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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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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农村集体“三资”是指农村集体资金、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集体资源

监管机构

依托镇农经站,在原建立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基础上,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同时依托镇司法所建立农村项目竟标服务中心,形成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三个中心”为依托,“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

工作原则

(一)坚持“五权”不变的原则。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五权”不变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截留和挪用农村集体“三资”,维护村集体和村民涉及“三资”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保障村民以及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集体“三资”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反映权和监督权。

(三)坚持公开的原则。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公开原则,及时将村集体“三资”的使用和收益向全体村民公开,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必须实行招投标或公开竞价。

(四)坚持成员受益的原则。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成员受益原则,通过完善收益分配制度,让农民群众随着集体经济壮大,得到更多的实惠。

监管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会计核算及时规范,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非生产性开支限额管理、资金申请审批等制度,强化对村集体资金的监管。(二)建立健全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重点是资产资源管理内部控制、资产资源清查登记备案、资产资源评估、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招投标、资产资源经济合同监管等制度,强化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监管。

⑴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主要是依托“村账委托代理”,严格收入支出审核把关,随时掌握全镇或各村的代管资金数额。

⑵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主要建立了资产台帐,详细登记每一项资产的数量、价值和管理使用情况,对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规范资产、资源管理,做到账账相符,对资产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并将资产、资源使用情况定期向村民公开,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⑶资源管理

资源管理主要实现了对可利用资源登记造册,建档立案,逐项登记,对资源管理实施全程监督,便于随时查询。

(4)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主要是,建立“合同管理台帐”,进行电脑录入,动态管理,通过台帐掌握各村合同的基本内容和合同金额,已经合同履行情况等,及时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等,统一招投标管理,对招投标过程进行记录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资源使用合理。

马龙县坚持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作为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按照先行试点、整体推进的思路,积极探索“三资”管理新途径、新方法,初步形成了“职责清晰、运行规范、监督有力”的新体系,有效化解基层矛盾,促进了农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加强领导明职责,组建高效便捷的管理平台。各村委会组建了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农村招投标委托中心和农村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按照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使用权监督权分离原则,与原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了委托协议书,明确了职责权限。

二是清产核资亮“家底”,建立真实准确的“三资”台账。按照“先清帐内,后清帐外,先清资金、后清资产资源”的程序逐项清查、盘点和核实各村资产。

三是标本兼治重创新,健全完备管用的制度体系。在原有基础上健全完善了民主决策、公开招投标管理、资源流转、审计监督等规章制度,并将“三资”管理与乡村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和廉政考核挂钩,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产生。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定稿)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管理用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保证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规范我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上级和部门对村级的专项补助和拨款、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救济扶贫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征地地补偿费,以及各种代收、借贷等其他收入。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使用“省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监督管理总站”统一监制的票据,确保收入有据可查,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上缴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帐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等须直接拨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帐户,统一支付管理。

4、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广播通讯等管理费、计生支出、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生产建设支出、经营性支出、其他经审核许可支出。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出纳员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村书记和村主任共同审批同意并签字,定期交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大额开支,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财务开支严禁“白条”做帐。 5、审核同意后的财务开支票据由村出纳员负责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报账。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 见 【法规类别】农业资金 【发文字号】农经发[2009]4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 (农经发[200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委、局、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义、目标和原则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利于壮大农

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组织为农户服务的功能;有利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加强服务,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要充分体现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必须坚持民主的原则,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资金、资产、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必须坚持公开的原则,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应当向全体成员公开,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实行招标投标或公开竞价。必须坚持成员受益的原则,遵循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规律和特点,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节本增效,确保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让农民群众随着集体经济壮大,得到更多的实惠。 二、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其成员行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职责,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有章理事,按制度办事。 (一)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1.财务收入管理制度。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

农村垃圾处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目录 1、施工组织设计说明 (1) 1.1、重点部署和工程目标 (1) 1.2、技术方案简介 (1) 2、工程概况 (2) 2.1工程简况及承包范围 (2) 3、拟投入的主要物质计划 (3) 3.1材料投入计划 (3) 3.2材料供应保证措施 (3) 4、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4) 4.1主要施工机具的选择 (4) 4.2施工机械及检测设备的投入计划 (5) 4.3机械设备的管理 (5) 4.4机械维护保养制度 (6) 5、劳动力安排计划 (6) 6、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7) 6.1、现场环境和特点 (7) 6.2施工现场的布置 (7) 7、施工总进度计划 (9) 8、主要施工方法 (9) 8.1、施工准备 (9) 8.2、测量定位 (10) 8.3、土方开挖 (11) 8.4、基础工程 (13) 8.5、钢筋工程 (15) 8.6、砼工程 (16) 8.7、砌体施工 (19) 8.8、回填土工程 (20) 8.9、砌体工程 (21) 8.10、屋面防水工程 (25) 8.11、装饰工程 (26)

8.12、脚手工程 (31) 8.13、道路工程 (32) 9、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37) 9.1、现场质量管理及保证措施 (37) 9.2、保证质量的主要技术措施 (48) 9.3、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56) 9.4、质量重点注意事项 (58) 9.5、主要质量通病防治 (60) 10、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64) 10.1、安全管理措施 (64) 10.2、安全技术、消防、保卫措施 (67) 10.3、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71) 11、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71) 11.1、文明管理目标 (71) 11.2、卫生管理措施 (73) 11.3、场容场貌管理措施 (73) 12、施工组织管理体系 (74) 12.1、施工组织管理体系 (74) 12.3、工程质量管理 (80) 12.4、安全标化管理 (80) 12.5、施工顺序协调 (81) 12.6、甲供设备材料管理 (81) 12.7、安装工程施工配合和协调措施 (81) 13、冬期施工技术管理 (82) 13.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82) 13.2、管理职能 (82) 13.3、管理内容与组织措施和要求 (83) 13.4、检查与考核 (85) 14、降低成本措施 (85) 15、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86)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决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本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保护农村集体“三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促进本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党支部书记是本规定具体实施的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是本规定具体实施的直接责任人,应当带头遵守、严格执行本规定,依法加强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财会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村集体全体成员是村集体“三资”的所有者,依法享有对村集体“三资”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村集体全体成员依法对村集体“三资”进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通过的章程、决议和决定; (二)制定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报告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所属经营单位对集体“三资”的管理和使用; (五)负责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接受乡党委政府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后,乡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村集体资金、帐目的代管工作。第五条乡农业经营管理站是本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六条农村集体“三资”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哄抢、侵占、损坏,挪用、私分、平调或以其它方式非法占用。

第二章村集体资金的管理 第七条村集体资金主要包括:村集体所有的现金、存款、短期投资、内部往来、应收款等。 第八条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健全现金内部控制制度。村集体向单位和农户收取各项收入时,必须使用市农经办统一监制的票据,并在收到现金后3日内上交乡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严禁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 第九条严格执行帐、款分管,由村财会人员负责办理现金的收支和保管,非财会人员不得保管现金、存款和票据。 第十条村集体存款实行银行统一开户,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代管的本村资金统一在当地银行、信用社开户,村集体资金的存入、支取要到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办理手续。村集体存款不准另行开户,严禁公款私存。 第十一条村集体对外联营投资入股,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并与对方签订合同。购买的有价证券、股票等由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并纳入帐内核算,登记名称、类别、金额、购买日期、兑换日期、利息标准和盈亏情况。 第十二条村集体内部往来、应收款项要及时收回,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呆帐、死帐,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报乡经管站审核后进行帐务处理,严禁擅自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三条村集体资金收支实行定期报帐,按照乡统一规定日期报账。村每月发生的资金收支必须当月报帐,严禁跨月份报

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平山县下槐镇李家口村美丽乡村工程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编制单位:石家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综合说明 一、编制依据 二、编制原则 三、工程概况 第二章施工总体部署 一、部署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三、总体目标 四、资源配置计划 五、施工总平面布置 第三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一、施工程序总体部署 二、施工计划总体设想

三、施工准备 四、主要施工技术方案及措施 第四章劳动力用量计划及工资支付措施 一、各工种主要劳动力配备计划 第五章施工进度计划 一、编制原则 二、工期安排说明 三、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图 第六章确保工程质量技术组织措施 一、质量保证体系 二、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岗位责任制 三、施工质量技术控制措施 四、路基质量通病的预防措施 第七章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保证措施 一、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二、安全保证体系 三、安全措施 第八章工期保证措施 一、工期保证措施 二、工期奖罚措施 第九章季节性施工措施 一、雨季施工措施 二、冬季施工

第十章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措施 一、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二、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第一章综合说明 一、编制依据 (一)、设计图纸及甲方要求。 (二)、国家与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规范、施工技术规范、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国家及有关部委颁发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法规及政策文件。 (三)、现场踏勘、调查所掌握的第一手资料。 (四)、我单位施工过的类似工程(包括维修改建)、路面、管网工程中取得的施工经验与施工队伍的整体实力。以及我单位现有技术力量、队伍素质、机械装备、财务实力与组织协调能力。 (五)目前我单位可投入本工程的资源。 二、编制原则 (一)、方案优化原则 : 科学组织,合理安排,优化施工方案就是工程施工管理的行动指南。在施工方案的编制中,对关键工序进行多种施工方案综合比选,从而选定一种较好的施工方案。 (二)、安全第一原则在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中始终按照技术可靠、措施得力、确保安全的原则确定施工方案。必须把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万无一失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三)、坚持实事求就是的原则。在制定各具体项目实施方案过程中,

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管理制度

xx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村集体经济收入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xx村实施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的申请使用和审批严格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 第二条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可以申请使用集体经济收入资金。 (一)增加xx村集体收入的项目费用; (二)xx村公益性项目的建设费用; (三)xx村遭遇重大家庭变故造成生活困难的村民慰问金; (四)其他经帮扶单位“双到”办和村委协商可供开支的项目费用。 第三章资金使用程序 第三条xx村委会人员及相关机构的职责。 (一)xx村委会主任:负责管理xx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审批各生产小组提出的资金使用申请,按制度要求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公正、公开使用。 (二)xx村委会委员:根据所管辖生产小组的实际需求,提出资金使用申请。

(三)xx村委会出纳:负责收集和保管资金申请,办理支付业务及保管相关票据,设立专门账簿进行登记管理,编制并公示每月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帮扶单位“双到”办公室:负责指导xx村委会有效地使用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监督村委会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复核每一项资金的审批情况。 第四条资金的申请程序。 (一)对于村民慰问金和只涉及1个生产小组的公益性项目,由管辖该生产小组的村委委员提出使用申请,填写《xx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使用申请表》。 (二)对于涉及2个生产小组以上的公益性项目,由管辖所涉及生产小组的全部村委委员联名提出使用申请,填写《xx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使用申请表》。 (三)对于xx村集体投资项目,由1/2以上的村委委员联名提出使用申请,填写《xx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使用申请表》。 第五条资金的审批程序。 (一)申请费用在500元以下的,由村委会主任同意并签字,通过审批。 (二)申请费用在500元(含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需召

农村(三资管理)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制度 (一)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制度 1、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民委员会依法所拥有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主要包括: (1)村集体所有的建筑物、道路、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经济林木、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设施等。 (2)村集体兴办的企业或者兼并的企业资产。 (3)村集体向企业投资入股,按照投资份额拥有的资产股权和增值的资产权益。 (4)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对村集体资助、捐赠的财物等;企事业单位、其它组织和个人对村集体资助、捐赠的财物等。 (5)村集体所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6)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其它资产。 2、农村集体资产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登记造册,确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核发证书。 3、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4、村集体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要有专人管理,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及时登记实物保管帐,并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5、村集体在建工程项目,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招标实施并签订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组织验收,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帐务处理。 6、村集体可通过承包、租赁、出让、兼并、股份经营等形式,促进集体资产所有权及资源使用权合理流转,实现保值增值。 7、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经村“两委”会议研究,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进入乡(镇)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并依法签订承包、租赁等合同。 (二)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 1、农村集体资源是指一切可被村民委员会开发和利用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等资源。主要包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荒山、荒地、水利、水面等。 2、村集体所有的林木、荒山、荒地、水利、水面等经营方式的确定,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采取公开招投标交易等形式有偿转让其经营使用权。 3、农村集体资源要依法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和保护。 (三)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1、农村集体资金是指农业再生产过程中物质资料的货币形态,分为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主要包括:村集体所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短期投资、内部往来、应收款等。

关于对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调查报告

关于对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调查报告 进入新世纪,党中央六个一号文件都无一例外地阐述了“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的相关政策,。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首次明确提出,“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本文对省市和省市、市的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进行了实地调查,以下是这次调查的情况及对一些重要问题的思考。一、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兴起以及苏浙地区的试点情况我国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是在农村信用社逐渐异化、农村合作基金会被取缔以及农业银行商业化并逐渐疏远“三农”的背景下,农民为解决农村“微型融资”严重不足而自发创建,并逐步得到党和国家政策支持和确认的社区互助性“微型金融服务组织”。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在贫困地区先行开展发育农村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的试点”。1月22日,中国银监会出台了《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发〔〕7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紧接着2月4日又印发《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以下简称《示范章程》),并确定在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6省(区)开展试点。3月8日,按照新规则正式注册的吉林梨树闫家村百信农村

资金互助社正式开业。这标志着一类崭新的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国农村地区正式诞生。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积极培育小额信贷组织,鼓励发展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同年10月12日,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首次明确提出,“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要求,“抓紧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的具体办法。”这两份中央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已经由农民自发阶段进入到政府推动阶段。随后银监会颁布了《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银监发〔〕13号以下简称《意见》)。截至7月底,省已有60余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其主体形式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开展信用合作。同期,地区有农民资金互助社107家,包括三种类型:其一,主体形式是在乡镇范围内组建农民资金互助社,正在试点的有90家,共吸收农民社员万户,吸纳社员股金及互助金亿元,投放互助金余额亿元;其二,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开展信用合作,目前已发展12家;其三,在贫困地区,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依托,由财政扶持性融资15万元,村经济合作社再按照1∶1或者1∶2配套,组建资金互助社,目前,此类互助合作社在滨海县已建成5家。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基本类型及典型案例苏浙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基本类型可以归纳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丹东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同志们: 大家好!首先祝贺在座各位当选为新一届村支部或村委组成人员。我受市委组织部、民政局的委托,结合参加部省级培训和日常工作,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下我们都很熟悉的农村集体“三资”问题。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 1、农村集体“三资”含义——资金、资产、资源 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民最重要的权益,说到底就是经济上的物质利益、政治上的民主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所有权、参入权、决策权、监督权等),最终反映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 在“三资”概念提出以前,统称为农村集体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各种形式投资投劳、接受馈赠拨款等形成,以及依法取得、认定的各种类型的财产和财产权利。?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1995]35号)的第㈠条指出: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归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属于组(原生产队)集体所有的资产,仍归该组成员集体所有。或者说,农村集体资产是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入股和长期劳动积累所形成的共有资产,是广大农民群众劳动的结晶,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挪用。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农村集体资产安全,就是保护农民利益。集体资产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农村集体资产分类,按照表现的主要形式来划分可以分

为:资金、资产、资源,当然还有其他资产但是较少。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六部分第㈢条“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要求: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这里重点涉及的是农村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民主理财问题,以及财务公开问题,同时又提出资金、资产、资源的“三资”问题。 2009年,?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正式明确农村集体“三资”这一概念。资金,是财产物质的货币表现,目前农村集体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自有、借入或财政转移支付。资产,是某一主体拥有或控制的经济利益,如财产(如固定资产)、债权和其他权利。集体所有的固定资产,主要有村办企业资产,对外出租、租赁的房屋、机器设备;村办公场所、文化体育设施、饮水设施;集体所有的农机具、机电井及其附属设施、排灌设施、农田基本设施、电力设施等。农村集体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各种形式投资投劳接受馈赠拨款 等形成,以及依法取得、认定的各种类型的财产和财产权利。资源,一般指天然的(即自然资源)、人们可以开发利用的,如土地、森林、草原、动物、矿藏和水等(也叫资源性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性资产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

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913736393.html, 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作者:郭雨林李怡烨 来源:《商情》2015年第27期 [摘要]:农村资金互助社作为我国合作金融的代表,及时的解决了农村地区缺乏金融服务的困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地区金融业的发展。作为新生事物,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借助国外合作金融的成功经验,通过对我国目前存在的主要资金互助组织进行深入调查,总结出影响该组织可持续发展的共同因素,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以求新型的农村资金互助社能够立足我国,带动我国农村金融走向正规化、现代化。 [关键词]:合作金融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村金融问题对策 0引言 在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指导下,农村金融建设已成当务之急。面对大型正规商业银行逐步退出农村领域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商业化,小农经济难以与现代正规金融服务接轨。发展合作金融被视为解决我国农村金融问题的最好途径。但农村合作金融在我国发展道路并不顺利,1996年政府开始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改革,期望通过改革把农信社变为合作金融。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农信社的经营管理、运行效率等都得到了改进,然而农信社越来越偏离改革目标,远离合作金融的原则,逐步演变为商业经营模式。“农信社已经走了一条不归路,硬将其拉回来是不可能的,应该放弃农信社这个存量改革的道路,而走农民自己的新型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这条增量改革道路”。 1我国资金互助社的发展背景 农村金融建设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支撑。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经济得到了发展,国家也不断注重农村金融的建设。但在政府的主导下,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农村金融发展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农村金融制度与农村经济制度呈现出不相适应,非正规金融也没能正常有序的生存。 1.1农村信用社的商业化 自1996年农业银行与信用社分离以来,大量商业银行从农村撤离。对大多数农民来说,直接面对的国家正式的金融组织就只剩农村信用合作社,但由于其从一开始成立就带有强制性、政策性,同样存在定位不明确,法人治理结构残缺,信贷资金非农化等问题。尽管国家不断通过各种政策对其进行改革,但根据两个层面的路径依赖。 1.2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脱离“三农”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所有权流转合同

合同编号: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所有权流转合同 (合同样本) 甲方(出让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项目:,座落:,四至范围:面积:。 二、转让金总额:大写:人民币,小写:¥。 三、转让金缴付时间:,缴付方式:。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经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转让标的相关文件资料编制《财产交割清单》移交给乙方,乙方核验查收。财产交割清单需双方签字盖章。 2、甲方对其提供的各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与之对应的转让标的一致性负责,在转让前甲方保证没有权属抵押,也不存在产权、债权、债务纠纷和其他纠纷,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4、交易所需税费由承担。 5、。 五、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未支付价款%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乙方按合同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4、由于一方责任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责任,则双方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5、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其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偿付守约方其经济损失的差额部分。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当地仲裁机构仲裁;□向有权管理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如需变更或终止,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2、合同履行中的未尽事宜,须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街道)的业务主管部门、______及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各执一份。 甲方(出让方)签名: 盖章: 年月日 乙方(受让方)签名: 盖章: 年月日

农村饮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临河区2016年“十个全覆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 工第二标段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华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23日

目录 第一章编制说明 (3) 第一节综合说明 (3) 第二节编制依据 (3) 第三节编制原则 (4) 第二章工程概况 (5) 第三章施工总布置 (7) 第一节施工组织机构设置 (7) 第二节施工平面布置及管理安排 (12) 第四章施工总进度 (14) 第一节施工进度安排 (14) 第二节工程进度保证措施 (15) 第五章施工法及质量控制 (17) 第一节施工准备 (17) 第二节土开挖 (19) 第三节土回填 (20) 第四节混凝土工程 (21) 第五节砌体工程 (29) 第六节管道安装 (32) 第七节阀门井工程 (38) 第六章安全文明施工 (39) 第七章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 (41) 第八章雨季施工措施 (47) 第九章工程质量承诺与质量保证措施 (50) 第十章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57)

临河区2016年“十个全覆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章编制说明 第一节综合说明 一、承诺 首先,我公司在此重承诺:我们完全接受临河区2016年“十个全覆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第二标段工程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并和业主、监理、设计、质监诸单位一起建设好该项工程。 二、工期目标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6月30日)和竣工日期(2016年11月30日),我公司将精心组织、科学布署、密安排,格执行招标文件中对工期的要求,按时开工,保证如期竣工。 三、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等级:优良。 四、安全管理目标 工伤发生频率为零,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无重大行车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 五、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实现标准化管理,创文明施工标准工地。 第二节编制依据 一、临河区2016年“十个全覆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段第二标段招标文件。

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管理制度 1、资源登记簿制度。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应当建立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逐项记录。资源性资产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的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2、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招标方案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在招标中,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同时要建立健全村级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制度。 3、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上交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4、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账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有的村民只忙于在外打工,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予个别不廉洁的村干部可乘之机。 (二)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 (三)村委会财务队伍不稳定,每逢村“两委”换届,会计也跟着换,由于经费紧张,对村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力度不够,基层财务人员业务难以提高。有些村干部自己对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不熟悉,也不学习,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不规范。 (四)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不规范。 有的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时不按制度办事,民主程序、民主公开不到位,不搞招投标,只是凭个别人说了算,让个别人的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获得承包权和所有权。尤其是集城的中心村在收取占地征用费时不按政策规

定办事,不召开村民议事会,不搞竞标,只是凭个别村领导表态,损害集体利益。有的为缓解一时资金所缺,将非家庭承包土地发包期限延长指标降低一次性收取资金,为下一任留下一个烂摊子。 (五)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不够规范。 虽然乡镇(街道)由镇纪委牵头,对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同时出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但是在个别村,由于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群众意识淡薄,公布的内容、形式、时间都不符合要求,公开不及时。 二、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建议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也是一项政治工作,是党在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需要,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更是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实践证明,管好农村集体资产,有利于巩固壮大集体经济,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一)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契机,加大对村级基层干部的培训管理力度。每年定期对村支部书记、主任和财会人员开展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和财务管理知识的培训,

贵州省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贵州省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管理 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贵州省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引导其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贵州省促进供销合作社发展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6〕5号)、《中国银监会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引导规范开展农村信用合作的通知》(银监发〔2014〕4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是指由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供销社)或者其所属企业作为主发起人在贵州省境内依法依规设立,为社员提供资金互助(信用合作)服务的股金服务组织。 本办法所称社员是指,承认供销合作社和股金服务组织章程,自愿入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条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立足于服务“三农”,以

服务社员为宗旨,严格遵循社员制、封闭性,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运行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对由社员股金、经营积累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法人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从事经营活动,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诚实守信,审慎经营,依法接受监管部门和主管部门的管理。 第七条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监督管理、风险防范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是本辖区内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监管部门,县级以上供销社为本系统内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各司其职。 第八条贵州省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协会作为省级行业自律组织,履行行业自律、维权、服务、协调等职责。 第二章设立和变更 第九条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开展资金互助业务,原则上应在其注册所在地范围内进行。其名称由所在地行政区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集体经营性资产交易服务规范》编制说明-甘肃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集体经营性资产交易服务规范》编制说明 一、目的意义 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制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集体经营性资产交易服务规范》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利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利于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实力,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农村集体经济制度,有利于实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阳光操作,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农村和谐稳定。 目前,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交易方面没有统一的国家、行业或省地方标准。研究制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集体经营性资产交易服务规范》,将为全省各乡(镇)、村(居委会)、组提供科学规范的技术支撑,是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要求,目的是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行为,杜绝场外交易和暗箱操作,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益。同时,本规范作为首个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

交易方面的省地方标准,将填补我省在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交易标准化建设方面的空白。 二、任务来源 本标准由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5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批准立项。 三、编制过程 标准编制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前期预研 2016年,按照国家农村改革的总体部署,在原省农牧厅、省质监局的领导和支持下,陇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定西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省市标准化科研单位开展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标准化的预研工作,围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和服务中心的建设与管理、交易服务的内容与要求、信息服务平台的搭建与维护等内容开展预研。经多次召开内部研讨会,确定编制地方标准《农村产权流转集体经营性资产交易服务规范》。 (二)第二阶段:成立起草小组 2018年,根据任务计划,市县农经部门、省市标准化科研单位联合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按工作要求分为领导小组、协调小组和起草小组三个层次,制定了工作进度计划,并开展起草标准前期的准备工作。起草小组进行文献调研,结合实际工作经验,确定了标准的基本框架。 (三)第三阶段:标准起草

农村公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

农村公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目录 第一章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第二章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措施) 第三章工期的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第四章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第六章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第七章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第八章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第九章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附表一施工总体计划表 附表二分项工程生产率和施工周期表 附表三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四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五临时用地计划表 附表六外供电力需求计划表 附表七合同用款估算表

农村公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第一章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 公路,工程范围包括-----公里道路工程全部建 设工程施工。 2编制依据 2.1本施工项目按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2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和交通部部颁公路施工规范、规程。 2.3我公司管理水平、技术和机械装备水平,同类或类似工程所积累的施工经验, 本单位所掌握的国内外施工新技术、先进经验和各种施工统计资料。 3编制原则 3.1严格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围绕重点工程项目,统筹安排,突出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 3.2科学合理配置资源,做到机械化作业、流水作业和标准化作业,合理配备劳动力资源,加强内部管理,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3遵循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标准,现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正确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3.4充分发挥我公司丰富的公路施工经验,合理配置大型机械设备,调配有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的管理人员,保证本工程按期完工。 3.5在满足业主各种要求的前提下,确保实现进度、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预期目标。 4投标承诺 4.1工程质量目标: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农村集体监督制度

农村集体监督制度 农村集体资金治理制度 1、财务收入治理制度。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应当及时进入乡镇财务核算中心账户核算,做到应收尽收。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要加大票据治理,杜绝“白条”抵库。要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账实相符。 2、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日常开支按规定程序审批,重大事项开支应当履行民主程序。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然后报乡镇财务核算中心审计、审核,通过后,由会计人员记账。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布程序进行公布,同意群众监督。 3、财务预决算制度。年初应当编制全年资金预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预算调整时,要严格履行有关程序。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形和决算结果向村民公布,同意群众监督。 4、资金治理岗位责任制度。明确财务治理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账、款分管,支票、财务印鉴分别保管。按照会计核算主体分设账户(簿)。应当尊重各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所有权和财产治理自主权,不得改变集体资金的性质。 5、财务公布制度。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活动情形及有关账目,定期逐笔逐项向全体成员公布,同意群众监督。年初公布财务收支打算,每月或每季度公布各项收入、支出情形,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形。 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界定制度

我国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汇编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监管工作,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理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建立起农村“三资”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农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制度 村集体资金主要包括:上级补助收入;村级“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林果、滩涂、四荒地以及村集体企业进行发包及上交的收入;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资产统一经营的收入;村集体土地、水面、林果、滩涂、四荒地及资产因国家或其他组织个人需要,征用租赁、拍卖使用权等而获得的补偿费等收入;因灾害由国家下拨及社会团体组织救助捐赠村级组织集体的救济扶贫款;因建设等需要国家及省、市、县、乡镇(办事处)和其它部门对村级组织集体的拨款;其他属于村级集体所有的收入(含各种返还款、利息、奖金等)。 (一)银行帐户管理制度 各村在银行原则上只准开设两个账户,一个是基本户,用于村级财务管理,属于村集体的收入全部存入此账户;一个是共管帐户,由办事处和村共同管理,凡是不属于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涉及到暂存款或村民的款项等,必须全部存入共管帐户中。各村如因工作需要需开设其他账户的,必须报办事处批准后方可开设。

(二)现金及备用金管理制度 村集体的所有现金收入,必须由村出纳统一收取并在3-5日内及时上缴专户管理,不得坐收坐支现金。对不按规定使用备用金,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坐收坐支的支出单据不予核销;各村收款必须使用办事处统一加盖票据监管章的收据。 (三)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集体的财务支出坚持村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未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的均不得入账。所有开支的原始凭证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合法,不得以白条和不规范凭证入账。原始凭证六大要素:日期、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经济业务内容,并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批准人、理财小组签字。 2、支出在500元以内的由村委会主任审批;支出在500—5000元的由村委会主任审批后,报村支部书记签字同意;支出在5000—10000元由村两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支出在10000—30000元由村两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30000元以上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两委成员、村民组长等人员工资及其它经常性、长期性的刚性支出,按原有规定执行。 3、原则上村集体不得借款给私人,确有特殊情况的,1000元以下的由村委会主任审批:1000—5000元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5000元以上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财务公开制度 1、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如下:(1)财务计划。包括财务收支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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