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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一)税收概念与分类

1.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指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实现国家职能,凭借其公共(政治)权力,按照法定的标准和程序,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而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2.税收的作用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二)税收的特征(注意多选)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特征。——税收三性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特征的有()。

A.强制性

B.灵活性

C.无偿性

D.固定性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特征。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的特征的有()。

A.强制性

B.无偿性

C.自愿性

D.固定性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特征。

(三)税收的分类

1.按征税对象分类

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五种类型。

(1

特点:

①以商品交换为前提,与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关系密切,课征面广泛;

②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计税依据;

③普遍实行比例税率,个别实行定额税率;

④计算税额简便,减轻税务负担。

(2)所得税类(收益税)——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特点:

①所得税额的多少直接决定于有无收益和收益的多少,而不决定于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

②所得课税的课税对象是纳税人的真实收入,属于直接税,不宜进行税负转嫁;

③所得课税容易受经济波动、企业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不易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性;

④所得课税征管工作复杂,很容易出现偷逃税现象。

(3)财产税类——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主要功能:

①调节财产所有人的收入,缩小贫富差距;

②增加财政收入。

(4)行为税类——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船税等)。主要功能:

①贯彻“寓禁于征”的政策,对某些特定行为加以限制;

②增加财政收入。

(5)资源税类——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主要功能:

①增加国家财政收入;②促使企业平等竞争;③杜绝和限制自然资源严重浪费现象。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

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

(1)工商税类——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2)关税类——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进出口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3.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收入归中央政府支配使用。如关税和消费税。

(2)地方税。属于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如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3)中央地方共享税。属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政的共同收入,由中央、地方政府按一定的比例分享税收收入,目前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如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印花税)等

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进行的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1)从价税

以征税对象的价值或价格为计税依据;采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2)从量税

以课税对象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等作为计税依据。采用定额税率(资源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

(3)复合税

既从价定率又从量定额征收。如消费税中的卷烟和白酒。

税收的分类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所得税

『答案解析』所得税属于所得税类,不属于流转税。

【例题·单选题】在我国现行的下列税种中,属于行为税类的有()。

A.营业税

B.房产税

C.车船税

D.印花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印花税属于行为税类。

二、税法及构成要素

(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1)税法的立法主体=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立法机关+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

(2)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不直接调整税收分配关系。

(3)税法的构成

广义税法=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式立法制定的税收法律+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税收法规+由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的税收规章等等)。

狭义税法=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如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法等。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的主体内容;

(2)税收反映经济利益关系,税法则反映权利与义务关系;

(3)相互依赖,不可分割。

(二)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1)税收实体法税收实体法主要是指确定税种的立法,具体规定某一个税种他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税收程序法——不针对某一具体税种,而针对税务管理程序。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分类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和外国税法。

(1)国内税法

国内税法一般是按照属人或属地原则,规定一个国家的内部税收制度。

(2)国际税法

国际说法是指国家间形成的税收制度,包括一些双边或多边国家间的税收协定、条约和国际惯例等。

(3)外国税法

3.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分类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

(1)税收法律(狭义的税法)——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XX法

(2)税收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XX条例

(3)税收规章——由国务院税收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规程等。——XX 办法、规程、实施细则

(4)税收规范性文件——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用,可以将税法分为()。

A.税收实体法

B.税收法律

C.税收程序法

D.税收行政法规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根据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用,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例题·判断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属于税收程序法。()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属于税收实体法。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税收实体法的有()。

A.《税收征管法》

B.《增值税暂行条例》

C.《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D.《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11项)——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和法律责任。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

1.征税人(“征税”主体)——行使税收征管权,依法进行税款征收行为的一方当事人。

2.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税法上享有纳税权利,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然人、法人)

扣缴义务人是指有义务从其持有的纳税人收入或从纳税人收款中按其应纳税款代为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企业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

代征人,是指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和个人(比如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纳税单位,是指申报缴纳税款的单位,是纳税人的有效集合(总分公司不在同一省市,企业所得税要统一缴纳)。

3.征税对象(纳税对象)——征税的目的物,也是缴纳税款的客体。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正确答案』√

4.税目——纳税对象的具体化,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

5.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1)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金额大小均按同一比例征税的税率。我国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采用的是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固定税额),是按纳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的税额。资源税、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

(3)累进税率,是指按照纳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实行等级递增的税率。

①全额累进税率。(我国目前暂时无执行此税率税种)

②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

即把征税对象按数额的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的税率。

举例:张先生,2011年11月工资为6000元,其中3500元以内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3500元的部分,适用下

应纳税额=1500×3%+1000×10%=145(元)

③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即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

【例题·多选题】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税率形式属于()。

A.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累进税率

『正确答案』BD

【例题·单选题】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形式是()。

A.累进税率

B.定额税率

C.比例税率

D.其他税率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形式是比例税率。

6.计税依据(税基)——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

(1)从价计征;

(2)从量计征;

(3)复合计征。

7.纳税环节

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有的税种纳税环节单一,如资源税。有的税种需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多个环节征税,如增值税。

8.纳税期限——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款的期限。包括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

9.纳税地点——纳税人具体缴纳税款的地点

10.减免税——国家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1)减税和免税

①减税是对应纳税款少征一部分税款;

②免税是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

(2)起征点

计税依据达到国家规定的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计税依据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则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3)免征额

在计税依据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免征额的部分不征税,只就其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注意】区分起征点和免征额,不达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交税,但是一旦达到起征点是全额征税,超过免征额是只对超过部分征税。

【举例】某类税种起征点为1000元,超过起征点税率为10% 。

ABCD四人的征税对象数额分别为A是999元,B是1000元,C是1001元,D是2000元。

A应纳税额=0(元)

B应纳税额=1000×10%=100(元)(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全额纳税)

C应纳税额=1001×10%=100.1(元)

D应纳税额=2000×10%=200(元)

假设上例中的1000元为免征额,则

A应纳税额=0(元)

B应纳税额=0(元)(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纳税)

C应纳税额=(1001-1000)×10%=0.1(元)

D应纳税额=(2000-1000)×10%=100(元)

【例题·判断题】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计税依据应当征税的数额起点。计税依据数额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则对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起征点的计税依据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则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例题·判断题】如果税法规定某一税种的起征点是800元,那么超过起征点的,只对超过800元的部分征税。()『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起征点的计税依据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则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11.法律责任

因违反税法而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注意】没有民事责任。

本节重点掌握

1.税收的特征;

2.税收的分类;

3.税法的分类;

4.税法的11个构成要素。

第二节我国现行主要税种概述

一、增值税

(一)概念与分类

1.概念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征收范围: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

征税对象:增值额

【例题· 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有()。

A.进口货物

B.出售自建房屋

C.修理汽车

D.服装加工劳务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增值税的征收范围: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出售自建房屋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例题·单选题】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A.销售额

B.营业额

C.增值额

D.收入额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增值额。

2.分类

按外购固定资产已纳税款的处理方式不同,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1

(2)收入型增值税——只允许扣除纳税期内应计入产品价值的固定资产折旧部分。

(3)消费型增值税——纳税期内购置的用于生产产品的全部固定资产的价款在纳税期内一次全部扣除。

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部转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例题·单选题】目前,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属于()。

A.消费型增值税

B.收入型增值税

C.生产型增值税

D.积累型增值税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部转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型增值税特征的是()。

A.允许一次性全部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

B.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部分所含税金

C.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

D.上述说法都不正确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消费型增值税特点,纳税期内购置的用于生产产品的全部固定资产的价款在纳税期内一次全部扣除。(二)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

【例题·多选题】按照现行规定,下列纳税人可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有()。

A.年不含税销售额在120万元的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

B.年不含税销售额在74万元,从事货物零售的纳税人

C.年不含税销售额82万的从事货物批发的纳税人

D.年不含税销售额在65万元,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从事货物零售属于非生产型,年应税销售额≤80万,因此不是一般纳税人。

(三)税率与征收率

1.基本税率:17%——大多数一般纳税人

2.低税率: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

3.零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3%

【例题·判断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应税行为,一律适用17%的基本税率。()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应税行为在某些情况下按13%的低税率计征增值税。

【例题·判断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执行的增值税税率为3%。()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执行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

【例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有关规定,下列产品中,适用13%的税率的有()。

A.农机配件

B.自来水

C.饲料

D.煤炭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农机适用13%的低税率,农机配件适用基本税率;自来水和饲料适用的都是低税率;煤炭分为工业用的和居民用的,只有居民用的适用低税率。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销售额或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般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税额,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冲减。

2.销售额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①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给购货方

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4)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①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③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5)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增值税的应税销售额的有()。

A.向购买者收取的包装物租金

B.向购买者收取的销项税额

C.因销售货物向购买者收取的手续费

D.因销售货物向购买者收取的代收款项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向购买者收取的销项税额是价外税,不能当做价外费用。

3.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②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③购买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l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④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按运费(包括建设基金)金额的7%扣除率计算进行税额予以抵扣。

纳税人因进货退回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冲减。

【例题·单选题】某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为l200元,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为300元。已知该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则该一般纳税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A.1200元

B.1500元

C.300元

D.900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该一般纳税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200+300=1500(元)。

【例题·单选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8月,销售货物的销售额为3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外购货物的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为250000元。销售的货物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企业8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元。

A.510000

B.250000

C.260000

D.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当期销项税税额=销售额×税率=3000000×17%=510000(元)

当期进项税额=250000(元)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0000-250000=260000(元)。

【例题·单选题】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采购原材料支付运杂费共计1000元,取得运输发票上注明运输费800元、保险费100元、装卸费100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元。

A.56

B.70

C.77

D.88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可抵扣的进项税额=800×7%=56(元)。

(五)价外费用及小规模纳税人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例题·单选题】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某月销售应税货物取得含增值税的销售额30 900元,增值税征收率3%。其当月应纳税额为()。

A.900

B.30000

C.9000

D.927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

不含税销售额=30900÷(1+3%)=30000(元)

应纳税额=30900-30000=900(元)。

【例题·单选题】某电器城向消费者销售电视机,某月销售100台,每台含税销售价为117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则该商场这个月的销项税额为()元。

A.19890

B.117000

C.100000

D.170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不含税销售额=(100×1170)÷(1+17%)=100000(元)

销项税额=100000×17%=17000(元)

或=(100×1170)-100000=17000(元)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①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②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③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④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⑤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⑥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补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2.纳税期限

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不能按期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1个月或1个季度——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的,应该在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3.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证税款。

(4)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5)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例题·单选题】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不包括()。

A.1日

B.7日

C.1个月

D.1个季度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包括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

【例题·多选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临时到外省市销售应税货物,下列陈述正确的有()。 A.自带发票,在经营地开具

B.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未持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未持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也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A项发票不可跨省跨县使用;D项应该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B、C正确。

二、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概念与计税方法

1.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消费税计税方法主要有: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复合征收三种方式。

(二)消费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出口不交,受托加工不交

【例题·单选题】下列表述内容中,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A.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B.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D.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对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来说,应由委托方来交纳消费税,加工方不交。

【例题·多选题】甲委托乙加工化妆品,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B.甲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C.乙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D.乙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甲委托乙加工,是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乙提供了加工劳务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例题·判断题】对从事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和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征收消费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出口不交消费税。

(三)消费税税目与税率

1.消费税税目(14个)

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2.消费税税率

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和复合计征三种形式。

(1)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黄酒、啤酒、成品油

(3)复合税率:卷烟、白酒(注意雪茄和烟丝是比例税率)

【例题·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实行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的有()。

A.烟丝

B.卷烟

C.白酒

D.啤酒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卷烟、白酒实行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有()。

A.酒精

B.化妆品

C.小汽车

D.果啤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A、B、C、D都属于征收消费税的范围。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

1.销售额的确认

(1)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销售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同增值税)【注意】销售额中不含增值税如果在销售额中含增值税,应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换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公式: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例题·单选题】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3月15日向某大型商场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万,增值税税额5.1万元;3月20日向某单位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4.68万。该化妆品生产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万元。(化妆品适用消费税税率30%)

A.10.4

B.11.93

C.10.2

D.9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化妆品的应税销售额=30+4.68÷(1+17%)=34(万元);缴纳的消费税额=34×30% =10.2(万元)(2)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抵偿债务和投资入股等方面的,应当按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如果没有销售价格,则应以组成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注意】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抵偿债务和投资入股等方面的,应缴纳的增值税按平均售价计算。

【例题·单选题】A公司以一批自产化妆品抵偿对B公司的债务,该批化妆品成本为30万,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售价为40万,最低售价为38万,最高售价为45万,则该批化妆品应纳的消费税为()万元。(售价均为不含增值税售价,化妆品适用消费税税率30%)

A.13.5

B.12

C.9

D.11.4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抵偿债务和投资入股等方面的,应当按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45万×30%=13.5万元。

2.销售量的确认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例题·单选题】某啤酒厂2009年8月份销售乙类啤酒400吨,每吨出厂价格2800元。8月该啤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为()元。(乙类啤酒定额税率220元/吨)

A.88000

B.190400

C.100000

D.61600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400×220=88000(元)

3.从价和从量复合计算

【例题·单选题】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8月份销售粮食白酒5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50万元。白酒企业8月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万元。(白酒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每500克0.5元)

A.30

B.5

C.35

D.25.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应纳税额=50×2000 ×0.00005 +150×20% =35(万元)

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

由于某些应税消费品是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计算征税时,税法规定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扣除范围包括:

⑴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⑵外购已税化妆品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⑶外购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⑷外购已税鞭炮、焰火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⑸外购已税汽车轮胎原料生产的汽车轮胎;

⑹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⑺外购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⑻外购己税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⑼外购已税润滑油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⑽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⑾外购已税实木地板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注意】无酒及酒精类,无汽车游艇,必须属于同一税目

上述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例题·单选题】某卷烟生产企业,某月初库存外购应税烟丝金额20万元,当月又外购应税烟丝金额50万元(不含增值税),月末库存烟丝金额10万元,其余被当月生产卷烟领用。卷烟厂当月准许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万元。(烟丝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

A.15

B.18

C.6

D.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当期准许扣除的外购烟丝买价=20+50-10=60(万元),当月准许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60×30%=18(万元)。

【例题·单选题】根据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下列计算卷烟的消费税应纳税额公式正确的是()。

A.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B.应纳税额=销售额×定额税率+销售数量×比例税率

C.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D.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卷烟的消费税应纳税额公式为复合计征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例题·单选题】某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6月销售甲类卷烟1000标准条,取得销售收入(含增值税)93600元。已知该批卷烟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为56%,定额税率为0.003元/支,1标准条有200支。该烟厂本期应纳消费税为()。

A.44800元

B.600元

C.45400元

D.52416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93600÷(1+17%)=80000(元);

从价定率应纳消费税:80000×56%=44800(元);

从量定额应纳消费税:1000×200×0.003=600(元);

复合计征额:44800+600=45400(元)。

(五)消费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采用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纳税人采用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科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5)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6)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7)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2.纳税期限(与增值税基本相同)

1日、3日、5日、10日、l5日、1个月或者1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3.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同增值税)

(2)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计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归宗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同增值)(3)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

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同增值税)

(5)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例题·判断题】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例题·判断题】A市甲企业委托B市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该批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款应由乙企业向B市税务机关解缴。()

『正确答案』√

三、营业税

(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指在我国境内提供《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1.“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7个)

2.加工和修理、修配,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3.单位和个体户的员工、雇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不包括在内。

我国境内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提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例题·多选题】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有()。

A.保险业

B.修理业

C.服务业

D.建筑业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保险业、服务业、建筑业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修理业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例题·判断题】中国的A公司向美国的W公司出售了一项专利技术,取得专利权转让所得1600万元人民币,已知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税率5%,则A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为80万元。()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中国的A公司向美国的W公司转让专利技术,接受单位不在中国境内,不用交营业税。

(二)营业税纳税人

1.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纳税人。

特殊规定:

(1)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以谁的名义对外经营,就以谁为纳税人。

(2)铁路运营业务——看名字

2.扣缴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三)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建筑业、文化体育业的税率为3%;

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的税率为5%;

娱乐业的税率为5%~20%。

(四)营业税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营业额按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其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事先确定采用而何种折合率,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1.以营业税全额计税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同增值税)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①离婚财产分割;

②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③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

④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两次营业税)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以余额计税的情形:

(1

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旅游业务

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建筑分包

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除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货物期货不缴纳营业税。(缴纳增值税)

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对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5)以余额为营业额的有关扣除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

3.由税务机关核定或以组成计税价格计税的情形

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发生的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3)组价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4.需要注意的其他情况

(1)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

(2)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3)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鲜花、小吃等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例题·单选题】某卡拉OK歌舞厅某月取得门票收入为60万元,台位费收入30万元,相关的烟酒和饮料费收入20万元,鲜花和小吃收入10万元,适用的税率为20%。该歌舞厅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万元。

A.12

B.18

C.22

D.24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60+30+20+10)×20% =24(万元)

(五)营业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生应税行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1)+(2)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用预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4)纳税人发生自建行为,

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两次营业税)

2.纳税期限

营业税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注意】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期限进行区分

纳税人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纳税地点——实行属地征收管理

(1)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应当向其土地所在地或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例题·判断题】2010年8月,甲市A公司因调整公司经营战略,将其拥有的乙市一处办公用房卖给丙市B公司。该办公用房的销售合同在丁市签订,并已预收部分房款,则A公司出售办公用房营业税纳税申报的地点为甲市。()『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应当向其土地所在地或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公用房在乙市,则A公司出售办公用房营业税纳税申报的地点为乙市。

四、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与特点

1.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指国家对境内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收益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性质的企业)。

2.区分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

(1)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征税对象:

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A.国有企业

B.集体企业

C.个体工商户

D.股份有限公司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性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交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企业中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

A.设在北京市的某国有独资企业

B.依照百慕大法律设立且管理机构在上海的某公司

C.总部设在上海的外资企业

D.依照美国法律成立,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某公司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A、B、C都是居民企业。

【例题·判断题】A企业是按美国法律成立总部设在纽约的公司,在我国没有设立办事机构,因此,在我国不用交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看A企业有没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如果有,则属于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交纳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比例税率)

1.基本税率为25%;

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

3.小型微利企业为20%;

4.非居民企业依法定税率20%减半征收。(实际税率为10%)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现行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有()。

A.15%

B.20%

C.25%

D.33%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企业所得税税率:(1)基本税率为25%;(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3)小型微利企业为20%。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1.收入总额

(1)货币形式收入;

(2)非货币形式收入。

2.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条件:持有12个月以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条件:持有12个月以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注意】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要分清。

【例题·单选题】下列收入是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是()。

A.转让财产收入

B.财政拨款收入

C.国债利息收入

D.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收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不征税收入包括:(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转让财产收入是征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收入是免税收入。

4.准予扣除的项目

(1)项目

①成本;

②费用;

③税金;

【注意】税金中无增值税,也不包括企业所得税。

④损失;

【注意】不包括各种行政性罚款。

⑤其他支出。

(2)具体规定

第一,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第二,五险一金(养、医、工、失、生、住)+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第三,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第四,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①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②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例题·判断题】某公司2011年度“财务费用”账户中利息,含有以年利率8%向银行借入的9个月期的生产用300万元贷款的借款利息;也包括10.5万元的向非金融企业借入的与银行同期的生产周转用100万元资金的借款利息。该公司2011年度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费用是28.5万元。()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可扣除的银行借款利息费用=300×8%÷12×9=18(万元);

向非金融企业借入款项可扣除的利息费用=100×8%÷12×9=6(万元),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该公司2011年度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费用=18+6=24(万元)。

第五,费用化的汇兑损失。

第六,福利费、公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规定:

①发生的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职工福利费支出。

②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拨缴的工会经费。

③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注意】只有职工教育经费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

【例题·单选题】某生产化妆品的企业,2011年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合理的实发工资540万元,当年发生的工会经费15万元、职工福利费8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1万元,则税前可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合计为()元

A.106

B.97.4

C.99.9

D.108.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第七,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2011年销售货物收入3000万元,让渡专利使用权收入300万元,包装物出租收入100万元,转让商标所有权收入300万元,捐赠收入2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该企业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万元。

A.30

B.18

C.17

D.18.5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3000+300+100=3400(万元);

转让商标所有权、捐赠收入属于营业外收入范畴,不能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的基数;

第一标准为发生额的60%:30×60%=18(万元);

第二标准为限度计算:3400×5‰=17(万元);

该企业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是17万元。

第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般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例题·单选题】2011年某企业实现商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发生现金折扣l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500万元,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100万元。该企业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广告费240万元,业务宣传费80万元。2009年度该企业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合计()万元。

A.310

B.312.5

C.325

D.33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可扣除业务招待费=2000×5‰=10(万元)<30×60%;可扣除广告费、业务宣传费=2000×15%=300(万元);合计可扣除10+300=310(万元)。

第九,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十,依法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

第十一,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第十二,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

①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②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第十三,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第十四,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但下列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不准扣除:(会计准则规定不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①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②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③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④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⑤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⑥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⑦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第十五,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但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①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②自创商誉;

③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④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第十六,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①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②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③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④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5.不得扣除的项目: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答案)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涉及税务领域的具体行政处罚种类不包括()。 A、停止出口退税权 B、监禁 C、罚款 D、没收非法财产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税务违法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非法财产;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停止出口退税 权。 【该题针对“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2、税务代理人是指具有进行税务代理的相关知识、经验和能力,具有税务代理资格,经()及省、自治 区、直辖市国税局批准,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及其工作机构。 A、财政部 B、国资委 C、国税总局 D、全国人大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税务代理人是指具有进行税务代理的相关知识、经验和能力,具有税务代理资格,经国家税务总局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及其工作机构。 【该题针对“税务代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3、“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 并向邮政部门索取收据作为申报凭据的方式”被称为()。 A、自行申报 B、邮寄申报 C、数据电文申报 D、简易申报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邮寄申报的方式。 【该题针对“纳税申报”知识点进行考核】 4、以下情况符合发票的开具要求的情况是()。 A、对预期可能发生的业务开具发票 B、全部使用英文填写发票 C、拆本使用发票 D、按号码顺序填开【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发票的开具要求。 【该题针对“发票开具与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5、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是()。 A、由税务机关上门征收 B、由个人自行申报 C、个人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相结合 D、由单位代扣代缴【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采用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的方式。 【该题针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6、某画家8月份将其精选的书画作品交由某出版社出版,从出版社取得报酬10万元。该笔报酬在缴纳个 人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目是()。 A、劳务报酬所得 B、工资薪酬所得 C、稿酬所得 D、特许使用费所得 【正确答案】 C

论我国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税收征收管理,实质上是一个行政执法过程。因此,税收征纳各方只有按照财税政策的方式、方法和步骤来进行自己的征纳税活动,依法行使征税权力和履行纳税义务,才能形成规范、有序的征纳关系和良好的税收征纳环境。当前,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要求,我国正在积极建立统一、公平、法治、开放的税制。 为了保障新税制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收征管工作,适应加入WTO和推进依法治税的需要,必须对我国现行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构建统一、公正、效率的税收程序法律体系,为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和纳税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以充分发挥税收在组织收入、调控经济中的职能作用。 一、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形成、现状和问题 (一)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形成。 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是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依据税收征管的立法情况,可以把这一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无专门立法阶段。这一阶段自建国至1986年4月21日颁布《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前。为了统一全国财经政策,前政务院于1950年1月颁布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统一的税收法规,即《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是一部综合性的税收法规,不仅对货物税、工商业税等14种税的实体问题进行了规定,而且还规定了高度统一的税收管理体制,即税收立法权和税种的开征、停征、税目与税率增减调整的权力都归中央,税收的减免权大部分由中央政府掌握,各级税务机关受上级局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等,避免无谓的财税风险。因此,《要则》是一部“实体”与“程序”规范不分的法规。由于我

国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税收的宏观调控和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被忽视,税收法制不健全,《要则》颁布后的很长时期一直没有制定专门的税收征管法,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的规定分散在各个实体税收法规之中,税收征管的程序法律制度处于“分散”状态。 第二阶段,统一立法阶段。这一阶段自1986年4月2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即《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实施阶段。为了改变税收征管制度分散、混合、不规范的状况,适应当时正在进行的税制改革,1986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税收征管制度开始单独立法,初步实现了税收征管制度的统一化和法制化,对于促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监督管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条例》存在不少缺陷:一是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的适用不统一、不规范;二是税收行政执法权薄弱;三是税收征管法规不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四是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和税务人员执法的制约不够;五是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法律效力有待提高等。 第三阶段,开始进入法治化阶段。这一阶段自1993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正式实施至今。1992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于1993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2月28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个别条款作了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是我国调整税收征纳程序关系的第一部法律,是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基本法。为了保证《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效实施,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颁布了《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工作报告制度》等。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颁布与实施,使税收征管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

税收法律制度练习题及答案.doc

税收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纳税人 B.税率 C.课税对象 D.纳税义务 2.税收法律制度的核心要素是() A.课税对象 B.税收优惠 C.税率 D.计税依据 3.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征税人 B.课税对象 C.纳税人 D.纳税义务 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收作用的是()。 A.实现国家职能 B.稳定经济 C.收入再分配 D.配置资源 5.税收部门规章是由()审议通过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家税务总局 C.国务院 D.全国人大常委会 6.《个人所得税法》是由()制定颁布实施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人大授权国务院 C.国务院 D.财政部 7.我国税法构成要素中,能够区别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是() A.纳税人 B.征税对象 C.税率 D.纳税期限

8.流转税是以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和劳务服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种类。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流转税的有()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土地增值税 9.我国的营业税的有关规定,营业额达到或者超过一定标准的照章全额计算纳税,营业额低于该标准的则免予征收营业税,这种减免税方式称为(),属于()。 A.免征额税基式减免 B.起征点税额式减免 C.项目扣除税额式减免 D.起征点税基式减免 10.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税率形式属于()。 A.比例税率 B.全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超额累进税率 11.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的减税免税是()。 A.税基式减免 B.税率式减免 C.税额式减免 D.法定式减免 12.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中,按税法规定,可以按扣除1600元后的金额计算应纳税额,该1600元指的是()。 A.起征点 B.免征额 C.税率式减免 D.税额式减免 二、多项选择题 1.税收具有( )特征。 A.无偿性 B.收益性 C.强制性 D.固定性 2.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原则的有()。 A.平等原则 B.公平原则 C.效率原则 D.无偿原则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讲义制度格式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讲义 制度格式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4分,2008年的分值为3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属于分值最低的一章。2009年考试大纲、辅导教材对本章内容基本未进行调整。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第一节税收与税法概述 一、税收法律关系(P91) 1、主体 (1)征税主体:税务机关、海关 (2)纳税主体 对纳税主体的确定,我国采取属地兼属人原则,即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员、无国籍人员,凡在中国境内有所得来源的,都是我国税收法律关系的纳税主体。

2、客体 3、内容 【例题1】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2008年) A、税务部门 B、在我国境内有所得的外国企业 C、海关部门 D、在我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个人 【答案】ABCD 【解析】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分为征税主体(选项AC)和纳税主体(选项BD)。 【例题2】对于税收法律关系纳税主体的确定,我国采取()。 A、国籍原则 B、属地原则 C、属人原则 D、属地兼属人原则 【答案】D 二、税法的制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税收法律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仅拥有税收立法权,还可以授权国务院公布有关税收条例

3、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4、财政部:负责组织制定税法和税收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制定税种的增减和税目、税率的调整 5、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征收管理制度 【例题3】国家税务总局有权根据税收法律制定税收行政法规。() 【答案】× 第二节税收制度 一、税种的分类(P93) 1、按征税对象的性质不同,可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资源税类、财产税类、行为税类。 (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2)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房产税、契税 (4)行为税:印花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 【例题4】下列各项中,属于流转税的有()。(2004年)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所得税 【答案】ABC

通货膨胀的防治与税收法律制度

通货膨胀的防治与税收法律制度 通货膨胀虽然从表面上看不是我国现阶段的主要,但其潜在的可能性仍然十分巨大。税收行为是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正确、适当的税收调控能够有效地抑制通货膨胀,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完备的税收制度将税收行为纳入良性秩序,它鼓励与客观经济相切合的税收行为。因此,税收法律制度是防治通货膨胀的一个有力武器。 一、通货膨胀、税收调控和税法(一)通货膨胀问题不可轻视经济是否稳定增长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总供求在总量和结构上是否平衡。当总供求平衡,就会充分就业,物价稳定,经济稳定增长;当总需求大于总供给,就会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当总供给大于总需求,有可能引起经济萧条,失业增加。通货膨胀表现为物价的持续上涨,价格过高地偏离价值。从1990年至1996年,我国经济所面临的是通货膨胀问题,1994年物价在连续较高涨幅的基础上,居民消费品价格和商品零售价格分别比1993年上涨了24.1%和21.7%。1996年我国经济成功地实现了软着陆,将通货膨胀率控制在6.6%。1997 年我国物价上涨率又进一步控制在3%以内,与此同时,gdp(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却达到8.8%。我国国民经济运行方式已经由“高增长、高通胀”转入“高增长、低通胀”的轨道,商品市场整体上已经告别了短缺经济,走向买方市场。但是我们能不能说通货膨胀问题已经彻底解决了呢?不能。1997年以来的东南亚危机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1997年以前,东南亚经济就是处于“高增长、低通胀”阶段,创造了世界经济史上的奇迹。但在东南亚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各国的经济

结构已经严重不合理,过分依赖国际市场,银行有大量的坏帐、呆帐,经济泡沫比较严重。但这些问题当时处于隐蔽状态,并未引起政府的重视,其积累到一定程度,金融危机不可避免地产生,货币大幅贬值,国内通货膨胀加剧。从经济周期角度看,我国处于经济萎缩期,产品相对过剩,失业较为严重。政府要保持经济较快的增长速度,增加就业,就必须增加投资,刺激消费,但如果投资规模过大,必然引发货币数量急剧膨胀,货币扩张量加剧,而生产出的有效产品跟不上这个速度,通货膨胀就不可避免,上我们有过这方面深刻的教训。社会总供求的平衡不仅包括总量均衡,而且包括结构均衡。结构失衡,供求关系仍不平衡。在我国常常是有些产品过剩,而有些产品(如能源、、高)严重不足,这主要是由于产业结构不合理和投资结构不合理,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形成因结构不合理造成的供给短缺性的通货膨胀。从世界范围来看,国际清算银行(bis)在1998年6月8日的年度报告中指出,亚洲金融危机可能对整个亚洲地区的经济带来较大的不利,报告还说,在美国和英国,劳动力市场趋紧,贸易收支平衡恶化以及金融资产价格上涨等情况同时出现,表明通胀的危险正在加大,并建议美国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注:参见《证券报》1998年6月10日第7版。)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对我国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因此,我国决不能轻视通货膨胀问题,这是我国在相当长时期内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金融政策的主要原因。《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货币政策的目标是“保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的增长”。(二)通货膨胀与税收调控及其税收法律

税收制度作为规范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制度

税收制度作为规范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制度,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税收制度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保障 征税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方面,任何国家都有权对其管辖权范 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行使征税权力。而征税权力的行使最终都要通过税收制度反映出来,没有相应的税收制度,国家征税就缺乏必要的依据,税收收入的取得就没有保障。所以,根据国家的具体情况,在经济政策和税收政策的指导下,制定符合本国国情的税收制度,对满足国家财政需要、充分维护国家的经济政治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税收制度不完善或不健全,国家的征税权力就很难充 分发挥出来,税收应有的职能作用也会受到相应的影响。 (二)税收制度是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体现 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的经济条件下,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目 标和社会目标,必然会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在总经济政策下,还需制定相关的分经济政策,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投资政策、税收政策等。各项经济政策的实施均需依赖于相应的经济制度的确定,税收制度就是其中的一个方面。通过制定税收制度,可以把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经济政策,如对鼓励发展或优先发展的产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公平税负、合理负担、促进平等竞争等经济政策在各项具体的税收法律规定中体现出来。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作为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管理和调节的重要经济杠杆,其调节作用的发挥,也必须建立在相应的税收制度的基础 之上。 (三)税收制度是国家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 税收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之一,在税收分配的过程 中,必然会涉及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如,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关系,企业与企业、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积累与消费之间的关系,等等。再加上国家征税不能是随意性的,这就需要制定相应的税收法律制度,并在此制度当中将国家处理各项分配关系的政策加以规范,使其具体化。同时,建立起相应的税收制度,也使税 务机关征税和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有了法律依据。 总之,税收制度是税收职能作用得以充分实现的基础,没有税 收制度,征税机关就缺乏行使征税权力的依据,纳税人也无法正常履行纳税义务。同时,没有税收制度,国家的经济政策也很难得以实现,国家的财政收入就很难及时足额地筹集上来,税收调节的功能也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发挥。由此可见,税收制度在现实经济生活 中确实不可缺少,健全和完善税收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税收的分类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知识点:税收的分类 ● 详细描述: 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 源税和行为税五种类型。 (1)流转税 流转税是指以货物或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都属于流转税类。 (2)所得税 所得税也称收益税,是指以纳税人的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现阶段,我国所得税类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财产税 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特定财产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契税、车船税等属于财产税类。 (4)资源税 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作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属于此类。 (5)行为税 行为税也称特定目的税,是指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目的,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属于此类税收。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 (1)工商税类 工商税类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是我国现行税制的主体部分。 (2)关税类 关税类是国家授权海关对出入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中央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 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或者地方政府征税后全部划解中央,由中央所有和支配的税收。消费税(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关税、车辆购置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为中央税。 (2)地方税 地方税是由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一类税收。地方税主要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等。 (3)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是指税收收入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的税收。 如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1)从价税 从价税是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一般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税收负担比较合理。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2)从量税 从量税是以课税对象的实物量作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一般采用定额税率。如我国现行的车船税、土地使用税、消费税中的啤酒和黄酒等。 (3)复合税 复合税是指对征税对象采用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计税方法征收的一种税,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中对卷烟、白酒等征收的消费税。 例题: 1.在我国现行的下列税种中,不属于财产税类的是()。 A.房产税 B.车船税 C.船舶吨税 D.车辆购置税 正确答案:D

第33讲_税收法律制度概述、增值税法律制度(1)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属于重点章节,主要介绍了税收法律制度、增值税、消费税的主要内容,本章复习难度非常大,特别是增值税这一部分,考生需要理解税法原理再通过做习题来消化考点。 在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20分。考试题型涉及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不定项选择题。2020年考试中要重点关注涉及增值税、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的不定项选择题。 本章教材变化 2020年教材主要变化有: (1)新增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抵扣政策” (2)调整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的抵扣政策” (3)调整了“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 本章考点导读 第一单元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考点1】税收法律关系(★)(P117) 2015年判断题 税收法律关系体现为国家征税与纳税人纳税的利益分配关系。也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构成。 【考题·判断题】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2015年) 【答案】× 【解析】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考点2】税法要素(★★)(P118) 税法要素一般包括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法律责任等。 纳税人简称“纳税人”,是指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提示】扣缴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交纳义务的单位 征税对象它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提示】不同的征税对象又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考点1】增值税征税范围(★★★)(P121) 2013年判断题、多选题 2014年判断题、多选题 2015年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 2017年单选题 2018年单选题 2019年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 1.销售货物和进口货物 销售货物是指在中国境内(货物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销售劳务 【解释1】销售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解释2】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是指提供的劳务发生地在中国境内。 【提示】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3.销售服务 【解释】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界定: (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购买方在境内; (2)所销售或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3)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税目子税目备注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作业题2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作业题 、单项选择题 1、 国有铁路、公路、水上运输等单位使用的客票、货票等属于( D )。 A. 增值税专用发票 B.行业发票 C.专用发票 D.专业发票 2、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 C )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A. 地(市)级税务机关 B.县(市)级税务机关 C.原税务登记机关 D.原工商登记机关 3、 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 A )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 A. 停业期满前 B.停业期满后 C.停业期满前5日 D.停业期满后5日 4、 下列各项中,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的是( d )o A. 劳务报酬所得 B.稿酬所得 C.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D.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 所得 5、 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是( d )o A.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居住也不满一年的个人 B.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C.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超过 6个月不满1年的个人 D.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6、 某建筑企业2011年1月份提供一项建筑工程劳务,取得劳务价款 5000万元,支付职工工资等支出 1000万元。 则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为(b )万元。 A. 120 B.150 C.200 D.250 7、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 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C )o A. 10% B.15% C.20% D.25% 8、 下列各项中,不征收营业税的是( C )o A. 销售不动产 B.转让商标权 C.提供修理业务 D.出租一栋房产 9、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是( D )o A.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B.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个人 D.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10、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是( D ) A.高档手表 B.鞭炮 C.成品油 D.钻石 11、 下列各项中,按从价从量复合计征消费税的是( c )o 13、在以下单位或者个人中,不属于增值税纳税人的是( B ) A.进口设备的企业 B.销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公司 C.零售杂货的个体户 D.生产销售家用电器的公司 14、按照对外购固定资产价值的处理方式,可以将增值税划分为不同类型。 (a )o 15、 下列税法构成要素中,衡量纳税义务人税收负担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是( C ) A.计税依据 B.减税免税 C.税率 D.征税对象 16、 我国现行税法中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的税种是( c )o A.汽车轮胎 B.化妆品 12、某从事商品零售的小规模纳税人, 是(d )元。 C.白酒 D.珠宝玉石 2012年1月份销售商品取得含税收入 10300元,当月该企业应纳的增值税 A.412 B.396.2 C.309 D.300 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增值税实行 A.消费型增值税 B. 收入型增值税 C. 生产型增值税 D. 实耗型增值税

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

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第二十三讲讲稿 刘剑文 中国人大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8911171521.html,日期:2006-10-31浏览字号:大中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税收法律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我国税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建设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提出了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蓝图。税收法律制度与税制改革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今天,我们更应该从法治的背景之下来思考和推进税制改革。基于这一思路,我将讲一下关于税收与税法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一)税收的内涵与职能 1.税收的内涵 税收是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重要形式。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税收作过极其深刻的论断,对税收的抽象本质作出了科学概括。马克思指出:“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也指出:“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 目前,人们一般从公共产品和公共财政的角度来理解税收的内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私人产品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提供;但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

公共产品由于其本身性质的特殊,无法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来提供,而这些产品对整个社会而言却是必不可少的。由于国家扮演着履行公共职能的社会角色,使得其在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方面具有私人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产品基本上由国家提供,国家提供公共产品的经济来源是公共财政,而公共财政的主要组成部分就是税收。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产品和公共财政理论为我们理解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2.税收的职能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具有三大职能: 一是组织收入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组织收入职能是税收的首要职能。从历史上看,税收本来就是为取得财政收入满足国家经费开支的需要而产生的。自产生以来,税收就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及时、稳定的实现,成为世界各国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的基本形式。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税收在政府财政收入中的重要性表现得十分明显,一些国家的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例超过90%。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我国的财政收入结构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税收的组织收入职能在我国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二是调控经济职能。这是指税收作为经济杠杆,影响社会成员的经济利益,引导个人、企业的经济行为,从而达到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目的。增税和减税是影响社会成员经济利益的主要手段。国家可以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而作出增税、

我国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现状和特点

浅谈我国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现状和特点 一、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从广义上说,税收征管法是指调整税收征收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税收征管法律、国家权力机关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税收征管行政法规和有关税收征管的规章制度等。税收征管法属于税收程序法,它是以规定税收实体法中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规范,是税法的有机组成部分。税收征管法不仅是纳税人全面履行纳税义务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也是税务机关履行征税职责的法律依据。 从狭义上说,我国的税收征管法就是指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历经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修改和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修改的《税收征管法》。它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税收程序法,也是我国税收征管的基本法。 二、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形成 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是随着新中国建立和改革开放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依据税收征管的立法情况,可以把这一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无专门立法阶段。这一阶段自建国至1986年4月21日颁布《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前。为了统一全国财经政策,原政务院于1950年1月颁布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统一的税收法规,即《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是一部综合性的税收法规,不仅对货物税、工商业税等14种税的实体问题进行了规定,而且还规定了高度统一的税收管理体制,即税收立法权和税种的开征、停征、税目与税率增减调整的权力都归

中央,税收的减免权大部分由中央政府掌握,各级税务机关受上级局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等。因此,《要则》是一部“实体”与“程序”规范不分的法规。由于我国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税收的宏观调控和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被忽视,税收法制不健全,《要则》颁布后的很长时期一直没有制定专门的税收征管法,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的规定分散在各个实体税收法规之中,税收征管的程序法律制度处于“分散”状态。 第二阶段,统一立法阶段。这一阶段自1986年4月2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即《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实施阶段。为了改变税收征管制度分散、混合、不规范的状况,适应当时正在进行的税制改革,1986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税收征管制度开始单独立法,初步实现了税收征管制度的统一化和法制化,对于促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监督管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条例》存在不少缺陷:一是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的适用不统一、不规范;二是税收行政执法权薄弱;三是税收征管法规不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四是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和税务人员执法的制约不够;五是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法律效力有待提高等。 第三阶段,开始进入法治化阶段。这一阶段自1993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正式实施至今。1992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于1993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2月28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个别条款作了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是我国调整税收征纳程序关系的第一部法律,是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基本法。为了保证《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效实施,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颁布了《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工作报告制度》等。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颁布与实施,使税收征管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基本做到了有法

第十二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税收法律制度基础 (一)掌握税制要素 (二)熟悉税收的概念、特征 (三)了解税法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 §12.1税收与税法 一、税收的概念、特征 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特征。 二、税法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法律关系体现为国家征税与纳税人纳税的利益分配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构成。 三、税法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法律责任。 四、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 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对以下税种作出了规范: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屠宰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征)、筵席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船舶吨税。 §12.1流转税 [基本要求] (一)掌握增值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消费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掌握营业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目、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一部分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和征收范围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各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 1.增值税的纳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2.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讲义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4分,2008年的分值为3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属于分值最低的一章。2009年考试大纲、辅导教材对本章内容基本未进行调整。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第一节税收与税法概述 一、税收法律关系(P91) 1、主体 (1)征税主体:税务机关、海关 (2)纳税主体 对纳税主体的确定,我国采取属地兼属人原则,即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员、无国籍人员,凡在中国境内有所得来源的,都是我国税收法律关系的纳税主体。

2、客体 3、内容 【例题1】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2008年) A、税务部门 B、在我国境内有所得的外国企业 C、海关部门 D、在我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个人 【答案】ABCD 【解析】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分为征税主体(选项AC)和纳税主体(选项BD)。 【例题2】对于税收法律关系纳税主体的确定,我国采取()。 A、国籍原则 B、属地原则 C、属人原则 D、属地兼属人原则 【答案】D 二、税法的制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税收法律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仅拥有税收立法权,还可以授权国务院公布有关税收条例 3、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4、财政部:负责组织制定税法和税收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制定税种的增减和税目、税率的调整 5、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征收管理制度 【例题3】国家税务总局有权根据税收法律制定税收行政法规。() 【答案】× 第二节税收制度 一、税种的分类(P93) 1、按征税对象的性质不同,可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资源税类、财产税类、行为税类。 (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2)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房产税、契税 (4)行为税:印花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 【例题4】下列各项中,属于流转税的有()。(2004年)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所得税 【答案】ABC 2、按管理和使用权限的不同,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消费税、关税

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法律制度研究-最新范文

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法律制度研究 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和普及,对我国商业工作的开展和国际贸易的进行都具有深远的影响,更是给我国生产和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特别是给我国税收提供了新的增长源。而且电子商务的出现给我国传统的税收利益的分配和监管也产生了影响。当前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主要是针对有形产品制定的,同时将产品的归属地以及销售地作为管辖范围。实现纳税义务和纳税人之间的联系。针对电子商务本身具有网络化和数字化特征,现行的税收法律制度不能服务于电子商务。 1建立新型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都不完善,电子商务起步较晚,应用相对加大力度。根据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看,我国电子商务目前正处于萌芽期,而近些年伴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信息化水平的提升,我国网民的数量在不断增加,电子商务的发展也进入了飞速发展的阶段。国际电子商务交易额在我国进出口贸易处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我国税收法律制度面临着更大的冲击和挑战,如何做好电子商务背景下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制定仍是目前我国一个重要任务。如何解决国内产业发展和增加税收来源两者之间的矛盾,在国际税收利益分配中做好我国利益的最大限度的维护,还有就是在未来国际税收法律制度以及国际税收条约签订的过程总赢得主动权。只有做好以上几个问题的处理工作,制定相关的战略措施,才能保证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正确性,避免因取向和选择的不正确,使得我国在电子商务贸易的交易过程中处于不利的位置,降低我国税收流失的风险和在电子

商务领域的贸易和谈判中不利地位。 2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制定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2.1坚持国家利益的最大化的原则 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中需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是要求电子商务能够符合和顺应我国产业的发展方向,这也是提升我国对外贸易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就是电子商务作为我国重要的税收来源,是我国财政税收的重要部分。站在国家利益的角度,需要我国在进行电子税收战略制定时坚持国家利益最大化,发挥税收政策的杠杆作用,实现电子商务发展和税收利益两者有效的结合,更好为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服务。 2.2公平高效的经济环境 从电子商务的本质上研究,电子商务和传统的贸易都是交易手段和交易实现方式的转变,在本质上电子商务和传统贸易没有任何的区别,所以在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制定上要保持税收中性的原则,做到既不歧视税收政策,也不盲目的开展免税政策,这样才能确保我国市场秩序的公平,减少因人为因素造成经济活动扭曲的现象,保证我国电子商务的有序发展,做到满足国家税收利益的需求。我国政府需要提升对电子商务工作的重视,通过采取基础设施、市场秩序以及法律制度等手段进行电子商务工作的保护和对电子商务工作进行投入,从而做好取代简单税收减免。 2.3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 任何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在进行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制定时,在面对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课件)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课件)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知识点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一)税收概念与分类 1、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含义: 除了国家,任何机关和团体,都无权征税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作用: ⑴、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⑵、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⑶、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⑷、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二)税收的特征 税收三性: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特征。 1、强制性。 2、无偿性: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需偿还,也不需对纳税人付出任何对价。税收的无偿性是税收“三性”的核心。 3、固定性:包括时间上的连续性和征收比例的固定性。 (三)税收的分类 我国的税种分类方式主要有:

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五种类型。 ⑴、流转税类: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流转额包括:①、商品流转额:指商品交换的金额。 ②、非商品流转额:指名种劳务收入或者服务性业务收入的金额。特征:流转税是间接税;流转税是对物税,流转税的计税依据是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都属于流转税。 ⑵、所得税类(收益税):以各种应纳税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特点: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收入,发挥其公平税负、调整分配关系的作用。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⑶、财产税类: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数量或者财产价值为征税对象,主要是对财产的价值或某种行为课税。对象: ①、不动产②、动产特点:①、可以为地方财政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 ②、可以防止财产过分集中于社会少数人,便于调节财富的分配,体现社会分配的公正性。 ③、纳税人的财产分布地不尽一致,当地政府易于了解,能够因地制宜地进行征收管理。包括:房产税、车船税等⑷、资源税类:以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为征税对象。特点:税负高低与资源税级差收益水平关系密切;征税范围也比较灵活。包括: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精品】税收法律制度习题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习题(选择题答案为加粗的字母) 1.对生产不固定、账册不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较低、产品零星、税源分散的单位应当采用(查定征收)税款征收方式 1.王某在甲地临时从事收购废品的业务,税务机关对其采取的税款征收方式应 当是(查定征收)。 2.纳税人申报的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应纳税 额)。 3.我国现行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1 年4月28日修订,并于(2001年5月1日)起施行的. 4.下列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方面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5.A.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 用的一种发票 6.B.只有经国家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才能领购增值税专用发 票,小规模纳税人和法定情形的一般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7.C.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统一印刷

8.D.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 9.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10.A.税目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11.B.税率是衡量税负轻重的重要标志 12.C.纳税人就是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 13.D.征税对象就是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指的物品 14.宏发公司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了以下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 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的项目是()。 15.A.企业的计税工资薪金支出8万元 16.B.企业直接对我国甘肃地区“希望工程”的5万元公益性捐款 17.C.企业在规定比例之内发生的1万元业务招待费 18.D.企业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2万元 19.下列哪一项个人所得不应免纳个人所得税?()

电子商务环境下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研究

电子商务环境下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研究 21世纪是电子商务时代,为了降低电子商务对我国目前税收法律制度的冲击,进行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法律制度的制定和研究尤为必要。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框架的确定为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奠定基础,本文就是针对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和征管体系进行研究和完善,进一步提出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的确立。 标签: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 0 引言 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和普及,对我国商业工作的开展和国际贸易的进行都具有深远的影响,更是给我国生产和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特别是给我国税收提供了新的增长源。而且电子商务的出现给我国传统的税收利益的分配和监管也产生了影响。当前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主要是针对有形产品制定的,同时将产品的归属地以及销售地作为管辖范围。实现纳税义务和纳税人之间的联系。针对电子商务本身具有网络化和数字化特征,现行的税收法律制度不能服务于电子商务。 1 建立新型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都不完善,电子商务起步较晚,应用相对加大力度。根据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看,我国电子商务目前正处于萌芽期,而近些年伴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信息化水平的提升,我国网民的数量在不断增加,电子商务的发展也进入了飞速发展的阶段。国际电子商务交易额在我国进出口贸易处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我国税收法律制度面临着更大的冲击和挑战,如何做好电子商务背景下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制定仍是目前我国一个重要任务。如何解决国内产业发展和增加税收来源两者之间的矛盾,在国际税收利益分配中做好我国利益的最大限度的维护,还有就是在未来国际税收法律制度以及国际税收条约签订的过程总赢得主动权。只有做好以上几个问题的处理工作,制定相关的战略措施,才能保证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正确性,避免因取向和选择的不正确,使得我国在电子商务贸易的交易过程中处于不利的位置,降低我国税收流失的风险和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贸易和谈判中不利地位。 2 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制定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2.1 坚持国家利益的最大化的原则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中需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是要求电子商务能够符合和顺应我国产业的发展方向,这也是提升我国对外贸易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就是电子商务作为我国重要的税收来源,是我国财政税收的重要部分。站在国家利益的角度,需要我国在进行电子税收战略制定时坚持国家利益最大化,发挥税收政策的杠杆作用,实现电子商务发展和税收利益两者有效的结合,更好为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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