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专项
“建筑水系统微循环重构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
《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征求意见稿)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
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
天津市华澄供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9 月
目录
1 总则... . 5
2 术语解释 ... .. 6
3 基本规定 ... .. 7
4 泵房环境 ... .. 8
4.1位置环境 ... .. 8
4.2空气环境 ... .. 8
4.3卫生环境 ... .. 8
4.4噪声环境 ... .. 9
4.5电气环境 ... .. 9
4.6排水环境 ... .. 9
4.7光照环境 ... (10)
4.8安全环境 ... (10)
5 供水系统及设施 ... (11)
5.1系统设置 ... (11)
5.2设备选择 ... (11)
5.3材质要求 ... (12)
5.4控制与保护 ... .. 12
5.5工程施工 ... (13)
6 监控系统 ... (14)
6.1一般规定 ... (14)
6.2检测仪表 ... (14)
6.3监控功能 ... (14)
7 验收及移交 ... .. 15
7.1验收... . 15
7.2移交管理 ... (17)
8 运行维护 ... (18)
8.1水质保障 ... (18)
8.2 设施运行 ... .. 18
8.3设施巡检 ... (19)
8.4维护保养 ... (20)
9 安全管理 ... (24)
9.1 安全运行 ... .. 24
9.2安全维修 ... (24)
9.3防护措施 ... (25)
9.4应急处置 ... (25)
本规程用词说明 ... .. 26 引用标准名录 ... (27)
条文说明... .. 28
3 基本规定... .. 29
4 泵房环境... .. 30
4.1位置环境 ... (30)
4.2空气环境 ... (30)
4.3卫生环境 ... (31)
4.4噪声环境 ... (31)
4.5电气环境 ... (31)
4.6排水环境 ... (32)
4.7光照环境 ... (32)
4.8安全环境 ... (33)
5 供水系统及设施 ... .. 34
5.1系统设置 ... (34)
5.2设备选择 ... (34)
5.3材质要求 ... (34)
5.4控制与保护 ... .. 35
5.5工程施工 ... (35)
6 监控系统... .. 37
6.1一般规定 ... (37)
6.2监测仪表 ... (37)
6.3监控功能 ... (37)
7验收及移交 ... . 38
7.1验收... . 38
7.2移交管理 ... (38)
8运行维护... .. 40 9安全管理... .. 41
1总则
1.0.1 为满足生活饮用水标准,保障城镇供水安全和用户终端水质,加强治安防范,促进节能降耗,提高二次供水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服务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城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工程的基本要求、验收移交、设施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1.0.3 二次供水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解释
2.0.1 二次供水secondary water supply
当民用与工业建筑生活饮用水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城镇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管网能力时,通过储存、加压等设施经管道供给用户或自用的供水方式。2.0.2 二次供水设施secondary water supply installation 为二次供水设置的泵房、水池(箱)、水泵、阀门、电控装置、消毒设备、压力水容器、供水管道等设施。
2.0.3 泵房pump room
是安装水泵、电动机、水泵控制柜及其他辅助设备的建筑物,主要作用是为水泵机组、辅助设备及运行管理人员提供适宜的工作条件。2.0.4二次供水系统漏损率leakage rate of secondary water supply system
二次供水系统运行漏损率包括管网漏损率和未预见漏损率。
3基本规定
3.0.1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应在城镇供水专项规划中予以考虑。
3.0.2 二次供水工程的建设单位在进行设计、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向当地供水企业征询市政水压、水量及供水管网规划等情况,并如实提供给设计单位;
2应向当地供水管理部门报送二次供水设计方案,并与供水企业进行协商,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3.0.3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应实施专业化管理,将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延伸至用户水表。
3.0.4 二次供水设施不得影响城镇供水管网正常运行,并应有确保管网压力平稳均衡的措施。
3.0.5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应采用安全、先进的安防技术,实行封闭管理。
3.0.6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宜采用远程控制管理。
3.0.7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建立设施维护、清洗消毒、水质检测、持证上岗、档案管理、应急和治安防范等制度。
3.0.8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严格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
3.0.9二次供水的运行应保证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现行规定。
3.0.10二次供水系统运行漏损率不应超过12%。
4泵房环
境4.1位置
4.1.1泵房位置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泵站设计规范》GB 50265、《建筑
环境
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40的规定。
4.1.2泵房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与住宅主体建筑结构分开设置;
2.宜布置在其供水范围的中部,且供水半径不宜大于500m;
3.应减少泵房地面标高与最不利用水点之间的高程差。
4.1.3 泵房距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的规定。
4.1.4泵房不宜毗邻变配电房、电梯机房、通讯机房等遇水、受潮会损坏、变质和引发事故的房间。
4.2空气环境
4.2.1泵房内的空气环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和《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的规定。4.2.2泵房内应设置温度和湿度的实时显示和监测控制装置,并与通风或空气调节设备进行联动。
4.2.3 泵房的室内温度不应低于4℃
4.2.4 室外泵房或地上(中间层、屋顶水箱间)泵房的墙体、顶棚和门窗等应具有保温、隔热措施,并应设置空气调节装置。
4.2.5 泵房宜具备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和报警功能,并应设置相应的防护措施。
4.3卫生环境
4.3.1泵房的内墙、地面、顶面应选用符合环保要求、易清洁的材料铺砌或涂覆。
4.3.2泵房应设置保洁功能区,定期清理,保持卫生,不应存放容易变质发霉的物品。
4.3.3泵房内严禁与泵房无关的设施占用。
4.3.4当所属区域发生传染性疾病疫情时,应采取相应的灭菌防疫措施,并通过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测。
4.4噪声环境
4.4.1泵房环境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
4.4.2泵房地面、墙面、顶板和设备基础应进行减震降噪处理,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规定。
4.4.3泵房设备、管道均应采用柔性减振措施;管道穿过楼板或墙体时,孔洞周边应采取密封隔声措施。
4.5电气环境
4.5.1 泵房内的电气控制设备应具备相应的防水、防潮等级,并应采取相关的防护措施,宜设置独立的控制室与其他供水设备隔离。
4.5.2泵房内应设置醒目的警戒水位线标识,并设置地面积水报警装置,与电气控制系统和排水系统进行联动。
4.5.3 泵房建筑结构应具有防雷击和安全接地的保护措施。4.5.4 泵房的电源应满足设备的安全运行,并应独立设置,可单独贸易结算。
4.6排水环境
4.6.1 泵房排水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设置独立的排水设施,不宜与其他设备间共用。
2与市政排水系统之间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污染措施;
4.6.2应定期对泵房内的集水坑和排水沟进行清理消毒。
4.6.3应定期对泵房内的排水设施进行检修维护,保证各设备能正常启动和有效运行,并确保与市政排水系统的畅通。
4.7光照环境
4.7.1泵房内部及进出通道的照明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
4.7.2 室外地上式泵房应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并应有防止阳光直射的措施。
4.7.3 应急备用照明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 GB 50016 的规定;
4.7.4泵房照明应采用防水、防潮、防爆和高效节能的灯具,且便于检修和更新。
4.8安全环境
4.8.1泵房的位置信息、图纸资料、用户信息等应严格管理,严禁非相关专业人员查阅。
4.8.4 泵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易挥发等有毒有害物质。4.8.2 泵房的管理单位应建立泵房出入人员实名登记台账,应设置门禁报警系统。
4.8.3 泵房的实时监控系统宜与当地公安机关实施联网联动。
5 供水系统及设
施
5.1 系统设
置 5.1.1 二次供水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不宜大于 0.45MPa ,且分 区内低层部分应设减压设施,各用水点处供水压力不应大于 0.20MPa ,并应
满足 卫生器具使用压力要求。
5.1.2 二次供水采用高位水箱供水时,不应采用城镇给水管网直接向高位水箱补 水。
5.1.4 二次供水泵房的引入管应从居住小区内给水主干管单独引入,并应设置水 量计量装置。
5.1.5 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户宜分别独立设置供水系统,并应独立计量。 5.1.6 二次供水设施应按系统分区依次布置,水泵机组及电气控制设备应靠近泵 房出入口。
5.1.7 二次供水管道不应穿越市政道路。
5.2 设备选择
5.2.1 二次供水设施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技术先进、环保节能、保障水质和供水安全;
2 应依据城镇供水管网条件,综合考虑建筑物的类别、高度、使用标准等因 素,经技术比较后合理选择。
3. 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符合运行稳定可靠、维护管理方便。 5.2.3 二次供水设备应具有自动检测、控制、保护、报警、数据传输等功能。 5.2.4 二次供水设备的选用及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二次供水储水设备应独立设置,便于清洗消毒,应设置液位显示装置,并 具有安全防范措施。
2水泵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 选用节能型水泵。
3变频供水控制柜(箱)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微机控制变频调速给水设备》CJ/T 352的规定。
4二次供水的水箱必须设置有效的消毒设备,并便于安装和检修维护。
5.3材质要求
5.3.1二次供水设施中的涉水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评价标准》GB/T 17219的规定,相关产品应有卫生许可批件。
5.3.2 储水设备、水泵过流部件应选用不低于06Cr19Ni10的不锈钢材料,焊接材料应与设备同材质,焊缝应进行抗氧化处理。
5.3.3 供水管道、阀门及附件应根据管径、承压等级、安装环境等因素,选用耐腐蚀、寿命长、水利条件好、便于安装和检修维护的产品。
5.4控制与保护
5.4.1二次供水设备应有人机对话功能,界面应汉化、显示清晰,实时反映和记录设备运行状况;
5.4.2控制系统应根据人员权限设置相应密码。
5.4.4设备采用变频调速控制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供水压力控制波动范围在±0.01MPa之
内;2压力仪表显示精度不大于0.01MPa;3
变频器宜设置下线频率。
5.4.5设备的电控柜(箱)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气控制设备》GB/T 3797和《微机控制变频调速给水设备》CJ/T 352的要求。
5.4.6 设备应有可靠的安全接地保护,并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要求。5.4.7水箱应设置具有机械和电气控制功能的进水装置,当水箱出现超低液位时,应能自动停泵和报警;当水箱出现溢流报警液位时,应自动关闭进水电动阀门并报警。
5.4.8设备应具备用户管网超压保护。
5.5工程施工
5.5.1施工单位应根据设备实际型号尺寸和现场条件制定细化的施工方案。
5.5.2施工前,应按程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时,按规定持证上岗。5.5.3
隐蔽工程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5.5.4供水管道、阀门应按照系统分区设置明显的标识,间隔不宜大于3m,并标明水流方向。
5.5.5二次供水工程竣工后,应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冲洗消毒,并经卫生监督检验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通水运行。
6监控系
统6.1一般
6.1.1二次供水泵房应建设远程监控系统。
规定
6.1.2监控系统应与泵房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6.1.3 远程监控系统以单体泵房为单位设置。
6.1.4 远程监控系统应包括数据和视频的采集和传输功能。
6.1.5远程监控系统应具备抗干扰、防雷、防磁、防静电装置。
6.2检测仪表
6.2.1二次供水设施应具有与监控运行相匹配的压力、流量、液位等检测仪表。
6.2.2 二次供水设施宜设置余氯(总氯)、pH值、浊度、电导率、水温等水质在线检测仪表。
6.2.3 检测仪表应具有现场显示功能,具备标准通讯协议和接口,可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和远程传输。
6.3监控功能
6.3.1开关量信号应为无源触点信号,模拟量信号为4mA~20mA标准信号。
6.3.2远程监控子站上传数据应实行故障优先原则。
6.3.3远程监控子站网络接入设备应支持网络防火墙与防病毒功能。
6.3.4网络通讯模块应采用加密技术。
6.3.5远程监控子站系统软件应支持实时视频监测输出。
6.3.6远程监控子站应具有网络中断自恢复功能。
6.3.7远程监控子站实时采集传输的数据或信号的种类和范围应符合供水企业远程调度指挥中心的监测要求。
7 验收及移
交
7.1 验
收
7.1.1 二次供水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和供水企业等有关单 位进行验收,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供水企业不得供水。 7.1.2 工程文件的形成与积累应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进行,真实反映工程施工的 全过程。
7.1.2 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应同步归档,归档内容相互一致。
7.1.3 竣工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竣工图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等应符合档案归档及专业技术要求;
2 应符合当地供水企业的相关要求;
3 竣工图宜在施工过程中,随着工程进度,按照国家建筑制图标准的规定进 行编制;
4 规格统一、图面整洁、线条清晰、字迹工整、指示明确、便于查阅。
7.1.4 二次供水工程的竣工资料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 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竣工图;
2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3 工程所包括设备、材料的合格证、质保卡、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 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
5 系统试压、冲洗、消毒、调试检查记录;
6 水质检测报告;
7 环境噪声监测报告;
8工程质量评定表;
9工程施工单位相关资质及人员资格证印件;
10泵房内全景照片印件;
11当地供水主管部门要求的管理表格。7.1.5二次供水工程的现场验收应检查下列项目:
1位置环境;
2空气环境;
3卫生环境;
4噪声环境;
5电气环境;
6排水环境;
7光照环境;
8安全环境;
9系统设置;
10设备和材
质;11控制
与保护功能;
12工程施工
质量;13监
控系统。16
/ 41
7.2移交管理
7.2.1 二次供水设施应移交供水企业实施专业运行维护管理。未移交的二次供水设施,应由原产权人或原管理单位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7.2.2二次供水设施应根据产权性质采取相应的移交管理方式。7.2.3二次供水设施移交产权的,应由原产权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履行产权变更手续;移交管理权的,应由产权人与运行管理单位签订移交委托管理协议。7.2.4二次供水设施的移交应由产权人提出申请,并符合供水企业的下列接收管理条件:
1应经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同意;
2应经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二次供水设施的委托维护和管理合同;
3验收不合格的,由产权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整改施工,改造费用由产权人承担;
4移交前债权、债务、水费等已全部结清。
8运行维
护8.1水质
8.1.1二次供水设施应有防止污染的具体措施。8.1.2
保障
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人员应持健康证明上岗。
8.1.3运行管理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当不具备自行检测能力的,应委托卫生监督检验部门进行检测。
8.1.4二次供水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并符合下列要求:
1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2清洗消毒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3
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1.5二次供水水质有异常变化时,应及时向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1.6运行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水质检测档案。
8.2设施运行
8.2.1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二次供水水质、水压、水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8.2.2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应当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日常保养和维护。二次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应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水。
8.2.3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应当保证二次供水设施不间断供水。
8.2.4二次供水设施断水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因计划中的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情况需要停水或降压供水的,运行管理单位应当提前24h告知用户;
2因设备故障或紧急抢修不能提前通知时,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
3因受城市电网维修维护断电影响而停水时,应当及时通知用户;4停水(停电)时间超出24h的,应当采取应急措施供水。5 因水质污染或水质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需要停水时,应当及时告知
用户。
8.2.5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熟悉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运行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8.2.6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单位的管理职责应包括下列内容:
1负责对水泵、管线等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对水池、水箱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2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3
确保供水水压、水质符合国家标准;4负
责处理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5负责处
置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突发性事件。
8.2.7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费用,应由运行管理单位按城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其他费用按合同约定另行收取。
8.3设施巡检
8.3.1按照巡检计划,应首先观察泵房外部环境,查看门窗是否完好。
8.3.2检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排风系统是否工作正常。8.3.3检查供
水工艺系统设施有无变形、泄漏。
8.3.4检查各种仪表运转是否正常,各种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
8.3.5发现系统压力变化异常时,应及时分析调整。
8.3.6检查水泵机组,仔细辩听水流声、电磁噪声、机械噪声等运行中的声响,对机组产生的异常噪声做出判断。
8.3.7检查消毒灭菌装置的工作状态及故障指示。
8.3.8查看水箱液位指示及波动情况。8.3.9检查
进、出水阀门(含阀门井)及管道。
8.4维护保养
8.4.1二次供水设施保养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并有记录及建立台帐。
8.4.2维护保养应包括下列内容:
1水泵机组
2储水设备
3控制系统
4消毒设备
5管路及附
8.4.3水泵机组的保养应符合下列要求:
件
1对水泵机组外露零部件出现的锈蚀、漏水、漏油、漏电等状况及时维护。2保证轴承润滑、定期补充更换轴承内的润滑油或润滑脂,3确保水泵机组外壳接地良好牢固,不得有氧化或腐蚀现象。4定期对电动机进行保养,保持其三相电流平衡状况,确保电机运行正常,
轴承冷却系统有效,轴承温度不得超过70℃,避免电路出现过热、腐蚀等现象。
5检查设备对地绝缘电阻;
6对水泵机组进行空载、变频、切换动作试验,并进行机组噪声测量;
8.4.4储水设备及附件的保养应包含下列内容:
1 检查储水设备有无渗漏、锈蚀和变形,及时清理设备表面的灰尘和污垢;
2检查通气孔(呼吸器)、溢流管、泄水管是否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