯度范围(不包括焊药成分,但成品含量不得低于规定的纯度范围)、印记、测定方法和贵金属首饰的命名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首饰行业和国内生产及销售的首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9288 金合金首饰金含量的测定灰吹法(火试金法)

GB/T 11886 首饰含银量化学分析方法

GB/T 16552 珠宝玉石名称

GB/T 16553 珠宝玉石鉴定

GB/T 16554 钻石分级

QB/T 1656 铂首饰化学分析方法钯、铑、铂量的测定

QB/T 1689 贵金属饰品术语

3、术语和定义

纯度fineness

贵金属元素的最低含量,以贵金属的含量千分数计量。

影响贵金属纯度的因素:

A、贵金属配方和补口使用

B、合理使用焊料

C、无掺杂现象(如黄金饰品、铂饰品掺铱;银饰品掺镉等现象)

4、纯度范围

纯度以最低值表示,不得有负公差。

4.2 足金首饰因使用需要其配件含金量不得低于750‰。

4.3 贵金属及其合金首饰中所含元素不得对人体健康有害。含镍首饰(包括非贵金属首饰)应符合以下规定。

4.3.1用于耳朵或人体的任何其他部位穿孔,在穿孔伤口愈合过程中摘除或保留的制品,其镍在总体质量中的含量必须小于0.5‰;

4.3.2 与人体皮肤长期接触的制品如:

─耳环;

─项链,手镯和手链,脚链,戒指;

─手表表壳,表链,表扣;

─按扣,搭扣,铆钉,拉链和金属标牌(如果不是钉在衣服上)。

这些制品与皮肤长期接触部分的镍释放量必须小于0.5微克/厘米2 /星期;

4.3.3 4.3.2条中所指定的制品如表面有镀层,其镀层必须保证与皮肤长期接触部分在正常使用的两年内,镍释放量小于0.5/厘米2 /星期。

4.3.4 除了上述 4.3.1、4.3.2、4.3.3 中所列明的,其他同类制品必须达到同样要求,否则不得进入市场。

5 首饰印记

贵金属首饰的印记是指打印在首饰上的标识。

5.1 印记的内容

印记内容应包括:厂家代号、纯度、材料以及镶钻首饰主钻石(0.10

克拉以上)的质量。

例如:北京花丝镶嵌厂生产的18K金镶嵌0.45克拉钻石的首饰印记为:京A18K 金0.45ct(D)。

厂家代号:由中英文字符或图案组成,如“ADK”

材料名称:金、银、铂、钯的元素符号(Au、Ag、Pt、Pd和英文代号G、S)

贵金属纯度:18K、900、950、990、999

钻石重量:0.15ct

5.2 纯度的表示方法

按表1的规定打印记,或按实际含量打印记。

5.2.1 金首饰以纯度千分数(K数)前冠以金、Au或G。例:金750,Au750,G18K。

足金戒指的印记为:百泰足金

错误印记:百泰 99

5.2.2 铂首饰以纯度千分数前冠以铂(白金)或Pt。例:铂990,Pt990或足铂(足白金)。

5.2.3钯首饰以纯度千公数前冠以钯或Pd。

例:Pd950,Pd990或足钯。

5.2.4 银首饰以纯度千分数前冠以银、Ag或S。例:银925,Ag925,S925。

银925戒指:ADK S925

错误印记:ADK 925

5.2.5 当采用不同材质或不同纯度的贵金属制作首饰时,材料和纯度应分别表示。

足金与Pt950组合戒指:CL 足金 Pt950

5.2.6 当首饰因过细过小等原因不能打印记时,应附有包含印记内容的标识。

6 贵金属首饰纯度的测定方法

应采用被认可的方法进行测定。当测试结果出现分歧时,分别采用

GB/T9288、GB/T11886、 QB/T1656的方法进行仲裁。

7 命名规则

7.1 贵金属首饰应按纯度、材料、宝石名称、品种的内容命名。

例如:18K金红宝石戒指

7.2 贵金属首饰品种的命名依据QB/T1689的规定。

7.3 镶嵌宝石的鉴定及命名按照GB/T16552、GB/T16553、GB/T16554进行。镶嵌首饰上的宝石的品质分级作为参考级别。

二、GB/T 11888-2001 首饰指环尺寸定义、测量和命名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首饰指环尺寸的定义、测量与命名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首饰中指环尺寸的测量与命名。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定义:

指环尺寸:以毫米表示的指环内圆周长。

3、测量

指环量规:

指环的内圆周长应使用下列规格的锥形指环量规(指环测杆)进行测量(指环量规圆周长与直径换算公司见附录A)。

量规有效量程长度:160±0.5mm。

最小指环尺寸:41mm。

最大指环尺寸:76mm。

材料:金属或具有相应耐磨性能的材料。

4、命名

指环尺寸以ISO8653及指环内圆周长在指环量规上量接近的刻度值表示。

举例:

指环尺寸43mm的指环的命名:

RING-SIZE ISO8653-43

附录A

指环量规圆周长与直径换算:

A1 指环量规圆周长与直径换算公式

D=C/π

式中:D---圆直径,mm;

C---圆周长,mm;

π-圆周率。

三、GB/T 11886 首饰含银量化学分析方法

1、规定了银首饰中含银量的化学分析方法。

2、适用于银含量80.0%~99.5%的银首饰。当样品中含银量超出适用范围时,建议采用GB/T 17832 银合金首饰中含银量的测定,溴化钾容量法(电位滴定法)。

四、QB/T 1656 铂首饰化学分析方法钯、铑、铂量的测定

1、本标准规定了铂首饰含量(钯铑铂)的化学分析方法

2、适用于铂量95.0%~99.5%,含钯量0.5%~5.0%,含铑量0.1%~2.0%的铂首饰中钯、铑、铂的测定。

五、QB/T 1690-2004 贵金属饰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银、铂、钯饰品及材料质量测量允差的要求、试验方法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以质量结算金、银、铂、钯饰品及材料的贸易。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贵金属饰品的质量 mass of precious metals adornment

指贵金属饰品所标注贵金属材料的重。

3.2 测量允差permissible errors of determination

指每一次测量值所允许的误差极限值。

4、要求

4.1 金、铂、钯饰品及材料的测量允差

4.1.1 称量值不大于500g,允差±0.01g。

4.1.2 称量值大于500g且不大于2000g,允差±0.1g。

4.2 银饰品及材料的称量值不大于2000g,允差±0.1g。

4.3 金、银、铂、钯材料称量值大于2000g,且不大于20000g,允差±0.2

g。

5、试验方法

5.1 测量条件

5.1.1 天平放置环境应符合计量要求。

5.1.2 使用时应先作计量性能的检查再按常规进行操作。

5.1.3 使用的天平必须在强制检定周期内。

5.2 试验天平的要求

5.2.1 当需要满足4.1.1时应使用最小称量值为1mg或以下的电子天平。

5.2.2 当需要满足4.1.2 、4.2时应使用最小称量值为10mg或以下的电子

天平。

5.2.3 当使用机械天平时,其测量精度不应低于所规定的电子天平。

5.2.4 当需要满足4.3时,应使用最大称量值20000g,分度值0.04的5级

机械天平。

5.3 当测量结果有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结果为依据进行仲裁。

6、标志

6.1 金、银、铂、钯饰品及材料的质量均以克(g)为计量单位。

6.2 零售金、银、铂、钯饰品应在每件产品的标识牌上标注质量。

6.3 批量结算的金、银、铂、钯饰品,应每批附上标注质量的标识。

6.4 标注金、银、铂、钯饰品及材料的质量时,应符合第4章的规定,并按

照GB/T8170-1987第3章的规定进行取舍。

6.5 加工的来料和交易所交易的材料均应在发票上标注质量。

国家对限制行业准入条件

国家对限制行业准入条件 ?成文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管理办法》) 解读:除上述要求外,在已发布的相关办法和规则指引中,均未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财务表现和偿债能力等作出任何成文的硬性规定,目的在于与“注册制”的内涵相契合。 ?行业准入方面的窗口指导政策: 钢铁:1、粗钢产量综合排名需进入全国前20位。20位以下的,除非是生产特殊用钢,原则上不支持。2、近期召开的主承销商大会对钢铁行业提出新的政策要求:对于正处于重组整合过程之中的钢企项目要谨慎考量;对于处于存续期内的项目,若发行主体发生并购重组的,要妥善处理好相关偿债责任的承接。 房地产:不受理房地产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房地产企业认定标准:房地产为第一大主业,或收入占比超过30%。 政府平台类企业:根据协会近期的最新政策,所有类型的平台类企业均不予受理。 ?国务院最新指导政策:《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 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8号) ?解读:目前不仅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的传统行业存在盲目扩张,而且风电设备、 多晶硅等新兴产业也出现了重复建设倾向。十部委联合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所涉及的行业,对不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不按规定程序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及项目发起人,一律不得通过企业债、项目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资扩股等方式进行融资。 ?产业政策导向: 钢铁:重点支持有条件的大型钢铁企业发展百万千瓦火电及核电用特厚板和高压锅炉管、25万千伏安以上变压器用高磁感低铁损取向硅钢、高档工模具钢等关键品种。 尽快完善建筑用钢标准及设计规范,加快淘汰强度335兆帕以下热轧带肋钢筋,推广强度400兆帕及以上钢筋,促进建筑钢材升级换代。 水泥:新项目水泥熟料烧成热耗要低于105公斤标煤/吨熟料,水泥综合电耗小于90千瓦时/吨水泥;石灰石储量服务年限必须满足30年以上;废气粉尘排放浓度小于50毫克/标准立方米。 平板玻璃:新项目能源消耗应低于16.5公斤标煤/重箱;硅质原料的选矿回收率要达到80%以上;严格环保治理措施,二氧化硫排放低于500毫克/标准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低于700毫克/标准立方米、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50毫克/标准立方米。 煤化工:禁止建设不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和《电石行业准入条件(2007年修订)》的焦化、电石项目。 多晶硅:新建多晶硅项目规模必须大于3000吨/年,占地面积小于6公顷/千吨多晶硅,太阳能级多晶硅还原电耗小于60千瓦时/千克,还原尾气中四氯化硅、氯化氢、氢气回收利用率不低于98.5%、99%、99%;引导、支持多晶硅企业以多种方式实现多晶硅—电厂—化工联营,支持节能环保太阳能级多晶硅技术开发,降低生产成本。 风电设备:严格控制风电装备产能盲目扩张,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优化产业结构,维护市场秩序。原则上不再核准或备案建设新的整机制造厂;依托优势企业和

《国家标准》国家标准GBT

国家标准GB/T 13017修订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承担的国家标准GB/T 13017《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修订任务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纳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修订项目计划,编号为:53032Z-1101,项目代号20030435-T-424。 2.背景 《指南》于1991年发布后,曾于1995年第1次修订为V.2版,现为第2 次修订的V.3版。从V.2到目前即将发布的V.3的逾十年间,科学技术和标准都已呈现出巨大的发展与进步,使《指南》V.2版内容对照当前高新技术已显出很大的差距。首先,企业在面对瞬息万变的环境而又不能制定可预测的长期规划时,自身必须具有一种自然和动态的演进和适应能力,而不是偶然强加于企业的被动举动,这需要企业制订相应措施来应对。其次,我国目前在国民经济产值上虽然蒸蒸日上,但生产中的能耗、资源消耗、安全事故、劳动生产率、管理水平及在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上都居世界相当落后的地位,这对科学的管理体系提出了要求。再次,我国日益认识到标准的重要作用,起动了国家标准战略的研究,而企业的标准化是标准化战略的基础和落脚点。 3.主要工作过程 承接本标准的修订任务后,我院早在2003年就成立了的标准修订课题组,并去上海汽车工业(集团)公司和宝钢集团做了调研工作,在鲍仲平同志的直接指

导和亲自带领下,收集了大量标准和文献,做了充分的前期调研工作。经过课题组的努力,2006年初基本完成了本标准的草案稿,3月向本院的院领导及各研究所做了汇报,相继走访了多家企事业单位,深入听取了各方意见;并对草案做了多次修改,于2006年6月完成了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二、内容简介 1.本标准的定位 a)为编制先进、科学的企业标准体系提供指导 《指南》第三版采纳并融合了国际上最新管理理念和高技术水平的标准。 b)面向所有企业的中性标准 定位在实施系统集成的现代化企业集团,同时也适用于不实施这些集成 的传统企业。既适合于制造业企业,也适用于服务业等其他企业,也可 以为政府电子政务项目建立标准体系提供指导。 2.技术创新 a)以企业建模标准体系(企业工程和集成标准体系)为指导ISO发布了企业建模的系列标准,包括“通用企业参考体系结构与方法 论”GERAM,其范围包括企业工程/企业集成所需的所有知识。要求把 改变过程中利用的多种学科的方法统一起来,例如工业工程、管理科学、 通信和信息技术等方法。GERAM框架的目的是要把基于产品模型和基 于业务过程设计的两种不同的企业工程方法统一起来。 b)以企业管理体系为指导 ISO已发展和制定出“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等成套的标准体系,此外还有“风险管理”、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 第二章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 第二章主要以城市道路桥梁施工所涉及到的现行标准,规范作为监理人员掌握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等7项标准规范,其中6项为城市道路工程标准规范,1项城市桥梁标准规范,本章讲解将侧重于该7项标准规范重要条文的内容。 第一节城市道路桥梁工程主要技术标准规范 熟悉现行7项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标准规范的名称,标准文号。 1.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092-96 2.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44-91 3.粉煤灰石灰类道路路堤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4-97 4.煤渣石灰类道路路堤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5-83 5.钢渣石灰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35-90 6.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 1-90 7.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 2-90 第二节城市道路工程标准规范 (一)《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2-96(重要条文) (二) 1.路面抗滑表面粗集料应选用坚硬、耐磨、抗冲击性好的碎石活破碎石,不得使用筛选砾石、矿渣及软质集料。抗滑表层石料的抗滑性能至关重要,规范附录C 表C.0.8增补了磨光值、冲击值等指标。其中磨光值是必须进行的指标。 2.

3.当各层均采用沥青碎石混合料时,沥青面层下必须做下封层。 4. 5.各类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在2-2-1的规定,并应具有良好的施工性能。 6. 7.对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沥青路面的上面层和中面层的沥青混凝土混合料进行配合比设计时,应通过车辙试验机为抗车辙能力进行检验。 8. 9.压实成型后的路面进行早期养护,并封闭交通2~6h。开放交通初期,应设专人指挥,车速不得超过20km/h,并不得刹车或调头。在未稳定成型的路段上,严禁兽力车和铁轮车通过。当路面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 10. (三)《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44-91(重要条文) (四) 1.路基施工应按“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的原则,避免道路反复开挖。 2. 3.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强度,规格和其他品质要求。 (2)砌体用的水泥,石灰,砂,石及水等,要求质地均匀,水泥不失效,砂石洁净,石灰充分消解,水中不得含有对水泥,石灰有害的物质。石料强度不得低于设计要求,不应小于30Mpa,无裂缝,不易风化。 (3)

门窗幕墙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

门窗幕墙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 1 引用的规范、标准及资料 1.1 幕墙设计规范: 《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 GB50429-2007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2003 《点支式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 CECS127-2001 《点支式玻璃幕墙支承装置》 JG138-2001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13-2009 《建筑瓷板装饰工程技术规范》 CECS101:98 《建筑幕墙》 GB/T21086-2007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2001 1.2 建筑设计规范: 《钢结构防火涂料》 GB14907-2002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02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年版)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05 《建筑表面用有机硅防水剂》 JC/T902-2002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JGJ81-2002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2004 《建筑工程预应力施工规程》 CECS180:2005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2004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2000年版)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8-200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2006版) 1.3 铝材规范: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份》 GB/T3190-1996 《建筑用隔热铝合金型材-穿条式》 JG/T175-2005

锑行业准入条件

锑行业准入条件 一、生产企业的设立和布局 (一)新建和改扩建锑冶炼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锑行业规划,有合法稳定的原料来源(与合法矿山签定原料采购合同,不得购买违规开采的矿产品),项目投资中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50%。 (二)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疗养地、医院,食品、药品、电子等环境条件要求高的企业周边1公里内不得新建锑冶炼企业。已在上述区域内投产运营的锑冶炼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通过搬迁、转停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二、生产规模和工艺装备 新建、改扩建项目精锑(锑锭)或锑白(三氧化二锑)年生产能力不得低于5000吨。主要设备鼓风炉风口区截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座,反射炉炉膛不小于10平方米/座,浸出槽罐不小于5平方米/台。拥有综合回收和“三废”处理等完整的工艺流程。

三、资源回收利用及能耗 (一)精锑 冶炼综合回收率:以硫氧混合矿为原料,锑≥90%;以氧化矿为原料,锑≥88%;以硫化矿为原料,锑≥95%;以脆硫铅锑矿为原料,锑≥80%、铅≥88%。有价金属综合回收率≥80%。 精锑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低于1.03吨标准煤/吨,单位产品电耗低于460千瓦时/吨。 (二)锑白(三氧化二锑) 直接法生产锑白:锑回收率≥90%,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0吨标准煤/吨,单位产品电耗≤450千瓦时/吨。 间接法生产锑白:锑回收率≥99%,单位产品综合能耗≤0.02吨标准煤/吨,单位产品电耗≤100千瓦时/吨。 (三)熔析法生产三硫化二锑的综合回收率锑≥98%。 (四)综合回收利用水资源,水循环利用率≥95%。

综合布线技术要求及相关规范

综合布线技术要求及相关规范

综合布线技术要求及相关规范 1、综合要求 1.1.本项目包括:A、电脑网络布线; B、电视点布线; C、电话点布线; D、闭路电视监控布线。 1.2.电源布线不在综合布线的范围之内,电脑网络布线作备份布点,电话和电 视不作备份布点。 1.3.电脑网络布线如有室外部分,则用光纤布线,电话和电视的室外部分均由 施工方施工。 1.4.工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综合布线、电气安全标准等规范。 1.5.充分考虑所采用线材与用户相关设备的阻抗匹配、传输距离及线间电容、 串扰、回波、损耗等因素。 1.6.充分考虑整体布线工程的防雷及接地并为布线系统建设一个独立的接地 网,必须提供完整、可行的防雷接地方案。 2、其他要求 2.1 系统的测试和验收 本系统的测试和验收参照整个系统应按下列标准的最新修订本进行设计与验收测试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 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 89:97)进行。 2.1.1整个系统应按下列标准的最新修订本进行设计与验收测试。 1)国家电气规范与国家电气安全规范。 2)BS7430----接地 3)EIA/TIA568B及569标准 4)ISO/IEC DIS 11801(2002)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国际标 准。 5)CECS72:92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2.1.2设备安装、测试、开通 1)测试工具采用FLUKE DSP4300 电缆测试仪进行验收测试,所有电脑网络 信息点(含备份点)按TIA/EIA568B信道测试模型100%通过测试。 2)设备安装、调测所需工具、仪表及安装材料均由施工方提供。 3)设备的机械结构应作抗震加固。 2.1.3移交测试 1)移交测试的条款应与技术规范一致。基于以上要求,施工方应提供测试条件、方法和过程的草案,谈判后,最终测试文件由双方共同拟定。2)移交测试是在用户方督导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由施工方的人员进行的。3)如果移交测试没有满足测试文件的要求,要重新进行系统测试。 2.1.4试运行验收测试 1)试运行是考察整个网络的可靠性的重要步骤,试运行将在移交测试后进 行,试运行期为三个月。 2)当主要指标(可靠性,稳定性)在试运行验收满足要求后,最终验收才 能进行。 如果上述条件不满足,要另加三个月的试运行期。 系统设计及产品技术要求 设计原则 实用性 -实施后的计算机布线系统,将能够在现在和将来适应技术的发展。模块化 - 布线系统中,除去固定于建筑内的线缆外,其余所有的接插件都应是模块化的标准件,以便管理和使用。 扩充性 - 布线系统尽可能一次性考虑投资到位,但不排除是可扩充的,将来有更大的发展时,很容易将设备进行扩展。 经济性 - 在满足应用要求的基础上,尽可能降低造价。 灵活性 - 信息点能方便地与多种类型设备(如电话、计算机、检测器件以及传真等)进行连接。 可靠性 - 在网络主干线的传输介质上提供容错功能,保证未来现代化系统的可靠运行。

新准入标准

附件: 客户二部各业务品种准入标准 客户二部条线各业务品种新客户继续实行准入管理制度,各省级分行要将新客户情况及时报总行备案。以下各业务品种准入标准于下发之日起施行,对下发之日前已经贷款支持的企业,各省级分行应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要求其限期达到新的准入标准,经过努力到期仍不符合准入标准的要逐步稳妥退出。对企业个别条件未达到准入标准,但省级分行认为确有必要支持的,应将拟同意准入的理由形成书面报告,与企业资质审核表一并报总行审核。准入标准按年施行,以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必要时予以调整。 一、储备类贷款客户准入标准 (一)棉花储备贷款企业准入标准 借款人申请棉花储备贷款,应具备下列条件: 1、是经国家政府和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具有专门从事棉花储备、进出口业务资格和能力的企业。 2、具备符合法律、国家行政法规规定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并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企业设立的基本条件。 3、必须且只能在农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在其他银行开户必须经农发行同意。 4、具有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中央储备棉计划或省级相应部门下达的地方储备棉计划(含直接收储、移库、轮库计划、进口转储备计划)。

5、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仓储设施。 6、储备与经营严格分开,实行专库、专账、专人管理。 7、落实财政负担的利息和费用补贴。 8、借款人应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会计、统计法规,按要求向农发行报送真实、准确、完整的储备棉收储、出库、轮换、移库、进出口计划和有关库存、财务、统计报表,并接受农发行的监管。 (二)糖肉及其他储备贷款企业资格准入标准

2、储备糖贷款企业资格准入

中医药相关标准规范

中医药相关标准规范 中药制剂操作规范 1、汤剂 (1)制备处方调剂——药味复核——编号——下罐(砂罐)加水超过药面3-5 厘米——浸泡(20-30 分钟或更长)——加热煎煮——过滤去渣(一般)——合并滤液(或浓缩至需要量)——装瓶 (2)注意事项:①加水量、煎煮时间,均视药材质地而适当掌握。 ②特殊药可作特殊处理,如先煎、后下、单煎、烊化、冲服、包煎、另煎、兑服等均应严格执行制备规范。 2、煎膏剂 (1 )制备 配料(与药料处理)复核药味煎煮(2-3 次合并滤液)——浓液(不断搅拌)——收膏(标准:在桑皮纸无渗润水迹或挑起片状) (2)注意事项:①煎取总次数与时间,视药材性质而定。②所加入的糖或蜜要经炒,一般不超过油膏的三倍。③如需加入药物细粉,待冷却后加入,搅拌混匀。 3、散剂 ( 1 )制备配料(复核)——干燥(芳香药料不能高温处理)——粉碎——过筛——混合——分剂量——质检——包装 (2)注意事项:①药粉要求:一般散剂应通过6号筛,煮散应通过2号筛,儿科及外用散剂应通过7号筛。②散剂应干燥疏松、混合均匀、色泽一致,如含有毒、剧药和贵重药时,应采用等容积递增配研 法,混合均匀并过筛。③用于深部组织创伤及溃疡面的外用散剂,应 在清洁避菌环境下配制。④含挥发性或易吸潮性药密圭寸贮藏。 4、丸剂

水丸 (1)制备配料——复核——干燥——粉碎——起模——盖面——干燥——过筛——包衣——打光——质检——分装 (2)注意事项:①药粉除另有规定外,应过6号或5号筛。②干燥温度一般不能超过80 C,含挥发性或多量深粉成份者应在60 C以下进行干燥。 蜜丸 ( 1)制备备料——干燥、粉碎、混合——和药——制丸粒——包衣及包装 (2 )注意事项:①所有蜜老嫩程度视药性、气候条件而定。②除另有规定外,用搓丸法制备大小蜜丸时,炼蜜趁热加入药粉中混匀,对含树脂、胶类及具有挥发性的药物,应在60 C左右加入,用泛法制水蜜丸时,炼蜜应加开水稀释后使用。 5、冲剂 ( 1)制备 配料(复核)——提取——制料——干燥——包装 (2 )注意事项:①所有辅料(蔗糖、糊精、淀粉或乳糖等)应符合药典规定,加辅料量一般不超过清膏量的5倍。②清膏要达到规定的相对密度。③成品应干燥,色泽一致,无吸软化现象。④挥发应均匀喷入干燥颗粒中混匀。 6、糊剂 (1)制备复核、普通药——煎取药液——浓缩液配料——细料药——分别研至极细混匀——混匀调匀 (2 )注意事项:①煎取药液的材料布包好,至少煎取两次浓缩至一 定自稠度,防止芳香气味走失。②成品应为均匀的糊状物。 7、酒剂 ( 1 )制备 配料(按要求进行炮制)称量、复核——浸渍(30 分钟)——取液(上清液和

萤石行业准入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萤石行业准入标准 一、总则 (一)萤石是重要的工业基础原材料。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开发利用与有效保护资源和环境,促进萤石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采取综合措施对耐火粘土萤石的开采和生产进行控制的通知》(国办发[2010]1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特制定本准入标准。 (二)本准入标准中的萤石系指萤石采选产品。 二、生产布局条件 (三)萤石矿开采、选矿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和产业规划,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萤石行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要求。 (四)严格限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限采区新设开采矿山。

禁止在禁采区内新设开采矿山,已建矿山应按照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学校与托幼机构、疗养地、医院和食品、药品、电子等对环境质量要求高的企业周边1公里内,主要河流两岸、公路、铁路干线两侧一定范围,不得新建萤石生产加工企业。 三、生产规模、工艺与装备 (五)新建萤石矿山开采规模应与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并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矿山开采设计应根据资源状况、赋存条件以及开发利用方案等选择安全、高效、适用的采矿方法和装备。 (六)萤石选矿单条生产线日处理矿石能力应≥100吨(每年按300天计算)。矿山开采规模在3万吨/年以上的企业,要求有相应配套的选厂。 (七)新建和改(扩)建萤石选矿厂,必须具备相匹配的自备矿山、尾矿库、污水(物)处理设施,不得新建“三无”萤石浮选厂。 四、资源综合利用

执行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

1、执行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 GB/T13667.3-2013 手动密集架技术条件 GB/T708-2006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710-2008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 GB711-2008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T11253-2007 碳素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 GB/T6807-2001 钢铁工件涂装前磷化处理技术条件 GB/T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T1720-79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4357-2009 冷拉碳素弹簧钢丝 GB/T1804-1992 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GB/T8162-1999 结构用无缝钢管 GB/T9439-2010 灰铁铸件 2、密集架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2.1密集架架体主要原材料冷轧钢板符合GB11253-89优质碳素钢结构钢薄钢板技术条件,热轧钢板符GB710-91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钢板技术条件,产品表面处理及质量符合GB6807-86钢铁工件涂前磷化处理技术条件的国家标准。双柱式结构,载荷能力强,陶化处理工艺规范,静电亚光喷塑,外观美观大方,防锈蚀程度好,架体运行平稳,无噪声,架体在做推拉运动时,其摇把部件不会跟着旋转,配防尘、防鼠装置,空间利用率高,内层板高度可自行调节。 主架采用国内知名品牌冷轧钢板,立柱1.5mm,层板1.0mm、采用双筋结构,挂板1.2mm、门板1.2mm、侧板、顶板、防尘板、防鼠板1.0mm,磁性冰箱门磁条,固定列锁具采用密集架专用豪华锁。 2.2 层板厚度采用优质冷轧钢板一次滚压成型,层板正面压两组圆弧筋,每组由一主筋和一辅筋组成,每组筋宽为12mm±0.5mm,主筋深度为4mm,辅筋深度为4mm,承重≥100kg,满负载24小时后曲挠度不小于3mm,卸载后自动恢复,层板正面主中心筋到边尺寸为70mm(±1mm),主筋与辅筋之间的中心距离为5mm,层板两侧面三道边成型位置各压1根圆弧加强筋,加强筋宽度为6mm,深度为3mm,用以增加层板承重能力,使得层板在承重后不易弯曲。附图如下: 2.3 立柱两侧均布冲裁每层单面可上、下调节的安装挂孔,孔距根据客户要求而定,正面下 端冲两个螺栓固定孔,孔距为70mm,结构坚固合理,美观大方不变形。其设计采取三面压双筋处理,层数和间距可根据客户需求调整设计方案,结构结实,具有稳固性。主柱采用五位一体机械流水作业,自动冲孔,自动成型,确保产品准确性,精确无误,正面压2根圆弧筋,两侧面压2根圆弧筋增加密集架的承重能力。附图如下:

贵金属首饰鉴定基本知识

贵金属首饰鉴定基本知识 1、贵金属首饰是指由金、铂、钯和银等四种贵金属材料及其含金制成的首饰。贵金属首饰的纯度是以贵金属含量的最低值表示,不得有负公差,规定用千分数(%。)表示。 2、金的元素符号为Au ,英文为Gold。金首饰的纯度的规格 有:千足金、足金、22K、18K、14K和9K等六种: 1)千足金的含金量应大于或等于999%。; 2)足金的含金量应大于或等于990% ; 3)22K的含金量应大于或等于916% ; 4)18K的含金量应大于或等于750% ; 5)14K的含金量应大于或等于585% ; 6)9K的含金量应大于或等于375% ; 7)24K是理论值,其金含量为100% ; 3、铂的元素符号为Pt,铂(白金)首饰的纯度规格有足铂(足白金)、950、900和850等四种。足铂的含铂量应大于或等 于990%。 4、钯的元素符号为Pd。钯首饰的纯度规格有足钯和950等二种。足钯的含钯量应大于或等于990%。 5、银的元素符号为Ag ,英文为Silver。银首饰的纯度规格有足银、925和800等三种。足银的含银量应大于或等于 990 %。

6、足金和千足金首饰因使用需要,其配件含金量不得低于750 %。。 7、贵金属首饰中不得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元素。 8、每件贵金属首饰都应当有印记,印记内容应包括厂家代 号、纯度、材料以及镶嵌首饰主钻石(0.10克拉以上)的质量。 9、印记中的纯度和材料表示方法(举例说明): 1 )金首饰:G18K (或金750、Au750、G750 )、足金(或金990、Au990、G990 )、千足金, 2 )铂首饰:Pt900、Pt950、Pt990 或足铂, 3 )钯首饰:Pd950、Pd990或足钯, 4)银首饰:银925、Ag925、S925、足银或Ag990 ; 10、福辉首饰公司生产的18K金镶嵌0.45克拉钻石的首饰 印记应为:FH18K金0.45ct ( D )。福州德诚首饰有限公司生产的足金饰品的首饰印记为:DC Au 990。 11、贵金属首饰的印记应当由生产者负责打印在首饰上。 12、每件贵金属首饰在销售时都应当挂有标签,标签可以是一个或者数个。 13、首饰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饰品名称、材料、含量、生产者(经营者)的名称、地址、产品标准编号,产品质量合格证;按重量销售的贵金属饰品还应当包括重量。 14、经营者不得经营无印记,无标签及标识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贵

各行业准入条件

各行业准入条件 钢铁行业 工信部昨天开始对《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及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公开征集意见,根据《办法》,产能在百万吨以下的普通钢企和50万吨以下的特钢企业将面临被淘汰的命运。 工信部一位官员告诉笔者,目前国内钢铁企业大约有300~400家,其中能达到上述准入条件的大约只有80家左右。这意味着全国约五分之四的钢铁企业将面临行业准入“生死劫”。 而产能规模并非政府对钢铁企业制定的唯一准入条件,《办法》对现有钢铁企业还规定了另外五个准入条件。 六大准入条件 《办法》对现有钢铁企业的生产经营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准入条件,包括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工艺与装备、生产规模,以及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 根据《办法》,现有钢铁企业须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获得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且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 在环保方面,《办法》要求钢铁企业必须配套完备的污染物排放监测和治理设施,具备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

污染事故。具体排污指标方面,《办法》要求企业吨钢污水排放量不超过2立方米,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不超过1千克,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1.8千克等。 在中国提出了碳强度减排目标的大背景下,《办法》对钢铁企业的能耗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办法》要求所有钢铁企业必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对具体的产品能耗提出了最高限额,例如,作为钢铁行业最核心工序的高炉工序,《办法》要求其能耗不得超过411千克标煤/吨等。 若将《办法》对钢企的产品能耗最高限额逐项相加人们就会发现,《办法》对吨钢能耗的最高限额仅为0.674吨标煤,甚至比中国政府此前确定的2020年标准还要严格——2005年,中国颁布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要求中国钢企到2020年将吨钢能耗平均降至0.7吨标煤。 在工艺与装备方面,《办法》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约束性指标。例如,要求企业的高炉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等。 这个指标也略为“超前”,按照年初公布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国本打算在2010年底前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2011年底前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新的准入条件意味着400立方米高炉这个门槛提前一年施行了。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上述各个“门槛”,《办法》提出,若企业无法满足除生产规模之外的准入条件,则要按照准入条件的要求进行整

管道系统气密性试验相关国家标准与规范

管道系统气密性试验相关国家标准与规范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管道系统气密性试验 请看(SH3501-2011 石油化工剧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5部分:检验与试验 规范太多,都有相应说明,出楼上的SH和GB20801外, 还有GB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50517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看你执行哪个,差别都不大。 GB50517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规定达到试验压力后,停压10min,用涂刷中心发泡剂的方法,巡回检查所 有密封点,无泄漏为合格。 GB50235-2010。是管道安装施工规范的基础,建议你看看里面的气密部分,说的很详细,这我们这油气输送管道,当时气密了6个小时 你是问实际操作还是竣工资料的填写啊 实际操作呢就是空压机打压或者氮气打压或者水压 竣工资料呢,你要想知道详细点,就查查规范 CJJ33-2005《城镇天然气输配送管道验收规范》,下面是我粘贴的 严密性试验介质宜采用空气,试验压力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设计压力小于5 kPa 时,试验压力应为 20 kPa 。 2. 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 5 kPa 时,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倍, 且不得小于 MPa 。 试验时的升压速度不宜过快。对设计压力大于的管道试压,压力缓慢上升至 30%和60%试验压力时,应分别停止升压,稳压30min,并检查系统有无 异常情况,如无异常情况继续升压。管内压力升至严密性试验压力后,待温 度、压力稳定后开始记录。

锡行业准入标准

锡行业准入标准 一、生产企业的设立和布局 (一)新建和改扩建锡冶炼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锡行业规划,有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与合法矿山签定原料采购合同,不得购买违规开采的矿产品)。项目投资中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50%。 (二)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疗养地、医院,食品、药品、电子等环境条件要求高的企业周边1公里内不得新建锡冶炼企业。已在上述区域内投产运营的锡冶炼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通过搬迁、转停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二、生产规模和工艺装备 (一)新建、改扩建以矿产原料为主的锡冶炼项目年产锡锭(或粗锡)不得低于8000吨,拥有粗炼、精炼、烟化、真空、余热利用、“三废”处理等完整工艺流程。 粗炼向强化熔炼发展,采用氧气顶吹炉或大型反射炉等先进工艺,反射炉炉床面积不得低于25平方米。配备低浓度二氧化硫烟气治理系统。 火法精炼采用自动控温电热机械结晶机和真空炉工艺等先进工艺,电热机械结晶机单台处理能力大于30吨/日,真空炉单台处理能力大于10吨/日;湿法精炼采用电解等先进工艺,选用高效节能的整流设备。 烟化炉床面积大于4平方米。氧气顶吹炉、大型反射炉和烟化炉接有余热锅炉,回收利用高温烟气余热。 (二)新建、改扩建以含锡废料为原料的再生锡冶炼项目年产锡锭(或粗锡)不得低于3000吨,主要生产设备电炉不得低于400千伏安,有综合回收和“三废”处理等完整的工艺流程。 三、资源回收利用及能耗 锡金属综合回收率≥95%,单位产品综合能耗≤2400千克标煤/吨;有价金属的综合回收率≥80%。水资源实现综合回收利用,水循环利用率≥95%。 四、环境保护

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2015年修订)

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2015年修订)为引导铁合金行业投资,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提升行业技术装备和节能环保水平,促进铁合金行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按照“总量控制、调整结构、合理布局、有效竞争、降低消耗、保护环境和安全生产”的原则,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总则 (一)本准入条件适用于新(改、扩)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企业。 (二)本准入条件所称铁合金是指用矿热炉生产硅铁、工业硅、锰硅合金、高碳锰铁、高碳铬铁、镍铁。 (三)本准入条件所称电解金属锰是指锰矿经酸浸出获得锰盐后,经电解槽电解生产金属锰。 二、生产布局 (一)新(改、扩)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区、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节能减排规划、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等规划要求。 (二)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建设应根据当地资源、能源状况,以及环境容量和市场需求情况,落实新建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三)新(改、扩)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须布设在工业园区内。在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森林公园、地

质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地,以及饮用水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地区,不得建设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 (四)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 三、工艺与装备 (一)主体工艺装备 1.新(改、扩)建硅铁、工业硅矿热炉须采用矮烟罩半封闭型,锰硅合金、高碳锰铁、高碳铬铁、镍铁矿热炉采用全封闭型,容量≥25000千伏安,配套余热和煤气综合利用设施。 2.新(改、扩)建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1台变压器)规模须达到10000吨/年及以上,单个厂区生产规模达到30000吨/年及以上。化合槽有效容积≥250立方米,配备酸雾吸收装置。 (二)环保、安全、综合利用设施 1.铁合金生产原料加工处理须配套破碎、筛分、干燥、球团或烧结、预还原系统。原料场要采用料棚、料仓等贮料方式,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配料和上料采用自动化控制的操作系统。原料加工处理、配料、上料等粉尘产生部位,配备除尘回收处理装置。 2.铁合金矿热炉须配套机械化加料或加料捣炉机操作系统,炉前配套机械化出铁出渣系统。配备干法布袋除尘或其它先进的烟气净化除尘装置。 3.铁合金生产企业须同步建设炉渣、烟尘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设施。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为引导铸造产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促进铸造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盲目扩张,保护生态环境,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实力,推进我国从世界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转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建设条件和布局 (一)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铸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 (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一类区)的铸造企业不予认定;在二类区和三类区(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新(扩)建铸造企业和原有铸造企业的各类污染物(大气、水、厂界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标准的规定。 (三)新(扩)建铸造企业应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估”,并通过项目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

二、生产工艺 (一)企业应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铸造工艺。 (二)不得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〇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 三、生产装备 (一)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炼设备和精炼设备,如冲天炉、中频感应电炉、电弧炉、精炼炉(AOD、VOD、LF炉等)、电阻炉、燃气炉等。炉前应配置必要的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装备,并配有相应有效的通风除尘、除烟设备与系统。 (二)铸造用高炉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 (三)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等设备。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应配备旧砂处理设备。各种旧砂的回用率应达到:水玻璃砂(再生)≥60%,呋喃树脂自硬砂(再生)≥90%,碱酚醛树脂自硬砂(再生)≥70%,粘土砂≥95%。 (四)企业或所在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应具备与其产能和质量保证相匹配的试验室和必要的检测设备。 (五)落砂及清理工序应配备相匹配的隔音降噪和通风除尘设备。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标准型规范强制性条文

第二章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标准规范 沥青: 1.路面抗滑表面粗集料应选用坚硬、耐磨、抗冲击性好的碎石或破碎砾石,不得使用筛选 砾石、矿渣及软质集料。抗滑表层石料的抗滑性能至关重要,规范附录C表增补了磨光值、冲击值等指标。其中磨光值是必须进行的指标。 2.当各层均采用沥青碎石混合料时,沥青面层下必须做下封层。 3.各类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2-1的规定,并应具有良好的施工性能。 4.对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沥青路面的上面层和中面层得沥青混 合料进行配合比设计时,应通过车辙试验机对抗车辙能力进行检验。 5.压实成型后的路面进行早期养护,并封闭交通2~6h。开放交通初期,应设专人指挥,车 速不得超过20Km/h,并不得刹车或调头。在未稳定成型的路段上,严禁受力车和铁轮车通过。当路面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路基施工应按“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的原则,避免道路反复开挖。 2.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强度、规格和其他品质要求。 (2)砌体用的水泥、石灰、砂、石及水等,要求质地均匀,水泥不失效,砂石洁净,石灰充分消解,水中不得含有对水泥、石灰有害的物质。食疗强度不得低于设计要求,不应小于30Mpa,无裂缝,不易风化。 3.土质路基施工要点: (1)机动车车行道压实度应达到压实标准规定的压实度,以确保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 人行道、非机动车车行道可执行支路的压实度标准。 (2)土质路基原地面以下的墓穴、井洞、树根必须清理,并分层回填压实。路基挖土必须按设计断面自上而下开挖,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洞取土。 (3)路基填土不得使用腐殖土、生活垃圾土、淤泥、冻土块和盐渍土。 (4)路堤基底为耕地或松土,填土高度小于1.5m,必须清除树根、杂草。 (5)填土路基必须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压实。其分层最大厚度必须与压实机具功能相适应。 (6)路堤填土宽度每侧应宽于填层设计宽度,压实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最后削坡。 管、涵顶面填土厚度,必须大于30cm方能上压路机。 (7)桥台和路基结合部填土应分层仔细压实,层铺虚厚不得大于20cm。路床顶以下2.5以内应采用砂砾等透水性材料或石灰土,压实度不得低于填土规定的数值。 (8)土质路基的压实标准,一般情况下应采用重型击实标准。 4.石质路基、特殊土路基、湿软土基的处理与雨季、冬季施工作为一般了解。 5.路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土、石路床必须用12~15t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mm。土质路床不得有翻浆、软弹、漆皮、波浪、等现象。每1000至少测3点。路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2-4的规定 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程 1.原材料:严禁采用含有有害物质的石灰类下脚料,集料的压碎值、抗压强度与适用范围 用符合表2-2-5的规定。 2.混合料:粉煤灰石灰类混合料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应用重型击实仪通过试验确 定。粉煤灰石灰类混合料7d龄期抗压强度用符合表2-2-6的规定。

氯碱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公告 2007年第74号 为遏制氯碱行业盲目扩张趋势,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规范行业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准入条件》,现予以公告。 各有关部门在对氯碱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投资管理、土地供应、环境评估、信贷融资、电力供给等工作中要以本准入条件为依据。 附件: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准入条件 为促进氯碱行业稳定健康发展,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行业综合竞争力,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按照“优化布局、有序发展、调整结构、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安全生产、技术进步”的可持续发展原则,对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提出以下准入条件。 一、产业布局 (一)新建氯碱生产企业应靠近资源、能源产地,有较好的环保、运输条件,并符合本地区氯碱行业发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除搬迁企业外,东部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电石法聚氯乙烯项目和与其相配套的烧碱项目。 (二)在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城市规划区边界外2公里以内,主要河流两岸、公路、铁路、水路干线两侧,及居民聚集区和其它严防污染的食品、药品、卫生产品、精密制造产品等企业周边1公里以内,国家及地方所规定的环保、安全防护距离内,禁止新建电石法聚氯乙烯和烧碱生产装置。 二、规模、工艺与装备 (一)为满足国家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要求,实现合理规模经济,新建烧碱装置起始规模必须达到30万吨/年及以上(老企业搬迁项目除外),新建、改扩建聚氯乙烯装置起始规模必须达到30万吨/年及以上。 (二)新建、改扩建电石法聚氯乙烯项目必须同时配套建设电石渣制水泥等电石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2011-05-31 14:44 第一条制定中国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目的在于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引导我国铸造行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优质铸件,实现我国从世界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转变。https://www.wendangku.net/doc/7e16184686.html, 第二条实施铸造行业准入制度,按照“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加快淘汰那些规模小且工艺落后、耗能大、污染严重、作业条件恶劣的铸造企业,遏制行业内的恶性竞争和资源浪费。风电材料设备 第三条在实施铸造行业准入制度过程中将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形成合理经营规模;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发展铸造产业集群或铸造工业园区,优化资源配置,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培育一批“专、特、精、新”的中小铸造企业,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铸件产品质量和企业效益。 第四条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应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在一类区内不能新建、扩建铸造厂,已有的铸造厂其污染物排放(含水、气和噪声等)指标应符合国家一类区有关标准的规定。在二类区和三类区,新建铸造厂和原有铸造厂的污染物(含水、气和噪声等)排放指标均应符合国家或地区有关标准的规定。 说明:一类区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二类区指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以及一、三类区不包括的地区;三类区指特定的工业区。 第五条鉴于目前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和工业发展程度的差异,在进行铸造行业结构调整和实施准入制度时,应区别对待。风电材料设备第六条企业规模(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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