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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方案书

三级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方案书
三级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方案书

共享知识分享快乐

人生不能留遗憾

电子数据取证鉴定实验室建设项目方案书

版本:2.0

2012年03月

盘石软件(上海)有限公司

卑微如蝼蚁、坚强似大象

目录

第1 章技术和工作基础 (6)

1.1公司介绍 (6)

1.2 盘石公司产品介绍 (6)

1.2.1盘石现场计算机取证系统(SafeImager) (6)

1.2.1.1离线取证 (7)

1.2.1.2在线取证 (8)

1.2.1.3产品特性 (9)

1.2.1.4 SafeImager增强型 (10)

1.2.2盘石手机取证分析系统(SafeMobile) (10)

1.2.3盘石介质取证分析系统(SafeAnalyzer) (12)

1.2.4盘石易载镜像助手(SafeMount) (22)

1.2.5盘石计算机仿真取证系统(SafeVM) (24)

1.2.6盘石可视化数据分析平台(IDVP) (26)

1.2.7盘石实验室管理系统(LIMS) (29)

1.2.8盘石计算机现场取证勘察箱(SafeSuite) (32)

1.2.9盘石计算机取证分析平台(SafeForensicPlatform) (33)

1.3 取证专业培训 (34)

第2 章实验室技术规格和要求 (36)

2.1 公安部对鉴定试验室的能力要求 (36)

2.2 实验室装备功能要求 (38)

2.3 实验室的区域设置 (39)

2.4 实验室的管理 (40)

2.4.1实验室域管理环境 (40)

2.4.2流程管理 (41)

2.4.3安防设备 (41)

第3 章实验室设备配置规格说明 (42)

3.1 数据的固定设备 (42)

3.1.1证据数据完整性的保护 (42)

3.1.1.1盘石只读接口套件 (42)

3.1.1.2 Solo-III高速多功能复制机套件 (45)

3.1.1.3 盘石1to 2光盘复制机 (47)

3.1.1.4数据完整性校验值计算软件 (48)

3.1.2证据数据原始性的保护 (48)

3.1.2.1摄像机 (48)

3.1.2.2照相机 (48)

3.1.2.3屏幕录像软件 (48)

3.2 本地数字化设备非运行状态下的数据提取 (49)

3.2.1独立存储介质的数据提取 (49)

3.2.2镜像文件加载软件 (49)

3.3 不可独立访问存储介质的数据提取 (49)

3.3.1 Safemobile手机取证系统介绍 (49)

3.3.2磁存储介质物理数据提取 (50)

3.3.2.1 SafeDisk 硬盘检测、解密和固件恢复系统 (50)

3.3.2.2无尘工作环境 (50)

3.3.3光存储介质物理数据提取 (53)

3.3.3.1光盘修复机/清洗机/软件 (53)

3.4 本地数字化设备运行状态下的数据提取 (54)

3.4.1运行状态下数字化设备上的数据提取 (54)

3.4.1.1盘石仿真取证系统(SafeVM) (54)

3.4.1.2 Rainbow-LmHash (54)

3.4.1.3盘石现场取证系统(SafeImager) (54)

3.4.2运行状态下数字化设备网络通信数据的提取 (54)

3.4.2.1 wireshark (54)

3.5 远程数字化设备的数据提取 (55)

3.5.1远程数字化设备存储处理的数据提取 (55)

3.5.2远程数字化设备运行状态数据提取 (55)

3.6 数据的发现 (56)

3.6.1盘石介质取证分析软件(SA) (56)

3.6.2 R-Studio介绍 (56)

3.7 数据的解密与解码 (58)

3.7.1加密数据的解密:Elcomsoft 密码破解套件 (58)

3.7.2结构化数据的解码 (59)

3.8数据的分析 (59)

3.9 程序功能的黑盒分析 (60)

3.9.1程序功能的静态分析: IDA PRO(专业版+反编译) (60)

3.9.2有害程序搜索软件 (61)

3.10 实验室环境条件 (61)

3.10.1基础环境和设备条件 (61)

3.10.2数据发现提取固定基础条件 (61)

3.10.2.1证据数据存储设备 (61)

3.10.2.2物证存储柜 (62)

3.10.2.3本地数字化设备检验专用主机(取证分析工作站SFP-101) 63

3.10.2.4远程数字化设备检验专用主机 (64)

3.10.2.5物证封存袋、封存条 (64)

3.10.3程序功能检验基础条件 (64)

3.10.4实验室管理条件 (64)

3.11 实验室附属设施 (64)

第4 章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实施 (65)

4.1 项目实施概况 (65)

4.2 项目实施甘特图 (66)

第5 章技术培训和支持 (67)

5.1 技术培训 (67)

管理办法》释义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本章是本办法总则部分,共七条。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和依据、检验检测机构和资质认定定义、资质认定范围、办法适用范围、管理体制、资质认定基本规定、资质认定基本原则等内容。 第一条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的规定。 一、立法目的 2015年3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以下简称本办法),于2015年4月9日公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是对2006年2月21日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发布《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86号,以下简称86号令)的修订。 本办法遵循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为核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从管理更加科学高效、责任更加明确完善、监管更加依法规范、信息更加公开透明等诸多方面,以问题为导向,创新了对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其立法目的就是为了全面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在确保向社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公正、准确、可靠”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检验检测市场主体微观活动的干预,真正使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使更多的市场主体有机会参与公平竞争,使自主创新活力得以充分迸发,为检验检测作为高技术服务业又好又快地发展保驾护航。 二、立法依据 本办法的立法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 根据《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国家由此建立了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制度。2003年9月3日,国务院公布《认证认可条例》,其第十六条规定:“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并依法经认定后,方可从事相应活动,认定结果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公布。”根据此条规定,我国建立了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制度。2006年2月21日,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发布86号令,明确规定资质认定的形式包括计量认证。从而使《认证认可条例》确定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在计量认证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完善和发展。 另外,我国一些法律、行政法规也明确规定了资质认定制度、计量认证制度的内容。例如:《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了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了机动车安检机构计量认证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了农产品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了司法鉴

专家论证意见

榆中新校区实验室建设专家论证意见汇总 1月30日,教务处聘请兰内六所高校的23位专家分文、理两组对我校一期入驻榆中校区的7个学院的实验室规划进行了论证,与会专家踊跃发言,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设性的建议。现将专家意见汇总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与会专家针对各学院在实验室设置及设备采购清单中存在的问题,对实验室建设提出了以下指导思想和原则: 1.首先要有专业定位,明确专业的性质和方向,这是进行实验室建设的根本。作为教学单位,首先要明确所办专业的方向,人才培养的目标,也就是所办专业应定位在什么样的一个标准上,如果这一点不明确,那么做出的实验室规划肯定是杂乱无章,四不象,也就不可能达到所希望达到的目标。因此,实验室建设必须与专业定位相适应。 2.实验室建设要注重资源共享的原则,应把相近专业的实验室综合化,建成综合实验室。同时还要考虑使用效率的问题,对于发展很快的专业和基于计算机平台的实验室,由于计算机更新很快,一定要最大限度地充分利用。 3、在实验室建设过程中,一定要考虑轻重缓急。 4.实验室建设一定要考虑未来的发展,否则新建的实验室2-3年后就会落伍。

5.实验室建设要考虑怎样科学、合理地配置学校的教学资源,把有限的资源投入到建之中。实验室建设要向全面、综合、超前的方向发展。 二、专家对各学院实验室规划的意见 (一)现代教育技术学院 通过相关材料,专家认为教育技术学院实验室规划从学科建设来看,把各实验环节都想到了,比较详尽,同时专家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见: 1.现代教育技术学专业实验室: (1)实验室设置项目有些碎、杂。专家建议设立一个原理的和一个嵌入式的实验室就可以将学院报的6个项目都包括进去。 (2)要考虑使用效率的问题。专家认为,涉及到的实验室,大部分是以计算机为平台的,而计算机更新换代很快,因此要充分利用,发挥它的最大效益。 (3)要考虑资源共享的问题,要面向全校,将学校相近专业的教学一并考虑进去。 (4)优先建立教学软件制作实验室。音频制作、视频制作可以合并在一起,而且系统最好用网络的,因为单机一是价格高,二是资源不能共享。 (5)摄影教学目前主要侧重的是数码摄影。如果要用传统的光学摄影,就还要考虑摄影棚、后期制作的暗房等设施,而且即使配备10台,也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

三级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方案书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电子数据取证鉴定实验室 建设项目方案书 版本:2.0 2012年03月 盘石软件(上海)有限公司 目录 第1 章技术和工作基础.................................................................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公司介绍..................................................................................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盘石公司产品介绍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1盘石现场计算机取证系统(SafeImager)............... 错误!未定义书签。 离线取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在线取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产品特性 .................................................................... 错误!未定义书签。 SafeImager增强型....................................................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2盘石手机取证分析系统(SafeMobile)...................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3盘石介质取证分析系统(SafeAnalyzer)................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4盘石易载镜像助手(SafeMount)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5盘石计算机仿真取证系统(SafeVM)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公安厅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项目公开招标

青海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青政采公招(货物)201-122号 青海省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青政采公招(货物)201-122号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公安厅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 项目 采购单位:青海省公安厅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01年5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6) 一、说明 (6) 1.适用范围 (6) 2.招标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6) 3.投标费用 (6) 二、招标文件说明 (6) 4.招标文件的构成 (6) 5.招标文件的质疑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 .投标报价及币种 (7) .投标保证金 (8) 10.投标有效期 (8) 11.投标文件构成 (8) 12. 投标文件的格式及编制要求 (9) 四、网上投标 (9) 13.网上投标 (9) 14.投标截止日期 (9) 15.投标文件的撤回 (9) 五、开标 (10) 1.开标 (10) 六、资格审查程序及方法 (10) 1. 资格审查程序 (10) 1.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情形 (11) 七、评标程序及方法 (11) 1.评标委员会 (11) 20.评标工作程序 (12) 21.答疑的方式和情形 (12) 22.评标办法 (13) 八、定标 (15) 23.推荐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15) 24.中标通知 (15) 九、授予合同 (15) 25.签订合同 (15) 十、串通投标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16) 2.串通投标的情形 (16) 十一、废标 (16) 2. 废标情形 (16) 十二、处罚 (17)

公安局电子数据勘察取证分析实验室扩容、改造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书范本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大政采公开招标(货物)-号 采购项目名称:大通县公安局电子数据勘察取证分析 实验室扩容、改造建设项目 采购人:大通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大通县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4)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7) 一、说明 (7) .适用范围 (7) .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7) .投标费用 (7) 二、招标文件说明 (7) .招标文件的构成 (7) .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 (7)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 .投标报价及币种 (8) .投标保证金 (9) .投标有效期 (9) .投标文件构成 (10)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0)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1) 五、开标 (12) .开标 (12) 六、资格审查程序 (12) .资格审查 (12)

.评标委员会 (13) .评审工作程序 (15) .评审方法和标准 (17) 八、中标 (18) .推荐并确定中标人 (18) 九、授予合同 (19) .签订合同 (19) 十、其他 (20) . 串通投标的情形 (20) . 废标 (20) 第三部分大通县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22)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35) 封面(上册) (35) 目录(上册) (36) ()投标函 (37)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9) ()投标人承诺函 (40)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41) ()资格证明材料 (4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4)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5) ()投标保证金证明 (46) 目录(下册) (48)

实验室规划建设

实验室规划建设相关内容 实验室平面布局按照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将办公区域和实验区域分开,两者之间设置门禁系统。主实验室与辅助功能间之间相互协调,按照实验室功能流程合理分布。考虑人流物流污物流分开,保障样品无交叉污染,保证实验数据的正确性。在实验区域设计有紧急冲淋装置,减少实验操作人员的危险。 疾控中心:样品受理中心、质控科、公共卫生科、慢病中心、血液科病毒科、免疫科、细菌科、理化中心、毒理科、动物房 质检中心:样品受理中心、计量检测、仪表类检测、包装物检测、食品化妆品检测、水质检测、纺织检测、纸张检测、电子类产品检测、电器检测、珠宝检测、玩具检测、家具检验、建材检测、油品检测、涂料检测、电线电缆检测、塑料检测、鞋类检测、管材检测、摩托车检测、车俩检测等 农检中心:样品受理中心、理化实验室、农残分析室、仪器分析室、转基因产品实验室、无菌室 药检中心:样品受理中心、中药检测、化学检测、抗生素检测、动物房、洁净室(微生物限度、阳性对照、无菌室、效价室、粒度室) 医院:收发血、体检中心、检验科(临检、遗传学、生化、免疫、中心检验、微生物室、PCR室、艾滋病)、病理科(病理取材、脱水、包埋、染色、切片、观察等) 烟草技术:原料辅料检测、烟丝工艺、香精香料、烟气分析、评吸室、化学分析室、仪器分析、物理检测室 食品检验:理化实验室,仪器分析室、辅助功能实验室、无菌室、真菌室 生物制药:基础化学实验室、合成实验室、药效实验室、制剂及释药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生物实验室、病毒疫苗实验室、动物房、中试车间 刑侦技术:法医实验室、解剖实验室、物证室、理化实验室、工痕实验室、手引显现实验室、足迹实验室、指纹实验室、人工画像实验室、画像识别室、图像处理室、语音分析室、DNA实验室、光源实验室、电子物证室、枪支子弹实验室、弹道实验室、爆炸实验室 一,疾控机构实验室简介 实验室分类 按业务指导层次分 按使用性能分 按专业分 (一)实验室分类 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2,卫生微生物实验室 3,理化实验室 4,毒理实验室 5,消毒实验室 6,媒介生物实验室 7,寄生虫实验室 8,放射性实验室 9,职业卫生安全实验室 10,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实验室 (二)实验室特点和功能 完成生物安全危害较大的病原微生物实验,这种危害包括了对人的危害,对环境的危害,同时包括了对实验对象的危害.不同危害的实验应在不同级别的实验室完成. 功能:

法庭科学 电子物证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标准状态:现行)

I C S13.310 A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 A/T1569 2019 法庭科学电子物证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 F o r e n s i c s c i e n c e s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s f o r b u i l d i n g l a b o r a t o r i e s f o r e l e c t r o n i c e v i d e n c e e x a m i n a t i o n 2019-06-15发布2019-06-15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 B/T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三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三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物证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 A C/T C179/S C7)提出三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 A C/T C179)归口三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二黑龙江省公安厅二重庆市公安局二天津市公安局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国臣二李运策二邢桂东二康艳荣二楚川红二王洪庆二郭文举二范玮二尹春社二龙源二周冬林二郭丽莉二赵露二李效鲁三

法庭科学电子物证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物证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三 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中的电子物证检验实验室建设三 2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三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三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三 G 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 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 B50019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 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 B50073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 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 B5017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 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 B5031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 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3实验室分级 电子物证实验室分三级: a)一级电子物证实验室; b)二级电子物证实验室; c)三级电子物证实验室三 4业务范围 4.1电子物证提取与固定 对电子物证及相关物品发现二识别二提取和固定三 4.2现场保全 对提取的电子物证在现场进行保全或者备份三 4.3易失性数据提取 对网络中传输或运行于计算机等电子设备中随电源切断或关机而消失的数据进行提取和固定三

三级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方案书

共享知识分享快乐 人生不能留遗憾 电子数据取证鉴定实验室建设项目方案书 版本:2.0 2012年03月 盘石软件(上海)有限公司 卑微如蝼蚁、坚强似大象

目录 第1 章技术和工作基础 (6) 1.1公司介绍 (6) 1.2 盘石公司产品介绍 (6) 1.2.1盘石现场计算机取证系统(SafeImager) (6) 1.2.1.1离线取证 (7) 1.2.1.2在线取证 (8) 1.2.1.3产品特性 (9) 1.2.1.4 SafeImager增强型 (10) 1.2.2盘石手机取证分析系统(SafeMobile) (10) 1.2.3盘石介质取证分析系统(SafeAnalyzer) (12) 1.2.4盘石易载镜像助手(SafeMount) (22) 1.2.5盘石计算机仿真取证系统(SafeVM) (24) 1.2.6盘石可视化数据分析平台(IDVP) (26) 1.2.7盘石实验室管理系统(LIMS) (29) 1.2.8盘石计算机现场取证勘察箱(SafeSuite) (32) 1.2.9盘石计算机取证分析平台(SafeForensicPlatform) (33) 1.3 取证专业培训 (34) 第2 章实验室技术规格和要求 (36)

2.1 公安部对鉴定试验室的能力要求 (36) 2.2 实验室装备功能要求 (38) 2.3 实验室的区域设置 (39) 2.4 实验室的管理 (40) 2.4.1实验室域管理环境 (40) 2.4.2流程管理 (41) 2.4.3安防设备 (41) 第3 章实验室设备配置规格说明 (42) 3.1 数据的固定设备 (42) 3.1.1证据数据完整性的保护 (42) 3.1.1.1盘石只读接口套件 (42) 3.1.1.2 Solo-III高速多功能复制机套件 (45) 3.1.1.3 盘石1to 2光盘复制机 (47) 3.1.1.4数据完整性校验值计算软件 (48) 3.1.2证据数据原始性的保护 (48) 3.1.2.1摄像机 (48) 3.1.2.2照相机 (48) 3.1.2.3屏幕录像软件 (48) 3.2 本地数字化设备非运行状态下的数据提取 (49) 3.2.1独立存储介质的数据提取 (49) 3.2.2镜像文件加载软件 (49)

科技法治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达到这一目标,必须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组织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既可能给社会进步带来源源不竭的动力,也可能给人类生活带来巨大的困惑及灾难。因此,有必要以法律手段对科技活动及其成果应用进行科学和合理的规范。如何使科学技术与法制这两个推动和保证社会进步的齿轮和谐地咬合运行,使其更有效地发挥合力作用,是我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应认真思考的重大课题。 思考之一:科学技术对法律的影响 现代技术的飞速发展,其辐射性、渗透性影响着人类法律生活的各个方面,从立法内容到立法体制,从法的调整范围到法的表现形式,从普法到执法,几乎无一不在科学技术影响的范围内。这种全方位的影响既为法的进步和发展创造新的机遇和前提,又对法、立法、司法和法学理论研究提出新的挑战和问题。 1、科学技术的发展影响着立法的内容,成为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依据。当今之世,科技进步所形成的新的科学知识,已不断被运用到法律领域,成为立法的科学依据。如《传染病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即是以传染病学、遗传学及现代生物学、物理学的科学原理为其立法的依据的。克隆技术的发展,使临床医学发生了一场深刻的革命,将极大地影响卫生医疗防治的法律制定和运作。而有些技

术的发展更可以给人类生活带来本质的改变,例如作为新材料技术前沿的纳米技术,就对人类的微观工程学、医学和军事学带来了革命性的冲击。人们普遍认为,包括纳米技术、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在内的二十一世纪三大关键技术,在对社会经济、生态安全、国家政治、国防安全甚至是道德伦理等领域产生巨大和深远影响的同时,也将影响传统法律的内容。 2、科学技术影响法的表现形式和传播方式,使法的表现形式更科学合理,法的信息传播更便利、公开、快捷、准确和充分。一般而言,将法条在形式上表现得更加科学的图谋是会受到时代技术条件限制的。在法产生的早期阶段,习惯法是法的主要表现形式,与之相应的信息传递方式是口头传播或直接行为影响。后来向成文法的转变则是与文字的产生和印刷术、造纸业的发展形影相随的。而20世纪以来的信息技术革命,以及目前正在开发的光子计算机、生物计算机、量子计算机和可视通讯、联网功能、智能化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将广泛而深刻地影响法的文字表现形式和信息存储形式,促成法的信息传递方式的变革,使人们得以在更广泛的空间和更短的时间内,便利、快捷、准确、充分地了解和掌握法的信息。毫无疑问,这就为人们认同、接受和遵行法律,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条件。 3、科学技术影响法的调整范围,将会导致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今天,科技进步突飞猛进,高新技术日益深入渗透到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使人们的工作方式、行为方式发生深刻变化,产生一些新的法律调整对象。如,现代生物学发展最引人注目之处是控制生命,

三级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方案书

精品 电子数据取证鉴定实验室建设项目方案书 版本:2.0 2012年03月 盘石软件(上海)有限公司 可编辑修改

目录 第1 章技术和工作基础 (6) 1.1 公司介绍 (6) 1.2 盘石公司产品介绍 (6) 1.2.1 盘石现场计算机取证系统(SafeImager) (7) 1.2.1.1 离线取证 (7) 1.2.1.2 在线取证 (8) 1.2.1.3 产品特性 (9) 1.2.1.4 SafeImager增强型 (10) 1.2.2 盘石手机取证分析系统(SafeMobile) (11) 1.2.3 盘石介质取证分析系统(SafeAnalyzer) (13) 1.2.4 盘石易载镜像助手(SafeMount) (22) 1.2.5 盘石计算机仿真取证系统(SafeVM) (24) 1.2.6 盘石可视化数据分析平台(IDVP) (27) 1.2.7 盘石实验室管理系统(LIMS) (31) 1.2.8 盘石计算机现场取证勘察箱(SafeSuite) (34) 1.2.9 盘石计算机取证分析平台(SafeForensicPlatform) (35) 1.3 取证专业培训 (36) 第2 章实验室技术规格和要求 (37)

2.1 公安部对鉴定试验室的能力要求 (37) 2.2 实验室装备功能要求 (42) 2.3 实验室的区域设置 (42) 2.4 实验室的管理 (43) 2.4.1 实验室域管理环境 (43) 2.4.2 流程管理 (44) 2.4.3 安防设备 (44) 第3 章实验室设备配置规格说明 (45) 3.1 数据的固定设备 (45) 3.1.1 证据数据完整性的保护 (45) 3.1.1.1 盘石只读接口套件 (45) 3.1.1.2 Solo-III高速多功能复制机套件 (48) 3.1.1.3 盘石1to 2光盘复制机 (50) 3.1.1.4 数据完整性校验值计算软件 (51) 3.1.2 证据数据原始性的保护 (51) 3.1.2.1 摄像机 (51) 3.1.2.2 照相机 (51) 3.1.2.3 屏幕录像软件 (51) 3.2 本地数字化设备非运行状态下的数据提取 (52) 3.2.1 独立存储介质的数据提取 (52)

网安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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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安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室制定的有关网络、设备和软件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2、值班人员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及时通知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做好情况处理记录。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根据值班工作内容和程序要求,负责处理值班期间的一切日常事务(包括送检设备的受理、登记、外观拍摄、检测完毕设备的回退、检测报告提交等工作)。 4、值班人员未经主管人员批准,实难室内的取证设备以及配件、软件、资料等任何物品不允许私自带出实验室。 5、值班人员不得随意允许外部人员进入证据获取和数据分析区域,若因工作需要,应向部门领导请示和报告,并登记外部人员进出情况。 6、值班人员要爱护设备、仪器、工具、资料,做到精心使用,妥善保管。 7、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区域和实验室的环境清洁,物品和设备要摆放整齐。 8、值班人员应详细做好值班日志记录,并与下一个值班人员做好工作交接。 2014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统考大备战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证面试 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功能描述 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主要功能为防范和打击计算机犯罪,提高公安网络警察整体技采用科学的技术手段、落实科技强警战略。实验室的功能建设必须保证技术的先进性、建设的规范性、流程的科学性,鉴定的权威性。实验室的功能描述如下: 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的工作范围 1、重点开展计算机犯罪现场保护技术,计算机犯罪现场勘查、取证、检验技术,计算机犯罪专用侦查技术,计算机犯罪证据固定与保全技术,电子物证鉴定技术研究。 2、加强密码破解与网络攻防技术,数据恢复、计算机犯罪仿真、网络犯罪侦查技术以及信息安全保密技术的研究和建设,及时、全面、有效地发现、控制和打击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 3、有针对性地开展基础建设和科技研究,充分应用高科技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大力提高公安工作的科技含量。 4、提高和完善计算机犯罪取证勘查监牢技术手段与装备建设,建立现代科学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计算机犯罪的能力,加强网络安全保卫工作,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发展。 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功能划分 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根据任务要求和建设目标,总体划 分为七个功能区域:受理预检区、证据获取区、电子物证物理和逻辑修复区、鉴定分析区、手机分析区、存储区、中心机房。 1、受理预检区:完成送检设备的受理、登记、外观拍摄、检测完毕设备的回退、检测报告提交等工作。

公安部第五局关于印发《电子物证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的通知

公安部第五局关于印发《电子物证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的 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公刑[2018]2883号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18.06.25 【实施日期】2018.06.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公安部第五局关于印发《电子物证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的通知 (2018年6月25日公刑[2018]28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刑侦局、刑侦(警)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刑警总队,山西、辽宁、黑龙江、安徽、福建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科技处、物证鉴定管理处): 为规范电子物证检验实验室建设,进一步提升电子物证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电子物证支撑侦查破案的重要作用,我局组织制定了《电子物证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我局。

电子物证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刑事技术电子物证检验实验室建设。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15-2010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9-2015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57-201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73-2013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74-2016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 50222-201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311-2015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43-2015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电子物证实验室分三级: a) 一级电子物证实验室; b) 二级电子物证实验室; c) 三级电子物证实验室。 4.1 电子物证提取与固定 对电子物证及相关物品发现、识别、提取和固定。 4.2 现场保全

电子取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一、电子取证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电子取证是执法办案中的一项新型工作,是基础性工作。机构整合后,总局高度重视电子取 证工作,2019年在厦门举办了“市场监管执法电子取证技能大比武”,全国13个省区市和副 省级城市市场监管部门的18支队伍参加。这项工作,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都进行了有益 探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总局要求和外省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概括地讲,一是资金,二是人才,三是制度保障。 (一)资金方面。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装备资金投入方面,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达不到总局的要求。据测算,建立一个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需要200万左右,但从目前看,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受财政资金限制,很难解决或解决有困难,这也是很多执法新装备新 要求迟迟没有落实到位的症结所在。在这个方面,有的地方就做得非常好,先从执法记录仪、摄像机、取证大师等一件一件地购置,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利用罚没款返还项目经费购置执法 电子装备。 (二)人才队伍方面。机构整合后,执法领域大大拓宽,市县两级执法囊括了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以往各个部门的执法电子信息化水平不同,执法人 员电子取证水平不一,有的同志还是执法战线上的新兵。电子数据容易被修改,也容易因为 人为删改、病毒感染、物理破坏等原因导致证据内容灭失,目前大部分执法人员不具备独立 进行电子取证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另外,缺乏计算机和信息技术方面的专门人才,缺乏电子 取证的人员培训、培养计划。 (三)制度保障方面。装备、人才有了,怎么干是个大问题,规范电子取证流程制度,也是 规避执法风险的重要方面。缺乏有效地流程监管,缺乏全省统一的制度规范,是制约电子取 证的重要瓶颈。主要表现在:没有将电子取证纳入稽查执法责任制,没有规定电子取证的责 任人、责任边界、履职免责;没有建立电子取证工作制度,未对电子证据的提取、固定、保存、恢复及破解等实体程序作出全面细致的规定;没有具备可操作性的电子取证流程方法等。 二、积极推进电子取证在执法办案中实施 电子取证在执法办案中,既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当前一项紧迫任务。当前,全年时间已过半,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统筹谋划、全力推进,务求电子取证工作有新进展,取得实实在在地成效。 (一)思想认识要到位。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电子取证工作在执法办案中的重 要作用,提高对电子取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担负起推进电子取证工作实施的责任。要 主动对标对表,向福建、深圳等省外先进地区学习,争先进位,促进电子数据取证专业人员 的能力建设。电子取证工作是规范执法流程,规避执法风险的有效方法,执法人员既是参与者、受益者,也是这项工作的主体。要加大宣传力度,激发全体执法人员参与电子取证工作 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形成人人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资金保障要到位。落实电子取证工作,资金是关键。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资 金支持力度,尽可能地优先保障执法电子装备的配备。在座各位同志,回去后要向主要负责 同志汇报好会议精神,在执法电子装备配备和电子取证工作推进上,积极争取主要领导最大 限度地支持。

电子数据勘查取证分析实验室扩容升级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仁捷公招(货物)-号 采购项目名称:湟中县公安局电子数据勘查取证分析实验室扩容升级项目采购人:湟中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仁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九日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5)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8) 一、说明 (8) .适用范围 (8) .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8) .投标费用 (9) 二、招标文件说明 (9) .招标文件的构成 (9)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 (9)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 .投标报价及币种 (10) .投标保证金 (11) .投标有效期 (12) .投标文件构成 (12)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3)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3)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 .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4) 五、开标 (14) .开标 (14) 六、资格审查程序 (14) .资格审查 (15)

七、评审程序及方法 (15) .评标委员会 (15) .评审工作程序 (17) .评审方法和标准 (19) 八、中标 (21) .推荐并确定中标人 (21) .中标通知 (22) 九、授予合同 (22) .签订合同 (22) 十、其他 (23) . 串通投标的情形 (23) . 废标 (23) . 中标服务费 (24) 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25)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38) 封面(上册) (38) 目录(上册) (39) ()投标函 (40)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2) ()投标人承诺函 (43)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44) ()资格证明材料 (45)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7)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8)

网安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值班制度

网安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室制定的有关网络、设备和软件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2、值班人员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及时通知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做好情况处理记录。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根据值班工作内容和程序要求,负责处理值班期间的一切日常事务(包括送检设备的受理、登记、外观拍摄、检测完毕设备的回退、检测报告提交等工作)。 4、值班人员未经主管人员批准,实难室内的取证设备以及配件、软件、资料等任何物品不允许私自带出实验室。 5、值班人员不得随意允许外部人员进入证据获取和数据分析区域,若因工作需要,应向部门领导请示和报告,并登记外部人员进出情况。 6、值班人员要爱护设备、仪器、工具、资料,做到精心使用,妥善保管。 7、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区域和实验室的环境清洁,物品和设备要摆放整齐。 8、值班人员应详细做好值班日志记录,并与下一个值班人员做好工作交接。

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功能描述 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主要功能为防范和打击计算机犯罪,提高公安网络警察整体技采用科学的技术手段、落实科技强警战略。实验室的功能建设必须保证技术的先进性、建设的规范性、流程的科学性,鉴定的权威性。实验室的功能描述如下: 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的工作范围 1、重点开展计算机犯罪现场保护技术,计算机犯罪现场勘查、取证、检验技术,计算机犯罪专用侦查技术,计算机犯罪证据固定与保全技术,电子物证鉴定技术研究。 2、加强密码破解与网络攻防技术,数据恢复、计算机犯罪仿真、网络犯罪侦查技术以及信息安全保密技术的研究和建设,及时、全面、有效地发现、控制和打击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 3、有针对性地开展基础建设和科技研究,充分应用高科技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大力提高公安工作的科技含量。 4、提高和完善计算机犯罪取证勘查监牢技术手段与装备建设,建立现代科学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计算机犯罪的能力,加强网络安全保卫工作,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发展。 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功能划分 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根据任务要求和建设目标,总体划

国家级十大司法鉴定机构

国家级十大司法鉴定机构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 前身是1985年设立的高检院办公厅刑事技术室,1988年刑事技术室升格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局,同期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2000年高检院合并检察技术局、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和办公厅信息技术室,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2007年登记为司法鉴定中心。 中心目前开展的鉴定项目包括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文书鉴定、声像资料、电子证据、司法会计等,现有鉴定人43名,其中45%具有高级职称,硕士以上学历16人,拥有一批国内同行业中最先进的仪器设备。 中心主要承担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下级检察院送检的重特大和疑难案件的检验鉴定、文证审查等。坚持“办案、科研、培训”的功能定位,立足服务于检察机关办案,着眼于提高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的能力,基础建设、专业人才、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显著增强。2008年12月,中心有6类23项通过实验室认可。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初,原名公安部126所,后更名为公安部第二研究所。1996年以公安部第二研究所为基础成立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中心专业机构和专业特长涉及法医病理损伤鉴定、法医物证鉴定、DNA鉴定、毒物检验鉴定、毒品检验鉴定、微量物证鉴定、痕迹鉴定、指纹鉴定、枪弹物证检验鉴定、爆炸物证检验鉴定、视听技术检验、文件鉴定、电子物证检验鉴定、书写材料和书写时间的检验等方面。中心在职人员300余人,有一批高科技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研究员38人,副研究员8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28人,新世纪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博士26人,硕士60人。 中心主要负责中央和公安部交办的物证检验鉴定和现场勘验工作,以及省级公安机关提交或其他相关机关委托的各类案件的物证鉴定及复核工作。自中心成立以来,已检验鉴定各类案件13万余起,参与了不同时期我国很多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事)件的现场勘验或检验鉴定工作。 2006年10月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成为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领域第一个整体通过实验室认可的物证鉴定机构。 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隶属于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是集办案、科研、培训与教学于一体的刑事科学技术部门。 中心设有16个专业技术科室:现场勘验室、痕迹检验室、现场图像室、理化检验室、爆炸检验室、文件检验室、指纹检验室、心理测试室、计算机和数字声纹检验室、电子物证检验室、法医病理检验室、法医临床检验室、毒物毒品检验室、DNA检验室、影像技术室和法医二部。建有全国第一批公安部重点实验室——“法庭毒物分析公安部重点实验室”,中心共有专业技术人员178名,其中5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中心自成立以来,立足实战和专案攻坚,近10年每年检验鉴定各类案件两万多起,在许多重特大疑难案件、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群死群伤类案(事)件的侦破工作中发挥了关键或重要作用,为侦查破案和法庭诉讼提供了准确线索和科学证据。自2003年通过实验室认可以来,至今已有痕迹、理化、文检、指纹、电子物证、声像资料、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法医物证等10个专业92个检验项目通过认可,基本涵盖了目前中心所开展的日常工作。 上海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隶属于上海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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