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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医疗机构医保资质认定办法

最新医疗机构医保资质认定办法
最新医疗机构医保资质认定办法

两周前,医疗行业最火的一件事就是,国务院下文说要“取消医保资质审查”(详见《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2015]57号)。然后大家就蒙了!取消审查是什么意思?未来医疗机构如何获得医保资质呢?

别急,这些国务院目前都没说,人社局也没有发文详说。但根据奇点糕获得的可靠消息,未来将采用“协议管理制”。说到这儿你可能又蒙了,那啥是“协议管理制”呢?具体如何操作呢?

这是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但是目前人社部还没有统一的文件解释。很让人捉急是吧?不过作者从各个渠道得知,其实个别地区早就通过“协议管理”代替了单向审批,但他们的探索方式各不相同、实现程度也各不相同。通过搜索官方文件(都藏得非常深),笔者在北京、杭州和深圳的探索经验中找到了很多惊喜,但也发现很多问题。它们共同的特点是,都实现了“协议管理”,并且都具备较强的医保管理能力。北京新政策是在10月13日公布的,国务院文件是14日发布的,杭州和深圳均是在2014年10月份以后公布的。

我们不妨分别比较一下它们的基本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这3大关键点。你会发现,审批味道越强的地区,透明度越差、申请流程越复杂、准备材料越繁琐、行政部门的反应速度和服务性越差。在这里隆重推荐深圳地区3A级别信用管理方式,卖个关子,我把它放在了最后,这是个彩蛋,不要错过哟。

北京申请流程存在模糊地带,营利性机构基本没戏

基本条件:认定依据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认定办事指南》。医疗机构需要具备的条件:(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2)总后卫生部批准的有资质的医疗机构(也就是军队医院);(3)经卫生部批准的职工医院(例如校医院);(4)医疗保险制度运行中需要增加的其他医疗机构。

点评:北京地区医保资质认定带着浓浓的审批味儿:营利性机构被排除在外,文件细节模糊。门槛的关键部分很好理解,医疗机构以后要想申请医保资质,必须是非营利性医院,这明显有利于社会办的非营利性医院。但门槛的设置存在模糊地区:什么叫做“医疗保险制度运行中需要增加的其他医疗机构”,这里面有没有寻租空间?营利性机构到底有没有机会拿到医保资质?是需要医保认可吗?

申请材料:(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所属医疗机构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事业单位有偿服务许可证》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事业单位有偿收费许可证》。(2)医疗机构评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3)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4)市物价管理部门单独批准的医疗机构收费价格证明材料(列入市物价局、市卫生局现行的《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除外)。(5)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目录和常见病诊疗常规目录。(6)上年度业务收支和门诊、住院诊疗服务量(包括门诊诊疗人次、平均每一诊疗人次医疗费、住院人数、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等)、单病种等有

关资料,以及可承担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能力。(7)单价收费在200元以上的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8)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材料。

点评:整体看,申请材料越复杂,审查和审批的味道越浓。除了证明医疗机构的合法性材料外,其余材料都是证明医疗机构是否有足够实力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问题来了,评价标准是什么呢?谁都不知道。

申请流程:临时公布申请时间。办事流程:申请→初审、现场检查(30个

工作日,现场检查合格后公示7日)→复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结果→培训、签订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安装医疗保险信息系统(20日验收)。1年考察

期过后,正式纳入定点机构范围。协议有效期:不详。

点评:申请流程不确定性太强了!复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这些流程根本不知道要花多久才能完成,这些部门又是如何判定合格与否呢?神仙才知道。

总而言之,北京通过两种方式筛选医疗机构:(1)限定医疗机构性质,门槛最严,门槛设置存在模糊地带;(2)不定期开放审批时间。什么结果估计大家也能猜到——能够入围医保资质者简直是凤毛麟角。我们不妨算算,2014年北京市民营医院的数量为409家,2013年为374家,1年内北京仅增加了35

家民营医院。假设北京每年民营医院增长就是这个数字,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也真是屈指可数了。一般来说,只有资金实力雄厚的社会机构才能首先选择非营利性医院,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和北京大学国际医院是典型的代表。

杭州建立了动态调整制度,对待营利性机构一视同仁

基本条件:认定依据为《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杭人社发[2014]373号)。医疗机构需要具备的条件:要求申请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包括:(1)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服务;(3)人数在1000人(含)以上的企事业内设医疗机构(比如校医院、企业医院);(4)取得执业许可的军队医疗机构;(5)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医疗机构。

点评:“进得去、出得来”是杭州最大的特点,建立了动态调整制度,虽然资质审查的味道还是很浓,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对营利性机构和非营利性机构是一视同仁的。

申请材料:(1)《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申请书》(一式三份);(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副本及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营利性医疗机构另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县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认的医疗机构等级证明、执业医师(包括助理执业医师)注册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已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清单、药品清单,经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购置的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5)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平面布局图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7)提供近一年内无行政处罚和无重大医疗事故的书面说明。(8)社会保险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点评:申请材料的关键依然是证明医疗机构合法性的材料,并不需要像北京那样证明业务能力和业务量。但是,其中一些资料证明起来也挺费劲的,比如谁来提供无行政处罚的证明呢?估计医院还要上卫生部门要批文。医疗机构的平面布局图这些资料和医保部门的监管有关系吗?另外,“社会保险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这一点的不确定性也非常强。

申请流程:每年3月和9月是申请期,公开透明。办事流程:发布公告→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反馈)→资格审查(60个工作日)→资格确认(公示15天)。协议有效期: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到期验证续效。

点评:整个流程较为简约,办事效率和速度要快于北京,流程办理所花的时间透明,流程相对可控。

总体来看,杭州虽然依旧审查医疗机构的资质,但并没有区分其经营性质,而且把基层医疗机构中的诊所纳入进来,优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病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项目。机构也定期公布了申请时间,流程相对简约、可控。

深圳按3A级信用体系评价医疗机构,申请流程最为简单

基本条件:认定依据为《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4〕16号)。医疗机构需要具备的条件:(1)属于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或者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有资格开展对外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2)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综合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评分达到85分以上。

点评:深圳是医保资质认定最干脆利落的城市,一句话:只要卫生主管部门批准了,你就有机会进来。至于规则嘛,医保部门有一套评分标准,这是实打实的业务评分标准,综合医院、门诊部、诊所都有不同的评分体系和量化标准。除了业务,医保部门还考评服务满意度。

这种评分完全体现了市场原则,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分为AAA、AA、A 和B级四个等级,按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详见:《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举个例子:AAA级别医院会得到医保100%的预拨费用,医保部门全额偿付“和社会保险医疗服务质量挂钩的医疗费用”(简称:质量挂钩金),医院还会得到一次性奖励。AA级别虽然也是100%预拨费用、医保部门也会偿付医院100%的质量挂钩金额,但医保部门会定期检查医院的服务内容。A级医院的待遇就不一样了,医保部门仅预拨50%的款项,只偿付80%的质量挂钩金,而且比AA级医院检查的力度更大。

申请材料:(1)《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军队医疗机构另需提交军队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及有偿收费许可证;申请生育保险资格的医疗机构另需提交《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副本;(3)医疗机构设置批复文件、等级评审文件或者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当等级证明材料;(4)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综合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自评85分以上的证明材料及自评评分标准表。

点评:深圳的申请材料极为简约,你也不用担心像北京、杭州那样,准备一大堆材料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被卡了。前3项均和医疗机构资质合规有关系,

这些资质的审批部门都在卫生医政部门或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所以,这样的审查本质上是资质核对的过程,并不是审批(因为已经批准了)。而第4项是通过打分来完成,并纳入到信用管理体系,有方法、有标准、透明化。在笔者看来,这是最符合市场化、最聪明的管理方式。当然,如果所有的医院都是AAA最高级,那就没有什么意思了。

申请流程:每个月前5个工作日申请。办事流程:申请材料→受理(2个工作日内)→评分(45日内)→85分以上者公示(7天)协议有效期:不超过2年。

点评:相信看完这两行,所有人就都明白自己需要多长时间就可以得到答复了。最关键的是,人家每个月都申请,真是点赞,行政部门的服务性非常好。

总体来看,深圳对医疗机构医保资质的认定方式走在最前面,方式更加市场化,过程透明,通过信用评级来筛选医疗机构,有据可依,降低了寻租几率。

文末,我们想说的是国务院取消医保资质审查仅仅是捅破了一层窗户纸,拿掉了本不应该存在的保护伞。医疗机构的医保资质向来不太好拿,最大的问题是管理理念落后、管理过程不透明、流程过于复杂,留下了太多寻租空间,增加了申请机构的行政成本、无法提高他们的运行效率。对于行政部门来说,今后不能回避的问题是:服务性是否能提高?管理理念、管理方式、信息化系统是否足够强大到很好地监管市场?过去为了逃避这个问题,行政部门更愿意选择审查、审批制度,认为只要提高准入门槛就能减少管理成本,这也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根本原因。

俗话说得好:“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知恩图报,是做人的良知;忘恩负义,被人们所不齿。

何谓恩情?恩情即施惠人给受惠人的好处,恩惠情谊。恩情言其大,有“养育之恩”、“救命之恩”;恩情言其小,有“滴水之恩”、“帮扶之恩”……大恩大德,人们会没齿不忘,刻骨铭心;小的恩惠,我们同样会念念不忘,记挂在心。

恩情,难以用确切的言辞来表述,只能用心灵去感受,用行动去报答。

恩情,就是当你身处困境时,有人愿意帮你的那份情;恩情,就是当你失意落魄时,有人不离不弃的那份情;恩情,就是当你遇事有难时,有人无私帮助你的那份情。

做人千万不能忘恩,忘了恩,就负了义;忘了恩,就负了人;忘了恩,就没有了良心!

何谓真情?真情,就是寒冷时的一把火,让人感觉暖意融融;真情,就是严冬里的一轮暖阳,它的光和热都洒在了你的身上;真情,就是黑暗中的一盏灯,照亮了你前行的方向;真情就是一眼清泉,滋润着每个人的心田,让我们精神旺盛,生命茁壮!

真情,就是一首动听的歌曲,它能将你的烦恼驱赶;真情,就是一个灿烂的微笑,它能让你心花怒放;真情,就是一场及时雨,它能让你干涸的心灵滋润舒畅!

真情,是无私的奉献;真情,是真诚的情谊;真情,是纯洁的爱心。做人,真情不可少,感恩最重要。一颗感恩的心,人人都需要;有了感恩的心,彼此都温暖;捧出感恩的心,个个皆欢笑。

恩情很贵,真心难得,真情莫伤。伤了真情,就伤了真心,伤了真心,就伤了好人,伤了好人,就落下了悔恨。

恩情最怕忘,真情最怕伤!

母亲的恩情不能忘,生我九死一生,养我含辛茹苦,襁褓中奶我喂我,怀抱中亲我宠我,双手中托我举我,出门时想我盼我,病痛中怜我惜我。

父母的真情不能伤。自古以来,父母千万倍的付出,难以换回子女百分之一的回报。父母一生真情付出,他们用心血和汗水滋养我们成长、成熟和成功,谁如果伤害了父母的真心真情,谁将悔恨终生!

老师的恩情不可忘,老师的真情不可伤。为人之师,尽心尽力,小小三尺讲台,乃育人之天地;看那满头银发,皆是岁月里积聚。绞尽脑汁,为让学生们多获取些知识;千方百计,为的是让自己问心无愧,良心得到慰藉。

朋友的恩情不可忘,朋友的真情不可伤。真正的朋友,总能想你所想,急你所急;真正的朋友,总是雪中为你送炭,风雨中为你遮风挡雨。当你遇有不顺时,他总是无私的帮助你,热情的鼓励你,真心的支持你,关键时候能够舍己为你!我们怎能忘记好朋友的恩德?我们怎能伤害好朋友的纯真情谊?

恩情,不分轻与重。养育之恩,指点之恩,滴水之恩,所有的恩,都是不容忘记的恩!

真情,不分淡与浓。父母真情,恩师真情,朋友真情,所有的真情,都是不容伤害的情!

人生在世鸣警钟,为人行事要记清:恩情无关大与小,真情不在富与穷。忘啥不能忘恩情,伤啥不能伤真情!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制度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制度 目录 1、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2、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3、医保工作定期总结分析制度 4、医保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一、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由副院长担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设立医院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科”),并配备2名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3.贯彻落实市社保局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5.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已设置投诉箱),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医疗证》、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 卡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及时报告医院医保科,医院医保科及时上报市医保中心。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原则。 3.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4.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

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需要。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药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按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公布本院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3.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病历、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保费用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市医保中心医保费用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中心上报。 4.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控制各项相关指标,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5.对收费操作上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并有相关处理记录。 6.参保人员出院结帐后,要求查询收费情况,医保窗口和财务室做到耐心接待,认真解释,不推诿。 (五)信息管理制度 1.当医保刷卡出现错误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科,由窗口工作人员利用读卡程序来检查卡的质量,如卡有问题,告知持卡人到市医保中心查询。 2.当医保结算出现问题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科,由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五篇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五篇 篇一:XX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填写说明 一、本表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 二、机构类别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所)、医务室等。 三、“申请内容”一栏由医疗机构填写申请定点资格的意向。 四、“职工人数”一栏由单位内设医疗机构填写服务本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其他类别医疗机构不填写。 五、医疗机构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本申请书时,要附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收费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医疗机构等级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依法参保缴费证明;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科室设置材料、医务人员名册、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卫生部门的书面意见; 6.药监、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7.药品经营品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清单(附提供盘片); 8.计算机设备及网络设备清单; 9.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10.上两年度业务收支和服务量情况; 11.营业用房产权证或租房协议及营业用房平面图(注明面积、功能区分); 12.医疗保险工作分管领导和专职管理人员名单; 1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需的其他材料。 六、栏目如填写不下,请另附页。

记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务人员执业证、资格证、医疗收费许可证等"复印件(申请人应确保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核对章)。所提供的医务人员证件持有人应与本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证件提交人经办人签收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宣传版.doc

2015年延边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保险服务协议(部分条款) 总则及基本制度 一、医疗服务的对象包括: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普通参保人员、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伤残军人; 2.城镇居民参保人员; 3.异地就医参保人员。 二、医疗服务范围分别为: 1.普通疾病门(急)诊医疗服务; 2.专科疾病门(急)诊医疗服 务;3.特殊疾病门诊医疗服务;4.住院医疗服务;5.专科住院医疗服务;6.统筹区外医院转诊转院初审;7.省内异地就医人员医疗服务;8.门诊慢(特)病医疗服务。 三、参保人员就医时(包括入院和转诊转院等),应当履行身份核实制度 (住院参保患者填写身份核实记录单),对其身份与社会保障卡进行核验,发现证件无效、人证不符的,不得进行医疗保险结算;有骗保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医保局。 四、参保人员因急症未携带社会保障卡的,可在门诊留观或住院时声明参 保身份,进行登记并出示相关凭证资料,经初步确认后,于72小时内出示社会保障卡,要补录其医疗费用。72小时之后出示社会保障卡的,自出示之时起,按参保人员处理,在此之前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 五、执行医疗费用知情制度,保证参保人员知情权,向参保人员提供门诊、 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和住院日费用清单, 参保人员对医疗费用有疑义的,应做出合理解释。 六、执行自费费用参保人员知情确认制度。使用自费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应 事先告知并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同意,并在同意书上签字(急诊抢救或手术除

外)。 七、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意外伤害实行审核制度,暂用现金垫付,填写《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患者情况表》,经医保局审核后,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意外伤害费用补录,出院时可以在医院直接刷卡结算。大中小学生发生意外伤害需要门诊治疗时用现金结算,治疗结束后医疗费按规定到医保局报销。未经审核及不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意外伤害发生的费用医保不予支付。对于意外伤害的患者,医生要认真核实意外伤害的原因,病历资料记载详实清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就医服务管理: 一、应当做到住院医嘱、病程记录、检查结果、治疗单记录和票据、费用清单等相吻合。 二、入院基础检查项目是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血糖、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测定、艾滋病筛查、心电、胸部X光照相。 三、根据参保人员的病情按照诊疗常规进行辅助检查,近期内做过的检查,如非必要,不再重复检查。对其他同级别或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检验结果,凡尚未超出该检验项目周期性变化规律所允许的时间,应实行互认,充分予以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病程记录应明确记录辅助检查的必要性并有结果分析。 四、严格遵守卫生计生管理部门有关大型检查治疗的使用规定,不能将CT、MRI、彩超作为入院常规检查项目。 五、医师按照先甲类后乙类、先口服制剂后注射制剂、先常释剂型后缓(控)释剂型等原则选择药品。要按照处方管理规定,准确填写临床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等开具处方,不过度用药和重复用药。 六、门诊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至一个月,但医师应当注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试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制订 2014年月

为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医、保、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XX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当认真贯彻囯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本统筹地区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医药卫生、物价等规定,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第二条乙方提供医疗服务的对象包括:本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 第三条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范围,包括:门诊、住院、 科目。 第四条甲乙双方应当依照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本统筹地区有关的政策法规,正确行使职权,有权监督对方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履行职责的情况,举报或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甲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的变化情况,并接受乙方咨询。 (二)加强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完善付费方式及结算办法,及时审核并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当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三)组织乙方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管理服务部门,由一名院级领导分管医疗保险工作,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并履行管理职责,配合甲方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二)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合规收费。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三)向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即时传输参保人员就医、结算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材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甲方建立并及时维护本统筹地区为参保人员服务的医生库,对纳入医生库的医务人员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甲方予以支付。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医生信息,并对医务人员开展医疗保险政策培训。〔2〕 第八条甲方结合对乙方的年度考核实行分级评价与分级管理。评级结果与放宽参保人员定点就医选择限制、提高预付比例、适当提高总额控制指标、简化费用审核与结算程序等激励措施挂钩。 第九条甲方应当通过媒体、政府网站、服务场所等向社会开展医疗保险宣传。乙方应当在本机构的显要位置悬挂由甲方制发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牌,并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向就医的参保人员宣传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就医流程等。 甲乙双方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第十条*甲方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监控系统对乙方的医疗服务行为及医疗费用进行实时监控。 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将监控和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乙方。 乙方应当对甲方在监督检查中查阅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予以配合。对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应当予以保密。

西安市医保定点医院名单

西安市医保定点医院共104家 (一)75所综合医院 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三甲长乐西路17号 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三甲东郊新寺路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三甲雁塔西路277号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三甲西五路157号 陕西省人民医院三甲友谊西路256号 西安市中心医院三甲西五路161号 西安市第一医院三甲粉巷30号 西安市第四医院三甲解放路21号 解放军第323医院三甲建设西路66号 解放军第451医院三甲友谊东路269号 武警陕西总队医院三甲南二环东段88号 长安医院三甲(相当)文景路17号 高新医院三甲(相当)团结南路16号 西电集团医院三乙丰登路97号 陕西省友谊医院三乙友谊西路277号 陕西省辅仁医院三乙纺织城纺东街167号 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三甲南二环东段151号 兵器工业521医院二甲丈八东路12号 西安医学院附属医院二甲沣镐西路48号 解放军第518医院二甲公园南路11号 陕西省建材医院二甲咸宁东路512号 中铁一局西安中心医院二甲南二环东段319号 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二甲尚勤路3号 陕西省交通医院二甲大学南路276号 西安唐城医院二甲太华北路99号 陕西正和医院二甲西影路486号 武警工程学院医院二甲三桥武警路4号 西安市北方医院二甲长乐中路170号 西安市东方医院二甲咸宁东路106街坊新科路28号西安市华山中心医院二甲康乐路17街坊8号 庆安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二甲大庆路636号 西安市第五医院二甲(相当)西关正街112号 西安市第二医院二级(相当)糖坊街65号 西安远东医院二乙大庆路636号 陕西省新安中心医院二级(相当)南二环中段36号 民航西安医院二级(相当)沣镐路2号 陕西省博爱医院二甲电子二路52号 灞桥区人民医院二乙灞桥街28号 西安庆华医院二乙灞桥田红正街1号 北车集团西安车辆厂职工医院二甲建章路南段54号 陕西航天医院二甲灞桥田洪正街303号 西安西郊纺织医院二级(相当)阿房二路1号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报须知

事项名称: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事项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就劳社医发〔2001〕11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辖区内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办理条件: 一、符合本市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 三、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1、制定并执行符合北京市卫生局医疗质量管理标准的常见病诊疗常规; 2、有药品、医用设备、医用材料、医疗统计、病案管理、财务等管理制度; 3、准确提供门(急)诊、住院、单病种费用等有关资料。 四、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面上物价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收费标准,并经物价部门检查合格(价格备案及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对参保人员必须执行《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规定)。 五、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及专用设备。 1、根据业务量配备合理数量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并有主管院长负责的医疗保险办公室; 2、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等设备,满足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要求; 3、及时准确提供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有关资料和报表; 4、执行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5、参加医疗保险药品管理的监测网。

六、严格控制门诊人次费用、住院人次费用、日均住院费用、平均住院日等。 七、对医疗机构(对内服务)医务人员和服务人数的要求,按照《关于认定在京中央机关、事业单位及北京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事项的通知》(京医保发[2001]13号)和《关于认定在京中央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医保发[20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提供材料: 1、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报告。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医疗机构评审的合格材料及复印件。 5、药品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的合格证明材料。 6、大型医疗仪器设备(单价收费200元以上)清单及价格。 7、市物价局单独批准医疗机构开展《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以外的收费价格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符合规定、材料齐全上报医保科核准,经实地考查符合条件后上报市医保中心。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状态:材料上报市医保中心待审批,不符合规定、材料欠缺、项目填写不全或欠规范者,立即告之,退回材料。 办理部门名称:医疗保险管理科318室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 办法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定点医疗机构审查和确定的原则是: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并便于管理;兼顾专科与综合、中医与西医,注重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以下类别的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资格开展对外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定点资格: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 二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院所; 三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四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五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六经地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第五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 三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四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五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了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了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第六条愿意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执业许可证副本; 二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 三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和门诊、住院诊疗服务量包括门诊诊疗人次、平均每一诊疗人次医疗费、住院人数、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等,以及可承担医疗保险服务的能力; 四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的证明材料; 五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六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的申请及提供的各项材料对医疗机构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的发给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布,供参保人员选择。 第八条参保人员在获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范围内,提出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选择意向,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的选择意向统筹确定定点医疗机构。 第九条获得定点资格的专科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含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和民族医医疗机构,可作为统筹地区全体参保人员的定点医疗机构。 除获得定点资格的专科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外,参保人员一般可再选择3至5家不同层次的医疗机构,其中至少应包括l至2家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一级医院以及各类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管理能力的地区可扩大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数量。 第十条参保人员对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在1年后提出更改要求,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2020新版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约定书文本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新版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约定书文本What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ultimately expect to get or achieve through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2020新版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 构服务约定书文本 甲方: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乙方:为保证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00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及有关政策规定,甲方依法定职权并受市医疗保险局委托,确定乙方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双方签订约定书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当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二条乙方应认真执行本市医保的有关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

险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必须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三级医疗机构应当有专门管理医疗保险工作的部门,并至少配备一名医务管理人员和一名财务管理人员),与甲方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配备相关部门或人员,甲方可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并责令其整改。 第三条乙方应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铜牌;以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等形式,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约定书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四条乙方的各项收费标准必须遵守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将相关收费标准公布在醒目的地方。同时,乙方必须向参保人员及时提供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和住院日费用清单,各种清单要清晰、准确、真实。 第五条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服务,包括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及特需服务等,需由参保人员

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申请资料大全

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申请资料提交说明 申请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单位须向市社会保险机构提交以下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书面材料: 1、《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书面材料(交原件)及电子文档;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3、医疗机构的等级审评文件及相关证明,或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3、上年度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含上年度门诊人次和门诊总费用、住院人次和住院总费用、床位使用率、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项目阳性率等医疗机构运营基本情况)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4、已标识社会医疗保险药品的医院药品总目录(格式详见《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医保药品总目录》,书面资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5、医疗服务场所产权和租赁合同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6、申请单位为企业事业单位对内服务的卫生所(室)的,须《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核定单》(验原件,交复印件); 7、申请单位所在地理位置的分布图,标明周围医疗机构分布情况及与申请单位的距离; 8、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的证明,证明医疗机构位于哪个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辖区; 9、市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出具既往2年内有无违规处罚记录的证明、既往2年内是否发生四级以上医疗事故情况、年检校验情况证明。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2010年版)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填表说明 一、本表请用黑色钢笔填写,要求内容真实、字迹工整清楚。各页表格不够填写可以复印使用。 二、“科室设置及病床数”的病床数、床位收费标准应按科室内实际设置的不同收费标准的床位数逐项填写。 三、“重点科室设置及床位数”是指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认定的重点科室。床位数及床位收费价格的填写同上。 四、“大型医疗设备清单”可按表格内容格式,分100万元以上、10-50万元、10万元以下三个档次打印清单并附软盘。 五、“其它分支机构情况”指分院或门诊。 六、“医疗业务收支情况和服务量情况”的填写要以医院本部、分支机构(门诊部)及社康服务中心各自为单位分别填写。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附件 4 六盘水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填写说明 一、该表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准确。 二、“医院等级”一栏由医院填写,其他类别的医疗机构不填写。 三、“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一栏是指医疗机构内部设立或指定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的部门。 四、“申请内容”一栏由医疗机构填写申请定点的意向。 五、最后一栏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负责填写。 六、提交本申请书时,须附以下材料: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收费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其他“证照合一”证明材料(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发展改革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医疗事故证明材料; (三)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身份证(存在合作关系的还应提供合作者的信息和合作协议); (四)申报单位场所地址、产权证明、使用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和与附近定点医疗机构相邻关系的位置图; (五)工作人员名册、劳动合同、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凭证(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六)医(药、护)卫生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社区岗位培训合格证、全科医师证等证明材料; (七)等级评定证明或批准文件、编制床位数、实际开放床位数及科室设置

情况; (八)医疗设备清单; (九)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医技操作规程。 上述资料复印件以A4纸张为标准,按顺序附于《申请书》后,并装订成册。 医疗机构情况表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本所自2003年四月经市劳动保障部门批准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来,遵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并便于管理,注重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廉价的基本医疗服务。 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一系列法律法规,增强卫生技术人员的思想素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保政策规定,非医保项目不得转换成医保项目。 二、在接诊参保人员时,认真核对其《医疗保险病历》和IC卡,做到“人、证、卡”三相符,非医保人员不得冒用参保人员卡证进行门诊,并向参保人员提交收费清单。 三、确保参保人员用药安全。要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认真执行处方书写规范,严禁“大处方”、“人情方”,严格掌握用药原则和用药量,不超权限使用抗感染药物。 四、在日常门诊工作中,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完善各种医疗、护理操作常规及首诊负责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门诊人员一律佩戴胸卡上岗。 五、应尽量简化手续,方便病人。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尽可能减轻病人负担,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处方

及门诊就诊登记薄,对病员做到关心体贴,态度和蔼,对疑重病员不能确诊的,及时动员其去上级医院诊治。 六、开展便民活动,为病人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向病员宣传卫生防病及计划生育等知识。 七、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药品和医疗收费的政策和价格规定,不得擅自另立收费项目,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和重复收费。 江苏靖江叉车有限公司卫生所 二0一0年六月

医保定点机构申请书模板

医保定点机构申请书模板 医保定点机构申请书模板 随着社会在进步,我们会经常使用申请书,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愿望和请求写进申请书里。一起来参考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保定点机构申请书模板,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医保定点机构申请书1尊敬的卫生局领导:你们好! 我是大通乡卫生院,在市卫生局和乡政府的领导下,我院自20XX年以来一直被定为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多年来我院始终坚持: 1、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立健全控制医药费用的各项措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 4、设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科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对本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就诊参合农民患者进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协调服务、政策咨询、出院费用审核报销等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用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提供参合农民就诊及费用发生等有关信息。 5、配备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要求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为今后能更好地支持新农合医疗制度的建设和发展,也为广大农民的健康提供保障,我院自愿申请继续从事合作医疗工作,并作出以下承诺: 1. 积极宣传新农合各项政策,引导农民积极参合。 2. 为新农合参与者提供优质咨询服务。 3. 对患者反映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4. 不为招揽病人而扣压农合证,不经营非医药用品,不非法执业,合理收费。 5. 对违反新农合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调查,跟踪落实。新农合得民心,利民益,为了能积极配合上级领导做好今后的工作,我院特向您申请继续被定为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如违反以上承诺,任凭处罚。特此申请申请单位:洮南市大通乡卫生院 20XX-1-15 医保定点机构申请书2尊敬的县合医局领导:你们好! 我是XXX村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卫生得发展”的利民政策,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审核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审核 经办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 业务办理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26号窗口 咨询电话:4671915、6187788 审批条件和标准 (一)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 (三)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四)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五)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了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了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所需材料 (一)执业许可证副本; (二)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 (三)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和门诊、住院诊疗服务量(包括门诊诊疗人次、平均每一诊疗人次医疗费、住院人数、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等),以及可承担医疗保险服务的能力;

(四)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的证明材料; (五)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六)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受理 承办人A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申报资格和条件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当场告知不符合的原因及理由,不予受理。 审查与决定 (一)拟申请定点的医疗机构向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二)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由下发受理通知书。 (三)受理通知书下发后,对其准入基本条件达标情况进行实地考核,依据考核情况形成考核材料。 (四)将考核情况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发放定点资格证书,办理纳入定点的其他相关事宜。对未批准定点的医疗机构及时将其申报材料返回。 公开公示 拟批准的定点医疗机构审批结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和公告7个工作日。 流程示意图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管理制度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管理制度 目录 1、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2、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3、医保工作定期总结分析制度 4、医保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一、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由副院长担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设立医院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科”),并配备2名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3.贯彻落实市社保局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5.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已设置投诉箱),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医疗证》、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 卡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及时报告医院医保科,医院医保科及时上报市医保中心。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原则。 3.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4.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

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需要。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药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按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公布本院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3.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病历、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保费用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市医保中心医保费用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中心上报。 4.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控制各项相关指标,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5.对收费操作上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并有相关处理记录。 6.参保人员出院结帐后,要求查询收费情况,医保窗口和财务室做到耐心接待,认真解释,不推诿。 (五)信息管理制度 1.当医保刷卡出现错误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科,由窗口工作人员利用读卡程序来检查卡的质量,如卡有问题,告知持卡人到市医保中心查询。 2.当医保结算出现问题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科,由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自贡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权益,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信用等级评定是以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遵守医疗保险法规、履行医疗服务协议情况和年度考核为主要依据,通过评估确定定点医疗机构AAA、AA、A和B四个信用等级,并实施分类管理的工作过程。 第三条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信用等级的评定,在同一定点等级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评定内容与标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将信用等级评定标牌挂于机构醒目位置,以引导参保人就医。 第五条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内容包括医疗保险服务质量及管理指标。 (一)医疗保险服务质量评分内容: 1、医疗保险相关服务管理; 2、药品管理情况; 3、合理收费情况; 4、医疗管理情况; 5、计算机联网管理情况; 6、其它。

(二)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指标评分内容: 1、门诊人次; 2、门诊年人均统筹基金支付费用; 3、门诊医疗费中药品费比例; 4、住院人次; 5、年人均住院天数; 6、住院年人均统筹基金支付费用; 7、住院医疗费中药品费比例; 8、精神病人人均住院医药费费用。 第六条顶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按百分制,实行同一等级范围内以得分定等级的办法。 总评分为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AAA等级信用单位;90 分以下、80分以上(含80分)的为AA等级信用单位;80分以下、70分以上(含70分)的为A等级信用单位;70分以下的为B等级信用单位。 第三章评定组织与程序 第七条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委员会对定点医疗机构信用进行评定。委员会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保监督员、 医院医保管理人员、参保人员组成。 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每年进行一次。 第八条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分为公布标准、自查、考核、评定、公布和管理等工作环节。 (一)自查。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信用等级考核评分标准自查 自评,形成自查报告。 (二)考核。以各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为基础,采取联合检 查的形式,分组按评定标准确定信用等级评定基础分。

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年审表 医疗机构名称 单位医保代码 年审时间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填表说明 一、本表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下载后用A4纸打印,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不得涂改。 二、“单位医保代码”为定点医疗机构在医保系统中的单位代码,格式为“HXXXX”。 三、“年审时间”指向市政务服务中心递交本表的时间;“开业时间”以医疗机构正式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时间为准;“定点时间”为定点医疗机构取得定点资格的时间,以上时间格式均为“XXXX年XX月XX日”。 四、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社区卫生服务区域规划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是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选“是”,其他医疗机构选“否”。 五、“医疗机构等级”填写时必须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无评审证明材料者均填写“无等级”。 六、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须填写“隶属单位”,并在“法人代表”一栏中填写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七、“医疗机构代码”中填写医疗机构卫生执业许可证或军队有偿对外服务许可证上的登记证号。 八、无组织机构代码证者,在“组织机构代码”中填写营业执照证号。 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门”指医院内部专门负责医保定点服务管理的部门,“分管领导”指分管医保管理部门的医院领导;“负责人”指医院内部医保管理部门的负责人,“联系人”指医保管理部门内负责具体日常医保定点服务管理事务的专(兼)职人员。 十、分支医疗机构或其他非独立法人的医疗机构填写本表后,“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字”栏内需加盖上级医疗机构或隶属单位公章。 十一、递交本表时,须同时按年审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统一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朝阳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医师管理办法

朝阳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医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基本医疗保险运行秩序和基金安全,规范医保就医诊疗行为,促进医保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北京市朝阳区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其所属的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执业医师。 第三条、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医保中心)为本办法具体管理和实施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服务医师进行资格认定、管理、监管、告知、监督以及 签订服务协议等工作。 第二章资格条件和申报程序 第四条、具备以下条件的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师可以申请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按规定注册的医师; (二)能掌握并自觉遵守医疗保险各种政策规定; (三)近两年来在执业过程中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记录。 第五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将本单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条件并愿意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师名单上报医保中心。 第六条、医保中心经审核后,确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师,并将其纳入医保服务医师信息管理库。 第七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到医保中心办理执业医师新增、注销或信息变更的业务,具体实施细则详见附件。 第八条、未取得医保服务医师资质的人员不得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其所涉及的相关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三章医保服务医师培训和签订医保服务协议 第九条、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建立医疗费用结算关系。 第十条、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或委托定点医疗机构对纳入医保服务医师库的人员进行培训,并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服务医师分别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同时颁发医保服务医师资格证。 第十一条、医保经办机构与取得医保服务资质的医师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医保服务医师应当自觉履行职责。 第四章医保服务医师的管理 第十二条、对医保服务医师在协议期内实行积分制管理,一年内医保服务医师个人总分为12分。 1.出现以下情况的扣3分: (1)同一日院内重复开药或重复检查; (2)在同一家医院提前开具某一药品超出一定天数; (3)单次开药超说明书用量; (4)超适应证用药; (5)出院不按规定剂量配药。 2.出现以下情况的扣4分: (1)对未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属个人自费的医疗费用,不履行告知义务; (2)提供过度服务; (3)治疗和收费项目及数量不一致。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制度4(2).doc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制度4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根据国家、省、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卫生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医疗 机构管理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的 管理与监督。 □县、乡(镇)新型衣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和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站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业务实施管理、检查和指导。 第二章定点医疗机构的认定 □第三条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查认定。 □县卫生局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查认定。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县卫生局的配合下负责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查认定。 □第四条定点医疗机构审查认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方便就医原则。认定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合理布局,优先考虑方便参保人员看病就医。 (二)结构合理原则。定点医疗机构的主体应当是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疗卫生保健机构。符合条件的中医院应当认定为定点医疗机构。 (三)动态管理原则。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质量和医疗费用控制等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并将考核评估结果作为重新认定其定点资格的依据。 (四)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查、评估,不得收取费用。 □第五条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相关专业诊疗技术服务准入许可、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件。 (二)实行统一经营、统一收费、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三)具备与相应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相适应的规模功能、技术人员、医疗设备和技术水平,医疗服务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四)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收费标准。 (五)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 (六)具备承担定点医疗服务要求的信息化设施(具体标准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和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站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编号苍南县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表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 二、机构类别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所)、医务室等。 三、“申请内容”一栏由医疗机构填写申请定点资格的意向。 四、“职工人数”一栏由单位内设医疗机构填写服务本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其他类别医疗机构不填写。 五、医疗机构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本申请书时,要附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收费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医疗机构等级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依法参保缴费证明;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科室设置材料、医务人员名册、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卫生部门的书面意见; 6.药监、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7.药品经营品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清单(附提供盘片); 8.计算机设备及网络设备清单; 9.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10.上两年度业务收支和服务量情况; 11.营业用房产权证或租房协议及营业用房平面图(注明面积、功能区分); 12.医疗保险工作分管领导和专职管理人员名单; 1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需的其他材料。 六、栏目如填写不下,请另附页。

说明: 所附证件是指:经人力社保、卫生、药监、物价部门核准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务人员执业证、资格证、医疗收费许可证等"复印件(申请人应确保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核对章)。所提供的医务人员证件持有人应与本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证件提交人经办人签收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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