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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研究

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研究
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研究

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四个全面”定位定向,对照强基本、提功能要求,基层党建工作还存在一些不符合、不适应、不协调的现实问题,突出表现在:

1、观念更新不够,思想认识上仍有偏差,缺少真抓实抓严抓的政治自觉。认识上不来,行动就跟不上。“总开关”问题不解决,抓工作就会失去方向和目标。客观来讲,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尤其是其主要负责同志对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有个全新的认识,抓主业、强主责的意识明显增强。但受传统惯性思维和片面政绩观影响,在实际工作推进过程中,还存在着站位不高、认识不深、观念不新的问题,影响着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发展。一是“核心论”认识不足。发展是中心,党建是核心。从“伟大工程”到“全面从严”,我们党把加强自身建设纳入“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提升到一个从未有过的高度同步推进。但实际工作中,不少同志还没有真正把党建工作放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建设的层面上去审视、去研究、去定位,缺少理直气壮抓党建的政治底气。二是“基础论”观念不牢。作为伟大工程的基础性工程,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意义重大。正如习总书记所强调,是“长远之计、固本之举”。但由于抓基层打基础工作贵在经常、严在细节、好在实处,效果显现有其潜在性、周期性,不仅需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更需要足够的耐心和韧劲,相反不少地方和单位舍本求末、应景应点去抓,缺乏长远打算和整体规划,导致基

层党建依然“欠账”太多。如县市级基层党建五年规划还是在近两年才启动的,也没有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三是“系统论”思维不够。新的常态下的基层党建工作,提出了基层组织功能重置、机能重建、动能重构的新课题。特别是组织功能重置方面,强化“五个功能”,需要有效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但现实中,有的仍习惯从单向角度去思考问题,跳不出“就党建论党建”的圈子,缺乏多维度、系统化的思维方式,结合抓、统筹抓、系统抓的举措和办法不多,导致一些地方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推进慢、见效慢。

2、责任目标不清,压力传导上仍有脱节,缺少考责问责追责的硬性规定。一是责任链条“失紧”。从横向层面来看,书记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但由于“一岗双责”缺少硬性考评指标,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建责任内动力不足,对分管战线和联系点的基层党建工作过问较少、指导不力,影响到党委管党的整体效果。从纵向层面来看,“沙滩流水不到头”,对村(社)党组织特别是一些新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行责缺少有效监管办法,党建责任制“末端”压力传导不够。从联动层面来看,有的地方基层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坚持不够,党建办、基层办等组织协调机构形同虚设,过分强调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的职责,党委其他部门共建责任目标缺少硬性规定,没有真正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责任链接。二是考评问效“失真”。近年来,各地各级注重创新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但实际操作中,由于缺少对应的具体量化指标和衡量标准,落实效果难以考准考实,直接影响到考评“指挥棒”激励导向作用的发挥。有的地方简单采取“一把尺子”量到

底,忽视不同对象客观条件的差异性;有的重结果考评轻过程管理,年终“一锤定音”,忽视平时跟踪问效,导致部分党组织对基层党建工作抓一阵放一阵、严一阵松一阵;同时,在具体考评环节中,仍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查台账等考核方式,忽视从现实基础和长远效益的角度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给弄虚作假留下空间,难以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准。三是追责问责“失严”。围绕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各地各级建立健全了一系列配套制度,但实际运行过程中,对制度落实不到位、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缺乏及时有效地监督制约手段,追责问责机制还不健全,存在强考核、弱问责的现象。相比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工作,党建工作责任追究的刚性不够显现,在责任主体认定、责任范围界定、责任过失量度上缺少相应的党内政策法规依据。同时,在具体问责过程中,注重强调主体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相对忽视了班子其他成员连带责任的“拷问”,影响到“集体管党”合力的发挥。

3、全域谋划不多,整体推进上仍不平衡,缺少联动联建联创的工作氛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各类经济社会组织迅猛发育成长,拓宽了当前基层党建工作新的领域。实现“党的旗帜在每一个基层阵地高高飘扬”的目标,需要全域谋划、全面发力,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缺少通盘考虑,重农村轻机关、重传统领域轻新型领域、重实体轻网络,导致基层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仍有“盲区”和“空白点”。一是新领域党建工作相对薄弱。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独立自主性相对较强,一些业主担心“政治核心”冲谈了“经营核心”,习惯用直接经济效益衡

量党建工作,带来这些领域党建工作“两难”问题,特别是一些个体私营企业和松散型社会组织,出现“前建后散、边建边散”的新问题。一些涉外或合资企业由于价值观、文化背景、意识形态的不同,基层党建工作渗透融合相对较难。同时,社会信息化的快速推进,“互联网+”党建模式、“网络党建”应运而生,对基层党建工作提出新的挑战。二是区域化党建推进进程相对较慢。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基层党建的工作重心更多转向新型社区,区域化党建成为必然趋势。区域化党建,强调的是共驻共建、共治共享、共推共创,但现实工作中,有的地方把区域化等同于属地化、全能化、行政化,单纯依靠社区党组织力量推动,缺少统筹党建、社会资源的有效机制和办法。三是城乡党建资源整合相对乏力。推动城乡基层党建均衡发展,需要引导更多的城市优势党建资源向农村流动。近几年各地深入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加快了城乡基层党建一体化进程,但实际工作中,共建形式仍停留在给钱给物的帮扶上,存在“重现实轻长远、重输血轻造血、重显绩轻党建”等现象,信息互通、平台互联、服务共享等精准帮扶上还显不够,在工作规划、组织建设、资源配置、教育管理、互助服务、考核评价等制度机制上研究不多,缺少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互融互动性是城乡共建的主要特点,是实现优势互补的保证,但现实中共建双方多是“硬性配对”,交互帮扶的针对性不强,农村党组织大多把自己看成“弱势群体”,被动接受帮扶,助长了一些基层党组织“等靠要”的依赖思想。

4、推动创新不实,功能发挥上仍不突显,缺少提质提能提效的有机载体。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改革创新,着眼点应放在强化基层

党组织“五个功能”上来,通过理念、制度、方式、载体的创新,提升政治引领、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但现实工作中,有的“为创新而创新”,搞“名词翻新”,提“空洞口号”;有的不顾各地差异,搞“一刀切”、“同步走”,缺乏深层次的创新,导致基层党建带有“指令性”“跟风性”,相反一些实际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一是组织设置优化不够。落实“两个覆盖”,既要全面,更要有效,关键要实现有效覆盖。但有的重新建轻调整、重组建轻理顺、重有形轻有效,习惯过去条块式管理模式植入组织,新领域一些党组织隶属关系多头交叉,出现“属地管不了、主管部门不便管”的现象。有的探索推行“大党委”区域化党建模式,但在完善组织运行机制、协调所属支部关系、延伸党小组设置上缺少制度规范,影响到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二是组织功能边界不清。省委提出“五个功能”,是对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和服务功能细化、具体化。但现实工作中,有的“把基层党建当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基层组织服务功能有其局限性,边界“泛化”、定位模糊,相反容易造成服务的虚化。有的对委托基层代办事项缺少规范,带来基层党组织“过度行政化”的倾向,好事实事抢着办,难事急事推给基层。有的片面强调基层组织服务功能,忽视群众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教育引导,甚至对基层一些歪风邪气也不敢斗争,弱化了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三是组织活动方式不新。外部环境的改变,需要党的组织活动方式转变。但长期以来,一些基层党组织不能适应新的变化和要求,其活动内容和方式大多沿袭传统的周期规律和固定模式,缺乏应有的活力、动力和吸引力。不善于借助新媒体技

术来推进组织活动方式的创新,实现组织活动的信息化,加强和改进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创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有效形式。

5、上下结合不紧,落实机制上仍不完善,缺少常抓常推常固的制度保障。一是顶层设计有待进一步加快。对于地方党委特别是基层党组织来说,更多的工作不应该是建设制度,而是需要贯彻执行。近年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党内制度建设,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党内新规,但在承接过程中,落实层面还有个制度“立破改”的问题,原有制度不适应、出台新规不配套,迫切需要上级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制度创新的工作指导。特别是对基层党建工作中一些共性突出问题,迫切需要从顶层设计层面来解决。如非公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经费保障等需要更明确的硬性规定,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具体遵循,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有效措施等问题。二是指导督导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基层党建有其自身特点和规律,但有的对基层党建客观规律和深层次问题探究不深,对基层好的经验和做法总结提炼不够,在面上推得开的不多。在具体指导督导上,缺乏动态监督、过程管理的长效机制,基层调研沉不到偏远地区、薄弱领域,习惯看“盆景”、听汇报。在党建述职评议中,见述不见评、见评不见议、见议不见用,“年年新举措、年年老问题”,没有真正起到问题倒逼、责任倒逼的作用。三是激励保障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抓基层强基础,需要硬的保障。基层党务工作力量相对薄弱,尤其乡村一级党务人才紧缺。党建经费保障相对缺少“硬杠杠”、“硬支撑”,合理正常增长机制不健全。平台建设缺乏系统、长远规划,投向基层的公共服务资源和设施统筹不够,区域联建、相邻共建等形式探

索不多。对基层党建示范创建引导不够,党内表彰的影响力相对弱化,缺少推动基层创先争优的正向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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