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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6年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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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6年度事件:再造共和

民国最后一次实现共和的机会

从《转型中国·1913》开始,策划连续三期,都取的是批判立场,且都深度涉及梁启超,以至于有读者在留言里愤愤然:“最近几期把矛头对准了梁公,让人莫名其妙。文中说梁公是理论家,我想问近代中国哪一次变革他没参与?显然与史实不符。”

这位读者的愤愤然里,其实恰恰有编辑自《转型中国·1913》以来,一直坚持“把矛头对准了梁公”的理由,那就是:“近代中国哪一次变革他没参与?”——辛亥年之前,梁氏在野,曾发表过许多中肯的政见(见《转型中国·1906》);辛亥年之后,梁氏在朝,颇有“设计新中国”的雄心壮志,自1911到1917,梁氏也确然是“新中国”的“设计师”,种种政治游戏规则的设置与废除,背后都有梁氏的强力推动;正如台湾学者张朋园所说:“其于民国初年之财政、司法、外交,乃至于整个国家大计,直接间接,皆尝担任决策角色。”

此外,梁氏自己还造过一个“中等社会”的概念,主张先造就一个中坚的“中等社会”,然后依靠这个“中等社会”的力量,去造就新中国;梁氏和他的进步党,既是造就“中等社会”的力量,更是“中等社会”的一部分——“中层社会”是构筑稳定社会的基石,现如今早已是一种政治常识。

如此,梁氏既是民国初年民主政治的主要设计者,又是民国初年“中层社会”的领袖人物,检讨民国初年民主政治的失败,必然要深度检讨梁氏。有学者本末倒置,大谈孙中山和革命党毁了辛亥革命,殊不知1911到1917间,人心思定,革命党处于前所未有的在野低潮,真正设计、操作、实践民主政治的,实是梁启超和他温和的进步党。换言之,历史不是没有给过“中层社会”引领中国民主转型的机会,但结果却全然失败。今日许多媒体和学者,不从“中层社会”自身去寻

找原因,反众口一辞将在野式微的革命党拉出来,充当民国初年民主政治转型失败的罪人,如此总结历史教训,岂非南辕北辙?

上述种种,也正是本期策划仍然选择继续深度检讨梁启超的用意之所在。

痛定思痛后的教训:当许容异种之势力同时共存

1916年6月,袁世凯窃国不成,忧郁而亡;8月18日,梁启超以“护国运动”精神领袖的身份,就中国当下的政局和未来的前途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记者问及梁氏如何看待政局中“新旧两种势力”之间的争斗(“默察政局现象,似新旧两种势力之间,常有暗潮。识者或引为大忧,先生谓何如?”),梁氏如此回答:

“前途虽未敢绝对的乐观,然如一般之悲观论,实未免神经过敏之诮。盖数年来政局经数度之翻覆,我国人实领得一种最良而最切之教训。此教训维何?曰:凡政治之作用,当许容异种之势力同时并存,且使各得相当合法之发展机会。此不磨之原则也。苟强违反此原则,一种势力伸张过度,而使异己之势力感压迫而起恐慌,甚或滥用势力以图鏖灭异己之势力,则其结果必反动而招自灭。此种教训,当同盟会全盛时代一领得之,当袁世凯全盛时代再领得之。现在国中凡与政治有关系之人,皆饱受此种教训而悟得一原则。若能各方面常常提醒,制其血气之勇,则政治之进入轨道,当不难也。”(《与报馆记者谈话一》,民国五年八月十八日)

梁氏此番回答,可以说是肺腑之言夹杂着某些难言之隐。说它是肺腑之言,因为“当许容异种之势力同时并存”这些话,是袁世凯称帝带给梁氏最深刻的教训。梁氏原本设想,将激进的国民党从民国政坛上彻底扫除之后,由自己和进步党引导袁世凯,再由袁世凯领导民国,走上正途;为达此目的,梁氏不惜将已由革命会党转化为合法政党的国民党污化为“乱暴势力”;但国民党被排挤出局的结果,是袁世凯再无顾忌,终于走上帝制复辟的道路——今日仍有许多读者认为“当时条件下搞帝制更合适”,这种理解的错误之处在于:一种权力不受任何制约的帝制,与专制是毫无区别的,它可能会在短期内给国家带来稳定和繁荣,但因其专制的本性,终究会迎来第二次、第三次暴力革命,直到专制体制被摧毁。梁启超虽然十分心仪君主立宪,但却坚决要启动“护国战争”推翻袁世凯的缘故也恰恰在此:共和体制已然是客观存在,梁氏可以容许、而且积极推动袁世凯在共和体制下搞开明专制,但却绝不能容忍袁氏回归帝制,因为在共和体制下搞“专制”还有可能“开明”,在君主“专制”下面搞“开明”,却无异于与虎谋皮。

此番回答里的难言之隐,在于梁氏回避掉了自己和进步党所犯的“不容忍”的错误。这种“不容忍”的结果,是始终持“反对革命”立场的梁氏不得不在“护国战争”中充当起革命领袖的角色,为消除这种尴尬,梁氏不得不玩起了概念偷换,把袁世凯曲解成“革命党”,以使自己“反对革命”的立场始终保持一致(详见《转型中国·1915》)——梁氏所谓“此种教训,当同盟会全盛时代一领

得之,当袁世凯全盛时代再领得之”,前者是指辛亥年革命成功之后,晚清立宪派人物因“反对革命”,曾一度遭到过同盟会的排挤;后者则语义含混,袁世凯自然是排挤均想制约自己的进步党和国民党的,但真正打破政治均衡,造成袁氏称帝的,却是梁氏和进步党容不下国民党。

护国战争讨袁成功,一个很关键的因素,正在于梁氏意识到了上述教训的存在,而能够摒弃前嫌,与国民党推诚合作。正如史学家陈训慈所说:“(护国战争的成功)一是蔡锷、梁启超与戴堪所代表的进步党的力量……二是西南数省军人的力量……三是国民党的力量。”

坚持法律原则再造共和,力主恢复《临时约法》

袁世凯死后,按照怎样的游戏规则来“再造共和”,关系到“共和”的生死存亡。北洋系内部,冯国璋、段祺瑞均有继承袁氏衣钵的欲望;西南护国军蔡锷、唐继尧诸将领则力主由副总统黎元洪继任总统;国民党领袖孙中山、黄兴等人也倾向于支持黎元洪。

以上这些立场的背后,均有各自武力作为支撑。但武力显然不能解决问题,只会带来生灵涂炭。群龙无首,军阀混战一触即发之际,梁启超却有自己独特的意见,即循法律途径解决,其法律依据,则是民国初年拟定的《临时约法》;按照该约法第五条规定,大总统缺位时,由副总统继任,故而应以黎元洪为中华民国大总统领海陆军大元帅。

作为北洋系的代表,段祺瑞能接受黎元洪继任总统。但段氏不愿意以《临时约法》为黎氏继任总统的法律依据,1916年6月6日,段氏以国务院的名义通电全国,说“经遗令遵依《约法》第二十九条,宣告以副总统黎元洪代行中华民国大总统之职权”,此处所谓的“遗令”,是指袁世凯临终之际所留遗言;所谓的“约法”,不是指《临时约法》,而是指袁世凯遗言中所提及的1914年5月制定的“袁记独裁约法”。段氏之所以坚持要以“袁记约法”为再造共和的法律依据,目的有二。其一,以袁世凯衣钵传人自居,巩固自己北洋系新领袖的地位;其二,按照“袁记约法”,黎元洪只能短暂代理总统职务,稍后,应当在三天之内,在“石室金匮”中开启前大总统预先推荐的三人名单,从这三人名单中选出正式大总统。很显然,“石室金匮”名单当中,不可能有国民党,也不可能有进步党,只可能是北洋系;而且“石室金匮”制度,可以保证北洋系对大总统职位的永久把持。

梁启超在1914 年并不反对“袁记约法”,因为梁氏当日正极力推动袁世凯搞“开明专制”;但此时却坚决不能认同段祺瑞以“袁记约法”再造共和,因为梁氏已经看清:“袁记约法”强烈的独裁特性,决定了它不可能担负起再造共和的根法大法的重任。唯一的办法,只有恢复奠定共和民国的原始法统《临时约法》;按照《临时约法》,可以恢复被袁氏强行解散了的民国二年国会,国会的存在,是监督、制约政府保持“开明”的根本前提。

段祺瑞不在乎黎元洪的大总统究竟是“代理”(按“袁记约法”)还是“继任”(按《临时约法》),但对恢复《临时约法》的根本法地位,却坚决不能同意。其理由是“不能以命令变更法律”——6月20日,段氏发出全国通电,称“袁记约法”实行已久,“今一旦以总统命令宣告废止,复用元年《约法》,在政府初无成见,恐启后来政府以命令变更法律之渐”,公开要求以“袁记约法”作为再造共和的法律依据。

段氏以“法律至上”的原则相抗拒,梁启超亦不得不在法律范围内驳斥段氏。梁氏的基本观点是:1、政府上下、朝野内外均认可黎元洪继任大总统,其法律依据,是从《临时约法》中衍生出来的《大总统选举法》;2、“袁记约法”已经废止了《大总统选举法》;3、如此,《大总统选举法》与“袁记约法”必然有一种是非法的;4、当日无人主张从“石室金匮”中寻找新总统,而一致认可黎元洪继任,可见“国内外共仰为合法者,无他焉,以三年《约法》之不成为法也”——可见国内外人心一致不认同“袁记约法”具备法律地位。

尤其关键之处在于:梁氏的反击直接触碰到了段氏权力的合法性。梁氏说:如果以“袁记约法”为根本法,而否决《临时约法》,那么,段祺瑞所执掌的国务院就失去了合法性,段祺瑞此前所发布的种种政令,也全部失去了效力——因为“国务院”是《临时约法》中规定的合法机关;在“袁记约法”中则被取消了。

但即便梁氏在理论上如此将段氏逼到穷途末路,段氏依恃武力,仍然毫无屈服之意。直到6月25日,海军司令李鼎新与诸海军将领率海军南下广州并联合发布宣言,称:“今率海军将士加入护国军,以拥护今大总统?、保障共和为目的。非俟恢复元年约法,国会开会,正式内阁成立后,北军海军部之命令,概不承受”——至此,段氏才被迫同意恢复《临时约法》为再造共和的根本大法;至此,“共和”虽未完成,但“共和”的正常游戏规则——“民二国会”,却得以彻底恢复。

再陷功利主义泥潭,教训、原则被忘得一干二净

国会的恢复,意味着共和再造的完成。不出意料,民五国会仍然是国民党与进步党分庭抗礼的态势。不过二者均已改头换面,国民党已转化为宪政商榷会,通称“商榷系”;进步党已转化为宪法研究会,通称“研究系”。“商榷系”并无拥有绝对领导能力的领袖人物,而梁启超则是“研究系”当仁不让的灵魂人物。在政见上,“商榷系”大多支持总统黎元洪;“研究系”则支持总理段祺瑞。这种分歧,其实很正常,有历史线索可循:黎元洪是辛亥首义的领袖人物,与国民党有天然的血统联系;段祺瑞则因为实权在握,而被梁启超视作引导实施“开明专制”的对象。

支持对象的不同,其实只是两党政见歧异的表象,其实质则表现在宪法修改问题上。修宪,是民五国会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国民党“商榷系”的意见,中国既然实行共和制,就应该省长民选,给予地方自治的权力,自然也应该在宪法中得以体现。进步党“研究系”则坚持相反态度。

彼此分歧各有出发点。“商榷系”的目的在于加强地方自治权,削弱北洋军阀,尤其是要为南方国民党势力争取活动空间;梁启超此时已然皈依国家主义,力主建立强势的中央政府,希望极力压缩地方权限。虽然国会中曾因此发生过严重的肢体冲突,但此种争论极为正常,恰恰是民主体制的常态。

两党政见分歧的另一重要表现,是对德宣战问题。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段祺瑞希望通过对德宣战以获得来自日本的贷款,进一步扩充自己皖系的实力;黎元洪则担心段氏由此势力急骤膨胀,乃至进一步操控国会,故而持反对意见。梁启超和他的进步党“研究系”在此一问题上极力支持段祺瑞,但结果,段氏的对德宣战案仍然不能在国会中通过,因为国民党“商榷系”虽然没有如梁氏这般的领袖人物,但却仍然是国会中的第一大党;“商榷系”甚至还进一步对段氏内阁提出了不信任案。

矛盾激化的结果,是诸多北洋督军们向黎元洪施压,希望迫使其解散国会;国会是黎氏唯一赖以对抗段祺瑞压迫的力量,自然不可能屈服,故而黎氏反而利用国会提出的不信任案,罢免了段氏的内阁总理职务;“研究系”议员遂纷纷辞职,国会陷入瘫痪。此后,是一系列的乱局,最后终于导致张勋率领辫子军进京,解散国会,复辟了帝制。

讨平复辟丑剧之后,梁启超进入段祺瑞内阁,担任财政总长;段氏此次的新内阁,9人当中有进步党6人,梁氏再度进入最高核心决策层,再度进入了“民国设计师”的角色。但此番梁氏“反省”的结果,却误入歧途。1917年1月,梁氏自南方北上京师,已然明确将张勋复辟等种种恶果都归结为国会错误:

“旧国会恢复系己之主张,至捣乱更甚于前,为始料所不及。悔前谋之不臧……”(《时报》1917年1月10日)

据《时报》报道,梁氏将这半年来国家的乱象明确归罪为“国会分子不良”,梁氏表示:自己此次北上的目的,就是要“改造国会”,清洗掉国会中的不良分子。

梁氏所指国会中的不良分子,其实就是国民党“商榷系”议员。梁氏认为自己强化中央权威,削弱地方势力的“国家主义”是解决新中国前途最恰当的途径;也认为自己主张的对德宣战是绝对正确的抉择,故而对国民党“商榷系”的阻挠极度不满,希望通过“改造国会”,清洗掉国民党“商榷系”议员。梁氏似乎没有意识到:政见的不同,是议会民主政治的常态;这种议会民主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巩固,是极为困难的,需要用足够的耐心和宽容来培育。梁氏反而从功利主义的角度出发,要毁弃“民五国会”,重造一个由进步党控制的新国会。殊不知——与培育巩固议会民主制度相比,梁氏的那些自认为正确的政策、政见(姑且认定其正确),在重要性上实在不值一提。

但此时的梁氏,早已将此前曾得出的“当许容异种之势力同时共存”的教训,抛到了九霄云外。梁氏的做法,是拒绝召开被张勋解散了的“民五国会”,而要求召集“临时参议院”。

与之前反对段祺瑞拿“袁记约法”作为根本大法不同,梁启超此次要求召集“临时参议院”,在法理上是没有任何依据的。因为民国的“临时参议院”,只是国会尚未成立之前的过渡立法机关,其职责仅仅是制定国会组织法和选举法。国会召开之后,临时参议院即自动解散。民国早有国会,梁氏反要在民国六年召集“临时参议院”,其遭遇各方(包括多数进步党人)强烈反对,是必然之事;而且否定依据《临时约法》产生的国会,也就等于否定了《临时约法》,这显然与梁氏上一年力主恢复《临时约法》前后矛盾。但梁氏不顾此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一意孤行。其目的也非常明确,如张朋园教授所言:“第一,要以改造国会来排斥国民党势力;第二,要以改造国会方式求进步党之控制国会。”为达此目的,梁氏精心修改了国会组织法。

“改造国会”遭到了国民党和大部分进步党人士的反对,但得到了段祺瑞的全力支持。因为排斥国民党势力,与段氏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按照梁启超的美妙构想,国会改造完成之后,“捣乱”的国民党不复存在,自己和进步党同仁就可以专心于引导段祺瑞走上“开明专制”的康庄大道……

但历史随后给了梁氏一记重重的耳光:进步党“研究系”在新国会470个席位中,仅仅得到了20余席。其余席位,全部被北洋系安福俱乐部暗箱操作所得。曾被国民寄予厚望的“中层社会”的代表团体进步党,自此彻底丧失对政治的影响力,终于退出了历史舞台。进步党之死,是因为“不宽容”而死。1959年,胡适在台湾如此说道:“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异己?的雅量,就不会承认…异己?可以享受自由。因为不容忍的态度是基于…我的信念不会错?的心理,所以容忍…异己?是最难得,最不容易养成的雅量。”

很可惜,曾经的“新中国设计师”梁启超没有这样的“雅量”,所以,进步党被折腾死了,“新中国”一直没来。民国两党政治,也就这样在“改造国会”中彻底死去了。进步党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被排挤出局的国民党,则在南方发起“护法运动”,再度回归革命党。此后,中国再无实践两党议会民主政治的机会。

段祺瑞。袁世凯死后,段氏成为梁启超引导实践“开明专制”的新对象。梁氏曾评价段氏的长处是“宅心公正,持躬清直”、“赋性澹泊”,缺点是“眼光稍短”;同时又说:“其个人短固所不免,然不顾一身利害,为国家勇于负责,举国中恐无人与比”,认为如果“不扶助此人,则国事更无望也”。但实践的结果是:段氏并不想搞什么“开明专制”,更无意接受梁氏引导,反而用臭名昭著的安福系彻底击溃了梁氏的进步党。

袁世凯的葬礼(点击可看全图)。1916年6月6日袁氏逝世。留下一道遗令:“不意感疾,浸至弥留。顾念国事至重,寄托必须得人。依《约法》第二十九条:大总统因故去职,或不能视事时,副总统代行其职权。本大总统遵照《约法》,宣告以副总统黎元洪代行中华民国大总统职权。”此遗令坚持“袁记约法”,实有让北洋系永久性把持大总统之位的意图。

黎元洪。梁启超坚持黎氏继任总统,主要原因是要坚持《临时约法》的法统;孙中山、黄兴等国民党领袖支持黎氏,主要原因有二。其一,黎氏与国民党有“革命”的血缘关系;其二,孙、黄均认为黎氏“能复约法,召国会。”

进步党徽。1917年梁启超坚持“改造国会”,排斥国民党,力图打造进步党完全控制之国会,时人称此举徒增时局混乱,认为国民党为进步党所排挤,进步党又为军人与政客所排挤,国家前途将送于军人与政客之手,正如《时报》所说:“借进步党之力以倾国民党,更以交通系与武人之势力以倒进步党。今后惟以交通与武力掌国政。其结果则乱借款、乱练兵、乱发纸币、乱加租税,国会之有无,与民意之如何,皆不必问……吾观之国家之前途如是而已。”

徐树铮。段祺瑞亲信,安福系国会操办者。1918年7月底,梁启超“改造国会”之后的首次国会选举揭晓,安福系大获全胜。参、众两院合计共有国会议员470余名。属于安福系的议员计有380余名,占80%强。进步党则一败涂地。安福系的获胜,完全是黑箱操作的结果,最主要的是手段是金钱收买,譬如湖北的每张票价400至800元不等;江苏则每张300元;收买山西学界投票团的选票是每张400元,外加川资;此外还有涂改选票、武力干预等手段。

山西都督阎锡山。1918年5月27日,徐树铮致电山西督军阎锡山,彼此勾结,预先指定新国会议员。信中说:“新国会为国家根本,晋省选事得我兄大力包举,凡在同人,极钦佩。兹更有进者,人才以坚定不摇为上,而举总统、任总理、制宪法、议法案、选议长荦荦诸大政,尤须与我辈一本公义专谋利国之主旨步骤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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