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潍坊高新区2017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答明白纸

潍坊高新区2017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答明白纸

潍坊高新区201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答明白纸

一、参保范围

潍坊高新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非从业居民以及在本地务工、购房或长期居住的居民,包括大中专院校、高中、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及新生儿。

二、缴费时间

缴费期为2016年10月15日至12月20日。

三、缴费标准是多少?

420元。

原已按学制缴费的学生,不再补缴个人缴费差额部分,按其预缴费年度,享受第一档缴费标准的医疗保险待遇。

四、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年度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年度,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我区居民如何参保

(一)在校中小学生

1、未参保学生。新入学但往年未参保以及本校其他年级往年未参保的学生,由学生或家长持户口本直接到居住地所属社区、街办参保。其中非高新户籍的学生,可在本校所属社区、街办参保登记。按年缴纳,学校不再代收居民医保费。在社区、街办参保录入完成后,家长或学生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到指定邮政储蓄网点或城区任一建行网点自行缴费。

2、已参保学生。往年已缴费的学生,可持户口本或身份证,直接到指定邮政储蓄网点或城区任一建行网点自行缴费。

3、原已按学制缴费的学生,不再补缴个人缴费差额部分,按其预缴费年度,享受第一档缴费标准的医疗保险待遇。

(二)在校大中专及高中学生

高新区域内在校大中专及高中学生在本学校参保缴费,学校代收代缴医保费。

(三)辖区居民

1、未参保居民。往年未参保登记、缴费的居民,可持户口本或身份证直接到居住地所属社区、街办参保。参保录入业务系统后,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到指定邮政储蓄网点或城区任一建行网点自行缴费,银行反馈缴款单。非高新户籍的常住居民,凭居住证、购房合同、房产证、单位证明等任一材料到所属社区、街办办理参保录入,然后缴费。

2、已参保居民。往年已缴费的居民,参保人持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直接到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名单附后)、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或通过关注高新社保微信进行缴费。

3、原农村社区的居民,可由社区(村)集体集中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六、困难人员如何参保缴费

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政府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及孤儿、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精神病患者以及因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并经当地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根据高新区城市医疗救助有关规定,由政府按规定档次标准对其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全部或部分资助。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居民,根据城镇医疗救助有关规定,以“先缴后补”的方式在本社区参保。

七、新生儿如何参保缴费、享受医疗待遇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凭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到所属街办办理参保手续,可随时参保缴费。3个月内参保并缴纳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医疗保险相关待遇;超过3个月参保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016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新生儿,应将2016年度及2017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费一并缴齐。

八、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携带哪些证件?怎样结算

参保人员须持社保卡或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实行联网结算。未联网的费用不予报销。

九、参保人员因病住院享受什么医疗待遇

参保缴费人员享受住院、门诊统筹、慢性病、生育、居民大病保险等医疗待遇。

缴费档次的区别:一是参保人员住院时,一档的比二档的报销比例低10%;二是一档的只能在潍坊地区内二级以下医院住院(如潍坊第二人民医院等),去三级医院(如潍坊市人民医院、附属医院等)要办理转院手续,而二档的可以在潍坊地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各级别医院详见附表);

三是参保人员办理慢性病的,一档的比二档的报销低10%。

十、参保居民生育享受什么待遇

参保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分娩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实行定额结算,定额标准为800元。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按定额标准的70%予以结算,低于定额的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参保人员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办理。

十一、享受普通门诊和慢性病待遇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普通门诊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实行定点签约诊疗制度。按照就近方便和自愿相结合的原则,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员原则上在居住地分别选择一所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普通门诊和门诊特殊慢性病签约定点,一般每年签订一次。普通门诊签约期为每年的缴费期,也就是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30日,新签或改签的在此期间办理。已签约的,长期有效。在未签约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新生儿在参保缴费后,可随时到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新签手续。

十二、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参保人员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50元。住院期间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的,不享受普通门诊医疗待遇。

十三、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有哪些

十四、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合并计算。超过15万的,由居民大病保险按规定范围再报销30万元。年度支付共计45万元。

十五、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市外转院治疗如何办理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须由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并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未办理转诊手续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十六、因病情需要市外转院的报销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市外可联网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社保经办机构按照省统一规定执行。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市外非联网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先自负10%。其中,一档缴费的,剩余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按市内三级医疗机构转诊支付比例执行;二档缴费的,剩余部分按对应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执行。

十七、参保人员发生急危重病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外医疗机构急诊住院治疗的如何办理报销手续

参保人员发生急危重病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外医疗机构急诊住院治疗的,应在住院5日内(但须出院前)报高新区社保中心待遇科备案,备案电话:0536-*******(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未备案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予支付。但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在正常假期内回本人户口所在地发生住院或实习期间在实习地发生住院可不用备案。

十八、参保人员发生急危重病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报销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参保人员发生急危重病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先自负20%。其中,一档缴费的,剩余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按市内三级医疗机构未转诊支付比例执行;二档缴费的,剩余部分按对应三级

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执行。

十九、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在市外居住1年以上的参保人员,凭临时居住证等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在居住地选定3家不同级别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住院就医医疗机构。

二十、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如何办理报销手续

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在居住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后,应在住院5日内(但须出院前)将住院信息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备案电话:0536-*******(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医疗终结后,参保人员持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对应医疗机构级别办理报销手续。

二十一、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关系如何接续

1、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根据潍人社办字〔2014〕35号文件规定,中断职工医保关系、因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足而放弃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应分别自中断职工医保关系、自愿放弃职工医保待遇、刑满释放之日起60日内,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所属社保机构办理参加居民医保手续。超过60日的,按居民医保缴费期规定执行。上述人员办理缴费手续时,按个人缴费标准与政府补助标准之和,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自缴费30日后,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时,原个人缴纳的居民医保费不予退还,其中,缴纳居民医保超过6个月的,无职工医疗免责期,当月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不足6个月的,执行职工医保免责期规定。

注:以上医保待遇政策,2017年度如有调整,按我市新调整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

高新区居民缴费咨询电话:8191311转8382 高新区居民待遇咨询电话:8191311转8371

新城街道社保所:8860160 清池街道社保所:3566972

新昌发展区社保所:7627919 新钢发展区社保所:157********

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潍坊市支行营业网点名单及地址(2家)

邮政储蓄银行潍坊市福寿东街支行高新区福寿东街4372号(邮电新村商业房,谷德广场斜对面)邮政储蓄银行潍坊市健康街支行奎文区新华路与健康街交叉口西北角

可通过微信了解相关政策:添加好友搜索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名称:wfgxsb(“潍坊高新社保”的首字母),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关注。也可以通过关注微信缴纳2017年度居民医疗费。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