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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选择理论对我国税制改革的启示

税收选择理论对我国税制改革的启示
税收选择理论对我国税制改革的启示

税收选择理论对我国税制改革的启示

一、税收选择理论的理解

公平课税理论主要是强调按公平原则实现税收,尽量减少政府对市场的的干预。作为以福利经济学为基础的最优税收理论,主要是在既定的税种和税收收入水平下,研究各种税的合理搭配,以实现社会福利最大,或者超额负担最小。税收选择理论是以公共选择理论为基础确立的,强调个人效用而不仅是社会效用,强调法律规范的制订和公共支出的成效。为了讲清楚这个概念我先把院长下面要讲的一个公式先拿来和大家分享一下,Ce/Tm(t,y)=K,Ce为公共支出的最优水平;Tm(t,y)为既定税制所产生的最大税收,它是税率t和税基y的函数;k是最佳公共产品供应量占最大税收的比重,主要是公众在选择税率结构和税基两个基本要素的基础之上,使税制产生的最大收入量限定在公众所愿意承受的水平上。这就是税收选择理论下的最优税制概念。

二、30 年中国税制改革历程回顾

改革开放30 年来,中国税制改革进程可以划分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1978~1993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税制改革(1994~2000年)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期的税制改革(2001年~至今)三个阶段。

(一)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1978~1993 年)

1.1978~1982 年的涉外税制改革。1978~1982年,成为我国税制建设的恢复时期和税制改革的起步时期,从1980 年9 月到1981年12 月,为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初期引进外资、开展对外经济合作的需要,第五届全国人大先后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外合资企业、外国企业继续征收工商统一税、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初步形成了一套大体适用的涉外税收制度。

2. 加强宏观调控方面的税制建设。

为了节约油能源,1982年开征了烧油特别税;

为了控制投资规模,1983年开征了建筑税,1991年改为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为了加强对消费资金的控制,1984年开征了国营企业奖金税,1985年开征了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并开征了集体企业奖金税

1987年开征了个人收入调节税

3.实行两步“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

1983年第一步“利改税”时,全面开征了国营企业所得税,第二步“利改税”时,开征了资源税

1984年在实行第二步“利改税”的同时,将原来的工商税分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盐税,划分出的增值税是个新税种(工商税一分为四)

恢复和开征了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四个地方税种从而使我国税制逐步转化为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的复合税制,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日益加强。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税制改革:(1994-2000)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后,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内涵要求,1994年我国启动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内容最深刻、力度最强的工商税制改革。

1.全面改革流转税。

以实行规范化的增值税为核心(扩大征收范围、实行“价外税”、简并税率、实行凭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方式、改革增值税的纳税制度、对小规模纳税人简化计征办法)相应设臵消费税、营业税,建立新的流转税课税体系,对外资企业停止征收原工商统一税,实行新的流转税制。

2.对内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

取消原来分别设臵的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同时,国营企业不再执行企业承包上缴所得税的包干制。

3.统一个人所得税。

取消原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对个人收入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统一实行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

4.调整、撤并和开征其他一些税种。

调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取消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烧油特别税、奖金税和工资调节税;

开征土地增值税、证券交易印花税;盐税并入资源税,特别消费税并入消费税。

初步实现了税制的简化、规范和高效统一。

5.税收征管制度的改革。

普遍建立纳税申报制度、积极推行税务代理制、推进税收征管计算机化进程、建立严格的税务稽核制度、加强税收法制建设,组建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期的税制改革:2001 年以来税制完善

1.流转税的调整。

增值税有生产型转为消费性:2004年7月1日在东北三省部分行业试点;2007年在中部地区六省份26个老工业基地的8个行业试点;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新的增值税征收规定;

出口退税政策调整:2004年,对出口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降低出口退税率;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机制

2.所得税的调整。

2008年“两税合并”,内外资企业使用一套所得税制(25%),实现了税收的公平;

2006年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同年对于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要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

3.其他税种的调整

2006年全国范围取消农业税、牧业税、特产税

2007年2月1日起,将正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30%-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

2007年将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合并为“车船税”

2009年1月1日起实行燃油税,同时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路客货运附加费,并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2009年1月1日起废止《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地产税。

三、税收选择理论下的现行税制改革方向(主要讲了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这两个税种的改革调整)

税制改革是要使得税制模式更能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在财政上要有利于保证国家集中必要的财政资金,增强总揽全局,协调控制经济的实力,在经济上有利于体现经济政策,矫正市场自发调节缺陷;所选税制模式要有利于市场积极作用的发挥。要具有积累资金,调节经济,实现社会政策目的和监督管理等四大功能。(这也是税制改革的原则)危机影响下,在外需萎靡不振的情况下,中央政府提出了保增长、扩内需的政策,我国应实行有增有减的结构性减税,注重税制结构的调整,合理地税制结构不但能带来稳定的税收收入也会引导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在税收选择理论这一理论指导下,我们要通过各个税种间税率和税基的两个基本要素的选择和协调,在纳税人的经济承受限度内,最大的实现税收,并且要提高公共支出的经济社会效应,在实现税收和公共支出两个方面保证积累资金,调节经济,实现社会政策目的和监督管理的目标。

(一)改进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居民收入明显提高的同时,渐进式改革和经济转轨所积累的收入分配矛盾开始激化,收入分配格局整体出现较为明显的失衡,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过大的社会问题凸显为重大的社会矛盾,决定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任务是调节收入分配,实现公平分配的目标。

(1)选择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要考虑发挥其收入分配调控功能

由于个税具有天然调节收入分配的杠杆作用,只有采用公平调节收入分配的模式,才能有效解决当前这一突出社会矛盾,显然这正是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分类税制模式的劣势所在,也是综合税制模式或混合税制模式的优势所在。

(2)以社会公平为导向的个税改革

今后我国个税改革, 不应把着力点仅仅放在个税起征点的设臵上, 而应当从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的视角着眼, 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改革创新, 使之更加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2.1科学设计个税免征额。

当前我国个税免征额虽然每一两年就调整一次, 但仍然是固定和统一的, 这种免征额设臵模式无法更好地体现分配公平原则。很多国家在个税征收中, 都采取税收指数化原则, 即经过立法程序, 使税制中一些项目随当地经济状况和物价变化进行指数化调整, 以消除经济波动和通货膨胀对实际应纳税额的影响。在我国地域差别和城乡差别都很大, 物价上涨压力不断增加的情况下, 采用全国统一的固定起征点显然已无法与现实相适应。建议实行浮动起征点, 以省份为单位, 按照各省经济发展状况统一核定每省每年的个税起征点。具体方法是选择某一项或某几项能够反映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物价水平的经济指标, 形成该地区个人收入情况综合指标, 将个税起征点与之挂钩, 每年由中央政府根据这一综合指标对每省个税起征点进行统一调整, 同时对农村个税起征点按一定比例上调。采用浮动起征点, 一是考虑到不同省份之间经济发展和居民个人收入状况的差别, 体现了不同地域间个税的公平性; 二是将通货膨胀等经济波动情况适当考虑进来, 避免中低收入者随名义货币收入增加被迫按较高适用税率纳税, 可以使个税征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相适应, 更好体现个税在不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灵活性; 三是可以避免今后每隔一、二年就要上调一次起征点的问题, 有效维护了个税立法和执法过程的一致性和严肃性。

2.2加快向综合所得税制转变。

当前世界各国个税课税模式可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三种。综合所得税制最能体现社会公平原则,为绝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所采用, 也有许多国家采用混合所得税制, 是从分类所得税制向综合所得税制转变的过渡形态。我国应当由目前的分类所得税制向混合所得税制转变, 并逐步发展为综合所得税制。首先要将不同性质、不同来源的个人所得进行进一步细化分类和归属综合。

对于劳动性所得( 如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所得、经营所得、讲课费、演出费、稿酬、专利费等) 、投资性所得( 利息、分红、基金、保险、国债及资本套现等) 、财产性所得( 财产租赁、抵押等) 、福利性所得( 各类货币、实物或消费形态的福利收入) 进行分类合并, 按类综合征收, 按年计算, 按月( 或按次) 预缴, 年终汇算多退少补; 对于财产转让( 出售) 但没有引起个人收入增加的, 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 出售) 、继承或赠送等引起个人收入增加的, 对增加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次计算, 源泉扣缴, 年终不再汇算; 对于其他方式引起的偶然性所得, 凡没有列举为不征税的项目, 都要在年终申报全年综合所得时统一征收。针对高收入阶层常用的避税手段, 例如公款消费, 将个人消费列入公司账目, 私营企业主不领取工资等, 可以通过开征新的、主要面向高收入阶层的消费税种加以调节, 如开征高档消费税、博彩税、烟草税、汽油税等。这样, 既有利于简化税收征管, 实现税负公平, 更有利于预防偷逃税行为。同时, 对不合理的税收优惠条款应尽量删减, 对个人收入应一视同仁, 不应分情况处理, 设臵大量优惠条款, 只能使之成为偷税漏税人的保护伞, 于实现个税公平原则无补。

2.3以家庭为纳税单位。

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 是欧美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如法国采取夫妻联合申报的办法,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和子女多少不同, 需纳个税额度均不同, 德国则对不同家庭情况( 如单身、已婚无孩子、已婚有孩子等) 采取不同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这比我国现行的“定额扣除法”更公平、合理,应尽快改革施行。关键是要对家庭成员范围进行明确界定, 笔者认为应以夫妻双方加上未满18 岁孩子为家庭界限, 双方父母只能作为家庭负担来考虑。同时, 对医疗、住房、赡养、抚养、教育、是否残疾等家庭负担要综合考虑, 划分出不同的家庭类别, 进行分类征税,

当然在这一过程中也要避免走向美国式繁琐冗杂的税制模式。

2.4降低工薪阶层个税额度。

中国工薪阶层中包括有一定技能、相对受教育水平较高的人群, 对于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产业升级作用巨大, 他们是未来中国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主要动力, 调动这部分人群的积极性是维系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基础。45%的最高边际税率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调节作用,高收入人群主要是资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而作为征管扣缴严格的工资薪金所得,主要的纳税主体是中下收入水平工薪阶层,当前,我国以工薪阶层为核心的城市中等收入居民人数正在迅速扩大, 我国个税收入65%都来自工薪阶层, 工薪阶层成为事实上的个税纳税主体,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并没有发挥调节贫富差距的功能,反而加剧了纵向不公平,有悖于个税设计的初衷。所以要将纳税免税额提高,严格规范对资本所得、劳务报酬偶所得征税,采用综合所得税制。

2.5建立有效的个税征管机制。

可逐步建立税务代码制度, 即达到法定年龄的公民必须到政府领取纳税身份号码并终身不变, 建立收入纳税档案, 个人的收入、支出信息均在此税务号码下进行, 并通过全国联网存储, 使个人有关税务资料一目了然, 以供税务机关查询并作为征税依据。作为这项措施的基础, 应建立全国联网的个人信用体系, 每位公民的诚信活动记录在案, 如在个人纳税、个人消费信贷和经济活动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就要使个人在经济上、声誉上付出沉重代价。目前我国已开始使用第二代( IC 非接触智能)身份证, 在经济、技术、操作可行性上均符合个人信用体系和纳税号码固定终身化制度的要求, 能够成为充当信用标准的信息载体。

(二)完善消费税,适当扩大税基;

消费税是具有调节公平作用的税种,而且还具有引导大众消费行为和消费理念的作用,改变居民的消费结构的指导性作用。

(1)扩大征税范围。消费税中仍有许多奢侈消费品没有纳入征税范围内,如高档住宅、私人飞机、高档娱乐设施等,对奢侈行为征税(洗浴桑拿、夜总会、游艺等)

对一些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消费品也应纳入征税范围,增强其调节功能和消费导向作用,也是税收环保功能的体现。

(2)税率的设计。对高污染高能耗的环境有害产品应适用高税率;具有大众消费性质而过度消费会产生危害的产品适用低税率;

(3)根据调控目的,改革征税方式和征税环节。对香烟、白酒等采用价外税方式。对国家不提倡消费的消费品可以采用在生产环节和消费环节双重征收。我国消费税征税环节主要在生产环节,

其优点是纳税人数量少,征管费用低,税源易控制;但税基小,特别是易引致部分高税率或价高利大的企业用转移利润形式偷逃税,容易造成税收流失而难以弥补。而如果在消费单一环节征税的话,由于税基大,可避免部分企业用转移利润形式偷逃税的风险,但纳税人数量巨大,征管费用高,税源难于控制,同时需要零售企业建立健全完善的会计制度,而这对于数量众多的小零售企业来说很困难。如果实行多环节征税的话,则涉及的问题较多、较复杂,要求监管水平等配套建设较完善。面对目前我国单一环节的征税方式看,存在的问题较多,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完善。

四、总结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这儿两个目标,一是要深化预算制度改革,二是要加快税收制度改革。在税收选择理论的启示下,要调整税收结构,提高直接税所占比重,更好地发挥税收调控作用,不断完善各个主体税种,使其与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相符合,要努力构建社会保障税,开征环境税。具有缩小贫富差距的个人所得税占总税收收入只有7%,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相对比较弱,因此要逐步实现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的双主体税制。另外要完善税收征收和管理的法律法规。

最优税制理论

最优税制理论 最优税制理论的涵义 最优税制理论研究的是政府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如何征税才能保证效率与公平的统一问题。由于理论是建立在信息不对称即政府对纳税人的纳税能力、习惯偏好不完全了解这个基础之上的,因此更具有现实意义。 信息的不对称使得政府在征税时丧失了信息优势,在博弈中处于一种不利的地位,在自然秩序作用下无法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我们只能通过制度的安排,使之接近于这个状态。最优税制理论就是在这个时候悄然兴起。 税收的基本原则主要为效率与公平,最优税制应该是同时兼顾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的税制。税收的效率原则要求税收不干预资源的配置,保持一种中性,以免造成对纳税人的行为的扭曲。也就是税收只有收入效应,而不产生替代效应,在收入效应中,只有资源的从私人手中转移到政府的手中,而替代效应则会因为个人行为的扭曲而产生效率的损失。税收的公平性应该是在收入的分配中体现,横向公平为同等福利水平的纳税人应同等纳税,纵向公平为不同福利水平的纳税人应不同纳税。 最优税制理论的基本假设条件 最优税制理论的基本假设条件如下: (1)市场状态假设:个人偏好、生产技术(一般可获得连续规模收益)和市场结构(完全竞争市场)要明确表示出来。

(2)政府的行为能力假设:政府必须通过一套交易成本较低的、有限的税收工具体系来筹措既定的收入(工具的选择与个人的消费相关,纳税义务与经济政策无关的一次总负税不予考虑); (3)标准函数假设:多人的模型中,以社会福利函数作为标准函数,计算各种结果,以此来作为选择税收工具的标准。 早期最优税制理论 1927年,年轻的剑桥经济学家拉姆齐(Ramsey)在解答老师庇古(Pigou)的一篇作业中天才地解决了一个关于最优商品税的问题:假定一次总付税不可行,对于征收给定的税收收入,最优的商品税率应该是多少,才能使税收造成的超额负担最小。在一系列假设条件下,拉姆齐得出,对商品课税的最优税率与该商品的需求弹性成反比。一般来说,生活必需品的需求弹性很小,而高档品的需求弹性相对较大,拉姆齐法则要求,有效率的税收应对生活必需品课以高税率,而对高档品课以低税率。 最优所得税问题是一个更古老的问题。与最优商品税假定不存在公平问题相反,最优所得税最初的研究对效率采取了完全忽略的态度。埃奇沃思(Edgeworth)提出,当每个人的边际牺牲相等时(纵向公平原则),社会效用损失最小,这就意味着最大边际税率为100%。当收入达到某个等级时,当事人的所有增加的收入都将用以交换税收,这样,一个非常大的可能性是高收入者将放弃工作,选择闲暇。由于损失了效率,政府的收入反而低于课征低税率的收入。斯特恩(Stern)通过对税收与劳动供给的研究,得出最优所得税率与劳动供给弹性负相关,当劳动供给弹性小,即对工资率的变动表现为不敏感时,较高的税率不会对劳动供给决策,从而对经济效率产生大的影响,反之,若劳动供给弹性很大,对工资所得课以较高的税率则会导致实际工资率的下降,进而引起更大的劳动供给的减少。 197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詹姆斯·莫里斯(Mirrlees)对激励条件下最优所得税问题作出了经典性研究。在考虑了劳动能力分布状态,政府最大化收益,劳动者最大化效用,以及无不定性、无外部性等一系列严格假定的情况下,他得出了一系列引人注目的结论,其中二点就是对高工资率和最低工资率都应课以零(边际)税率。 最优税收与生产效率是最优所得税理论的又一重要组成部分。宏观经济有效率,包括交换和生产的有效率,其条件是产品的边际转换率等

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 B. 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 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UN范本 4.()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A.《梅屈恩协定》 B.《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只是一种行政权力。 2.判定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 3.美国的公司所得税除了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之外,还坚持公民管辖权。 4.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与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 5.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实际为法律标准及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只要满足其一便可确定为本国居民。 6.外国公司设在本国境内的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 7.中国税法规定,个人须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才能确定为中国的居民。 8.法国人甲先生在2003年、2004年、2005年在美国各停留了140天,根据美国现行的停留时间标准,他在2005年不被确认为美国的居民。 9.某巴哈马居民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183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选择题 1.税收管辖权是()的重要组成部分。 A.税收管理权 B. 税收管理体制 C.国家主权 D. 财政管理体制 2.我国税法规定,在我国无住所的人只要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住满()即成为我国的税收居民。 A.90天 B. 183天 C.1年 D. 180天 3.中国采用()来判断租金所得的来源地。 A.产生租金财产的使用地或所在地

对于税收的认识及理解

对于税收的认识及理解 对于税收,这样一个名词的解释可以说并不陌生,但却也让人不知从何谈起。而对于我来说,最早的概念则来自于父母口中的个人所得税,曾经非常好奇于为何自己收入的一部分要上缴给国家。而今,课上所讲的税收系统全面地解释了它的由来与作用。 首先,税收并不能仅仅将它界定为政府赋予人们的强制负担。它是一种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重要活动。这样它的重要作用具体便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保卫社会和平,以解决不同社会公共体之间的矛盾冲突,为社会提供和平的环境;二是维持社会秩序,以解决同一社会共同体内部不同个人或集团之间的矛盾冲突,为社会提供安定的秩序;三是兴建公共工程,以解决人和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矛盾,为社会生产和生活提供便利的设施和良好的环境;四是举办各种公共事业,以保护并促进人类的自身发展。 通过阅读书籍,我了解到,建国以来,我国对于税收的作用认识前后共经历了三个阶段,首先是“税收无用论”阶段,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期由前苏联传入我国,1959年我国便停征了存款利息所得税,1966年又废除了文化娱乐税。1973年的工商税制改革把工商统一税及其附加,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盐水和屠宰税五个税种合并为工商税,与此同时税目和税率也被简化,税目由原来的108个减为44个,税率由原来的141个减为82个。可见,在整个计划经济阶段,税收制度多次被简化直至近乎单一税制,税收的作用几乎被全盘否定,税收也被视为与公有制经济和社会主义分配关系不相容的“异物”。 第二个阶段便是“税收万能论”,这时国内过分夸大税收的功能和作用,把税

收视为解决改革中出现种种问题的“灵丹妙药”,主张用税收来解决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一切问题。很明显,人们同样走入了误区。“税收无用论”和“税收万能论”尽管在表现形式上截然相反——一个忽视经济发展中税收的重要作用,另一个却过分夸大经济发展中的税收作用,都是人们在税收作用认识方面所反映出来的形而上学的观点,都没有如实地,恰当地认识税收的作用。所以最后一个阶段,也就是目前我国正处的这段正是辩证认识税收作用的阶段。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税收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它的存在是客观的,作用也是现实的,但税收不是万能的,同其他所有事物一样,税收作用也是相对的,有限的。 正确认识税收作用、职能将是重要并且关键的一个课题,我认为税收在现实生活中,既不能任意夸大税收的作用,也不能忽视税收对社会经济生活所产生的影响,合理运用税收的“取得财政收入,实现社会公平和调节经济运行”的三方面职能,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税收考试题及其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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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考试范围一名词解释 (1)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预定的对象和标准,非惩罚性地参与社会剩余产品价值分配的一种方式。 (2)代扣代缴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3)代收代缴义务人:指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济往来关系,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和单位。 (4)纳税人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亦称纳税主体。 (5)征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6)税率:是指纳税人应纳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关系与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 (7)边际税率:是指课税对象数额的增量中税额所占的比率。 (8)税收原则:就是国家设计税收制度、制定税收政策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 (9)受益原则各人所承担的税负与其从政府公共服务中获得的利益相一致。 (10)能力原则:根据各人纳税能力的大小来确定个人应承担的税收。(11)最小牺牲说(边际均等牺牲说):全体纳税人因纳税所直接牺牲的效用最小,即全社会所获得的效用最大

(12)税收行政效率即征税本身的效率,它要求税收在征收和缴纳中耗费成本最小。征收费用——直接的征税成本。 缴纳费用——奉行纳税费用 (13)税收的经济效率:它要求征税应有利于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或者对经济效率的损失最小。 (14)税收的额外负担:是指政府征税改变了商品的相对价格,对纳税人的生产和消费行为产生了负面影响,干扰了纳税人正常的经济决策,从而引起的资源配置效率的损失。产量的减少和消费水平的降低。(15)税收职能:税收职能是税收这一分配范畴自身固有的和经常起作用的职责或功能 (16)税收调节职能:是指税收在取得收入的过程中,通过改变社会成员占有社会产品份额,影响其经济利益进而影响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的功能也称调节经济职能或经济职能。, (17)税收效应:是指纳税人因国家课税而在其经济抉择或经济行为等方面做出的反应, 即通常所说的税收调节作用或效用。 (18)收入效应:是指税收减少了纳税人可自由支配的收入,导致商品生产量的减少和消费水平的降低。 (19)替代效应:指税收的课征引起人们对可供替代的经济行为之间选择的改变,即以一种经济行为代替另一种经济行为。 (20)平衡预算乘数:是指政府税收与政府支出同时等额增加或减少时,对国民收入水平的影响程度。 (21)洛伦茨曲线:反映收入分配平均程度的曲线 (22)基尼系数根据洛伦茨曲线计算判断收入分配平均程度的指标。

浅谈对税务会计及纳税筹划的认识

浅谈对税务会计及纳税筹划的认识 这学期葛老师给我们上的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课使得我开始接触这方面的知识,这篇文章是结合课程内容以及个人的思考与感受来谈谈我个人对税务会计及纳税筹划的认识,同时也是对这门课程的总结。以下案例多出自于葛老师的课堂教学内容以及其著作。 税务会计简单地说就是一门结合了税务的会计,所以它要求在实际操作中不仅要遵循会计准则的规定还要符合税法的要求。纳税筹划则是一种对涉税行为的策划,以期达到企业管理上和节税上的目的。所以我的理解是,税务会计及纳税筹划是在合法的前提下,通过各种节税技巧对企业的涉税行为进行策划,制作一套完整的纳税方案,进而达到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节约企业纳税成本的目的。所以以下从前提、目的以及节税技巧来谈谈我对其的认识。 说起税务会计及纳税筹划的前提,毫无疑问的是合法合规性。这要求纳税筹划运用的手段是符合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与现行法律法规不冲突,更不能采用隐瞒、欺骗等违法手段。在刚开学的时候听会计老师说本科生写论文存在的毛病中的一个例子,有一个同学他的论文方向是纳税筹划的,他里面的大致内容是运用一些技巧达到节税的目的。其中,有一个方法是将企业的折旧计税方法改成加速折旧法,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增加前些年份的管理费用,进而减少前些年份的应纳税所得额,最终可以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税法中规定纳税人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一般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只有符合特定要求的企业才能使用加速折旧的方法。但是他所研究的企业并不符合税法中的特定要求,所以其折旧计税方法只能采用直线法,因为不符合税法规定,这位学生所做的纳税筹划是毫无意义的。此外,我理解的纳税筹划的合法合规性是指符合法律法规导向的,而不是钻税法的漏洞和缺陷,谋取税收利益。比如,当企业的发生了非正常的资产损失时,税法规定只有正常的损失是可以抵扣的,所以就会有很多人会想方设法去把此项非正常的损失划到正常损失中去的,达到节税的目的。虽然那样也是没有违法同样也能达到节税的目的,但有时这样做违背了真实的经济行为。在税法边缘做文章,接近偷税,会计这样做久了会形成习惯,就容易触犯到法律。况且漏洞

国家税收选择题及答案

一、单选 1、税收的本质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实现的() A.一般分配关系 B.特殊分配关系 C.行政分配关系 D.投资收益关系 2、罚没收入与税收具有的相同特征是() A.固定性 B.无偿性 C.连续性 D.惩罚性 3、税收分配关系的主体() A.企业事业单位 B.社会成员 C.国家 D.股份制公司 4、对于价格稳定,质量规格统一的产品,应尽量采用的税率形式是() A.比例税率 B.累进税率 C.超额累进税率 D.定额税率 5、建立税收制度的首要原则是() A.财政原则 B.法制原则 C.公平原则 D.效率原则 6、下列属于1994年税制改革后新开征的税种的是() A.证券交易税 B.遗产税 C.土地增值税 D.盐税 7、下列财政收入形式中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取得的是() A.税收 B.上缴利润 C.国债 D.国有资产转让收入 8、税收制的核心是() A.征税机关 B.税法C税率 .D.税种 9、下列选项中,作为征税对象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的是() A.税目 B.计税依据 C.税源 D.纳税环节 10、下列项目中,属于直接税的税种是()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房产税 11、税收首要的、基本的职能是() A.财政职能 B.经济职能 C.内在稳定职能 D.优化资源配置职能 12、下列属于中央税的税种是() A.营业税 B.消费税 C.增值税 D.个人所得税 13、对下列商品课税时,有可能通过税收资本化进行转嫁的是() A.服装 B.飞机 C.土地 D.食品 14、下列属于1994年税制改革内容的是() A.取消税前还贷 B.进行第二步利改税 C.国营小型企业按八级超额累进税率交纳所得税 D.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15、下列关于税收的形式特征,描述正确的是() A.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B.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C.强迫性、整体返还性 D.财政性、调控性、监督性 16、根据起征点的定义,若某纳税人课税对象数额是3000元,起征点是2000元,则该纳税人的计税收入

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电子工程学院021251班王赫02125016 引言 个人所得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的居民和非居民取得的个人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自18世纪末产生以后发展得非常迅速,已成为许多国家的主体税种。它的地位如何反映了一个税制体系的先进程度。只要有所得就可以课税,税基广阔,因此个人所得税便成为政府税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实现政府的社会、经济目标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个人所得税的作用 个人所得税除了增加国家经济收入外,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和对收入的分配功能上。 微观上,个人所得税对个人的劳动与闲暇、储蓄与投资、消费等的选择都会产生影响。宏观上,个人所得税具有稳定经济的作用:其一,“自动稳定器”功能,就是个人所得税可以不经过税率的调整,即可与经济运行自行配合,并借这种作用对经济发生调节作用;其二,政府选择调节,在经济萧条或高涨时,采取与经济风向相逆的税收政策,对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扣除、优惠等进行调整,实行减税或增税的政策,从而使经济走出萧条或平抑经济的过度繁荣,保持经济的稳定。 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主要是通过累进税率进行的,在累进税率下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个人所得税适用的边际税率不断提高,从而低收入者适用较低的税率征税,而对高收入者则按较高的税率征税。这有利于改变个人收入分配结构,缩小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之间的收入差距。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主要有以下6个特点: (1)实行分类征收。也就是将个人各项所得分成11类,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减除标准、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计税方法。 (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

论述税收理论的主要内容

论述税收理论的主要内容 一、税收的基本概念 税收也称为“税赋”。它是一个古老的财政范畴,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国家的产生是税收产生的前提,有国家才有税收。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税收几乎渗透到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因此,税收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固定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1.征税的目的是为了履行国家公共职能的需要。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为了行使其职能,维护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必然要耗用一定的物资和资金,因而必须采取适当方式取得财政收入,而税收正是这样一种方式。2.国家征税凭借的是其政治权力。国家的权力有两种:一种是财产权力;另一种是政治权力。国家取得财政收入不是凭借财产权力,而是凭借政治权利,采取多种形式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并运用政治强制手段,集中一部分社会产品归其支配。3.税收属于分配范畴。国家税收就是把一部分社会产品由其他社会成员所有,强制地转变为国家所有,由国家分配使用。 二、税收原则理论 现代税收原则是在古典原则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强调应当如何征税来提高经济效率,促进收入的公平分配。1.1 古典税收原则(1)斯密税收四原则:平等原则、确定原则、便利原则、最小征收费用原则。(2)瓦格纳税收四大原则:财政收入原则、国民经济原则、社会正义原则、税收行政原则1.2 现代税收原则:效率原则、公平原则、稳定原则。税收中的效率原则又分为税收的财政原则、税收中性原则、税务行政效率原则;税收中的公平原则又分为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受益原则、纳税能力原则、两种衡量标准的权衡。 三、税收效应理论 税收效应理论具有三个部分:1.税收效应概述。2.税收的微观经济效应。3 税收的宏观经济效应。(1)税收效应的概念:税收效应是指纳税人因国家课税而在其经济抉择或经济行为方面做出的反应,即通常所说的税收调节作用或效用。(税收效应是与税收中性相对应的一个概念)税收效应的分类:正效应与负效应;中性效应与非中性效应;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2)税收的微观经济效应:税收的微观经济效应是指因为政府课税对纳税人在其经济选择和经济行为中做出的反应。其研究的是:一、税收对生产、消费的影响;二、税收对劳动力供给的影响;三、税收对私人投资的影响;四、税收对个人储蓄的影响;(3)税收的宏观经济效应有以下内容:一、税收与经济增长;二、税收与经济稳定;三、税收与收入分配。 四、税收转嫁与归宿理论 税收转嫁与归宿的含义:税收的转嫁与归宿,实际上是纳税人与负税人的非一致性问题。研究税收负担的转嫁过程,目的在于确定税收的最后归宿点,从而,分析各种税收对于国民收入分配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国家税收参考答案(要点)

《国家税收》练习题参考答案 第一部分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活动。 2、税收原则:税制原则即税制建立的原则,是一个国家在设计税收制度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是 判断税收制度是否合理的标准,制定科学的税收原则,始终是设计税收制度的核心问题。 3、公平原则:是指国家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个纳税人之间 的税负水平保持均衡。 4、税收成本:税收成本是指征纳双方在征税和纳税过程(该过程开始于税收政策的制定,结束于税 款的全额入库)中所付出的一切代价(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的总和,具体包括征税成本、纳税成本及课税负效应三个部分。 5、资源配置职能:通过本身的收支活动引导资源的流向,弥补市场的失灵和缺陷,最终实现全社会 资源配置的最优效率状态。 6、税负转嫁:税负转嫁是纳税人将缴纳的税款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转由他人负担的过程。 7、税源:税源即税收收入的来源,即各种税收收入的最终出处。 8、税基:税基是指税法规定的应纳税额计算的基础,也称计税依据。一是指某种税的经济基础。二 是指计算交纳税额的依据或标准,即计税依据或计税标准。它包括实物量与价值量两类。 9、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中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 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定额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10、比例税率:比例税率是指税额与征税对象按同一比例增长的税率。 11、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是按照全额累进计算的税额减去按照超额累进计算的税额之后的差额。 它是在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税时,简化计算应纳税额的一个常数。 12、累进税率:是指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是随着课税对象数额增加而递 增的税率。 13、全额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是以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为基础计征税款的累进税率。在课税对 象数额提高一个级距时,对课税对象全额都按提高一级的税率征税。 14、超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是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 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其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 并且,每一次计算仅以征税对象数额超过前级的部分作为计算基数,然后将计算结果相加得出应纳税款数额。 15、税收效应:是指政府通过税收政策及其手段对经济增长和经济稳定的影响。 16、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有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 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额,并实行税款抵扣的一种流转税。 17、生产型增值税: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允许从其销售产品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18、收入型增值税:只允许抵扣当期计入产品成本的折旧部分进项税的,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19、消费型增值税:准许全部抵扣当期购进的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固定资产进项税的,称为消费型 增值税。 20、进项额:是指企业购入原材料、燃料动力等及应税劳务时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 21、销项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增值 税额。 22、消费税: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23、从量定额:以商品的重量、长度、容量、面积等计量单位为计税依据,按固定的单位应税额进 行计征的计税方法。 24、预定定价:纳税人与税收部门之间进行商量,以某一商品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缴纳税款, 以保证税收的收入。到一纳税期限,再按实际的商品销售价格计税后调整,多退少补。 25、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 税。 26、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

对税务工作的认识

对税务工作的认识 税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为民执法,为国聚财,宏观调控国民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什么职能?在国民经济活动中起到什么作用?了解这些问题,对我们税务工作的进一步展开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现在笔者就对自己所了解税务工作说一下粗浅认识。 一、税收的特征 税收就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税收作为政府筹集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具有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特点。税收的特征可以概括为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凭借其公共权力以法律、法令的形式对税收进行征收。这说明税收既不是由纳税主体按照自己意志自愿缴纳,也不是按照征收主体的意志的随意征税,而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征税。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我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税收的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后,税款一律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由财政统一分配,而不是直接向纳税人返还或支付报酬。税收的无偿性是对个体纳税人而言的,其享有的公共

利益和其缴纳的税款并非一对一对等,但就整体而言,则是对等的。因此,税收的无偿性表现为个体的无偿性,整体的有偿性。 税收的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征税预先规定了统一的标准,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纳税期限,这些规定一经确立,在一定时间内是相对稳定的。因此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是固定的,在整个历史长河中,则是不稳定的。税收的这三个特征是统一的整体,税收的无偿性是这种特殊分配手段的体现,税收的无偿性要求用税收的强制性进行保证,而固定性则是无偿性和强制性的必然要求。三者相互配合,保证了政府财政收入的稳定。 二、税收的职能 税收职能是指税收所具有的内在功能,税收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组织财政收入是税收的基本职能。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点,这就为财政收入提供稳定可靠的保证。亦使其成为世界各国的财政收入的基本组织形式,目前,我国的税收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90%。(二)、税收是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映经济。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是建立在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基础上的。因此,我们必须遵循经济决定税收的基本规律,坚持

试论税收公平原则2

试论税收的公平 班级 商A1043班 学号 23号 姓名 万坚坚 一公平正义:税收公平的精神内核 从税收公平原则的发展历史来看,税收公平经历了一个从绝对公平到相对公平,从社会公平到经济公平的发展过程。税额的绝对公平,即要求每个纳税人都应缴纳相同数额的税。税收公平就是要考虑纳税人的纳税能力,纳税能力大的,应多纳税,纳税能力小的则少纳税,它要求税制应实行累进税率。如今,在理论上,相对公平又分为“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在西方税收中,公平通常是指社会公平。而在现实中,税收原则事实上不仅包括社会公平,还包括经济公平。税收的经济公平包括两个层次的内容:首先是要求税收保持中性。其次是对于客观上存在不公平的因素,需要通过差别征税实施调节,以创造大体同等或说大体公平的客观的竞争环境。同时,税收公平原则在发展的过程中兼顾了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税收的形式公平从抽象的法律人格的意义上来要求国家平等地对待一切纳税人,而税收的实质公平则要求在税收的制定与实施中国家要充分考虑到纳税人的具体情况,追求个案的公平。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公平正义是形式的,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后,形式的平等带来了强势经济群体与弱势经济群体在利益分配上的极大失衡以及弱势经济群体在意思表达上的阻碍,即形式上的公平正义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此时,人们开始通过推进实质上的公平正义对形式的公平正义加以修正和限制,税法上的实质课税原则可谓实质公平正义对形式公平

正义的修正。当然由于自由是法的首要价值,而形式上的公平是与自由相连的,因而在税收的形式公平与税收的实质公平关系上,税收形式公平是处于主导地位的,税收的实质公平是处于辅助地位的。 由此可见,在税收公平原则的发展过程中,“公平正义”的内涵虽然不断丰富和完善,但是其精神内核的地位是从未改变的。  二诚实信用:税收公平的现实要求 就诚实信用的本质而言是为了维护某种秩序,这种秩序体现为一定的利益平衡,或体现为一定道德基础的可供依赖,其核心是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起源于罗马法的诚信契约,诚实信用原则作为私法的重要原则也被引入到公法领域,成为对社会利益保护的重要原则。诚信原则的重要法理在于不能背叛对方对自己言行的信赖,将其引伸到税法领域可以认为是一种合理期待原则,即只要纳税人对政府有一种出于自然正义的合理期待,那么政府就不得随意变更或剥夺这种信赖,同样道理,政府获得纳税人诚实信用的对待也是政府的一项权利,政府可以依据这项原则排除追求不正当利益的纳税人的行为。可见,在税法领域诚实信用原则的核心是诚实信守税法,征税机关在征税时要严格地按照其法定权限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做出征税行为,纳税人则应诚实守信,心存善意,自主自愿纳税。总之,税收公平原则的实现以税收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共同遵守诚信义务为前提,惟有此,形式上的公平正义才能得到彰显,偷税、漏税、骗税等违法行为才能在源头上得以阻却,社会公共利益才能得以实现。 三构建和谐社会与我国税收公平原则的完善 税收公平原则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贯穿税法的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全过程的具有普遍性指导意义的法律准则。 对照构

一位大三学生对税收的认识

一位大三学生对税收的认识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权的力量,按照法定的标准和程序,无偿地、强制取得财政收入而发生的一种分配关系。这种分配关系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的职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历史的长河中,有的执政者实行苛捐杂税,将税赋用于穷兵黩武,或者满足自己奢靡的生活。但是,也有贤德明主实行轻徭薄赋,将税赋真正用于改善人民生活。税收与民生的关系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执政理念的问题,更决定着国家能否稳定发展,人民能否生活富足。 早在几千年前,儒家代表孟子便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中国古代政治哲学,劝诫统治者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但是由于封建制度的约束,这个远大的理想一直未能实现。直到20世纪初孙中山先生提出了“三民主义”,随后的中国共产党秉承“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政理念时,执政者才真正开始为人民考虑,重视民生,做一些实事,解决民生、改善民生。 税收是我们政府改进城市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准的重要的财力支撑,并且一直与民生改善和社会发展息息相关。2005年12月十届人大第十九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从此我国便彻底告别了有2600年历史的农业税,9亿农民受益。这是历史的进步,是民主制度根本性的

改革。 曾经看过这样一项调查:“作为纳税人,你最关心什么问题?”结果有很大一部分人的答案是想要了解政府对于税收的使用情况。这一调查反映了越来越多的纳税人权利意识的觉醒和对税收增长、民生投入的关注。我们经常能在报纸上、网络上发现一些声音,在抱怨我国税负重,税收制度不合理,财政税收也无法真正用在改善人民生活上。我认为这些抱怨是没有道理的,这些人对于税收认识得不够深入,只看到一些表面现象。一方面,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税收中大部分需要用于国家发展与城市建设中,因此只有少部分能够用于社会保障等方面,这样便使得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无法与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们每个人也无法明显的感受到税收对于我们日常生活条件所起到的改善作用。另一方面,即使我国的税收增长速度维持在20%左右,2011年全国的税收收入更是达到了89720.31亿元之多,这个数字在除以13亿这个人口数量以后,就变得微乎其微。人口数量大便是影响我国民生更好更快发展遇到的最大的难题。 即使是有各种各样的困难与问题,我们的政府依旧心系人民,不断出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人民减负,改善公共服务水平。在经济方面,近年来国家出台和完善了多项税收政策,用以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促进基础产业发展。比如,2011年11月起,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大幅度提升,仅就山西省而言,就有16万个体

税收公平原则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个层面

税收公平原则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个层面。所谓横向公平( Horizontal Equity ) 是 指税收应使境遇相同的人承担相同的税负, 以体现在税法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所谓纵向公平( Vert ical Equity) 是指税收应使境遇不同的人承担不同的税负 把税收原则概括为两个方面: 一是效率原则; 二是公平原则 。所谓税收中性, 是指政府课税不应影响私人部门原有的资源配置状况。西方税收学界认为, 税收作为一种强制性和无偿性的国家占有, 在征税过程中, 总会对经济发生影响, 若这种影响仅限于征税数额本身, 则为税收的正常负担; 若征税干扰或阻碍了经济活动的运行, 便产生了税收的额外负担。税收的额外负担通常可归纳为两大类: 一是资源配置方面的额外 负担, 一是经济运行机制方面的额外负担。理论上, 把不产生额外负担的税收称为?中性税收( Neut ral Taxa t ion) #, 也即不产生扭曲性作用的税收。从福利经济学的观点看, 税收中性原则的内涵 是说税收不应影响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偏好, 税收不应干扰消费者对商品的选择, 也不应干扰生产者对生产要素的选择, 开征新税, 应能使社会总福利最大化, 至少不应使社会的福利蒙受损失 本题中电商交易是对现在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的泛指,向谁征税、征收税种、征收比例、征税方式等,可能都是辩手们需要讨论的问题。所征税目可以为法律规定但在实践中尚未征收的税目,也允许正方对电子商务开征新税种。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研究 所有涉及电子商务的商户均有缴纳税费的义务,都有缴纳税费的可能性,赚达标则交,不够则免。 那么 , 从90 年代初我国政 府实施?三金工程( 金桥、金卡、金关) #到98 年7 月1 日?中国电子商务网#推出?中国商品市 场#正式进入因特网, 可以说我国以CNINANET 为核心的互联网体系已初具规模, 该网已在 全国33 个城市建立了网络节点, 实现了与外贸部的内部网、国务院有关机构及联合国全球贸 易中心等机构的数据专线互联, 为我国外贸企业进入国际贸易市场提供了电子商务环境。

国家税收试题之一附答案

最新国家税收试题之一附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5分,共18分) 1.亚当.斯密说:“一国国民,都须在可能范围内,按照各自能力的比例,即按照各自在国家保护下享得的收入 的比例,缴纳国赋,维持政府。”这一思想体现了税收的()原则。 A.效率 B.公平 C.财政 D.确实 2. 某设计师对外设计一次性获得收入5000元,该笔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 A.840元 B.800元 C.560元 D.1000元 3.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的纳税环节为( ). A.收购环节 B.销售环节 C.开采环节 D.转移使用环节 4.对于出租的房产课征房产税时,其依据是房产的租金收入,其税率为 ( ). A.1.2% B.5% C.10% D.12% 5.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它一般由利润表中的()调整而得。 A.主营业务利润 B.营业利润 C.利润总额 D.净利润 6.在税法要素中,体现纳税人负担轻重的最主要要素是( ). A.减免 B.税率 C.附加和加成 D.起征点 7.以下税种中,课税对象与税源往往不一致的是( ). A. 企业所得税 B.个人所得税 C.车船使用税 D.土地增值税 8.税务机关最基本的权利是()。 A.税法解释权 B.税收保全权 C.征税权 D.估税权 9.()是政府为执行特定的社会经济政策,通过税收制度中的特殊规定,以减少税收收入为代价,向特定的纳 税义务人提供的财政援助。 A.税基B.税务支出C.税收支出D.税式支出 10.()是对征税对象中的某些项目不予征税。 A.税收抵免B.税收减免C.税收豁免D.税收优惠 11.我国现行的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 A.5%B.10%C.15%D.20% 12.我国现行的烟叶税的纳税人为()。

对财政税收的认识

对财政税收的认识 作为现代社会的一员,我们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一直在与财政打交道,它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国计民生都离不开财政的影子。我想这一点在税收上体现的作为深刻,从小在家里就听到父母说交了什么税,当时感觉很好奇,问了父母“税是什么”,他们也只说是交给国家的钱。通过一个学期的学习,我对财政学有了一些新的认识。 财政是一个经济范畴,是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行为,是政府集中一部分国民收入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及经济稳定和发展的目标。 财政收入是财政分配的第一个阶段,即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一定的权力,将一部分社会产品集中起来所形成的各种货币或实物资产收入。作为一个过程,它组织收入、筹集资金;作为一定量的货币资金,它是国家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渠道集中起来的货币资金。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财政收入进行不同的分类。国际上对财政收入的分类,通常按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形式进行分类。这种分类方法下,将财政收入分为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国债收入和收费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其中,税收是政府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利并按照特定的标准,强制、无偿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它是现代国家财政收入最重要的收入形式和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成为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税收收入逐年大幅度上升,我国的税收收入已占到财政收入的95%左右,是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国家运用税收筹集财政收入,通过预算安排,支持农村发展,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用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进行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市的公共建设以及国防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用于政府的行政管理,开展外交活动,保证国家安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税收组织财政收入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税收来源的广泛性。税收不仅可以对流转额征税,还可以对各种收益、资源、财产、行为征税;不仅可以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征税,还可以对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征税;等等。税收保证财政收入来源的广泛性,是其他任何一种财政收入形式不能比拟的。二是税收收入的及时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电大国家税收100分试题及答案

《国家税收》复习资料 第一至第二章 一、名词解释 1、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和任务,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向单位和个人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2 2、纳税人:是税制中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22 3、课税对象:是税制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23 4、计税依据:又称为税基,是指税制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23 5、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个课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固定的征收比例。25 6、累进税率:是指对同一课税对象随着数量的增加,征收比例也随之升高的一种税率。25 7、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率,是根据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征税数额。28 8、起征点:是根据税制的规定对课税对象确定的征税起点,达到起征点的按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30 9、免征额:是根据税制的规定在课税对象中预先确定的免于征税的数额。无论课税对象数额是多少,每个纳税人都可以按规定扣除等量数额的课税对象,对扣除部分免于征税。只就超过的部分征税。30 10、税率:是对课税对象规定的征收比率或征收额度,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24 11、加成征收:是根据税制规定的税率征税以后,再以应纳税额为依据加征一定成数的税额。30 12、扣缴义务人:是指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纳税人的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和个人。22 13、税收负担:是纳税人应国家征税而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损失。12 二、填空题 1.税收是国家凭借____________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 2.税收三性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3.税收是国家以____________的身分,依靠国家政治权力进行的分配,上交利润是国家以____________的身分,依据财产权力对国有企业收入进行的分配。 4.税收三要素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5.我国现行税率一般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三种形式。 6.累进税率的形式又可分为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7.按计税依据对税收进行分类,可分为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8.按税负是否转嫁对税收进行分类,可分为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9.一般讲,税收具有两大职能,即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10.税收的____________职能是税收的首要的、基本的职能。 11.制定科学的____________始终是设计税收制度的核心问题。 12.税收最普遍的原则是、和。 答案:1、政治权力2、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3、社会管理者、生产资料所有者 4、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 5、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6、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 7、从价税、从量税 8、直接税、间接税 9、财政职能、经济职能10、财政11、税收原则12、公平、效率、稳定 三、单项选择 1.税收是凭借()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A. 资产所有权 B. 国家对纳税人提供的服务 C. 政治权力 D. 人权 2.国家对()具有偿还的义务。 A. 税收B、财政货币发行 C. 国债D、规费收入 3.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个人是()。 A. 实际负税人 B. 扣缴义务人 C. 纳税义务人 D. 税务机关 4.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部分称为()。 A. 免征额 B. 起征点 C. 免予额 D. 减税额 5.一个征税对象同时适用几个等级的税率的税率形式是()。 A. 定额税率 B. 比例税率 C. 超额累进税率 D. 全额累进税率 6.()的特点是税率不随着征税对象数额的变动而变动。

税收原则是税收学中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

税收原则是税收学中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也是一个经常被争论的问题。不同时期、不同学者对税收原则的认识和阐述,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我们认为,税收本身是一个历史的、发展的概念,人们对税收现象和本质的认识也存在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因此,作为人们对税收认知的一种反映,税收原则也是不断发展的,我们应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税收原则问题。税收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那么,政府征税究竟需要遵循什么原则呢?从税收发展史看,虽然在任何时期,人们对税收原则的看法都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但总的来说,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的拓展和人们认识的提高,税收原则也经历着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而且,这种过程仍将继续下去。税收原则的思想萌芽可以追溯到很早以前。如在中国先秦时期,就已提出平均税负的朴素思想,对土地划分等级分别征税;春秋时代的政治家管仲则更明确提出“相地而衰征”的税收原则,按照土地的肥沃程度来确定税负的轻重。西方则在16、17世纪的重商主义时期就已提出了比较明确的税收原则,如重商主义后期的英国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就初步提出了“公平、便利、节省”等税收的原则。但一般认为,最先系统、明确提出的税收原则是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即“公平、确定、便利、节省”的原则。此后,税收原则的内容不断得到补充和发展,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集大成者阿道夫。瓦格纳提出的“税收四方面九原则”,即财政原则,包括充分原则和弹性原则;国民经济原则,包括税源的选择原则和税种的选择原则;社会公正原则,包括普遍原则和公平原则;以及税务行政原则,包括确实原则、便利原则、最少征收原则即节省原则。而在现代西方财政学中,通常又把税收原则归结为“公平、效率、稳定经济”三原则。实际上还有多种税收原则的提法,但要数上述三种影响最大。这三种税收原则理论,不仅代表和反映了人们在三个不同时期对税收的认识,而且基本展示了税收原则理论发展和完善的脉胳。根据上述各项税收原则的内容,结合税收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我们从社会、经济、财政、管理四个方面将税收原则归纳为“公平、效率、适度和法治”四原则。 一、公平原则税收公平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应确保公平,遵循公平原则。公平是税收的基本原则。在我国历史上,也多有强调税收公平的论述。在现代社会,税收公平原则则更是各国政府完善税制所追求的目标之一。但税收怎样才算公平,在不同时期,往往标准不同,理解也不同。从历史发展过程看,税收公平经历了一个从绝对公平转变到相对公平,从社会公平拓展到经济公平的发展过程。 税收公平,首先是作为社会公平问题而受到重视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社会公平问题历来是影响政权稳固的重要因素之一。税收本来就是政府向纳税人的无偿分配,虽然有种种应该征税的理由,但从利益的角度看,征税毕竟是纳税人利益的直接减少,因此,在征税过程中,客观上存在利益的对立和抵触,纳税人对征税是否公平、合理,自然就分外关注。如果政府征税不公,则征税的阻力就会很大,偷逃税收也会随之增加,严重的还会引起社会矛盾乃至政权更迭。税收的社会公平,最早指的是税额的绝对公平,即要求每个纳税人都应缴纳相同数额的税。在税收实践上的反映,就是定额税和人头税的盛行(人头税和定额税即使现在也没有完全消失)。瓦格纳将公平的标准从绝对公平发展到相对公平,即征税要考虑纳税人的纳税能力,纳税能力大的,应多纳税,纳税能力小的则少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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