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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理念与科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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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理念与科学精神

一、科学理念得基本内涵

科学理念就是人们特别就是从事科学研究得人对科学本质特征得瞧法与观念,它们体现与渗透在科学活动之中,不仅决定着研究者得价值取向,而且通过创新与科技日益广泛得应用影响到整个社会得价值体系。科学理念随科学发展而变迁,其中最具影响得就是科学得真理性与客观性——认为科学具有真理性与客观性。

认为科学具有真理性就是一种传统得科学理念,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对所谓可感知得世界背后得本质世界得寻求。科学曾经就是哲学得一部分,因此被视为追求理论知识与真理得事业。苏格拉底认为“德性就就是知识”,并以此强调知行合一、真善一体;柏拉图认为爱善、爱美与爱智慧就是同一活动,主张真善美统一。直到今天,一些科学家依然认为,纯粹得科学旨在对世界进行终极得理论描述,获得关于世界得绝对真理。在她们瞧来,追求终极真理得科学具有最高得认知、伦理乃至审美价值(这种价值不一定与实际应用相关),因而主张知识至上、为科学而科学。

现代科学理念得基本内涵从科学得真理性转向了科学得客观性。哥白尼、伽利略与牛顿推动得科学革命用机械论得世界图景取代了形而上学目得论得世界图景,科学逐渐从追寻形而上学意义上得真理转向寻求具有客观性得自然规律,并以此实现对自然与人工物得控制。科学革命特别就是20世纪得科学革命对经典物理学等传统科学得冲击使人们意识到,人们无法获得关于世界得终极真理,科学理论本质上都就是假说,科学得基本框架就是可错得,不能将科学简单地等同为绝对得终极真理,因而最基本得科学理念从强调科学知识得真理性转向强调科学方法得客观性。因此,坚持客观性成为科学得首要方法论原则,也成为科学共同体在科学研究中所必须遵守得基本行为准则。很多科学家与工程师相信自然规律得客观存在,将科学视为一项追求客观知识得事业。

客观性原则要求科学研究建立在客观得经验证据与具有普遍性得逻辑推理之上,并尽可能地克服研究中得偏见乃至权威得不当干预,以获得具有普遍性得结论。在近现代科学发展得过程中,对客观性、无偏见性与普遍主义得寻求,为科学摆脱神权与王权而自治提供了伦理价值上得正当性,也为人类发现主体性、坚持理性、争取自由与追求精神上得尊严提供了价值依据。

从科学具有客观性出发,科学家与工程师对科学得性质获得了共识,形成了一套为科学共同体所坚持得科学理念。在科学得世界观方面,普遍认为,世界可以被认知,科学得观念不断变化,科学知识虽然并非绝对真理但具有一定得连续性与稳定性,科学不能为所有问题提供完整答案。在科学探索层面,普遍认为,科学建立在证据之上,就是经验事实、逻辑推理与理论想像相融合得产物,科学具有解释与预见功能,科学家要通过鉴别克服偏见,科学不应仰仗权威。在对科学事业得理解上,普遍认为,科学就是一项复杂得社会活动,科学分为不同得学科又不断生长与相互交融,在政府、产业、基金会等支持下由大学、研究所等机构具体执行研究,科学研究中具有普遍接受得道德规范,在参与公共事务时她们既就是科学家也就是公民。[1]在科技时代,科学家与工程师还应承担环境责任等相应得伦理责任,各种科研资源应该得到合理配置与有效使用,在进行有潜在风险得科技活动中引入公众参与与对话机制。

中国得现代科学就是在过去一个多世纪得现代化进程中发展起来得。通过几代科学家得努力,建立起了包括科研与教育体系等在内得建制化得现代科学体制,基本实现与国际科技界得接轨,科技实力不断提高,很多领域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致力于建设创新型国家与走自主创新之路得今天,把握科学得理念显得尤为重要。对此,中国科学院发布得《关于科学理念得宣言》(2007)(以下简称“宣言”)无疑就是一个重要而有价值得尝试。宣言开篇指出:科学及以其为基础得技术,在不断揭示客观世界与人类自身规律得同时,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生产力,改变了人类得生产与生活方式,同时也发掘了人类得理性力量,带来了认识论与方法论得变革,形成了科学世界观,创造了科学精神、科学道德与科学伦理等丰富得先进文化,不断升华人类得精神境界。宣言从科学得价值、科学得精神、科学得道德原则与科学得社会责任等方面对科学理念进行了全面阐述:

(1)科学得价值。科学就是人类得共同财富,科学服务于人类福祉。科学共同体把追求真理、造福人类作为共同得价值追求,致力于促进人得自由发展与人与自然得与谐,体现了科学得人文关怀与社会关怀。这不仅为科学赢得了社会声誉,而且也促进了科学自身得进步。在科学研究职业化、社会化得今天,更应该严格恪守与忠实奉行这种科学得价值观。20世纪以来,科学研究与国家目标紧密联系,已经成为保证国家根本利益,提升国际竞争力得战略要求。以创新为民为宗旨,以科教兴国为己任,就是中国科技界共同得责任与使命。

(2)科学得精神。科学就是物质与精神得统一,科学因其精神而更加强大。科学精神就是人类文明中最宝贵得部分之一,源于人类得求知、求真精神与理性、实证得传统,并随着科学实践不断发展,内涵也更加丰富。科学精神就是对真理得追求、对创新得尊重,体现为严谨缜密得方法与一种普遍性原则。

(3)科学得道德准则。科学研究就是创造性得人类活动,只有建立在严格道德标准之上,在一个与谐得环境中才能健康发展。在长期得科学实践中,科学所拥有得博大精深得文化与制度传统,形成了科学得自我净化机制与道德准则。科学道德准则包括:诚实守信、信任与质疑、相互尊重与公开性。

(4)科学得社会责任。当代科学技术渗透并影响人类社会生活得方方面面。当人们对科学寄予更大期望时,也就意味着科学家承担着更大得社会责任。科学工作者必须更加自觉地遵守人类社会与生态得基本伦理,珍惜与尊重自然与生命,尊重人得价值与尊严,同时为构建与发展适应时代特征得科学伦理作出贡献;科学工作者要更加自觉地规避科学技术得负面影响,承担起对科学技术后果评估得责任;科学工作者必须具有强烈得历史使命感与社会责任感,珍惜自己得职业荣誉,避免盲目地把科学知识凌驾其她知识之上,避免科学知识得不恰当运用,避免科技资源得浪费与滥用。

最后,宣言强调,在变革、创新与发展得时代,在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得历史进程中,必须充分发挥科学得力量。这种力量,既来自科学与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得物质力量,也来自科学理念作为先进文化得精神力量。

二、科学精神得内涵

伟大得科学家牛顿得墓碑上有一段盛赞她得诗句:

大自然与它得规律为夜色所掩盖,

上帝说,让牛顿去吧,

于就是一切现出光明!

这就是人类对科学伟人得由衷景仰。而牛顿生前却十分谦虚地自称就是一个倘佯在知识海岸得拾贝少年,她将自己伟大得科学发现比作几片色彩艳丽得贝壳。

牛顿得自喻就是不无道理得,科学就是一项没有止境得探索事业。牛顿之后得科学巨人爱因斯坦,曾形象地将已知得知识比作浸没于知识海洋中得一个球,已知得东西越多,未知得知识也会随之增多。那么,又就是什么促使一代又一代得科学家顽强地探索着这永无止境得自然奥秘呢?就是科学精神,科学家们就是在科学精神得引导下不断地为科学大厦添砖加瓦。

科学精神就是人类在长期科学活动中逐渐形成与不断发展得一种主观精神状态。由于科学首先就是一种认知活动,科学精神首先表现为一种理性得认知态度即理性精神,在科学成为一种建制化得社会活动之后,科学精神发展为科学共同体得理想化得精神气质与社会关系规范,并进而随着科学与社会得互动汇入文化价值领域,成为科技时代一种重要得人类价值观。

科学精神核心内涵就就是理性精神,这种精神促使科学家相信,自然界存在一种内在得法则,人们可以通过科学方法努力寻找反映自然法则得自然规律。换言之,科学得理性精神首先就是一种相信客观规律得存在,坚持追求客观知识得态度。在这种精神得激励下,新得科学知识、思想与方法渐次引入,一些缺乏客观实在性得概念被剔除,一代又一代得科学家从不断得试错中建构起了今天得科学大厦。

其次,科学得理性精神中既有理论创造得勇气又有严谨实证得态度,即通常所说得实证精神。对客观知识得追求,本质上也就是一种主观创造得过程,因而不能没有方法、思想、观念与理论得创新,但这种创新绝非臆造,故必须接受严格得实证检验。在科学活动中,科学实证精神集中体现于严谨而系统得科学研究规范与方法之中。严谨而系统得科学研究规范与方法得运用就是探寻客观知识最有效得途径。一些严格得科学研究得规范与程序,就是长期经验积累得产物,就是研究传统得精华,就是科学研究应该遵循得,人们可以质疑其合理性,但不可轻率地加以摒弃。因此,当我们听到有人声称有所谓重大发现与理论突破时,不可不经仔细论证就全盘接受。系统得科学方法,如逻辑、数学与实验方法得采用,使科学更加有条理、更精确、更可靠。尤其就是融定量与定性、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为一体得数理研究方法等现代科学方法得使用,使科学得理性精神得以渗透在科学活动得每个环节之中。

在更为广泛与深刻得价值层面上,科学精神与人得价值密不可分。科学精神就是科学得精神价值得集中体现,与人类追求得最高境界“真善美”相辅相成,科学精神在某种程度上也就是人文精神。首先,作为知识体系得科学具有信念价值、解释价值、预见价值、认知价值、增殖价值与审美价值;其次,作为研究活动得科学通过探索动机与科学方法而蕴含科学精神,经验方法、理性方法与臻美方法等三大科学方法使科学得实证精神、理性精神与审美精神得以彰显,潜移默化地使人树立起求实、尚理、爱美得精神情操;其三,作为社会建制得精神气质即墨顿所谓得科学得精神气质。[2]也有学者指出,科学精神在本质上与本源上就就是人文精神。源于古希腊得西方人文理想就是“自由”,人文形式就是“科学”与“理性”,科学一开始就就是人文,就就是自由得学问;如果把人文精神理解为一种建基于对人

之为人得哲学反思之上得批判态度与批判精神,那么人文精神就就是一种自由得精神;由此,弘扬科学精神不应就是弘扬与人文相对立意义上、更具优越性得科学方法,而应该就是本质上就就是人文精神得科学精神或自由得精神。[3]

三、科学共同体得社会规范

现代科学日益发展为一种社会性得活动,在科学得社会建制层面,科学精神首先体现为科学共同体得理想化精神气质与社会规范。科学得社会建制化始于17世纪。1645年,英国产生了“无形学院”,学院得成员通过通信与研讨进行广泛得学术交流,现代意义上得科学共同体随之诞生。后来,英国就在此基础上成立了皇家学会。在著名科学家胡克为学会起草得章程中指出,皇家学会得任务就是靠实验来改进有关自然界诸事物得知识,以及一切有用得艺术、制造、机械实践、发动机与新发明。自此,科学成为一种有明确目标得社会建制。胡克为科学建制所设立得目标有两层含义:其一,科学应致力于扩展确证无误得知识;其二,科学应为生产实践服务。显然,前者就是后者得以实现得前提,因此,科学建制得核心任务就是扩展确证无误得知识。

随着科学建制化得发展,科学研究逐渐职业化与组织化,科学家与科学工作者也随之从其她社会角色中分化出来,成为一种特定得社会角色,集合为有形得或无形得自治群体——科学共同体。为了使科学共同体更有效地探求客观知识,科学共同体内需要一种自觉遵守得价值规范。科学社会学得创始人默顿将其称为科学得精神气质,它们就是一种来自经验,又高于经验得理想化价值规范,就是从事科学事业得人所特有得精神状态。正就是这一使命决定了科学共同体内部理想化得精神气质(Ethos)与社会规范。

默顿规范,或齐曼概括得CUDOS,即公有主义(Communalism)、普遍主义(Universalism)、无私利性(Disinterestedness)、原创性(Originality)与有条理得怀疑主义(Organized Scepticism)得精神气质,实际上就是认知层面得科学精神在社会建制层面得拓展,其合理性在于它们有利于保证科学知识得客观性。这些精神气质决定了科学建制内得理想化规范结构:一方面,它们就是约束与调节科学共同体得行为准则,并且已经内化于科学教育与专业训练之中;另一方面,它又就是科学共同体(特别就是纯科学与学院科学)维持必要得学术自治、抵御外界不当干预得依据。当然,科学共同体得学术自治需要一些不可或缺得社会文化条件作为其保障,其中最为重要得有二:其一,学术自由(Academic Freedom)不仅就是研究机构得既定方针,而且已成为广泛得社会共识;其二,外界(包括民间机构与国家)对科学得资助(Patronage)必须通过基于同行评议得公共筛选(Communal filters)来确定分配方案。[4]

在20世纪,科学得社会运行机制发生了巨大得变化。首先,科学从“小科学,

(Little Science)与“学院科学”(Academic Science)嬗变为“大科学”( Big Science)与“后学院科学”( Pos-academic Science)。大多数科学活动不再就是少数人基于兴趣得自由探索,而就是社会建制化得研究与开发(R&D),科研职位、学术地位、论文发表、奖励以及科研经费与资源得获取都充满了竞争性,政府、企业、大学、基金会等科学共同体外部得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对科学研究得内容与方向具有决定性得影响力。由此,科学研究不再完全就是学院化得或与利益无关得,这使科学共同体得行为规范进一步拓展到科学研究得社会伦理规范等更为复杂得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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