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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有哪些方法

政府补助有哪些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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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有哪些方法

1、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是政府为了支持企业而无偿拨付的款项。为了体现财政拨款的政策引导作用,这类拨款通常具有严格的政策条件,只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才能申请拨款;同时附有明确的使用条件,政府在批准拨款时就规定了资金的具体用途。

2、财政贴息

财政贴息是指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目前,财政贴息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支付给受益企业,例如,政府为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对中小企业以银行贷款为主投资的项目提供的贷款贴息;二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低于市场利率的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例如,某些扶贫资金,由农行系统发放贴息贷款,财政部与农业银行总行结算贴息资金,承贷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

3、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是政府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税收返还主要包括先征后返的所得税和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流转税,其中,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等。实务中,还存在税收奖励的情况,若采用先据实征收、再以现金返还的方式,在本质上也属于税收返还。

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和税务差异

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和税务差异 (2009-04-24 10:23:46)标签:企业所得税政府补助收入会计税收差异财经分类:解读精华 一、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和与收益相关的两类,前者指企业取得的、用以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后者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见企业会计准则16号) 政府补助主要有4种形式: 一是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规定资金用途。比如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拨付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等。 二是财政贴息。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如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或者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 三是税收返还。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贴。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四是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比如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 二、政府补助会计处理及所得税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项损益(营业外收入)。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3)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会计与税法规定差异 一是税法对企业收到货币形式的政府补助,在收到当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得在以后期间内递延确认,会计与税法规定存在时间性差异。 二是企业所得税法对不征税收入购买的资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相关折旧、摊销费用,同时造成资产会计成本与税法成本的差异。

新准则下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的区别

新准则下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的区别 2009-10-13 15:38《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2711“专项应付款”科目使用说明明确:“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二条规定明确:“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由上述规定和解释可以看出,“专项应付款”属于国家拨入有指定用途的权益性资本的投入:“政府补助”属于国家对企业资产性和收益性的补贴。 前者是国家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国家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国家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 对国家拨付给企业的资金,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用途确定其会计处理方法:①政府给予企业的无偿资助即政府补助; ②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 ③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如果企业取得的资金属于第①项,则应作为政府补助来处理。即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以后再按相关规定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如属于第②项,则应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工程项目完工所形成的长期资产部分,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部分,冲销“在建工程”等科目,需要返还的拨款结余,通过“银行存款”上交;

政府补助与递延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科目的使用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 ㈠、“政府补助”的定义和概念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补助准则”)第二条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补助准则第三条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㈡、“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 补助准则第五条规定:“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㈢、“政府补助”的计量 补助准则第六条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企业获得的货币资金形式的政府补助应按其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若有确凿证据(如授予文件或国家有给予定额补助的文件)可按应收金额计量。对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可能取得时按1元名义金额计量。 ㈣“政府补助”的确认和会计处理 补助准则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补助准则第八条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补助准则第九条规定:“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二)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采用收益法核算,将政府补助直接计入收益(递延收益或当期收益),而不是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收益时采用总额法,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营业外收入),而不是相关资产账面金额或费用的抵减,全面反映政府补助的全貌。 企业取得政府补助用以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应先通过“递延收益”科目对持有期间的会计核算,到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当期再按该期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数额配比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对于补偿当期或已发生的费用、损失的政府补助,在取得的当期即应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各期收益。 二、不同形式“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㈠、财政拨款形式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1、国家给予特殊行业或企业的政策性补助 此类的补助,一般是对某些与国计民生戚戚相关行业给予的补贴,有的是属于定额补贴,有的是 一定数额的补贴。不论补贴的形式如何,企业一般应在实际收到补贴款后或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相关

(风险管理}企业所得税风险指标

(风险管理)企业所得税风 险指标

附件 企业所得税风险指标 目录 一、收入类风险指标(23个) 1、【风险指标】营业收入 2、【风险指标】交通运输企业运输收入 3、【风险指标】营业外收入 4、【风险指标】“收入类调整项目—其他” 5、【风险指标】视同销售收入、视同销售成本 6、【风险指标】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 调整确认收益 7、【风险指标】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8、【风险指标】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9、【风险指标】投资收益 10、【风险指标】不征税收入 11、【风险指标】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收入 12、【风险指标】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费收入 13、【风险指标】民间非营利组织提供劳务收入 14、【风险指标】民间非营利组织商品销售收入 15、【风险指标】民间非营利组织政府补助收入

16、【风险指标】民间非营利组织投资收益 17、【风险指标】民间非营利组织其他收入 18、【风险指标】事业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 19、【风险指标】事业单位事业收入 20、【风险指标】事业单位上级补助收入 21、【风险指标】事业单位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22、【风险指标】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23、【风险指标】事业单位其他收入 二、扣除类风险指标(42个) 24、【风险指标】营业税金及附加 25、【风险指标】营业成本 26、【风险指标】营业外支出 27、【风险指标】营业外支出—其他 28、【风险指标】资产减值损失 29、【风险指标】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0、【风险指标】资产损失 31、【风险指标】弥补亏损 32、【风险指标】捐赠支出 33、【风险指标】赞助支出 34、【风险指标】销售费用1 35、【风险指标】销售费用2

政府补助财税政策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政府补助的填报流程 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条件”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①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②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③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即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会计处理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一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二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收到补助时间: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等 贷:递延收益(或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或补贴收入) 发生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等

分摊递延收益,同时结转营业外收入: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会计与税法差异分析 不征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同步调整,若会计处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处理,不存在会计处理与税法差异;存在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税前确认和扣除差异,即不征税收入纳税调减,同时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纳税调增。 同时需要考虑到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的限期使用(上缴)问题,更清晰反应不征税收入相应调整情况。 申报表填报口径 一是政府补助属于征税收入 1.与收益相关的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填报时,企业已纳入利润总额的计算,在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11行营业外收入中体现。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者与收益相关的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确认为递延收益,会计处理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税法规定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在收到相关政府补助确认为收入,存在差异,即填报 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第9行“政府补助递延收入”行,该行主要反映政府补助收入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与税收政策差异的纳税调整情况 二是政府补助属于不征税收入 1.收入调整 不征税收入调整通过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8行“(七)不征税收入”和第9行“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调整,其中第8行“(七)不征税收入”该行填报纳税人计 入收入总额但属于税法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补助会最新计及对政府援助的揭示

国际会计准则第20号--政府补助会计和对政府援助的揭示 (1983年4月公布,1994年 11月格式重排) 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对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和揭示,以及对其他形式的政府援助的揭示。2.本号准则不涉及下列内容: (1)在反映物价变动影响的财务报表或类似性质的补充资料中,由于对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所产生的特殊问题; (2)以利益形式提供给企业的政府援助。这种援助可用于确定应税收益,也可在所得税负债的基础上加以确定或限制(诸如所得税免征期、投资税减免、加速折旧所产生的税项减免和降低所得税率等)。 (3)政府对企业所有权的参与。 定义 3.本号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特定的含义: 政府,是指政府、政府机构和地方、国家或国际的类似团体。 政府援助,是指政府为了专门对符合一定标准的某个企业或一系列企业提供经济利益而采取的行为。本号准则所涉及的政府援助,不包括只是通过采取影响企业一段经营环境的行为而间接提供的利益,诸如在开发区内提供基础设施,或者给竞争对手施加贸易限制。 政府补助,是指政府以向一个企业转移资源的方式,来换取企业在过去或未来按照某项条件进行有关经营活动的那种援助。这种补助不包括那些无法合理作价的政府援助以及不能与正常交易分清的与政府之间的交易。 与资产有关的补助,是指这样的政府补助,其基本条件是:有资格取得补助的企业必须购买、建造或以其他方式购置长期资产。还可能有附加的条件,如限制资产的类型或位置,或者购买或持有这些资产的期间。与收益有关的补助,是指除了与资产有关的补助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可免予归还的贷款,是指贷款人同意在某些规定的条件下不要求归还的贷款。 公允价值,是指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买卖双方在一项公平交易中将一项资产进行交换的金额。 4.不论是在所给援助的性质上,还是在援助的一般附加条件上,政府援助都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援助的目的可能是为了鼓励企业采取某项行为。而这项行为,如果不提供援助,企业通常不会采取。 5.企业接受政府援助对于呈报财务报表有以下两个理由: 第一,如果资源已经发生转移,就必须为这种转移的会计处理找出恰当的方法。 第二,需要说明企业由于这些援助在报告期内受益的程度。这样便于将一个企业的财务报表与其前期的财务报表以及与其他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比较。 6.政府补助有时也有其他称呼,诸如补贴、补助金或奖赏。 政府补助 7.政府补助,包括以公允价值计价的非货币性政府补助,只有在以下两条得到合理的肯定时,才能予以确认。

小企业取得政府补助的税务处理

小企业取得政府补助的税务处理 来源:中国税务报2013-01-30 作者:访问次数:124 【打印本页】【关闭】 财政部于2011年10月18日制定并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参照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2004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小企业会计准则》施行后,小企业政府补助在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上有了新的规定。 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指小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含政府作为小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政府补助的核算通过“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收入”和“递延收益”科目核算。“递延收益”科目就是专为核算不能一次而应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而设置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直接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与资产相关或与以后期间收益相关的,先记入“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分期记入“营

业外收入”科目。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 例1,A企业2013年1月5日收到当地政府拨付63万元财政拨款,要求用于购买科研设备1台。2013年1月31日,A企业购入科研设备(假设不需要安装),实际成本63万元。假定该设备使用寿命为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不考虑残值。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1)1月5日收到财政拨款 借:银行存款630000 贷:递延收益630000。 (2)1月31日购买设备 借:固定资产630000 贷:银行存款630000。 (3)2月计提折旧 借:研发支出5250 贷:累计折旧5250。 (4)2月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5250 贷:营业外收入5250。 (5)月末结转研发费用

风险控制中的财务分析之三

风险控制中的财务分析之三 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分析 本篇将继续对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讨论和分析。 一、利润表 与资产负债表比较,利润表是一张较为简单的报表,大体上就是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资产负债表表明了月末、季末或年末的财务状况,是一个存量的概念,而利润表表明了当月、当季或当年的经营成果,是一个流量的概念。因此在前两篇对资产负债表科目进行财务分析的时候,强调了科目余额的含义,而想要了解承租申请人为什么当月、当季或当年累计了这么多或这么少,只能从其经营上寻找答案,也就是说要想做好对利润表的分析,需要更加深入的了解承租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情况。通过对利润表所反映的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等损益项目的分析,可以了解承租申请人实现利润的构成,影响利润增减变动的原因,测定利润的发展趋势以及预测其未来的盈利能力等。 1.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收入是承租申请人利润的主要来源,是反映承租申请人经营情况的主要晴雨表。我们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主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区分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基本收入。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非成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务业的门票收入和餐饮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具有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等特点。实务中曾经出现过,有一家外商投资企业的利润表上表现为主营业务收入为大型洗选煤设备零配件加工组装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为洗选煤设备零配件进出口贸易收入(没有加工环节),其他业务收入和成本按照净值列示。经过仔细分析,其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其实各占营业收入的50%。但企业为取得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资格,获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少缴税,做高利润,才将进出口贸易收入放入其他业务收入,从而规避当地税务局检查。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新旧对比

附件 2: CAS16政府补助新旧对比 2006《 CAS 16—政府补助〉2017《 CAS 16—政府补助》新旧差异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相 关信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 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制定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制定本准则。 准则。 第二条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 币第二条本准则中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定义一致;资本性投入调整到第五条。 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者投入的资本。 第三条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 征:明确政府是实际拨付者(最终来源) ,其他方代 收 (一)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对于企业收到 的代付的,也属于政府补助。 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 的对“无偿性”给出进一步定义。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 补 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二)无偿性。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 资 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 第三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第四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 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 则:第五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明确日常活动中向政府收取对价的,适用收入准 (一)债务豁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 一 (一)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 业 则(可看作是将原财会 [2012]25 号文的相关规定 纳入

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战略风险管理》备考试题(7)含答案

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战略风险管理》备考试题(7)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A公司在拓展海外业务时,考虑到当地人比较注重企业内部关系融洽,所以特派企业内部沟通能力和亲和力很强的高管管理海外子公司,这体现的A公司考虑的社会和文化环境因素是()。 A、生活方式变化 B、文化传统 C、价值观 D、人口因素 2、某著名教育培训企业为了方便学员学习,进行了技术开发,不仅支持平板电脑听课学习,而且还支持手机看课。这受到了学员普遍的欢迎,占据了市场,获得了竞争优势。这说明该企业针对的是PEST环境分析中的()。

A、政治和法律环境因素 B、经济环境因素 C、社会和文化环境因素 D、技术环境因素 3、某电器公司经过分析和调查,消费者的生活方式正在发生变化,喜欢足不出户就能满足自己的需求,所以电器公司也开通了网上购物,实现了电商模式,该电器公司的消费细分属于()。 A、人口细分 B、应用细分 C、价值细分 D、心理细分 4、甲企业是国内一家大型体育用品企业,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较高的消费者忠诚度,对该企业来说属于()。

A、机会 B、劣势 C、威胁 D、优势 5、下列选项中属于企业面临的威胁的是()。 A、质量流程与控制优势 B、产品或服务质量低下 C、国际贸易壁垒消除 D、出现新的贸易壁垒 6、纳爱斯集团曾经提出“让雕牌洗衣粉一统天下”的宏伟目标,但是洗衣粉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越来越多的竞争者进入,下列不属于其产品替代品的是()。

A、汰渍洗衣粉 B、奥妙洗衣粉 C、立白肥皂 D、洗洁精 7、某企业以出售茶为主,该企业在南方拥有一座山,景色优美,称为一个小的旅游景点,企业可以在此景点内的度假村出售自己的茶叶,也形成了很强的竞争优势。从决定企业竞争优势的企业资源角度分析属于()。 A、稀缺资源 B、不可被模仿的资源 C、不可替代的资源 D、持久的资源

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关键词: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新会计准则(仅供工作参考) 1、财政拨款的会计处理 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具体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给予特定行业、企业的政策性补助。这类财政拨款一般没有指定用途而且与资产无关,其实质是对企业经营中因政府调控千预或其他非市场因素导致的“亏损”或“微利”等经营结果,从利润总额的角度进行“纠正”。比如粮食企业、公用事业企业、三废治理企业,环保企业、高新技术开发企业等按销量、工作量等指标计算或其他规定取得的定额补助。 根据政府补助会计准则,企业应在收到补助或在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发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贷记“营业外收入”。企业获得政府补助一般应在实际收到时进行会计处理,以避免随意性和防止调节利润。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补助可获得及可计量时可以按照应收的金额确认和计量。 (2)科技专项拨款等。这类拨款通常在拨付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的用途,如为某项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专拨的款项,而且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形成设备等长期资产,并可能还附加了资金返还的条件。 对于与资产相关的专项拨款,在取得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再将“递延收益”在该资产的寿命期内平均分配并结转至各期的“营业外收入”;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其尚未分配结转的“递廷收益”余额应全部转入该项资产处置当期的“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会计准则采用总额法确认政府补助利得,没有将财政拨款金额直接冲抵相关资产的价值,避免了相关资产价值被低估,使得与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及处置核算与其他同类资产的会计处理基本保持一致,以求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相关性,并通过分期将负债转化为损益,使相关资产产生的效益与其折旧或摊销费用在同一会计期间的利润表中配比。 【例】某环保产品生产企业研发一项节能环保产品获得专利。为了支持环保企业发展,当地政府决定向该企业拨款 250万元给予补助:(1)210万元用于购置生产设备扩大生产;(2)40万元为补偿前期研发费用。20X7年12月份,该企业收到政府机构拨款250万元。购置并安装生产节能环保产品的设备,经调试后投入生产。该设备总价值225万元,超出补助部分由企业自行解决。该设备有效使用期限为10年。该企业从20X8年1月份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X9年12月份,因技术更新,产品升级,将该设备出售,售价150万元。假设不考虑

政府补助发放动机的研究综述

政府补助发放动机的研究综述 【摘要】政府补助是政府进行政治干预的直接手段之一,本文对研究政府补助的发放动机的中西方文献进行了梳理,并将其动机分为创造社会就业、支持行业和地区发展以及融资、扭亏和保壳三类。最后对已有研究进行了相关评述。 【关键词】政府补助动机研究综述 西方对政府补助的研究可以追溯到对政府干预的研究。在英国经济学家Pigou(1920)的著作--《福利经济学》中曾指出,为了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政府可以对社会资源配置进行必要干预,以“庇古税”的方式来纠正外部性,从而使资源配置到到帕累托最优状态。美国财政学家Richard A. Musgrave(1959)随后在其《公共财政理论》中曾阐述,因为市场失灵现象的存在,依靠市场以外力量,例如政府的力量来弥补公共产品的缺失是必要的,通过财政分配实现公平收入分配。在这个理论中,财政部门的一切支出都可以被看作容纳了不同程度的补助因素。此后,中西方学者对政府补助的动机进行了理论上的发展和实证研究。 政府补助的发放动机同时涉及经济和政治双重领域。一方面,是为了对资源进行再分配以达到期望的经济效果,如对创新技术研发设立专项基金发放补助能够帮助企业提高竞争力,并实现盈利增长;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达到某种政治目标,对环保建设等发放政府补助旨在引导企业加强污水排放处理,从而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而学术界对于政府补助的动机也进行了广泛的分析。根据已有研究,发放政府补助的动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创造社会就业 政府有职责维持稳定的经济和社会以及较低的失业率。对于发达国家,就业情况与选票的获得直接相关,而在在发展中国家,则会显著影响社会的稳定。由于企业是提供大量就业的最主要的主体,所以政府存在对企业进行补助以实现该目标的动机。因此对于政府补助的研究就是从围绕其对就业的影响展开的。 Carlsson(1983)研究了1970年代经济衰退后瑞典政府对行业发放的大量补助的动机。政府补助难以同时实现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的平衡,短期失业率的下降很可能是以长期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的放缓为代价。但是短期内,政府补助的确能够有效鼓励企业投资的决策,从而提高就业率。Wren和Waterson (1991)指出在1970至1980年代的15年间,英国政府对许多行业进行了财政补助,其目的是为了缓解失业率的高攀。 Shleifer et al(1994)构建了一个管理者和政治家之间的讨价还价模型,通过推导证明国有企业的低效率部分程度上是由于政治家控制后鼓励其雇佣冗员所造成的,而政府为了弥补就业负担造成的低效就会向承担责任的企业发放补助。 国内的学者也针对政府补助对就业的促进作用展开了相关研究。王凤翔、陈柳钦(2006)认为,在对竞争性企业发放补贴时,地方政府往往倾向于能够吸收下岗、失业人员,从而创造大量就业的企业。唐清泉和罗党论(2007)对2002-2004年上市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政府为实现当地社会目标的上市公司提供补贴,而在对社会目标的考量时,就业是最重要的因素。 二、支持行业和地区发展

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

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 一.税收优惠 (一)税收优惠的概念 税收优惠是国家在税收方面给予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各种优待的总称。是政府通过税收制度,按照预定目的,减除或减轻纳税义务人税收负担的一种形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各类税法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返);出口退税;税收抵免;投资抵免;起征点;免征额;加速折旧;延期纳税。 (二)税收优惠的合法性 根据《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2号)的规定,除经国务院审批的外,只有符合现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定的税收减免与返还才是合法有效的。对于公司享受的政府补贴、财政拨款,其批准文件中应当明确了该项政府补贴、财政拨款的资金渠道及其依据、补贴或拨款的权属、补贴或拨款的用途和今后的处置方法及会计处理。发行人律师应对公司报告期内以及新股发行上市后所享受的税收减免与返还、政府补贴、财政拨款等政策是否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是否履行了相关批准程序进行核查,并对所享受的政策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明确意见。 判断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的合法性:我国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非经法律授权或国务院的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对违规享有的地方性税收优惠的处理:若拟上市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法规、规章比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更为优惠,一般采取的规范措施是:由主管税务机关出文确认拟上市企业没有税务违法行为,且暂不征收少缴的税款,充分披露风险,由原股东承诺承担有可能追缴的税款。若地方政府出于各种原因,在企业实际缴税达到指标后,规定可以不缴税,税务机关也并不追缴。这种情况下,拟上市企业应在上市前补缴少缴的税款,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出文确认

浅谈财政补贴所带来的福利

浅谈财政补贴所带来的福利 浅谈财政补贴所带来的福利 【摘要】财政补贴是财政转移支出的一种形式,它带给人们很多福利,不仅对个人,对家庭有很大的福利,也同时带给企业很大的福利。财政补贴让收入偏中下的个人和家庭有了更好的生活水平,尽管有的时候不适当的财政补贴会造成一定的问题,但是它大大的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也让人们感受到了国家的福利。 【关键词】财政补贴;福利;家庭;企业 财政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财政收入,财政支出以及各种财政政策对我们的生活都有很大的影响,而对我们生活影响最大,也最常接触的,要数财政补贴了,或许很多人并不知道财政补贴有哪些,但是它真的给了我们很大的福利,下面我将详细介绍一下财政补贴的组成部分以及带来的福利。 一、财政补贴对家庭和个人的福利 1.财政补贴对个人生活的影响 作为当代大学生,我深深地感受到财政补贴带给我们的好处与福利。首先是在家庭的方面,我家虽然坐落在一个小城镇,但是大家的生活并不富裕。有很多家庭都没有固定收入,只能依靠在外地打工等方式生存,尤其是一些有老人的家庭,更为困难。2010年开始,国家开始给那些早年公司解散的老人们补办社保,虽然会一次性补交社保费用几万元,但是之后就能够每个月有相应的生活费,尽管不多,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提高了生活水平。其次是在学校方面,不论是在小学,中学还是大学,学校都会给予贫困学生相应的补助,其中国家助学金是最为丰厚的补助,这些能让贫困生完成教育。除此之外,在大学中,学校会有各种各样的补贴,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食堂,我们虽然是为自己的那一份付了钱,但国家的补贴为我们承担了更多的部分。国家以这种暗补的形式为培养人才提供了支持。最后是校内的各种奖学金,在各种各样的奖学金中,奖金最多的两个奖学金就是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这是很大的一笔开销,但

不征税收入和政府补助

1、“不征税收入”的税收政策有哪些? 回复:按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不征税收入”与“政府搬迁收入”有哪些区别? 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规定,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企业政策性搬迁和处置收入,是指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企业需要整体搬迁(包括部分搬

而不征税收入不需要提供上述文件。 4、企业在执行会计制度的情况下,收到“不征税收入”与“政府搬迁收入”的账务处理是怎么的? 回复:不征税收入计入资本公积科目;而政府搬迁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偿收入,不征税收入 5、企业如果是执行会计准则,收到“不征税收入”与“政府搬迁收入”的账务处理是怎么的? 回复:不征税收入是计入营业外收入-不征税收入中处理,而政府搬迁收入的会计处理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企业在收到政府搬迁补偿款时首先要区分政府补助和政府资本性投入,对于政府补助,又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偿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审计业务指引第8号—政府补助

审计业务指引第8号—政府补助 一、制定目的 1、规范审计工作的基本标准。 2、有效管理审计风险。 二、制定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证监会证监办发【2012】22号关于印发《会计监管风险提示》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2号—财务报表附注中政府补助相关信息的披露》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所工作实践,制定本指引。 三、政府补助会计处理的常见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此外,《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对特定类型政府补助及其会计处理作了进一步规定。财政部财会【2012】25号《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及证监会会计部函【2013】232号(《监管问题解答》2013年第1期)对如何区分公司与政府发生的交易属于收入还是政府补助作出了说明,财政部财会【2012】13号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以及证监会会计部函【2013】232号对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可以按应收金额计量做出了规定。 实践中,公司对政府补助会计处理通常存在以下问题: (一)将政府有偿投入作为政府补助。例如,将政府作为公司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或政府要求无形资产权利的研发补贴等作为政府补助。 (二)公司通过非常规渠道与相关部门达成协议,将实质上来自于控股股东或集团内其他公司的捐赠作为政府补助。例如,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将资产通过政府补助形式转移给公司。 (三)政府补助分类不正确。例如,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认定为与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号政府补助解析与实务操作练习题

企业会计准则号政府补助解析与实务操作练习 题 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

第1部分判断题题号:QHX019374 所属课程:最新《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解析与实务操作 2.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 A、对 B、错 题号:QHX019375 所属课程:最新《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解析与实务操作 8.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A、对 B、错

题号:QHX019376 所属课程:最新《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解析与实务操作 10.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A、对 B、错 题号:QHX019377 所属课程:最新《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解析与实务操作 8.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企业应当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A、对 B、错

题号:QHX019378 所属课程:最新《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解析与实务操作 3.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A、对 B、错 题号:QHX019379 所属课程:最新《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解析与实务操作 9.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是直接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A、对 B、错

小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贴财税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贴财税处理 如果你的企业施行小企业会计准侧,那么现在对于政府补贴在财税方面有了新的处理方法。 一、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指小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含政府作为小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规定设置“递延收益”科目,用于核算政府补助的取得和使用。“递延收益”科目就是专为核算不能一次而应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而设置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直接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与资产相关或与以后期间收益相关的,先记入“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分期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论属应税收入或者不征税收入,下同),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2.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递延收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3.对于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处置(出售或报废),资产处置分录与一般资产处置分录相同,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应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即按处置前递延收益账面余额,借记“递延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企业根据国家规定将取得后5年(60个月)内未用或未用完的政府补助的剩余部分,由原按不征税收入处理改按应税收入处理时,账务上不作变动。 以上规定说明:

(1)所谓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政府拨款,或者企业用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如土地)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 (2)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其起点是相关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或摊销时,但分配的递延收益金额未必与资产折旧、摊销相等,递延收益分配的终点是使用年限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 (3)每月应分配政府补助金额=用于购置或补贴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政府补助金额÷(相应资产的折旧或摊销年限×12)。 (4)收到政府补助,有时也可能是收到非货币性资产,应借科目则应为固定资产等科目。入账时,如果有规范票据,则按票据反映的价值入账;无票据的,则应参照市场价格入账,入账后账务处理应与接受现金拨款相同。 例1,A企业2013年1月5日收到当地政府拨付63万元财政拨款,要求用于购买科研设备1台。2013年1月31日,A企业购入科研设备(假设不需要安装),实际成本63万元。假定该设备使用寿命为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不考虑残值。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1)1月5日收到财政拨款 借:银行存款630000 贷:递延收益630000 (2)1月31日购买设备 借:固定资产630000 贷:银行存款630000 (3)2月计提折旧

2017年政府补助准则最新会计处理

2017年政府补助准则最新会计处理:(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 计处理 为了适应日益复杂的经济活动,财政部于2017年5月下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 —政府补助(修订)》(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修改的政府补助准则,在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以及会计处理等方面,较之前的旧准则都有一个很大的差异。 新修改的准则在政府补助的分类方面较之前没有变化,也是按照政府补助的资金最终的 用途不同,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但是,两种不同的政府补助,在"收到政府补助”和"摊销政府补助”两个方面的会计处理方面有很大的区别。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 在收到政府补助时:新的准则提供了两种会计处理方法供企业选择。 (1)总额法:将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全部计入“递延收益” 。 (2)净额法:将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冲减所形成的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 【例1】甲企业于2017年7月1日从国外购入一项新技术,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入账价值为300万元。同日,收到政府100万元货币资金补助。假设符合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 (1)总额法:借:银行存款100 0000 贷:递延收益100 0000 (2)净额法:借:银行存款100 0000 贷:无形资产100 0000 2. 摊销政府补助时:新准则新增了一个损益了会计科目“其他收益”,递延收益的后续摊销不再是固定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1)总额法: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即采用总额法),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 内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计入到哪个损益科目,要根据相关的经济业务的实质,区分日常活动与非日常活动。 ①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按经济业务的实质,摊销递延收益到“其他收益” 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与日常活动相关)

政府补助会计处理与税务筹划 转

会计中心>>企业会计实务>>正文 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处理和税务筹划 2014-1-16 16:26:39来源:财会月刊作者:朱尚华【大中小】 一、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收入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随着相关资产的使用逐渐计入以后各期的收益。也就是说,这类补助应当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企业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不同情况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政府补助的税务处理

1. 税务处理上,政府补助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中没有政府补助的概念,但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虽然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财政拨款为不征税收入,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企业取得的财政拨款实际不属于该处所指的不征税收入。关于政府补助收入的具体规定为在2011年9月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财税[2011]70号文《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该文件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2. 政府补助收入不征税的条件。根据财税[2011]70号文,明确了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3. 税务筹划的前提。政府补助如果是当期收益性补助,或列入递延收益但短期内就结转营业外收入的,就没有必要进行税务筹划,直接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收入总额计缴企业所得税,因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和财税[2011]70号文: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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