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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大附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试行课件

云南师大附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部分总则

学校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关系千家万户。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及自我防护意识,做到严密防范,警钟长鸣,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为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年级组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为校园安全教育周,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法制讲座、疏散演练等;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三、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校内外学生出现的安全事故形成书面报告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四、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保安巡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五、加强师德教育,关心爱护学生,注意观察学生的行为习惯、心理变化等,对学生的异常变化要及时进行疏导,防患于未然;结合

教学情况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和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在教学过程中如果遇到自然灾害时,要积极的、有次序的组织学生疏散到安全的地方。

六、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七、教学活动中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缺课原因,课后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避免学生出现意外事故;对家长告知具有特异性体质、先天性疾病的学生要特别关注,避免在课堂教学中出现意外事故。如果遇到学生身体不适,及时安排到校医务室检查,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八、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门卫方可放行。

九、体育课中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一)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体育老师要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杜绝学生出现脱管的现象。

(二)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及时护送学生到校医务室处理,必要时请医务人员到现场处理,报120和学校领导,并与班主任和家长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三)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十、学校集会、做操等活动要有计划(如:会场安排、确定纪律委员、疏散通道安排等),活动中以班集为单位,由班主任负责,维持纪律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教师和工作人员要负责疏散管理,保证进出会场有序进行,不要拥挤,预防摔倒,严防踩踏事故的发生。

十一、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请示批准,才能实施。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二、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对学校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立即封闭,及时整改。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安全可靠。

第二部分各部门管理制度

一、保安队管理制度

学校与昆明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高新开发区服务部签定《保安服务

合同》,保安服务公司进行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校园内部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一)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1、学校大门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

2、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门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

4、门卫人员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学校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访人员均须办理登记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

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查验有关证件,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7、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三)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1、校卫队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2、平时负责对校内的日、夜巡逻,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

3、定期的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注意发现隐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议,协助保卫科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防盗门的关锁、用电设备是否关闭等。

6、注意掌握学校内及周边治安动态,对发现打架、斗殴、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主动前往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或“110”,确保校园稳定。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

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十)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要定时检查,每年要检测,液化气罐与灶应有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十一)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食堂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我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

(一)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二)学校与食堂、小卖部承包者签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责任书。

(三)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到卫生防疫部门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四)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五)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六)防止待加工食品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成品食物的容器必须清洗、消毒。

(七)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附件:云南师大附中食堂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责任书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和云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针对我校食堂的特殊性,特制定本责任书。

1、食堂承包者或经营者,必须认真履行本责任书中的各项条款,如不能自觉履行,则视为自动放弃承包或经营。

2、食堂承包者或经营者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卫生法》、《师大附中食品安全预防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消防条例》。自觉服从学校的监督和管理。

3、食堂承包者或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自觉接受学校有关部门、校团委、学生会、工会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4、食堂承包者或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

卫生“五四”制,认真做好清洁工作,为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

5、食堂承包者或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等工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格遵守液化气安全使用规定。

6、食堂承包者或经营者,应用各种方式做好主副食品市场价格的宣传工作,增加透明度,让广大师生基本同步了解市场价格动态,以良好的服务质量和态度进一步做好工作。坚持杜绝卖软票及现金交易。

7、食堂承包者或经营者,应加强就餐时间值班、协调、疏导与信息反馈工作,虚心听取师生用餐意见,及时排解就餐拥挤状况。沟通情况,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8、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制度,并且所有的经济、法律责任由食堂承包者或经营者承担。

云南师大附中食堂承包者或经营者

总务处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四、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二)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

外)必须经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三)为杜绝意外发生,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学校不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四)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五、云南师大附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和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在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过程中,对学生公寓内学生的管理,特别是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行为管理,始终是学校的一项主要责任和重要任务。学校学生处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完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学生公寓的管理水平。并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并改进对学生公寓的管理,搞好校风、学风和舍风建设。

(一)总责

1、为加强我校学生公寓的管理,创造一个干净、舒适、安全、文明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需住宿的学生必须向班、级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住宿手续,高三毕业或其它原因离校时须办理退住手续。

3、学生住宿按有关文件规定收取住宿费和住宿押金。

4、为便于管理,学生须按分配到年级、班的房间,在同一个班级内可自由组合住宿,未经班、级主任同意,不得随意调动。

5、住宿学生应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管理的规章制度》、自觉爱护公物、维护清洁卫生、讲究社会公德、开展文明活动。自觉服从公寓管理老师和“校学生会宿管部”的管理与监督。

(二)各项管理制度

1、卫生管理制度

(1)讲究个人卫生,保持寝室内务整洁,符合内务条例的要求。住宿学生及外来人员须尊重他人的劳动,自觉维护公寓宿舍区卫生。

(2)各宿舍每天安排舍员值日,值日学生按内务卫生条例标准进行整理。宿管部将组织楼长每天一次检查评分。

(3)卫生工具发放:公寓管理部门按每年1把扫把、1把拖把,三年1把撮箕的标准发给宿舍,各宿舍必须妥善保管使用,在规定期限内损耗及丢失,自行负责解决。

(4)在公寓宿舍“达标创优”活动中违反以下规定者,除进行批评教育按规定进行处理外,还将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清除污染,态度恶劣及情节严重者,将给予必要的校纪处分:

①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乱倒杂物者;

②在墙上乱涂、乱画、乱贴、乱踢者;

③将垃圾堆在门外,向窗外乱扔杂物、泼水者;

④在宿舍内喝酒、抽烟,将酒瓶带入宿舍者;

⑤在公寓宿舍楼内焚烧废纸、垃圾者;

⑥在宿舍室内外、楼道内和宿舍楼前停放自行车者;

⑦在宿舍、楼道等区域玩各种球类者;

(5)高中毕业离校前,必须将宿舍彻底清理干净,由学生处带领各班、级主任和管理老师逐一进行验收,不合格者不予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2、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内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不得将宿舍钥匙借与外人,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2)宿舍内禁止赌博或变相赌博,禁止酗酒、划拳,违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为杜绝学生宿舍火灾隐患,宿舍成员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①禁止乱接电源;禁止改装或另接电路。如有违反者,将扣除该宿舍“达标创优”评比活动分值,并视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该宿舍还须承担损坏线路的恢复费用。

②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杂物,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③禁止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鞭炮、汽油、酒精、炸药、香蕉水等)。违者除没收物品外,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④禁止在学生公寓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热设备、煤油炉、液化器灶具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违者除没收器具外,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⑤除学校停电外,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灯具(如蜡烛、煤

油灯、酒精灯等)。如有违反,第一次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在床上点明火具者加重一级处理;

⑥节约用电,学生宿舍内要人走灯灭,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4)禁止破坏、玩弄消防器材。凡不听从教育,违反学校防火规定引起火灾者除负责赔偿造成的一切损失外,一律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5)保管好自己的东西,特别是贵重物品,以防丢失。提高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管理老师和学校保卫部门报告。有矛盾、纠纷,要“公了”,不要“私了”。

3、设备管理制度

(1)爱护公寓内的公共设施和家俱设备,不得随意破坏、拆卸。违者除赔偿损失外,并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认真保管好租用物品,毕业时须交回学校,如租用的物品遗失或损坏须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4、作息管理制度

(1)住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熄灯就寝,认真上早操和上晚自习。上课和晚自习时间,学生不得在宿舍逗留,因病因事要留在宿舍须经班主任和管理老师同意。非住校生未经老师准许,不能进入学生宿舍。

(2)住校学生除周末和法定节日外不得在外住宿,特殊情况须经班、级主任批准。晚间不得出校门。如有急事确需外出,须事先经

老师批准熄灯钟前必须返校。寒暑假和节假日期间,未经老师同意,不得在公寓宿舍留宿。

(3)晚上公寓统一熄灯后,禁止在非本人所住宿舍逗留或留宿非本寝室人员,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根据学校作息制度,学生公寓宿舍区要求每晚23:30关灯,23:00关门。

(5)违反作息制度晚归者,必须先到值班室进行登记,接受查询。

(6)对违反作息制度晚归,越墙爬窗,熄灯后在公寓宿舍区内影响他人休息,且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谎报班级、姓名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必要的纪律处分。

5、出入人员管理制度

(1)学生公寓值班室设立登记制度,对外来人员进行控制,上课时间内禁止校内外无关人员出入公寓宿舍区。

(2)除检查和管理人员外,禁止男性出入女生宿舍或女性出入男生宿舍;有特殊情况必须进入者,须经允许后,交有关证件(身份证、学生证、住宿证、工作证)方可进入,并按规定时间离开。外来人员也照此办理。

(3)周六、周日及其它全天放假的节假日,当晚19:30点后,禁止进入和滞留异性宿舍。

(4)有下列违纪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①不听值班人员劝阻,强行闯入异性宿舍者;

②越墙爬窗进入宿舍者;

③不服从管理,对值班管理人员进行辱骂、恐吓、人身攻击者,加重处分。

④校外探访人员,不按规定程序,不听劝阻强行闯入学生宿舍或与值班人员无理取闹者,送交学校保卫部门处理。

6、其他

(1)禁止学生及外来人员在校园和公寓宿舍区内从事商品销售活动。违者除没收商品,并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对违反上述条例,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情节严重者加重一级处理。

(3)本条例未述及违纪行为确需处分者,参照学校其它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本条例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六、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党政公章、财务专用章、各部门的公章等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二)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三)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四)办公室门窗牢固,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五)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六)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七)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八)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窗锁门。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九)个人的小包、手机、现金、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以防被盗。

(十)办公室教学公用微机为本室人员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十一)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严禁使用非教学用电,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七、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损坏。

(二)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四)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五)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六)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七)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八)不准学生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八、配电、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电、水房、泵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

(二)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水、供电正常,预防停电、停水事故的发生。

(三)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使用供电、供水设备。

(四)房内保持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窗锁门。

(五)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注意保养、妥善保管。

九、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二)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三)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和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校主管人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横传。

(五)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档案室,严格借阅登记制度,保密员应定期清查收回。

(六)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七)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八)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九)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防护,确保安全。

十、制定各类应急预案

为了做好预防和处置各种自然灾害和教学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伤

害事故,有序地进行事故抢险和事故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稳定,保障我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云南师大附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二)云南师大附中学生公寓安全应急预案

(三)云南师大附中防汛应急预案

(四)云南师大附中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五)云南师大附中食品安全预防措施

云南师大附中

二○○八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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