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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硕考研最全最详细的复习经验贴

2019法硕考研最全最详细的复习经验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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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硕考研最全最详细的复习经验贴

1.法学专业简介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等各行各业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专门人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按法学一级学科和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确定的,课程设置覆盖了法律二级学科的主要内容,课程结构力求体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在知识能力结构上的要求。培养工作不仅与法律本科教育相衔接,还与法学硕士研究生和其他专业学位教育相联系。此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工作的一个重要特征,即培养的全过程要体现法律职业对其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法律理念,即法律意识及价值观、法律思维的逻辑与方式、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法律人员的从业素质和从业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总之,培养方案的目的在于使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一大批既掌握本专业、又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能力和素质的高层次、基础宽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科学地规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培养工作和培养过程,进一步完善我国高层次法律人才的培养结构和学位制度,促使法律研究生教育适应我国法律实务部门和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对高层次法律人才多样化的迫切需求。

9.2019法硕考研复习方法

报考法硕这样的热门专业,就意味着更大的竞争压力,想脱颖而出就要在专业课复习上下点苦功夫。

(1)基础知识部分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大串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练习题部分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模拟题部分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模拟试卷及解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硕士联考五年真题归类详解及知识清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硕的准官方教材是人大出版社出的《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

考考试指南》,简称“指南”。这本书在几年前一度处于法硕“圣经”的地位。但随着教育部考试中心(考题从这儿出的)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简称“分析”)的出版,指南的重要性逐渐下降。结合前两年的考经,最佳搭配是指南的专业课部分(也就是刑法和民法)加上分析的综合课部分。而“大串讲”则是最后冲刺阶段用以巩固提高,这本书在主要知识点的归纳方面做得很好。

“配套练习”和“指南”“分析”同步使用,相当于平时上课时的练习题。不过题量比较大,时间充裕的情况下尽量做完为佳。

模拟题和真题用在最后冲刺阶段。先熟悉真题,“考试分析“最后附有上年的真题以及官方详解,最好滚瓜烂熟。而人大出的这套”模拟试卷“质量相当不错,难度比真题稍大,练习和检验效果都很好。尤为称道的是今年的好几道大题和里面的一些题重合度惊人的高。

(4)时间安排:

如果是零基础开始复习,建议开始的越早越好。

比较理想的时间安排如下:

4月至8月,阅读指南的专业课部分和分析的综合课部分,做配套练习选择题部分。

9月至10月,精读指南的专业课部分和分析的综合课部分,复习配套练习选择题并完成剩下部分。

11月,熟悉近五年真题。

12月,完成模拟试卷。

最后约半月时间,最好再过几遍考试分析,尤其是综合课。

(5)备考方法和历年法律硕士联考命题基本规律

01法理学

分值:平均40-60分左右。

考试趋势:已从单纯的死记硬背发展到知识点的稍加理解和运用。

法理学研究的基本内容是法的一般知识和普遍原理,属于法律的共性的、规律性的知识。考试时考查的重点是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掌握,以及通过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问题。因此,应在理解的基础上强化记忆,重在理解。范围基本囿于教材之内。

在复习教材时应采取有重点的识记方法,即在通读一遍的基础上,做历年真

题以检查记忆程度,然后把遗漏的部分标识在教材相应位置,再结合考点内容开始第二轮的看教材,这种针对性由于找准了方向既节约了看书时间,又提高了看书效率,无形中就把教材变薄了。

02宪法学

分值:一般占到50分左右。

考试内容:基本是宪法的一般理论、现行宪法的基本规定。

重点考查:宪法的基本常识和对有关宪法的法律现象的理解和认识。

重复考查:重要知识点在考试中的重复率极高。

易考点:

宪法的基本特征和其根本法地位;

早期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如英、美、法等国家宪法产生的基本情况,尤其是在世界宪法史上占有非常重要地位的宪法性文件;

我国建国以来的4部宪法,以及1988年、1993年、1999、2004年对现行宪法所进行的四次修正的主要内容;其中,2004年修正13项内容是必考点;

宪法解释、修改及宪法实施保障;

国体、政体、选举制度、政党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其中要注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重要国家机构的性质、地位、组成、任期及职权等。

考查趋势:宪法热点问题和法理结合;应重视对宪法基本问题时政变化的关注。

极少考查:涉及很深的理论问题。

复习关键:熟悉和掌握宪法条文及相应的知识点。

03法制史

分值:大概40分。

考查目的:掌握中国法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以古鉴今。

基本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和分析题。

客观题重点: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主观题重点:

《唐律疏议》是重中之重;

重要的法典:《法经》、《九章律》、《曹魏律》、《北魏律》、《北齐律》、

《永徽律疏》(《唐律疏议》)、《宋刑统》、《大清律例》;

重要制度:五听、五刑、六礼、七出三不去、上请、八议、官当、十恶、六赃、保辜;

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的演进。

引起注意:近代以来的清末、民国以及革命根据地的法律制度被忽视,实际上是年年必考的。

复习和备考中国法制史,是一个极为痛苦和复杂的过程。对于绝大多数考生来说,也是复习的一个难点,尤其对于理工类的考生来说,更是比较困难的。不过,中国法制史这门课并不是考生想象的那样难学,只要认真研读,找出适合自己复习的方法,学好它并在考试重取得好成绩是不成问题的。

04民法

分值:75分。

考查题型:涵盖所有题型(单选20题/20分,多选5题/10分,简答2题/12分,辨析1题/8分,法条分析1题/10分,以及案例分析1题/15分)。

考查目的:测试考生运用民法基本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能力和法律语言表达能力。

传统重点:合同、担保、继承、代理、监护、民事责任。

考试趋势:重视案例分析。

复习技巧:研读历年真题把握全局同时加强对重要知识点的理解和掌握。

特别关注:每年新增的知识点及新出的司法解释极易出题。

法条分析答题规律:针对的对象往往是民法重要制度;重要制度:宣告失踪死亡、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善意取得、代理、代位权和撤销权、债的几种消灭原因、合同履行中三种抗辩权、格式条款、几种担保物权、以及婚姻继承和人身权;要求考生准确把握这些重点法条所规定的法律制度的概念、特征、效力及其立法意义。

案例分析答题规律:都会有相应的法条规定,而且大都是重点法条;一般集中在“合同”、“侵权(尤其是特殊侵权)”、“继承”;不会有很复杂的结果。

民法:民法的知识点的特点就是多和杂,刚刚开始复习可能都令不清重点,这很正常,因为民法就是关于老百姓的那些事,呵呵,同样的我也是带着录音过完了一遍,在做配套练习的时候我发现基本概念题蛮多的,所以我特别重视民法

的一些细微的知识点,重点的话从物权往后吧,一直到侵权责任这章,重点比如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等,必须搞懂,就算搞不懂后期背也要背下来!!民法的话,建议可以多看看讲义,因为讲义的话是老师把重点整理出来了,差不多到6月份之前可以看看讲义,在做题目的时候发现不会的可以侃侃讲义,一般都会凸显出来,当然这是我自己那时候的办法,民法部分我个人建议至少里里外外把考试分析看三遍。

05刑法

分值:75分。

考查题型:同民法。

考试趋势:单纯的死记硬背刑法理论和法条,发展到把理论和法条结合起来考察。

重要考点:

总则:犯罪构成、犯罪未遂和中止、一罪和数罪、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以及累犯、数罪并罚等量刑制度和减刑、假释等刑罚执行制度;

分则:散见于分则的若干章节中,要求广大考生熟练掌握各章的若干重点罪名;考生应该对刑法分则所有的罪名有一个全面整体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有重点地掌握常见的、多发犯罪的犯罪构成及刑事责任规定,对于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等尤其要投入更多的精力。

整个刑法分为总则和分则,前期的复习的用书主要是考试指南,大纲配套练习,重要发条练习,前后把指南的专业课部分我看了2遍,第一遍我是带着录音的,第二遍我开始做配套练习,刚刚开始错的很多,一些概念不理解,有时候今天看明天忘记,很苦恼很纠结,渐渐地题目做多了也觉得好了,后来学姐推荐我在看分则的时候买本案例分析书看,于是我这样做了,借着案例分析,我对分则也有了个系统的认识,经常在录音里听老师说重点罪名,我都在笔记本上写了下来,后来考试的时候也基本都在里面的,所以刑法的复习的话,我个人认为,把录音听完后,多做案例多看书,多想想,分则部分注意区别一些混淆罪名的情形。

06综合课:我从7月份开始复习的,但是我在5月份简单的看了下法理学,实在觉得枯燥没意思一直拖着不看,所以到现在才复习,其实不晚的,因为综合课基本都是记忆的东西,历年的真题的选择题也好简答论述也好,也都是围绕分

析出题目的,所以把重点放在考试分析上,我复习的话顺序是按照书的顺序的,看完一遍了,发现法理最枯燥,记忆的东西多,小的知识点特别多都是出选择题的地方,宪法的话其实很熟悉的后期就是背,法制史考试特点是考1的细微,大题目一般都是唐朝,前面的选择题出的比较多,但是因为小的知识点特别多所以看的时候记忆的时候是要花时间的。

(6)用书的建议

考试指南,考试分析,历年真题经典案例分析,配套练习,重要法条,标准化题库,最后五套题,基本就这些了。

(7)背书的建议

刑民花了一个月背完了,也是整体背过一遍,背的是考试分析,刑法分则部分主要是背一些构成四要件,总则里一些概念,情形等等,民法的话就是比较痛苦了,重点背的是第九章往后,物权开始,当然背第一遍不是要追求全部记住,只是对考试分析有个掌握了,后来做题目的时候就会发现效果了。

到了9月份开学,开始背综合课了,法理学内容多,知识点多,白天会看过,到了下午或者晚上会读一遍,有个映象。背第一遍法理学和宪法花了一个月,一个月中把题目做完了,书背了一遍,法制史的话就是每天看大概一个小时,重复记忆因为小的知识点太多了,当然九月份里还是继续背刑法民法的一些重要知识点的,因为没有课所以基本上都在看书。

综合课的分数高低很大部分取决你背书的程度,背的越熟练越细微你的分数肯定不会差到哪里去的。

整个背书的过程是冲刺在十一月份,基本每天背法硕的书都花到8个小时,这是最少的,有时候要10个小时,把重点压在专业课上了,到了十二月份基本上对分析已经很熟悉了,把考试分析里里外外背了至少15遍吧,当然这对于考清华北大的同学是肯定不够的,所以法硕专业课的分数的高低真的是靠自己努力出来的。

(8)真题的建议

从9月份开始做真题,通过做真题逐渐发现自己很多看书的盲区,在后期的背书过程中要坚持以历年真题为指导,推荐买高教出版的真题,这还是比较权威的,以前考过的不一定不考。

(9)选学校的建议

如果好好背书,好好复习,踏踏实实的复习坚持到最后一刻,可以冲击下好的学校,如果你背分析背了20多遍,英语还不错的话,上海的名校北京的都可以冲击下。如果复习时间紧。复习自己感觉不是很有把握,还是求稳吧,因为很多学校基本不刷人的只要你过了初试线,因为不要让自己一年的努力白费。

(10)总体复习框架及思路

01把握教材、认真复习

教材是考研指定用书,法律硕士联考指定用书都不会超出教材范围。教材是复习的根本材料,也是答题的根本依据。复习时应以教材为根本,要全面、牢固地掌握教材内容,不可本末倒置,以自己选购复习资料、模拟试题之类的东西为主取代教材,这是切忌的。必须以教材为准,围绕教材内容展开学习,这是复习时应明确的首要问题。

法律硕士考试使用教材从2000年开始国家就指定使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及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该书为全国法律硕士联考院校考试指定教材,是命题和答题的依据。

要十分重视教材是因为考题的范围、内容、重点都在教材之内,与考试有关问题的观点都与教材密切相关。所以复习一定要以教材为准,这样才能事半功倍、成绩显著。特别是在跨专业、学习时间短的情况下,吃准教材十分重要。

02全面复习与重点复习相结合

所谓“全面复习”是指考生在复习专业课时应对教材的内容全面掌握,不能凭主观感觉猜测哪些内容考、哪些内容不考。复习时应持正确的态度,即全面复习、全面掌握、把握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建立起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形成完整的法学知识体系。

这样才能融会贯通,全面、准确、牢固、深入地掌握教材内容。考研试题覆盖面较宽,不仅考查重点、热点,还考查一些次要的、偏僻的知识点,考生务必全面复习。

所谓“重点复习”是指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对重要的概念、理论更多地投入时间和精力,力求熟练掌握,并能灵活运用,而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分主次轻重。重点内容是考研的主要考查对象,并且所占分值很高,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是应当的,也是值得的。

从近三年法律硕士联考试题来看,刑法、民法是重点,难度略大些,知识面

较宽,且出题倾向学术热点和社会焦点。

综合课的考题一般比较浅显,主要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是否理解掌握。一般而言,综合课的复习记熟各个知识点即可,无须深究。但是每年考试综合课最后都会有一道论述大题。

这就要求考生复习时要把各个知识面串起来与现今社会发展理论热点相联系。多关心现今社会现象的焦点、热点问题。所以考生在专业课复习中应当把握全面复习与重点、热点结合起来复习。

而重点、热点分析则是探讨该学科重点理论问题和近年的热点问题,希望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总之,全面复习与重点复习同等重要,缺一不可。全面复习是重点复习的基础,重点复习是全面复习的深化,二者是“广与精”的关系。

03熟记法律条文

法律条文常常是法学和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一项重要考查内容,不仅民法、刑法专业试题如此,综合课也不例外。不仅选择题、判断题、辨析题,有时甚至论述题也是如此。

因此考生对重要的法律、法规和新颁布实施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必须牢固掌握、熟记。纵观历年试题,熟记法规能考出最佳成绩,希望考生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04认真分析历年试题,有针对性地练习

对教材及相关材料复习二至三遍之后,可以认真分析历年试题。因为历年试题的题型代表一个方向,对明确复习方向、启发复习思路、确定复习范围和重点、做好应试准备都具有重要作用。

考生在分析试题时主要应了解以下几个方面:命题的风格(如难易程度;是注重基础知识应用能力还是发挥能力;是否存在偏、难、怪现象等)、题型、题量、考试范围、分值分布、考试重点、考查的侧重点等。

考生根据这些特点有针对性地复习和准备,同时要有针对性进行练习。既可以检查自己复习的效果,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以待改进;又可以巩固所学知识,使之条理化、系统化;还可以增长“实践”经验,到考场上就会感到轻松自如,尽情发挥了。

进行有针对性的练习,最佳方式是模拟考试,做历年试题然后进行评分,总结得失。

05关注重点、热点问题,阅读报到,扩大知识面

研究生入学考试能考出高分成绩不仅要求考生牢固掌握基础知识,还要求考生有广阔的知识面,关注国际国内重大时事,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焦点问题。这类题目大多以论述题的形式出现,所占比重相当大,考生不可忽视,在分数上拉开距离的往往就是在这个地方。

这类题目不仅要求考生有扎实的基本功、灵活的应变能力,还要求考生必须关注国内国际时事,善于观察、勤于思考。考研复习虽然紧张,仍应抽出一点时间阅读报刊。

建议考生阅读《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法学评论》等报刊,从而了解最新学术动态,关注法学重点、热点问题,关注我国司法改革、法制建设的焦点问题,这非常必要。以此为基础写出论文、小结。

简答题和论述题是法硕考研中必考的题型,一般分值比重很大,对考研成绩起决定性作用,也是考查考生是否具有广阔的知识面的主要题型,同时,也是难度最大的题型。因此考生应留意专业课中的重点、热点问题。

再次是案例分析题型,这要求在吃透教材的基础上多做案例试题,在做练习中分析案例,从中理解法理和法条的意思。只有这样一旦考试时遇到相同或相似的题目,定会一目了然,信心百倍,轻松自如,其结果一定令人惊喜。

10.考研是否需要报考辅导班及如何选择辅导班

2019的考研的小伙们已经开始着手准备考研了,掌握解题技巧和方法,对于提升考研复习效率至关重要。就经济学类专业考研而言,对于是否要报考辅导班,以及如何报考辅导班,考生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辅导机构结合师资、课程、口碑来选择

师资是考察辅导班的首要因素,同学们可以针对辅导名师的辅导年限、辅导经验、历年辅导效果和学员评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询问往届学长然后选择或者在网上看大家对该老师的评价。还要深入了解教师的学术背景、资料著述成就和辅导成就等。

考虑课程的时间是不是充足,课程设置是否合理,是否有配套的资料或者讲义,是否能满足大部分同学们的考研需求,这是需要重点考虑之一。

现在考研机构也比较多,建议大家选择一些比较大的全国综合性机构。

最后衡量个人的特性,个人的水平,选择。比如是否跨专业,是否零基础,

是否报考名校,起点低,但目标压力大,这时候需要选择定向的有保障的成功几率较大的班型。

(2)对于如何选择经济学考研辅导班,下面给大家几点建议

其实看看一个辅导班怎么样,最简单的一个办法,看看他们有没有考研成功的学生,最直观的办法是到辅导班的网站,上面有大量成功学员,比如跨考考研2016年考研经济学定向辅导班全部上线,这些都是跨考教育扎扎实实的辅导案例,其他机构网站几乎没有考上学生的视频,这就是跨考教育和其他机构的最大区别,跨考教育是扎实辅导、严格管理、规范教学取得如此优秀的成绩。

(3)辨别跨考考研和其他机构谁靠谱的办法

第一,看资质,团队专业,机构正规

首先正规的教育辅导机构必须要有齐全的办学资质,必须是市教委批准的;资质齐全,还必须要有专业的团队,教育基础设施、培训基地等等,良好的辅导效果是需要时间积累的,而办学的时间是辅导经验不断的沉淀。

第二,看师资,师资是立校之本

师资,是一个考研辅导机构优劣的重要决定条件之一,也是辅导效果的保障,是辅导班实力的象征。优秀的辅导机构辅导名师都重点大学的一线教师,同时这些辅导老师是有着丰富的教学考研辅导经验,从而保证课程质量和辅导效果。可以针对辅导名师的辅导年限、辅导经验、历年辅导效果和学员评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询问往届学长然后选择或者在网上看大家对该老师的评价。还要深入了解教师的学术背景、资料著述成就和辅导成就等。

第三,看保障,承诺保障落实法律协议

基本上现在为了招生,不少机构打出全额退费噱头,但是退款上设置陷阱。特别是对于“保过协议”千万不要轻信,一旦考试没过,对方可能又称“保过”不是一次性的没通过继续免费培训,有的甚至加收其他费用还浪费自己的时间。最有效的就是在报班之前,如果有承诺保障签订法律协议,条条款款落实到纸面,不仅可以保护自己,更是对辅导机构的监督。现在很多的考研辅导机构基本上都有承诺保障,但是签订法律协议的都是对自己品牌的肯定。

第四,看升学率,辅导考上了才是根本

无论任何一个考研辅导机构如何鼓吹他们怎么怎么的好,但是每年考研成功的学生却寥寥无几。那么,作为一个考研学生,你觉得这样的机构好吗?升学率

是一个教育培训机构的重要指标,师资力量、教学质量、课程设置都是考验升学率的因素。就升学率来说,跨考每年有超过九成的报名学员都能考研成功,在专业课辅导方面,已经连续五年遥遥领先。

第五,看服务,服务即是品质

好的考研辅导机构,不应该仅仅办班授课,同时还应提供独家的专业资料、信息等方面的配套服务。服务项目越齐全,服务周期越长,对考生帮助越大。往往,考研辅导机构提供的服务周期时间有多长,提供的服务也就越全面。

11.跨考考研辅导班的优势

(1)跨考教育深入研究各个专业院校的考察特点,做到精准制导,同时深入发掘每个学生独特的潜质,呈现出基础扎实而稳拿高分的面貌。大部分同学还是跨校跨专业考研,如果是复习不到一个比较深的深度,很难拿到高分,因为考研这是发现有培养潜质的学生的测试,从千军万马中选择千里马的过程,这就是很多考研辅导机构的学生在考研中成绩一般的原因。考研,既要注意专业基础的夯实,也要兼顾攻克难题的能力,不是靠着几个模板,几个定律就包打天下。而跨考教育既严格要求,扎实训练,精准辅导,同时发掘学生的各个科目的潜力,从而实现考试分数的最大化。

(2)在公共课方面,跨考教育名师拥有十年的实力保障,2018年跨考教育2018考研真题全透析,83%命中率再创神话,政治教研室张华堂老师、李煋老师五道大题全部命中,英语名师陈正康大小作文全部命中,数学边一老师考点全命中,其中五道直抵原题。

为了让更多学员顺利进入自己满意的经济学院校,跨考教育从每一堂课、每一个老师出发,做到让学生满意,如不满意随时调换,把学生的利益放在首位,保证师资团队的相对稳定和优胜劣汰,不断引入新鲜血液,以此保证教学质量的高水平和高标准。

(3)跨考教育旗下名师定制如下热门课程:魔鬼集训有、集训畅学营、无忧畅学营、私密一对一,其中魔鬼集训有全年集训、半年集训、春季集训、暑假集训、秋季集训、五种班型。集训面授课程+班主任考勤督学+定期专属测试+精细化答疑+考前全真模拟测试+名师小班+初试加强课时(不同的班型可能侧重点略有不同)。

跨考教育独创16大服务体系:高端的资源支持体系、择校择专业支持体系、全程学习规划、入营预备辅导体系、公共课高端课程体系、个性辅导体系、监控学习进程、全日制管理体系、全程一对一答疑、全程测试体系、全程评估体系、个性化在线补课、学员家长沟通、励志拓展活动、优化辅导系统、复试调剂辅导支持。来这里你将不虚此行,安静的住宿环境、浓厚的学习氛围、耐心负责的班主任助力考研,在这里你将实现名校梦想。

作为目前国内唯一一家A股上市公司,多年来一直保持高录取率的原因还在于,跨考教育一直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始终坚持创新和提升,积极研究考试形式和重点的变化以及新增专业的特点,在给予学生权威辅导的同时,也为学生提供深度且宝贵的考研信息。他们每年都会举办考研咨询说明会和考研录取报告,详细分析录取考生的背景特点、考试分数、学习特点等,为广大考生提供极具参考意义的导航信息。

跨考教育官方微博:跨考考研

跨考教育官方微信:跨考考研kkkaoyan 跨考教育官方电话:400-833-2220

2019法硕联考考试分析四九

收养关系。这两类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条件不尽相同。 一般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条件。收养关系通常会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被收养人、收养人、送养人。这 三方当事人应具备的条件分别是:(1)被收养人。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2)收养人。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 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此外,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有配偶者收养子女的,须夫妻共 同收养。(3)送养人。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 养子女的生父母。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送养子女的,须双方共同送养。生 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才可以单方送养。此外,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 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即此种情形下的送养须先征求死亡一方父母的意见。(4)当事人须有建立收养 关系的合意。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并达成收养合意。收养人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未成 年人的,还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特殊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条件。因收养关系当事人的身份特殊,所以这类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相对一 般收养而言更为宽松。(1)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此类收养可以不受下列条件的限制:被收 养人不满14周岁;被收养人应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送养人应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 生父母;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此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 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2)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 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下列条件的限制:被收养人不满14 周岁;被收养人应为生父母有 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送养人应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收养人须无子女、年满30周岁、有 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3)收养 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这类收养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 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限制。 2.收养关系成立的形式条件 收养关系的成立,除具备上述实质条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程序,即进行行政登记。收养应当向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三、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律效力 【分析】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律效力有以下两个方面。 1.收养的拟制效力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形成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 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被收养人与收养人的近亲属之间也形成相应的拟制血亲关系,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2.收养的解消效力 收养关系一经成立,被收养人与其亲生父母及其他自然血亲的亲属之间的法律上的关系就此消灭。 四、收养关系的解除 【分析】收养关系的解除是收养关系终止的一种原因。 1.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 (1)依行政程序解除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 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2)依诉讼程序解除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收 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学黌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19考研政治 思修知识点背诵汇总(背诵版)

北京海翔智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总部设立在首都北京,是一所专注北京地区985、211、及各个特色类艺术院校的考研培训机构。主要从事考研辅导和专业课资料研发,并且花巨资聘请了各大名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成立了专门的考研资料信息室,倾注了学长学姐们的大量心血和成功经验,致力于为考研学子服务! 绪论 (一)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都是调节人们思想行为、协调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思想道德和法律虽然在调节领域、调节方式、调节目标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和方式存在很大不同,但是二者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服务于一定的经济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供价值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配合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国家层面-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社会层面-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公民层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坚定理想信念 (一)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 1.理想信念的含义、特征与作用 (1)理想:理想源于现实,又超越现实,在阶级社会中,还必然带着特定阶级的烙印。

(2)信念:信念同理想一样,也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精神现象。信念分为低层次的信念和高层次的信念。低层次的信念服从于高层次的信念。最高层次的信念(即信仰)具有最大统摄力,代表了一个人的基本社会信仰。 2.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二)理想信念的实现 1.正确理解理想与现实的关系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因此,人们常常会感受到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这就需要正确认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 (1)辩证地看待理想与现实的矛盾。现实是理想的基础,理想是未来的现实。在一定条件下,现实必定要转化为理想,理想可以转化为未来的现实。 (2)实现理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曲折性。理想的实现是一个过程。任何理想的实现都不是轻而易举的,必然会遭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波折,必须有战胜种种艰难险阻的坚定不移的信心和坚忍不拔的毅力。 (3)艰苦奋斗是实现理想的重要条件。 2.坚持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统一 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强调个人理想要符合社会理想,并不是要排斥和抹杀个人理想,而是要摆正个人理想同社会理想的关系。个人理想要与国家、民族命运相结合。社会理想是个人理想的凝聚和升华,归根结底要靠全体社会成员的努力来实现。 弘扬中国精神 (一)中国精神的传承与价值

2019法硕联考考试分析八八

国守相和县令的考核,仍沿秦制,通过上计的方式进行考课。汉《上计律》规定,年终由郡国上计史携带上计簿到京师上计,汇报工作。上计的范围包括户口、赋税、盗贼、狱讼、选举、农桑、灾害、道议等,根据政绩的殿最决定迁降赏罚。 随着官僚制的发展产生了官吏的休假和退休制度。对有功之臣给予省亲的假期,对有病官吏令其回家养病。退休称为致仕,汉时致仕的年龄为70岁,退休后的待遇,一般是给予一次性的较高赏赐,以示养老尊贤。 ■监察制度 【分析】汉朝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套自成系统的监察组织。中央设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长官为御史大夫,职掌全国的最高监察权,下设御史中丞和侍御史等属官。地方监察机关主要是在京师设的司隶校尉和各州(部)刺史。司隶校尉可纠举包括丞相在内的百官,并可直接弹劾三公。东汉时期,司隶校尉在皇帝面前与尚书令、御史中丞均专席独坐,被称为“三独坐”。 汉武帝时为了强化中央集权,把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每区派出刺史1人。刺史在御史中丞的领导之下,依照《六条问事》行使监察权。到西汉末年,刺史的实际权限已超出六条的范围,直接干预地方行政事务。 《六条问事》是对部内所属郡、国进行监督的标准,内容是:“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背公向私,旁诏守吏,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祅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恃估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贿,割损正令也。”其中,一条规定监察强宗豪右,五条规定监察郡国守相。 除《六条问事》外,汉初惠帝时也曾颁行监察法规《御史九条》。 西汉御史台的建立是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的结果。监察机关的活动,对于严肃吏治、纠弹不法,制衡权力,维系臣下对于皇帝的忠诚,起到了一定作用。 五、司法制度 ■诉讼与审判 【分析】汉朝起诉叫做告劾:告(告诉)指当事人或其亲属直接到官府控告,类似今天的自诉;劾(举劾)指官吏代表国家纠举犯罪,类似于现代诉讼中的“公诉”。汉朝规定应按照司法管辖逐级告劾,严禁越诉,除非有冤狱才得越级上书皇帝。根据“亲亲得相首匿”的原则,除大逆、谋反之外,一般不准卑幼亲属告发尊长,否则以不孝罪处刑。严禁诬告,诬告者实行反坐。汉律还规定治安官吏负有纠举犯罪的责任,“见知而故不举劾,各与同罪;失不举劾,各以赎论”。 对被告的审讯,称“鞫狱”,沿用西周以来的五听之法。被告的口供即所谓“辞服”,是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为了获取口供,审讯中可以使用刑讯。经过审判的各项程序,事无可疑后,法官可依据律令作出判决,并向被告及其亲属宣读,称为“读鞫”。如果被告及其亲属不服,允许其申请重审,称为“乞鞫”,乞鞫期限为三个月,期外不听。 汉代还建立了录囚制度,即由皇帝或上级司法机关通过对囚徒的复核审录,监督和检查下级司法机关的决狱情况,以平反冤案,疏理滞狱。西汉时州刺史“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国,录囚徒”。东汉光武帝也曾亲录囚徒。录囚之制对平反冤狱,改善狱政,监督司法及统一法律适用具有积极作用。 ■春秋决狱 【分析】“春秋决狱”,也称“引经决狱”,是指以儒家经典(主要是公羊《春秋》)的精神和事例作为司法审判的根据,它是汉武帝确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必然产物。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精华》中说:“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盐铁论?刑德论》评价:“故《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春秋决狱最重要的原则被认为是“论心定罪”,即以《春秋》之义去考察犯罪者的主观动机,再对案件作出裁决。但现存汉朝三十多个引经决狱的案例,无一例证明“志恶而合于法者诛”,可见“论心定罪”的结论比较绝对和武断。 2019年今(非^■雙;.).,;^;^翊▼?贫 春秋决狱的原则,按照董仲舒的论述应该是“本事原志”,即春秋决狱,应兼顾事实和动机。但是,由于儒家经典教义不具有法的规范性和确定性,法吏又往往不谙晓儒术,于是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任意比附,造成司法专断和腐败的局面。 春秋决狱始于西汉中期,沿用于魏晋南北朝,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种特殊审判方式。除了对律学的推动和对审判原则的修正外,它还促进了法律儒家化的进程,开辟了引礼入法的通道。 ■秋冬行刑

2019年考研政治试题

2019年考研政治试题 多选题 1、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旧哲学不同,它是 A.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B.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 C.科学之科学 D.人们观察和处理问题的科学方法 简答题 2、ABC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制订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经过领导层集体研究,确立了下列重大质量控制程度: (1)合秋人的晋升与考核以业务量为主要考核指标,同时考虑遵循质量控制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 (2)对员工介绍的客户,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根据收费的高低自行决定是否承接; (3)所有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在业务完成后90日内整理归档; (4)由于尚未取得上市公司审计资格,不予执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制度;(5)无论审计项目组内部的分歧是否得到解决,审计项目组必须保证按时出具审计报告; (6)以每3年为一个周期,选取已完成业务进行检查,检查对象为当年度考核等级位列后3名的项目负责人。 要求: 多选题 3、把社会和谐明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有利于 A.更全面地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 B.更全面地体现党的奋斗目标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 C.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D.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单选题 4、《论十大关系》中提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必须围绕的一个基本方针是 A.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B.正确处理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 C.发展生产力,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 D.彻底消灭剥削制度,继续肃清反革命残余势力 单选题 5、是我们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A.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B.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C.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D.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单选题 6、党的_____报告在党的文献中第一次提出了“邓小平理论”的科学概念,对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指导意义、科学体系和时代精神作了新的阐述。 A.十五大 B.十三大 C.十二大 D.十一届三中全会 多选题 7、毛泽东思想的科学涵义是() A.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 B.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 C.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D.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

2019考研复习:32个血泪教训要牢记

2019考研复习:32个血泪教训要牢记 考研过来人的血泪经验是2019考研的良药,考生们一定要认真看。下面文都网校考研频道小编梳理了2019考研复习:32个血泪教训要牢记,帮助考生更好开展复习。 关于英语 1、英语单词背诵的过程中,一定要背到最后一分钟,如果在背诵的过程中有自己一个背诵模板那是最好的,这样非常方便自己记忆; 2、英语我们首先需要就是要记住单词,这样我们才能看懂单词。英语看懂选项比看懂文章更重要; 3、英语单词背诵、英语阅读一定要长期坚持,这样我们不仅可以积累阅读理解也可以积累单词,最重要的是可以提高阅读速度; 4、对于作文我们一定要经常积累,在考前可以背诵几篇,一定要定时间练习。 5、英语还是要看基础底子,就算平时做了太多练习,在那考试的3小时还是基础更关键,还是要做快点,时间比较紧迫的; 6、对于英语我们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根据自己的基础知识来分配英语的复习时间,当然,英语最重要的是积累; 7、单词重在积累,我们前期一定要养成好的习惯,天天记单词,每天记单词不用记太长时间,每天半个小时即可; 关于政治 1、考研政治的复习我们一定要依照大纲进行复习,因为每年的大纲变化都不会太大; 2、政治一定要真抓实学,并且要细看; 3、政治在复习的过程中,我们要多做做模拟卷,方便我们训练我们做题速度,并且增加我们对课本基础知识的掌握; 4、对于政治还是需要考生多背诵,因为没有基础的知识,对于大题还是没有办法下手的,所以平时我们就需要多积累基础知识; 5、政治的知识需要我们深刻的去理解,这样我们才能记住那些知识; 6、有人说,文科生政治可以晚点看,千万不要信,政治最重要的还是理解; 7、政治什么的,可能看着看着就晕了,过几天可以再来看一遍,晕了就歇着,然后在看,这样政治肯定没问题; 关于专业课 1、专业课一定要将细节末节都理解透,最后阶段知识点还是要不停地回忆,不停地背,因为最

2019法硕考研法条分析题与综合课分析题答题技巧

2019法硕考研 法条分析题与综合课分析题答题技巧 (一)法条分析题 法条分析题应熟练记忆法条及其相关内容,尽量做到使用规范语言和专业术语,力求体现“法言法语”。具体的答题步骤: 法条的内容概括--立法目的--基本概念的解释--法律特征(基本上是对概念关键词语的展开论述)--法律后果(难点)--补充完善细节 (1)该条是关于..........的规定。(指出条款所反映的原则或制度) (2).........是指……。(阐述概念,如果有法律特征要补上) (3)法律规定..........的意义在于……(这一步非必须,有的话写上) (4)...........的构成条件有……(列出构成要件或使用情况等) (5).....................表现在①②③ 或............的法律后果表现在…(指出效率表现或法律后果) (二)综合课分析题 法律硕士入学考试中,综合课分析题的考查方式是, 给出一段材料,并在材料后设置几个问题,让考生根据某个理论和知识对给出的材料进行分析。考查范围较广,一个材料分析可能包括了多个知识点,因此,考生在复习宪法学时,一定要建立各个知识点之间的联系,这样才能在分析题上获得高分。 对于分析题,应该把握两个方面:第一个是材料给所体现的东西,第二个是书本上的理论知识。第一个材料已经给我们了,应该仔细阅读材料,融会贯通。而第二个主要靠自己平时的知识积累进行阐述。 无论是宪法,还是法理,这种分析题一般都是考基本原则的会比较多一些,比如法理的司法原则、宪法的平等原则等等,所以首先应该对这两门学科知识点应该有一个宏观的把握,遇到题时,一看便可以知道用那一块知识点来答题,不仅仅是分析题,即便是专业课的辨析题也是这样。既要注意材料中的细节,也要对材料的主旨和中心有一个把握,再综合运用学科知识点扩展。“万变不离其宗”,只要抓住了点,再逐步扩张,不偏离方向应该还是可以拿到不低的分的。

2019年考研政治经典复习资料(彩版)

2019年考研政治经典复习资料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核心考点 1,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一)★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是世界观的理论体系 (1)一切哲学都不能调和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基本派别,这是哲学的党性 (2)唯物主义主张物质第一、精神第二,按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说明世界,不附加外来成分。 (3)唯心主义主张精神第一性、物质第二性。(把握唯心主义的两个基本形态) ①主观唯心主义把人的感觉、观念作为唯一真实的存在和世界的本原;(唐刘禹锡唯物) ②客观唯心主义把某种脱离个人的精神变为独立的存在,作为世界本原和万物创造者。 (4)唯心主义产生的根源:(感觉是屏障,不可知论)(马克思和旧唯物最主要区别:唯物史观) ①阶级根源:在阶级社会,唯心主义哲学受到反动没落的社会阶级的拥护和利 根源不能说主观和客观相背离,因为它是认识错误的原因,可以是教条主义经验主义的错误 ②社会根源:社会分工、脑体劳动分离,为片面夸大精神意识的作用提供了条件。 ③认识论根源:在认识过程中,将认识的某一特征、方面、部分加以夸大。将 理性阶段夸大、绝对化,导致客观唯心主义 (5)旧唯物主义的缺陷:机械性、形而上学性、不彻底性,没有确立科学的实践观(重点把握) (6)马克思主义的特点:(马克思最伟大的贡献:创立唯物史观;)(旧唯物半截子是因为自然观唯物,历史观唯心;)①阶级性---公开申明为谁服务;(一切 ②实践性---强调理论对实践的依赖关系,理论反过来又指导实践。(解决问题的 ③革命性与科学性的统一,革命性建立在科学性基础之上,即正确认识事物的(7)马哲与具体科学的关系:一般与个别;抽象与具体;指导与被指导;普遍与特 殊。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 ①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从中找出其固有的规律性,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 ②解放思想: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破除不符合实际的旧观念,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主观与客观相符合 ③与时俱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指导下的实践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④解放思想是前提,实事求是是核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目的,三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3,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作用(多选把握)(一)

2019物流管理考研经验贴,考研人要看的复习成功经验

2019物流管理考研经验贴,其实985院校并没有那么难考! 2019考研的小伙伴们已经开始准备了,很多考生选择物流管理专业作为考研的目标,跨考考研老师将针对这一专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为2019考研的考生提供备考的参考。 物流管理专业考研方向主要集中在:管理科学与工程、物流工程、企业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专业旨在掌握工科基础知识的前提下,熟悉法规,掌握现代物流管理理论、信息系统的手段、方法,具备物流管理、规划、设计等较强实务运作能力,成为高级现代物流管理人才。 1.2019旅游管理考研复习经验:北京交通大学 (1)物流专业怎么样?好考吗? 物流科学从二战时期出现开始就一直为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目前,各种资源都十分宝贵,如何利用现有的资源提高劳动生产率,取得更好的成果是我们必须要面对的问题,而物流就是解决这些问题最强有力的工具之一。中国物流的水平同美国、日本、欧洲等国家有着明显的差距,这些差距就是我们应该努力弥补的。再有,中国历来以“地大物博”引以为傲,但同时浪费的现象十分严重,资源利用率低,别的国家10单位资源能完成的任务,中国可能要20、30单位,甚至50、100单位,而国家也发现这样的问题,所以,在“十一五”计划中明确提出要将物流作为十一五期间重点发展的行业之一。所以,在中国做物流还是非常有潜力的。 下面是北京交通大学各年经管学院物流管理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时间北交物流线国家线 2004 338(52,78) 315(52,78) 2005 335(53,80) 335(53,80) 2006 380(54,81) 340(54,81) 2007 355(54,81) 330(54,81) 最近两年的分数是最有说服力的,经管的物流这几年都比较跑火,分数基本都在一流名校的经管专业复试分数线之上的,所以,考研一定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竞争将会异常的激烈!但不要被那些数字吓倒,要对自己有信心,认真准备,全力以赴,还是有机会的! (2)北交的两个物流专业

2019考研:政治复习顺序及方法

2019考研:政治复习顺序及方法 研途宝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发布“备考梳理:2019考研政治复习顺序及方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一、理好复习顺序 面对繁多的内容,复习顺序显得格外关键。这就好比初看漫天繁星,感到杂乱无章。一旦了解了星辰的基本布局,按顺序观看,你会惊叹于自然的井然有序。复习考研政治也是这样。那么问题来了,政治课之间的基本布局是怎样的的? 我们都知道考研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其实,课程看似繁杂,其实它们合起来基本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社会科学的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们有一个共同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形成了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对待中国近现代史就形成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以马克思主义分析中国的伦理法律问题形成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不难看出,马克思主义是贯穿所有课程的。每一轮的复习顺序就建议先复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再复习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最后复习另外三门课程。这样复习,既把握了政治课的主线,又突出了考试重点(马原和毛中特)。 二、选对复习方法 单单理顺了复习顺序还不够,还要选对复习方法。刚才说了,政治课是哲学社会科学的内容。它的内容决定了它的复习方法。哲学社会科学内容的普遍特

点是有骨有肉。所以正确的复习方法是:第一轮把书读薄,第二轮把读薄的内 容想厚,第三轮把重点内容想透。 第一轮把书读薄,指的是梳理出教材的骨架。例如,马原理辩证法有20多页内容,如果你能看到这里面其实就是两大特征+三大规律+五对范畴+四对方法,就表明你梳理出了教材骨架。当然如果不知道怎么梳理,建议报考一个辅 导班,老师会帮助你梳理出教材的骨架。 第二把读薄的内容想厚,就是对着骨架能说出基本内容。仍然接着上面的例子,如果能说出两大特征联系和发展,并进一步想出联系的特点、发展的实质,基本上就算是把想厚了。 第三轮把重点内容想透,就是把可能的考点理解透彻。哪些是可能的考点,如果同学们有时间,可以自己根据前几年真题寻找规律。如果没有时间,听一 听辅导机构冲刺班的课程是不错的选择。 总之,理好复习顺序,选对复习方法,政治课的备考就会飘来五个字:那都不是事。

2019法硕考试分析之元明清法律制度重难点

2019法硕考试分析| 法制史·元明清法律制度重难点 元朝法律制度 —、立法概况(既往出题偏好:选择题) ■立法指导思想 一是“祖述变通'附会汉法”。 二是“因俗而治”,蒙汉异制。 在法律内容上:暗用而明不用,名废而实不废”。 ■《大札撒》 【分析】“札撒”蒙语“大法令''之意,是古代蒙古部落首领对部众发布的命令,是蒙古人早期初创性的法律规范和生活习惯。《大札撒》以原始性和刑罚残酷性而著称,对元朝立法产生了很大影响。 ■《至元新格》 【分析】刻版颁行,使百司遵守"。《至元新格》侧重行政、财政、民事等方面,是元朝统一中国后颁布的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 ■《大元通制》 【分析】是一部由法规和判例组成的汇编,是成文法与判例法的结合。它的编成标志着元建立以来法典编纂已基本完成,元代法典至此定型。 ■《元典章》 【分析】是地方官员对世祖以来约五十年间有关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方面的圣旨条例的汇编。 《元典章》以六部划分法规体例,是《大明律》以六部分篇之滥觞。 《大明律》附载五服图的做法,在《元典章》中也已有先例。 《元典章》虽非中央政府所颁法典,但它系统保存了元朝法律的内容,成为研究元朝社会及法律的珍贵材料。 二、刑事立法(既往出题偏好:选择题) ■罪名体系与量刑原则的变化 【分析】元朝罪名体系最为显著的变化,是强奸幼女罪的确立。 ①处罚比一般强奸罪要重得多。 ②元朝将“幼女”的年龄界定为10岁以下。 【分析】元朝沿袭唐宋律中“十恶”的基本内容,但改“十恶”为“诸恶”,尤以谋反罪为打击之重点。 【分析】元朝在量刑原则上也有显著变化,总的趋势是处罚减轻,形成有元一代崇尚轻刑的风习。 【分析】元朝为贯彻民族分治和民族歧视政策,在刑罚的适用上实行蒙汉异法、同罪异罚的原则。 【分析】元朝对于贼盗犯罪处罚明显加重。 ■刑罚制度的变化

2019年考研教育学基础知识复习提纲(完整版)

2019年考研教育学基础知识复习提纲(完整版) 第一章教育与教育学(基础章) 第一节教育的认识 一、教育的概念(从理念上认识) (一)教育的日常用法 作为一种过程 有三类作为一种方法 作为一种社会制度 (二)教育的词源educare “引出”的意思。在我国,“教”与“学”是词源。 (三)教育的定义(★★★代表重点) 1、从社会的角度定义。 有三个层次:广义的:教育是凡是能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品德的所有活动。 狭义的:教育主要是学校教育,指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或阶级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身心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的人的活动。 更狭义的:教育指思想教育活动。 2、从个体的角度定义。 教育等同于个体的学习或发展过程,如“成功地学习知识、技能与正确态度的过程”。出发点是“学习”和“学习者”。 3、二者的缺陷。 社会角度:外在强制过程;过于宽泛(广义的);循环定义(狭义的)。 个体角度:忽视社会影响;外延过于宽泛。 4、准确的定义: 教育——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发生的促使个体的社会化和社会的个性化的实践活动。 A、实践性 B、耦合过程 C、动力性 D、社会性、历史性、文化性 二、教育的要素(从系统的角度认识)★★★ (一)教育者是指能够在一定社会背景下促使个体社会化和社会个体化活动的人。 1、必须有明确的教育目的 2、理解其在实践活动中所肩负的促进个体发展及社会发展的使命 3、教育者意味着一种资格,是能够根据自己对于个体身心发展及社会发展状况或趋势的认 识,来引导、促进、规范个体发展的人。 4、教育者这个概念是对其内在态度和外在行为的一种“规定” (二)学习者 1、使用“学习者”这个概念的原因。 有两个:“受教育者”将教育对象看做是被动的存在,在实践中是有害的;跟“学生”相比,“学习者”更能概括多种教育对象。 2、学习者的特征有四个:。 a)不同人有着不同的学习目的;

2019法硕联考考试分析三一

1.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指行为人对于民事行为产生错误的理解,并基于这种错误理解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具体包括:(1)对行为性质的误解,如把买卖误解为赠与行为; ⑵对标的物的误解,如把复制品当作原件;(3)对价金的误解,如将1 000元误认为100元;(4)对当事人的误解,如把某甲当作某乙。 民法上的误解仅限于对行为内容的误解,不包括对行为动机的误解,而且这种误解是重大的,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造成的。 2-因受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具体分为两种情况:(1)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欺诈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以引起、强化或维持他人的错误认识并使其基于此错误认识而做出意思表示为目的的欺骗行为。(2)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三人欺诈,是指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故意实施的,以引起、强化或维持他人的错误认识并使其基于此错误认识而做岀意思表示为目的的欺骗行为。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第三人欺诈行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才是可撤销的。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或第三人向对方或其亲属预告危害,使其发生恐惧心理,并基于这种恐惧心理而作岀的违背其真实意思的行为。 4.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是指在双方、有偿的民事法律行为中,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它具有以下特点:(1)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 2)行为结果对一方当事人有重大不利,而另一方则获得显然超过了正常情况下所能获得的利益(暴利);(3)不利一方当事人所为民事法律行为并非其本意,而是由于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原因;(4)这种不公平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或者是当时社会所公认的不公平。需要注意的是,显失公平仅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所造成的不公平,而不包括因为受欺诈或受胁迫而造成的不公平。 三、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分析】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被撤销后,与无效的民事行为一样也具有自始无效的后果,但二者毕竟不同,主要表现在: 1.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是不附带任何条件的,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也不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争议,该行为都是无效的,是绝对无效;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相对无效,是有条件的无效。当事人提岀申请并经法院或仲裁机关认可是该行为无效的前提条件。 2.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就没有约束力;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被撤销之前,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就有了约束力,只有在被撤销后,才丧失法律上的效力。当然,撤销行为具有追溯力,追溯到行为开始。 3.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或与该民事法律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可以主张无效,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在受理的案件中发现属于无效范围的,也可以主动确认其无效;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通常是因该行为而蒙受不利的一方,如受欺诈方、受胁迫方)才可请求撤销,其他人不享有撤销权。 另外,在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如果属于部分无效的,没有被撤销的部分继续有效。 第t节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分析】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成立之后,是否能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作岀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使之有效或无效的法律行为。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民法学

2019年考研政治复习:思修必背内容(五)

2019年考研政治复习:思修必背内容(五) 第五章遵守道德规范锤炼高尚品格 第一节 一、社会公德 1、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 (1)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秩序是由社会生活中的规范来制约和保障的。维护公共秩序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愈加突出。 ①有序的公共生活是社会生产的重要基础; ②有序的公共生活是促动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 ③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提升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障; ④有序的公共生活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2、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1)社会公德是指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公共利益、公共秩序、社会和谐稳定的起码的道德要求。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遵守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 (2)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 ①文明礼貌是调整和规范人际关系的行为准则; ②助人为乐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在公共生活领域的体现,也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基本要求。("君子成人之美"、"为善最乐"、"博施济众");

③爱护公物是对社会共同劳动成果的珍惜和爱护,是每个公民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④保护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系人民未来; ⑤遵纪守法是社会公德最基本的要求,是维护公共生活秩序的重要条件。 3、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 ①准确使用网络工具; ②健康实行网络交往; ③自觉避免沉迷网络; ④养成网络自律精神。 第二节 二、职业道德 1、职业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①爱岗敬业(最基本要求); ②诚实守信; ③办事公道; ④服务群众; ⑤奉献社会。奉献社会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中层次的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目标指向。 第三节 三、个人品德 1、个人品德及其作用

2019法硕联考考试分析九二

等酷刑。隋唐以来以十为尾数的笞杖刑改为以七为尾数,共十一等:笞刑从七至五十七,分为六等,杖刑从六十七至一百零七,分为五等。元初还仿效宋朝施行“折杖法”,杖折为笞,徒折为杖,但折杖法并未维持很久,徒刑恢复后,并附加杖刑,以至“本减而变为加矣”。元朝还公开允许私刑的合法存在。 三、民事立法 ■财产法律制度:契约关系;损害赔偿。 【分析】元代法律中有许多关于“阑遗物”的规定。“阑遗物”是蒙语中的牲口和奴婢,因为长期游牧,牲口对于征战、运输、生存具有重要意义。阑遗的牲口和奴婢如果公告十天仍无人领取,官府应收管,有主人前来认领的,仍要归还本主。 元代的契约关系主要规定了买卖契约、典当契约、借贷契约、租佃契约。不动产买卖和典当必须经过“经官给据” “先问亲邻” “签押文契” “印契税契” “过割赋税”五个程序才能生效。 元代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较多体现在人身伤害上。如造成对他人的人身伤害,加害人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养济之资”“养赡之资”和“医药之资”。烧埋银主要适用于杀人或伤人致死的犯罪。对于各种杀人罪,向罪犯家属征“烧埋银”白银50两给“苦主”(受害人家属)。烧埋银具有一定的损害赔偿性质,但蒙古人往往以此逃避刑事追究。 ■婚姻与继承制度的特点 【分析】元朝统一中国以后,虽然受到儒家礼教纲常的影响,但仍保持某些蒙古族原有的传统,特别在婚姻方面,允许依照不同民族的风俗和习惯行事,而不强求划一。至元八年定制:“诸色人同类自相婚姻者,各从本俗法。”汉族禁止“有妻更娶”,但蒙古习惯法“札撒”却允许蒙古人一夫多妻。此外,蒙古人还实行“收继婚”,即未婚男子收娶家族中的寡妇为妻,子可收父妾,弟可收兄妻,兄可收弟妻,“父死则妻其母,兄弟死则收其妻”。但汉人除弟收亡兄妻外,上述亲属乱伦或重婚均为法律所严禁。 建立婚姻关系必须订立婚书(或称“嫁娶礼书”),婚书上写明议定的聘财数额,如果是招赘女婿,须写明养老或出舍的年限,主婚人、保亲人,媒人须在婚书上签字画押,然后依礼成亲,婚姻关系方才有效。明、清时虽然一般也要求有婚书,但已不再是必备形式要件。元朝还对媒妁进行规范化管理,只有经基层官员、地方长老等保举推荐的“信实妇人”才能充任媒妁,并由官府登记在册,媒妁职业化倾向明显。关于婚姻的限制和解除,元基本沿用唐宋旧法,但不似唐宋那样严格。 在继承方面,蒙古人和色目人各依其本俗法。蒙古习惯法由幼子继承父业,后因接受汉法影响实行诸子均分制,但实际份额仍不相同。户绝之家的女儿和寡妇享有继承权或有条件的继承权。元朝以前,法律允许改嫁寡妇带走原有妆奁,不准寡妇带走的限于亡夫的遗产(或应得份额)。但元朝规定,离婚妇女或寡妇如果再婚,丧失原先从父母处得来的妆奁物及其他继承得来的财产,夫家财产更是不得带走。明清受元朝影响,皆有“(寡妇)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妆奁,并听前夫之家为主”的规定。 四、行政立法 ■中枢和地方行政机构 【分析】元朝以中书省取代隋唐的三省。中书省以中书令为长官,由皇太子兼领。皇太子一般不到职视事,由左右丞相及其他副职实际负责政务,统称宰相。中书省下仍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掌管国家各方面行政事务。 元朝中央政府另设有枢密院和宣政院。枢密院掌理军事,地位低于中书省,皇太子兼领枢密使。宣政院掌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地区军民政教事务,以国师(帝师)总领,机构庞大,职官僧俗并用,遇重大军事,须会同枢密院商定。由于蒙古贵族崇信喇嘛教,并且以国师或帝师教旨和皇帝敕令并行于西部藏族地区,因此,宣政院的权力很大。 地方行政机构大体仿宋、金旧制。元世祖时置行中书省,以为中书省的临时派出机构,不久因其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即以行省作为地方固定的行政区域,大体形成行省、路、府(州)、县四级制。行省和路分别以丞相和总管为长官,府、州、县则设尹为长官。地方各级行政机构皆设蒙古管事官达鲁花赤一人,掌握实权。 第2 0 19年全国法律硕士(.开法学)联考大巧分析 ■科举制度的变化 【分析】元朝建立以后,科举考试制度长期停废,直至元英宗延佑元年(1314年)才恢复。元朝的科举每三年

纯干货!考研政治全年复习科学规划-考研.doc

纯干货!2019考研政治全年复习科学规划 随着2018年的到来,2019届的考生也即将开始新的一轮复习。很多同学在复习的过程中会受到一些学长学姐的影响,在复习的时候会形成一些固有的思想,这些思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使你的复习走很多弯路。所以吴坤宇老师提醒大家必须走好每一步,明确自己的复习规划,这一点对于考研成功是第 一步要迈出的。 1、考研政治的学习在时间安排上要避免几 个误区:

复习过晚,考前突击。很多同学认为考研政治和大学期间的公共课一样,不用太早复习,考试前突击一下就行。事实上现在的考研政治已经早就不是单纯的考知识点的背诵了,更多的是考察知识点的应用,如果靠考前突击的话是绝对很难通过的。 过于重视,耽误时间。考研政治虽然是考研必考的公共课,非常重要,但是在时间分配上不可花费太多精力。吴坤宇老师告诉大家考研政治主要考察的是理解而不是死记硬背,只要多做真题,掌握核心考点就可以得到一个比较理想的分数,不应该在政治上花费太大的功夫,耽误英语和其他专业课的复 习时间。

2、考研政治的科学复习计划 第一阶段夯实基本功,主攻马原(3月-6月) 主要目标:系统认知马原的内容,争取获得总体认知,同时彻底解决马原的相应真题。

从历史惯例看,新考试大纲一般在7月中下旬正式对外公布。之前,有的考生认为考纲没有公布,动手复习应该是较为盲目的,有点做无用功的样子。实际上,考纲大体上是稳定的,每年仅有1%—3%的修改、补充内容。如果为了这一小部分内容而置97%以上的内容与不顾,实属不明智。吴坤宇老师发现还有的考生认为,政治理论需要记忆东西太多,动手太早,就会陷入记了又忘,忘了再记的怪圈。实际上,这个认识是错误的。

2019法硕联考考试分析五十

3.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在效力上,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应先适用遗嘱继承。不能适用遗嘱继承的遗产,才适用法定继承。 4.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尽管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但是法定继承对遗嘱继承也存在制约作用,如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 二、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 【分析】我国继承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分析】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对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理解应当是广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自然血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包括拟制血亲的养祖父母、养外祖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祖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分析】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第一顺序中应当注意三个问题:(1)《收养法》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子女与养父母互为遗产继承人,而与生父母不再互为遗产继承人。(2)继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因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而消除。因此,继子女不仅与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互为遗产继承人,而且与生父母也互为遗产继承人。(3)只要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不论他们是否再婚,都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其子女的代位继承也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在第二顺序中应当注意的是,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关系而发生。没有扶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四、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代位继承的概念 【分析】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应由被继承人子女继承的遗产份额,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的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的条件 【分析】代位继承须具备下列条件: 1.须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第二部分 201 9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大额分析 2.须被代位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 3-须被代位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继承法意见》第28条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

2019考研政治知识点汇总(一)

2019考研政治知识点:农村农业发展问题 农村农业问题的主线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此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2016年10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指出现阶段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这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例题:(2017.8)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大量农民转向非农产业,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现象日益普遍,农业经营方式发生深刻变化。截止2016年6月,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已超过30%,流转土地4.6亿亩。当前,为解决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不再种地,想种地的人又没有相应权利这一突出问题。我国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做出的重大制度创新是() A.实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B.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 C.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D.实行农村耕地保护制度 【答案】:B 2019考研政治知识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核心价值观是一个民族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是一个国家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是一个国家的重要稳定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引领社会全面进步,对于集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例题:(2015.26)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次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面对世界范围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形势下价值观较量的新态势,面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点,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 A.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B.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C.集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 D.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引领社会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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