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蒙绥合并——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的里程碑

蒙绥合并——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的里程碑

蒙绥合并——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的里程碑
蒙绥合并——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的里程碑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15/T556 - 2013 飞播治沙造林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飞播治沙造林播区选择条件、树(草)种选择和种子要求、飞播设计、飞播作业、播后管理、成效调查以及档案管理等技术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利用飞机播种方式开展治沙造林活动的地区或项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72 林木种子检验规程 GB 7908 林木种子质量分级 GB/T 8822(所有部分)中国林木种子区 GB 10016 林木种子贮藏 GB/T 15163 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 GB/T 17836 通用航空机场设备设施 DB15/T 389 内蒙古自治区造林技术规程 DB15/T 535 流动沙地沙障设置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飞播 aerial seeding 根据森林植被自然演替规律,以树种天然下种更新原理为理论基础,结合树种生态、

生物学特性,采用以飞机模拟天然下种方式为主,人工模拟飞机播种为辅,在一定的地段上,集飞播、封育、补植补播或复播、管护等综合作业措施为一体,以恢复、改善和扩大地表植被为目的的造林技术措施。 3.1.1 飞机播种 airplane seeding 用飞机撒播林木(草)种治沙造林方法。 3.1.2 人工模拟飞机播种 artificial simulation of aerial seeding 模拟飞机播种方式,使用人力或人工操作犁杖、机械喷播机把种子均匀地撒播、条状镂播或气力喷播在播区的技术措施。 3.1.2.1 人工撒播 manpower seeding 在播区面积较小、不适宜飞机播种作业的地段,模拟飞机方式,用人工把种子均匀地撒播在播区的技术措施。 3.1.2.2 条播 drill sowing 在播区面积较小、不适宜飞机播种作业的地段,模拟飞机方式,用播种机或带镂的犁杖把种子均匀地条播在播区的技术措施。 3.1.2.3 机械动力喷播 mechanical power seeding 在播区面积较小,不适宜飞机播种作业的地段,模拟飞机方式用气力喷播机(4BQD-40型)等机械把种子均匀喷洒在播区的技术措施。 3.2 飞播治沙造林 desert control and afforestation by aerial seeding 通过飞机播种或人工模拟飞机播种,为宜林荒沙、宜林平缓沙丘、宜林荒山、宜林荒地补充适量的种源,并辅以适当的人工措施,在自然力的作用下使其形成灌草植被或森林,以达到治理沙漠、沙地、提高森林植被覆被率的技术措施。 3.3

中国民族区域自治不能改为民族文化自治

中国民族区域自治不能改为“民族文化自治” 对中国来说,少数民族的文化权利已经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框架内得到法律规范的保障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为了保障少数民族及其聚居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平等权利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而确立的。但是,在颇为流行的关于中国民族事务“去政治化”的观点中,“民族文化自治”之说也成为取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替代方案。也就是说,少数民族自治的权利应该限于文化范畴,而不应是自治权的“政治化”。事实上,这种观点的现代背景也主要源自美国等西方国家实行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 “民族文化自治”当然不是什么“新思路”,是百多年前奥地利社会民主党领导人奥托·鲍威尔等人提出的民族政治理论。其要旨是奥匈帝国统治下的各个民族无论其处于聚居或散居状态,都可以在各自特有的文化范畴实行自治,形成文化自治的民族统一。这一观点,曾引起列宁等布尔什维克领导人强烈的批评,认为这种观点掩盖了各个民族的阶级性,抹煞了每一个民族中都有“两种文化”的阶级差别,认为“宣传‘民族文化自治’就等于宣传精致的民族主义”(列宁语)。在当代俄罗斯联邦,不具备建立联邦主体的杂、散居非俄罗斯民族,通过成立族别性的民间文化组织,去保护本民族传统文化的活力和传承,在以前的苏联及东欧国家中也是一样,这也是西方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文化自治现象。但是,对中国来说,少数民族的文化权利已经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框架内得到法律规范的保障。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不仅从语言文字、宗教信仰、教育事业、风俗习惯等诸多方面对属于少数民族文化范畴的自治权利作出了规定,而且非常明确地规定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发展具有民族形式和民族特点的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民族文化事业,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各项文化事业的发展”。“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组织、支持有关单位和部门收集、整理、翻译和出版民族历史文化书籍,保护民族的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继承和发展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不仅如此,发展和繁荣少数民族的文化事业也是推动国家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大战略。2009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指出:“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财富。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我国各民族创造了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各民族文化相互影响、相互交融,增强了中华文化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不断丰富和发展着中华文化的内涵,提高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各民族都为中华文化的发展进步做出了自己的贡献。”这种表述,在其他多民族国家中恐怕绝无仅有。 在实践中,中国各少数民族通过博物馆、文化站、协会、团体、报刊、影视、网站等多种形式保护和传承着自身的文化,这些自治地方民间性的文化机构和组织之多,也绝非其他国家所能比拟。因此,中国少数民族的文化不仅仅是自治权利的题中之义,而且是国家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既无需重新定位少数民族文化自治权益,也无需去模仿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只需要在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进程中不断使这些政策原则落到实处。 西方多元文化主义思潮产生及其政策化,都不具有可资借鉴的直接经验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内蒙古经济的作用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内蒙古经济的作用 摘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民族区域中国资源政权马克思纲领乌兰浩特 正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里,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后,就非常重视民族问题。随着中国共产党的日益成熟,对中国国情认识的不断深化,逐步明确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1941年5月1日,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陕甘宁边区纲领》,其中规定:“依据民族平等原则,实行蒙回民族与汉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平等权利,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1945年10月23日,中央在关于内蒙工作方针的指示中指出:“对内蒙的基本方针,在目前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1946年2月18日更明确指出:“根据和平建国纲领要求民族平等自治,但不应提出独立自治口号。”在这一方针指导下,1947年5月1日,党领导建立了我国第一个省一级的内蒙古自治区,为以后在其他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指明了方向,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后来,民族区域自治又明确载入历次宪法,成为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各民族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统一领导。二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只是单纯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是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结合。 1.中国在历史上长期以来就是一个集中统一的国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中国境内各民族逐步汇合成了中华民族。

贯彻_国务院实施_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_若干规定_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

[收稿日期]2005-06-20 [作者简介]金炳镐(1950-),男(朝鲜族),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教授,中央民族大学马列学院院长、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教学名师,主要从事民族理论政策研究;田烨(1981-),男,湖北荆门人,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2003级研究生。 黑龙江民族丛刊(双月刊) 2005年第5期(总第88期)民族理论 贯彻5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若干规定6,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金炳镐1,田 烨2 (1121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北京100081) [摘 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求制定相关行政法规和实施细则,把法律的原则性具体化、可操作化。5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6的颁布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必然要求,体现出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要积极贯彻落实5规定6,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全面发展。 [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与时俱进;民族地区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22(2005)05-0008-04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同我国民族实际相结合的一个创举,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选择。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新中国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和重要政治制度,已庄严地写进了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6。民族区域自 治制度对于巩固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对于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繁荣,起着重要的保证作用。 自1949年明确把民族区域自治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以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中国已经经历了56年的风风雨雨,经受住了实践的考验。为了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这一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全面贯彻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6(以下简称/自治法0),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伟大目标,国务院颁布了5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6(以下简称5规定6)。主要内容为上级人民政府在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和大力培养少 数民族人才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对实施5规定6的监督检查责任等。 一、5规定6的制定体现出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0,这是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所作出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科学论断。这一论断,揭示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 质,集中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科学性的新认识。胡锦涛总书记在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纪念大会上也指出:/我们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加强理论武装和推进理论创新。0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与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与理论联系实际和不断创新的优良学风是三位一体的精神法宝,也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原则。 自治法自1984年颁布实施以后,民族自治地方就强烈要求国务院制定相关的配套法律,对自治法的规定进行细化。国务院于1991年出台了5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4若干问题的通知6。这个文件虽然与民族自治地方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但在当时的历史情况下,对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 # 8#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地方规范性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的通告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等有关规定,为有效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共计8个。其中国家级5个,包括:大小兴安岭、呼伦贝尔、燕山、阴山北麓、祁连山-黑河;自治区级3个,包括:西辽河、阴山北麓-河套平原、阿拉善高原。 涉及37个旗县(市、区): 国家级旗县(市、区)22个,包括:额尔古纳市、根河市、牙克石市、鄂伦春自治旗、海拉尔区、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阿尔山市、多伦县、正蓝旗、太仆寺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四子王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额济纳旗。 自治区级旗县(市、区)15个,包括:科尔沁区、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左翼后旗、开鲁县、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锡林浩特市、阿巴嘎旗、二连浩特市、白云鄂博矿区、临河区、五原县、杭锦后旗、阿拉善左旗和阿拉善右旗部分。 本区域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有效保护自然地面覆盖物、林草植被;采取封育保护、自然修复等措施,对局部水土流失严重地区进行综合治理,扩大林草覆盖面积;限制或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强化监督管理,有效避免人为造成水土流失。 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共计7个。其中国家级4个,包括:大兴安岭东麓、西辽河大凌河中上游、永定河上游、黄河多沙粗沙区;自治区级3个,包括:西辽河、阴山东南部、黄河。 涉及66个旗县(市、区): 国家级旗县(市、区)36个,包括: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荣旗、扎兰屯市、扎赉特旗、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浩特市、突泉县、科尔沁右翼中旗、扎鲁特旗、霍林郭勒市、克什克腾旗、巴林右旗、巴林左旗、阿鲁科尔沁旗、翁牛特旗、红山区、元宝山区、松山区、喀喇沁旗、敖汉旗、库伦旗、奈曼旗、兴和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托克托县、凉城县、准格尔旗、达拉特旗、东胜区、伊金霍洛旗、乌审旗、磴口县、杭锦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 自治区级旗县(市、区)30个,包括:林西县、宁城县、正镶白旗、镶黄旗、化德县、商都县、集宁区、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丰镇市、阿拉善左旗部分、海勃湾区、海南区、乌达区、乌拉特前旗、青山区、昆都仑区、九原区、东河区、固阳县、石拐区、土默特右旗、土默特左旗、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武川县、卓资县。 本区域要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方针,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改善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加强管护,巩固治理成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内政发〔1999〕62号)同时废止。 2016年4月19日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82584034.html,/fg/detail2019130.html

八年级地理下册第五章《中国四大地理区域划分》获奖教案

【课题】八下第五章中国四大地理区域划分 【课型】新授课 【课标要求】 1.运用地图说出我国四大地理区域的名称、范围及划分的依据2.在图中指出秦岭、淮河,并说明秦岭-淮河一线的地理意义。 3. 结合本节课的学习,说说自己对家乡自然地理环境的认识。【教学目标】 【教学方法】小组讨论法读图分析法 教学环节教师活动学生活动设计 意图 导入新课 【导入】:首先,我们看看下列几幅 图各是哪个地区的景观: 教师引言:我国幅员辽阔,地域差 异显著,从雪山连绵的青藏高原,到麦 浪滚滚的华北平原,从牛羊成群的内蒙 学生观察图片,结合日 常所见所闻试着说出图中的 四个地区: 依次是西北地区、华北平原、 南方地区、内蒙古高原。 仔细阅读教学目标,快速浏 览本节内容。 图片直 观性强, 学生在 观察图 片的同 时体会 祖国大 地的姿 态万千。1.运用地图指出北方地区、南方地区、西北地区和青藏地区四大地理区域的范围,明确四大地理区域划分的依据。 2. 在地图上找出秦岭、淮河,并说明秦岭——淮河一线的地理意义。 3. 试着评价家乡的自然地理环境。

合作探究古高原到浩瀚无垠的新疆沙漠、戈壁 滩,祖国大地姿态万千,风光无限。 【教学目标】: ?运用地图指出北方地区、南方地 区、西北地区和青藏地区四大地理区域 的范围,明确四大地理区域划分的依 据。 ?在地图上找出秦岭、淮河,并说明 秦岭——淮河一线的地理意义。 一、中国的四大地理区域的划分 观察分析:1、四大分区的地理界线是 如何确定的?(在下面的图中找出秦岭 -淮河一线、400毫米等降水量线和青藏 高原边缘线,与中国四大地理区域界线 对应起来) 读图分析,找出找出秦岭- 淮河一线、400毫米等降水 量线和青藏高原边缘线,与 中国四大地理区域界线作一 比较。 组内交流,学生代表回答观 察的结果:秦岭-淮河一线基 本与1月0℃等温线、800 毫米等降水量线一致;西北 地区和北方地区的界线基本 与季风区和非季风区一致; 青藏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分界 线基本与一二级阶梯分界线 一致。 学会读 图是学 好地理 的关键, 等温线 图和等 降水量 线图以 及分层 设色地 形图,都 是以往 所学,学 生可以 将新旧 知识结 合,增强 知识的 联系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文章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82584034.html,/Content-1060.htm免费咨询法律问题https://www.wendangku.net/doc/82584034.html,/tiwen.htm 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序言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和自治机关的组成 第三章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第四章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五章民族自治地方内的民族关系 第六章上级国家机关的职责 第七章附则 序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了国家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对发挥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巩固国家的统一,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和全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都起了巨大的作用。今后,继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使这一制度在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实践证明,坚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必须切实保障民族自治地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必须大量培养少数民族的各级干部、各种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民族自治地方必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努力发展本地方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为国家建设作出贡献;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努力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 民族自治地方的各族人民和全国人民一道,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改革开放,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文化的发展,建设团结、繁荣的民族自治地方,为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把祖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努力奋斗。

全国区域划分图

【华北】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东北】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华东】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 【中南】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西南】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西北】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港澳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 北京市 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门头沟区 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 天津市 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 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县静海县蓟县 河北省 石家庄市长安区桥东区桥西区新华区井陉矿区裕华区辛集市藁城市晋州市新乐市鹿泉市井陉县正定县栾城县行唐县灵寿县高邑县深泽县赞皇县无极县平山县元氏县赵县 唐山市路北区路南区古冶区开平区丰南区丰润区遵化市迁安市滦县滦南县乐亭县迁西县玉田县唐海县秦皇岛市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昌黎县抚宁县卢龙县青龙满族自治县 邯郸市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峰峰矿区武安市邯郸县临漳县成安县大名县涉县磁县肥乡县永年县邱县鸡泽县广平县馆陶县魏县曲周县 邢台市桥东区桥西区南宫市沙河市邢台县临城县内丘县柏乡县隆尧县任县南和县宁晋县巨鹿县新河县广宗县平乡县威县清河县临西县 保定市新市区北市区南市区涿州市定州市安国市高碑店市满城县清苑县涞水县阜平县徐水县定兴县唐高阳县容城县涞源县望都县安新县易县曲阳县蠡县顺平县博野县雄县 张家口市桥西区桥东区宣化区下花园区宣化县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万全县怀来涿鹿县赤城县崇礼县 承德市双桥区双滦区鹰手营子矿区承德县兴隆县平泉县滦平县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沧州市运河区新华区泊头市任丘市黄骅市河间市沧县青县东光县海兴县盐山县肃宁县南皮县吴桥县献县孟村回族自治县 廊坊市安次区广阳区霸州市三河市固安县永清县香河县大城县文安县大厂回族自治县 衡水市桃城区冀州市深州市枣强县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安平县故城县景县阜城县 山西省 太原市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古交市 大同市城区矿区南郊区新荣区阳高县天镇县广灵县灵丘县浑源县左云县大同县 阳泉市城区矿区郊区平定县盂县 长治市城区郊区长治县襄垣县屯留县平顺县黎城县壶关县长子县武乡县沁县沁源县潞城市 晋城市城区沁水县阳城县陵川县泽州县高平市

浅谈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浅谈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 来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项基策 ,是在多民族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里 ,实现 各民族平等联合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其形成和发展 是完全符合中国国情 ,符合中国民族问题的状况和特点的。自 1947年 5月 1 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以来 ,到目前为止 ,我国已有 5个自治区 , 30个自治州 , 121个自治县(旗 )。 55个少数民族中有 44个实行了民族自治 ,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面积的 60% 以上。50年来的实践证明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对于发挥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 ,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巩固和维护国家统一 ,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 ,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中国共产党成功地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问题原理在 中国创造性的运用和发展 ,丰富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宝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的区域自治,一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共同居住于同一区域,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必要条件。 民族区域自治是少数民族行使自治权的政治形式。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少数民族通过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管理本地区、本民族内部事物。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质是在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内,聚居区的少数民族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权利。旨在维护国家统一,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充分调动各民族的积极性,发挥民族地区的优势和特点,更好地发展经济文化事业,促进民族发展繁荣,巩固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着多方面的根据,分别从理论依据、国情依据、民族特点和实践依据等方面进行考虑。 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的政治形势和一般原则依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中关于国家结构形式的理论,现代国家形式可以分为单一制的和复合制两种基本类型:单一制国家是指由若干行政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中央权力机关集中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和主要权利,中央权力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之间是服从和被服从的关系,国家具有统一的宪法和其他法律,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复合制国家是指由若干个独立的国家或政治实体通过某种协议而组成的国家结构形式。根据其联合程度不同,这种形式又有联邦制和邦联制之分。 我国在采取单一制的同时,充分考虑历史,依据多民族的国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单一制,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额发展,是实现各民族平等联合、国家统一的最好的政治形式。 中国选择民族区域自治是由中国的国情决定 从历史上看,我国自秦代开始就形成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立了中央集权。历史上虽然出现过民族隔阂、战争甚至分裂等情况,但各民族人民之间友好往来,

内蒙古自治区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划分

内蒙古自治区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划分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 2018 年 11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等11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的通知》(气发〔2016〕7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的通知》(内政发〔2016〕114号)文件精神,结合内蒙古自治区雷电活动规律及其灾害分布特征,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划分标准。 该文件利用内蒙古自治区119个气象台站1981—2010年雷暴日观测及42个闪电定位仪地闪监测密度、雷电流强度等资料,采取百分位数法、自然断点法等方法划分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今后随着闪电定位系统的地闪监测后续资料的积累,将对分布图进行修订完善。

目录 1 内蒙古自治区雷电易发区区划 (1) 1.1 极高易发区 (1) 1.2 高易发区 (1) 1.3 较高易发区 (1) 1.4 中易发区 (2) 1.5 一般易发区 (2) 2 内蒙古自治区雷电防范等级划分 (4) 2.1 一级防范 (4) 2.2 二级防范 (4) 2.3 三级防范 (4) 2.4 四级防范 (5) 2.5 五级防范 (5) 3 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雷电易发区划图 (6) 3.1 呼和浩特市 (6) 3.2 包头市 (7) 3.3 呼伦贝尔市 (8) 3.4 兴安盟 (9) 3.5 通辽市 (10) 3.6 赤峰市 (11) 3.7 锡林郭勒盟 (12) 3.8 乌兰察布市 (13) 3.9 鄂尔多斯市 (14) 3.10 巴彦淖尔市 (15) 3.11 乌海市 (16) 3.12 阿拉善盟 (17)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A)

资源信息表 第六课国家统一民族团结 第二节维护我国的民族团结 第三框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A) 一、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学生能了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了解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和意义。 2.过程与方法:运用情景教学、讨论教学、问题教学、启发式教学,学生整理、归纳所获得的各种信息的能力得到提高。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学生进一步明确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性,能以自觉维护我国的民族团结为己任。 二、学前准备 1.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收集我国关于少数民族生活的图片、民族英雄的事例及相关具体政策。 2.教师:整合相关资料,制作多媒体课件。 三、教学过程 【媒体演示】中国地图(要求学生指出我国一些主要的自治区的具体位置)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讨论交流】为什么我国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生:(略) 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由我国的国情决定的 1、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依据。 【知识窗】教材P50 2、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基础。 【媒体演示】回族抗日英雄马本斋 马本斋(1901年—1944年),回族,河北献县人。抗日战争爆发后,马本斋组织了60人的回民抗日武装,同日本侵略者进行斗争。1938年初马本斋和党取得了联系。在吕正操支持帮助下,1938年7月他的部队改编为八路军冀中军区回民教导总队,马本斋任总队长。在党的领导下,马本斋对队伍进行了整顿,加强了党对部队的领导,队伍很快由三四百人发展到六七百人。同年10月,马本斋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39年,回民教导总队改名为回民支队,马本斋任支队司令员。1937年至1944年,马本斋率部经历大小战斗870余次,歼灭日伪军3.6万余人,战果显著,八路军冀中军区授予回民支队“无攻不克,无坚不摧,打不垮,拖不烂的铁军”的锦旗。 【归纳】中国各族人民只有更加紧密地团结和联合起来,才能维护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实现国家繁荣富强。 3、各民族小聚居、大杂居的人口分布格局,各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的差距,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现实条件。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以维护国家的统一为前提的。 (1)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同全国其他行政区域一样,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的一部分。 (2)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政权机关,是在中央政权机关领导下建立的一级地方政权,必须受上级政权机关的领导。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全国人民同样也是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根本大法,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的。 西藏是藏民族聚居区,藏族占全自治区总人口的95%,汉族和回、珞巴、门巴等其他民族人口占5%。西藏和平解放尤其是民主改革后,生活在雪域高原上的各民族和睦相处,同舟共济,逐步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中国四大地理区域的划分》教案(中图版七年级下)

中国四大地理区域的划分 教学目标 1.掌握秦岭——淮河一线的重要地理意义 2.掌握四大地理区域的划分 3.掌握四大地理区域的特征 4.理解各区域的自然环境对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的影响 教学重点 1.掌握秦岭——淮河一线的重要地理意义 2.掌握四大地理区域的划分 教学难点 1.掌握四大地理区域的特征 2.理解各区域的自然环境对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的影响 教学方法 读图,填图,讨论 课时安排 二课时 第一课时 教学内容:秦岭——淮河一线,四大地理区域 教学过程 一.导入 一个外国友人到中国旅行,他乘飞机从中国的北方飞到南方,从东部到西部转了一圈。有人问他对中国有什么印象,他说:“我看到了黄色中国、白色中国和绿色中国。”这些不同的颜色各指哪些地方? 学生翻开中国地形图,分别找出上述地区,试说出主要区别,引出地理区域的划分。 二.秦岭——淮河一线 1.了解秦岭——淮河一线的地理位置 看图A,找出下列地理事物:秦岭、淮河、长江、黄河、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黄土高原,教师画出区域空白图,抽学生在图上填出上述名称。理解、掌握秦岭——淮河一线的地理位置。

2.理解秦岭——淮河一线的重要地理意义 1)认识秦岭,看图B,结合文字说明,记住秦岭的基本情况。 2)认识淮河,看图C,结合文字说明,了解淮河的基本情况。 3)读图D,找出1月0℃等温线和800毫米年等降水量线,比较秦岭——淮河一线南北的降水和气温有什么不同。 明确:降水,秦岭——淮河一线以北地区,年降水量在800毫米以下,是半湿润地区;秦岭——淮河一线以南,年降水量在800毫米以上,是湿润地区。(结合课文,分析原因)气温,秦岭——淮河一线以北,冬季寒冷,河流要封冻;秦岭——淮河一线以南,冬季温暖,河流不封冻。教师引导学生分析原因。 3.列表比较,进一步理解、记住秦岭——淮河一线南北的差异。 秦岭——淮河一线南北侧的自然差异 三.四大地理区域 1.看图L,掌握我国四大地理区域的划分 1)教师画出四大区域划分空白图,抽学生填出我国的四大区域。 2)看图H——P,将图示的景观图填在相应的位置。 四.作业 复习本节知识,预习下节内容。

内蒙古实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发展.

内蒙古:实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发展 ——《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回顾 胡其图 中国民族报20040720第2版 内蒙古各族人民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充分行使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权利投身到内蒙古现代化建设中来,使内蒙古自治区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 典型引路制度护航 半个多世纪以来,内蒙古各族人民认真实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结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始终保持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的良好局面,早在50年代就被周恩来总理誉为“模范自治区”。 自治区党委、政府从1984年国家颁布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开始,将每年的9月份确定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月。这期间,自治区先后召开5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865个先进集体和1138名先进个人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表彰。全区盟市、旗县、各企业单位、机关团体也召开了不同层次和规模的表彰大会,到2002年,全区旗县以上地方、单位共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7.3万个(名)。 为了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加大可操作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决定、意见、办法和条例。 1999年内蒙古自治区作出了《关于加快边境旗市发展的决定》,同时出台了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2000年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12个盟市也都参照自治区的决定提出了实施意见02001年,转发了自治区民委等7个部门《关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影响民族团结问题的意见》。自治区人大先后批准了莫力达瓦达斡尔族、鄂温克族和鄂伦春3个自治旗的自治条例。2002年,转发了自治区民委、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对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加强管理的规定。2003年,下发了《关于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的通知》以及关于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涉及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精神的具体规定和办法。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还制定了具体办法措施。保障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的贯彻实施。 自治区财政保留了统收统支时期的5%民族机动金5000多万元,专门用于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在财政实施分级管理体制确定基数时,区财政每年为自治旗增加100万元,为少数民族人口超过50%的旗县多安排50万元。为民族乡多安排5万元。自治区财政每年还安排500万元左右的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解决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在生产、生活、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一些特殊困难。 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的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全自治区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2003年,内蒙古的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城镇以上单位固定资产投资3项增速居全国第一位。 人才保障教育先行 内蒙古各级党委始终把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置于重要地位.采取有利措施,使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不断扩大。通过各级党校培训、出国深造、到外地学习考察、到中央机关和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等形式,形成了一支结构较为合理,素质较高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截至2002年底,全自治区少数民族干部18.94万人,占全区干部总数的24.83%,比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区人口的比例高出4.3个百分点。 在加快内蒙古经济发展的同时,内蒙古各项社会事业得到了全面发展。教育事业始终坚持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不断提高各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目前,全自治区基本形成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普通教育到成人教育比较完整的、具有鲜明地区特色、民族特色的教育体系。全区有民族幼儿园。102所,民族小学2002所,民族普通中学316所,民族

从立法角度看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

从立法角度看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作为实施现行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自1984年颁行以来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发展完善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法律保障。在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政治权利,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的改革、稳定和发展,维护国家的统一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相关规定“已经不适应新的情况”因此,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民族区域自治法》进行了修改。2001年2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同一天由江泽民主席公布施行。这标志着这部1984年实行的法律经历了8年之久的修改工作正式结束,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工作,从此有了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的法律支持和法律保障。正如新修订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序言所指出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一项“国家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这次修改历时八年,先后征求了国务院20个部委、10个省区、15个自治州、17个自治县的意见,同时报请中共中央政治局、中组部、国务院、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批准。可以说,这是继198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颁行以来,最大规模和最大范围的民族法制修订工作。这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坚持和完善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决心和支持态度,正如《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所指出的:《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订,“是新世纪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一项新成果”。从总的来看,这次修改主要集中在经济体制和上级国家机关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支持和帮助这两个方面上。从立法的角度看,《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较之过去的版本有明显的进步,同时也存在一些可资商榷之处。本文仅就后者提供一些个人的意见。《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权限归属和立法程序问题一、《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权限和修改权限归属问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2000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宪法》第五十八条、《立法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的权限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宪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立法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只能“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立法法》第七条第三款);第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立法法》第七条第三款)。由此可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都有权对国家基本法律的进行修改,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律的修改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即:修改的时间必须“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修改的范围只能是“部分补充和修改”、修改的内容“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empirenews.page--]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其制度安排“只能制定法律”(《立法法》第八条);其次,1984年颁行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序言”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这意味着《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权限应归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法》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但要特别要予以指出的是:《自治法》在“附则”中明确规定了其修改通过程序:“本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这也就是说,这一法律约定了即便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修改《自治法》,也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方为有效。但事实是,全国人大常委会2001年对《自治法》

内蒙古自治区各市县情况介绍

内蒙古自治区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部边疆,首府,横跨东北、华北、地区,接邻八个省区,是中国邻省最多的之一,北与和接壤。是中国五个之一。 图一内蒙古全境 内蒙古自治区地处内部,东西直线距离2400公里,南北跨度1700公里,土地国境线长4200公里。 内蒙古全区面积为118.3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2.3%,2015年统计,全区常住人口为2504.8万人,主要分布有、,以及满、回、达斡尔、鄂温克等49个民族,民族众多。辖9个地级市、3盟,共计22个市辖区、11个县级市、17个县、49旗、自治旗。 二、各行政区情况 1、呼和浩特市 呼和浩特辖4市辖区(、、、)、4县(、、、)、1旗()。全市常住人口为286.6615万人。 地区名称面积(平方千米)人口数量(万人)距市中心距离行政区域编码政府所在地17271286.6615-150100/150101(市辖区)新城区 700 56.6255 8.7 150102 大街 1013 63.5599 9.7 150105 175 39.4555 11.7 150103 新华西街 213 38.3365 16.4 150104 昭君路 4885 17.8726 45.9 150125 1313 20.0840 84.3 150122

2859 9.3887 123.1 150124 3401 16.9856 61.5 150123 2712 31.2532 54.4 150121 图一呼和浩特市行政图 表一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划分表 2、包头市 包头市辖5个市辖区、1个县、2 个旗及一个国家级稀土。即、、、、、、、 (拟由、合并而成)和(包括)。常驻 人口265.0364万人。 图二包头市行政图 地区名称面积(平方千米)人口数量(万人)距市中心距离行政区划代码政府所在地包头市27,768265.0364-150200/150201钢铁大街29号301 72.6838 3 150203 阿尔丁大街 280 48.1216 5.8 150204 建设路 470 51.2045 20.5 150202 巴彦塔拉东大街 734 19.5831 13 150207 建设路 761 3.5805 42.7 150205 巴达噶尔大街 18,505 12.78 149.3 150281 5,025 17.5574 54.2 150222 2,368 27.6453 62.7 150221 表二包头市行政区划分表

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理论和实践

第六章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本章主要讲述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重要的政治制度,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形式。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几十年的实践证明,它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各少数民族平等自治、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的政治制度,在加强我国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改善民族关系,巩固国防,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民族区域自治的含义 基本内容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有两个基本问题:一是自治机关的设立和建设,包括自治机关的民族化、民主化问题;二是自治机关自治权的行使问题。前者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关键,为自治机关充分行使自治权提供前提条件;后者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也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目的所在,是衡量是否达到真正的民族区域自治的惟一标志。 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 基本内容 第一,一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第二,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是以工农为主体的少数民族人民的自治。自治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形式,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 第三,一切民族自治地方必须遵循国家宪法规定的总原则、总道路,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履行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一切聚居的少数民族可以构成一级自治单位,都有权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 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质 基本内容 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质是在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内,使有着一定聚居区的少数民族,有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事务的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地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保证各少数民族按照自己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发展经济文化事业,促进民族发展和繁荣,巩固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学会用自己的脚走路。 民族区域自治的内容 基本内容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