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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D-2 Array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填表说明】

1.本表仅需填写需变更(备案)事项变更(变动)后的情况。

2.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请按照规范的行政区划、街道、路名、门牌号、大楼名称、小

区名称、房号等填写,与上述格式不一致的,可在横线上具体填写。请申请人务必真实准确填写详细地址,该地址将作为送达法律文件的法定通讯地址。

3.申请人可登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864512774.html,/)查询经

营范围表述用语指引;港澳台个体户从事的经营范围按其相关规定填报。

4.本表标明需“签章”处,签署人属于单位的,由单位盖章;属于自然人的,由自然人

本人签署。

5.本表栏目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续页,勾选处请在“□”内打“√”。

6.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一律应使用A4型纸,提交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

7.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应当使用黑色钢笔或签署笔工整填写或签署,请勿使

用圆珠笔。

8.申请表、决议/决定范本、章程/协议范本等格式文件及办理各项登记所需提交的材

料清单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864512774.html,/)上进行查询或下载打印,申请表亦可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办事大厅窗口领取。

9.以上未尽事宜请参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864512774.html,/)或

相关法律、法规细则。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等规定申请非法人商事主体变更(备案)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二、如本个体工商户变更后的名称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或者名称中的字号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愿无条件变更本名称,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经营者郑重承诺已取得所申报地址作为本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如所申报经营场所法定用途属于住宅的,已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十七条等相关规定,并已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站的意见,同意将所申报地址的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请在以上相应□中打“ ”)

四、经营者信息真实有效,身份证件与原件一致,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五、兹委托指定代理人作为经办人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事宜。(代理权限:□提交申请材料;□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决定文件;□修改申请材料中文字性错误)

代理期限至年月日。

经营者签署:

个体工商户名称(加盖公章):

【注:采取网上全流程方式办理登记业务的商事主体可以不加盖公章】

年月日经办人签名:经办人联系电话:

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为支持、鼓励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实现升级转型、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发展后劲、不断做大做强,根据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现就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提出工作意见如下: 一、明确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主体自愿、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原则,根据目前全市个体工商户的实际情况确定转型升级重点对象,以第一年3000户、第二年5000户、第三年10000户为目标,积极引导、主动帮扶,分步推动重点对象转型升级,并制订相应支持政策。同时,严格把握新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准入条件,凡已达到本意见所定转型升级标准的,积极引导其登记为企业。力争到2013年底,全市个体工商户占市场主体总数的比重下降10%,占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提高10%。 二、明确支持转型升级的个体工商户范围 (一)行业标准。 1.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登记为企业的行业。具体包括:印刷,旅行社,互联网上网服务,境外就业中介,典当,拍卖,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二手车经销及经纪,劳务派遣,汽车供应,汽车品牌经销,汽车总经销,因私出入境中介,报废汽车回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兽药生产、经营,药品生产、批发、经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农药生产等行业。目前仍以个体工商户组织形式经营的,限期转型升级为企业。逾期未转型升级为企业的须变更经营范围。 2.利润高、发展空间大、有升级需求,属工商部门重点监管的行业。具体包括娱乐场所、住宿、餐饮、桑拿足浴等,应当引导帮助其转型升级为企业。 (二)规模标准。经营场所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或雇工人数达8人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引导其转型升级为企业。 (三)税收标准。经税务部门核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引导其转型升级为企业。 三、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优惠政策 (一)市政府设立?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用于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主要用途包括: 1.奖励转型升级企业。根据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后所增加的社会贡献给予奖励。 2.补助转型升级企业。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所需成本给予适当补助,按成功转型为企业的每户5000元标准执行。 3.贷款贴息。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后因扩大经营需要贷款的经营者提供一定额度的贷款贴息。

分公司备案(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的备案。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基本信息”栏中的“营业场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的,在横线上填写。“生产经营地”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地应在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申请设立登记时填写“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文号”,申请变更登记或备案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3、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和“设立”栏及附表1“负责人信息”、附表2“联络员信息”、附表3“财务负责人信息”。“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 4、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或备案的,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备案”栏的相关内容。“变更/备案项目”栏的“原登记/备案内容”、“申请变更/备案登记内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或备案的栏目。“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变更负责人的,应填写附表1“负责人信息”。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填写附表2“联络员信息”。“变更/备案”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 6、“设立”栏的“核算方式”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7、“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证件表述;批准文件、证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参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8、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北京工商局-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2011年第一版

企业变更( 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 册 号:
企业名称(盖章)


1、申请人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本表内容和有关注解事项。 2、 在申办登记过程中,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 《一次性告知单》 和本申请书后附的 《一 次性告知记录》 。如有疑问,请登录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64512774.html, 网站,查询相关内容。 3、申请人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4、申请人应如实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 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5、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只能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 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6、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使用 A4 纸。 7、填写申请书应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EIJING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2011 年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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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以下事项的变更(改制)登记或备案。
申请变更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 □企业名称 资本(金) 资额 质) 申请备案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 □公司章程 □分公司注销 员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 □非货币出资财产转移 □取消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 □董事 □经理 □监事 □公司增设分公司 □隶属关系 □分公司名称变更 □合伙企业清算人成 □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 □住所(经营场所、地址) □认缴的出资额 □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 □实收 □投资人 □认缴的出资方式 □营业期限 □实缴的出 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实缴出资时间 □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数额、资金数额) □认缴的出资时间 □实缴的出资方式 □经营范围
(股东、发起人、合伙人)
□股东(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
□企业类型(经济性
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 清算组负责人) 签字





注 :1、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的,由上级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2、申请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营业登记单位变更 登记的,由其主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3、申请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备案的,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4、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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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 升级为企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13]59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4.08 【实施日期】2013.05.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实施意见的 通知 (杭政办函〔2013〕5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8日

杭州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社会责任感,促进我市民营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全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为宗旨,以提高企业质量和效益为立足点,以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为目标,健全完善“个转企”政策扶持体系,全力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扶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优化全市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市场主体结构,大力推进全市经济大发展大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主体自愿。在实施过程中,应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的意愿,不下“硬任务”。 (二)注重引导。积极开展“个转企”的比较优势、扶持政策等的宣传,调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积极性。 (三)统筹兼顾。在整体推进“个转企”工作的同时,更加重视经营规模、发展潜力、社会贡献比较大的个体工商户的转企工作,以提高“个转企”工作质量。 (四)依法规范。要依法处置“个转企”工作中涉及到的各种问题、依法办理“个转企”手续,切实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五)优化服务。建立转前、转中、转后服务机制,积极开展教育培训、落实优惠政策、优化审批服务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及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工作意见的通知》(浙

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申请类1.3(共3页) 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申请类 1.3(第2页) 填写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须知

1.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限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原经营者和变更后的经营者都应当在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3.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的,需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变更事项。 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的,除填写变更事项外,还需填写“经营者移动电话”、“经营者电子邮箱”、“经营场所邮政编码”、“经营场所联系电话”。 首次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也需填写“经营者移动电话”、“经营者电子邮箱”、“经营场所邮政编码”、“经营场所联系电话”。 4. 经营者本人姓名、住所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姓名、住所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 5.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申请类 1.3(第3页) 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

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情况调研报告

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情况调研报告 2010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在出台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促进其向规范的企业和公司方向发展”。为贯彻国家总局文件精神,我们在XX区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问题,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XX区是传统的农业大区,近年来,全区上下立足“跨越发展”这一目标,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但是在民营经济发展上,与周边县区相比,无论是规模还是数量都存在着一定差距。在这次调查中,我们把资金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雇工8人以上作为“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大户)标准。调查发现,全区13363户个体工商户中,有个体大户74户,资金数额最大的达500万元,最小的为50万元,雇工最多的达120人,最少的1人;在行业分布上主要集中在商业和服务业,其中商品批发零售类12户,餐饮18户,洗浴7户、住宿6户、娱乐类13户,加工类18户。 二、个体工商大户不“转型升级”的主要原因及影响 调查发现,这些个体大户从经营规模、场地、用工看,完全具备

了开办私营企业的条件,但迟迟不愿升级为企业,其主要原因有:一是不合算,不愿升级转型为企业。个体户一旦注册成私营企业,营业税、所得税、增值税等一分钱也不能少缴,许多个体工商户认为转为私营企业不合算。二是有扶持,不想升级转型为企业。有关部门对个体户管理相对私营企业宽松,个体工商户不仅可以合理避费,在用工、财务、经营上全由老板一人说了算,省了不少“麻烦”。特别是2008年9月1日全国停收“两费”后,一些商户经营规模、场地、用工完全达到了私营企业的标准,但坚决要求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三是怕风险,不敢升级转型为企业。一些个体工商户缺乏先进的管理经验,担心转型为企业后因经营不善而蒙受损失,认为要不要升格为私营企业,应视业务、实力具体情况来定,只要政策允许,只要能赚到钱,个体户也没有必要升级。四是无推力,不去升级转型为企业。近年来,在如何引导个体工商大户向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许多省市已在这方面做了许多探索,动员引导个体大户“转型升级”。但由于缺乏政府层面上的强有力领导和配套政策措施,致使个体大户升级转型为企业工作,还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五是办理前置审批手续繁,市局指导意见规定,升级企业继续经营原个体工商户已取得前置审批许可项目的,申请人持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个体工商户拟升级设立企业的证明书》和原前置审批许可文件及审批机关要求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等,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变更审批许可文件。对于个体户来说,要把所有前置审批许可项目一次性进行“升企”变更,存在较大的实际困难。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委托代理人证明 委托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同意□不同意□领取各类通知书; 4、同意□不同意□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委托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须知: 1. 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事项主要包括: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等。 2. 委托人应当指定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在选择“同意”或“不同 意”后的□中打√。 承诺书 申请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向工商登记部门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及有关文(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登记(备案)事项发生变化时,保证在法定期限内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变更(备案)登记。 三、经营范围涉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保证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对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经营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四、保证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缴纳出资等义务。

五、严格自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承诺人盖章(签字): 日期: 注:申请设立登记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申请变更登记或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时,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其中: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分公司由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由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字。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

分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分公司备案申请书)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分公司名称:

本人作为(所从属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向登记机关提出下列申请,并郑重承诺: 1.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经营范围涉及照后审批事项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将及时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需要开展未经登记的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将在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后,及时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不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先行取得商务部门批准,未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3.分公司自觉参加年度报告,依法主动公示信息,对报送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4.分公司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自觉履行法定统计义务,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经营。 申请变更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分公司名称□负责人姓名□经营场所□经营范围 □其他 申请备案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取消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修改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 □其他 所从属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年月日

变更登记申请表(备案申请表)① 注:①本表未列出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或申请备案事项的,请在空白栏内填写。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②经营场所请列明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XX市XX区XX路(街)XX号XX室”。(涉及负责人变更时填写此页)

负责人信息登记表 注:①外籍人员无需填写“民族”及“政治面貌”。 (涉及经营场所变更时填写此页)

工作方案:X市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方案

X市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鼓励、支持和引导全市市场主体做多、做大、做强,实现发展重点由遍地开花、数量扩张向提升规模、增强后劲的根本转变,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现就促进我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X实际,着力培育大产业,围绕“个转企、新进规、规改股、股上市”的发展路径,做大市场主体总量,提升发展质量,优化经济结构,增强发展后劲,为实现“勇当多极排头兵、实现X大振兴”作贡献。 二、主要对象 (一)法律法规要求应当具备企业组织形式的特定行业。对依据法律法规应当登记为企业,但目前仍以个体工商户组织形式开展经营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督促转型升级为企业。具体包括:印刷、旅行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境外就业中介、典当、拍卖、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二手车经销及经纪、劳务派遣、汽车供应、汽车品牌经销、汽车总经销、因私出入境中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兽药生产经营、农药生产、药品生产批发经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城市自来水供应等行业。 (二)法律法规鼓励引导登记为企业以及各部门重点监管的行业。对法律法规未规定市场主体经营组织形式的个体工商户,充分尊重其转型意愿,注重激发其内在动力,并让转型为企业的经营者多受益。具体包括:较大规模批发零售、

住宿、餐饮、娱乐、中介服务行业;实际能耗较大的服装、鞋材、锁具、家具制造行业;再生资源回收和旧货经营行业;节能、环保管理控制的劳动密集行业。 (三)达到一定规模,通过宣传引导愿意转型升级的。遵循市场规律,结合产业特点和市场主体实际情况,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个转企”。对产值和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加快促进转型;对有一定实力但对“个转企”有顾虑的个体工商户,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引导扶持其转型;对规模较小但成长性良好的个体工商户,做好基础性工作,加强培育。主要对象为: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达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经税务部门核定为一般纳税人的;经营场所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或雇工人数10人以上,或有自主品牌、有成长性的;从事科技创新型、连锁经营型、规模生产型以及其他有转型升级意愿的。 三、扶持政策 (一)便捷准入政策(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 1.对“个转企”企业实行“多证合一”,简化流程,便捷准入。 2.放宽“个转企”名称登记限制。在不重名和不违反企业名称登记规定的前提下,转型升级的企业可延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字号。 3.简化“个转企”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程序。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转型后企业登记无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供合法使用证明,并适用“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政策,支持转型升级企业“集群注册”和集聚发展。生产、加工类个体工商户“个转企”后,支持其将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迁移至相应的工业园区内。 4.简化“个转企”行政审批手续。原个体工商户涉及保留许可经营项目的,

建设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登记申请书

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420***000138*** 注:1、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只填申请变更的内容。 2、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3、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湖北**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湖北**建设有限公司**分公司 负责人的决定 湖北**建设有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1、决定变更湖北**建设有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免去***负责人职务,任命***为湖北**建设有限公 司**分公司新负责人。 湖北**建设有限公司

负责人信息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湖北**建设有限公司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湖北**建设有限公司**分公司(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固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 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一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 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它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它组织的, 应当另行提交其它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家盖公章。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 为鼓励引导我省个体工商户向现代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激活发展新动力,更好地促进全省个私经济的加速发展,现就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提出以下措施: 一、便捷准入服务 (一)建立全省重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企业培育库。以产业政策、经营规模、品牌建设、发展潜力等制定扶持标准,全省每年遴选3000户转型企业入库,财政、金融、税收等各类政策向入库转型企业倾斜。各市、县(区)政府要结合本地产业特点,确定本地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重点行业和具体标准。(责任单位:省工商局,各设区市政府) (二)简化准入登记服务。登记机关在办理转型企业登记时,同步发放《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企业证明》,为其办理税费减免、资产过户、行政审批变更等提供便利。放宽转型企业名称登记,字号和商标一致的,在不影响其他企业名称权的情况下,转型企业可最大限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并加大对转型过程中的名称登记、商标注册的指导和服务,鼓励个体工商户字号(商号)和商标一体化注册,为转型为企业提供法律保护。(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三)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转型企业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无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在登记机关辖区内有多个实体门店的个体经营者,可以选择其中一个实体门店经营场所作为转型企业的住所,其余实体门店允许直接适用“一照多址”政策,也可以选择转为转型企业的分支机构。(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四)鼓励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总部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门店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混合组织形式的,转型为统一的新的企业,优先支持申请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符合“守合同重信用”条件的优先认定。积极支持各地结合特色产业成立行业商(协)会,支持以行业协会名义申请注册产业集群集体商标,行业内转型企业优先获得商标使用权。(责任单位:省工商局,各设区市政府) (五)延续认可转型前获得荣誉信息。转型企业原则上可保留转型前个体工商户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荣誉授予部门应予认可。转型企业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招投标项目资格或申请认定江西省著名商标、江西名牌产品、江西老字号等荣誉称号,转型前个体工商户的成立日期、经营数据等条件,原则上可以延续至转型企业。(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资金扶持政策

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注册号 项目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经营者 姓名姓名 性别 照片粘贴处 性别 照片粘贴处民族民族 政治面貌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文化程度 职业状况职业状况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移动电话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名称 组成形式 个人经营口家庭经营口个人经营口家庭经营口家庭成 员姓名 家庭成 员身份 证号码 家庭 成员 姓名 家庭成 员身份 证号码 经营范围 经营场所地址 ______ 省(市/自治区) ______ 市(地区/盟/自治州) ______ 县(自治县/ 旗/自治旗/市/区) ______ 乡(民族乡/镇/ 街道) ______ 村(路/社 区) ______ 号_______ 地址 ______ 省(市/自治区) ______ 市(地区/盟/自治州) ______ 县(自治县/旗 /自治旗/市/区) ________ 乡 (民族乡/镇/街道) ______ 村(路/社区) ______ 号______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从业人数(人)(人) 资金数额(万元)(万元) 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 担责任。 经营者签名: 年月日

填写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须知 1.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 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限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原经营者和变更后的经营者都应当在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3. 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的,需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变更事项。 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的,除填写变更事项外,还需填写“经营者移动电话”、“经营者电子邮箱”、“经营场所邮政编码”、“经营场所联系电话”。 首次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也需填写“经营者移动电话”、“经营者电子邮箱”、“经营场所邮政编码”、“经营场所联系电话”。 4. 经营者本人姓名、住所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姓名、住所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 5.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办事流程 一、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是指个体工商户以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为基础,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申请转换为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内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采取“一注一开”的登记方式。即原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同时申请转型升级企业设立登记。 二、申办流程 (一)办理转型升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由申请人向企业登记部门提交《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申请书》(见表格下载模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转型后的企业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保留原名称字号的,原名称字号可予保留;变更为合伙企业,申请保留原名称字号的,原名称字号可予保留,在原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后标注“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有限合伙”字样;变更为有限公司的,原名称字号可予保留,组织形式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登记部门作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决定的,应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个体工商户拟转型升级设立企业证明》。 (二)办理前置审批许可或文件

转型升级企业继续经营原个体工商户已取得前置审批许可项目的,申请人持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个体工商户拟转型升级设立企业证明》,到相关部门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转型升级企业增加前置审批经营项目的,申请人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有关文件到相关部门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三)核准登记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和转型升级企业设立登记的核准日期应为同一日期。 企业登记部门作出准予转型升级企业设立登记决定,应当在核发营业执照的同时一并核发《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证明》,为企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提供便利。 (四)转型升级企业档案管理 原个体工商户所有登记档案与转型升级企业设立登记档案一并扫描,分别存放。原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含《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证明》复印件一份)仍由原档案管理部门保存。 四、申请人将所需资料准备齐全后,交至天津空港投资服务中心(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C区1楼行政许可中心大厅内资、个体登记窗口进行申报,受理人员当场受理并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后,申请人至证照材料发放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个体户经营范围变更都需要怎样办理

个体户经营范围变更都需要怎样办理 1、变更登记内容、资料: 2、办理变更程序:(1)办事程序:领表咨询→申报登记→领照(通知书)(2)登记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通知书) 3、变更登记收费:登记费,每户每次收十元。在5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完毕。 我国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公民也在越来越多的投入到市场经济经营中来了。那个体户也就越来越多了,相应的个体户也在调整自身的发展方向。那个体户经营范围变更都需要怎样办理呢,下面小编就为你进行相应的解答。 ▲一、个体经营范围变更的办理 1、变更登记内容、资料: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3)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除上述材料外,变更经营范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2、办理变更程序:

(1)办事程序:领表咨询→申报登记→领照(通知书) (2)登记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通知书) 3、变更登记收费: 登记费,每户每次收十元。在5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完毕。 ▲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补充规定的内容如下: 《条例》第三条所列行业的划分: 工业、手工业,是指从事自然资源开采和商品的生产、制造、加工,矿产开采,以及生产设备、工具修理等建筑业,是指从事土木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设计、房屋修缮等 交通运输业,是指从事公路、水上客货运输,装卸搬运等 商业,是指从事商品收购、销售、贩运、储存等 饮食业,是指从事饭馆、菜馆、饭铺、冷饮馆、酒馆、茶馆、切面铺等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020年最新版)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内资、外资公司申请设立、变更、备案。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基本信息(必填项) 名 称 (集团母公司需填写:集团名称: 集团简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设立登记不填 写)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设立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外资有限责任公司 □外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万元 (币种:□人民币□其他) 投资总额 (外资公司填写) 万元(币种:□人民币□其他) 设立方式 (股份公司填写) □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 营业期限/经营期限 □长期□年 申领执照 □申领纸质执照其中: 副本 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 经营范围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填 写) (申请人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企业登记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

制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 委托权限1、同意 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名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仅限内资、外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董事会成员签字(仅限内资、外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申请人承诺必填项 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报送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限设立、变更及清算组备案以外的备案):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限清算组备案): 公司盖章 年月日

5-2、分公司变更登记表格及参考文书

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说明: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负责人信息

财务负责人信息

联络员信息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方案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成长壮大,提升市场主体的规模和档次,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XX发〔XX〕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转型升级重点行业 结合XX市的产业结构特点和发展定位,确定以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基础化工、冶金建材“XXX”和医药健康、新型材料、现代物流、绿色包装“新四样”以及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大型批发零售业、餐饮业等为重点转型对象。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就是个体工商户以现有生产经营条件为基础,在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后,依据《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新登记为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在实施“个转企”工作中应遵循“政策支持、政府引导、主体自愿”的原则,统筹推进“个转企”工作,力争利用5年时间推动“个转企”500户,实现小微企业数量增加、市场主体结构优化、质量提升、实力增强的目标。 三、组织实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个转企”工作实行属地责任制,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是“个转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要充分认识到“个转企”工作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根据本地产业结构特点和发展定位制定实施方案,以县(市)区、开发区为单位确定转型升级重点行业,从域内个体工商户总量、规模、产业分布等实际情况出发,研究确定支持“个转企”的具体标准、重点对象、年度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个转企”工作的全面落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政策保障。市直各相关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能,遵照《XX 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XX发〔XX〕22号)精神,研究具体支持措施,制定实施细则,明确相关条件、流程、申报材料和咨询方式等,同时,要强化对下级部门的政策指导,保证支持政策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搞好转前、转中、转后的政策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建立培育库。对照具体转型标准,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及市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管理行业提供的符合标准或具有较 好成长性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为基数,按行业建立XX市“个转企”培育库。培育库按年度实行动态管理。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培育库建设,按需要提供相关数据支持,共享培育库数据。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结合年度“个转企”工作目标建立“个转企”培育库,培育库信息定期与市“个转企”培育库信息数据交换。(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变更、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 (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附表1 联络员信息 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表2 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机关名称): (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 年月日 注:1、《承诺书》只在企业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设立、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隶属企业(单位)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备案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备案范本)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股东 (发起人) □变更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拟变更内容 ?备案 增设分公司 名称福建XX贸易有限公司厦门 分公司 注册号35XXXXXXXXXXXXX 登记机关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 登记日期2014年XX月XX日 清算组 成员 负责人联系电话 其他□董事?监事□经理?章程□章程修正案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X 公司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2014年XX月XX 日

附表2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姓名王五 职务监事身份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件号码35XXXXXXXXXXXXXXXX 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与原件一致。 xx 2014年X 月X 日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 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 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股东(发起人)”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法 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发起人)及投资情况变更的,可以参照“设立栏”之“股东(发起人)”格式附表填写原登记及拟变更内容。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 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分公司增设”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 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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