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法律硕士(非法学)历年国家线汇总

法律硕士(非法学)历年国家线汇总

法律硕士(非法学)历年国家线汇总

法律硕士(非法学)历年国家线汇总考试专业应届生最低分数线往届生最低分数线单科最低线

2001年法律硕士325 320 50

2002年法律硕士345 340 60

2003年法律硕士325 320 52/78 考试专业A区B区C区

2004年法律硕士330/53(80) 328/51(77) 325/48(72)

2005年法律硕士326/53(80) 321/51(77) 316/47(71)

2006年法律硕士335/54(81) 330/52(78) 325/48(72)

2007年法律硕士340/53(80) 335/51(77) 330/48(72)

2008年法律硕士340/54(81) 330/50(75) 325/48(72)

2009年法律硕士315/47(71) 305/44(66) 295/41(62)

2010年法律硕士315/46(69) 305/43(65) 295/40(60)

2011年法律硕士325/45(68) 315/43(65) 305/40(60) 考试专业A区B区

2012年法律硕士

34所自主划线高校历年复试分数线

北京大学

2007年法律专业硕士联考:联考总分不低于357分,政治不低于55分,英语不低于55分,专业基础课不低于90分,综合课不低于90分。

2008年法律专业硕士联考:联考总分不低于365分,政治不低于55分,英语不低于55分,专业基础课不低于90分,综合课不低于90分。能否进入复试还须达到各院系(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国际法学院)按差额复试的比例所规定的各项单科成绩和总成绩。2009年法律专业硕士:总分不低于340分,政治不低于55分,英语不低于55分,专业基础课不低于90分,综合课不低于90分。

2010年法律硕士政治

55

英语

50

基础

90

综合

90

总分

360

深圳研究生院总分为345

2011年法律硕士55 50 90 90 365 深圳研究生院分数线另定。2012年法律硕士深圳研究生院分数线

2020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文字版)

2020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文字版)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硕(非法学)真题 专业基础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 A狭义刑法B单行刑法 C附属刑法D立法解释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A罪刑法定原则B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 A规制机能B保护机能 C保障机能D威慑机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 A参加传销组织B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D拐卖15周岁的男孩 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 6、2014年6月29日,甲持枪抢劫后逃到外地,同年11月8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 A经过20年不再追诉 B从2014年6月20日计算追诉时效 C因为甲逃避追查,其追诉时效不受限制 D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公安部核准 7、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快将吴某带倒, 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 A抢夺罪B故意伤害罪C抢劫罪D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8、甲因涉嫌受贿被捕,在受讯间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刑,并举 报了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潜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 正确的是() A甲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B甲有立功情节,对其可以免除处罚 C甲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D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应当免除处罚 9、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 元帮其逃跑,甲的行为构成() A窝藏罪B妨害公务罪C包庇罪D私放在押人员罪 10、张某深夜撞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中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 A事先防卫B正当防卫C假想防卫D防卫过当

法硕非法学刑法背诵版

第一章绪论 1.刑法形式 3 特征 4 任务 2 机能 3 解释 2★ 2.刑法的基本原则3★★ 3.罪刑法定内容 3 体现 2★★★ 4.罪责刑相适应内容 2 体现 3★★ 5.刑法的域内效力 3★★★ 6.刑法的域外效力 3★★★ 第二章犯罪的概念 7.犯罪的基本特征 3★ 第三章犯罪构成 8.犯罪构成概念内容3 意义3★分类 2★★★ 9.犯罪客体概念内容3 分类3 10.犯罪客体vs犯罪对象 3★★ 11.危害行为概念特征3★★★分类 2 12.不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3★★★★ 13.危害结果概念在刑法中的意义 4 14.因果关系概念特点 4 15.特殊情形的因果关系认定 4 ★★★ 17.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6 ★★★

20.单位犯罪概念要件2 处罚★★★ 21.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况 3★★★ 22.犯罪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的关系 2 23.无罪过事件 2 24.意外事件特征3 25.犯罪故意概念特征2★★★ 26.直接故意vs间接故意异同2/3★★ 27.犯罪过失概念特征2罪责3 28.疏忽大意的过失2 过于自信的过失2 29.过于自信的过失vs间接故意2/2★ 30.法律上的认识错误3 31.事实上的认识错误5★★★ 第四章犯罪故意的停止形态 32.犯罪既遂判定标准3★形态3★★★ 33.犯罪预备概念特征3★★★ 34.预备行为vs实行行为 35 36.犯罪未遂概念特点3★★★分类2 37.迷信犯、愚昧犯vs不能犯未遂的区别2 39.犯罪中止概念特征3★★★★分类2

第五章共同犯罪 41.共同犯罪概念构成要件3★★认定6★★★形式4★★ 42.特殊共犯特征5★★ 43.主犯概念种类2 44.主犯vs首要分子3 46.从犯概念种类2 49.教唆犯概念特点成立条件2★★★ 51.共同犯罪vs犯罪预备、未遂2 52.共同犯罪vs犯罪中止3★★ 第六章一罪与数罪 53.罪数的判断标准4 54.法条竞合vs法条竞合犯3 55.继续犯概念特征4 类型3 法律后果3★★★ 56.想象竞合犯概念特征2 处断原则 57.结果加重犯概念特征3 58.结合犯概念特征3 59.集合犯概念特征3 60.连续犯概念特征4 法律后果3

2018考研真题法硕(非法学)基础课——多选

感谢凯程教研室对本文重大贡献 今天基础课刚刚考完,凯程的电话瞬间变成了热线,学员们兴奋地汇报他们的考试情况,提到了很多题目类型都是在集训营训练过的内容。凯程莫老师祝同学们专业课考试顺利! 二、多项选择题:第41-5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者错选均不得分。 41.甲在街头摆气球射击摊,因向顾客提供的六只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被法院以非法待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宣告缓刑。法院的做法符合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贡刑相适应原则 C.从旧兼从轻则 D.主客相统一原则 42.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自首中“自动投案”的有 A.在接受强制戒毒期旬,主动向警方交代了自己抢劫杀人的事实 B.因形迹可疑被父母捆绑到派出所后,如实交代了自己杀人的事实 C匿名报案后在事故现场接受询问时,向警方交代了自己交通肇事的事实 D.在涉嫌诈骗被取保候审期间潜违,途中找警方交代了自己绑架他人的事实 43.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下列行为应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有 A.使用伪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 B.长期以暴力手段强迫他人向自己借款,賺取利息 C.以营利为目的,长期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 D.非法生产具备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供他人开设赌场 44.下列聚众斗殴的情形中,属于“持械”的有 A.牵引恶犬参与斗殴 B.携带非法持有的枪支参与斗殴 C.在斗殴现场抢夺对方棉桦井使用 D.斗殴时使用事先臧匿在斗殴地点的砍刀 45.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 A.以次充好 B.以假充真 C.掺杂 D.掺假 46,甲、乙、内设立一合伙企业。2014年8月,该合伙企业欠星月公司货款36万元,同年10月,丙经甲乙同意退伙,被约承担了15万元的合伙债务。2015年2月,丁经甲、乙同意入伙,井约定:丁对入伙前火企业所欠债务不承担责任。对该合伙企业欠星月公司的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有 A.甲 B.乙 C.丙 D.丁

2017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硕复试分数线总成绩高低

2017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硕复试分数 线总成绩高低 本文系统介绍2017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硕考研难度,2017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硕就业,2017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硕学费,2017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硕考研参考书,2017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硕考研初试经验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2017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硕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考研机构!2017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硕就业怎么样?这是大家都所关心的重点。 一、2017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硕复试分数线是多少? 2015年2017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硕专业复试分数总成绩不低于315分,且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专业成绩不低于85分。复试方式:面试与笔试想结合。笔试包括民法与刑法。面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考核与英语听说能力考核两个方面,其中英语听说能力考核不少于5分钟。 考研复试面试不用担心,凯程考研有系统的专业课内容培训,日常问题培训,还要进行三次以上的模拟面试,还有对应的复试面试题库,你提前准备好里面的问题答案,确保你能够在面试上游刃有余,很多老师问题都是我们在模拟面试准备过的。 二、2017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硕考研参考书是什么? 法硕是全国联考,考试师目如下: 1.思想政治理论 2.外语 3.法硕联考基础(包括刑法、民法,总分150,两师各占75分) 4.法硕联考综合(包括法理、宪法、法制史三部分,其中法理比重略高)。 2017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硕考研参考书很多人都不清楚,凯程老师给大家整理出来了的专业课的参考书: 《法硕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初期什么都不会时看看挺好,等有一定基础时就可以忽略了。最有用的是刑法分则部分。其他都以分析为准。凯程老师会详细讲解每个知识点,非常专业,非常应试。 《法硕(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这个没什么好说的,看好理解好背诵好就一切都好了。凯程要求学生最后考前两天时几乎是整本书都在脑子里。 《法硕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这是很好的练习巩固资料。从前期到后期一直很有用。凯程学员是扎扎实实做过的。 《法硕联考重要法条释解》,凯程建议找本自己看起来顺眼,查阅方便的。多翻多看。尤其是民法,宪法,非常重要并且非常有效,看了就有感觉。 真题——版本无所谓,例如《法硕联考大纲变化解读及历年试题汇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真题非常重要。一定要好好利用。凯程会专门开设真题讲解课程。 以上参考书比较多,实际复习的时候,请按照凯程老师指导的重点进行复习,有些内容是不考的,帮助你减轻复习压力,提高复习效率。

2015年法硕非法学基础课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5年法硕(非法学)基础课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1 -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 1.原铁道部部长刘某因受贿罪,滥用职权被追究刑事责任,有人认为,在对刘某量刑时,“应考虑他对的国家铁路建设的贡献”,这种说法违背了我国刑法中的() A.罪刑法定原则 B.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参考答案】B 【考查知识点】刑法原则 2.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对象的是() A.赌博的筹码 B.抢夺的财物 C.行贿的财物 D.运输毒品的车辆 【参考答案】B 【考查知识点】犯罪对象 3、甲欲杀死赵某,掐赵某脖子后致其休克后,甲以为赵某死亡,投入河中,赵某溺水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A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故意杀人罪(未遂) D故意杀人罪(既遂) 【参考答案】D 【考查知识点】犯罪的停止形态 8、甲在某机场到达大厅出口D外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一人轻伤,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

A爆炸罪 B寻衅滋事罪 C故意伤害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参考答案】A 【考查知识点】爆炸罪 14.下列犯罪中,属于结果犯的是() A.放火罪 B.故意毁坏财物罪 C.私放在押人员罪 D.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参考答案】B 【考查知识点】结果犯 16、甲遇红灯停车时,与路人孙某发生口角,甲下车将孙某打到在地,驾车离去。孙某坐在马路上,不听行人劝导,拒绝离开。十分钟后,乙超速驾车经过此处,来不及刹车,将孙某撞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B.甲构成寻衅滋事罪 C.甲和乙共同构成交通肇事罪 D.乙构成交通肇事罪 【参考答案】D 【考查知识点】交通肇事罪 17、下列行为中,可以认定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是() A.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 B.窃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 C.使用虚假的身份证骗领信用卡 D使用虚假身份证骗领的信用卡 【参考答案】C

法律硕士非法学

以下关于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复习指导由四联法硕为大家提供,希望法硕考生能结合下面的内容强化提高自身学习能力。 对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广大考生而言,除了政治、英语、两门公共课之外,对最终成绩有举足轻重影响的就是专业课中基础课和综合课的考查,因此专业课的复习要“先下手为强”。基础阶段复习,顾名思义,以夯实基础知识、掌握基本解题方法为重。专业课辅导专家们就为2012年考研的同学们,提供这一阶段复习需着重注意的以下几方面问题: 1.阶段复习目标 本阶段主要用于跨专业考生学习考试指南和考试分析,要求吃透参考书内容,做到准确定位,事无巨细地对涉及到的各类知识点进行地毯式的复习,夯实基础,训练思维,掌握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模型,本专业考生要在抓好专业课课堂学习的基础上温习指定参考书,为下一个阶段做好准备。 2.复习教材 在这里主要列出基础阶段学习所用到的参考书目,对于强化阶段和冲刺阶段,考生有更高的学习目标,也会有相应的参考书目,在此就不一一列出。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考试大纲配套强化指导及真题全解》高等教育出版社 在使用以上参考书目之前要对这几本参考书目有一定的了解。首先,考试大纲是学习必须要学习的,因为大纲中对考查知识点和考查目标都有详细的规定,只有学习大纲之后,考生的复习才能有的放矢;其次是考试分析,考试分析是针对法硕考试进行的,因此其分析主要针对考点进行,非考点内容基本不会涉及;再次是考试指南,考试指南相对于考试分析则详细很多,和适合打基础的考生使用;最后是强化指导及真题全解,对大纲中的知识点进行详细的分析,并对历年真题进行解析,使题目与知识点之间构成对应的框架,方便考生了解每个章节的考查频次及分值。 3.参考书的阅读方法 (1)目录法:先通读各本参考书的目录,对于知识体系有着初步了解,了解书的内在逻辑结构,然后再去深入研读书的内容。 (2)体系法:为自己所学的知识建立起框架,否则知识内容浩繁,容易遗忘,最好能够闭上眼睛的时候,眼前出现完整的知识体系。 (3)问题法:将自己所学的知识总结成问题写出来,每章的主标题和副标题都是很好的出题素材。尽可能把所有的知识要点都能够整理成问题。 4.基础复习注意要点 (1)时间的安排 考生在进行基础阶段的学习中首先面临的就是时间分配问题,专业课几本参考书目之间的时间分配、公共课与专业课之间的时间分配。第一次参加考研的同学可能在复习过程中没有经验,按照自己的喜好及想法进行学习,到7月份才发现自己的复习目标没有实现,心里会产生焦急的心理,从而影响后面的复习,造成严重的后果。如何分配时间呢?其实对于时间的分配在网上有众多考研前辈的经验可以借鉴,专业课辅导专家们建议2012年的考生,要在借鉴前辈经验的同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按照学习计划进行复习。并且要时时检验自己的计划,以便随时调整。 (2)知识的学习 从知识掌握的微观角度而言,基础阶段复习当全面、细致,结合教材对考试大纲中规定的考点进行深入的理解、掌握,脚踏实地夯实基础。由于考纲中对各考点的考查要求存在一定的差异,相应地也应当注意有所侧重。复习时可结合自身学习掌握的情况,对考纲中做重点要求以及自己掌握较为薄弱的知识内容上多下工夫,以求将重点、难点一网打尽。特别地,带着对知识内容的理解与思考细读参考书目中对知识

2018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解析

世纪文都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 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来源:文都敏行法硕 一、单选题 1、关于我国刑法溯及力得适用,下列表述中正确得就是 A司法解释应适用从新兼从轻原则 B处刑较轻就是指法院判处得宣告刑较轻。 C应以“审判时”作为新旧法选择适用得判断基础 D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得案件适用行为时得法律 【答案】D 【解析】我国《刑法〉第 12 条对刑法溯及力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对千现行刑法生效以前得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得行为,适用行为当时有效得法律。但就是按照现行有效得法律不认 为犯罪或处罚较轻得,适用现行有效得法律。依据行为当时有效法律巳经作出得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所谓“处刑较轻'',就是指刑法对某种犯罪规定得刑罚即法定刑比修订前刑法轻。 2、犯罪分子为日后向甲勒索财物,用枪威逼甲杀死一名路人并录像。甲得杀人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 紧急避险 C 自救行为 D 犯罪行为 【答案】D 【解析】甲属于胁从犯,紧急避险不要求超过必要限度,只能小于保护得利益,所以不属于紧急避险,正当防卫对象为犯罪分子。自救就是自己采取措施而不就是被胁迫采取措施。 3、下列情形中,应认定为入户抢劫得就是 A甲冒充煤气抄表员进入受害人家中实施抢劫 B客户服务员乙进入客人入住得酒店房间实施抢劫 C 丙入户盗窃后将追赶得失主在公寓楼道内打成重伤 D 丁在房屋中介人员带领其进入她人居住得出租房内查瞧时发现贵重财物实施抢劫 【答案】A 【解析】户就是指被害人生活居住得地方,酒店房间不属于户得范围。C 属于转化型抢劫。去出

西南大学法硕考研分数线

西南大学法硕考研分数线 2019年法律硕士考研的备考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随着19考研时间的公布,这也意外着预报名和正式报名马上来临,在法律硕士择校中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当属分数线了。凯程法硕老师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西南大学2016年-2018年法律硕士考研分数线,备考法律硕士考研的学子可以依此结合自己的复习情况作为参考。 一、西南大学法学院介绍 西南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211”工程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于2005年7月由原西南师范大学、原西南农业大学合并组建而成。西南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6年4月,以原西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学系和原西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学系为基础组建而成,系西南大学重要的支撑性学院之一。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生600余人,硕士研究生300余人。 学院办学历史较长。1985年,原西南师范大学向国家教育部申请设立法学本科专业并获得批准,成为全国师范院校中设置法学专业最早的院校之一。1987

年,法学专业正式面向全国招生。1993年,原西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学专业设立。2003年,原西南师范大学法学系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并开始招收研究生。2006年4月30日,西南大学法学院正式成立。吴光前教授、魏宜文教授、汪力教授、张新民教授、赵云芬教授先后任法学专业负责人。法学院首任院长张新民教授,现任院长张步文教授。 学院师资队伍基础较好,学缘结构合理。现有教职工62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19人,院聘副教授3人;专任教师主要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著名法学院校,其中8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部分教师拥有英国、法国、日本等国的法学博士和硕士学位。学院现有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9人。学院聘请了江平、李昌麒、刘剑文、姚建宗、孙长永、徐国栋等数十位著名法学家和具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为学院兼职教授。 学院学科体系完善,科研实力较强。现有交叉学科“治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西南大学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所、“三农”法制研究中心、社会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刑事司法研究中心、海国图志书院、司法改革研究所、拉丁文经藏研究所等科研机构。截至2017年,学院教师共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70余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6项。 学院将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努力提高社会服务水平。学院是首批“中小学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国培计划”承办单位,并开设有远程法学网络教育。学院有20余名教师担任重庆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市政府立法评议委员,重庆市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重庆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重庆市北碚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政府法律顾问等。 学院拥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法学图书馆有中外文专业图书3万余册及大量影像资料;有现代化的学术报告厅和会议室;建有庭审直播实验室、证据科学实验室、现场勘验实验室、法律实务电子模拟实验室、模拟审判实验室、法律诊所等实验室,可开展模拟审判、模拟仲裁、痕迹检验、法律诊所、庭审直播等实践教学活动。学院与北京新起点司法考试培训学校联合设立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中心。 学院注重对外交流,先后与德、美、英、泰、澳大利亚等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学院、法学专家和实务专家建立合作关系或进行交流。

2020考研法硕真题:非法学(完整版)

2020考研法硕真题:非法学(完整版)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硕(非法学)真题 专业基础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 A狭义刑法B单行刑法 C附属刑法D立法解释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A罪刑法定原则B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 A规制机能B保护机能 C保障机能D威慑机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 A参加传销组织B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D拐卖15周岁的男孩 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 6、2014年6月29日,甲持枪抢劫后逃到外地,同年11月8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 A经过20年不再追诉 B从2014年6月20日计算追诉时效 C因为甲逃避追查,其追诉时效不受限制 D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公安部核准 7、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快将吴某带倒, 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 A抢夺罪B故意伤害罪C抢劫罪D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8、甲因涉嫌受贿被捕,在受讯间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刑,并举 报了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潜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 正确的是() A甲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B甲有立功情节,对其可以免除处罚 C甲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D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应当免除处罚 9、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 元帮其逃跑,甲的行为构成() A窝藏罪B妨害公务罪C包庇罪D私放在押人员罪 10、张某深夜撞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中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 A事先防卫B正当防卫C假想防卫D防卫过当

中国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分数线大概是多少(精)

中国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分数线大概是多少 本文系统介绍中国政法大学法硕考研难度, 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就业, 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费, 中国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参考书, 中国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初试经验五大 方面的问题, 凯程中国政法大学法硕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 以下信息绝对准确, 凯程就是王牌的中国政法大学考研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复试分数线是多少? 2015年中国政法大学法硕专业复试分数总成绩不低于 340分, 且英语成绩不低于 50分, 专业成绩不低于 90分,复试由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组成。专业面试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外语口语及听力等。 考研复试面试不用担心, 凯程考研有系统的专业课内容培训, 日常问题培训, 还要进行三次以上的模拟面试, 还有对应的复试面试题库, 你提前准备好里面的问题 答案, 确保你能够在面试上游刃有余,很多老师问题都是我们在模拟面试准备过的。 一、中国政法大学法硕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 近些年来法硕作为一个热点专业, 而中国政法大学一直以来都是众多学子的梦, 因此作为一个重点大学的热点专业, 中国政法大学法硕的难度可想而知, 好在法大 的招生人数较多, 考研难度相对较小。据凯程从中国政法大学法硕统计数据得知, 每年法硕考研的考生都在增加,且 90%以上都是跨专业的考生,随着报考人数的增多,竞争自然也在增大。 而且法硕也是跨专业考研最多的专业。只要能有计划的进行针对性的复习, 多听取过来人的考研经验, 即使是凯程,考上法硕也不难,在考研复试的时候,老师更看重跨专业学生自身的能力,而不是本科背景。其次,跨专业考研, 中国政法大学本身对本科的要求没那么高, 且复试本身知识点难度并不大, 跨专业的学生完全能够学 得懂。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这样三凯程生, 都考的不错, 而且每年还有很多二本院校的成功录取的学员, 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

2020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已公布

2020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已公布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硕(非法学)真题 专业基础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 A狭义刑法B单行刑法 C附属刑法D立法解释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A罪刑法定原则B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 A规制机能B保护机能 C保障机能D威慑机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 A参加传销组织B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D拐卖15周岁的男孩 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 6、2014年6月29日,甲持枪抢劫后逃到外地,同年11月8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 A经过20年不再追诉 B从2014年6月20日计算追诉时效 C因为甲逃避追查,其追诉时效不受限制 D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公安部核准 7、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快将吴某带倒, 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 A抢夺罪B故意伤害罪C抢劫罪D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8、甲因涉嫌受贿被捕,在受讯间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刑,并举 报了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潜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 正确的是() A甲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B甲有立功情节,对其可以免除处罚 C甲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D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应当免除处罚 9、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 元帮其逃跑,甲的行为构成() A窝藏罪B妨害公务罪C包庇罪D私放在押人员罪 10、张某深夜撞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中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 A事先防卫B正当防卫C假想防卫D防卫过当

2019法硕(非法学)考试综合课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 综合课 (科目代码:498) 考生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须在试题册指定位置上填写考生编号和考生姓名;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写报考单位、考生姓名和考生编号,并涂写考生编号信息点。 2.选择题的答案必须涂写在答题卡相应题号的选项上,非选择题的答案必须书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册上答题无效。3.填(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字迹工整、笔迹清楚;涂写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4.考试结束,将答题卡和试题册按规定交回。 (以下信息考生必须认真填写) 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 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马克思认为,法律是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社会共同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对于这一观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法律伴随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B.法律调整社会中的一切利益关系 C.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决定法律的内容D.法律体现每个社会主体的利益需要 2.法律部门的划分需要在遵循客观标准的同时坚持正确的原则。下列对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客观性原则要求划分法律部门应以法律规范的内在结构和效力位阶为基础 B.适当平衡原则主要是指各法律部门包含的法律、法规在数量上大致平衡 C.当同一部法律可以被划归于几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时,应采用主次原则对其进行划分和归类 D.相对稳定原则要求法律部门划分应当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能频繁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和结构 3.我国《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但《民法通则》并未废止。在两法并存共用阶段,对于同一事项二者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原则应该是 A.法不溯及既往B.新法优于旧法 C.特别法优于一般法D.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4.某设区的市的政府出台《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除婚嫁酒、丧葬酒外的其他酒席一律视为违规酒席;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同时规定:“群众操办婚嫁酒须填写申报表,并报区政府备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办法不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B.该办法规定群众办婚嫁酒须申报,不适当地增加了公民义务 C.该办法有关“复婚不准操办酒席”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D.该办法对于“违规酒席”的界定,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要求 5.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该规则不.属于 A.义务性规则B.确定性规则 C.构成性规则D.强行性规则 6.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该制度集中体现的法律职业特征是 A.法律职业具有相当大的自治性 B.法律职业要求设置严格的准入门槛

2015法硕非法学真题与答案

2015法律专硕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1 -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 1.原铁道部部长刘某因受贿罪,滥用职权被追究刑事责任,有人认为,在对刘某量刑时,“应考虑他对的国家铁路建设的贡献”,这种说法违背了我国刑法中的() A.罪刑法定原则 B.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参考答案】B 【考查知识点】刑法原则 2.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对象的是() A.赌博的筹码 B.抢夺的财物 C.行贿的财物 D.运输毒品的车辆 【参考答案】B 【考查知识点】犯罪对象 3、甲欲杀死赵某,掐赵某脖子后致其休克后,甲以为赵某死亡,投入河中,赵某溺水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A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故意杀人罪(未遂) D故意杀人罪(既遂) 【参考答案】D 【考查知识点】犯罪的停止形态 8、甲在某机场到达大厅出口D外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一人轻伤,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 A爆炸罪B寻衅滋事罪C故意伤害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参考答案】A 【考查知识点】爆炸罪 14.下列犯罪中,属于结果犯的是() A.放火罪 B.故意毁坏财物罪 C.私放在押人员罪 D.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参考答案】B 【考查知识点】结果犯 16、甲遇红灯停车时,与路人孙某发生口角,甲下车将孙某打到在地,驾车离去。孙某坐在马路上,不听行人劝导,拒绝离开。十分钟后,乙超速驾车经过此处,来不及刹车,将孙某撞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B.甲构成寻衅滋事罪 C.甲和乙共同构成交通肇事罪 D.乙构成交通肇事罪

暨大法硕考研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一览

暨大法硕考研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一览 本文系统介绍暨大法硕考研难度,暨大法硕就业,暨大法硕学费,暨大法硕考研参考书,暨大法硕考研初试经验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暨大法硕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暨大考研机构! 六、暨大法硕复试分数线是多少? 2015年暨大法硕专业复试分数总成绩不低于300分,且英语成绩不低于42分,专业成绩不低于63分,复试科目:法律硕士(法学)笔试:民诉法;面试:民法、行政法、刑法,法律硕士(非法学)笔试:民法;面试:法理、宪法、刑法。 考研复试面试不用担心,凯程考研有系统的专业课内容培训,日常问题培训,还要进行三次以上的模拟面试,还有对应的复试面试题库,你提前准备好里面的问题答案,确保你能够在面试上游刃有余,很多老师问题都是我们在模拟面试准备过的。五、暨大法硕考研参考书是什么? 法硕是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如下: 思想政治理论 外语 法硕联考基础(包括刑法、民法,总分150,两科各占75分) 法硕联考综合(包括法理、宪法、法制史三部分,其中法理比重略高)。 暨大法硕考研参考书很多人都不清楚,凯程老师给大家整理出来了的专业课的参考书: 《法硕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初期什么都不会时看看挺好,等有一定基础时就可以忽略了。最有用的是刑法分则部分。其他都以分析为准。凯程老师会详细讲解每个知识点,非常专业,非常应试。 《法硕(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这个没什么好说的,看好理解好背诵好就一切都好了。凯程要求学生最后考前两天时几乎是整本书都在脑子里。 《法硕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这是很好的练习巩固资料。从前期到后期一直很有用。凯程学员是扎扎实实做过的。 《法硕联考重要法条释解》,凯程建议找本自己看起来顺眼,查阅方便的。多翻多看。尤其是民法,宪法,非常重要并且非常有效,看了就有感觉。 真题——版本无所谓,例如《法硕联考大纲变化解读及历年试题汇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真题非常重要。一定要好好利用。凯程会专门开设真题讲解课程。

法硕(非法学)考研指导:刑法学的新增罪名

法硕(非法学)考研指导:刑法学 的新增罪名 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2017新增) (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概念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指行为人故意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二)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构成特点 1.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三)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认定 1.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同。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投放危险物质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2 )投放的物质属性不同。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所投放的是不具有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危险属性的物质、投放危险物质罪所投放的必须是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物质;(3)故意的内容不同。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为故意内容的、投放危险物质罪则是以危害公共安全为故意内容的 (四)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法定刑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2017新增) (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概念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行为人编造爆炸威胁、生物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构成特征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社会秩序,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等秩序,公共场所、交通秩序,以及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2.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罪。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传播编造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谓编造,是指毫无根据的、无中生有凭空捏造、胡编乱造。其结果是产生虚假的即不存在、不真实、与事实不符的信息。所谓传播,是指采取各种方式将恐怖信息广泛加以宣扬、散布、扩散,以让公众知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为了扰乱社会秩序,明知没有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威胁,却加以编造,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恐怖信息而加以传播。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三)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认定 1.区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与非罪的界限,一要看是否实施编造、故意传播虚假

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就业前景不容乐观

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就业前景 不容乐观 法律硕士专业就业前景分析 各种就业方向看法硕就业 首先薪水不象某些人想的那样低,担心薪水低是根本没有必要的。毕业以后找的工作多种多样。法硕毕业生有做公务员的,有到公司做法务的,有去法院的,有当老师的,还有去律所的。 1.先说做公务员的。做公务员的薪水南北有比较大的差异。比如北京的远远比不上深圳广东的。广东那边因为公务员工资各个机关都已经统一标准,相差不大。北京的公务员却有差别。部委的公务员没有下面北京市的公务员挣得多。 2.再说到公司做法务。这种机会不是很多。因为只有大型的公司才有自己的法务部。能够进去是很难得的一件事,可以学东西。外资银行一般很少招没有工作经验的毕业生,内资银行每年招一定的法律专业毕业生。外资银行待遇向来是不错的,比如汇丰银行是以8000/月起。内资银行的待遇也可以,一般薪水从4000/月起。比如北京市工商银行都很不错的。不过说实话,进银行的发展前景不是很好,如果你本科是学金融的就很好发展。保险公司待遇一般,没有银行的好。但是一样可以解决户口问题。不过保险公司对法务的需求不是很大。外企招应届生不是很多,但还是有同学去了外企,比如安利(广东)。薪水在5000-6000之间。 3.再说去法院的。我只说北京法院的情况。朝阳法院和海淀法院是待遇最好的两个法院,薪水要远远高出5000/月。检察院的待遇没有法院那样好,跟一般的北京市机关一样。 4.当老师的没有上面几个挣的多,而且法硕毕业只能从事一般行政工作,每个月不少于3000的稳定工资。 5.去律所工作刚开始可能是低些。北京律所比上海和广东还可能好点。不过一些所给的薪水也不错。 学法硕的一定要发挥自己的本科专业的优势。学金融的就进银行,学工的去企业或者机关,学英语的进外企,拿自己的长处去比别人的短处。做2-3年以后再考虑是否做律师是很稳妥的一种办法。而且从那时以后发展就会顺的多,在银行做了几年大可以去做金融证券方面的业务,学工的去做知识产权,学英语的做涉外的。 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相比就业前景不容乐观 既然社会如此缺乏专家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其法律硕士学生的就业应该是:即使达不到供不应求的情况,也应当是非常乐观。然而现实中,法律硕士的就业状况并没有与社会的期待相呼应。以被调查学校的2004级法律硕士目前的签约率看,经过一次2006年下半年的就业高峰,截止至3月初,各学校的法律硕士研究生的签约率总均不过25%(见表3.6),相比法学硕士、其它文科专业(如会计、金融)的硕士研究生的签约率要低得多。各学校基数庞大的法律硕士能否在未来的三个月顺利就业让人不无担心。 当对在读的法律硕士被要求就自己今后的就业形势作一下预测时,大多数同学认为法律硕士同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相比较而言,法律硕士生没有就业优势,而是相反总处于劣势,形势不容乐观。其中有59.3%的被调查者认为就业前景悲观,20%的人表示一般,认为乐观的占20.07%.在调查中,许多即将毕业的法律硕士生认为自己在法律人才就业市场中地位如同鸡肋。

全国硕士研究生历年国家复试分数线

据悉,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见附表)已确定,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全面启动复试、录取工作。今年初试合格资格线确定的原则和方法保持相对稳定和政策连续。 为方便考生调剂,4月8日至5月15日,教育部继续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859611375.html,,教育网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859611375.html,)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有调剂愿望的上线考生应及时上网了解调剂系统的使用方法,并按有关要求做好相关申请和确认工作。 另据介绍,北京大学等34所自划线高校已于3月下旬公布了其初试合格资格线,广大考生可通过相关高校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A类考生*B类考生*C类考生* 总分 单科(满 分=100 分) 单科(满 分>100 分) 总分 单科(满 分=100 分) 单科(满 分>100 分) 总分 单科(满 分=100 分) 单科(满 分>100 分) 哲学[01] 280 37 56 270 34 51 260 31 47 经济学[02] 315 47 71 305 44 66 295 41 62 法学[03](不含法律硕士 专业[030180]) 315 46 69 305 43 65 295 40 60 教育学[04](不含体育学 [0403]) 300 42 126 290 39 117 280 36 108 文学[05](不含艺术学 [0504]) 340 51 77 330 48 72 320 45 68 历史学[06] 290 40 120 280 37 111 270 34 102 理学[07] 280 38 57 270 35 53 260 32 48 工学[08](不含照顾专业)275 37 56 265 34 51 255 31 47 农学[09] 260 32 48 255 31 47 250 30 45 医学[10](不含中医学 [1005]) 285 39 117 275 36 108 265 33 99 军事学[11] 300 48 72 290 45 68 280 42 63 管理学[12](不含MBA 专业[120280]) 315 47 71 305 44 66 295 41 62 体育学[0403] 285 39 117 275 36 108 265 33 99 艺术学[0504] 320 42 63 310 39 59 300 36 54 中医学[1005] 275 37 111 265 34 102 255 31 93 法律硕士[030180] 315 47 71 305 44 66 295 41 62 工商管理硕士 [MBA][120280] 155 50 85 145 45 77 135 40 68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 260 37 56 250 34 51 240 31 47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 生* 240 31 47 240 31 47 240 31 47 备注: *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B类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C类考生:报考地处三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一区系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 二区系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 三区系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2014法硕非法学基础真题范文

一、单项选择题:第1 -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 1.下列选项中,体现罪刑相适应的是() A.刑法关于空间效力范围的规定 B.刑法关于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 C.刑法关于享有外交豁免特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的规定 D.刑法关于放火罪与失火罪构成要件及法定刑的不同规定 2.根据解释的效力,可以把刑法解释分为() A.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 B.当然解释,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C.当然解释,扩大解释和缩小解释 D.文理解释,论理解释和学理解释 3.依照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的规定,“不认为犯罪”的条件是() A.情节轻微的 B.危害不大的 C.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D.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4.甲醉酒驾驶,撞死一行人后逃逸,在被追赶时精神病复发。对甲() A.不追究刑事责任 B.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C.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D.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5.下列关于犯罪对象的说法,正确的是() A.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载体 B.犯罪对象的功能是区分此罪与彼罪 C.犯罪对象是一切犯罪都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 D.犯罪对象是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因不满父亲再婚,与之断绝往来。其父晚年孤身一人,身患重病时,甲拒绝照顾,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在本案中,甲违反了() A.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 B.职务要求的义务 C.先前行为的义务

D.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7.人民法院认为,甲公司于2011年12月偷逃税款构成犯罪,但该公司已于2012年7月宣告破产。对于甲公司的逃税犯罪行为 A.不再予以追究 B.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C.按照单位犯罪仅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刑责 D.按照自然人犯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刑责 8.甲和乙意图置常某于死地,甲将匕首向常某刺去,常某急忙躲闪,匕首刺中了乙,乙流血死亡。甲的行为 A.故意杀人罪(既遂)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故意杀人罪(未遂) D.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9.甲受乙教唆,雇佣童工从事为重劳动,情节严重。甲、乙的犯罪属于 A必要的共同犯罪 B简单的共同犯罪 C特殊的共同犯罪 D任意的共同犯罪 10.甲盗割高压电线,既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又构成盗窃罪。这种犯罪形态属于 A想象竞合犯 B继续犯 C连续犯 D吸收犯 11 甲(17周岁,无业)收受犯罪人窃地的笔记本电脑后,为其窝藏赃物,构成犯罪,依法应处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甲运用罚金的正确做法是 A 应对甲免除罚金 B 应判令甲的监护人缴纳罚金 C 应对甲处以不少于500元得罚金 D 应对甲收受的电脑拍卖充抵罚金 12 下列罪状汇总,属于叙明罪状的是 A过失犯前款罪的 B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 C 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 D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