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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相关规范名称汇总

水利相关规范名称汇总
水利相关规范名称汇总

水利相关规范名称汇总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SL176—2007)

2、《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7—2012)

3、《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381—2007)

4、《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范》(SL336—2006)

5、《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机主启动试验规范》(DL/T827—2002)

6、《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7、《水利水电工程划分规范》

8、《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机主安装工艺规程》(DL/T5038—2012)

9、《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10、《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1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1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1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程》(GB/T 22490—2008)

1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SL387—2007)

15、《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GB/T 1417—2008)

16、《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44—2001)

17、《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13)

18、《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设计规范》(DL/T5389—2007)

19、《水工建筑物止水带技术规范》(DL/T5215—2005)

20、《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21、《水利电力建设用起重机检验规程》(DL/T 454—2005)

22、《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L399—2007)

23、《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

24、《水土保持试验规程》(SL419—2007)

25、《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

1、《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文件收集与档案整理规范》(DL/L1396—2014)

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3、《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L5123—2000)

4、《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

5、《设计用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2009)

6、《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

7、《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1—2000)

8、《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DL/T18894—2002)

9、《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

10、《企业档案工作规范》(DA/T42—2009)

1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规范》(DL/T 5111—2000)

12、《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DL/T5229—2005)

13、《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档发(2014)4号

14、《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档发(2012)7号

企业名称的规范要求

2002-01-22 一、企业法人必须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不得在企业名称中包含另一个法人名称,包括不得包含另一个企业法人名称。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企业名称有得含有国际组织名称;国家(地区)名称;政党、宗教名称;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军队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名称;军队番号或代号。 企业法人是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以自己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独立承担民事现任企业法人最本质的特征。而企业法人的名称权是企业法人人身权的重要组成,是企业法人享有其它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和基础。如果企业法人的名称包含其他企业法人或其他法人组织的名称,则容易引起社会公众对企业法人行为责任的误认,引发经济纠纷或在经济纠纷中混淆权利、义务主体,使问题复杂化。特别是企业名称冠以党政机关名称的问题。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经历了一个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由政府设立,企业的方方面面亦被标注了浓重的行政色彩,很多企事业的名称也冠以了种行政机关的名称。随着改革的深入,政个分开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党政分开、政个分开的要求,特别是1993年10月,明确提出了党的机关、人大机关、审判机磁、检察机关和政府机关中的公安等十一个部门不得兴办经济实体,其他部门组建经济实体必须同时在职能、财务、人员、名称四个方面与机关彻底脱钩。因此,企业名称不得冠以各级党政机关的名称,企业现使用名称中冠以了党政机关名称的,应予纠正。 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不得使用国家(地区)名称,国家与国家(地区)、国家(地区)与行政区划联名及其简称作商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含习惯性称谓)与中国(含习惯称谓"中"或"华")联名作名作字号,如"中日友好饭店"。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名称审核行为,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利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服务,根据《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工商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等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有关业务。企业名称审核人员依据本规则对企业名称申请是否存在有关禁限用内容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第三条企业登记机关可以依据本规则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企业名称筛查服务。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地区可以参照本规则,建立、完善比对、申报系统,为申请人提供自主申报、自负其责的登记服务。 第二章禁止性规则 第四条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 (一)与同一登记机关已登记、或者已核准但尚未登记且仍在有效期内、或者已申请尚未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二)与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三)与同一登记机关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同行业名称相同; (四)与被撤销设立登记和被吊销营业执照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第五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 (一)有消极或不良政治影响的。如“支那”“黑太阳”“大地主”等。 (二)宣扬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如“九一一”“东突”“占中”等。 (三)带有殖民文化色彩,有损民族尊严和伤害人民感情的。如“大东亚”“大和”“福尔摩萨”等。 (四)带有种族、民族、性别等歧视倾向的。如“黑鬼”等。 (五)含有封建文化糟粕、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或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如“鬼都”“妻妾成群”等。 (六)涉及毒品、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的。如“海洛因”“推牌九”等。 第六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

岗位名称规范

(一)组织、人事信息梳理 目前集团内部对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概念区分还不是十分明确,直接业务人员也没有统一的划分标准,致使整体人力资源管理相对混乱,信息统计反复在做,但是每一次都不能确保数据的唯一性和准确性,为了改善这种状况,建议对组织机构、职位信息、人事信息进行重新整理。(以72项为基础) 1、建立科学的组织体系,明确科室、工段设置,粗略规划班组设置。 例如:发展管理部/发展管理部部长室 人力资源部/管理科 精密量仪公司/仪加车间/主任室 结果:形成组织结构图 2、建立职务体系,制定规范、统一的职务名称体系 (1)经营管理类职务体系划分为11项: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经理/厂长/部长、副经理/副厂长/副部长、车间主任、车间副主任、科长/工长/室主任、职员。(什么样的人属于管理人员,什么人属于专业技术人员) 其中:职员即办事员,按照业务能力大小,职员可分别设立专员、助理。助理级人员只能从事基础的业务工作,权限相对较小,责任相对较小,专员指本业务范围内较高水平人员。设置专员、助理类别在于区分通用“职员”称呼不能区分人员工作能力大小,就是“职员”这一称呼,目前集团公司范围内也尚未建立,业务人员对本身工作内容并不是十分清晰。 (2)工程技术类人员职务体系划分为10项。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所长、副所长、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工艺员。(工程技术人员工资以此为基础,初始工资定位在最低职等上,根据能力,贡献大小调整职等。) 其中职员职务 统一后,公司的职务体系一共分为九级: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专业经理、主管、专员、助理(一级管理员、二级管理员、三级管理员)。 其中:可设置车间主任职务的单位包括()

企业名称登记工作规则

企业名称登记工作规则 一、名称核准的基本原则 企业名称应与企业的住所地的行政区划、经营范围所属行业 或行业特点、组织形式相适应,不同的字号(或商号,下同)是 同行业企业之间区别的重要标志。 在同一登记机关登记和已预先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 不重。 同一登记机关体现了名称地域管辖关系,当同一城市内有多 个名称登记机关时,应避免除行政区划不同、其余相同或近似的 企业名称被核准。 二、名称登记的程序 (一) 新设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由申请人向名称登记机关申 请,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的要求填写企业名称(可以载明备选 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投资人名称或者姓名、投 资额和投资比例、授权委托意见(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 姓名、权限和期限),并由全体投资人签名盖章、投资人的身份 证明复印件。受理审查人员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予 以受理,经检索本地名称库的同时检索企业住所所在地的企业名 称库,如没有相同或近似的,予以核准; (二)变更企业名称不属于登记机关管辖的,由该企业的登 记机关受理审查,填写《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 上报名称登记机关核准; (三)当名称登记机关与企业登记机关不是同一机关时,受 理审查人员应当从联网数据库中检索该区域(市或县)是否有相 同或近似的企业名称,如没有,予以核准。 同一城市内有多个名称登记机关的, 同一城市内有多个名称登记机关的在核准同一区域登记或 管理的企业名称时应当相互检索。避免出现除行政区划不同,管理的企业名称时应当相互检索。避免出现除行政区划不同,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相同或近似的企业名称被核准,特别是对商行业、组织形式相同或近似的企业名称被核准, 业、饮食业、服务业等行业的企业名称可以在牌匾中使用简化方 饮食业、 式的尤其要审慎。 式的尤其要审慎。 三 、名称登记机关与企业登记机关不是同一机关时的各自审查职责(一) 名称登记机关的受理审查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名称预 先核准申请,仅对其名称是否重名或近似进行书式审查,不对投 资人资格和企业设立条件进行审查,在检索本级名称库的同时检 索企业住所所在地的在业企业名称库,符合条件的,出具《名称 预先核准通知书》 ,申请人持通知书和其他设立登记材料向企业 登记机关办理企业设立登记

名称的规范要求.doc

名称的规范要求 一、基本要求 (一)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确有特殊需要的,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三)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1)容易造成不良政治影响; (2)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3)宣扬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 (4)带有明显种族、民族歧视色彩或者违背少数民族习俗的; (5)带有殖民色彩、有损国家或民族尊严的; (6)宣扬封建糟粕或违背良好社会风尚的; (7)涉及毒品、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的。 2、宗教组织名称或带有显著宗教色彩的; 3、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党和国家领导人、老一辈革命家、知名烈士和模范人物姓名或称号; (2)非法组织名称或者公众熟知的反面人物姓名或称谓; 4、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和国际组织名称或简称或特定称谓,有特殊含义的除外; 5、政党、党政军机关、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名称、特定称谓及部队番号; 6、《通用规范汉字表》以外的文字;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禁止使用的。 企业名称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四)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另有规定,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

(五)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不得与本市开放范围内企业名称相同。企业名称与我市开放范围内企业名称近似的,申请人自主判断,决定,不得侵犯他人在先权利,不得欺骗、误导公众。 2、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20日,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期满后可以申请延长一次保留期。保留期满,仍未办理企业登记的,系统不再保留该名称。 3、预先核准或变更核准的企业名称有效期为6个月,申请人应在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申请延期,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4、企业申请变更主营范围的,应同时变更名称。 备注: 前款所称企业名称相同是指两个企业名称字号、行业表述(或经营特点)文字均相同。 前款所称近似包含以下情形: (一)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文字相同,行业表述文字不同但含义相同; (二)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字音相同且字形相近,行业表述文字或含义相同或相近; (三)不含行业表述或者以实业、发展等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用语表述行业,与开放范围内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文字相同或相近的。 字号字音相同且字形相近是指,两个字号全部字音相同,且有一个以上汉字字形相近。 字音相同是指,字号的汉语拼音声母和韵母组成完全相同,不计声调是否相同。 字形相近是指以下情形: (一)两个字均为全包围结构,包含的独体字一样; (二)两个字均为上下结构,包含的独体字一样; (三)两个字均为左右结构,包含的独体字一样;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范.doc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时间:1999-3-19 文号:水国科[1999] 118号 1 总则 2 分部工程验收 3 阶段验收 4 单位工程验收 5 竣工验收 附录A 分部工程验收签证格式 附录B 阶段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C 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D 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E 竣工验收主要报告编制大纲 附录F 验收应提供的资料目录 附录G 验收应准备的备查资料目录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为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分为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按照验收的性质,可分为投入使用验收和完工验收。 1.0.4 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 1 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 2 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并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 3 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 4 总结工程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并对工程作出评价。 5 及时移交工程,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1.0.5 验收工作的依据是有关法律、规章和技术标准,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设计变更、修改文件,施工合同,监理签发的施工图纸和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1.0.6 工程进行验收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的规定。利用外资项目还必须符合外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1.0.7 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或有关责任主体(以下简称项目法人)应依据本规程,并结合工程建设计划编制验收计划,报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1.0.8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验收工作应相互衔接,不应重复进行。 1.0.9 工程进行验收时必须要有质量评定意见: 1 按照水利行业现行标准SLl76—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进行质量评定。 2 阶段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应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价意见。 3 竣工验收必须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竣工验收委员会在其基础上鉴定工程质量等级。 1.0.10 验收工作由验收委员会(组)负责,验收结论必须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成员同意。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若有1/2以上的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应报请验收主持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1.0.11 验收委员会(组)成员必须在验收成果文件上签字。验收委员(组员)的保留意见应在验收鉴定书或签证中明确记载。 1.0.12 工程验收的遗留问题,各有关单位应按验收委员会(组)所提要求,负责按期处理完毕。 1.0.13 工程项目中的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组织验收,并由验收主持单位提前向该工程验收委员会提交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验收工作报告。没有提交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验收工作报告的,不予竣工验收。 1.0.14 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法人负责统一组织,有关单位应按项目法人的要求及时完成。验收所需提供资料见附录F,所需备查资料见附录G。 1.0.15 有关验收报告、鉴定书及签证纸张规格统一为16开(787mm×1092mm)。正本不得采用复印件。 1.0.16 验收所需费用列入工程概算,由项目法人列支。 返回 2 分部工程验收 2.0.1 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该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

测绘工地进程行业相关规范名称

测绘工程行业相关规范 1、1:500 1:1000 1:2000比例尺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 GB 6962--86 2、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GB 7930--87 3、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GB 7931--87 4、海图图式 GB 12317--90 5、航海图编绘规范 GB 12318--90 6、中国航海图图式 GB 12319--90 7、中国航海图编绘规范 GB 12320--90 8、海道测量规范 GB 12327--90 9、1:25000 1:50000 1:100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GB 12340--90 10、1:25000 1:50000 1:100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GB 12341--90 11、1:25000 1:50000 1:100000地形图图式 GB 12342--90 12、1:25000 1:50000地形图编绘规范 GB 12343--90 13、1:100000 地形图编绘规范 GB 12344--90 14、地理格网 GB 12409--90 15、远程光电测距规范 GB 12526--90 16、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 GB 12897--91 17、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GB 12898--91 18、近景摄影测量规范 GB/T 12979--91 19、坐标展点仪 GB/T 13605--92 20、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 GB/T 13923--92 21、1:5000 1:10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GB/T 13977--92 2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 GB/T 13989--92 23、1:5000 1:10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GB/T 13990--92 24、立体坐标量测仪 GB/T 13991--92 25、工程摄影测量规范 GB 50167--92 26、地形图用色 GB 14051--93 27、短程光电测距仪 GB/T 14267--93 28、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修测规范 GB/T 14268--93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水利水电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一、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1 (二)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2) (三)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4? (四)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5) (五)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6? (六)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7? (七)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9) (八)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11) (九)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2 (十)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规程13? (十一)试验工安全操作规程14? (十二)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 (14) (十三)测量工安全操作规程16? (十四)砌筑工安全操作规程 (16) (十五)潜孔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18) (十六)锚喷工安全操作规程21? (十七)钻探灌浆工安全操作规程 (23) 二、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6 (一)混凝土搅拌输送车安全操作规程26? (二)压路机安全操作规程 (27) (三)平地机安全操作规程 (28) (四)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 29 (五)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 (32) (六)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34) (七)油槽汽车安全操作规程35? (八)自卸汽车安全操作规程35? (九)冲击钻机安全操作规程37? (十)旋挖钻机安全操作规程37? (十一)回转式钻机安全操作规程 (39) (十二)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40? (十三)地质钻机安全操作规程 (41) (十四)架桥机安全操作规程............................................ 45 (十五)运梁车安全操作规程47? (十六)悬臂模板安全操作规程50? (十七)提梁机安全操作规程52? (十八)衬砌台车安全操作规程54? (十九)注浆泵操作安全操作规程 (55) (二十)移动模架操作规程.............................................. 58 三、小型机具安全操作规程63?

企业命名规则

企业命名规则 一、登记主管机关:工商局 二、名称组成 (一)一般组成 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 所在省/市/县行政区划名称+字号(或者商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例如, (二)名称各部分要点 1.行政区划 (1)行政区划内容 a.不能加“国际”两个字. b. 可以选择的行政区划,可以是省也可以是市。但是,行政区划不论是省还是市,对以后公司税务方面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2)注意: 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a、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b、该控股企业的名称不含行政区划。 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际”字词: 如:真功夫(中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字号 (1)公司字号内容 a、文字和读音都不能重复 公司字号是注册公司名称查询中的重点,基本原则是在本地区近似行业不能重复,既包括文字重复也包括读音重复;比如在餐饮行业中,已经有“真功夫”的字号了,第一不允许再出现“真功夫”,第二就算“真空夫”也不允许出现。 b、字号中词组也不能重复< 比如在餐饮行业,我们叫“真功夫”,别人叫“功夫人”也不可以,想叫“食

功夫”也不行,因为这属于词组重复; c、保护字号,不可以使用,比如庆丰包子等。 d、一般建议可以多起几个字号,同时尽量起得独特一点,多起几个名字,可以提高注册公司名称查询的效率,因为现在的公司数量特别多,重复的概率非常大,特别是一些大富大贵的名字,重复概率更大,尽量避免。 (2)注意: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3、行业 (1)行业内容 公司名称中的行业描述,根据主要的公司经营范围来确定,一个公司的经营范围可能很多项,但一般有一两项核心业务,可以把这个业务体现在公司名称中。(2)注意:a、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b、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 C、不应当或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4、公司类型 我国的公司类型一般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在我国大多数公司属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公司类型就为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意思一样)。 三、禁止或者限制使用的内容和文字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 ?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项目施工图标准规范

附件1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试 基础考试大纲 一、高等数学 1.1 空间解析几何 向量代数直线平面柱面旋转曲面二次曲面空间曲线 1.2 微分学 极限连续导数微分偏导数全微分导数与微分的应用 1.3 积分学 不定积分定积分广义积分二重积分三重积分平面曲线积分 积分应用 1.4 无穷级数 数项级数幂级数泰勒级数傅里叶级数 1.5 常微分方程 可分离变量方程一阶线性方程可降阶方程常系数线性方程 1.6概率与数理统计 随机事件与概率古典概型一维随机变量的分布和数字特征数理统计参数估计假设检验方差分析一元回归分析 1.7 向量分析 1.8 线性代数 行列式炬阵A维向量线性方程组炬阵的特征值与特征向量二次型 二、普通物理 2.1 热学 气体状态参重平衡态理想气体状态方程理想气体的压力和温度的 统计解释能量按自由度均分原理理想气体内能平均碰撞次数和平 均自由程麦克斯韦速率分布律功热量内能热力学第一定律及其对理想气体等值过程和绝热过程的应用气体的摩尔热客循环过程热机效率热力学第二定律及其统计意义可逆过程和不可逆过程熵 2.2 波动学 机械波的产生和传播简谐波表达式波的能量驻波声速超声波次

声波多普勒效应 2.3 光学 相干光的获得杨氏双缝干涉光程薄膜干涉迈克尔干涉仪惠更斯一菲涅耳原理单缝衍射光学仪器分辨本领x射线衍射自然光和偏振光布儒斯特定律马吕斯定律双折射现象偏振光的干涉人工双折射及应用 三、普通化学 3.1 物质结构与物质状态 原子核外电子分布原子、离子的电子结构式原子轨道和电子云离子键特征共价键特征及类型分子结构式杂化轨道及分子空间构型极性分子与非极性分子分子闸力与氢键分压定律及计算液体蒸气压沸点汽化热晶体类型与物质性质的关系 3.2 溶液 溶液的浓度及计算非电解质稀溶液通性及计算渗通压电解质溶液的电离平衡电离常数及计算同离子效应和缓冲溶液水的离子积及pH值盐类水解干衡及溶液的酸碱性多相离于平衡溶度积常数溶解度计算3.3 周期表 周期表结构周期族原子结构与周期表关系元素性质氧化物及其冰化物的酸碱性递变规律 3.4 化学反应方程式化学反应速率与化学平衡 化学反应方程式写法及计算反应热热化学反应方程式写法化学反应速率表示方法浓度、温度对反应串速率影响速率常数与反应级数活化能及催化剂 化学平衡特征及平衡常数表达式化学平衡移动原理及计算压力熵与化学反应方向判断 3.5 氧化还原与电化学 氧化剂与还原剂氧化还原反应方程式写法及配平原电池组成及符号 电极反应与电池反应标准电极电势能斯特方程及电极电势的应用 电解与金属腐蚀 3.6 有机化学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

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的通知 工商企注字〔2017〕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落实《工商总局关于提高登记效率积极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7〕54号)关于开放企业名称库、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查询比对系统等工作要求,总局研究制定了《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现予印发,请结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需要,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名称审核行为,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利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服务,根据《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工商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等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有关业务。企业名称审核人员依据本规则对企业名称申请是否存在有关禁限用内容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第三条企业登记机关可以依据本规则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企业名称筛查服务。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地区可以参照本规则,建立、完善比对、申报系统,为申请人提供自主申报、自负其责的登记服务。 第二章禁止性规则 第四条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 (一)与同一登记机关已登记、或者已核准但尚未登记且仍在有效期内、或者已申请尚未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二)与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三)与同一登记机关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同行业名称相同; (四)与被撤销设立登记和被吊销营业执照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第五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 (一)有消极或不良政治影响的。如“支那”“黑太阳”“大地主”等。 (二)宣扬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如“九一一”“东突”“占中”等。 (三)带有殖民文化色彩,有损民族尊严和伤害人民感情的。如“大东亚”“大和”“福尔摩萨”等。 (四)带有种族、民族、性别等歧视倾向的。如“黑鬼”等。 (五)含有封建文化糟粕、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或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如“鬼都”“妻妾成群”等。

(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SL 52-93 电力工业部部利水中华人民共和国 关于颁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SL52-93的通知 水建[1993]330号 为推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技术的进步,保证施工测量的质量,水利部和原能源部 委托水利水电长江葛洲坝工程局为主编单位,对原水利电力部水利水电建设总局局标准《水 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DJS9-85进行了修订。该规范的修订送审稿已通过两部审查, 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SL52-93,自1993年12月1日起执行,原局标准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主编单位负责解释,水利电力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 1993年6月25日 1 总则 1.0.1 本规范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阶段的测量工作。其内容包括总则、控制测量、 放样的准备与方法、开挖工程测量、立模与填筑放样、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测量、地 下洞室测量、辅助工程测量、施工场地地形测量、疏浚及渠堤施工测量、施工期间的外部 变形监测、竣工测量。 1.0.2 施工测量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根据工程施工总布置图和有关测绘资料,布设施工控制网。 (2)针对施工各阶段的不同要求,进行建筑物轮廓点的放样及其检查工作。 (3)提供局部施工布置所需的测绘资料。 (4)按照设计图纸、文件要求,埋设建筑物外部变形观测设施,并负责施工期间的观测 工作。 (5)进行收方测量及工程量计算。 (6)单项工程完工时,根据设计要求,对水工建筑物过流部位以及重要隐蔽工程的几何 形体进行竣工测量。 1.0.3 本规范以中误差作为衡量精度的标准,以两倍中误差为极限误差。 1.0.4 施工测量主要精度指标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表1.0.4 施工测量主要精度指标

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最新版本.doc

现行最新建筑施工规范大全 地基与基础 序号规范名称规范编号 1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3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11 4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5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6 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99 7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8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主体结构 序号规范名称规范编号 1 钢筋混凝土升板结构技术规范GBJ130-2011 2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 4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2 5 冷拔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规程JGJ19-2010 6 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5-2011 7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14-2014 8 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JGJ115-2006 9 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2012 10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13 11 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06 12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 13 建筑装饰装修 序号规范名称规范编号

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2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3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4 机械喷涂抹灰施工规程JGJ/T105-2011 5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 6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 126-2000 7 建筑陶瓷薄板应用技术规程JGJ/T172-2012 8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13 9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2013 10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2012

(完整版)水利水电工程规范规程清单(2018最新版)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精选(最新) G1499.1《热轧光园钢筋》 G1499.2《热轧带肋钢GB1499.1- 2008 GB1499.2-G2938《低热微膨胀水泥》 GB2938-2008 第 1 部分: 差动电阻式应变计》 GB/T 3408.1-2008 第 2部分: 振弦式应变计》 GB/T 3408.2-2008 第 1 部分: 差动电阻式钢筋计》 GB/T 3409.1-2008 第 1 部分: 差动电阻式测缝计》 GB/T 3410.1-2008 第 2部分: 振弦式测缝计》 GB/T 3410.2-2008 3411.1-2009 G3412.1《大坝监测仪器 检测仪第 1 部分:振弦式仪器检测仪》 GB/T3412.1-2009 G3413《大坝监测仪器 埋入式铜电阻温度计》 GB/T 3413-2008 G522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 GB/T 5223-2014 G522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GB/T 5224-2014 G3408.1《大坝监测仪器 应变计 G3408.2《大坝监测仪器 应G3410.1《大坝监测仪器 测缝计 G3411.1《大坝监测仪器 孔隙水压力计 第 1 部分:振弦式孔隙水压力计》 GB/T G10597《卷扬式启闭机》 GB/T 10597-2011 G11828.1《水位测量仪器 : 浮子式水位计》 GB/T11828.1-2002 G11828.3《水位测量仪器 G11828.4《水位测量仪器 第 3 部分:地下水位计》 GB/T 11828.3-2012 第 4 部分:超声波水位计》 GB/T 11828.4-2011 第5 部分:电 子水尺》 GB/T 11828.5-2011 遥测水位计》 GB/T 11828.6-2008 G11826《转子式流速仪》 GB/T 11826-2002 G11826.2《流速流量仪器 第 2部分:声学流速仪》 GB/T 11826.2-2012 G12898《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GB/T 12898-2000 待确认 G14173《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GB/T 14173-G14627《液压式启闭机》 GB/T 14627-2011 G15659《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 GB/T G1577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G15773《水土保持综合规划通则》 GB/T 15772-2008 验收规范》 GB/T 15773-2008 效益计算方法》 GB/T 15774-2008

现行建筑项目施工标准规范大全

《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 注意:本目录依据的是我社2005年9月出版的《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 1 规范名称规范编号原书页码变更情况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93 1-1-1 有效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 1-2-1 有效 湿险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1-3-1 有效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 50346-2004 1-4-1 有效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94 1-5-1 有效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 1-6-1 有效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1-7-1 有效 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 6-99 1-8-1 有效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086-2001 1-9-1 有效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 1-10-1 有效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 123-2000 1-11-1 有效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34-2004 1-12-1 有效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1-13-1 有效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1 1-14-1 有效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02 1-15-1 有效 2 规范名称规范编号原书页码变更情况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2-1-1 有效 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 7-91 2-2-1 有效

网壳结构技术规程JGJ 61-2003 2-3-1 有效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2-4-1 有效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 2-5-1 有效 冷拔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规程JGJ 19-92 2-6-1 有效 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95-2003 2-7-1 有效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14-2003 2-8-1 有效 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 138-2001 2-9-1 有效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 2-10-1 有效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 14-2004 2-11-1 有效 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2002年版)JGJ 137-2001 2-12-1 有效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 116-98 2-13-1 有效 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78-85 2-14-1 有效 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1-2004 2-15-1 有效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2002 2-16-1 有效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03 2-17-1 有效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 99-98 2-18-1 有效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 145-2004 2-19-1 有效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92-2004 2-20-1 有效 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 129-2000 2-21-1 有效 3 规范名称规范编号原书页码变更情况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02 3-1-1 有效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04 3-2-1 有效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规范

S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303—2004 替代SD J 338—8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Planning of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 2004—08—23 发布2004—12—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前言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水总局科[2001]1号)文件和《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2)的要求,对1990 年1 月1 日发布的行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试行)》(SD J 338—1989)进行修订。 和SDJ338-89相比,本标准基本上保持了原标准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作了局部调整。全标准分为8 章38 节284 条和8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 ──明确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规定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规定了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则、工作依据、所需资料和引用标准; ──对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工作(施工导流、主体工程施工、施工交通运输、施工工厂设施、施工总布置和施工总进度)的一般要求、采用标准、设计原则和有关技术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适用范围增加了“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可参考使用本标准; ──标准中尽力反映了“市场经济”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标准中体现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增加了施工组织设计的“引用标准”; ──施工导流中列入了“风险度分析法”; ──修订了“坝体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标准”; ──取消了“过木设施”的内容; ──增加了部分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 ──强调了“料场规划”的作用; ──增加了大体积混凝土温度控制的有关施工要求; ──增加了“金属结构及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方法的有关要求; ──增加了“施工总布置堆场及仓库面积估算”的有关要求; ──施工总进度中补充了“工程准备期”和“地面厂房”的施工进度。 本标准的强制性条文有3.2.1、3.2.2、3.2.4、3.2.5第2 款、3.2.6、3.2.7、3.2.12、3.2.16、3.2.17、3.4.10、3.4.12、4.2.7、4.6.13黑体部分、4.7.14 第4 款、6.5.6 黑体部分、7.3.3,以黑体字标识,应严格执行。 本标准为全文推荐。本标准所 代替标准的版本为:SD J 338 —1989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

企业名称管理规定

核名 一、名称的构成 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或者字号+(北京)+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一、行政区划: 1、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2、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①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②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二、字号: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三、行业: 1、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 2、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2) 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3) 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3、企业为反映其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上述地名不视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如:北京***四川火锅有限公司、北京***韩国烧烤有限公司。“四川火锅”、“韩国烧烤”字词均视为企业的经营特点 4、企业名称不应当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四、组织形式: 依据法规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其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其它法律、法规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组织形式不得申请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可以申请用“厂”、“店”、“部”、“中心”等作为企业名称的组织形式,例如“北京***食品厂”、“北京**商店”、“北京**技术开发中心”、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管辖范围:

水利水电工程规范规程清单(2018最新版)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精选(最新) G1499.1《热轧光园钢筋》GB1499.1-2008 G1499.2《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 G2938《低热微膨胀水泥》GB2938-2008 G3408.1《大坝监测仪器应变计第1部分:差动电阻式应变计》GB/T 3408.1-2008 G3408.2《大坝监测仪器应变计第2部分:振弦式应变计》GB/T 3408.2-2008 G3409.1《大坝监测仪器钢筋计第1部分:差动电阻式钢筋计》GB/T 3409.1-2008 G3410.1《大坝监测仪器测缝计第1部分:差动电阻式测缝计》GB/T 3410.1-2008 G3410.2《大坝监测仪器测缝计第2部分:振弦式测缝计》GB/T 3410.2-2008 G3411.1《大坝监测仪器孔隙水压力计第1部分:振弦式孔隙水压力计》GB/T 3411.1-2009 G3412.1《大坝监测仪器检测仪第1部分:振弦式仪器检测仪》GB/T3412.1-2009 G3413《大坝监测仪器埋入式铜电阻温度计》GB/T 3413-2008 G522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 5223-2014 G522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2014 G10597《卷扬式启闭机》GB/T 10597-2011 G11828.1《水位测量仪器:浮子式水位计》GB/T11828.1-2002 G11828.2《水位测量仪器:压力式水位计》GB/T11828.2-2005 G11828.3《水位测量仪器第3部分:地下水位计》GB/T 11828.3-2012 G11828.4《水位测量仪器第4部分:超声波水位计》GB/T 11828.4-2011 G11828.5《水位测量仪器第5 部分:电子水尺》GB/T 11828.5-2011 G11828.6《水位测量仪器遥测水位计》GB/T 11828.6-2008 G11826《转子式流速仪》GB/T 11826-2002 G11826.2《流速流量仪器第2部分:声学流速仪》GB/T 11826.2-2012 G12897《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06 G12898《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8-2000待确认 G14173《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GB/T 14173-2008 G14627《液压式启闭机》GB/T 14627-2011 G15659《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GB/T 15659-2014 G1577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 15772-2008 G1577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 15773-2008 G1577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 15774-2008 G16453.1《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GB/T 16453.1-2008 G16453.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荒地治理技术》GB/T 16453.2-2008 G16453.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GB/T 16453.3-2008 G16453.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GB/T 16453.4-2008 G16453.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风沙治理技术》GB/T 16453.5-2008 G16453.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崩岗治理技术》GB/T 16453.6-2008 G17638《土工合成材料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GB/T1763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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