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辽宁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

辽宁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

辽宁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
辽宁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

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

辽食药监械发[2009]105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辽宁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九年六月三十日

辽宁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验收标准(试行)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应符合以下标准。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应符合以下相关标准。

1.0 机构与人员

*1.1 应具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组织机构(质量管理、采购、销售、保管储运、售后服务等部门)与经营人员,明确各部门职能与岗位职责。质量管理机构职能应包括质量管理、质量验收等。

*1.2 经营三类与二类医疗器械类别总数为5个以上(含5个)或经营A、B类型医疗器械或二类医疗器械10个以上(含10个)类别,且销售对象为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的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其他企业应设置专职质量管理人。

质量管理机构和专职质量管理人应对经营质量管理、购销、验收、仓储、出库、运输和售后等影响产品质量的全过程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经营过程中对医疗器械质量具有裁决权。应根据质量职责编制质量活动流程图。

1.3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应了解、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明确企业对所经营的产品负全部责任。

*1.4 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职质量管理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国家和地方有关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所经营产品的技术标准、技术性能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2年以上质量管理工作经历(专职质量管理人具有1年以上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能独立解决经营中的质量问题。设质量管理机构或新开办的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中应具有医疗器械内审员。

1.5 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应经过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质量管理和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质量管理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兼职。

企业采购、验收、仓储保管、销售、售后服务、运输、信息技术等岗位的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和考试,合格后上岗,培训和考试应建立档案。医疗器械经营人员应定期进行有关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和专业知识等内容的培训。

1.6 企业应具有与经营规模和范围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经营三类医疗器械企业(销售对象为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的质量验收、销售和信息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质量验收和销售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C1类型(验配)企业的营销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了解国家有关医疗器械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标准,熟悉所经营产品的基本知识,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C1类型(经营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的验配)企业应具有视光专业或眼科医疗专业人员,并具有法定部门颁发的角膜接触镜验配资格证书的人员。

C1类型(经营助听器或者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的验配)企业,应具有1名以上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或所授权经营的生产企业(或进口总代理商)的验配技术培训,并取得验配培训资格证书的人员。

A、B类型(销售对象为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的企业应具有1名以上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经厂商或供应商培训取得培训资质的医疗专业人员。

设质量管理机构或新开办企业其他部门中应依据内审制度配备经ISO13485-YY/T0287标准培训取得资格证书的内审员。

1.7 销售人员应经(包括生产厂商或总代理商的)专业培训,能正确介绍产品性能、结构、组成、适用范围、要求、注意事项和禁忌症等,C1类型(验配)企业的营销人员应能熟练解答顾客提出的有关问题。

应建立销售人员档案,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学历、身份证号、工作简历、销售区域、销售用户、联系电话、培训及健康状况等。

1.8 仓储保管养护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具备相应的仓储保管养护和管理知识,熟悉所经营产品的标识、性能、标准、储存条件,能熟练使用储存设备和设施。

1.9 应具有与经营规模和范围相适应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人员。

经营三类与二类医疗器械类别总数为10个以上(含10个)或A、B类型,且销售对象为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的企业应设售后服务部门;其他企业应配备1名以上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人员。

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售后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售后服务人员应熟悉所经营产品的专业知识,经培训达到考核要求后上岗。

1.10 从事质量管理、采购、验收、保管、销售、运输和售后等接触无菌医疗器械产品的人员,应进行岗前及年度常规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精神疾病或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无菌医疗器械产品的工作。

2.0 经营场所

*2.1 企业应具有与经营规模和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

经营场所应设在相对独立的商业用房,办公场所与生活区分开,不得作生活用;不得设在居民楼、住宅小区、商住楼的住宅部分等非商业用房,以及特殊管制区域和其它影响监督管理等区域或建筑内。产权证不能提供租赁场所具体建筑面积的,需在租赁合同上标注使用面积。租赁期限应不少于5年。

*2.2 经营三类与二类医疗器械类别总数为10个以下(含10个)的企业应具有100平方米的经营场所,每增加一个类别增加10平方米,增加到200平方米后再增加类别可不再增加经营场所面积;

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类别总数为5个以下(含5个)的企业应具有40平方米的经营场所,每增加一个类别增加10平方米,增加到100平方米后再增加类别可不再增加经营场所面积;

兼营医疗器械的药品连锁门店应设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或专柜;

C1类型(经营角膜接触镜的验配)企业应设置接待室(区)、检查室(区)、验光室(区)和配戴室等;

C1类型(经营助听器类产品的验配)企业应设置接待室(区)、检查室(区)和符合标准的测听室等。

2.3 经营场所应宽敞、明亮、清洁卫生。

应配备必需的办公设施、产品陈列室或陈列柜,所经营的主要产品应陈列可见,大型设备不能陈列的应悬挂产品图片。

C1类型(经营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的验配)企业应具有视力表、镜片箱、验光仪、曲率计、裂隙灯、眼压计、干眼测试仪(或干眼试纸)、焦度计、检影镜、眼底镜等仪器设备;角膜接触镜配戴室应相对独立符合配戴要求,有洗手、上下水设施、干手器、紫外灭菌灯和消毒柜等;经营硬性角膜接触镜(RGP),应具有角膜地形图检查仪、非接触式眼压仪、眼科A超等检查仪器设备。

C1类型(经营助听器的验配)企业应具有气骨导测试功能的纯音测听仪(气导输出≥110dBHL)、助听器分析仪及真耳测试仪等听力检测设备;助听器电脑编程仪、计算机等调试设备;耳镜、耳照明器等外耳道检查工具等;真空除湿、电子干燥设备等养护设备;经营定制式助听器,应具有紫外线光固化机、打磨机、高速手钻、光固化灯枪、耳印磨注射枪等制作设备及工具材料。

测听室和计量仪器设备须经检测并在有效期内。

3.0 仓库与仓储设施

*3.1 应具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仓库和仓储设施。

仓库应设在商业用房内,相对独立,与生活区、办公场所分开,不得作生活用;不得设在居民楼、住宅小区、商住楼的住宅部分等非商业用房,以及特殊管制区域和其它影响监督管理等区域或建筑内。产权证不能提供租赁场所具体建筑面积的,需在租赁合同上标注使用面积。租赁期限应不少于5年。

*3.2 经营范围为三类医疗器械1个类别的企业应具有20平方米的仓储面积,每增加一个类别增加10平方米,仓储面积增至200平方米后再增加类别可不再增加仓储面积;

经营A类型产品的企业仓库应不少于100平方米且符合规定的贮存条件;

经营范围为二类医疗器械1个类别的企业应具有15平方米的仓储面积;每增加一个类别增加1 0平方米,仓储面积增至150平方米后再增加类别可不再增加仓储面积;

实行配送经营的医药连锁企业的门店可不设仓库;同时经营三类、二类的企业仓库面积均按三类核定;

经营的产品为授权代理的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医用高能射线设备、医用核素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

软件等固定式永久安装的大型有源医疗设备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企业可视实际需要设置或增加仓储面积;

专营B1类型(植入、介入类别)的企业,若在经营场所内设置相对独立的仓库,其使用面积不应少于15平方米,并配备3组以上储存专柜;

C1类型(经营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助听器的验配)企业可不设仓库,但须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储存专柜或货架。

仓库与经营场所原则上应在同一地址,仓库与经营场所不在同一地址的应配备独立的保管员办公室和相应设施。

3.3 仓库内外环境整洁卫生,无粉尘、垃圾、有害气体及污水等污染源;装卸货物门外应有防止雨淋的顶棚;仓库门窗严密,墙壁、顶棚表面、地面光滑平整,无缝隙。

3.4 产品储存区域应符合产品分类分区保管规定,设置和标识不合格品库(区)、待验(库)区、发货(库)区、合格库(区)、退货库(区)等专用库(区);或产品状态标识能正确明显地将待验、发货、退货、合格、不合格产品分开,不合格产品、销后退回产品具有单独存放的专用库区。

库内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区和发货区为绿色,不合格区为红色,待验区、退货区和产品质量有疑问的为黄色。

3.5 应具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符合产品特性的仓储设施设备等储存条件,并保持完好:包括温湿度测定仪、温湿度调控设备、避光设施、防虫、防鼠、防霉、防污染、防潮、通风排水设施、符合要求的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货架、货柜、距地面10厘米的底垫(仓底板)等隔离设施。

3.6 经营有温湿度要求的产品应具备阴凉库(<20℃)、常温库(0-30℃)、冷库(0-10℃)条件,库房内相对湿度宜保持在35%—75%之间。

经营有特殊储存要求的产品,应按其特性贮存,有专用的设施设备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应远离居民区,易挥发的液剂等应有特殊的贮存设施,按要求专室储存保管,有毒有害产品应专室或专柜独立存放,双人双锁专帐保管,具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无菌医疗器械储存区域应无腐蚀性气体,无污染源,通风良好,具有防尘、防污染、防虫、防鼠和防异物混入等设施。

4.0 质量管理与制度

4.1 企业应收集并保存国家和地方与企业经营有关的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性文件、技术资料等,并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建立档案。

4.2 企业应制定并执行对各类人员定期进行有关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质量管理规范、公司制度、岗位职责、医疗器械专业技术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年度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有记录、有考核、有档案。

新办企业的员工应进行岗前培训,达到现场考核要求。

4.3 企业应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及配套记录表格),并有效执行、持续改进和完善。主要包括:1.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2.各部门和各岗位职责;3.内部审核制度;4.管理评审制度;

5.质量否决的规定;

6.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或供应商资质审核制度);

7.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8.仓储保管和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9.销售管理制度;10.不合格医疗器械处理制度;11.退货管理制度;12.效期产品管理制度;13.医疗器械技术培训、维修、售后服务管理制度;14.质量跟踪管理制度;15.用户访问、投诉管理制度;16.医疗器械质量事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17.运输管理制度;18.设备使用保养制度;19.企业职工培训管理制度;20.卫生管理制度;21.文件管理制度;22.医疗器械经营过程中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23.直调产品管理制度;24.C1类型企业(经营角膜接触镜、助听器验配产品的企业)应制定验配管理规范、程序、操作规程、配戴管理制度;25.门市销售的质量管理制度;26.质量信息收集管理制度;27.特殊产品管理制度;28.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

A、B类型(销售对象为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的)企业应按ISO13485-YY/T0287标准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所需的记录及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文件。

4.4 企业应制定质量管理重点环节的程序文件,程序文件内容完整,满足规定。主要包括文件管理、采购控制、进货验收、储存保管、销售、出库复核、运输、售后服务、质量信息流转、质量事故、不良事件监测、质量查询、投诉、销后退回、产品召回、不合格确认及处理程序、角膜接触镜、助听器等产品的验配程序等。

4.5 A、B类型(销售对象为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的)企业应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具有网上信息传输能力,能覆盖产品购进、储运、销售、售后等经营环节质量控制的全过程。对购销单位、经营品种和销售人员等建立数据库,对其法定资质和经营权限进行自动关联控制,对库存产品进行有效管理。具有接受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远程监管平台对其购、销、存等相关数据进行监督

管理的条件,及时上传购、销、存等相关数据。企业应使用计算机管理各项经营活动和质量管理记录,建立计算机管理档案。

4.6 应根据制度设计相应的记录,各项质量管理记录设置的内容应齐全、完整、可追溯、满足规定。质量管理记录(表式)至少包括: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批表(或供应商资质审核表);购进记录;入库验收记录;仓库温湿度记录、出库复核记录;销售记录;不合格产品处理记录;售后退回记录;售后服务记录;质量跟踪记录;用户访问、投诉记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记录;运输记录;设备使用保养记录;企业职工培训记录;医疗器械过程中相关记录和凭证的归档记录;验配、复查记录;验配企业的消毒记录;制度执行检查考核记录等。

B1类型医疗器械,应建立质量跟踪卡,进行质量跟踪和不良事件监测,质量跟踪卡至少应包括:医院名称、科室、手术时间、手术名称、手术医生姓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序列号、机号、条形码)、灭菌批号、效期、患者姓名、住院号或病历号、联系方式、地址、电话等,应确保植入体内的医疗器械能追溯到每个患者。

4.7 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档案,主要包括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档案;医疗器械采购、销售合同档案;供应商和产品资质档案;用户或顾客档案;企业职工培训档案;职工健康档案;质量管理文件档案;质量管理记录档案(包括内审、管理评审);验配设备档案;售后服务及维修档案;产品技术档案;设施设备检查维护档案。

C1类型(角膜接触镜及助听器验配)企业的配戴者档案至少包括验配记录、调试记录、复查记录等。对所有的配戴者应建立完整的检查、配戴、复查、配戴产品基本情况档案,内容包括:配戴者编号、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方式、既往病史、配戴史、验配日期、验配机构、验配人员、配发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并保存验配记录、复查记录,以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4.8 质量管理文件,包括质量体系文件、质量管理制度、规定等应经审核,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施行;定期进行质量管理评审,并有记录。

4.9 应进行采购控制,审核供方资质,确认其法定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建立合格供方目录,确保进货渠道合法。采购医疗器械一般应向供方索取、审核、保存下列加盖供方原印章的资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注册证及附件、合格证明、供货方法定代表人明确授权范围及期限的委托授权书、受托销售人员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进口产品有关证明、供方单位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机构代码、质量体系认证书、说明书等其他需要

索取和审核的资料,了解产品的性能、结构组成、适用范围、验证方法、储存条件以及质量信誉等,核实说明书、标签和包装等上述资料是否真实、有效、符合规定,所购产品是否在许可范围内等;经企业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审核合格和企业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采购。

4.10 应从经审核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购进合法合格的产品,购销合同应明确质量条款及标准。应向供方索取标明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出厂编号、序列号、机号)、灭菌批号、有效期或失效期、数量、价格、日期、按批次索要产品的合格证明(或符合法定要求的出厂检验报告书)等内容的凭证,进口产品应具有中文标识和中文说明书;票据合法,票、帐、货相符,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

4.11 企业应严格按照验收程序、标准对购进医疗器械的质量进行逐批验收。

质量验收员应熟悉所经营产品的质量性能,依据合同、供方发货清单、有关标准进行逐批验收,同时对医疗器械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逐一核查。

验收核对内容:购进日期、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企业名称、供货单位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出厂编号、序列号、机号)、灭菌批号、有效期或失效期、到货日期、购进数量、供货企业许可证号、产品注册证号、产品合格证明(出厂检查报告)、进口产品通关或检验证明、合法票据等项目,核对清楚属实出具验收结论、做好验收记录。

进货验收记录一般应包括:购进日期、到货日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供货单位许可证号、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注册证号、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出厂编号、序列号、机号)、灭菌日期、灭菌批号、有效期或失效期、生产厂商或供应商地址、联系电话、验收日期、外观、包装等质量状况、验收结论、验收人员和保管员签字等项内容。

实行统一配送的医药连锁机构,可简化验收程序,按照总公司配送凭证对产品进行逐一验收核对,并在配送凭证上签字。配送凭证应保存至超过医疗器械有效期2年,但不得少于3年。

4.12 企业应对质量不合格的医疗器械进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品的确认、处理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处理手续应体现下列过程与内容:

1)不合格品的基本信息(与不合格记录内容相同);

2)不合格原因、确认情况及确认人;

3)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处理意见;

4)企业负责人意见;

5)处理情况及处理人签名;

6)不合格医疗器械应存放在不合格医疗器械库(区),并有明显标志;

7)查明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分清质量责任,及时处理并制定预防措施;

8)应按规定及时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根据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建立的不合格品处理记录内容,一般应包括处理日期、产品名称、不合格品来源、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出厂编号、序列号、机号)、灭菌批号、生产厂商、不合格原因、处理方式、处理结果、验收日期、验证人员、经办人等。

4.13 销售退回的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并有标识,经对产品质量评估,按进货验收的规定验证合格后放入合格区。退货商品记录内容应包括:退货日期、退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出厂编号、序列号、机号)、灭菌批号、生产厂商、退货原因、验收情况、处理情况、经办人等。

4.14 质量管理记录要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可追溯,填写要规范,并按规定保存,按规定的权限签字。购销记录等保存至超过产品有效期2年,但不得少于3年,植入体内产品记录应长期保存,重点监控的医疗器械可分开记录。

4.15 仓储保管员应凭验收员签章的入库凭证查收入库产品。对质量异常、标志模糊的医疗器械应拒收。对仓储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保养、维修、清洁,建立档案;库存保管中如发现产品质量可疑或有问题,应悬挂明显标志,并尽快通知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予以处理。

4.16 医疗器械应按其性质和规定分类分区存放,摆放整齐,状态标识正确明显,帐、卡、物相符。

1)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分库区存放;性质互相影响的医疗器械分库存放;外包装易混淆的应分区(隔垛)存放;危险品应与其他医疗器械分开存放,严格分类存放于有安全设施的专库;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植入医疗器械应与其他医疗器械分开存放;固体与液体分开存放;

2)有效期的产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悬挂效期产品提示卡;

3)货垛之间、货垛与墙、货垛与顶棚之间有充分间距,垛间距不小于50厘米,与墙、顶棚、温湿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不应堆放产品,其垂直下方与货垛的水平间距不小于50厘米;

4)有温、湿度和避光保管要求的医疗器械应按其要求储存,储存条件应满足其理化性能要求;

5)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仓储场所应与经营的仓储场所分隔设置,并有明显标识,不应共用或混用;

6)储存柜中或货架上的产品应分类摆放,标识明确,不得摆放其它非医疗器械产品。

4.17 应定期检查陈列和储存产品的质量、有效期及存放环境,每日上下午定时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监测、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经营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口腔科材料、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等效期产品,应有效期预警机制。

4.18 医疗器械出库时应进行复核和质量检查。按发货或配送凭证对实物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出库的原则,发现异常情况不得出库,应查明原因,做好记录。

出库复核记录内容至少包括:购货单位、出库日期、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出厂编号、序列号、机号)、灭菌批号、有效期或失效期、销售单位、复核结果、复核日期、复核人签名等。

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或配送,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1)医疗器械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4)医疗器械已超出有效期,或有明显的破损痕迹有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的。

4.19 运输医疗器械产品时,应检查运输工具,记录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发运产品、时间、收货人等。搬运应严格遵守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应针对运送产品的包装情况、道路状况和运输工具,采取相应防护措施,防止医疗器械的破损和混淆,防止产品运送过程产生质量问题。在运送途中有温度要求的产品,应采取相应的保温或冷藏措施。发现运输条件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运送产品。

4.20 企业应依法将医疗器械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的单位,不得将医疗器械售给无合法证照、证照不全、超出许可范围的单位。销售对象为个人和家庭的除外。

4.21 由供货方直调医疗器械时,经营单位仍须对产品的质量情况进行确认和记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因特殊需要从其他商业企业直调的医疗器械,本企业应保证医疗器械质量,按规定索

取相关资料并及时做好记录。

4.22 已售出的医疗器械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应通知经销或使用单位停止销售或使用,及时召回该产品,做好记录,同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23 销售应开具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销售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销售记录应记载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出厂编号、序列号、机号)、灭菌批号、有效期或失效期、生产厂商、注册证号、购货单位、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等项内容。

销售票据和记录应按规定保存,销售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医疗器械有效期2年,但不得少于3年。

4.24 医疗器械营销宣传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的内容必须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使用说明书为准。

营销人员应正确介绍医疗器械性能、结构组成、适用范围,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4.25 企业应根据质量投诉制度建立相应记录。认真处理质量问题的投诉和退、换货,对质量查询、投诉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投诉时间、内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及供货单位、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出厂编号、序列号、机号)、灭菌批号、售货时间、用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用户对产品描述、投诉分析、处理问题经过、处理结果、相关人员及质量管理负责人签名。

应定期走访收集用户对医疗器械、服务质量的评价意见。对用户意见或问题跟踪了解、处理意见明确、有效。质量跟踪记录:至少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出厂编号、序列号、机号)、灭菌批号、生产厂商及供货单位、用户名称、地址、最终用户、相关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跟踪随访情况。

4.26 应具备技术培训、维修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应经生产商或总代理商等有关部门培训取得相关资质。

自行为客户提供安装、维修、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应取得生产企业或总代理商的授权,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测试、维修仪器等设施设备,供货方应对其服务能力进行确认,签订协议。

由供方提供培训、维修和售后服务的,应与供方签订责任明确的协议书,明确产品安装调试、维修、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责任或由约定的第三方提供技术培训、维修和售后服务等。

C1 类型企业的供货方应对验配单位的资质进行认可,确认其具有保证产品安全有效的经营条件、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能力,签订责任书,明确产品质量和服务责任。对供货单位的验配和营

销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培训证明,实行定向销售;

连锁药店由公司总部负责承担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和责任。

企业停业、歇业期间不得停止售后服务。

5.0 附则

5.1 医疗器械直调,指将已购进但未入库的医疗器械,从供货方直接发送到向本企业购买同一医疗器械的需求方。

5.2 质量管理人,指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专职质量管理人。

5.3 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和专职质量管理人等与其经营产品类别相关的专业:包括医疗器械、机械、电子、生物、物理、化学、化工、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生物医学工程、药学、计算机、高分子材料、视光学等。

附件1:

辽宁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试行)评定说明

一、制定依据

根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制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以下简称验收标准)。

二、适用范围

本验收标准适用于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许可事项变更、换证检查和日常监管。体外诊断试剂和角膜塑形镜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企业类型

根据企业经营的产品特点归纳为A、B、C、D四个类型。

A类型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一次性使用输血器、一次性使用滴定管式输液器、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一次性使用采血器和其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

B类型 B1类型: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介入器材、人工晶体、心脏起搏器、填充材料(乳房填充材料、骨科填充材料等)、同种异体医疗器械(同种异体骨、同种异体人皮等)、动物源医疗器械(人工生物心脏瓣膜、生物蛋白海绵、生物膜、生物敷料、组织工程全层皮肤、生物粘合剂、生物羊膜、羊肠线等);B2类型: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医疗器械(透析粉、透析液,血浆分离杯、血浆管路,空心纤维透析装置等)、透明质酸钠类医疗器械、手术防粘连类医疗器械、可吸收医用缝合线、婴儿培养箱和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等其它重点监管产品。

C类型 C1类型:软(硬)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助听器(不含盒式助听器);C2类型:6 801、6802、6803、6804、6805、6806、6807、6808、6809、6810、6812、6813、6816、6820、6827、6863、6864、6865、6866(一次性使用输液(血)器(针)类除外)。

D类型 6821、6822、 6823、6824、6825、6826、6828、6830、6831、6832、6833、6840、68 41、6845、6854、6855、6856、6857、6858、6870等。

四、评定方法

本标准共四部分,第一部分机构与人员10项,第二部分经营场所3项,第三部分仓库与仓储设施6项,第四部分质量管理与制度26项,全部检查项目45 项,其中重点项目即否决项(条款前“*”)7项,一般项目38项。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做出符合规定、或者不符合规定的评定。凡属于不完整、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项目,称为缺陷项目;重点项目不符合规定为严重缺陷;非重点项目不符合规定为一般缺陷。

对新开办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现场检查从第1.0项至4.8项,重点检查人员资质、经营场所、仓库与仓储设施和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换证和增加经营范围的按标准全部项目检查;经营场所变更按2.0经营场所部分检查;仓库地址变更按3.0仓库与仓储设施部分检查;质量管理人员变更按1. 0机构与人员中的1.4、1.5、1.10项目检查。

合理缺项:由于企业经营范围限定或经营管理的实际状况,使企业实际未开展或未涉及相关经营管理的工作内容,检查标准中相应的条款不需要进行现场检查的为合理缺项。

五、评定结果

根据企业申请和现场检查情况核定经营范围,按检查结果评定表确定检查结论。

检查结果评定表

限期整改的换证企业,应制定整改计划,在30天内完成整改,在自查符合规定的基础上,申请复查,复查仍不符合规定的,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处理;符合规定的,对存在的缺陷项目要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审查人员应填写检查记录,对存在的缺陷问题按条款逐项进行纪实性描述。

附件2: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填写规范

Ⅲ类:

6804 眼科手术器械

6815 注射穿刺器械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输液器(6866)(销售对象为消费者个人的单位填写)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

6822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

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需验配条件且销售对象为消费者个人)

软性、硬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需角膜地形图、非接触式眼压仪等,详见标准)

6823 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

6824 医用激光仪器设备

6825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

6826 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

6828 医用磁共振设备

6830 医用X射线设备

6832 医用高能射线设备

6833 医用核素设备

6840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

体外诊断试剂(批发)(销售对象为医疗机构或经营企业)

6845 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

6846 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

6854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

6858 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

6863 口腔科材料

6864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6865 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

6866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6870 软件

6877 介入器材

Ⅱ类:

6801 基础外科手术器械

6803 神经外科手术器械

6807 胸脑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

6809 泌尿肛肠外科手术器械

6810 矫形外科(骨科)手术

6815 注射穿刺器械

6820 普通诊察器械

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

6822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

6823 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

超声理疗设备(如超声雾化器,销售对象为个人的单位填写)6824 医用激光仪器设备

6825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

6826 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

6827 中医器械

6830 医用X射线设备

6831 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

6833 医用核素设备

6840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

体外诊断试剂(销售对象为消费者个人,不加括号批发字样)6841 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

6845 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

6846 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

助听器(需验配条件且销售对象为消费者个人)

助听器(含定制式助听器)(还需制作设备及工具材料,详见标准)

盒式助听器(适用不需验配条件且销售对象为消费者个人的单位填写)6854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

6855 口腔科设备及器具

6856 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

6857 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

6858 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

6863 口腔科材料

6864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6865 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

6866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6870 软件

有源医疗设备:包括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 6823 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 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6 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28 医用磁共振设备;6830医用X射线设备;6831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6832 医用高能射线设备;6833医用核素设备;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6841 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 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54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6855口腔科设备;6856 病房护理设备;6857 消毒和灭菌设备;6858 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 6870软件等类别中。

大型有源医疗设备:包括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仅限三类高压氧治疗设备);6828医用磁共振设备;68 30医用X射线设备;6832医用高能射线设备;6833医用核素设备;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等类别中。

注:1.凡经营范围中有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的,也具经营同类别

(6815)一次性使用采血针、输液针、注射器的资质。

2.凡经营范围中不含A、B类型产品或A类型或B类型产品的,应注明不含A、B类型产品或不含A类型或不含B类型产品。

附件3:

辽宁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记录被检查企业名称:

检查结论:□符合规定□限期整改□不符合规定□整改后符合规定□整改后不符合规定检查员签名:

检查组长签名:

被检查企业对检查验收结论真实性和检查验收过程的意见:

□以上内容与事实一致,检查过程符合程序,同意检查结论。

□其它(请另附纸张详细写明)

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验收标准

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验收标准一、申请许可验收标准: —1—

(3)查设备、仪器发票 项 —2—

—3—

—4—

—5—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对新开办企业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以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换证的现场审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管理以可参照执行本标准。 (三)本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场地面积均指实际使用面积。 (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质量管理人员、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的变更应按照本标准进行审查。(五)本标准中所提到的相关专业是与经营产品相关联的专业,如经营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类的相关专业可以是:机械、电子、精密仪器类等专业。(六)本标准企业法人部分为4章24项,各章分值为: 1.人员:共7项,否决项2项,其他项70分; 2.机构设置:共3项,否决项2项,其他项20分; 3.场地设施:共8项,否决项2项,其他项90分; 4.管理文件:共6项,否决项1项,其他项150分 (七)本标准企业分支部分为4章19项,各章分值为: 1.人员:共6项,否决项2项,其他项50分; 2.机构设置:共3项,否决项2项,其他项20分; 3.场地设施:共5项,否决项1项,其他项60分; 4.管理文件:共5项,否决项1项,其他项100分; (八)总分达到70%(含70%)为合格,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标准有一章达不到章总分的70%; —6—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年度总结自查报告.doc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年度总结自查报告 篇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年度总结自查报告 我院遵照X区X食药监发【**】27号、29号文件精神,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就全院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管理责任 医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管理组织,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管理纳入医院工作重中之重。建立完善了一系列药品、医疗器械相关制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督管理制度,医疗器械储存、养护、使用、维护制度等,以制度来保障医院临床工作的安全。 二、建立药品、器械安全档案,严格管理制度 制定管理制度,对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及供货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保证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进入医院。保证入库药品、医疗器械的合法及质量,认真执行出入库制度,确保医疗器械安全使用。 三、做好日常的维护保管工作 加强储存药品器械的质量管理,有专管人员做好药品器械的日常维护工作。防止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进入临床,特制订不良事故报告制度。如有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应查清事发地点,时间,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迅速

上报区药监局。 四、为诚信者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对于失信行为予以惩戒 加大行政、医疗问责力度,加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教育培训,落实责任,安全治理。 五、合法、规范、诚信创建平安医院 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增加医院药品器械安全项目检查,及时排查药品医疗器械隐患,监督频次,巩固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成果,营造药品器械的良好氛围,将医院办成患者满意,同行认可,政府放心的好医院。 篇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年度总结自查报告 按照全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及省局《关于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专项监督的通知》(冀食药监械【20**】108号)部署,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监督检查。 我院为贯彻落实全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及《关于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专项监督的通知》文件精神,保障人民群众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决定在我院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自查自纠,制定本自查报告。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这个中心任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测试题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人员测试题 一、填空题 1.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其效用主要通过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的方式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其目的是:(一)疾病的诊断、预防、监护、治疗或者缓解; (二)损伤的诊断、监护、治疗、缓解或者功能补偿; (三)生理结构或者生理过程的; (四)生命的; (五)妊娠控制; (六)通过对来自进行检查,为医疗或者诊断目的提供信息。 2.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当建立,并按照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的要求进行全项目自查,于次年3月底前向住所所在地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直属分局提交。 3. 医疗器械标签是指在医疗器械或者其包装上附有的用于和标明安全警示等信息的及图形、符号。 4.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的容应当与经或的相关容一致。 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事项的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包括、、、的变更。 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变更。 6.注册号为国食药监械(进)字2007第3 21 0067号中,“国”代表注册审批部门所在地的简称,“进”代表,“2007”代表批准注册年份,“3”代表,“21”代表,“0067”代表。 7. 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注册证编号的新的编排方式为:×1械注×2××××3×4××5××××6。其中: ×1为注册审批部门所在地的简称:为“国”字;境第二类医疗器械为注册审批部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 ×2为注册形式:“准”字适用于;“进”字适用于;“许”字适用于; ××××3为首次注册年份; ×4为; ××5为产品分类编码;

2018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GMP认证-记录表格

2018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GMP 认证-记录表格

质量记录表 版次/: A/0 依据YY/T0287-2017&ISO13485:2016标准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编制: 审核: 批准:

5 基础设施控制程 序 设施配置申请单 生产部设施验收单 主要生产设备明细表 主要检验设备明细表 设施报废单 生产设备记录表 检验设备记录表 6 工作环境控制程 序 生产环境检查记录 生产部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7 产品实现的策划 控制程序 文件更改申请技术部 序号程序文件记录名称文件编号 责任 部门 8 风险管理控制程 序 风险分析——预期用途/目的的特征表 技术部风险分析——已知或可预见的危害表 风险管理报告 9 与顾客有关的过 程控制程序 产品要求评审表 质保部销售计划通知单 产品销售记录表 特殊销售合同评审记录表 售后服务记录表 顾客需求、投诉、报怨处理记录 顾客投诉调查处理记录 10 设计和开发控制 程序 项目建议报告 技术部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项目评审报告 项目立项报告 项目实施计划任务书 设计更改通知单 年度开发项目计划 项目变更审批表 项目评审报告 设计和开发输入清单 设计开发输入评审单 设计和开发输出清单 设计和开发评审记录表 小批量试产通知单 小批试产过程记录表 11 采购控制程序供方调查评价表 生产部合格供方名录 供方业绩评定表

采购计划表 采购合同 采购记录 主要原材料清单 12 生产和服务提供 控制程序 销售计划通知单 生产部月生产计划 主要原材料清单 生产原始记录 变更申请 成品出厂检验报告 出厂检验记录 13 产品的监视和测 量控制程序 元器件检验记录表 质保部元器件检验报告 主要原材料清单 原材料入库记录表 生产原始记录 成品出厂检验报告 成品入库记录表 成品一次交验合格率汇总表 14 关键工序控制程 序 关键工序监控制点记录表质保部 15 产品质量控制程 序 元器件检验记录表 质保部元器件检验报告 原材料入库记录表 生产原始记录 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成品入库记录表 成品一次交验合格率汇总表 产品合格证 16 交付和服务活动 的控制程序 售后服务记录 生产部产品销售记录表 17 产品放行控制程 序 产品合格证 质保部生产原始记录 产品放行记录 产品放行证书 18 产品标识和可追 溯性控制程序 元器件检验记录表 质保部产品销售记录表 成品入库记录表 19 产品防护控制程 序 产品防护记录表技术部 20 顾客财产的控制 程序 售后服务记录表生产部 21 监视和测量设备主要生产设备明细表质保部

医疗器械验收标准

医疗器械验收标准 四川省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验收标准(试行) —1— —2— —3— —4— —5— 说明: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对新开办企业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以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换证的现场审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管理以可参照执行本标准。 (三)本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场地面积均指实际使用面积。 (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质量管理人员、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的变更应按照本标准进行审查。 (五)本标准中所提到的相关专业是与经营产品相关联的专业,如经营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类的相关专业可以是:机械、电子、精密仪器类等专业。 (六)本标准企业法人部分为4章24项,各章分值为: 1.人员 :共7项,否决项2项,其他项70分; 2.机构设置:共3项,否决项2项,其他项20分; 3.场地设施:共8项,否决项2项,其他项90分;

4.管理文件:共6项,否决项1项,其他项150分 (七)本标准企业分支部分为4章19项,各章分值为: 1.人员 :共6项,否决项2项,其他项50分; 2.机构设置:共3项,否决项2项,其他项20分; 3.场地设施:共5项,否决项1项,其他项60分; 4.管理文件:共5项,否决项1项,其他项100分; (八)总分达到70%(含70%)为合格,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标准有一章达不到章总分的70%; 2.凡属否决项项目达不到要求的。 —6— (九)对考核项目逐项评定,评审采用系数评定法,共分五个档次: 1.满意标准分×系数1.0; 2.执行情况较好,尚需改进标准分×系数0.8; 3.基本达到要求标准分×系数0.7; 4.部分达到要求标准分×系数0.4; 5.尚未执行标准分×系数0; (十)检查中不涉及的条款,计算得分率时应扣除基本分。 (十一)审查结论 现场审查后,应及时填写现场审查记录。按审查标准判定,现场审查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的,审查人员应在现场审查记录的“审查结论表”(见符表)栏中填写审查意见,审查人员、企业负责人均应在现场审查记录上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十二)现场审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审查人员必须遵守医疗器械审批工作纪律。 —7—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考试试卷含答案

疗器械考试 单选题: 1、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和统计资料是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指导开展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的依据 A、不作为医疗纠纷、医疗诉讼和处理医疗器械质量事故的依据。 B、可作为医疗纠纷、医疗诉讼和处理医疗器械质量事故的依据。 正确答案: A 2、我国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共有类代码( ) 。 A、41 个类代码 B、43 个类代码。 C、44 个类代码。 正确答案: B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为( ) 。 A、4 年。 B、5 年。 C、6 年。正确答案: B 4、《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为( ) 。 A、4 年。 B、5 年。 C、6 年。正确答案: A 5、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注册管理, 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由( ) 核发注册证 A、由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B、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确答案: A 6、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注册管理, 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由( ) 核发注册证 A、由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B、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确答案: B 7、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注册管理, 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由( ) 核发注册证 A、由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B、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确答案: C 8、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注册管理, 境外第一类医疗器械由( ) 核发注册证 A、由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B、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确答案: C 9、医疗器械广告有效期为( )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正确答案: A 10、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注册管理, 境外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由( ) 核发注册证 A、由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B、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确答案: C 11、我国医疗器械的注册产品标准用字母表示为( ) 。 A、GB。 B、YY。 C、YZB 。 正确答案: C 12、医疗器械广告是哪级部门批准( ) A、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浙江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浙江省2015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为加强全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食药监械监〔2014〕234号)、《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食药监办械监〔2014〕7号),制定2015年全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有效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检查频次和检查覆盖面,切实消除监管盲点。 (二)扎实推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坚持风险管控原则,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和生产管理薄弱环节的监管,注重企业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和督促跟踪,加大飞行检查力度,提升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职能下放后的监督指导,督促各地严格依照法定标准和法定程序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和备案,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先注册后许可”监管模式。对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但尚无《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核查,查清企业是否存在无《医疗器械注册证》生

产医疗器械、擅自接受委托生产医疗器械、借出口外销之名实际境内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核发、延续、变更和补证工作,严格按照《医疗器械注册证》载明的注册产品信息核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范围。对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核准的生产范围超出《医疗器械注册证》载明的注册产品信息的,应及时注销已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核减生产范围。 (二)严格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对列为国家和省级重点监管目录的生产企业(名单见附件)全部实施四级监管,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实施全项目检查,每家企业不少于一次(未取得重点监管产品注册证的除外)。并结合辖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和备案情况,确定其他监管等级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要求。省局将根据重点监管企业现状、2014年度产品监督抽验情况和质量信用评定结果,组织开展飞行检查和跟踪督查,突出企业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和生产质量风险防控。 (三)严格按要求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按产品注册或备案的技术要求(注册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结构组成、主要原辅材料(组分)、生产工艺、风险管控措施是否与产品注册核准的内容一致;是否按产品技术要求(注册产品标准)检验检测和出厂放行;产品说明书、包装和标识标签等随机性文件是否与注册证核准的内容一致;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违规分装生产销售、擅自改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 浙江浙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

目录 一、企业内管理、执行、验证人员的职责权限及 相互关系的规定 (3) 二、产品的质量验收、保管、养护及出库复核制度 (6) 三、效期产品管理制度 (8) 四、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9) 五、质量跟踪及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 (10) 六、产品售后服务制度 (12) 七、文件、资料、记录管理制度 (12) 2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 一、企业内管理、执行、验证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的规定 根据本企业的经营规模,品种和管理需要,设置了组织机构及职能部门和人员,并规定了其职能和相互关系,以下框图表示: 3

各类人员的职责权限: (一)总经理 1、总经理对本企业的质量工作负全面责任。 2、组织贯彻上级的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和指令,不断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 3、本企业质量工作方针、目标、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并首先在各级领导层落实。 4、合理安排人员上岗,对质管人员按规定进行培训,保证质量管理等重要岗位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5、保证质量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独立行使职权,在全企业实行“质量否决权”制度。 6、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质量事故。 (二)质量管理人员 1.质量管理部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具体责任。 2.依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及《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企业的有关规定行使质量管理和质量否决权。 4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各部门职责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各部 门职责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各部门职责 1、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是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二)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等; (三)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持续改进; (四)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组织生产; (五)确定一名管理者代表。

2、管理者代表 (一)管理者代表应树立医疗器械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的态度,在履行相关职责时把公众利益放在首位,以保证本企业生产的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为最高准则。 (二)管理者代表应贯彻执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建立、实施和保持本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具体包括: 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批准; 2.风险管理报告的批准; 3.过程确认方案和过程确认报告的批准; 4.工艺验证、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参数的批准; 5.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质量控制标准的批准; 6.每批次原材料及成品放行的批准; 7.不合格品处理的批准。 8.关键原材料供应商的选取; 9.关键生产和检测设备的选取; 10.生产、质量、采购、设备和工程等部门的关键岗位人员的选用; 11、生产记录存档的审核批准; 12.其他对产品质量有关键影响的活动。 (三)成品放行前,管理者代表应确保产品符合以下要求: 1.该产品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相一致; 2.生产和质量控制文件齐全; 3.生产条件受控,按有关各类(包括设备和工艺等)验证和确认参数组织生产,生产记录完整; 4.所有必要的检验和试验均已完成,记录真实完整,成品检验合格。 (四)管理者代表应对授权人负责,严格执行本授权书的授权事项,根据本授权书确定的职责和权限开展各项工作,对超出授权权限的,无权自行办理,需上报授权人审批决定。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查报告

医疗器械自查及整改报告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法人代表: 企业负责人: 主要经营产品种类或名称:医疗器械第Ⅰ、Ⅱ、Ⅲ类质量负责人: 质量管理人员:3人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查报告 我公司遵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就我公司经营的所有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制度管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障经营过程中产品的质量安全 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主要领导核心、部门经理为主要组织成员、全体员工为主要监督执行成员的安全管理组织,把医疗器械安全的管理纳入我公司工作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公司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医疗器械相关管理制度: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贮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以制度来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安全顺利开展。 序 号 存在问题整改方案整改结果 1 部分制度内容不 明确,不能明确 内部责任。重新制定相关制度,上报 负责人(总经理)、质量负 责人审批。 下发各项新制度, 组织员工学习明 确职责。 二、明确岗位职责,严格管理制度,完善并保存相关记录或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从总经理到质量负责人到各部门员工每个环节都严格按照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对购进的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及供货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保证购进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我公司。保证入库医疗器械的合法及质量,认真执行出入库制度,确保医疗器械安全使用。 企业质量负责人负责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具有独立裁决权,主要组织制订质量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制度的执行,并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和持续改进,及时收集与医疗器械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实施动态管理。针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不良事件的收集和报告以及质量投诉和器械召回信息等事件实时监督,定期组织或者协助开展质量管理培训。 序 号 存在问题整改方案整改结果 1 个别岗位人员分 配不合理。统一调整相关岗位设置保证 各环节人员配备。 岗位人员充足, 能够满足日常工 作需求。 2 部分产品售后问 题不能及时反 映。安排人员走访及时发现问题、 处理问题并委托生产厂家直 接进行售后服务。 按照预期目标合 理运行中。 三、人员管理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当前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采购渠道不正规,验收流于形式甚至不验收,购收记录不完整,未收集供货方资质。 (二)随意变换人员,超范围经营 企业申报许可证在接受现场检查验收时,设施人员全部到位,但取得许可证后,企业就随意变换人员,新办企业刚开始人员配备普遍较少,随着经营活动的发展,企业法人、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等关键岗位人员随意增加或变动,却不到药监部门履行相应增加或变更手续,造成企业实际人员配备与申办许可证时的人员档案严重不符,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能和客户谈成什么就做什么,什么能赚钱就做什么,导致部分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范围严重失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超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核定范围违法经营现象较为严重。 (三)降低经营条件时有发生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场所混乱,分区分类不明显,产品随意摆放。 二、问题形成的原因 (一)国家对分类目录不断调整,监管法规不健全

医疗器械产品种类繁多,品种复杂,科技含量较高。一方面,随着经济和科学的发展,不断出现新的产品;另一方面,目前现行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也在市场反馈信息中不断调整,许多产品是否属于医疗器械以及属于医疗器械中哪个类别经常发生变化;因此,有些经营企业经营的某些品种是否划归医疗器械,处于不确定状态,今天属于医疗器械,明天可能不属于医疗器械,这也是造成超范围经营现象的一个客观原因。 (二)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片面追逐经济利益 企业法人和经营人员比较重视经济利益,不重视学习法规。企业法人和经营人员普遍对法律法规知识知之甚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有关人员学习法规的自觉性不强,违反法规的事件时有发生。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只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才能解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一是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加大法规的培训力度。我们应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现场检查等方式,促使相关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自觉做到依法经营,在行业内筑起一道法规防线和技术防线,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法制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疗器

医疗器械生产厂家排名

医疗器械生产厂家排名 内容来源网络,由 "深圳机械展(11万m2, 1100多家展商,超10万观众)”收集整理! 更多cnc加工中心、车铳磨钻床、线切割、数控刀具工具、工业机器人、非标自动化、数字化无人工厂、精 密测量、3D打印、激光切割、钣金冲压折弯、精密零件加工等展示,就在深圳机械展? GE医疗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GE医疗,医疗器械十大品牌,始于1892年美国,全球知名的提供医疗诊断技 术和设备的高科技集团,向高端医疗市场提供领先的医疗解决方案,助力专业医务人员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GE 医疗集团隶属于GE (通用电气)公司,提供革新性的医疗技术和服务,以满足需求,使全世界更多的人能以更可负担的成本获得更好的医疗服务。GE专注于世界至关重要的问题,以优秀人才和领先技术 致力于应对行业重大挑战。GE医疗集团在医学成像、软件和信息技术、患者监护和诊断、药物研发、生物制 药技术、卓越运营解决方案等多个领域,助力专业医务人员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PHILIPS飞利浦医疗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荷兰飞利浦医疗系统提供了全球最卓越的医疗系统产品线之一,帮助客户实现了更加迅速和准确的诊断和治 疗。通过最近对Marco ni医疗系统、Agile nt的医疗解决方案部门,以及ADAC实验室的和ATL超声的收购,飞利浦医疗系统进一步加强了在所进入的大部分市场中的全球领导地位。 飞利浦的产品线包括X光、超声、磁共振、核医学、PET肿瘤放疗系统、病人监护、信息管理和康复产品 等领域的最先进的技术,以及各种医疗服务,其中包括资产管理、培训和教育、业务咨询、金融服务和e-care 商业服务。 飞利浦医疗系统的预估收入为65亿欧元,在一百多个国家设有分支机构,拥有超过两万两千名员工。所有 产品都可以获得飞利浦全球性研发网络和销售服务部门的支持。飞利浦医疗系统是皇家飞利浦电子公司的子公司,该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电子公司之一。 迈瑞Min dray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迈瑞一一中国领先的高科技医疗设备研发制造厂商,同时也是全球医疗设备的创新领导者之一。自1991年成立以来,迈瑞公司始终致力于临床医疗设备的研发和制造,产品涵盖生命信息与支持、临床检验及试剂、数字超声、放射影像四大领域,将性能与价格完美平衡的医疗电子产品带到世界每一角落。时至今日,迈瑞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销售已扩展至190多个国家和地区。

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

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 验收标准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 陕食药监市发[2006]72号 市场处(2006-05-10) 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试行)已于2006年4月28日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从2006年5月1日起,申办(变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现场检查按本标准规定执行。原《陕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分办法》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六年五月八日 陕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 (试行) 第一章机构与人员 第一条企业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国家及本省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产品的技术标准。无严重违反医疗器械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条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且销售对象主要为医疗机构或其他商业单位的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和质量验收组。 产品范围只有“第二类医疗器械”且销售对象主要为医疗机构或其他商业单位的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机构有专职质量管理员和专职质量验收员。 除兼营医疗器械的药品零售企业外,销售对象主要为消费者个人的企业,应有质量管理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员和专职质量验收员。 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负责人应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医疗器械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三条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且销售对象主要为医疗机构或其他商业单位的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应为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为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3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产品范围只有“第二类医疗器械”且销售对象主要为医疗机构或其他商业单位的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应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3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1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除兼营医疗器械的药品零售企业外,销售对象主要为消费者个人的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应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有2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医疗器械经营自查报告3篇

医疗器械经营自查报告3篇 医疗器械经营自查报告3篇 时间是悄无声息的,转眼间,岁月匆匆,一段时间的的工作告一段落了,回顾一段时间工作的付出,总体情况有好有坏,是时候仔细地写一份自查报告了。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自查报告犯愁了吧!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医疗器械经营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疗器械经营自查报告1 自铁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铁西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整治动员大会”后,我院积极参与配合,立即组织成立自查小组,对全院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1.人员管理: 我院药品药械工作都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定期进行医药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培训,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每年组织直接接触药品药械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有健康档案。 2.职责管理: 我院已建立的管理制度包括:药品药械采购验收制度;药品药械出入库制度;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报告制度;药品调配和复核制度;药品药械保管和养护制度;医护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等。上述各项制度完备、合理、可行,且有相应的执行记录。

3.药品药械购销管理: 我院由专业人员分任采购、质量验收等工作;能够从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及医疗器械,并与供货企业签定质量协议,具有合法票据;验收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制定的出入库验收制度和操作程序验收药品药械,保存有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 4.药局管理: 我院设有综合药局,安全卫生,标志醒目;药局划分有相应功能区域,做到药品按剂型分类摆放,整齐有序;局内设有防鼠及防蚊虫设施;药剂人员在调剂处方时能严格审核,按照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进行调配,并按要求每日检查药品,如遇破损或过期药品报由专人统一处理,并仔细登记。 5.药库管理: 我院药库分区鲜明合理,药品存放距离适宜,能按要求分类、分剂型在常温下存放药品;管理人员能严格按要求保管药品;药品出库时遵循“先入先出”原则,记录完整。 以上即为我院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工作的现有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进一步完善。 医疗器械经营自查报告2 我遵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规范的公告(第58号)文件精神,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就我公司经营的所有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管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障经营过程中产品的质量

医疗器械生产厂家排名

医疗器械生产厂家排名 内容来源网络,由“深圳机械展(11万㎡,1100多家展商,超10万观众)”收集整理! 更多cnc加工中心、车铣磨钻床、线切割、数控刀具工具、工业机器人、非标自动化、数字化无人工厂、精密测量、3D打印、激光切割、钣金冲压折弯、精密零件加工等展示,就在深圳机械展. GE医疗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GE医疗,医疗器械十大品牌,始于1892年美国,全球知名的提供医疗诊断技术和设备的高科技集团,向高端医疗市场提供领先的医疗解决方案,助力专业医务人员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GE医疗集团隶属于GE(通用电气)公司,提供革新性的医疗技术和服务,以满足需求,使全世界更多的人能以更可负担的成本获得更好的医疗服务。GE专注于世界至关重要的问题,以优秀人才和领先技术致力于应对行业重大挑战。GE医疗集团在医学成像、软件和信息技术、患者监护和诊断、药物研发、生物制药技术、卓越运营解决方案等多个领域,助力专业医务人员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PHILIPS飞利浦医疗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荷兰飞利浦医疗系统提供了全球最卓越的医疗系统产品线之一,帮助客户实现了更加迅速和准确的诊断和治疗。通过最近对Marconi医疗系统、Agilent的医疗解决方案部门,以及ADAC实验室的和ATL超声的收购,飞利浦医疗系统进一步加强了在所进入的大部分市场中的全球领导地位。 飞利浦的产品线包括X光、超声、磁共振、核医学、PET、肿瘤放疗系统、病人监护、信息管理和康复产品等领域的最先进的技术,以及各种医疗服务,其中包括资产管理、培训和教育、业务咨询、金融服务和e-care 商业服务。 飞利浦医疗系统的预估收入为65亿欧元,在一百多个国家设有分支机构,拥有超过两万两千名员工。所有产品都可以获得飞利浦全球性研发网络和销售服务部门的支持。飞利浦医疗系统是皇家飞利浦电子公司的子公司,该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电子公司之一。 迈瑞Mindray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迈瑞——中国领先的高科技医疗设备研发制造厂商,同时也是全球医疗设备的创新领导者之一。自1991年成立以来,迈瑞公司始终致力于临床医疗设备的研发和制造,产品涵盖生命信息与支持、临床检验及试剂、数字超声、放射影像四大领域,将性能与价格完美平衡的医疗电子产品带到世界每一角落。时至今日,迈瑞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销售已扩展至190多个国家和地区。

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零售)验收标准

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零售)验收标准 一、机构与人员 第一条企业负责人应熟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所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知识,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6、37条规定的行为记录。 第二条企业应配备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质管员),每门店至少1名。 第三条企业质管员依书面授权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并在企业内部依授权对医疗器械质量行使裁决权。 第四条质管员应具有医疗器械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五条质管员应接受上岗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质管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六条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担任质管员的,其年龄不得超过68周岁,并应提供申办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第七条经营下列产品的,还应配备以下专业人员:

(一)经营家庭用医疗器械产品的,应配备每门店至少1名医师或护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二)经营角膜接触镜(不含角膜塑形接触镜)及其护理用液的,应配备2名以上(含2名)眼科医师或中级验光员(经劳动部门认定)以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三)经营助听器(植入性助听器除外)的,应配备2名以上(含2名)五官科医师或测听技术人员,并经生产企业或相关经营企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经营其他需要为个人验配的医疗器械企业,应配备至少2名以上(含2名)医师(或技师)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在国家有就业准入岗位工作的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有效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六)企业负责人、质管员不得兼任上述专业技术人员。 第八条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承担企业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并应提供申办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二、经营场所与设施设备

医疗器械生产场地的相关要求 版

生产许可证相关问题答疑 一、生产场地性质的证明文件 下面对提交的几种类型场地证明材料进行逐一分析。 (一)常见场地证明文件 1.关于房地产权证登记的房屋用途为“工业”或“厂房”或“非住宅”作为生产场所。此类材料为有效证明。 2.关于“宅基地”作为生产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宅基地是使用权人用作建造住宅的土地,其用途是居住用地。不符合生产、办公场所及仓库的有关要求。 3.关于未取得房产证拟作为生产场所。 建设批文或认购合同(意向书)不能作为房屋出租方产权的有效证明,购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则可作为有效证明。未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确定的使用功能为准; 4.以下场所不能作为医疗器械生产场所。

(1)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或无其它合法权属证明的(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审核意见书及其附图、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附图以及当时城市规划部门审批的其他规划许可文件); (2)权属有争议的; (3)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4)共有的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属于违法建设的; (6)属于危险房屋的; (7)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 (8)已发布房屋拆迁公告的;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 (二)有关问题的处理方法 关于“宅基地”等非法规允许的其它场所作为生产场所,已申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历史遗留问题1.各市局应积极引导企业到符合国家法规规定的生产场所进行生产活动。对于换证企业可适当给予过渡时间,但最长不超过下次换证,具体时限由市局确定。期间辖区市局应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具体参考操作办法:

医疗器械验收标准.doc

江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现场检查验收标准 一、总则 1、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企业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换证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的现场审查。 3、经营企业现场审查按江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进行, 检查验收标准分为3个部分,其中否决项12项,总分为300 分,各部分内容和分值为: 1)机构与人员50分 2)场地与环境100分 3)制度与管理150分 4、合格标准: “否决项”合格且各部分的得分率均达到80%以上为合格; “否决项”一项不合格,或者“否决项”合格而各部分的得分率未达到80%,即为本次审查不合格。 二、评分方法

1、按现场检查验收标准中审查方法评分:扣分时,最多至本条分数扣完为止。 2、按评分通则评分:评分不宜量化的条款,按评分通则打分。实得分等于每条规定满分乘以得分系数。 得分系数及含义: 1.0 全面达到规定要求; 0.8 执行较好,但仍需改进; 0.7 基本达到要求; 0.6 基本到达要求,个别存在差距; 0.5 基本达到要求,部分执行较好; 0.3 已执行,但尚有一定差距; 0.0 未开展工作。 3、缺项的处理: 缺项指由于经营产品管理类别等原因而出现的合理缺项。缺项不记分,计算得分率时,从该项标准总分中减去缺项应得分。计算公式为: 得分率=实得分/(该部分总和-缺项分)×100% 4、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评分表中未说明评分标准的项目均按通则的得分系数评分。

三、审查结论 现场审查时,审查人员应如实记录现场审查情况。审查结束后,填写《江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审查报告》,审查人员、企业负责人均应在现场审查报告上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有)和组织审查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四、其它 1、开办企业的审查项目:1.1至1.7,2.1至2.7,3.1至3.3,3.8、3.11、3.16、3.17。 2、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经营医疗器械,如能提供保证其分支机构经营的产品均由持证法人单位统一采购、质量管理、仓储和售后服务的承诺,现场审查时,可减免审查项1.2、1.4、1.5,2. 3、2. 4、2.6、2.7,3. 5、3. 6、3. 7、3.10、3.14。 3、换证的审查项目为全部项目。 4、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5、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评分表分为三个部分,12个关键项,22个一般项,总分为300分。第一部分:人员与机构50分;第二

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自查报告

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自查报告 自铁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铁西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整治动员大会”后,我院积极参与配合,立即组织成立自查小组,对全院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1.人员管理:我院药品药械工作都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定期进行医药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培训,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每年组织直接接触药品药械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有健康档案。 2.职责管理:我院已建立的管理制度包括:药品药械采购验收制度;药品药械出入库制度;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报告制度;药品调配和复核制度;药品药械保管和养护制度;医护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等。上述各项制度完备、合理、可行,且有相应的执行记录。 3.药品药械购销管理:我院由专业人员分任采购、质量验收等工作;能够从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及医疗器械,并与供货企业签定质量协议,具有合法票据;验收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制定的出入库验收制度和操作程序验收药品药械,保存有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 4.药局管理:我院设有综合药局,安全卫生,标志醒目;药

局划分有相应功能区域,做到药品按剂型分类摆放,整齐有序;局内设有防鼠及防蚊虫设施;药剂人员在调剂处方时能严格审核,按照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进行调配,并按要求每日检查药品,如遇破损或过期药品报由专人统一处理,并仔细登记。 5.药库管理:我院药库分区鲜明合理,药品存放距离适宜,能按要求分类、分剂型在常温下存放药品;管理人员能严格按要求保管药品;药品出库时遵循“先入先出”原则,记录完整。 以上即为我院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工作的现有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进一步完善。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各部门职责x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各部门职责 1、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是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二)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等; (三)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持续改进; (四)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组织生产; (五)确定一名管理者代表。 2、管理者代表 (一)管理者代表应树立医疗器械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的态度,在履行相关职责时把公众利益放在首位,以保证本企业生产的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为最高准则。

(二)管理者代表应贯彻执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建立、实施和保持本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具体包括: 1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批准; 2 ?风险管理报告的批准; 3?过程确认方案和过程确认报告的批准; 4?工艺验证、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参数的批准; 5?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质量控制标准的批准; 6?每批次原材料及成品放行的批准; 7?不合格品处理的批准。 8 ?关键原材料供应商的选取; 9 ?关键生产和检测设备的选取; 10. 生产、质量、采购、设备和工程等部门的关键岗位人员的选用; 11、生产记录存档的审核批准; 12?其他对产品质量有关键影响的活动。 (三)成品放行前,管理者代表应确保产品符合以下要求: 1?该产品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相一致; 2?生产和质量控制文件齐全; 3?生产条件受控,按有关各类(包括设备和工艺等)验证和确认参数组织生产,生产记录完整; 4?所有必要的检验和试验均已完成,记录真实完整,成品检验合格。 (四)管理者代表应对授权人负责,严格执行本授权书的授权事项,根据本授权书确定的职 责和权限开展各项工作,对超出授权权限的,无权自行办理,需上报授权人审批决定。 (五)因工作需要,管理者代表可以将质量管理职责转授给相关专业人员,但管理者代表 须对接受其转授权的人员的相应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行为承担责任。应当以书面文件形式明确转 授权双方的职责,必须保留转授权文件。 (六)授权人应为管理者代表履行职责提 供必要的条件,同时确保管理者代表在履行职责 时不受到企业内部因素的干扰。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