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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附录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附录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附录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附录 

(GB50343-2004 附录)

目 录

的计算方法……………………………1 附录A 用于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击风险评估的N和N

附录B 雷电波参数………………………………………………………………………………5 附录C 验收检测表………………………………………………………………………………7 附录D 全国主要城市年平均雷暴日数统计表………………………………………………………18 本规范用词说明 ………………………………………………………………………………20

附录A 用于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击风险评估N和NC的计算方法 

 

A.1 建筑物及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N)的计算 

 

)可按下式确定 

A.1.1 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N

=K?Ng?Ae (次/年) (A.1) 

1 N

式中:K——校正系数,在一般情况下取1,在下列情况下取相应数值:位于旷野孤立的建筑物取2; 

金属屋面的砖木结构的建筑物取1.7;位于河边、湖边、山坡下或山地中土壤电阻率较小处,地下水露头处、土山顶部、山谷风口等处的建筑物,以及特别潮湿地带的建筑物取1.5。 

1.3(次/km2?a)(A.2) Ng——建筑物所处地区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次/(km2?a)];Ng=0.024 T

——年平均雷暴日(d/a)。根据当地气象台、站资料确定; 

Ae——建筑物截收相同雷击次数的等效面积(km2); 

2 等效面积Ae,其计算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建筑物的高度H<100m时,其每边的扩大宽度(D)和等效面积(Ae)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D=√H?(200―H) (m) (A.3) 

Ae=[LW+2(L+W)?√H?(200—H)+πH(200-H)] ?10―6 (A.4) 

式中:L、W、H——分别为建筑物的长、宽、高(m) 

2) 当建筑物的高H≥100m时,其每边的扩大宽度应按等于建筑物的高H计算。建筑物的等效面积应按下式确定 

Ae=[LW+2H(L+W)+πH2] ?10―6 (A.5) 3) 当建筑物各部位的高不同时,应沿建筑物周边逐点计算出最大的扩大宽度,其等效面积Ae应按每最大扩大宽度外端的连线所包围的面积计算。建筑物扩大后的面积如图A.1中周边虚线所包围的面积。 

 

 

 

 

 

A.1.2 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N2)按下式确定 

N2=Ng?A′e=(0.024?Td1.3)?(A′e1+A′e2)(次/年) (A.6) 式中:Ng—建筑物所处地区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次/(km2?a)] 

Td—年平均雷暴日(d./a)。根据当地气象台、站资料确定; 

A′e1—电源线缆入户设施的截收面积(km2

,见表A.1; A′e2—信号线缆入户设施的截收面积(km2)

,见表A.1。 表A.1入户设施的截收面积 

线路类型 有效截收面积A′e (Km2) 

低压架空电源电缆 

2000?L?10-6 高压架空电源电缆(至现场变电所) 

500?L?10-6 低压埋地电源电缆 

2?ds?L?10-6 高压埋地电源电缆(至现场变电所) 

0.1?ds?L?10-6 架空信号线 2000?L?10-6 埋地信号线 

2?ds?L?10-6

无金属铠装或带金属芯线的光纤电缆 

0 

注:1 L是线路从所考虑建筑物至网络的第一个分支点或相邻建筑物的长度,单位为m,最大值为1000m,当L未知时,应 采用L=1000m。 

2 ds:表示埋地引入线缆计算截面积时的等效宽度, ds的单位为m,其数值等于土壤电阻率的值,最大值取500。 

√W 图A.1 建筑物的等效面积 

A.1.3 建筑物及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N)的计算: 

N=N1+N2(次/年) (A.7) A.2 可接受的最大年平均雷击次数NC的计算 

因直击雷和雷电电磁脉冲引起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损坏的可接受的最大年平均雷击次数NC按下式确定: 

NC=5.8×10―1.5/C (A.8) 

式中: C——各类因子 C=C1+C2+C3+C4+C5+C6 

C1为信息系统所在建筑物材料结构因子。当建筑物屋顶和主体结构均为金属材料时,C1取0.5;当建筑物屋顶和主体结构均为钢筋混凝土材料时,C1取1.0;当建筑物为砖混结构时,C1取1.5;当建筑物为砖木结构时C1取2.0;当建筑物为木结构时,C1取2.5。 

C2信息系统重要程度因子,等电位连接和接地以及屏蔽措施较完善的设备C2取2.5;使用架空线

缆的设备C2取1.0;集成化程度较高的低电压微电流的设备C2取3.0。 

C3电子信息系统设备耐冲击类型和抗冲击过电压能力因子,一般,C3取 0.5;较弱,C3取1.0;相当弱,C3取3.0。 

注:一般指设备为GB/T16935.1-1997中所指的I类安装位置设备,且采取了较完善的等电位连接、接地、线缆屏蔽措施;较弱指设备为GB/T16935.1-1997中所指的I类安装位置的设备,但使用架空线缆,因而风险大;相当弱指设备集成化程度很高,通过低电压、微电流进行逻辑运算的计算机或通信设备。 

C4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所在雷电防护区(LPZ)的因子,设备在LPZ2或更高层雷电防护区内时,C4

取0.5;设备在LPZ1区内时,C4取1.0;设备在LPZ0B区内时,C4取1.5~2.0。 

C5为电子信息系统发生雷击事故的后果因子,信息系统业务中断不会产生不良后果时,C5取0.5;信息系统业务原则上不允许中断,但在中断后无严重后果时,C5取1.0;信息系统业务不允许中断,中断后会产生严重后果时,C5取1.5~2.0。 

C6表示区域雷暴等级因子,少雷区C6取0.8;多雷区C6取1;高雷区C6取1.2;强雷区C6取1.4。 

附录B 雷电流参数 

 

t短时首次雷击

长时间雷击

 图B.1 闪击中出现的三种雷击波形 

 

B2 雷击波形参数的定义见图B.2 

T1——波头时间 T2——半值时间 

(a) 短时雷击 

 

 

T—从波头起自峰值10%至波尾降到峰值10%之间的时间 Q1—长时间雷击的电荷量 

(b)长时间雷击 图B.2 雷击参数定义 

(a)短时首次雷击波形 

(b)首次以后的雷击波形 

(后续雷击) 

(c)长时间雷击波形 10%

Q 1

B3 雷电流参数见表B3-1—表B3-3的规定。 

 

表B3-1 首次雷击的雷电流参数 

防雷建筑物类别 

雷电流参数 

一类 二类 三类 I幅值(kA) 200 150 100 

波头时间(μs) 10 10 10 

半值时间(μs) 350 350 350 

电荷量(C) 100 75 50 

W/R单位能量(MJ/Ω) 10 5.6 2.5 

的本质部分包括在首次雷击中,故所规定的值考虑合并了所有短时间雷击的电注:1.因为全部电荷量Q

荷量。 

2.由于单位能量W/R的本质部分包括在首次雷击中,故所规定的值考虑合并了所有短时间雷击的单位能量。 

 

 

表B3-2 首次以后雷击的雷电流参数 

防雷建筑物类别 

雷电流参数 

一类 二类 三类 I幅值(kA) 50 37.5 25 

波头时间(μs) 0.25 0.25 0.25 

半值时间(μs) 100 100 100 

I/T

平均陡度(kA/μs) 200 150 100 

 

表B3-3 长时间雷击的雷电流参量 

防雷建筑物类别 

雷电流参数 

一类 二类 三类 Q

电荷量(C) 200 150 100 

T时间(s) 0.5 0.5 0.5 

平均电流I≈Q

/T 

 

 

 

附录C 验收检测表 

 

表C.01 接地装置验收检测表 1 验收结果: 检测时间、天气、温度 

验收项目 

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业主) 

工程监理单位 

施工 单位 

施工 员 

年 月 日 W 

接地装置

 

 

 

 

 

2 检测记录: 质量情况 序号 检测内容 检测结果 

是否达到

规范要求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整改意见 

01 垂直接地体材料 02 垂直接地体数量 03 垂直接地体规格 04 垂直接地体长度(m) 05 垂直接地体间距(m) 06 埋设深度(m) 07 水平接地体材料 08 水平接地体规格 09 水平接地体总长度(m) 10 连接方式 11 防腐措施 12 测试点标志 13 接地电阻值(Ω) 14 总体工艺水平 

 

 

 

 

 

 

备注: 

检测员 

 

表C.02 接地线验收检测表 1 验收结果: 检测时间、天气、温度 

验收项目 

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业主) 

工程监理单位 

施工 单位 

施工 员 

年 月 日 W ℃ 

接地线

 

2 检测记录: 质量情况 

序号 

检测内容 

检测结果 是否达到规范要求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整改意见 

01 

接地装置至总等电位连接带 连接导体材料、截面、连接方法 

 

 

 

 

 

02 

接地干线、接地线材料、截面、敷设和连接方法 

03 

PE线与接地端子板连接方法、防腐措施 

04 

接地线与金属管道等自然接地体连接方法、防腐措施 

05

06 总体工艺水平

 

备注:

检测员 

 

表C.03 接闪装置验收检测表 1 验收结果: 检测时间、天气、温度 

验收项目 

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业主) 

工程监理单位 

施工 单位 

施工员 

年 月 日 W ℃ 接闪装置

 

2 检测记录: 质量情况 

序号 

检测内容 检测结果 

是否达到规范要求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整改意见 

01 避雷针规格 (直径、针长) 02 针数 03 针高(m) 04 避雷带规格 (直径、截面) 05 避雷带高度(m) 06 避雷网格尺寸 07 避雷网材料规格 (直径、截面) 08 避雷线长度(m) 09 避雷线规格(截面) 10 保护范围 (用滚球法确定) 11 防腐措施 12 玻璃带墙骨架尺寸 13

14 总体工艺水平 

 

 

 

 

 

 

备注: 

检测员 

 

表C.04 引下线验收检测表 1 验收结果: 检测时间、天气、温度 

验收项目 

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业主) 

工程监理单位 

施工 单位 

施工员 

年 月 日 W ℃ 引下线

2 检测记录: 质量情况 序号 检测内容 检测结果 

是否达到

规范要求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整改意见 

01 敷设方式 02 材料规格 03 引下线数量 04 引下线长度(m) 05 焊接质量 

06 引下线之间距离(m) 07 防腐措施 08 测试点标志 09 10 11 12 13

14 总体工艺水平 

 

 

 

 

 

 

备注: 

检测员 

 

表C.05 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等电位连接带)验收检测表 1 验收结果: 检测时间、天气、温度 

验收项目 

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业主) 

工程监理单位 

施工 单位 

施工员 

年 月 日 W

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等电位连接带) 

 

 

 

 

 

 

2 检测记录: 质量情况 序号 

检测内容 

检测结果 

是否达到

规范要求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整改意见 

01 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设置位置 02 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材料和连接方式 03 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设置位置 04 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材料和连接方式 05 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设置位置 06 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材料和连接方式 07 设备机房等电位连接网络型式和材料、规格 08 

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至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连接导体材料、规格

 

 

 

 

09 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至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连接导体材料、规格 

10 天面金属物接地 11 金属管道接地 12 电梯轨道接地 13 低压配电保护接地 14 线缆金属屏蔽层接地 15 设备金属外壳、机架接地 16 走线桥、架接地 17 其它等电位接地 18 总体工艺水平

 

 

 

 

 

备注: 

检测员 

 

表C.06 屏蔽设施验收检测表 1 验收结果: 检测时间、天气、温度 

验收项目 

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 (业主) 

工程监理单位 

施工 单位 

施工员 

年 月 日 W ℃ 屏蔽设施

2 检测记录: 序号 检测内容 屏蔽方式 

材料及尺寸 

是否合格 整改意见 利用建筑物自身屏蔽 外加屏蔽网格 01 

电子信息系统 设备机房屏蔽 

壳体屏蔽 

 

 02

 

 

 

备注:

检测员 

 

表C.07 电源浪涌保护器验收检测表 1 验收结果: 

检测时间、天气、温度 验收项目 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

(业主) 

工程监理

单位 

施工 

单位 

施工员 

年 月 日 

W ℃ 

 

 

电源SPD安装 

2 检测记录: 

SPD防护级数 

序号 检测内容 检测数据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01 线缆敷设方式(埋地、架空) 02 SPD型号 03 SPD数量 04 安装位置 05 标称放电电流(kA)

06 相线连接线长度(m)、截

面(mm2) 

07 N线连接线长度(m)、 

截面(mm2) 

08 SPD接地线长度(m)、 

截面(mm2) 

09 总体工艺水平 优良

合格 质量情况 

不合格 整改意见 

 

备注: 

 

 

检测员 

 

表C.08 信号浪涌保护器验收检测表 1 验收结果: 检测时间、天气、温度 

验收项目 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

(业主) 

工程监理单位 

施工 单位 

施工员 

年 月 日 W ℃ 信号SPD安装 

 

 

 

 

 

 

2 检测记录: SPD防护级数 

序号 

检测内容 

检测数据 

一级 二级 三级 01 线缆敷设方式(埋地、架空) 02 SPD型号 03 接口型式 04 SPD数量 05 安装位置 

06 标称放电电流(kA) 07 SPD接地线截面(mm2) 08 接地线长度(m) 09 总体工艺水平

优良 合格 质量 情况 

不合格 

 

 

 

 

 

整改 意见

备注:

检测员 

 

表C.09 天馈浪涌保护器验收检测表 1 验收结果: 检测时间、天气、温度 

验收项目 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

(业主) 

工程监理单位 

施工 单位 

施工员 

年 月 日 W ℃ 天馈SPD安装 

 

 

 

 

 

 

2 检测及记录: SPD防护级数 

序号 检测内容 检测数据 

一级 二级 01 电缆敷设方式 02 SPD型号 03 SPD数量 04 安装位置 

05 标称放电电流(kA) 06 SPD接地线截面(mm2) 07 SPD接地线长度(m) 08 

总体工艺水平 

优良 合格 质量 情况 

不合格

 

 

 

整改 意见

备注:

检测员 

 

 

表C.10 线缆敷设验收检测表 1 验收结果: 检测时间、天气、温度 

验收项目 

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业主) 

工程监理单位 

施工 单位 

施工员 

年 月 日 W ℃ 线缆敷设

 

2 检测及记录: 平行净距(mm) 交叉净距(mm) 序号 管线 

线缆、光缆 线缆、光缆 是否合格 整改意见 

01 避雷引下线 02 保护地线 03 给水管 04 压缩空气管 05 热力管(不包封) 06 热力管(包封) 07 煤气管 

 

 

 

序号 电力电缆 与信号线缆接近状况 

间距(mm) 是否合格 与信号线缆平行敷设 有一方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

 08 

380V电力电缆 <2KVA 双方都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

 与信号线缆平行敷设

 有一方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 09 

380V电力电缆 2KVA—5KVA 双方都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

 与信号线缆平行敷设 

 

 有一方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 10 

380V电力电缆 >5KVA 

双方都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 

 

 序号 电气设备 与信号线缆接近状况 间距(m) 是否合格 11 配电箱 12 变电室 13 电梯机房 14 空调机房 

 

 

 

 

备注: 

 

检测员 

 

验收检测表填表说明: 

 

(1)检测时间、天气、温度:检测时间填写年、月、日,天气填写晴、阴、雨,温度填写当天实际气温。 

(2)验收项目:按接地装置、接地线、接闪装置、引下线、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等电位连接带)、屏蔽设施、浪涌保护器、线缆敷设等项目填写。 

(3)验收意见: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和检测数据如防雷器材规格、连接方法、焊接质量、接地电阻、防腐措施、标志、工艺等作出总的评价,确定是否符合本规范规定。 

(4)检测内容:按各个验收项目的主要工序及其要求填写。 

(5)整改意见:在检测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直至满足验收要求为止。 

(6)隐蔽工程须经监理人员签名方为有效。 

 

 

 

 

 

 

 

 

 

 

 

附录D 全国主要城市年平均雷暴日数统计表 

 

地名 雷暴日数(d/a) 地名 雷暴日数(d/a) 地名 雷暴日数(d/a) 1、北京市 36.3 吉林市 40.5 14、福建省

2、天津市 29.3 四平市 33.7 福州市 53.0 3、上海市 28.4 通化市 36.7 厦门市 47.4 4、重庆市 36.0 图门市 23.8 漳州市 60.5 5、河北省 10、黑龙江省 三明市 67.5 

石家庄市 31.2 哈尔滨市 27.7 龙岩市 74.1 保定市 30.7 大庆市 31.9 15、江西省

邢台市 30.2 伊春市 35.4 南昌市 56.4 唐山市 32.7 齐齐哈尔市 27.7 九江市 45.7 

秦皇岛市 34.7 佳木斯市 32.2 赣州市 67.2 6、山西省 11、江苏省 上饶市 65.0 太原市 34.5 南京市 32.6 新余市 59.4 大同市 42.3 常州市 35.7 16、山东省

阳泉市 40.0 苏州市 28.1 济南市 25.4 长治市 33.7 南通市 35.6 青岛市 20.8 临汾市 31.1 徐州市 29.4 烟台市 23.2 7、内蒙古自治区 连云港市 29.6 济宁市 29.1 

呼和浩特市 36.1 12、浙江省 潍坊市 28.4 包头市 34.7 杭州市 37.6 17、河南省

海拉尔市 30.1 宁波市 40.0 郑州市 21.4 赤峰市 32.4 温州市 51.0 洛阳市 24.8 8、辽宁省 丽水市 60.5 三门峡市 24.3 沈阳市 26.9 衢州市 57.6 信阳市 28.8 大连市 19.2 13、安徽省 安阳市 28.6 鞍山市 26.9 合肥市 30.1 18、湖北省

本溪市 33.7 蚌埠市 31.4 武汉市 34.2 锦州市 28.8 安庆市 44.3 宜昌市 44.6 9、吉林省 芜湖市 34.6 十堰市 18.8 长春市 35.2 阜阳市 31.9 施恩市 49.7

 

 

 

 

地名 雷暴日数(d/a) 地名 雷暴日数(d/a) 地名 雷暴日数(d/a) 黄石市 50.4 23、贵州省 西宁市 31.7 

19、湖南省 贵阳市 49.4 格尔木市 2.3 长沙市 46.6 遵义市 53.3 德令哈市 19.3 衡阳市 55.1 凯里市 59.4 29、宁夏回族自治区

大庸市 48.3 六盘水市 68.0 银川市 18.3 邵阳市 57.0 兴义市 77.4 石嘴山市 24.0 郴州市 61.5 24、云南省 固原县 31.0 

20、广东省 昆明市 63.4 3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广州市 76.1 东川市 52.4 乌鲁木齐市 9.3 深圳市 73.9 个旧市 50.2 克拉玛依市 31.3 湛江市 94.6 景洪 120.8 伊宁市 27.2 茂名市 94.4 大理市 49.8 库尔勒市 21.6 汕头市 52.6 丽江 75.8 31、海南省

珠海市 64.2 河口 108 海口市 104.3 韶关市 77.9 25、西藏自治区 三亚市 69.9 

21、广西壮族自治区 拉萨市 68.9 琼中 115.5 南宁市 84.6 日喀则市 78.8 32、香港特别行政区

柳州市 67.3 那曲县 85.2 香港 34.0 桂林市 78.2 昌都县 57.1 33、澳门特别行政区

梧州市 93.5 26、陕西省 澳门 (暂缺) 北海市 83.1 西安市 15.6 34、台湾省

22、四川省 宝鸡市 19.7 台北市 27.9 成都市 34.0 汉中市 31.4

自贡市 37.6 安康市 32.3

攀枝花市 66.3 延安市 30.5

西昌市 73.2 27、甘肃省

绵阳市 34.9 兰州市 23.6

内江市 40.6 酒泉市 12.9

达州市 37.1 天水市 16.3

乐山市 42.9 金昌市 19.6

康定 52.1 28、青海省

 

本规范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规范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应按……执行”。

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08

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雷装置的检测项目、检测要求和方法、检测周期、检测程序和检测数据整理。本标准适用于防雷装置的检测。 高压电力输配电线路、大中型高压变电所防雷装置的检测及离岸飞行器、离岸船舶的防雷装置的检测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正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第部分常规测量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第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年版)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建筑物防雷第部分通则 ——:建筑物防雷第部分通则第分部分:指南—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维护和检查 —:雷击电磁脉冲防护第部分通则 —:雷击电磁脉冲的防护第部分建筑物的屏蔽,内部等电位连接和接地 —:连接至电信网络及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第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过电压和过电流防护原则 :用户大楼内电信装置的连接结构和接地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防雷装置, 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的总合。 外部防雷装置 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主要用以防直击雷的防雷装置。 内部防雷装置 除外部防雷装置外,所有其他附加设施均为内部防雷装置,主要用来减小和防护雷电流在需防护空间内所产生的电磁效应。 接闪器 直接截受雷击的避雷针、避雷带(线)、避雷网,以及用作接闪的金属屋面和金属构件等。 引下线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灌注桩: 4.1.2桩身混凝土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小于C25,混凝土预制桩尖强度等级不得小于C30。 2.灌注桩主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5mm,水下灌注桩的主筋混凝土保 护层不得小于50mm。 6.1.4成桩机械必须经鉴定合格,不得使用不合格机械。 6.2.6粗骨料可选用碎石,其骨料粒径不得大于钢筋间距最小净距的三分之一。 6.2.7检查成孔质量合格后应尽快灌注混凝土,直径大于1000mm或单桩混凝土 量超过25立方米的桩,每根桩桩身混凝土应留1组试件:直径大于1000mm 的桩或单桩混凝土量不超过25立方米的桩,每个灌注台班不得少于1组:每组试件应留3件。 6.3.2泥浆护壁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期间护筒内的泥浆面应高出地下水位1000mm以上,在受水位涨落影响时,泥浆面应高出最高水位1500mm以上; 2.在清孔过程中,应不断置换泥浆,直至浇注水下混凝土; 3.浇注混凝土前,孔底500mm以内的泥浆比重应小于1,。25:含砂率不得大于8%;粘度不得大于28s; 4.在容易产生泥浆渗漏的土层中应采用维持孔壁稳定的措施。 6.3.9钻孔达到设计深度灌注混凝土之前,孔底沉渣厚度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端承型桩,不应大于50mm 2.对摩擦型桩,不应大于100mm 3.对抗拔、抗水平力桩,不应大于200mm 6.3.26钢筋笼吊装完毕后,应安置导管或气泵管二次清孔,并应进行孔位、孔 径、垂直度、孔深、沉渣厚度等检查,合格后应立即灌注混凝土。 6.3.27水下灌注的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下灌注混凝土必须具备良好的和易性,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坍落度宜180—220mm;水泥用量不应少于360kg每立方(当掺入粉煤灰时水泥用量可不受此限); 2.水下灌注混凝土的含砂率宜为40%—50%,并宜选用中粗砂;粗骨料的最大粒径应小于40mm; 3.水下灌注混凝土宜掺外加剂。 6.3.30灌注水下混凝土质量控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开始灌注混凝土时,导管底部至孔底的距离宜为300—500mm; 2.应有足够的混凝土储备量,导管一次埋入混凝土灌注面以下不应少于800mm 3.导管埋入混凝土深度宜为2000—6000mm。严禁将导管提出混凝土灌注面,并应控制提拔导管速度,应有专人测量导管埋深及内外混凝土灌注面的高差,填写水下混凝土灌注记录; 4.灌注水下混凝土必须连续施工,每根桩的灌注时间应按初盘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控制,对灌注过程中的故障应记录备案; 5.应控制最后一次灌注量,超灌高度宜为800—1000mm。凿除泛桨高度后必须保证暴露的桩顶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等级。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P 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 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 2010-11-03 发布 2011-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 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GB 50057-2010 主编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执行日期:2011年10月1日 2011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057 —2010,自 2011年 10月 1日起实施。其中,第 3.0.2、3.0.3、3.0.4、4.1.1、4.1.2、 4.2.1(2、3)、4.2.3(1、2)、4.2.4(8)、4.3.3、4.3.5(6)、4.3.8(4、5)、4.4.3、4.5.8、 6.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94(2000年版)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 O一0年十一月三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 2005年 3月 30日以建标函[2005]84号“关 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 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会同相关单位对《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95(2000年版) 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增加了术语一章; 2.变更防接触电压和防跨步电压的措施; 3.补充外部防雷装置采用不同金属物的要求; 4.修改防侧击的规定; 5.详细规定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选用电涌保护器的要求; 6.简化了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计算公式,并相应调整了预计雷击次数判定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的数值。 7.部分条款作了更具体的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5号,邮编 100089)。 本规范组织单位、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组织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主编单位: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参编单位: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 中国气象学会雷电防护委员会 北京市避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林维勇黄友根焦兴学陶战驹王素英杨少杰宋平健黄旭张文才徐辉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张力欣王厚余丁杰方磊欧清礼尹君平 王云福关象石杨维林

危险化学品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ICS07.060 A 47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 XXXX—2016 危险化学品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spec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in hazardous chemicals places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报批稿) (本稿完成日期:2016-09-10)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基本规定 (3) 4.1 检测项目 (3) 4.2 检测周期 (3) 4.3 检测工作程序 (3) 4.4 检测作业要求 (4) 4.5 检测方法及内容 (4) 4.6 检测数据记录 (8) 4.7 检测数据整理 (8) 4.8 检测报告 (8) 4.9 检测作业事故应急处置 (8) 4.10 检测机构和人员 (8) 4.11 检测仪器装备 (9) 5 分场所检测要求 (9) 5.1 室内装置检测 (9) 5.2 室外装置区检测 (9) 5.3 危险化学品车辆检测 (13) 5.4 油气运输码头检测 (14) 5.5 其它场所检测 (14) 附录A(规范性附录)等电位连接测试 (15) 附录B(规范性附录)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16) 附录C(资料性附录)检测作业要求 (33) 附录D(资料性附录)检测作业事故应急处置 (35) 附录E(资料性附录)检测仪器主要技术参数 (37) 附录F(资料性附录)安全防护装备主要技术参数 (40) 参考文献 (4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 一.防雷与接地 (一). 电源线路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出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电源线路不宜采用架空线路。 2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采用TN 交流配电系统时,配电线路和分支线路必须采用TN—S 系统的接地方式。 3 配电线路设备的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应符合表5.4.1-1 规定。电子信息系统设备配电线路浪涌保护器安装位置及电子信息系统电源设备分类示意图如图5.4.1-1 和图5.4.1-2 所示。

4 在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 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应安装通过Ⅰ级分类试验的开关型浪涌保护器或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作为第一级保护;第一防护区之后的各分区(含LPZ1区)交界处应安装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使用直流电源的信息设备,视其工作电压要求,宜安装适配的直流电源浪涌保护器。 5 浪涌保护器连接导线应平直,其长度不宜大于0.5m。当电压开关型浪涌保护器至限压型浪 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10m、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5m时,在两级浪涌保护器之间应加装退耦装置。当浪涌保护器具有能量自动配合功能时,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受限制。浪涌保护器应有过电流保护装置,并宜有劣化显示功能。 6 浪涌保护器安装的数量,应根据被保护设备的抗扰度和雷电防护分级确定。 7 用于电源线路的浪涌保护器标称放电电流参数值宜符合表5.4.1-2 的规定。

(二).信号线路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出建筑物的信号线缆,宜选用有金属屏蔽层的电缆,并宜埋地敷设,在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 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电缆金属屏蔽层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的信号线缆芯线相应端口,应安装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及电缆芯的空线对应接地。 2 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应根据线路的工作频率、传输介质、传输速率、 传输带宽、工作电压、接口型式、特性阻抗等参数,选用电压驻波比和插入损耗小的适配的浪涌保护器。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参数应符合表5.4.2-1、5.4.2-2 的规定。 (三).天馈线路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架空天线必须置于直击雷防护区(LPZO B)。

(完整版)防雷施工规范(通用)

防雷工程施工规范 编制: 2014年01月

1.0 目的: 对防雷工程的施工进行指导、控制,确保防雷工程实施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0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实施的防雷工程中的浪涌保护器、接闪器、接地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等工程。 3.0定义: 3.1 有关质量方面的术语依据GB/T19000—2000的定义。 3.2 浪涌保护器:其目的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分走电涌电流的器件,它至少含有一非线性原件。 3.3 接闪器:指用来接收雷电流的部分,其形式有避雷针、避雷网、避雷带、避雷线等或其他金属构件。 3.4 防雷引下线:指将接闪器接收到的雷电流导入接地装置的部分。 3.5接地装置:是指将雷电流或设备漏电电流导入大地的装置,一般由接地线和接地体组成。 4.0引用文件: GB/T19001-2000标准8.2.38.2.4。 本公司《质量手册》。 本公司《程序文件》。 防雷工程实施的电气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 5.0职责: 5.1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为防雷工程实施工作负责人,应具备防雷施工资格证书,熟悉防雷规范,负责根据相关方案、图纸及规范向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2项目组或安装队的质量员负责防雷工程安装质量的检查、监督和验收评定工作。 5.3安装电工和焊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 5.4 临时雇佣人员必须签订临时用工协议方能进行施工。 6.0施工准备:

6.1充分熟悉施工规范、相关图纸及设计方案要求。 6.2根据图纸准备相应施工图集及技术资料,编制技术交底。 6.3 浪涌保护器:根据技术方案设计的浪涌保护器的型号及数量从仓库领取。 接闪器、接地引下线及接地装置:根据技术方案设计的规格型号,采用热镀锌圆钢、角钢、扁钢材料,多股铜线等,并有材质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6.4施工机具:螺丝刀、扳手、钢锯、电焊机、切割机、压力台、电锤、钢卷尺、电、气焊工具等。 6.5测量工具:万用表、接地电阻测试仪。 7.0质量标准: 7.1主控项目: 所用施工设备及材料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浪涌保护器及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相数、通流量、残压、插入损耗等),接地电阻符合要求。检查方法:查看检测报告、目测和测量接地电阻。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实测或检查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观察检查或检查安装记录。 人工接地装置或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的接地装置必须在地面以上按设计要求位置设测试点。 暗敷在建筑物抹灰层内的引下线应有卡钉分段固定;明敷的引下线应平直、无急弯,与支架焊接处,油漆防腐且无遗漏。 当利用金属构件、金属管道做接地线时,应在构件或管道与接地干线间焊接金属跨接线。 建筑物顶部的避雷针、避雷带等必须与顶部外露的其他金属物体连成一个整体的电气通路,且与避雷引下线连接可靠。 7.2一般项目: 浪涌保护器安装位置正确,连接牢固,连接浪涌保护器的相线、接地线长度不宜大于0.5m,规格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跟等电位排必须用铜扣压接。检查方法:目测及用卷尺测量。 接地装置位置正确,连接牢固,接地装置埋设深度距地面不小于0.6m.隐蔽工程记录齐全准确.检查方法: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防雷接地技术标准和规范标准[详]

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 设置防雷接地技术规范指导意见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本技术指导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设备及机房。 第二条: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设备和机房的接地及防雷应做到确保人身和通信设备的安全以及通信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二部分: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的技术标准和条例 第三条: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应执行下列技术标准和条例:YDJ26-89《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范》(综合楼部分); YD 2011-93《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 5068-98《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 5078-98《通信工程电源系统防雷技术规定》; YD 过 5098-2001《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 GA371-2001《计算机信息系统实体安全技术要求》; GB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GBJ57-83《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YD5003-94《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

《通讯机房静电防护通则》; 以上标准是为了解决综合通信大楼、交换局、数据局、模块局、接入网站、IP 网站、移动通信基站、卫星地球站、微波站、监测监控机房及设备等因雷电感应通过电源线、信号线、网络数据线、天馈线、遥控系统、监控系统引入的雷害,确保通信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而编制的。 第四条: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安装的防雷产品应 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场(站)、机房所建防雷设施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第五条:从事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防雷工程的企业,应当持有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工程设计、施工人员应当持有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格证》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格证》。工程完工后,应将设计施工单位及个人的资质资格证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资料等存档备查。 第六条: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防雷工程实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将防雷工程设计方案报送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交付施工。工程竣工后,须经法定防雷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证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部分: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七条: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TechnicalCodeforBuildingPileFoundationsJGJ94—9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TechnicalCodeforBuildingPileFoundationsJGJ94—94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5年7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802号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建筑桩基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JGJ94—94,自1995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归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基所负责。在施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和意见,请函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4年12月31日 目次 1总则 2术语、符号 2.1术语 2.2符号 3基本设计规定 3.1基本资料 3.2桩的选型与布置 3.3设计原则 3.4特殊条件下的桩基 4桩基构造 4.1桩的构造 4.2承台构造 5桩基计算 5.1桩顶作用效应计算 5.2桩基竖向承载力计算 5.3桩基沉降计算 5.4桩基水平承载力与位移计算 5.5桩身承载力与抗裂计算 5.6承台计算 6灌注桩施工 6.1施工准备 6.2一般规定 6.3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

6.4沉管灌注桩和内夯灌注桩 6.5干作业成孔灌注桩 7混凝土预制桩与钢桩的施工 7.1混凝土预制桩的制作 7.2混凝土预制桩的起吊、运输和堆存 7.3混凝土预制桩的接桩 7.4混凝土预制桩的沉桩 7.5钢桩(钢管桩、H型桩及其他异型钢桩)的制作 7.6钢桩的焊接 7.7钢桩的运输和堆存 7.8钢桩的沉桩 8承台施工 8.1一般规定 8.2基坑开挖和回填 8.3钢筋和混凝土施工 9桩基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9.1成桩质量检查 9.2单桩承载力检测 9.3基桩及承台工程验收资料 附录A成桩工艺选择参考表 附录B考虑承台(包括地下墙体)、基桩协同工作和土的弹性抗力作用计算受水平荷载的桩基 附录C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附录D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 附录E单桩水平静载试验 附录F按倒置弹性地基梁计算墙下条形桩基承台梁 附录G附加应力系数α'、平均附加应力系数α 附录H桩基等效沉降系数Ψe计算参数表 附录I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为了在桩基设计与施工中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桩基的设计与施工。 1.0.3桩基的设计与施工,应综合考虑地质条件、上部结构类型、荷载特征、施工技术条件与环境、检测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精心施工。 1.0.4本规范系根据《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的基本原则制订。与建筑结构有关的符号、单位和术语按《建筑结构设计基本术语、通用符号和计量单位》GBJ83—85采用。 1.0.5采用本规范时,土分类按现行的《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规定执行;荷载取值按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规定执行;混凝土桩和承台的截面计算按现行的《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钢桩的截面计算按现行的《钢结构设计规范》规定执行。对于特殊土地区的桩基、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桩基,尚应按现行的有关规范执行。本规范未作规定的其他内容,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62531564.html, 发布时间:2004-7-20 点击数:93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策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没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九、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注,预计雷击次数应按本规范附录一计算; 第2.0。4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08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符号 (2) 2.1术语 (2) 2.2符号 (3) 3 基本设计规定 (5) 3.1一般规定 (5) 3.2基本资料 (6) 3.3桩的选型与布置 (7) 3.4特殊条件下的桩基 (8) 3.5耐久性规定 (10) 4 桩基构造 (11) 4.1基桩构造 (11) 4.2承台构造 (13) 5 桩基计算 (15) 5.1 桩顶作用效应计算 (15) 5.2 桩基竖向承载力计算 (16) 5.3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 (17) 5.4特殊条件下桩基竖向承载力验算 (24) 5.5桩基沉降计算 (28) 5.6 软土地基减沉复合疏桩基础 (31) 5.7 桩基水平承载力与位移计算 (33) 5.8 桩身承载力与裂缝控制计算 (36) 5.9 承台计算 (38) 6 灌注桩施工 (46) 6.1 施工准备 (46) 6.2一般规定 (46) 6.3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 (47) 6.4 长螺旋钻孔压灌桩 (50) 6.5沉管灌注桩和内夯沉管灌注桩 (50) 6.6干作业成孔灌注桩 (53)

6.7灌注桩后注浆 (54) 7 混凝土预制桩与钢桩施工 (56) 7.1 混凝土预制桩的制作 (56) 7.2 混凝土预制桩的起吊、运输和堆放 (57) 7.3 混凝土预制桩的接桩 (57) 7.4 锤击沉桩 (58) 7.5 静压沉桩 (60) 7.6 钢桩(钢管桩、H型桩及其他异型钢桩)施工 (61) 8 承台施工 (63) 8.1 基坑开挖和回填 (63) 8.2 钢筋和混凝土施工 (63) 9 桩基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64) 9.1一般规定 (64) 9.2 施工前检验 (64) 9.3 施工检验 (64) 9.4 施工后检验 (64) 9.5 基桩及承台工程验收资料 (65) 附录A 桩型与成桩工艺选择 (66) 附录B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基本参数 (68) 附录C 考虑承台(包括地下墙体)、基桩协同工作和土的弹性抗力作用计算受水平荷载的桩基 (72) 附录D Boussinesq解的附加应力系数α、平均附加应力系数α (91) ψ计算参数 (106) 附录E 桩基等效沉降系数 e 附录F 考虑桩径影响的Mindlin解应力影响系数 (117) 附录G 按倒置弹性地基梁计算砌体墙下条形桩基承台梁 (156) 附录H 锤击沉桩锤重的选用 (158) 本规范用词说明 (159) 条文说明 (16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完整版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 B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 B50057-2010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P 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 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 2010-11-03 发布 2011-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 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GB 50057-2010 主编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执行日期:2011年10月1日 2011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057 —2010,自 2011年 10月 1日起实施。其中,第 3.0.2、、、、、、3)、、2)、、、、、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94(2000年版)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 O一0年十一月三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 2005年 3月 30日以建标函[2005]84号 “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 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会同相关单位对《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95(2000年版)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增加了术语一章; 2.变更防接触电压和防跨步电压的措施; 3.补充外部防雷装置采用不同金属物的要求; 4.修改防侧击的规定; 5.详细规定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选用电涌保护器的要求; 6.简化了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计算公式,并相应调整了预计雷击次数判定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的数值。 7.部分条款作了更具体的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5号,邮编 100089)。 本规范组织单位、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组织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主编单位: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参编单位: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 中国气象学会雷电防护委员会 北京市避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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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P 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 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 2010-11-03 发 布 2011-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 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GB 50057-2010 主编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执行日期:2011年10月1日 2011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057 —2010,自 2011年 10月 1日起实施。其中,第 3.0.2、3.0.3、3.0.4、4.1.1、4.1.2、 4.2.1(2、3)、4.2.3(1、2)、4.2.4(8)、4.3.3、4.3.5(6)、4.3.8(4、5)、4.4.3、4.5.8、 6.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94(2000年版)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 O一0年十一月三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 2005年 3月 30日以建标函[2005]84号“关 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 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会同相关单位对《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95(2000年版) 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增加了术语一章; 2.变更防接触电压和防跨步电压的措施; 3.补充外部防雷装置采用不同金属物的要求; 4.修改防侧击的规定; 5.详细规定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选用电涌保护器的要求; 6.简化了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计算公式,并相应调整了预计雷击次数判定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的数值。 7.部分条款作了更具体的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5号,邮编 100089)。 本规范组织单位、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组织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主编单位: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参编单位: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 中国气象学会雷电防护委员会 北京市避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林维勇黄友根焦兴学陶战驹王素英杨少杰宋平健 黄旭张文才徐辉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 )(引用) -03-22 08:44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分、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2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 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S (2.2.2-1) 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为5~7; 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N (2.2.2-1) 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v/台); 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二、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面积的总和,宜等于或大于主机房面积的1.5倍。 3

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技术要求规范

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技术规(DB42/T512—2008)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检测方法及周期、检测容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省境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检测工作。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7949.1-2000 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第1部分:常规测量 GB 50016 建筑防火设计规 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 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 GB 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 GB 50177 氢气站设计规 GB 50183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 GB 50251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 GB 50253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 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 SH 3097-2000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及GB 50057、GB 50343中相关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易燃易爆场所flammable and explosive place 凡用于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等物质的场所。 3.2 接闪器 air-termination system 直接截受雷击的避雷针、避雷带(线)、避雷网,以及用作接闪的金属屋面和金属构件等。 3.3 引下线 down-conductor system 连接接闪器和接地装置的金属导体。 3.4 接地装置 earth-termination system 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合。 3.5 接地体 earthing electrode 埋入土壤中或混凝土基础中作散流用的导体。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2018

《JGJ 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是2008年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一本图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著而成。该书中包含的技术规范有基本设计规定、桩基构造、桩基计算、灌注桩施工、混凝土预制桩与钢桩施工、承台施工、桩基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及有关附录。 本规范修订增加的内容主要有:减少差异沉降和承台内力的变刚度调平设计;桩基耐久性规定;后注浆灌注桩承载力计算与施工工艺;软土地基减沉复合疏桩基础设计;考虑桩径因素的Mindlin解计算单桩、单排桩和疏桩基础沉降;抗压桩与抗拔桩桩身承载力计算;长螺旋钻孔压灌混凝土后插钢筋笼灌注桩施工方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承载力计算与沉桩等。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基桩和复合基桩承载力设计取值与计算;单桩侧阻力和端阻力经验参数;嵌岩桩嵌岩段侧阻和端阻综合系数;等效作用分层总和法计算桩基沉降经验系数;钻孔灌注桩孔底沉渣厚度控制标准等。 前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新修订的标准共分为10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地基工程、基础工程、特殊土地基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

程、地下水控制、土石方工程、边坡工程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调整了章节的编排;2.删除了原规范中对具体地基名称的术语说明,增加了与验收要求相关的术语内容;3.元善了验收的基本规定,增加了验收时应提交的资料、验收程序、验收内容及评价标准的规定;4.调整了振冲地基和砂桩地基,合并成砂石桩复合地基;5.增加了无筋扩展基础、钢筋混凝土扩展基础、筏形与箱形基础、锚杆基础等基础的验收规定;6.增加了咬合桩墙、土体加固及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基坑支护的验收规定;7.增加了特殊土地基基础工程的验收规定;8.增加了地下水控制和边坡工程的验收规定;9.增加了验槽检验要点的规定;10.删除了原规范中与具体验收内容不协调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 1.0.1为加强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地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与本规范相关的国家现行规范 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4《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避雷器技术规范

避雷器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进口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 避雷器技术规范 DL/T613—1997 Specification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import AC gapless metal oxide surge arresters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7-05-19批准1997-10-01实 施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1991年电力部避雷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会上提出的任务制订的(后补列为95DB 087—95计划)。 本规范是根据中国电力系统运行条件,按国际标准IEC 99—4《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和有关国家标准制订的。由于国家标准GB 11032—89《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与IEC 99—4标准对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系统中避雷器的规定有所不同,增加了制订本规范的难度。在本规范的制订中尽量总结中国进口与国产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使用与生产经验,体现其先进性与实用性,为引进产品提供了较全面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由电力工业部避雷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起草。 主要起草人:舒廉甫、梁毓锦、李启盛、陈慈萱、刘先进。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进口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技术要求,并按本规范规定的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和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设备验收。 本规范适用于3kV~500kV交流电网进口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技术谈判,并给出应遵循的基本要求,以及一般情况下的推荐值,个别地区的特殊使用条件应由订货单位向外商及制造部门提出,本规范不作规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经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本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56—93 标准电压 GB 311.1—83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 2900.12—89 电工名词术语避雷器 GB/T 5582—93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GB 11032—89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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