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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法心得体会范文 三篇

预算法心得体会范文 三篇
预算法心得体会范文 三篇

预算法心得体会范文三篇

,以帮助管理者更加有效地管理企业和最大程度地实现战略目标。

成本的内部监督审核。中国自古有“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说法,现今,很多领导及管理人员也是努力的在这么做。有的做的好,被称为英明的领导,有的做的不好,被称做多疑的领导,还有些,根本就不相信自己亲人以外的人,也就有了家族式、家长式的管理。而我今天要说的是,这句话已经过时了。在目前经济全球化影响下,企业都在争取人才,储备人才,这是好事。而人才,并不是完美的,无缺的。因此,在“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与“用人必疑,疑人亦用”两者之间应该选择一种什么样的方法使之达到效益的最大化?内部

监督审核无疑是最简单的办法。怀疑他人,也就是内部的监督审核,这种不信任本身就是对下属的一种关心,一种爱护。如果能够理解这一点,那在大企业的内部监督审核过程中,每个人都能用积极的心态去对待,去支持,那我想,企业的发展将会更上一层楼。作为预算人员,不应该对公司的审核报有抵触情绪,而应该积极配合,在配合中学习、积累。

与预算有关的资料管理。作为施工单位现场预算人员,是一个施工单位的最基层的预算人员,也是最重要的预算环节人员。对于数量巨大的预算资料,要求预算人员有一个系统的管理。偶的做法是用多个文件盒,分类编号管理。一号当然是公司文件盒。二号为合同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及在合同签订前的所有双

方来往的文字文件及公司对合同的分析文件。三号是分包的一系列文件资料。还要有的,变更洽商资料盒、对应洽商资料编号的预算资料盒、钢筋盒、内部结算盒、施工期间甲乙双方来往的非变更洽商文件盒等等。每一个盒中都要有手写目录,在工程完工后再行打印出来。对于双方来往的文件资料盒,要有台账,记录发文日期及签字等资料。资料的整理与否,对预算人员影响很大。整齐的资料可以使预算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需要的资料,在第一时间完成任务,并且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对预算人员也是有好处的。

厂商资料的积累。很多预算人员最头疼的事莫过于对材料性能、价格、工艺、品牌等的不了解了。特别是建设方的造价控制人员,更需要掌握更多的材料方面的知识。偶的经验是:预算人员,特别是建设方的预算人员,积累这方面的知识太容易了。当一个项目开始以后,会有很多的厂商自己找上门来,并且,他们都是有问必答的,你可以从他们那里学到非常多的知识。或许你会说,厂商来的都是推销人员,他们的专业知识并没有多少。不管他们有多少,对于造价控制人员来说,已经足够了。偶就是在这期间,把所有的厂商资料编制成册,需要的时候就查一下,或者打电话咨询,他们会非常高兴的为你解答。这里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他们会把竞争对手的产品批的一无是处,而你就可以利用这些免费的信息来打压单价了。施工企业经营。很多施工单位的朋友都在叫苦:现在都是低价中标,又多有垫资者,建设方工程款不按时拔付、结算不及时的情况彼彼皆是,也因此,才会出现建筑业的腐败。通过多年的工作学习,对此谈下个人的看法吧!首

先,中国是一个人口在国,劳动力非常的充足,并且,教育相对落后。而建筑业,相对于其它行业来说,技术含量较低,属于绝对的劳动密集型行业。而对于全国大部分相对落后地区的劳动人民来说,做建筑无疑是最简单的了。因此,造成国内建筑企业过多,良莠混杂。对于这一方面,相信大家心里都明白,就不说了。还是说管理方面的吧!

讲一个例子。在日本经济萧条时期,日本松下集团最大的客户,某汽车集团,松下给其生产汽车用收音机。为了同美国的竞争,其向松下提出:要求松下降价15%,否则,终止合同。作为松下的高层管理人员,很多人都非常的气愤,都想不再给其供货。松下幸之助,作为世界上真正的商业巨人,从更高的着眼点出发,说服那些高层管理人员:如果我们不降价,那我们的汽车就不能与美国竞争,我们日本的产品就没办法在国际市场上立足,为了我们国家的强盛,我们必须降价。接下来,松下加大了研发力度,使松下的车用收音机成本降低25%。这说明了什么?

再看看我们国内的施工企业,有多少是因为建设方要求让利而偷工减料的或是搞腐败的?又有多少能像松下集团那样来通过研究来

科学的降低成本呢?看看我们的市政建设,有多少路,还没用几天就开始凿除、

预算法心得体会篇三:全面预算管理学习心得体会

7月27日上午,集团公司组织召开全面预算管理体系视频培训会议。通过参加全面预算管理体系视频培训会议,受益良多。要做好全面预算管理这件工作,首先我们应该了解什么是预算、预算管理、

全面预算管理。预算是为实现预算单位中长期业务发展计划,对下一经营年度的生产经营目标及相应措施做出的预期安排,是预算单位明确经营目标、控制经营活动、考核经营业绩、提高经营绩效的重要手段。预算管理是一种系统的管理方法,通过合理分配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协助单位实现战略目标、监控整体战略目标的实施进度,控制费用支出,并预测现金流量和利润。全面预算管理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和全员参与的预算管理。

我感觉全面预算管理是一种系统化的长期工作,我们应该早做准备,按集团总部的要求认真做好全面预算的每一项工作。在此就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提出自己的一些想法与大家探讨。

1、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算管理思想前提。设计建立一套统一、规范、有序和有效运行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

2、全面预算管理不是哪个部门的事情,而是全员参与,重在全面。单位应该成立全面预算领导小组和全面预算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作为决策机构,工作小组为管理机构,单位各职能部门则为执行机构。单位下属的各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单独编制全面预算,指定管理部门对各子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考核。

3、全面预算制定后要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对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月或按季进行考核,使预算在事中得到有效控制。只有预算没有考核则预算

流于形式,与集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的目的不符。

4、预算工作小组要定期召开预算分析会,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及时提出修正意见及改进措施,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

5、制定预算管理流程,预算审批权限。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在预算内进行。预算外支出项目能在交易事项发生前进行审批和控制。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

新《预算法》解读

题号:Qhx012409 所属课程:新《预算法》解读 8. 预算体现着整个国家政权体系、各级政府活动的范围、方向、重点和其中的政策要领,体现着国家怎样履行它的职能。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解析:未找到解析 题号:Qhx012410 所属课程:新《预算法》解读 3. 1995年10月1日,《中华人员共和国预算法》正式施行。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析:1995年1月1日,《中华人员共和国预算法》正式开始施行。题号: 题号:Qhx012411 所属课程:新《预算法》解读 7. 土地批租收入一直以来都是以预算内资金存在的。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析:土地批租收入一开始的概念,一般人认为是预算外的,在2012年财政

部的具体工作中已经明确预算外资金概念要退出历史舞台。这次预算法已经适应了2012年之后要求所有的政府财力进预算这个客观需要,一些特殊的收入比如说土地批租收入,应该有特殊的管理形式。政府性基金预算是预算体系里面一个相对独立,但是要跟其他的预算内容,形成合理衔接关系的一个部分,这就有了非常清晰的规定。 题号:Qhx012412 所属课程:新《预算法》解读 2. 《预算法》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解析:未找到解析 Qhx012413 所属课程:新《预算法》解读 1. 全口径预算要以公开、透明为准则,以特殊事项的保密为例外。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解析:未找到解析题号: 题号:Qhx012424 所属课程:新《预算法》解读 6. 根据《预算法》规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得设立专项转移支付。

2020财政业务培训心得体会五篇

2020财政业务培训心得体会五篇 培训是给有经验或无经验的受训者传授其完成某种行为必需的思维认知、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过程。下面是我搜集的2020财政业务培训心得体会五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20财政业务培训心得体会(1) 4月16日至4月19日,局里邀请到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大学、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的四位专家对财政系统干部进行了业务素质提升培训。通过为期四天的培训,我们认真学习了省直管县体制下基层财政的应对策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与管理、哲学思维与领导能力、《大学》《中庸》导读等专业及综合课程,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如何做好财政工作,懂得了一名合格财政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和怎样才能达到这个要求。通过培训,不但提升了业务理论水平,学会了一些好的工作方法和技巧,同时也增强了做好财政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受益匪浅。 当前,我县经济社会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时期,财政工作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重要发展阶段。新时期、新阶段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任务。这就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人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创新财政工作方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因此,我局举办的这次培训班不但及时,而且培训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对我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有很大的促进。通过在培训班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了建立更加科学化的财政管理体系、财政运作程序对财政事业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只有以科学的管理思路为基础,才能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理论

要求的财政工作机制,强化和提升财政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助推我县的转型跨越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在培训班的学习期间,面对各位授课专家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知识,我深感自己的不足和差距。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要适应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和财政改革在思想政治、组织协调及业务操作能力等方面的新要求,就必须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提高,学习好一切有利于提高财政效能和工作水平的新知识,不仅要学习理论知识,还要注意在实践中学习,多动脑子,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借鉴吸收其他人的好经验。 这次培训的时间虽然较短,但却给了我强劲的动力和有益的启发,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会坚持长期地学习,做到乐于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得、学有所成,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把自己锻炼打造成高素质、全方位的复合型人才。同时,要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把学习同自身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紧密联系起来,搞好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切实把学习的知识应用到我的工作中去,努力增强财政事业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这次学习培训的成果从表现形式上是无形的,但它对落实强化财政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所产生的潜在作用是无穷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学习培训的成果在无形中决定财政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的成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定做好财政工作科学化的信心,把我对财政事业的忠诚和热爱全部倾注到具体工作当中。“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财政职能要科学地发挥作用,就要通过一件件具体的工作去体现、去落实。因此,在工作的细微处体现财政科学化的本意,落实财政科学化的要求,将是我工作的目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学习心得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学习心得 通过本次培训学习,本人切实的感觉到了自身的提高,在此感激上级安排的此次学习活动,感激授课教师精彩的授课。此次的培训学习,使自我的预算方面理论基础,业务修养等方面有了比较明显的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学习理论的自觉性与坚定性,增强了做好新形势下本职工作的潜力和信心。参加本期培训本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体会和收获: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修订的主要原则,一是体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成果,将预算法实施后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等有关规定法治化;二是细化明确预算法有关规定,对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三是满足预算管理实际需要,根据近年来的实践对预算收支范围、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等事项作出相应规定。 《条例》把预算法的理念和制度细化、实化,使之更有可操作性,并在法律授权空间内作出一系列规定,有利于更好贯彻落实预算法,进一步推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收支行为。 《条例》为进一步落实预算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供了实际操作的‘路线图’。全口径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管理、预算信息公开、预算绩效管理等有了更加细致的

操作指南,从而促进财税体制改革,推动现代财政制度完善。 信息公开力度加大 此次修订《条例》,在进一步明确政府预算收支范围和编制内容、规范部门预算管理等诸多方面,均对预算法有关规定进行了细化,作出重要规定。 《条例》对预算编制作了细化规定。比如,明确财政部于每年6月15日前部署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于每年6月30日前部署本行政区域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司法部、财政部负责人表示,这些规定有利于更好地规范预算编制,确保预算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实行部门预算管理,是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我国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条例》统一了部门预算管理口径,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规定各部门预算应当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所有预算资金。同时,明确部门预算收支范围、完善项目支出管理方式。 《条例》从多个方面细化了预算法关于预算公开的内容。比如,细化转移支付公开内容,规定一般性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和项目;明确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财政专户资金等需要按规定向社会公开,细化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公开内容。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政府要详细晒出‘账本’,接受全社会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大预算信息公

公路新旧定额变化

有关新旧定额的变化情况,在发给大家的《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介绍(提纲)中已有比较详细的叙述,我就不再多讲了。今天将着重就桥梁基础工程定额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作些说明。下面按概、预算定额的顺序对定额中的规定重点进行解释和说明。 预算定额 1、章说明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887821530.html, ①新定额对混凝土的运输作了明确规定:https://www.wendangku.net/doc/887821530.html, 一般操作范围内的混凝土运输已综合在有关工程定额项目内,只有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混凝土平均运距超过定额规定的50m时,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混凝土平均运距,按混凝土运输定额增列运输费用。预制混凝土工程均不得再考虑混凝土的增运费用。考试大(www.Examda。com) 泵送混凝土项目,当混凝土水平泵送距离超过定额中综合的范围时,可增列人工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具体内容在定额章说明中列有一个表,并且已将该表作为补充定额列在概、预算电算程序的附录三中,编制预算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用。但应注意在计算混凝土水平泵送距离时,不得包括混凝土垂直泵送的高度(画图示例)。 ②混凝土工程所需的外掺剂的费用已综合在工程定额项目的其他材料费中,编制预算时不得再增加或调整定额中外掺剂的费用。 定额编制是根据大量的施工资料结合各种规范的规定所取定的,定额中综合的外掺剂是指由于施工工艺的需要或者为了获得某一特殊效果而所需的必要的外掺剂,比如泵送混凝土项目为了增加混凝土的和易性,减少混凝土与管道之间的摩阻力而加入一些的外掺剂。https://www.wendangku.net/doc/887821530.html, ③定额中的混凝土工程项目均是按分散拌和考虑的。如果采用集中拌和施工,应按说明中的规定扣除定额项目中250L拌和机的数量以及部分人工、其他材料费的消耗。 ④降低大体积混凝土水化热的方法比较多。在《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中就介绍了5种方法,据说最近又有了其他新的方法,编制预算时应根据设计要求,从施工工艺、技术和经济等方面综合考虑,选用合理的方法。只有必须采用冷却管来降低混凝土水化热的工程项目,可根据定额中的规定增列冷却管的工、料、机消耗。 ⑤定额中混凝土工程的模板,除个别项目保留木模板外,基本上均按钢模板编制,其中某些项目按定额钢模板编制(如圆柱墩、T形梁等),其余的项目则均按组合钢模板编制。模板工程仍综合在混凝土工程定额项目中,不单列项目编制。在定额中均已包括模板的制作或组拼拆、安装、拆除及修理的费用。各种模板的规格及预算价格的取定应符合定额说明中的规定。 ⑥定额中的金属设备指万能杆件、装配式钢桥的钢桁架片等定型钢构件以及设备拼装时所需要的自行加工的非定型钢构件。金属设备摊消费包括金属设备本身的折旧、油漆、保管以及连接销子或螺栓的消耗等费用。 ⑦在计算预制安装工程定额项目的工程量时,应注意构件的预制数量与安装数量之间的关系。对于一般的构件来讲,两者应该是相同的;但对于易损坏的构件(如小型构件、人行道构件等),则其预制数量应比安装数量大,具体大多少应根据构件安装定额中所列的备置数量来计算。预制安装工程的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构件安装工程=设计图纸中的构件数量来源:考试大 构件预制工程量=设计图纸中的构件数量×损耗系数来源:考试大网 ⑧新定额中钢筋工程量的计算与以往有所不同。对于钢筋的施工操作损耗同样仍在钢筋定额中考虑,不应计入工程量内,但对于钢筋设计按现场接长考虑时,其接长所需的搭接长度的数量在定额中未考虑,应在钢筋工程量内计算。这里需要解释两个名词,所谓钢筋的施工操

新预算法的十大亮点

新预算法的十大亮点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 浏览字号:大中小来源:中国人大杂志 2014年第23期 新修改的预算法比较好地总结了20 年来的实践经验和创新,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此前中央批准的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相衔接,比较好地回应了各级人大代表的要求社会各界的关切,在立法宗旨和调整范围、预决算原则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在全口径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转移支付、预算公开方面进行了诸多创新,在预决算编制、审查和批准、执行和调整、监督和法律责任方面也有许多完善。主要可以概括为十个亮点。 (一)匡正立法宗旨和调整范围 在预算法修改过程中,一直存在着“管理法”与“控权法”两种思路的交锋。争论的实质,其实是对预算法根本价值、法律定位和作用的不同认识。 最初两稿,无论一审稿还是二审稿,立法宗旨都保留原法规定不变,继续强调预算法的行政管理功能,很多条文修改主要也是对政府预算管理细节进行调整。在修改后期,主张预算法要规范和控制政府权力的意见也得到了一定的重视,三审稿、四审稿增加许多有关控制政府权力、规范政府预算管理、加强人大对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内容。 原法规定,为了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新修改的预算法规定,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1. 明确预算法的本质。新修改的预算法将原法“强化预算分配好监督职能”修改为“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将“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修改为“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预算法从过去的政府管理法转变为规范政府法、管理政府法,从过去“帮助政府管钱袋子”转变为“规范政府钱袋子”,政府从管理监督的主体,同时也转变为被管理、被监督的对象。这是一个重大变化。 2. 确立现代公共财政理念。新修改的预算法删除“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规定,在财政功能上明确预算法的定位,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财政的作用不“越位”、不“缺位”。 3. 法定预算改革目标。新修改的预算法增加“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规定,增强预算完整性、透明度。 4. 拓展预算法调整范围。新修改的预算法第2 条增加规定,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法规定执行。 新修改的预算法对立法宗旨进行了几乎全新的修改,增加了调整范围的规定,成为修改预算法的指导思想,极大地提高了新法的定位和作用。 (二)厘清预决算原则 原法第3 条规定,各级预算应当做到收支平衡。新修改的预算法确定了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

学习新预算法心得体会概要.doc

学习新预算法心得体会 学习新预算法 >心得体会 (一 《预算法》作为安排国家财政收支的基本制度。它一方面以法律形式明确了预算管理职责权限的划分, 另一方面又以法律形式严肃了预算的立法程序,是把权责与程序紧密结合的一部财政预算的根本大法。《预算法》的公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对于我们从事预算管理工作的同志, 是一个巨大的鼓舞和鞭策,深感任重而道远。下面谈谈自己的几点学习体会。 一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预算的完整性, 就是要把所有的政府收支统一纳入预算管理, 这是政府预算管理一项基础性要求。为此, 新预算法删除了预算外资金的相关内容, 代之以全口径预算,明确要求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从而在法律层面上确立了全口径预算体系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预算的完整性,就是要把所有的政府收支统一纳入预算管理,这是政府预算管理一项基础性要求。为此,新预算法删除了预算外资金的相关内容, 代之以全口径预算,明确要求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从而在法律层面上确立了全口径预算体系。 二、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调整程序对此,新《预算法》强调三点:一是要求编实编细年初支出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要编列到项,按经济性质分类要编列到款。二是强化年初预算约束力。所有支出必须以经过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三是严格限定预算调整。在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一般不得出台新的增支、减收政策。必须作出的,要在向人大报送的预算调整方案中作出安排,并说明预算调整的理由、项目和数额。对此,新《预算法》强调三点:一是要求编实编细年初支出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要编列到项,按经济性质分类要编列到款。二是强化年初预算约束力。所有支出必须以经过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三是严格限定预算调整。在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一

新《预算法》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挑战解读考试题及答案

新《预算法》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挑战解读考 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下列选项中,属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财政职能定位表述的是()。 A.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与重要支柱 B.财政是理财安邦的重要工具 C.财政是财政部门收支管理的工具 D.财政是政府收支的主要载体 A B C D 答案解析: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与重要支柱。 2.国债余额管理的主体是()。 A.国家财政部 B.全国人大 C.审计署 D.中纪委 A B C D 答案解析:《预算法》第34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对中央政府债务的统一管理。

3.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比例设置预备费。 A.2%-4% B.1%-3% C.4% D.5% A B C D 答案解析:2014年《预算法》第40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4.下列选项中有权就预算、决算中的重大事项或者特定问题组织调查的机关是()。 A.各级人大 B.各级政府 C.各级审计部门 D.各级党委 A B C D 答案解析:2014年《预算法》第84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就预算、决算中的重大事项或者特定问题组织调查,有关的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的材料。

年《预算法》共()条。 A.76 B.106 C.101 D.90 A B C D 答案解析:2014年《预算法》共计11章,101条。 6.在法律体系中,预算法素有()之称。 A.宪法 B.政治宪法 C.经济宪法 D.财政基本法 A B C D 答案解析:《预算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号称经济领域内的根本大法。 7.报送各级人大审查和批准的预算草案应当细化。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编列至()级科目。A.类 B.款 C.项 D.目 A B C D

新预算法心得体会

新预算法心得体会之新预算法的七大亮点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重新颁布修订后的预算法,《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历经四次审议,预算法在出台20年后,终于完成了首次修改。新预算法比较好地总结了20年来的实践经验和创新,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比较好地回应了各级人大代表的要求及社会各界的关切,并与此前中央批准的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相衔接,确保新预算法的顺利贯彻执行。 与原预算法相比,新预算法在立法宗旨、全口径预决算、地方 政府债务、转移支付、预算公开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并进行了诸多创新,在预决算编制、审查和批准、执行和调整、监督和法律责任方面也有许多完善。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亮点: (一)匡正立法宗旨,极大提高新预算法的地位和作用 原法规定,为了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 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新预算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1、新预算法将原法“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修改为“规

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将原法“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修改为“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预算法从过去的政府管理法转变为规范政府法、管理政府法,从过去的“帮助政府管钱袋子”转 变为“规范政府钱袋子”,政府以前仅仅是管理监督的主体,而现在同时也是被管理、被监督的对象。 2、我国财政改革秉承公共财政的理念,在财政功能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财政的作用“不越位”、“不缺位”。新预算法删除“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规定,正是体现了财政的“二不”功能,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真正让预算为我国经济社 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3、法定预算改革的目标为“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同时,新预算法第2条增加“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法规定执行”,极大地拓展了预算法的调整范围。 (二)实行全口径预决算,政府全部收支入预算接受人民监督 1、确立政府全口径预算的基本原则。新预算法第4条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第13条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 得支出。 2、明确全口径预算的范围,新预算法第5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 预算。同时,对以上四大预算之间的相互关系作出规范。一般公共

财政部部长解读新预算法

财政部部长解读新预算法 搭建现代财政制度框架 记者:这次修改预算法,在预算管理制度上有哪些突破? 楼继伟:预算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是财政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这次修法坚持现代国家治理理念,从我国国情出发,并借鉴国外预算管理的有益经验,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着力推进预算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突出预算的完整性。新预算法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这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前提。过去老预算法涉及的,基本上是公共财政预算的内容。新预算法明确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并对四本预算的功能定位、编制原则及相互关系作出规定,使四本预算成为有机衔接的整体。同时,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避免地方政府债务游离于预算之外、脱离人大监督。 增强预算的约束力。新预算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这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也是财政预算管理的重大制度创新。由于新预算法

对于收入管理更强调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减弱了人为调控可能性,而支出预算变得更加硬化、刚性,那么全年收入实际完成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就需要处理好预算的超收或短收问题,进一步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对此,新预算法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作为实现跨年度预算平衡、调节年度资金丰歉的重要工具。也就是说,一个预算年度内财政收入短收了,要通过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来弥补;超收了也不能“突击花钱”,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也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这就从法律上切断了超收收入和结余资金随意转化为支出的可能性,增强了年度预算的约束力。 全面规范转移支付,合理调节国库资金余额,多管齐下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记者:对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新预算法作了哪些规定? 楼继伟:财政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两种形式。201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总额为4.3万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44万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86万亿元。 为进一步全面规范转移支付制度,新预算法从多个方面增加了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内容。比如,明确规定财政

新预算法修正案——六大亮点解读全

新《预算法》修正案——六大亮点解读(全) 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日前完成实施20年来的首次大修,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预算法回应百姓期待重点修改了哪些内容?传递出怎样的改革动向?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本周接受记者采访为公众详解新预算法。 新预算法折射下一步改革方向 楼继伟说,1995年开始施行的原预算法在今天已难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尤其是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有必要全面修改预算法。 他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此次修改突出预算的完整性,政府全部收支要纳入预算管理;遵循预算公开原则,强调预算必须接受社会监督;更加符合经济规律,拓展预算审核重点、完善地方债管理等多处修改,传递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改革方向。 亮点一:政府全部收支入预算接受人民监督 新预算法一大亮点是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如第4条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第5条明确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楼继伟说,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前提。收入是全口径的,不仅包括税收和收费,还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支出也要涵盖广义政府的所有活动;同时,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避免地方政府债务游离于预算之外、脱离人大监督。 亮点二:避免“过头税”预算审核重点转向支出预算和政策 原预算法规定预算审查重点是收支平衡,并要求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完成上缴任务。于是在客观上带来预算执行“顺周期”问题,容易导致收入征收部门在经济增长放缓时,为完成任务收“过头税”,造成经济“雪上加霜”;而在经济过热时,为不抬高基数搞“藏富于民”,该收不收,造成经济“热上加热”。 楼继伟说,新预算法旨在改变这一现状,将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同时,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通过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解决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或短收问题,如超收收入限定冲抵赤字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出现短收,允许增列赤字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弥补等。这些规定强调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有助于避免收“过头税”等行为,增强政府“逆周期”调控政策效果。 亮点三: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减少“跑部钱进” 针对地方可自由支配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偏小、限定用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繁杂、交叉重复、资金分散、配套要求多等问题,新预算法第16条、第38条、第52条等条款对

新预算法解读 会计继续教育考试答案

新预算法解读 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居于我国财政体系核心地位的是(国家预算)。 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1994年预算法局限性的是(预算透明度高)。 3、下列各项中,新预算法为了强化法律责任,对编制预算的相关部门和单位作出的规定是(追究行政责 任)。 4、下列各项中,新预算法实行的起始时间是(2015年1月1日)。 5、下列各项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应该做到的是(收支平衡)。 6、下列各项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 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是(政府性基经预算)。 7、下列各项中,说法错误的是(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 金的调剂,确需调剂使用的,按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8、下列关于地方债务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发行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特殊情况下,地 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可以以其它方式举借债务)。 9、下列关于超收收入的说法正确的是(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0、下列各下中,以税收为主要预算收入的预算账本是(一般公共预算)。 11、下列属于预算部门应该公开的内容包括(部门预算调整报告及报表)。 12、下列各项中,我国的预算年度是(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3、下列各项中,在新预算法中匡正的立法宗旨是(规范政府收支行为)。 14、下列不属于财政决算编制原则的是(前后一致)。 15、下列各项中,新预算法为了强化法规责任,对编制预算的相关部门和单位作出的规定是(追究行政责任) 16、下列各项中,新预算法为了强化法规责任,对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是(政府性基经预算)。 17、下列有权对编制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进行部署的是(国务院财政部门)。 18、新预算法最终出台经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次数为(四次)。 19、就新预算法而言,下列各项中,属于编制预决算原则的是(勤俭节约)。 20、财政部应当部署编制决算草案的原则、要求、方法和报送期限的时间为(第四季度)。 21、各级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时间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天内)。 22、既是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又对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的是(本部门和本单位)。 23、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的支出不包括(按照本年度的计划,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支出)。 24、将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的审查结果报告提交给全国人大主席团的是(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5、我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从纵向来看,我国的预算体系划分为(五级)。 26、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不包括(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初步审查)。 27、国务院财政部门将中央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的具体时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45前)。 28、属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的是(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领导讲话稿之新预算法培训讲话稿

新预算法培训讲话稿 【篇一:新预算法的培训学习心得】 新预算法心得体会之新预算法的七大亮点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 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重新颁布修订后的预算法,《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历经四次审议,预算法在出台20 年后,终于完成了首次修改。新预算法比较好地总结了20年来的实 践经验和创新,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比 较好地回应了各级人大代表的要求及社会各界的关切,并与此前中 央批准的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相衔接,确保新预算法的顺利贯彻 执行。 与原预算法相比,新预算法在立法宗旨、全口径预决算、地方政府 债务、转移支付、预算公开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并进行了诸多创新, 在预决算编制、审查和批准、执行和调整、监督和法律责任方面也 有许多完善。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亮点: (一)匡正立法宗旨,极大提高新预算法的地位和作用 原法规定,为了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 制定本法。 新预算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 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1、新预算法将原法“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修改为“规 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将原法“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 修改为“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预算法从过去的政府管理法转 变为规范政府法、管理政府法,从过去的“帮助政府管钱袋子”转变 为“规范政府钱袋子”,政府以前仅仅是管理监督的主体,而现在同 时也是被管理、被监督的对象。 2、我国财政改革秉承公共财政的理念,在财政功能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财政的作用“不越位”、“不缺位”。新预算法删除“加 强国家宏观调控”的规定,正是体现了财政的“二不”功能,充分发挥 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真正让预算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 发展保驾护航。

财务结算工作心得体会范文五篇

财务结算工作心得体会范文五篇 心得就是工作或学习中的体验和领悟到的东西,亦可以称作心得体会。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财务结算工作心得体会范文五篇,希望大家喜欢! 财务结算工作心得体会范文1 作为一名未来的财务人员,我们现在刚刚起步,往后会学到更多的东西,并且有很多东西需要我们自己去挖掘。况且会计学科是一门实践操作性很强的学科,所以会计理论教学与会计模拟培训如同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两者有机衔接、紧密配合,才能显著提高我们掌握所学内容的质量。还有就是作为一名未来的财务人员,我们应该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因此我们学校本着理论结合实际的思想,让我们学习培训课使我们不仅在理论上是强的,在动手能力更是强者。这样我们在三年毕业后走出校门才能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培训的第一天做了分录,虽然之前从来没有培训过,但感觉对这样的工作也不是太陌生,但只是粗略的没有那个“氛围”,而且还是和同学们在底下自己做。老师在上边简单的提点一下!当老师说开始登记凭证时,面对着培训时自己桌上的做账用品,我有种无从下手的感觉,久久不敢下笔,深怕做一步错一步,后来在老师的耐心指导下开始一笔一笔地登记。很快的,一个原本平常上课都觉得漫长的下飞速过去了,但手中的工作还远远未达到自己所期望的要求进度。晚上继续忙当天没做完的任务。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看到自己做的账单心里还是很高兴的。虽然很累,但是很充实!有了前两天的经验,接下来的填制原始凭证;根据原始凭证,填记帐凭证,再根据记帐凭证填总分类帐和各种明细帐,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填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等的工作就相对熟练多了。不过我知道我离真正意义上的会计师还很远很远,但是我不担心,因为我正在努力的学习这些知识。 经过这些天的手工记账,使我的基础会计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验证,并具备了一定的基本实际操作能力。在取得实效的同时,我也在操作过程中发现了自身的许多不足:比如自己不够心细,经常看错数字或是遗漏业务,导致核算结果出错,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在培训中几乎每一笔业务的分录都是老师讲解但实际工作中还须自己编制会计分录,在这方面我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今后还得加强练习。

新旧混凝土规范对比

新旧混凝土规范对比 新老规范变化(一):材料变化1、混凝土强度等级逐步提升4.1.2条:素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采用强度级别400MPa及以上的钢筋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25。 承受重复荷载的钢筋混凝土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40,且不应低于C30。2、钢筋高强-高性能发展趋势普通钢筋:淘汰低强235MPa钢筋,以300MPa光圆钢筋替代;增加高强500MPa钢筋;限制并准备淘汰335MPa钢筋;最终形成300、400、500MPa的强度梯次,与国际接轨。 新规范实施后的钢筋牌号及标志为: HPB300—ΦHRB335—B HRBF335—BFHRB400—C HRBF400—CFHRB500—D HRBF500—DFRRB400—C增加了以下几条:4.2.7条:构件中的钢筋可采用并筋的配置 形式。直径28mm及以下的钢筋并筋数量不应超过3根;直径32mm的钢筋并筋数量宜为2根;直径36mm及以上的 钢筋不应采用并筋。并筋应按单根等效钢筋进行计算,等效钢筋的等效直径应按截面面积相等的原则换算确定。4.2.8条:当进行钢筋代换时,除应符合设计要求的构件承载力、

最大力下的总伸长率、裂缝宽度验算以及抗震规定以外,尚应满足最小配筋率、钢筋间距、保护层厚度、钢筋锚固长度、接头面积百分率及搭接长度等构造要求。4.2.9条:当构件 中采用预制的钢筋焊接网片或钢筋骨架配筋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新老规范变化(二):基本构造变化1、箍筋长度:图中1号箍筋的计算公式(按外皮计算):老规范:L=2 (b+h)-8bhc+2×1.9d+2max(10d,75) +8d新规范: L=2 (b+h)-8bhc+2×1.9d+2max(10d,75)2、钢筋锚固:新规范中增加了基本锚固lab的计算方式:lab=a*fy/ft*d但其中ft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取值改为“当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60时,按C60取值”以适应混凝土强度的提高。设计锚固长度为基本锚固长度乘锚固长度修正系数ζa的数值, 以反映锚固条件的影响:la=ζa*lab其中,la不应小于200mm,锚固长度修正系数ζa,对普通钢筋按规范第8.3.2条的规定取用,当多于一项时,可按连乘计算,但不应小于0.6;对 预应力筋,可取1.0.3、筋端弯钩和机械锚固:新规范对钢 筋弯钩和机械锚固的形式和技术要求做了更详细的规定,如下表:4、钢筋的连接:不宜采用绑扎搭接接头的规定改为:受拉钢筋直径不宜大于25mm,受压钢筋直径不宜大于 28mm。钢筋机械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d,d改为连接钢筋 的较小直径。纵向受拉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新老规范变化(三):结构构件基本规定变化1、

新预算法学习心得体会

新预算法学习心得体会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重新颁布修订后的预算法,《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与原预算法相比,新预算法在立法宗旨、全口径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转移支付、预算公开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并进行了诸多创新,在预决算编制、审查和批准、执行和调整、监督和法律责任方面也有许多完善。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亮点: (一)匡正立法宗旨,极大提高新预算法的地位和作用 原法规定,为了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新预算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1、新预算法将原法“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修改为“规 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将原法“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修改为“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预算法从过去的政府管理法转变为规范政府法、管理政府法,从过去的“帮助政府管钱袋子”转变为“规范政府钱袋子”,政府以前仅仅是管理监督的主体,而现在同时也是被管理、被监督的对象。 2、我国财政改革秉承公共财政的理念,在财政功能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

系,财政的作用“不越位”、“不缺位”。新预算法删除“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规定,正是体现了财政的“二不”功能,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真正让预算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3、法定预算改革的目标为“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同时,新预算法第2条增加“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法规定执行”,极大地拓展了预算法的调整范围。 (二)实行全口径预决算,政府全部收支入预算接受人民监督 1、确立政府全口径预算的基本原则。新预算法第4条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第13条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2、明确全口径预算的范围,新预算法第5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同时,对以上四大预算之间的相互关系作出规范。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新预算法首次确立全口径预算体系法律框架,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概念、编制原则、如何衔接,为日后中国特色全口径预算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奠定法制基础。 (三)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

新预算法与建立现代预算制度.

新预算法与建立现代预算制度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施正文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倍受瞩目的预算法修正案,新预算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预算是财政的基石,关系国计民生,是实行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关键性意义。作为调整预算关系和规范收支行为的预算法被各国普遍视为“经济宪法”和“宪法性法律”,是发挥和实现预算的理财治国功能的制度保障。新预算法在法律理念和法律制度的诸多方面都有重要突破和创新,因此,准确理解新预算法的法律精神、根本宗旨和基本制度,对于贯彻实施好这部重要法律,发挥预算法在规范预算行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至关重要。 一、新预算法的法律精神和根本宗旨是建立现代预算制度 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财政制度建设的总目标。预算是财政的核心,因此,建立现代预算制度不仅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必然要求,更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关键和根本。新预算法不仅在第一条立法宗旨中集中表达了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的理念、目标和核心制度,本法所有章节和条款都是紧紧围绕这一法律精神来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初步建立了现代预算制度的法律基础,并为进一步深化预算制度改革预留了空间。 1.现代预算制度是科学预算。现代预算制度反映了预算活动和预算制度建设的一般规律和通行做法,它既充分体现了我国预算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也积极借鉴了各国预算立法的普遍做法,是建立在科学理论基础上的预算制度规则,有利于实现财政事业的科学发展。例如,新预算法确立了全口径预算原则,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改进预算控制方式,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规定财政转移支付应当规范、公平、公开,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建立现代国库制度,规定国家实行国库集中收缴和集中支付制度等。

新《预算法》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挑战解读 考试题及答案

新《预算法》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挑战解读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下列选项中,属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财政职能定位表述的是()。 A.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与重要支柱 B.财政是理财安邦的重要工具 C.财政是财政部门收支管理的工具 D.财政是政府收支的主要载体 A B C D 答案解析: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与重要支柱。 2.国债余额管理的主体是()。 A.国家财政部 B.全国人大 C.审计署 D.中纪委 A B C D 答案解析:《预算法》第34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对中央政府债务的统一管理。 3.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比例设置预备费。 A.2%-4% B.1%-3% C. 4% D. 5% A B C D 答案解析:2014年《预算法》第40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4.下列选项中有权就预算、决算中的重大事项或者特定问题组织调查的机关是()。 A.各级人大 B.各级政府 C.各级审计部门 D.各级党委 A B C D 答案解析:2014年《预算法》第84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就预算、决算中的重大事项或者特定问题组织调查,有关的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的材料。 5.2014年《预算法》共()条。 A.76 B.106 C.101 D.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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