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协议书
甲方(实习单位):
乙方(院校名称):
丙方(学生及家长):
学
生
签
名
家
长
签
名
为建立长期的校企合作关系,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技能与就业的推荐工作,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决定,确定甲方为乙方校外实习基地。其具体事宜由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同意接收乙方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名,到甲方参加定向实习工作。甲方提供实习场地及实习指导。
2、实习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由甲方根据丙方的个人情况及甲方需要,统一安排实习岗位,并负责对丙方进行教育、培训和管理。
4、实习期满时,甲方对丙方在实习期间的表现作出实习鉴定(若在实习期内离开,甲方将不予作出实习鉴定,并将学生实习情况如实反映给乙方)。
5、丙方在实习期间如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能胜任本职
工作,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人员或结束实习。
6、工作期间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丙方人员因公受伤所需医疗费用。发生非工伤意外事故,则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7、定向就业实习期满,经甲乙双方考核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丙方,甲方将择优录用并直接与其签定用工合同,转为甲方正式员工。对未录用的学生,甲方提前10天通知乙方。
8、实习期间的待遇:
(1)基本生活补贴:试用期期间1000/月(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为1200/月;
(2)食宿安排:甲方为丙方统一提供食宿。
二、乙方职责:
1、按供需双方自愿及招聘意向负责向甲方推荐学习成绩、思想品德合格和身体健康的学生名,到甲方进行定向就业实习。
2、选派一名实习指导教师跟踪管理,随时与甲方联系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处理实习问题,并配合甲方做好实习考核鉴定工作,对于实习考核不合格者的学生将不准予毕业。
3、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完成丙方在实习期间的各项管理工作,其中包括丙方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
三、丙方职责:
1、校外毕业实习安全责任的主体是学生(丙方)本人,家长(丙方)需对子女反复进行安全教育,家长负有监督责任。
2、丙方对其在校外实习期间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
任。
3、丙方在实习期间,实习中途不得变更实习单位,无故擅自离开的,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不得毕业。
4、丙方在实习过程中,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严禁酗酒、吸烟,严禁乘坐无保险的私人营运车辆,严禁违反甲方有关安全制度。
5、学生要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及甲方规章制度,并服从乙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如因丙方不服从管理或安排造成协议不能按期执行或其他意外,甲方将在知会乙方后即辞退丙方,乙方将按违纪处理并不发放该生毕业证书。
6、在实习期内丙方若申请离职,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取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如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除名,乙方将同时按违纪处理并不发放该生毕业证书。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修改。如有未尽事宜需更改协议时,须经三方协商同意,否则无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2015年 7月10 日中止。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学生(家长)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