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02 中药材(饮片)取样操作规程

02 中药材(饮片)取样操作规程

02 中药材(饮片)取样操作规程
02 中药材(饮片)取样操作规程

中药材(饮片)取样操作规程

中药材(饮片)取样操作规程

部门/职务:Department/ Post 签字/日期:Signature/Date

起草人:Prepared by 质量部/QA

年月日

审核人:Reviewed by 质量部/QA主管

年月日

批准人:Approved by 质量部/质量负责人

年月日

颁发部门Issued by 质量部

执行日期

Effective Date

年月日

替换文件

Replaced For

《中药材(饮片)取样操作规程》(SOP/QA-002-00)

分发给

Distributed to

质量部、综合部

中药材(饮片)取样操作规程

1.目的

制定中药材(饮片)取样操作规程,规范取样过程,避免污染。

2.范围

适用中药材(饮片)的取样。

3.职责

取样员、质量负责人对本操作规程实施负责。

4.参考或引用文件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中国药典》(2015版)

5.内容

5.1 取样准备:经培训并经授权的取样员在接到请验部门的《请验单》后,做好准备工作。

5.1.1 准备取样器具:不锈钢取样器、药勺、不锈钢镊子、取样袋、取样瓶等。

5.1.2 辅助工具:手套、剪刀、笔、取样证等。

5.1.3 取样器具的清洁消毒:不锈钢器具每次用完后,先用饮用水冲洗数次,然后用适宜的毛刷蘸洗涤剂反复刷洗,再用饮用水冲洗至无泡沫,最后用纯化水冲洗三次,晾干。清洗后的器具应不挂水珠。洗涤后的取样器具一般应倒置、自然干燥,急用时可将器具中的水尽量倒净,放在105℃~110℃烘箱中烘干或用75%乙醇荡洗后,用电吹风吹干。

5.2 取样前校对:取样前应先进行现场核对;

5.2.1 核对物料状态标志。物料应置待验区,有黄色待验标记。

5.2.2 请验单内容与实物标签、货位卡是否相符,内容为品名、批号、数量、规格、产地、来源,标记清楚完整;应有供应商检验报告单。

5.2.3 核对外包装的完整性,应无破碎、霉变、水渍、虫蛀、混杂等现象。

中药材(饮片)取样操作规程

5.2.4 是否为经批准的合格供应商。

5.2.5 现场核对如不符合要求应拒绝取样,向仓储供应部门询问清楚有关情况,并将情况报质量部负责人。

5.3 取样地点:中药材(饮片)仓库。

5.4 取样单元和取样量的确定:

5.4.1 按随机取样原则确定取样件数:设总件数为n,当n<5时,逐件取样;当n为5~99时,随机取样5件;当n为100~1000时,按5%取样;当n>1000时,超过部分按1%取样;贵重药材和饮片,不论多少均逐件取样。取样后在货位卡上盖上“已取样”的专用章,作为中药材(饮片)的已取样的质量状态。

5.4.2 取样量的确定:每一包件的取样量:一般药材和饮片抽取100~500g;粉未状药材和饮片(例如蒲黄)抽取25~50g;贵重药材和饮片抽取5~10g。

5.5 取样方法:每一包件至少在2~3个不同部位各取样品1份,包件大的应从10cm以下的深处在不同部位分别抽取;对破碎的粉末状的或大小在1cm以下的药材,用不锈钢探子抽取样品;对包件较大或个体较大的药材,根据实际情况抽取有代表性的样品。

5.6 分样方法:将抽取的样品混匀,即为抽取样品总量。若抽取样品总量超过检验用量数倍时,可按四分法再取样,即将所有样品摊成正方形,依对角线划“×”,使分成四等份,取用对角两份,再如上操作,反复数次,直至最后剩余量能满足供检验用样品量,最终抽取的供检验用的样品量,一般不少于检验用量的3倍,除留样20g左右外,其余均为检验用(包括复核用样品)。(各中药材饮片取样量见附件1)

5.7 将取得的样品置于取样袋内,同时贴上样品标签,填写品名、批号、储存条件、取样目的、取样人、取样日期等。同时密封以使贮存阶段内容物产品质量受损的风险降至最小。

5.8 取样结束后封好已打开的样品包装,在已取样的每一包件上贴上取样证。

5.9 填写好取样记录。

5.10 协助仓储供应部将样品包件送回库内待验区。

5.11 取样员将样品及取样记录、请验单交给QC主管。登记检验台账。

5.12 储存要求:必须在清洁干燥的条件下保存。各中药材(饮片)的储存条件见各中

中药材(饮片)取样操作规程

药材(饮片)的质量标准。

6.相关文件及记录

文件名称文件编码《取样证》RD/QA-016-03

《中药材(饮片)取样记录》RD/QA-091-03

《样品标签》RD/QA-041-03

7.变更历史

文件编号版本变更描述

SOP/QA-002-00 00 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要求,进行统一制定SOP/QA-002-01 01 按《中国药典》(2015年版)的要求,进行统一修订

中药材(饮片)取样量(附件1):

序列号品名一次全检量约(g)取样量(3倍全检量)以上(g)

1 川芎10 100

2 白芍(酒炒)1

3 100

3 艾叶(炒)20 100

4 杜仲 6 50

5 制莪术50 150

6 红花30 100

7 乌药50 150

8 柴胡13 50

9 五灵脂(制) 3 50

10 黄芪36 150

11 党参23 100

中药材(饮片)取样操作规程

序列号品名一次全检量约(g)取样量(3倍全检量)以上(g)12枸杞子26100

13木香1350

14 地黄13 50

15 三七16 100

16 延胡索(醋制)10 50

17 当归100 300

18 香附(醋制)80 300

19 续断13 50

20 熟地黄16 100

21 制三棱10 50

22 牡丹皮20 100

23 青皮 3 50

24 蒲黄26 100

25 枳壳23 100

26 黄芩13 50

27 人参23 100

28 制川乌10 100

29 阿胶10 50

30 防风16 50

31 大黄10 50

32 郁金10 50

33 白芍(炒)13 100

中药饮片收货操作规程

XX公司 保证中药材饮片入库数量准确,质量完好;防止假冒、伪劣药品库。 二、适用范围: 储运部 三、责任人: 收货员 四、内容: 1.采购中药材饮片的收货 1.1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当查验药品随货同行单(票)上的印章与备案的印 模及药品随货同行单的票样是否一致,并与采购订单核对。 1.2收货人员按《药品收货管理制度》对运输工具和运输等状况进行检查。 1.3供货方委托运输药品的,收货人员应核对计算机系统中录入的委托运输方式、承运方式、承运单位、启运时间等信息,内容不一致的,收货员应当通知采购 部门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1.4购进中药材、中药饮片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收货员凭随货同行和采购记录 接收货物。 1.4.1要求送货人员将货物放置到托盘上,不能直接接触地面; 1.4.2收货员逐一核对品名、规格、单位、产地、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 生产企业、供货单位、合格标识等,无误后方可接收;

1.4.3检查外包装情况,中药饮片外包装应坚固,封签、封条严密,整件包装纸 箱要封牢、捆扎牢固; 1.4.4收货员将药品放置在待验区,堆垛整齐,应严格按外包装印刷的储运图 示标志码放。 1.5以下情况应当拒收: 1.5.1无随货同行单(票)或无采购订单的; 1.5.2随货同行单(票)与备案不符的; 1.5.3收货人员应当拆除药品的运输防护包装,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完好,对出 现破损、水浸、污染、漏药、标识不清等情况的。 1.6经确认后可以收货的情况: 1.6.1随货同行单(票)与采购订单数量不符的,经供货单位确认后,由采购部 门确定并调整采购订单后的; 1.6.2随货同行单(票)除数量以外的其他内容与采购订单不符的,经供货单位 确认并提供正确的随货同行单(票)后的。 2.销后退回药品 2.1按《退货管理制度》对销后退回药品,应加强质量控制,确认为本企业销售 的经查验外观合格药品,放置于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待验场所。在《退货通知单》上签字以示确认,交验收员验收。 2.2销后退回药品不能满足以上条件的,填写《药品质量复核复检通知单》报质 量管理部审批。按审批意见存放相应库区。 3.客户拒收的药品收货 客户拒收的药品凭证与实货一致可以直接收货查验。 4.收货工作完成后,药品放置相应的待验区存放,应及时移交随货同行单(票)通知验收员验收,并在WMS系统确认,不得无故拖延、积压,影响后续工作 的开展。

中药饮片验收操作规程

中药饮片验收操作规程 一、目的:阐述中药材饮片验收的操作程序,保证入库药材数量准确、质量完好、防止假冒、伪劣药材饮片入库。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中药材饮片验收操作全过程。 三、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 四、责任者:仓储部保管员、中药验收专员。 五、内容:1、准备工作检查到货中药饮片的送货凭单,供货单位必须是经质量部审计批准的中药材供应(商)单位。清洁收货平台、货位。仓库内待验货位应按清洁规程清理干净。检查、校正计量器具须符合规定,计量合格证应在有效期内。2、验收依据验收依据三级标准:一级标准(法定标准):《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部颁标准》、以及《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国家法规标准;二级标准:公司内部质量标准:原药材、饮片质量标准;三级标准:进货合同,入库凭证上所要求的各项质量规定。3、验收条件场所:分别在公司仓库及质检中心进行验收、检验。设备:水分测定仪、天平、白瓷盘、药匙、漏斗、刀子、剪刀、放大镜、紫外分析仪、研钵、以及必备的一些化学试剂、仪器设备。4、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程序中药材饮片初验:物料来货后,仓库保管员按来

货通知单或来货清单初步验收:①检查装运中药材饮片的运输车是否为密封车或用苫布覆盖。②检查进货中药材外包装的完整性,每件外包装有无受潮、水渍、虫蛀、霉变、以及有无破损及污染情况。③检查进货不同品种的药材包装上有无明显的区别标记,标记上是否注明品名、质量、来源(产地)、装量、采收加工日期、发货单位。④所进的中药饮片是否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⑤以上初验准确无误后,方可寄库。保管员对货单有不符,质量异常,标志不清等物料有权拒收。中药材饮片数量验收:①检查货物与原始凭证的货源单位,货物品名、数量是否相符,不符合的要查的原因。②数量验收包括清点数量验收和称重量验收两种,清点数量验收,如对甘草、陈皮等。称重量验收,中药材要过称除皮重,以确定净重。③贵细药材常有增重加工情况,应观察同重量的包装,其装量是否比较少。贵细药材应使用天平或电子称称量,做到计算准确无误。中药材饮片质量验收:一般采用感管验收,主要通过手摸、眼观、嘴尝、鼻闻等方式进行外观性状鉴定,观察药材的形状,大小色泽,表出特征,断无特征及气味。外观鉴别发现有异样,应及时抽样送质检中心室,进行显微和理化鉴别。通过对显微、理化等方面的检查。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内部结构、成分、含量进行检定。中药材、中药饮片具体验收的内容如下. 外观杂质的验

药材取样法

附录ⅡA 药材取样法 药材取样法是指供检验用药材样品的取样方法。 取样时均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一、样品取样前,应注意品名、产地、规格等级及包件式样是否一致,检查包装的完整性、清洁程度以及有无水迹、霉变或其他物质污染等情况,详细记录。凡有异常情况的包件,应单独检验。 二、从同批药材包件中抽取检定用供试品的原则: 药材总包件数不足5件的,逐件取样; 5~99件,随机抽5件取样; 100~1000件,按5%比例取样; 超过1000件的,超过部分按1%比例取样; 贵重药材,不论包件多少均逐件取样。 三、对破碎的、粉末状的或大小在1cm以下的药材,可用采样器(探子) 抽取供试品,每一包件至少在不同部位抽取2~3个不同部位各取样品1份;包件大的应从10cm以下的深处在不同部位分别抽取。 每一包件的取样量: 一般药材抽取100~500g; 粉末状药材25-50g; 贵重药材5~10g。 对包件较大或个体较大的药材,可根据实际情况抽取代表性的样品。

四、将抽取的样品混合,即为抽取样品总量。 若抽取样品总量超过检验用量数倍时,可按四分法再取样,即将所有样品摊成正方形,依对角线划“×”使分为四等分,取用对角两份;再如上操作,反复数次至最后剩余的量足够完成所有必要的试验以及留样数为止。 五、最终抽取的供检验用样品量,一般不得少于实验所需用的3倍,即1/3供实验室分析用,另1/3供复核用,其余1/3则为留样保存。

附录ⅡB 药材检定通则 药材的检定包括“性状”、“鉴别”、“检查”、“浸出物测定”、“含量测定”等项目。检定时应注意下列有关的各项规定。 一、取样应按“药材取样法(附录ⅡA)”的规定进行。 二、为了正确检定药材,必要时可用符合本版药典规定的相应药材标本作对照。 三、供检验的药材如已切碎,除“性状”项已不完全相同外,其它各项应符合规定。 四、“性状”系指药材的形状、大小、色泽、表面、质地、断面(包括折断面或切断面)及气味等特征。 1. 形状是指干燥药材的形态。观察时一般不需预处理,如观察很皱缩的全草、叶或花类,可先浸湿使软化后,展平。观察某些果实、种子类时,如有必要可浸软后,取下果皮或种皮,以观察内部特征。 2. 大小是指药材的长短、粗细(直径)和厚度。一般应测量较多的供试品,可允许有少量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数值。测量时可用毫米刻度尺。对细小的种子或果实类,可将每10粒种子紧密排成一行,以毫米刻度尺测量后求其平均值。 3. 药材是指在日光灯下观察的药材颜色及光泽度。如用两种色调复合描述颜色时,以后一种色调为主。例如黄棕色,即以棕色为主。 4. 观察表面特征、质地和断面特征时,供试品一般不作预处理。如折断面不易观察到纹理,可削平后进行观察。 5. 检查气味时,可直接嗅闻,或在折断、破碎或搓揉时进行。

最新中药饮片验收操作规程

中药饮片验收操作规程 一、 二、 三、 四、目的:阐述中药材饮片验收的操作程序,保证入库药材数量准确、质量完好、防止假冒、伪劣药材饮片入库。 六、适用范围:适用于中药材饮片验收操作全过程。 七、 八、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 九、责任者:仓储部保管员、中药验收专员。 五、内容: 1、准备工作 1.1 检查到货中药饮片的送货凭单,供货单位必须是经质量部审计批准的中药材供应(商)单位。 1.2 清洁收货平台、货位。 1.3 仓库内待验货位应按清洁规程清理干净。 1.4 检查、校正计量器具须符合规定,计量合格证应在有效期内。 2、验收依据验收依据三级标准: 2.1 一级标准(法定标

准):《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部颁标准》、以及《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国家法规标准; 2.2 二级标准:公司内部质量标准:原药材、饮片质量标准; 2.3 三级标准:进货合同,入库凭证上所要求的各项质量规定。 3、验收条件 3.1 场所:分别在公司仓库及质检中心进行验收、检验。 3.2 设备:水分测定仪、天平、白瓷盘、药匙、漏斗、刀子、剪刀、放大镜、紫外分析仪、研钵、以及必备的一些化学试剂、仪器设备。 4、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程序 4.1 中药材饮片初验:物料来货后,仓库保管员按来货通知单或来货清单初步验收:①检查装运中药材饮片的运输车是否为密封车或用苫布覆盖。②检查进货中药材外包装的完整性,每件外包装有无受潮、水渍、虫蛀、霉变、以及有无破损及污染情况。③检查进货不同品种的药材包装上有无明显的区别标记,标记上是否注明品名、质量、来源(产地)、装量、采收加工日期、发货单位。④所进的中药饮片是否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⑤以上初验准确无误后,方可寄库。保管员对货单有不符,质量异常,标志不清等物料有权拒收。 4.2 中药材饮片数量验收:①检查货物与原始凭证的货源单位,货物品名、数量是否相符,不符合的要查的原因。②数量验收包括清点数量验收和称重量验收两种,清点数量验收,如对甘草、陈皮等。称重量验收,中药材要过称除皮重,以确定净重。③贵细药材常有增重加工情况,应观察同重量的包装,其装量是否比较少。贵细药材应使用天

2015版药典凡例中药饮片的规定

2015版药典凡例中药饮片的规定 199个病例的内容为256±199±7。中国药典的英文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英文缩写是中国药典;英文缩写是c h p。 11、药材和饮片的名称包括中文名称、汉语拼音和拉丁名称,其中药材和饮片的拉丁名称按属名或属名+专称排序,药用部分次之。植物油和提取物、配方制剂和单一成分制剂的名称没有拉丁文名称。12、未列入正文的饮片及其炮制项目,其名称与药材名称相同,正文与药材饮片标准相同;正文中的饮片炮制项目是干净的、切块的,饮片名称或相关项目也与药材名称或相关项目相同。 13、机体分为三部分:药材和饮片、植物油和提取物、处方制剂和单味制剂 饮片是指经加工后可直接用于中药临床或制剂生产的处方药 饮片一般列在药材正文中,但需单独列名的除外。先列出药材项,后列出饮片项,中间用“饮片”隔开。与药材相同的内容只列出项目名称,要求用“相同药材”表示。与药材的含量不同,其含量是逐项列出的,并规定了相应的指标。为减少篇幅,上述安排仍应视药材和饮片为两个独立的品种。 + 5,单排饮片标准,源项一般描述为“本品经X X加工处理”,并增加“[制剂方法”项,收集相应的加工工艺,其余与药材及饮片标准相同。 16。药材和饮片的质量标准一般根据干品制定。如果需要新鲜产品,还应制定新鲜产品的质量控制指标,并规定新鲜产品的用途和用量。

17、原植物(动物)药材的科名、植物(动物)名、拉丁文学名、药用部位(矿物药注明类、族、矿名或岩名、主要成分)和采收季节及产地加工均属于药材的来源类别。 药材的科名和拉丁学名主要来源于《中国植物志》和《高等植物志》等。 药用部分一般指已除去非药用部分的商品药材药用部分,收获(挖掘等。)和加工系统的原产地 18。产地药材加工加工规定的干燥方法如下:①干燥、晒干、阴干均可,采用“干燥”;(2)如果不适合在较高温度下干燥,使用“日光干燥”或“低温干燥”(一般不超过60℃);(3)干燥和晒干不合适,使用“阴干”或“风干”;(4)如果少数药材需要短时间干燥,使用“暴晒”或“及时干燥” 19、同名药材有多种来源,其特征有明显差异分别描述首先,我们将集中讨论一种类型,其他类型将只描述它们的差异。品种名称单独书写,一般采用传统药材名称。没有通用名称的,应当采用植物(动物)的中文名称。《通则》 0 2 1 1《药材及饮片抽样方法》 《药材及饮片抽样方法》的内容是指对药材或饮片进行检验的抽样方法取样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取样前,应检查名称、产地、规格等级和包装样式,检查包装的完整性、清洁度和无水痕迹、霉变或其他材料污染等。,详细记录所有异常情况的包装应单独检查和拍照。二、从同一批药材和饮片的包

中药鉴定学复习题(答案)

问答题:写出下列问题的正确答案,每题10 分 1.中药鉴定的取样方法和取样原则是什么? 1、从同批药材包件中抽取鉴定用样品的原则(1)药材总包件数在100 件以下的, 取样5件 (2)100-1000 件,按5%取样 (3)超过1000 件的,超过部分按1%取样 (4)不足5 件的逐件取样 (5)贵重药材,不论包件多少均逐件取样 2、破碎或粉末装药材的取样:每一包件的取样量一般按下列规定: (1)一般药材100?500g (2)粉末状药材25g (3)贵重药材5?10g (4)个大的药材,根据实际情况抽取有代表性的供试品 3、中药鉴定中平均样品的量一般不得少于实验所需用量的 3 倍,留样的保 存期至少一年。 2.根类中药的性状及显微鉴别特点? 根类中药--- 性状鉴别没有节、节间和叶,一般无芽。圆柱形或长圆锥形,块根,圆锥形或纺锤形等。双子叶植物根一般主根明显;根横断面有一圈形成层环,环内范围较环外范围大,中央无髓部。 单子叶植物根横断面有一圈内皮层环,环内范围较环外范围小,中央有髓部。有的断面可见分泌物散布。 根类中药--- 显微鉴别 1.双子叶植物根一般均具次生构造。最外层大多为周皮。少数根类中药无周皮 而有表皮或为后生表皮、后生皮层;这些根的内皮层均较明显。维管束一般为无限外韧型。形成层连续成环;射线较明显;初生木质部位于中央。一般无髓。另要注意,有无异常构造,存在部位和排列方式; 2.单子叶植物根一般均具初生构造,最外层为表皮细胞,无木栓层,少数根的表 皮细胞形成根被。皮层宽厚,内皮层及凯氏点通常明显。中柱与皮层的界限分明。 维管束为辐射型,韧皮部与木质部相间排列,呈辐射状,无形成层。髓部通常明显。 3.简述水合氯醛透化装片的操作方法。水合氯醛液透化装片的操作方法为:取粉末 少许,置载玻片上,滴加水合氯醛试液1 ?2滴,搅匀,用试管夹执载玻片一端,置酒精灯火焰上方约1?2cm 处加热,微沸后,离开火焰,再滴加水合氯醛试液,小火继续加热,如此反复操作至透化清晰,放冷后滴加稀甘油 1 ? 2 滴,封片镜检。 4.简述灰分测定在中药鉴定中的意义? 灰分是有机物经高温灼烧以后的残留物称为灰分。在灰分中有包括:水溶性灰分,水不溶性灰分,酸溶性灰分,酸不溶性灰分。各种中药的总灰分都应该在一定的范围以内,所以测定的灰分数值高于正常范围时,就可能是在加工或运输储存等环节中有其他有机物污染或参杂,药典中规定了中药的总灰分的最高限量(如甘草不得超过7.0%,大黄 不得超过10.0%),因此对限制药材中的泥沙和杂质,保证中药的纯度具有重要意义。 5.简述中药来源鉴定的目的和方法? 1. 有 4 大鉴定方法: a 来源鉴定 b. 性状鉴定 c. 显微鉴定 d 、理化鉴定 2. 来源鉴定的目的:确定其正确的学名,以保应用品种准确无误。.

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操作规程

【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 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操作规程 一、目的:阐述中药材饮片验收的操作程序,保证入库药材数量准确、质量完好、防止假冒、伪劣药材饮片入库。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中药材饮片验收操作全过程。三、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四、责任者:仓储部保管员、中药验收专员。 五、内容: 1、准备工作 1.1 检查到货中药饮片的送货凭单,供货单位必须是经质量部审计批准的中药材供应(商)单位。 1.2 清洁收货平台、货位。 1.3 仓库内待验货位应按清洁规程清理干净。 1.4 检查、校正计量器具须符合规定,计量合格证应在有效期内。 2、验收依据验收依据三级标准: 2.1 一级标准(法定标准):《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部颁标准》、以及《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国家法规标准; 2.2 二级标准:公司内部质量标准:原药材、饮片质量标准; 2.3 三级标准:进货合同,入库凭证上所要求的各项质量规定。 3、验收条件 3.1 场所:分别在公司仓库及质检中心进行验收、检验。 3.2 设备:水分测定仪、天平、白瓷盘、药匙、漏斗、刀子、剪刀、放大镜、紫外分析仪、研钵、以及必备的一些化学试剂、仪器设备。 4、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程序 4.1 中药材饮片初验:物料来货后,仓库保管员按来货通知单或来货清单初步验收: ①检查装运中药材饮片的运输车是否为密封车或用苫布覆盖。 ②检查进货中药材外包装的完整性,每件外包装有无受潮、水渍、虫蛀、霉变、以及有无破损及污染情况。 ③检查进货不同品种的药材包装上有无明显的区别标记,标记上是否注明品名、质量、来源(产地)、装量、采收加工日期、发货单位。 ④所进的中药饮片是否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⑤以上初验准确无误后,方可寄库。保管员对货单有不符,质量异常,标志不清等物料有权拒收。 4.2 中药材饮片数量验收: ①检查货物与原始凭证的货源单位,货物品名、数量是否相符,不符合的要查的原因。 ②数量验收包括清点数量验收和称重量验收两种,清点数量验收,如对甘草、陈皮等。称重量验收,中药材要过称除皮重,以确定净重。 ③贵细药材常有增重加工情况,应观察同重量的包装,其装量是否比较少。贵细药材应使

2015版药典凡例中药饮片的规定

凡例内容 七、《中国药典》的英文名称为Pharmacopoeia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英文简称为Chinese Pharmacopoeia; 英文缩写 为 C h P。 十一、药材和饮片名称包括中文名、汉语拼音及拉丁名,其中药材和饮片拉丁名排序为属名或属名+ 种加词在先,药用部位在后;植物油脂和提取物、成方制剂和单味制剂名称不设拉丁名。 十二、正文中未列饮片和炮制项的,其名称与药材名相同,该正文同为药材和饮片标准;正文中饮片炮制项为净制、切制的,其饮片名称或相关项目亦与药材相同。 十三、正文分为药材和饮片、植物油脂和提取物、成方制剂和单味制剂三部分。 饮片系指药材经过炮制后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或制剂生产使用的处 方药品。 饮片除需要单列者外,一般并列于药材的正文中,先列药材的项目,后列饮片的项目,中间用“ 饮片” 分开,与药材相同的内容只列出项目名称,其要求用“ 同药材”表述;不同于药材的内容逐项列出,并规定相应的指标。上述编排系为减少正文篇幅,药材和饮片仍应作为两个独立的品种。 + 五、单列饮片的标准,来源项一般描述为“ 本品为X X 的加工炮制品” ,并增加〔制法〕项,收载相应的炮制工艺,其余同药材和饮片标准。

十六、药材和饮片的质量标准,一般按干品制定,需用鲜品的,另制定鲜品的质量控制指标,并规定鲜品的用法与用量。 十七、药材原植(动)物的科名、植(动)物名、拉丁学名、药用部位(矿物药注明类、族、矿石名或岩石名、主要成分)及采收季节和产地加工等,均属药材的来源范畴。 药材原植物的科名、拉丁学名的主要参照依据为《Flora of Chirm》和《中国高等植物》等。 药用部位一般系指已除去非药用部分的商品药材。采收(采挖等)和产地加工系对药用部位而言。 十八、药材产地加工及炮制规定的干燥方法如下:①烘干、晒干、阴干均可的,用“ 干燥” ;②不宜用较高温度烘干的,则用“ 晒干”或“ 低温干燥” (一般不超过60°C);③烘干、晒干均不适宜的,用“ 阴干”或“ 晾干” ;④少数药材需要短时间干燥,则用“ 暴晒”或“ 及时干燥” 。 十九、同一名称有多种来源的药材,其性状有明显区别的均分别描述。先重点描述一种,其他仅分述其区别点。分写品种的名称,一般采用习用的药材名。没有习用名称者,采用植(动)物中文名。 通则内容 0 2 1 1药材和饮片取样法 药材和饮片取样法系指供检验用药材或饮片样品的取样方法。取样时均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中药鉴定学复习题(答案)

问答题:写出下列问题的正确答案,每题10分。 1.中药鉴定的取样方法和取样原则是什么? 1、从同批药材包件中抽取鉴定用样品的原则 (1)药材总包件数在100件以下的,取样5件 (2)100-1000件,按5%取样 (3)超过1000件的,超过部分按1%取样 (4)不足5件的逐件取样 (5)贵重药材,不论包件多少均逐件取样 2、破碎或粉末装药材的取样:每一包件的取样量一般按下列规定: (1)一般药材100~500g(2)粉末状药材25g (3)贵重药材5~10g (4)个大的药材,根据实际情况抽取有代表性的供试品 3、中药鉴定中平均样品的量一般不得少于实验所需用量的3倍,留样的保 存期至少一年。 2.根类中药的性状及显微鉴别特点? 根类中药---性状鉴别 没有节、节间和叶,一般无芽。 圆柱形或长圆锥形,块根,圆锥形或纺锤形等。 双子叶植物根一般主根明显;根横断面有一圈形成层环,环内范围较环外范围大,中央无髓部。 单子叶植物根横断面有一圈内皮层环,环内范围较环外范围小,中央有髓部。 有的断面可见分泌物散布。 根类中药---显微鉴别 1. 双子叶植物根一般均具次生构造。最外层大多为周皮。少数根类中药无 周皮而有表皮或为后生表皮、后生皮层;这些根的内皮层均较明显。 维管束一般为无限外韧型。形成层连续成环;射线较明显;初生木质部位于中央。一般无髓。另要注意,有无异常构造,存在部位和排列方式; 2. 单子叶植物根一般均具初生构造,最外层为表皮细胞,无木栓层,少数根 的表皮细胞形成根被。皮层宽厚,内皮层及凯氏点通常明显。中柱与皮层的界限分明。维管束为辐射型,韧皮部与木质部相间排列,呈辐射状,无形成层。髓部通常明显。 3.简述水合氯醛透化装片的操作方法。 水合氯醛液透化装片的操作方法为:取粉末少许,置载玻片上,滴加水合氯醛试液1~2滴,搅匀,用试管夹执载玻片一端,置酒精灯火焰上方约1~2cm 处加热,微沸后,离开火焰,再滴加水合氯醛试液,小火继续加热,如此反复操作至透化清晰,放冷后滴加稀甘油1~2滴,封片镜检。 4.简述灰分测定在中药鉴定中的意义? 灰分是有机物经高温灼烧以后的残留物称为灰分。在灰分中有包括:水溶性灰分,水不溶性灰分,酸溶性灰分,酸不溶性灰分。各种中药的总灰分都应该在一定的范围以内,所以测定的灰分数值高于正常范围时,就可能是在加工或运输储存等环节中有其他有机物污染或参杂,药典中规定了中药的总灰分的最高限量(如甘草不得超过7.0%,大黄不得超过10.0%),因此对限制药材中的泥沙和杂质,保证中药的纯度具有重要意义。 5.简述中药来源鉴定的目的和方法? 1.有4大鉴定方法:a来源鉴定b.性状鉴定c.显微鉴定d、理化鉴定

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中药饮片管理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第二条本规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管理。 第三条按照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和毒性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必须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 第六条中药饮片管理应当以质量管理为核心,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人员要求 第七条二级以上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由单位的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药学部门主管,中药房主任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一级医院应当设专人负责。 第八条直接从事中药饮片技术工作的,应当是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三级医院应当至少配备一名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医院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一级医院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中药师或相当于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 第九条负责中药饮片验收的,在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在一级医院应当是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 第十条负责中药饮片临方炮制工作的,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炮制经验的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一条中药饮片煎煮工作应当由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具体操作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

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岗位操作规程

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 培训资料

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操作规程 一、目的:阐述中药材饮片验收的操作程序,保证入库药材数量准确、质量完好、防止假冒、伪劣药材饮片入库。 二、适用围:适用于中药材饮片验收操作全过程。 三、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2010年版)。 四、责任者:仓储部保管员、中药验收专员。 五、容: 1、准备工作 1.1 检查到货中药饮片的送货凭单,供货单位必须是经质量部审计批准的中药材供应(商)单位。 1.2 清洁收货平台、货位。 1.3 仓库待验货位应按清洁规程清理干净。 1.4 检查、校正计量器具须符合规定,计量合格证应在有效期。 2、验收依据验收依据三级标准: 2.1 一级标准(法定标准):《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部颁标准》、以及《省中药饮片炮制规》等国家法规标准; 2.2 二级标准:公司部质量标准:原药材、饮片质量标准; 2.3 三级标准:进货合同,入库凭证上所要求的各项质量规定。 3、验收条件

3.1 场所:分别在公司仓库及质检中心进行验收、检验。 3.2 设备:水分测定仪、天平、白瓷盘、药匙、漏斗、刀子、剪刀、放大镜、紫外分析仪、研钵、以及必备的一些化学试剂、仪器设备。 4、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程序 4.1 中药材饮片初验:物料来货后,仓库保管员按来货通知单或来货清单初步验收: ①检查装运中药材饮片的运输车是否为密封车或用苫布覆盖。 ②检查进货中药材外包装的完整性,每件外包装有无受潮、水渍、虫蛀、霉变、以及有无破损及污染情况。 ③检查进货不同品种的药材包装上有无明显的区别标记,标记上是否注明品名、质量、来源(产地)、装量、采收加工日期、发货单位。 ④所进的中药饮片是否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⑤以上初验准确无误后,方可寄库。保管员对货单有不符,质量异常,标志不清等物料有权拒收。 4.2 中药材饮片数量验收: ①检查货物与原始凭证的货源单位,货物品名、数量是否相符,不符合的要查的原因。 ②数量验收包括清点数量验收和称重量验收两种,清点数量验收,如对甘草、皮等。称重量验收,中药材要过称除皮重,以确定净重。 ③贵细药材常有增重加工情况,应观察同重量的包装,其装量是否比较少。贵细药材应使用天平或电子称称量,做到计算准确无误。

GMP附录中药饮片与取样

附件1 欧阳学文 中药饮片 第一章范围 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中药饮片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 第二条产地趁鲜加工中药饮片的,按照本附录执行。 第三条民族药参照本附录执行。 第二章原则 第四条中药饮片的质量与中药材质量、炮制工艺密切相关,应当对中药材质量、炮制工艺严格控制;在炮制、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防止变质,避免交叉污染、混淆、差错;生产直接口服中药饮片的,应对生产环境及产品微生物进行控制。 第五条中药材的来源应符合标准,产地应相对稳定。 第六条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或审批的标准炮制。 第七条中药饮片应按照品种工艺规程生产。中药饮片生产条件应与生产许可范围相适应,不得外购中药饮片的

中间产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 第三章人员 第八条企业的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三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或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八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 第九条企业的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应当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并有中药饮片生产或质量管理五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质量管理经验。 第十条企业的关键人员以及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等人员均应为企业的全职在岗人员。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人员应具备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控制的实际能力,具备鉴别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真伪优劣的能力。 第十二条从事中药材炮制操作人员应具有中药炮制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从事毒性中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生产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知相关的劳动保护要求。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 完整,如“去心”、“去芦”、“去栓皮(粗皮)”等当属此类。巴戟天、地骨皮等根类药材,入药用其根皮,制成炮制品后已去除木质心,因此,巴戟天或地骨皮炮制品的组织鉴别时,镜检中就不应有木质部位组织细胞存在。 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极薄片:不得超过该品种标准厚度的0.5mm; 薄片、厚片、丝、块:不得超过该标准的1 mm;段:不得超过该标准的2mm。检查:取样10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 水分: 7%,13% 药屑杂质:小于2% 检查:取样100克+过三号筛/取样量 果实种子类 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 检查:取样18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 水分:7%,13% 药屑杂质:小于3% 检查:取样100克拣选杂质+过三号筛/取样量 全草类 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 检查:取样5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

水分:7%,13% 药屑杂质:小于2% 检查:取样50克拣选杂质+过三号筛/取样量 花类 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 检查:取样10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 水分:7%,13% 药屑杂质:小于2% 检查:取样100克拣选杂质+过二号筛/取样量 皮类 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 检查:取样10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 水分:7%,13% 药屑杂质:小于2% 检查:取样100克拣选杂质+过二号筛/取样量 叶类 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 检查:取样5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 水分:7%,13% 药屑杂质:小于3% 检查:取样50克拣选杂质+过二号筛/取样量

药品验收抽样原则

药品验收抽样原则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抽样原则 4、药品验收抽样原则 一、化学药品、中成药等 1、抽样地点 1购进药品及销后退回药品入库检查验收时所需样品应在仓库的“待验区”或“退货区”抽取。 2 养护检查所需样品应在仓库的“合格品库”抽取。 3为解决质量查询、质量投诉问题而核实、确认药品的质量所需同批号药品的样品,应在本公司仓库“合格品库”及投诉方药品的直接来源地(即本公司顾客方药品经销或医疗用药机构)的药品存放处(柜台或仓库)进行抽样。 2、抽样数量 应查验件数(即用于样品抽取的整件数量)的计算规定: 1该批号总件数 X ≤2时,应逐件抽样查验; 2该批号总件数 X ≤50时,应抽样2件进行开箱查验; 3该批号总件数 X >50时,应在抽样2件的基础上,每增加50件应增抽1件,不足50的增加件数应按50计,亦增抽1件。 3、样品抽取数量 1每件应抽取3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作为供检查验收的样品; 2如发现外观现象异常时,应加倍抽样复查; 3需送检药品到具备资质的药品检验所检测时,应按检测标准用量的3倍计算抽样总量;

4、抽样方法 1应查验件(即整件)的抽取,应按堆垛码放情况,以前上,中侧,后下的堆码层位置顺序随机抽取应抽件数; 2最小包装单位的样品,应从每件的左上、中、右下不同部位抽取3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 二、药材 药材取样法是指选取供检定用药材样品的方法.取样的代表性直接影响到检定结果的正确性.因此,必须重视取样的各个环节. (一)取样前,应注意品名、产地、规格等级及包件式样是否一致,检查包装的完整性、清洁程度及有无水迹、霉变或者其他污染情况,详细记录。凡有异常情况的包件,应单独检验。 (二)从同批药材包件抽取检定用供试品,应查验件数的计算规定: 1、药材总包件在100件以下的,抽取5件; 2、药材总包件在100—1000件,按5%取样,超过1000件的,超过部分按1%取样; 3、不足5件的,逐件取样; 4、贵重药材,不论包件多少均逐件取样。 (三)、中药材样品抽取数量规定 1、包件在5件以下的抽取总量应不少于实验用量的3倍; 2、包件在5件以上的,每一包件的取样量按下列规定:一般药材100—500g,粉末状药材25g,贵重药材5—10g; 3、个体大的药材,根据实际情况抽取代表性的供试品 (四)平均供试品获得方法与步骤

抽样原则

抽样原则 4、药品验收抽样原则 一、化学药品、中成药等 1、抽样地点 1购进药品及销后退回药品入库检查验收时所需样品应在仓库的“待验区”或“退货区”抽取。 2 养护检查所需样品应在仓库的“合格品库”抽取。 3为解决质量查询、质量投诉问题而核实、确认药品的质量所需同批号药品的样品,应在本公司仓库“合格品库”及投诉方药品的直接来源地(即本公司顾客方药品经销或医疗用药机构)的药品存放处(柜台或仓库)进行抽样。 2、抽样数量 应查验件数(即用于样品抽取的整件数量)的计算规定: 1该批号总件数 X ≤2时,应逐件抽样查验; 2该批号总件数 X ≤50时,应抽样2件进行开箱查验; 3该批号总件数 X >50时,应在抽样2件的基础上,每增加50件应增抽1件,不足50的增加件数应按50计,亦增抽1件。 3、样品抽取数量 1每件应抽取3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作为供检查验收的样品; 2如发现外观现象异常时,应加倍抽样复查; 3需送检药品到具备资质的药品检验所检测时,应按检测标准用量的3倍计算抽样总量; 4、抽样方法 1应查验件(即整件)的抽取,应按堆垛码放情况,以前上,中侧,后下的堆码层位置顺序随机抽取应抽件数; 2最小包装单位的样品,应从每件的左上、中、右下不同部位抽取3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 二、药材

药材取样法是指选取供检定用药材样品的方法.取样的代表性直接影响到检定结果的正确性.因此,必须重视取样的各个环节. (一)取样前,应注意品名、产地、规格等级及包件式样是否一致,检查包装的完整性、清洁程度及有无水迹、霉变或者其他污染情况,详细记录。凡有异常情况的包件,应单独检验。 (二)从同批药材包件抽取检定用供试品,应查验件数的计算规定: 1、药材总包件在100件以下的,抽取5件; 2、药材总包件在100—1000件,按5%取样,超过1000件的,超过部分按1%取样; 3、不足5件的,逐件取样; 4、贵重药材,不论包件多少均逐件取样。 (三)、中药材样品抽取数量规定 1、包件在5件以下的抽取总量应不少于实验用量的3倍; 2、包件在5件以上的,每一包件的取样量按下列规定:一般药材100—500g,粉末状药材25g,贵重药材5—10g; 3、个体大的药材,根据实际情况抽取代表性的供试品 (四)平均供试品获得方法与步骤 1、将所有供试品混合均匀,即为总供试品; 2、对个体较小的药材,应摊成正方形,依对角线划“×”字,使分成四等份,取用对角两份;再如上法操作,反复数次至最后剩余量足够完成所有必要的实验以及留样数为止,此为平均供试品 3、个体大的药材,可用其他适当方法取平均供试品 (五)抽样方法 1、对破碎的、粉末状的或大小在1cm以下的药材,用采样器在每一包件的不同部位抽取2—3份供试品 2、个体大的大包装药材,在10cm以下的深处抽取供试品,其他大个体药材在不同部位抽取供试品。

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培训试题

遵义廖元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取样培训资料 1、药材和饮片取样原则如下:n为药材总包件数,n v 5 :逐件取样n=5-99 :随机取样5 件n=100-1000:按5%取样。n> 1000:超过部分按1%取样。贵重药材:逐件取样。原药材取样需质量控制室主任进行现场复核。 2、全检样品取样量为三倍检验用量,一份用于检验,一份供复核用,一份为留样样品,包装,后贴上样品标签。 3、每种原、辅料取样量具体详见:《原辅料取样量详情表》。每一批件的抽取量:一般药材和饮片抽取100-500g、;粉末状药材抽取25-50g ;贵重药材抽取5-10g ;对包件大或个体较大的药材,可根据实际情况抽样有代表性的样品。 4、在仓储部库房内进行随机取样,取样时使用经校验的天平,按照包装的上中下分别取样。每件约等量抽取后,应混合均匀。先将各取样包装的直接样品盛装至专用混合容器内,用十字交叉法,使分成四等分,取对角两份混匀,重复上述操作直至取样量。药材和饮片取样时每一包件至少在2-3个不同部位各取样品一份,包件大的应从10cm以下的深处不同部位分别抽取。破碎、粉末状或1cm 以下的固体药材用探子在每一单位包装的各部位取样(不得少于3 个取样点),放在塑料袋内,封口,作好标记(品名、规格、批号、进厂编号)。个体大的固体药 材用镊子、铗子或不锈钢勺子在包件不同部位抽取有代表性的样品,放在塑料袋内,封口,作好标记; 5、取样人员在取样时,若发现物料不均匀或有异物存在,应停止取样,并报告质量保证室人员。 6. 原辅料取样所用器具均需清洁或灭菌,防止取样器具对物料造成污染。 7同一日需连续进行不同种类原、辅料的取样,取完其中一种物料后,如还在同一工作台面上取样,应立刻清洁、消毒工作台面并更换手套,等待至少20min后方能进行下一个物 料的取样,以免交叉污染。 8取样时,不允许同时打开两个物料包装,以防止物料的交叉污染和混淆。 9每个取样匙或取样管只允许取同一品种及批号的样品,在取样开始和结束时检查取样工 具的数量,以避免将取样工具遗留在物料中。 10用于原药材复验期稳定性考察的取样量为检验量的8倍。 11、取样:指为一特定目的,自某一总体(物料和产品)中抽取样品的工作。应有书面的取样操作。取样应使用适当的设备与工具按取样规程操作。

GMP附录中药饮片和取样

附件1 中药饮片 第一章围 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中药饮片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 第二条产地趁鲜加工中药饮片的,按照本附录执行。 第三条民族药参照本附录执行。 第二章原则 第四条中药饮片的质量与中药材质量、炮制工艺密切相关,应当对中药材质量、炮制工艺严格控制;在炮制、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防止变质,避免交叉污染、混淆、差错;生产直接口服中药饮片的,应对生产环境及产品微生物进行控制。 第五条中药材的来源应符合标准,产地应相对稳定。 第六条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或审批的标准炮制。 第七条中药饮片应按照品种工艺规程生产。中药饮片生产条件应与生产许可围相适应,不得外购中药饮片的中间产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 第三章人员

第八条企业的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三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或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八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 第九条企业的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应当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并有中药饮片生产或质量管理五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质量管理经验。 第十条企业的关键人员以及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等人员均应为企业的全职在岗人员。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人员应具备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控制的实际能力,具备鉴别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真伪优劣的能力。 第十二条从事中药材炮制操作人员应具有中药炮制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从事毒性中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生产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知相关的劳动保护要求。 第十三条负责中药材采购及验收的人员应具备鉴别中药材真伪优劣的能力。 第十四条从事养护、仓储保管人员应掌握中药材、中药饮片贮存养护知识与技能。 第十五条企业应由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工作,培训的容应包括中药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和药品GMP相关法规知识等。 第十六条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应进行更衣、洗手;进入洁净区的工作服的选材、式样及穿戴方式应符合通则的要求;从事对人体有毒、有害操作的人员应按规定着装防护,其专用工作服与其他操

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岗位操作规程

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 培训资料 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操作规程 一、目的:阐述中药材饮片验收的操作程序,保证入库药材数量准确、质量完好、防止假冒、伪劣药材饮片入库。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中药材饮片验收操作全过程。 三、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 四、责任者:仓储部保管员、中药验收专员。 五、内容: 1、准备工作 1、1 检查到货中药饮片的送货凭单,供货单位必须就是经质量部审计批准的中药材供应(商)单位。 1、2 清洁收货平台、货位。 1、3 仓库内待验货位应按清洁规程清理干净。 1、4 检查、校正计量器具须符合规定,计量合格证应在有效期内。 2、验收依据验收依据三级标准: 2、1 一级标准(法定标准):《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部颁标准》、以及《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国家法规标准; 2、2 二级标准:公司内部质量标准:原药材、饮片质量标准;

2、3 三级标准:进货合同,入库凭证上所要求的各项质量规定。 3、验收条件 3、1 场所:分别在公司仓库及质检中心进行验收、检验。 3、2 设备:水分测定仪、天平、白瓷盘、药匙、漏斗、刀子、剪刀、放大镜、紫外分析仪、研钵、以及必备的一些化学试剂、仪器设备。 4、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程序 4、1 中药材饮片初验:物料来货后,仓库保管员按来货通知单或来货清单初步验收: ①检查装运中药材饮片的运输车就是否为密封车或用苫布覆盖。 ②检查进货中药材外包装的完整性,每件外包装有无受潮、水渍、虫蛀、霉变、以及有无破损及污染情况。 ③检查进货不同品种的药材包装上有无明显的区别标记,标记上就是否注明品名、质量、来源(产地)、装量、采收加工日期、发货单位。 ④所进的中药饮片就是否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⑤以上初验准确无误后,方可寄库。保管员对货单有不符,质量异常,标志不清等物料有权拒收。 4、2 中药材饮片数量验收: ①检查货物与原始凭证的货源单位,货物品名、数量就是否相符,不符合的要查的原因。 ②数量验收包括清点数量验收与称重量验收两种,清点数量验收,如对甘草、陈皮等。称重量验收,中药材要过称除皮重,以确定净重。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