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编 号 ZDJ2013 No.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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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筑
电
气
消
防
安
全
检 测 报 告
(第2版—2 )
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检测机构:
浙江省消防协会监制
日 期: 年 月 日
检测机构CMA 章
检测机构声明
1、本检测机构经批准具备、
检测能力,在许可范围内从事检测工作并出具公正数据;
2、本报告无本机构CMA章、检测专用章或公章无效;
3、未经本机构书面批准,部分复印检测报告无效;
4、本报告无检测人、报告审核人、批准人签名无效;
5、本报告涂改无效;
6、对本报告若有异议,请收到报告后于十五日内向本机构提出。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联系电话:
报告编号:第 1 页共11页
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建筑高度m 检测地点建筑层数
建设单位建筑面积m2设计单位建筑类别
施工单位使用性质
监理单位检测类别
联系人联系电话检测日期
序号电气设施
设计
安装
委托
检测
序
号
检测依据
1 供配电装置 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2 低压用电设备 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3 室内低压配电线路 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4 接地和等电位 4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版)GB50045-1995
5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6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1994
7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8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2011
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1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
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1996
13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7部分、第703节》GB16895.14-2010
14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DB 33/106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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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范围
检测人员
检测设备红外热像仪绝缘电阻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红外测温仪钳形电流表多功能数字万用表温湿度计试电笔插座试验装置
超声波漏电检测仪卷尺5m 卷尺50m
卡尺
报告编号:第 2 页共11页
检测结论及重要事项说明
受(委托单位)的委托,本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现行电气及消防技术标准(见本报告第1页“检测依据”)的相关条款,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工程名称)的(供配电装置、低压用电设备、室内低压配电线路、接地和等电位)等进行了检查测试。经检测,结果如下:
□主控项目:共检测项,其中合格项,不合格项;
□一般项目:共检测项,其中合格项,不合格项。
以下空白
备注:/
检测人审核人批准人检测专用章
年月日
报告编号:第 3 页共11页
供配电装置
检测概述
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电室配电箱
配电柜照明配电箱
自备发电机不间断电源
主控项目共检测项,其中合格项,不合格项。
一般项目共检测项,其中合格项,不合格项。
供配电装置
序号检测项目技术要求检测结果结论
1 变配电室
建筑要求
和设备安
装要求
1.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的进户门应向外开启;
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此门应向较低电压方向开
启或双向开启。
2.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
配电室两端;长度大于60m时,宜增加一个出口。
3.当变电所采用双层布置时,位于楼上的配电室应至
少设一个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出口。
4.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
外地坪不宜低于1.8m。
5.配电室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6.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
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
内的设施。
7.变压器室、电容器室、配电室、控制室内,不应有
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
8.电缆穿过隔墙、楼板的孔洞处均应实施阻火封堵。
9.灯具安装应牢固,应急灯照度应满足室内工作需
要。
10.消防用电设备专用的供电回路,其配电设备应有
明显标志。
11.地上变压器室宜采用自然通风,地下变压器应设
机械送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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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配电装置
序号检测项目技术要求检测结果结论
12.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长度超过6m时,屏后面的
通道应有两个通向本室或其他房间的出口并宜布
置在通道的两端。当两出口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
其间还宜增加出口。
2
配电箱
(盘、屏、
柜)
1.成套配电柜、台、箱、盘,各种仪表指示正常。
2.电器的衔铁吸合后应无异常响声。
3.接线应排列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应良好、
无损伤。
4.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
地(PE)或接零(PEN)可靠。
5.母线的涂色:
交流,A相为黄色、B相为绿色、C相为红色;
直流,正极为赭色、负极为蓝色。
6.柜、屏、台、箱、盘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
电阻值,馈电线路必须大于0.5MΩ。
3 照明配电
箱
1.照明配电箱(盘)安装牢固;暗装配电箱箱盖紧贴
墙面。
2.照明配电箱(盘)内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
3.照明配电箱(盘)不应采用可燃材料制作。
4.照明配电箱底边距地面为1.5m。
5.照明配电箱(盘)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
6.照明箱(盘)内,分别设置零线(N)和保护地线
(PE线)汇流排,零线和保护地线经汇流排配出。
4 低压供配
电装置运
行状态的
要求
大容量(630A及以上)导线或母线连接处,在负荷运
行情况下应做温度抽测记录,温升值稳定且不大于
设计值。
5 变配电装
置触头、
接线端子
的要求
1.每个接线端子的每侧接线宜为1根,不得超过2根。
对于插接式端子,不同截面的两根导线不得接在同
一端子中;螺栓连接端子接两根导线时,中间应加
平垫片。
2.接线端子应与导线截面匹配,不应使用小端子配大
截面导线。
3.进线接在进线端,即固定触头接线端,负荷侧导线
接在出线端,即可动触头接线端。
4.电器接线应采用铜质或有电镀金属防锈层的螺栓
和螺钉,连接时应拧紧,且应有防松装置。
5.截面积在10mm2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和单股铝芯线
直接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6.截面积在2.5mm2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拧紧搪锡或接
续端子后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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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配电装置
序号检测项目技术要求检测结果结论
7.截面积大于2.5mm2的多股铜芯线,除设备自带插接
式端子外,接续端子后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
多股铜芯线与插接式端子连接前,端部拧紧搪锡。
6 自备发电
机
1.发电机组至低压配电柜馈电线路的相间、相对地间
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 MΩ。
2.柴油发电机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必须与原
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
3.发电机中性线(工作零线)应与接地干线直接连接,
螺栓防松零件齐全,且有标识。
4.发电机本体和机械部分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
(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
7 不间断电
源
1.不间断电源装置间连线的线间、线对地间绝缘电阻
值应大于0.5 MΩ。
2.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中性线(N极),必须与由接地
装置直接引来的接地干线相连接,做重复接地。
3.不间断电源装置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PE)或
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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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用电设备
检测概述
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普通灯具开关
专用灯具插座
低压电动机
主控项目共检测项,其中合格项,不合格项。
一般项目共检测项,其中合格项,不合格项。
低压用电设备
序号检测项目技术要求检测结果结论
1 普通灯具1.单相回路灯具≤25只; I≤16A。
2.照明器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
3.装有卤钨灯和100W及以上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应采用瓷管、石棉、玻璃丝等非燃烧材料做隔热保护。
4.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等不燃材料的保护罩。
5.碘钨灯、卤钨灯、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不应在库房内装设;可燃物品库房不应设卤钨灯等高温照明器。
6.灯具外观涂层完整,无损伤,附件安全。
7.防爆灯具铭牌上有防爆标志和防爆合格证号,普通灯具有安全认证标志。
8.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9.变电所内,高低压配电设备及裸母线的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
2 专用灯具
安装
1.霓虹灯管完好,无破裂。
2.霓虹灯专用变压二次电线和灯管间的连接线采用额定电压大
于15KV的高压绝缘电线。
3.灯管采用专用的绝缘支架固定,且牢固可靠;灯管固定后,与
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小于20mm。
4.霓虹灯变压器露天安装时应有防雨措施。
5.霓虹灯变压器安装位置应方便检修,不装在吊平顶内。
6.霓虹灯变压器明装时高≥3m;低于3m时采取防护措施。
7.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灯具的等电位联结应可靠,电源的导管应采
用绝缘导管。
8.舞台照明每一回路的可载容量应与所选用的调光设备的回路
输出容量相适应。
9.舞台灯具以及灯用附件等高温部位靠近可燃时,应采取隔热、
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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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用电设备
序号检测项目技术要求检测结果结论
10.舞台用电设备应接地或接零保护。
3. 开关插座1.当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的区别,且必须选择不同结构、不同规格和不能互换的插座;配套的插头应按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区别使用。2.开关及插座应采用专用盒,专用盒四周不应有空隙,盖板应端正,并紧贴墙面。
3.暗装的开关面板应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4.相线经开关控制。
5.地插座面板与地面齐平或紧贴地面,盖板固定,密封良好。
6.当不采用安全型插座时,托儿所、幼儿园及小学等儿童活动场所安装高度不小于1.8m。
7.潮湿场所应采用密封封型并带保护接地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安装高度不低于1.5m。
8
插
座
接
线
单项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
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
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
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
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4. 日光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
5 低压电动
机、电加热
及电动执
行机构
1.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
2.电气设备安装应牢固,螺栓及防松零件齐全,不松动,防水防
潮电气设备的接线入口及接线盒盖等应做密封处理。
3.交流电动机应装设短路保护和接地故障的保护。
4.电动机,电加热及电动机执行机构的可接的裸露导体必须接地
(PE)或接零(PEN)。
5.电动机应试通电,检查转向和机械转动有无异常情况。
6.电动执行机构的动作方向及指示,应与工艺装置的设计要求保
持一致。
以下空白
报告编号:第8 页共11页
室内低压配电线路
检测概述
主控项目共检测项,其中合格项,不合格项。
一般项目共检测项,其中合格项,不合格项。
室内低压配电线路
序号检测项目技术要求检测结果结论
1 线缆选择1.电缆选择一般采用铜芯。
2.移动设备用橡皮电缆。
3.60℃以上场所,用耐热电缆。
4.100℃以上环境,宜用矿物电缆。
5.由可控硅调光装置配出的舞台照明线路宜采用单相配电。
6.由晶闸管调光装置配出的舞台照明线路宜采用单相配电。当采用三相配电时,宜每相分别配置中性导体,当共用中性导体时,中性导体截面不应小于相导体截面的2倍。
2 电缆敷设1.排列整齐、加固定、不交叉,并装设标志牌。
2.电缆在室内埋设或通过墙、楼板时应穿钢管保护。
3.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4.电力电缆不应和输送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可燃气体管道、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管沟内。
5.电缆进入电缆沟、竖井、建筑物、盘(柜)以及管子管口处等做密封处理。
6.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应采用四芯电力电缆,不应采用三芯电缆另加一根单芯电缆作中性线。
7.舞台照明设备的接电方法,应采用专用接插件连接,接插件额定容量应有足够的余量。
3 电线敷设1.不同回路、不同电压和交流与直流的电线,不应穿于同一
导管内;
2.同一交流回路电线应穿于同一金属导管内。
3.电线在线槽或导管内有一定余量。
4.建筑物顶棚内、保温层及装饰面板内,严禁采用直敷布线。
4 线路要求1.线路易受机械损伤部位应保护。
2.导线接头应设在接线盒(箱)内。
3.配电线路不得穿越通风管道内腔或敷设在通风管道外壁上,穿金属管保护的配电线路可紧贴通风管道外壁敷设。
4.电气竖井内布线时,不应和电梯井、管道间共用同一电气竖井。
5.刚性导管经柔性导管与电气设备、器具连接,柔性导管的长度在动力工程中不大于0.8m,在照明工程中不大于1.2m
6.低压电线和电缆,线间和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0.5MΩ
7.桑拿浴室内线路应为双重绝缘,不得采用金属外皮的电缆或普通钢管布线。
5 封闭母线、
插接式母
1.室内采用铜铝过镀板,铜导体搭接面搪锡。
2.三相交流母线:A(L1)—黄、B(L2)—绿、C(L3)—红。
报告编号:第9 页共11页
室内低压配电线路
序号检测项目技术要求检测结果结论线安装 3.直流母线:正—赭、负—蓝。
6 桥架安装1.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桥架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为1.5-3m;垂直安装的支架间距不大于2m。
2.敷设在竖井内和穿越不同防火区的桥架,按设计要求位置,有防火隔堵措施。
7 电缆沟和
电缆竖井
1.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2.竖井有接地干线和接地端子。
3.竖井不应有与其无关管道等通过。
8 保护措施1.电气线路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
2.采用的上下级保护电器,动作应有选择性,能协调配合。
3.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4.敷设在有可燃物的吊顶内时,宜采取穿金属管、采用封闭式金属线槽或难燃材料的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9 防火封堵
1.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
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2.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以下空白
报告编号:第10 页共11页
接地和等电位
检测概述
主控项目共检测项,其中合格项,不合格项。
一般项目共检测项,其中合格项,不合格项。
接地和等电位
序号检测项目技术要求检测结果结论
1 一般规定1.接地或接零的设备部位:电机、电器、移动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2.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3.变压器室、高低开关室内的接地干线应有不少于2处与接地装置引出干线连接。
4.当利用金属构件、金属管道做接地线时,应在构件或管道与接地干线间焊接金属跨接线。
5.包括配线用的钢导管及金属线槽在内的外界可导电部分,严禁用作PEN 线。
6.民用建筑物内电气装置应采用总等电位联结。
2安装要求1.发电机中性线(工作零线)应与接地干线直接连接,螺栓防松零件齐全,且有标识。
2.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中性线(N极),必须与由接地装置直接引来的接地干线相连接,做重复接地。
3.保护网(罩)及母线支架等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不应作为接地(PE)或接零(PEN)的接续导体。
4.低压电器组合外壳需接地(PE)或接零(PEN)的,应连接可靠。
5.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6.金属电缆桥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7.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靠性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8.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9.总等电位联结线的截面不应小于装置的最大保护导体截面的一半,并不应小于6mm2;当联结导体采用铜导体时,其截面不应大于25mm2;当为其他金属时,其截面应承载与25mm2铜导体相当的载流量。
报告编号:第11 页共11页
接地和等电位
序号检测项目技术要求检测结果结论
10.金属的导管和线槽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11.在配电线路中固定敷设的铜保护接地中性导体的截面积
不应小于10mm2,铝保护接地中性导体的截面积不应小于
16mm2。
12.接地干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必须牢固无虚焊。有色
金属接地干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采用螺栓连接。电气设备
上的接地线应采用镀锌螺栓连接。
13.等电位联结中各联结点应牢固连接,可靠导电。
14.保护地线截面,应满足回路保护电器可靠动作要求。
3 接地电阻
测试
1.电力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2.低压线路每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3.专设工作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宜大于4Ω。
4.采用共用接地时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以下空白
监制声明
1、本报告为浙江省消防检测机构出具消防检测报告的格式文本,由浙
江省消防协会依据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等相关规范编制,并组织专家审定,供浙江省消防协会检测行业分会会员单位出具检测报告时统一使用;
2、本报告由检测机构如实填写,填写内容及检测结果真实性、客观性
由检测机构负责,本协会有权对该格式的检测报告进行监督;
3、检测报告的总编号由浙江省消防协会统一编制,无总编号的检测报
告不得使用“浙江省消防协会”标识;
4、总编号编制格式:
ZDJ2013 No.XXXXX
总编号编制说明:1-3位的“ZDJ”代表建筑电气消防安全检测;4-7位为检测年度;No.之后5位为报告流水号。
(如:2013年1月00001号建筑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报告,其总编号为:ZDJ2013 No.00001);
5、本报告涵盖的检测项目由各检测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检测能力按相应
统一格式填写,未涵盖的检测项目,由具备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自行增加并加以标注;
6、监督咨询电话:0571-********
浙江省消防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