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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一、为了充分保障和落实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结合交通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运行机制。

三、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一)全局和中心工作。

(二)思想政治建设。

(三)组织建设。

(四)作风建设。

(五)制度建设。

(六)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其他事项。

四、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五、党务政务公开形式采取内外两种形式。对外公开采取党务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互联网站、领导接待日、公开电话等载体进行公开,对内公开采取召开党员干部职工会、情况通报会、阶段工作会、印发便民手册等形式。

六、党务政务公开必须遵循“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

七、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每月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八、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月,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

九、有关事项公开前,先由党支部进行收集,再由党委研究确定,然后召开党员代表会或其他形式征求意见,最后确定公开形式。

十、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十一、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

第一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应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确定,由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行公开。

第二条对拟公开的内容,相关工作责任人应及时填写《党务公开事项申报单》,提出拟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并报分管领导把关。

第三条分管领导应对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的拟公开内容是否符合

公开目录要求、是否存在涉密问题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提出公开意见,报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应对拟公开内容作全面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可靠。

第五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主要负责人签批意见

后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公开,并做好材料归档和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工作。

第六条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并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

第一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各党组织负责本级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第二条各党组织应通过设立意见箱、聘请监督员、公布监督电话、组织座谈走访等形式,经常性地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的日常工作,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整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属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的,应认真研究办理、及时反馈结果;需转交有关职能单位办理的,应及时转办并抓好督促落实。有关职能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并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理情况。

第四条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反映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超过半个月。

第五条对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情况,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详细记录,记录情况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

第六条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诿扯皮、臵之不理或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的,应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党务公开情况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党务公开事项登记簿》、《党务公开会议记录簿》、《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登记簿》和《党务公开意见建议办理登记册》,并安排专人负责,对各类公开资料进行统一登记管理。

第二条党务公开事项登记严格按照先审核、后登记、再公开的程序进行。登记内容是经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对外公开的所有事项,应与实际公开的事项在时间、范围、形式、时限、内容等方面完全一致。

第三条党务公开会议记录应准确写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和主题,详细记录会议主持人、出席会议人员情况,真实记录会议内容和有关动态。

第四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登记应明确反映人的基本情况,反映时间、方式,意见建议的详细内容和领导批办情况、处理反馈情况,以便查阅、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登记内容相应的基础资料,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严格按照《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归档保存。

第六条对登记内容不真实、登记管理不规范或遗失登记资料的,应严格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

第一条凡涉及党务公开内容的各类资料都应归档保存。

第二条归档资料的范围:

(一)公开事项领导审批意见和原始公开材料。

(二)上级党组织下发的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资料。

(三)本级党组织在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形成的公文、图表、会议材料和影像资料。

(四)通过各种形式收集的意见建议原件、领导签批意见原件及整改意见。

第三条归档资料的要求:

(一)归档的各类文字资料应为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二)归档资料必须完整、清晰、真实、准确。

(三)归档资料必须分类、立卷、编制目录、专橱存放。

第四条归档资料的管理:

(一)归档资料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

(二)工作人员及时对归档资料进行分类和立卷,妥善保管有关档案。

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严肃党务公开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有力推动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各级党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任追究与工作改进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责任追究:

(一)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

(二)未按上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的。

(三)党务公开工作未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认真研究、检查和落实,党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不力的。

(四)应实行公开而不公开的,或公开内容不全面、不真实的,公开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

(五)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公开,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解释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解释和说明的。

(六)对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没有及时反馈给有关方面,未按规定处理和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对反映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第五条责任追究:

(一)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对分管领导进行警示谈话。

(二)影响正常工作,造成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分管领导进行组织告诫,对主要领导予以批评。

(三)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换岗,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对分管领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主要领导进行组织告诫。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涉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第一条党组织应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

行监督。

第二条党务公开监督员面向社会各界聘请,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范围是: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

第三条党务公开监督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党务工作,关心了解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三)能够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四)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保守秘密,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六)热心党务公开监督工作,能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

(七)身体健康,胜任监督工作需要。

第四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及工作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二)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四)出席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参加安排的各种监督检查、综合调研等活动。

(五)监督和帮助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各项工作。

第五条党务公开监督员实行聘期制,聘期一般为两年,可连聘连任。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履职情况可以续聘,如到期未续聘即自然解聘。

在聘期内,因故不能继续担任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本人可提出辞聘要求。无故不参加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活动、未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党组织批准予以解聘。

第六条党务公开监督员可参加党务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

查等活动,也可采取书面信函、网络、电话等形式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建议。

党务公开监督员为义务监督员,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应当积极参与聘请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

第七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联

络工作,应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下发文件等形式,及时向监督

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第八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定期组织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组织人员进行跟踪调查,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第九条各单位、各部门应当积极支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开展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党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第一条依申请公开是指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必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党员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向有关党组织提出申请,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第二条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织提出公开党务信息申请。口头申请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场记录。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二)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

(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四)提出申请的时间。

第三条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原则上应当进行公开,但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应当公开但正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信息除外。申请

公开的党务信息含有禁止或限制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可公开部分应当向申请人公开。

第四条依申请公开的办理:

(一)党组织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

(二)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它正当理由不能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的,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

(三)决定公开的事项,党组织应当于作出公开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将拟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备案,并根据党组织的批复意见搞好公开。决定不予公开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党员服务承诺制度

1、服务承诺以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服务质效和提升社会形象,增强机关执行行为和公信力为目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

2、机关各科室和全体党员干部根据各自的职能和岗位特点,围绕党员目标责任具体承诺事项,对本职工作和服务态度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违诺责任。

3、服务承诺分为本职工作承诺、作风建设承诺和社会服务承诺,按照“个人报、党员议、支部定”的程序确定。服务承诺具体实在,便于监督考核。

4、通过“党员目标责任明白卡”向社会公布党员干部具体服务承诺。

5、服务对象认为党员干部违反承诺,可以向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投诉。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党支部应进行调查处理,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人。

6、党员干部履诺、践诺情况,作为党员目标责任年底考核和综合实际考评的重要依据,对群众反馈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违诺的进行严格问责。

实名举报反馈制度

(一)党组织应经常收集党员、群众对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研究,及时办理,需要转交有关职能科室办理的,要及时转办并抓好督促落实,对重要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进行公开。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优先受理并将办理结果当面向本人反馈,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反馈时限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

(三)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及反馈情况要认真登记,详细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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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和政务公开制度文档 Documents on the publicity system of party affairs and g overnment affairs 编订:JinTai College

党务和政务公开制度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1、支部班子改进公开; 2、后备干部培养公开; 3、支部工作目标公开; 4、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制度和措施公开; 5、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公开; 6、发展新党员公开; 7、预备党员转正公开; 8、对违纪党员处置公开; 9、党员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公开; 10、评选“优、先、模”结果公开。 政务公开细则:为加强监督力度增强金融管理工作的透 明度,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资金管理部门要坚持贷款“三公开制度”。一要公开 贷款原则、政策,明确贷与不贷的界限,接受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二要公开贷款审批程序,由使用贷款单位提出贷款申请,主办贷款的经办员了解情况,经初审同意后再经部门领导审批,最后报主管主任批准。严格执行主任、副主任和经办员“三签”制度;三要坚持主管部门集体审查项目,公开项目内容和贷与不贷意见。 2、对违法违纪案件处罚的依据和处理结果公开。 3、有关监管的各项工作,要将检查内容、对象、范围、 方法、时限、程序以及规定和制度尽量公开。如纪检、监察、稽核、资金、外汇、金管等部门的监管程序和有关审批、处罚程序,能公开的要予以公开,以利于社会监督。 4、全社干部职工要遵纪守则,要挂牌公开姓名服务,要 将违规违纪的处罚办法,以及上级、本单位的举报电话向客户、社会、群众公开。 5、实行财务开支公开,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财务开 支情况。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范文(一) 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创新公开载体,拓展公开领域,努力建设服务型民政,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自查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以深化公开为主线,组织推进机制不断完善 (一)落实组织、机构。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机关人事变动,及时下发了《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局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本单位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和人事、招考招聘等各类信息,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二是强化工作保障。局办公室建立AB岗工作制度,有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电脑和照相机、录音笔等设备和器材,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有效保障了必要的经费支出。办公场所适应工作

需要。三是强化职责履行。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黄山市民政局2014年工作要点》,并经过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下发了《2014年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全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任 务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科室并认真组织实施。全年局长办公 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多次研究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 作的具体措施,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今年共 召开6次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完成各 项工作部署。2014年来,凡是省市政务公开办组织召开的会议,我局都按时参加;凡是省市政务公开办交办的工作,我局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凡是省、市政务公开办要求上报的材料,我局都及时按要求上报。 (二)健全工作机制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是科学应对舆情。印发了《黄山市民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舆情应对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网络舆情和信访处置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网络舆情和信访处置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互联网舆情风险评估和预警、互联网舆情监测和研判、网上信息发 布和引导”三大机制及流程,加强对涉及民政部门的网络舆情 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认真做好全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 选举信访及处理工作,期间全市各地共收到涉及村委会换届选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精)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实现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化,质量标准化,程序规范化,结合我办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和要求:服务发展原则、依法依纪原则、真实公正原则、注重实效原则、积极稳妥原则。 三、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一)领导班子建设 1、领导班子的工作职责; 2、领导工作分工情况; 3、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二)新农合管理中心工作制度 1、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 2、工作目标责任书; 3、重大决策、决定、决议; 4、按规定对各个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5、各科室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 (三)思想建设 1、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计划及落实情况; 2、党支部学习制度、计划及落实情况; 3、年度党建工作意见; 4、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措施; 5、年度文明创建情况。 (四)组织建设 1、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 2、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考核奖励情况; 3、党组织选举情况; 4、后备干部推荐和新党员发展情况; 5、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 6、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7、干部职工培训学习情况。 (五)作风建设 1、贯彻《廉洁准则》、“两个务必”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地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

2、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述职述廉情况; (六)制度建设 1、机关日常管理制度; 2、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制度; (七)行政执法 1、内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3、社会服务承诺; 4、重要业务目标完成进度情况; 5、财务年度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四、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五、公开形式根据规定和具体内容,适宜委内公开的内容采取会议、文件、通知通报、局域网、党建活动栏和文件查阅等形式,适宜全社会公开的内容采取党务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回复函询、互联网等形式。 六、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七、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八、党务政务公开的事项和内容由职能处室或所涉个人提供,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予以审核并按规定确定公开的时限、范围、形式,全局性重要公开事项和内容由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程序进行公开。 九、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十、党组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 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政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十一、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政务工作如有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向负责人或办公室反映。如正确意见未被采纳,可以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一、为了充分保障和落实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结合交通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运行机制。 三、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一)全局和中心工作。 (二)思想政治建设。 (三)组织建设。 (四)作风建设。 (五)制度建设。 (六)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其他事项。 四、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五、党务政务公开形式采取内外两种形式。对外公开采取党务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互联网站、领导接待日、公开电话等载体进行公开,对内公开采取召开党员干部职工会、情况通报会、阶段工作会、印发便民手册等形式。

六、党务政务公开必须遵循“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 七、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每月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八、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月,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 九、有关事项公开前,先由党支部进行收集,再由党委研究确定,然后召开党员代表会或其他形式征求意见,最后确定公开形式。 十、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十一、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 第一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应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确定,由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行公开。 第二条对拟公开的内容,相关工作责任人应及时填写《党务公开事项申报单》,提出拟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并报分管领导把关。 第三条分管领导应对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的拟公开内容是否符合 公开目录要求、是否存在涉密问题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提出公开意见,报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应对拟公开内容作全面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可靠。 第五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主要负责人签批意见 后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公开,并做好材料归档和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工作。 第六条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并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国有企业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国有企业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篇一:14关于推进省管企业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转发、、《关于推进省管企业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矿井党委、机关党支部: 现将集团关于转发省国资委党委《关于推进省管企业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办〔20XX〕111号文)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分公司综合办 20XX年10月2日 关于转发省国资委党委《关于推进省管企业 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 现将省国资委党委《关于推进省管企业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豫国资组宣〔20XX〕1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国、、集团综合办 20XX年9月29日 (电子公文) 关于推进省管企业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

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拓宽党内监督和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建立公开、民主的党务工作机制,根据河南省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河南省党务政务公开任务分解意见》,结合省管企业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指导意见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立足点,通过推行党务公开,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强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开放性和透明度,充分发挥广大党员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对党内权力的监督,促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提高省管企业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深化企业改革、推动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基本原则 (一)发扬民主、广泛参与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党员群众,做到党的事务让群众知晓、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 (二)依法依纪、客观真实原则。严格按照《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做到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客观公正。(三)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原则。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实

乡镇(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乡镇(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一、公开栏 1、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分工、主要职责; 2、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投资、各项改革措施和方案以及阶段性重点工作; 3、年度财政预决算及执行情况; 4、上级政府或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5、各种涉农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6、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办公用品的采购情况; 7、乡镇(街道)所属部门负责人的人事任免情况; 8、优抚、抚恤、救济、救灾等对象确定和款物拨付、发放情况; 9、征用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资金的发放情况; 10、预算外资金和基金的征收政策、标准、依据等情况; 11、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12、由乡镇(街道)代管资金的收支情况; 13、建设规划、宅基地和生育指标的安排审批情况; 14、群众关心的其它重要事项。 二、制度上墙 1、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2、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3、民主生活会制度;

4、党员的权利; 5、党员的义务; 6、党组织议事规则; 7、党内重要事项公开程序流程图。 三、建立档案(文件盒) 每次公开事项必须存档,以备检查。 1、组织建设情况 包括:党支部组织机构、成员姓名、职务、工作分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落实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情况;党支部年度工作目标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 2、党员管理情况 发展党员及积极分子培养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对流动党员跟踪管理情况;后备干部培养情况;开展“争先进位”活动的情况;党费收缴及管理使用情况。 3、思想建设情况 包括:党支部学习计划及党课安排情况、党支部工作制度及党支部公开承诺;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 4、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包括:廉政文明建设情况;党风廉政教育培训情况;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党员违纪违法处理情况;村干部述职述廉及民主测评情况;先进表彰奖励情况。

乡镇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乡镇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篇一: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 殷村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 为了加强我镇基层民主政治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依据有关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内容 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内容外,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应最大(乡镇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限度地向社会 和群众公开。要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环节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都应当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要按照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的方式分项公开,固定公开的内容应一年更换一次,定期公开的内容至少每季度一次,即时公开的内容应在公开事项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公开。公开的内容应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 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

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1、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镇党委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组织设置、党员分布和领导班 子分工、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年度党务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党委上一年度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 (2)定期公开的内容:组织生活开展情况;领导班子 成员履行职责和分管工作进展或完成情况;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员干部考核、调动、任免情况。 (3)即时公开的内容:对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事关 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情况;党内各类争先创优、竞赛评比情况;困难党员帮扶和救助情况;党员干部违纪查处及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建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等;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村党支部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情况;党 员基本情况;村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和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上一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情况;村党委班子成员廉政建设情况。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实现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化,质量标准化,程序规范化,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现就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紧紧围绕安监工作“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的职能要求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动和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运作的监督和制约,为安监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原则和要求 工作原则:服务发展原则、依法依纪原则、真实公正原则、注重实效原则、积极稳妥原则。 工作要求:有组织、有方案、有园地、有台帐。 三、公开的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都应当公开。 (一)领导班子建设 1、局领导班子的工作职责; 2、局领导工作分工情况; 3、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二)全局中心工作

1、全局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 2、全局工作目标责任书; 3、全局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 4、促进安监事业发展的规划、意见和规定; 5、局各处室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 (三)思想建设 1、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计划及落实情况; 2、局机关党支部学习制度、计划及落实情况; 3、年度党建工作意见; 4、强化作风建设的意见措施; 5、年度文明创建情况。 (四)组织建设 1、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 2、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考核奖励情况; 3、党组织选举情况; 4、后备干部推荐和新党员发展情况; 5、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 6、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7、干部职工培训学习情况。 (五)作风建设 1、贯彻“两个务必”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总局“九不准"的情况; 2、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述职述廉情况;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制度

党务院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党员群众对党务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确保医院党务院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制定本制度。 二、党务院务公开监督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退离休干部和党员群众等方面的代表担任。 三、党务院务公开监督员的资格条件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事公正,坚持原则;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联系实际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较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四、党务院务公开监督员的职责是:对党务院务公开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党务院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反馈;监督党务院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监督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学习有关党务院务公开工作的文件,参与党务院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活动,积极宣传党务院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政策。 五、党务院务公开监督员聘任期限一般为两年,聘任期满可续聘,最多聘任两期;受聘期间如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发现有不宜担任监督员的行为,应取消其资格。 六、党务院务公开监督员可参加党务院务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也可采取书面信函、网络、电

话等形式向党务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 七、党务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与党务院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召开座谈会,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院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提出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八、党务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监督员对党务院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跟踪调查,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九、各科室要积极支持党务院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部门单位党务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

殷村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 为了加强我镇基层民主政治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依据有关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内容 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内容外,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和群众公开。要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环节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都应当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要按照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的方式分项公开,固定公开的内容应一年更换一次,定期公开的内容至少每季度一次,即时公开的内容应在公开事项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公开。公开的内容应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 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1、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镇党委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组织设置、党员分布和领导班

子分工、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年度党务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党委上一年度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 (2)定期公开的内容:组织生活开展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分管工作进展或完成情况;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员干部考核、调动、任免情况。 (3)即时公开的内容:对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情况;党内各类争先创优、竞赛评比情况;困难党员帮扶和救助情况;党员干部违纪查处及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建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等;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村党支部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情况;党员基本情况;村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和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上一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情况;村党委班子成员廉政建设情况。 (2)定期公开的内容:村党组织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党费收缴及党员违反党纪受处理的情况;拟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吸收预备党员及其转正情况;后备干部初步人选的基本情况。 (3)即时公开的内容:镇党委、村党支部及党员大会

学校党政务公开制度

莘县中心希望小学 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条学校党总支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第二条学校党总支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 第三条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电子触摸屏、新闻媒体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四条公开期限一般每季一次,适时公开内容适时公开。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每期公开都要填写党务公开内容拟稿、审核、审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册,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全面记载党务公开的内容及效果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第六条学校党总支要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下

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第八条学校党总支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确定考核标准和等次,明确考核方法和程序以及考核奖惩办法,以此促进党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学校党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第一条学校党总支要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党务公开监督员要面向各界聘请,应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范围是:党员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离退休职工代表等。 第三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和协助本单位党组织更好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第四条学校党总支要定期召开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及时通报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 第五条学校党总支要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抓好整改和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充分发挥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作用,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打造阳光政务,加强党务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

1、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小学党支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党组织和个人。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校党支部按照管理权限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或给予组织处理: (一)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 (二)未按全区党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未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 (三)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公开,对公开后群众要求解释或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解释或说明的; (四)公开工作未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认真研究、检查和落实,领导不力的; (五)应实行公开而拒不公开的,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搞形式主义的; (六)其他违反规定不够纪律处分的。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

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行政降级、撤职处分。对相关责任者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一)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假公开的; (二)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不按规定履行党员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程序,损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三)不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督促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或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应当解决的问题不认真解决的; (四)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 (五)对管辖范围内严重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行为,应当纠正而不纠正,应当追究而不追究的; (六)其他违反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 第四条因违反党务公开规定引发重大案(事)件的,对有关责任者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以上党务公开责任追究未涉及到的内容,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执行。

学校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学校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篇一:初中学校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中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学校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以及工作程序。 (二)重大决策公开:党支部、办公会议的有关要求以及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决定、决策等。 (三)重要人事任免公开:按照干部任免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和公布,包括评先、晋级、选拔、任用、考核情况、奖惩、发展党员情况。(四)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五)年度财政预决算及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 (六)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七)审批事项公开:事项的审批依据、要求、程序、时限以及办事人员的责任和结果、审批的监督制度。 (八)接待费、会议费、电话费、差旅费。 (九)、职工的福利。 二、公开的形式 公开的形式要按照简明醒目、格式规范、便于接受群众监督的原则,

采用以下形式: 1、设立固定的党务政务公开栏,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有关信息。 2、通过召开会议,向干部、职工进行公开。 三、公开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变工作作风,建设服务型机关和责任、高效、透明单位的重要措施。因此,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由党组书记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协调公开的有关工作。 (二)规范公开程序。有规定程序的按规定程序公开。此外,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确定拟公开内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公开事项的预先审核,经党支部集体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进行公布。(2)实施公布。将拟公开的内容向全体教师公布,公布后,应通过意见箱、接待日、座谈会、举报电话等形式,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够采纳的要积极采 纳,不能采纳的要作出必要的解释和说明;对群众反映强烈、大多群众不赞成的事项,要予以纠正或延期执行。(3)归档。每次公开的时间、内容以及对群众意见、建议的采纳、办理等情况,均应有文字记录,建立档案,以备查询。 (三)注意公开方法。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在实际操作中,对固定性内容,如目标职责、制度、规章、操作程序、收费标准等要实行长期公开,若有调整事项,要在调整后及时公开;对变动性内容,要按月实行公开;对重

农村三务公开制度(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

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乡(镇)党委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姓名、职务、分工情况和联系方式;《农村基 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党政班子成员廉政承诺情况。 (2)定期公开的内容:年度党务工作计划;党委上一年度(上半年)工作实绩;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党员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党委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困难党员的帮扶和救助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3)随时公开的内容:参加上级党组织荣誉评比的类别、条件、方法、初定名单及党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受处理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测评结果的情况;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对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 2、村党支部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党支部成员分工情况;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务监事会)、村民理财小组、党风廉政监督员情况;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廉政承诺情况。 (2)定期公开的内容: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党费收缴情况;民主评议 党员及处理情况;困难党员帮扶和救助情况。

(3)随时公开的内容:承诺为群众办实事情况;参加上级党组织荣誉评比的类别、条件、方法、初定名单及党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党员违反党纪受处理的情况;村干部述职述廉测评结果的情况;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对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程序 1、公开栏公开。对固定公开的内容,每年公开一次;对定期公开的 内容每半年公开一次;对随时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 2、党内公开。对只限于在党内公开的内容,通过召开党委会、支部 党员大会、下发党内文件、在党员活动室公布等形式进行公开。 3、网上公开。对定期公开的内容每半年在《抚州廉政网》上公开一 次。 4、党务公开的程序。党务公开按照提出、审核、公开的程序办理。 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由乡(镇)、村相关责任人提出,乡(镇) 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审核,乡(镇)纪委、村纪检委员负责 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乡(镇)政府年度工作计划;乡(镇)机关工 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各职能部门职责权限、办事依据、 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纪律。 2、定期公开的内容:乡(镇)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重要工程项目 安排及招投标情况;乡(镇)经济实体的承包、租赁、拍卖情况;乡

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制度

四川省剑州中学校 党务、校务、财务三公开制度 为切实规范我校党务、政务、财务和教务公开行为,健全学校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推动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政风、行风和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水平,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学校实行党务、校务、财务和教务四公开,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以“全面真实、规范有序、便民高效、勤政廉政”为目标,逐步推动学校“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规范、公正的权力运行机制,凸现教育事业的社会公共服务功能;增强教育教学工作的民主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教职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建设廉

洁高效班子,建和谐文明校园,办人民满意教育,为本校和全区教育事 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公开内容 除党和国家机密以外,凡是涉及学校改革和开展,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党务、政务、财务和教务以及社会对学校关注的热点问题都必 须公开。主要包括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责任追 究等。具体公开的内容包括: (一)党务公开 1、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分工; 2、年度党政工作目标管理常规、重点工作目标; 3、年度党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结果; 4、学校领导、中层干部推荐、考察、任职的情况; 5、学校领导述职述廉报告; 6、领导干部年度民意测评情况; 7、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8、年度党员发展情况; 9、年度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10、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情况; 11、学生评议教师、家长评议学校、社会评议学校情况。 (二)事务公开 12、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分工情况; 13、学校职能处室职责和人员分工情况; 14、学校招生政策、计划与录取情况; 15、教师招聘的职数、学科、条件、程序与结果; 16、职称评审的条件、程序、推荐与结果; 17、拔尖人才申报述职、展示材料与民主推荐情况; 18、教师进修培训的方案、程序、结果与经费使用情况; 19、教师综合表彰的评选条件、程序、推荐与结果。 20、教师职务岗位设置情况; 21、高考加分、优录对象; 22、高水平运动员的条件、程序、推荐与结果;

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

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本我镇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现结合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党务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目标任务。包括: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及落实情况;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执行情况等。 2、思想建设。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支部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建主题活动情况;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 3、组织建设。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情况;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情况;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惩情况等。 4、作风建设。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等; 5、工作动态。包括:年度财务收支及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以及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党务政务公开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凡是涉及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三)党务政务公开,主要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和有关会议、印发文件、不定期通报、简报、文字告示等载体向群众公开相关内容的形式。 (四)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将长期的、程序的公开内容与动态的、阶段性的公开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采用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等方式。 (五)党务政务事项的公开时间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如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情况;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惩情况等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 (六)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按内容分别报经党组织书记和分管负责人审定批准。 (七)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二、村务、财务公开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村务、财务公开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制定本制度。 (一)村务财务公开内容。 1、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 2、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3、水、电等费用的收缴情况;

校务、党务公开制度

校务、党务公开制度 三台县中新镇初级中学校 政务、校务、党务公开制度 根据三台县教育局、三台县教育工会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务、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 1、公开的内容:凡涉及本单位改革和教育教学管理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涉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的重要情况等。 2、下列内容应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开: (1)、绩效工资的分配,包括分配原则、分配依据、分配程序和分配细目; (2)、民主评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情况; (3)、年度职工教育培训方案 (4)、其他需要民主审议或需要向全体职工通报的事项。 3、为便于教职工及时了解学校情况,下列内容每月或随时在公开栏向职工公开: (1)、行政干部接受组织考核情况。 (2)、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分配等关系到职工利益的情况。 4、除上述内容外的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可根据情况分别在管理人员会议、党政联席会议上公开。 5、民主管理公开的主要内容: (1)、学校重大方案的落实情况及教育教学状况; (2)、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

(3)、学校规章制度; (4)、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情况,包括评议的方法、程序和结果; (5)、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教职工专业技术评定、教育教学奖惩、先进评比结果。 (6)、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每学期在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上,做一次党风廉政情况报告。 6、设立固定的公开栏,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公开校务。 7、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应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公开。 二、组织领导 1 8、建立由总支书记、校长任组长,行政为成员的校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9、学校建立由总支书记、校长任组长,行政领导、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构,负责制度的起草、方案的实施、信息的汇总、反馈等事项。 三、校务、党务公开监督 10、为促进校务、党务公开的健康发展,成立以党支部委员、工会主席为组长的校务、党务公开监督评议小组,负责对校务、党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对校务、党务公开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11、除上述监督检查以外,对校务、党务公开工作学校还采取以下形式进行监督。 (1)、党内监督。把校务、党务公开的有关事项列入党支部民主生活的内容,班子成员相互监督。 (2)、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根据各自的职责进行监督。 (3)、职工代表监督。职工代表可以对校务、党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群众监督。随时收集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及建议。

商务局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商务局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2018-10-03为进一步提高全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实现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化,质量标准化,程序规范化,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届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紧紧围绕商务工作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的职能要求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动和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运作的监督和制约,为商务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原则和要求工作原则:服务发展原则、依法依纪原则、真实公正原则、注重实效原则、积极稳妥原则。 工作要求:有组织、有方案、有园地、有台帐。 三、公开的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都应当公开。 (一)领导班子建设1、局领导班子的工作职责;2、局领导工作分工情况;3、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二)全局中心工作1、全局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2、全局工作目标责任书;3、全局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4、促进商务事业

发展的规划、意见和规定;5、局各处室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 (三)思想建设1、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计划及落实情况;2、局机关党支部学习制度、计划及落实情况;3、年度党建工作意见;4、强化作风建设的意见措施;5、年度文明创建情况。 (四)组织建设1、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2、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考核奖励情况;3、党组织选举情况;4、后备干部推荐和新党员发展情况;5、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6、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7、干部职工培训学习情况。 (五)作风建设1、贯彻两个务必”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总局九不准"的情况;2、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述职述廉情况;3、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4、领导干部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5、领导干部上交礼品礼金情况;6、投诉受理和违纪案件查处情况。 (五)制度建设1、会议管理制度;2、机关日常管理制度;3、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制度;4、文明服务制度。 (六)行政执法1、局内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2、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指南;3、局社会服务承诺;4、重要业务目标完成进度情况;5、局财务年度收支预算执行情况;6、最新商务工作政策法规。 (七)其它事项1、人大提案、政协议案办理情况;2、局党务政务公开领导机构组成情况;3、局信访工作网络及工作情况。

学校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老庙乡二中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实行党务政务公开是深化教育改革、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推行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校管理人员廉洁自律,进一步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保证。为了进一步搞好这项工作,根据教体局关于党务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服务行为,增强工作透明度”为根本宗旨,以“规范、公开、便民、廉政”为基本要求。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力,加强党内监督,提高教育系统自身民主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实施对行政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密切干群、师生、学校与社会的关系,紧紧围绕社会各界反映强烈、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工作。 二、基本原则 教育系统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必须坚持“服务发展;依法依纪;积极稳妥;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群众认可”这六项原则,达到“四个有利于”目的,即有利于加强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有利于方便群众办事,便于服务对象监督;有利于制约机制的健全完善,预防和遏制腐败;有利于促进全县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三、公开内容 教育系统实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凡是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班子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以及办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都要全面向社会公开,主要包括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责任追究等,把群众最关注、社会最敏感、矛盾最突出、最容易滋生不正之风的焦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要内容,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具体公开的内容包括: (一)对社会公开的内容 1 、“十二五”期间教育发展规划、工作目标任务; 2 、学校公开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 3、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各种收费标准及依据; 4 、有关初中中考、六年级入校生及教师调动等方面的政策及规定; 5 、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范围及工作纪律; 6 、廉政承诺内容及举报电话。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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