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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下微电子专业培养方案 教育资料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下微电子专业培养方案 教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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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下微电子专业培养方案: Microelectronics is a science which studies the motion of electron or ion in the solid material as well as its applications, and realizes signal processing function by taking advantages of it. Therefore, microelectronics technology has the characteristic of strong engineering and practicality. Based on the outcome-based principle of talents training of accreditation for engineering education, the major of microelectronics in Jiangnan University establish an engineering and practice-based innovating talent-traning model, and revise microelectronics professional traning scheme with a Jiangnan University special feature. The traning requirement basically covers all 12 general standards of accreditation for engineering education.

Keywords: microelectronics; accreditation for engineering education; training scheme

0 引言

微电子学是研究电子或离子在固体材料中的运动规律及其应用,并利用它实现信息获取、传输、存储、处理和输出的科学,其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以实现电路的系统和集成为目的,

发展水平直接影响着整个信息技术的发展。微电子学也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它包括了半导体材料、器件及物理、集成电路工艺和集成电路及系统的设计、测试、可靠性等多方面的内容;涉及了物理学、电子学、材料科学等多个领域;集成了超净、超纯、超细加工技术;是现代发展最迅速的高科技应用性学科之一。因此,微电子专业的工程性和实践性非常强,是一门典型的工科专业,而工程教育对独立完整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的形成与发展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1]。我国于2016年成为国际工程联盟《华盛顿协议》正式成员,该协议旨在推进工程技术专业全球化,建立学历教育与专业资格互认的体系,使得协议各国(地区)的工程教育具有可比性和等效性[2]。《华盛顿协议》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一般采用“产出导向(OBE)”的基本原则,即将受教育人员的素质和潜能表现作为衡量教学成果的依据,并以促进其持续改进作为认证的最终目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国际通行的工程教育质量保障制度,也是实现工程教育国际互认和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的重要基础。

我国是微电子芯片应用和消费大国,需求量约占世界市场的50%,但目前我们的微电子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国内90%的集成电路芯片需要进口[3]。因此,国家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扶持和推动国内微电子产业发展。2008年国家制定《电子信息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提出加大集成电路(IC)年国务院2011。[4]产业体系IC产业发展实施力度,建立自主

颁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再次强调推动微电子科技和产业发展的必要性[5]。2014

年6月国务院印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投入逾

千亿元IC产业发展扶持基金[6]。无锡是我国第一块IC的发祥地,是国家微电子重镇,微电子有优良的传统、深厚的基础和完整的产业链,IC产业销售额一直列全国前三。

1 工程教育?R等现は挛⒌缱幼ㄒ蹬嘌?方案

无锡江南大学在2002年设立了微电子专业,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培养方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无法完全覆盖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的要求;(2)核心课程不当。如《电磁场与电磁波》、《近代物理》在很多知名高校的微电子系都不是核心课程。而《固体物理》是核心课程,但是原培养计划没有;(3)课程过多。如《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计算机组成原理》等都不是微电子专业的核心课程;(4)部分课程内容重复。如《微机原理及接口技术》和《嵌入式系统原理及应用》有些内容重复;(5)前沿知识不足,学科交叉少,实践课程过少。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本科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实现内涵式发展和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江南大学微电子专业决定启动201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力求做到“通识

教育精心设计、核心课程逐步卓越、课程数量逐步减少、辅修专业全面实施”。.

基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OBE的人才培养理念,针对原培养方案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国家、社会、用人单位和学生的要求与期望,微电子专业新培养方案树立工程实践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目标是立足无锡、面向全国,致力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且具备扎实的数学、物理、外语基础,掌握半导体材料与器件以及大规模集成电路的设计、制造及测试所需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电路分析、工艺分析、器件性能分析和版图设计等基本能力,拥有较高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学生既适宜于到半导体材料与器件、光电信息、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公司等从事技术开发、应用性研究以及管理工作;也适宜于在科研院所继续攻读微电子与电子学及相关交叉学科的研究

生学位,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提供人才梯队。培养要求方面,结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通用标准[7],微电子专业的学生毕业能力要求如下:(1)具有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2)良好的外语基础与听、说、读、写能力;(3)掌握数学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4)掌握物理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5)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6)掌握电子线路的基本理论和实验技术,具有分析和设计电子系统的基本能力;(7)掌握固体物理、半导体材料与技术、半导体物理与器件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新型半导体材料和器件的分析与设计方法,具有独立进行器件性)掌握半导体集8能分析和指导半导体工艺流程的基本能力;(.

成电路工艺、半导体集成电路设计、VLSI设计与制造等方面的

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独立进行版图设计、系统仿真和指导集成电路工艺流程的基本能力;(9)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10)具有一定的

实验设计,创造实验条件,归纳、整理、分析试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11)具有相关新型交叉学科的基础知

识及创新意识与潜力。(12)具有较强的工作适应能力,具备一

定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组织管理的实际工作能力。微电子专业的毕业能力要求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通用标准之间的关系

如图1所示。可见,微电子专业新培养方案的毕业能力要求基本覆盖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12条通用标准。微电子专业的课程分为四大类: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平台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和能力拓展课程,其课程体系与毕业能力要求的关系如图2所示。从2016年开始,微电子专业纳入江南大学大类招生的范畴,与

通信工程专业一起列入电子通信工程大类专业招生。电子通信工程大类专业遵循江南大学“厚基础、宽口径、重能力”的教育理念,打通第一学年课程,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及学科平台课程,实行按类宽口径培养。一年级的通识教育课程包括思政类、外语类、计算机类、军体类、成长规划类、创新创业类等课程,学科平台课程包括数学类(“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工程制图”)、(“程计算机类、“大学物理实验”)(“大学物理”、大学物理类

序设计基础C”)等工具类课程,其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学生的毕

业能力要求第(1)至第(5)项。微电子专业在此“厚基础”上修订完善后三年的专业培养,其培养方案旨在培养学生的毕业能力要求第(6)至(12)项。微电子专业教育课程分成三条主线

开展培养,一条是电路与电子类主线,涵盖的主要课程包括“电路理论”、“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电子设计CAD”、“电子技术课程设计”和“电子技术实验”等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毕业能力要求第(6)项;一条是物理与器件主线,包含的

课程主要有“固体物理”、“半导体物理”、“半导体器件物理”、“半导体材料”、“集成电路工艺原理”、“集成电路工艺课程设计”、“电磁场与电磁波”等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毕业能力要求第图1 微电子专业的毕业能力要求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通用

标准之间的关系图。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8](1)工程知识:能够将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用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2)问题分析: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复杂工程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3)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设计针对复杂

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设计满足特定需求的系统、单元(部件)或工艺流程,并能够在设计环节中体现创新意识,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4)研究:能够基包括设计于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对复杂工程问题进行研究,

实验、分析与解释数据、并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5)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针对复杂工程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包括对复杂工程问题的预测与模拟,并能够理解其局限性;(6)工程与社会:能够基于工程相关背景知识进行合理分析,评价专业工程实践和复杂工程问题解决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7)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复杂工程问题的专业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8)职业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9)个人和团队: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10)沟通:能够就复杂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11)项目管理:理解并掌握工程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在多学科环境中应用;(12)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7)项;最后一条是电路与系统主线,涵盖的主要课程包括“数字集成电路设计”、“模拟集成电路设计”、“VLSI设计基础”、“集成电路CAD”、“集成电路设计实践”、“集成课程设计”、“微电子学专业实验”、“版图设计技CAD电路

术”、“嵌入式设计”等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毕业能力要求第(8)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学校准备工作指南(试行) (年月) .申请 申请条件 ()申请学校须是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学制不低于四年、以本科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其申请认证的专业应该是已有三届毕业生、以培养工程技术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工科专业。 ()试点期间,申请学校应向工程教育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递交申请表(见附件)。 申请审核 秘书处收到学校申请书后,会同相关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对申请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做出“受理申请”或“不受理申请”的审核决定。.自评 自评目的 自评是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重要阶段,是申请学校对认证专业的办学状况、办学质量的自我检查,主要检查办学条件、人才培养计划和培养结果是否达到《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是否采取了充分措施,以保证教案培养计划的实施。 自评方法 自评工作由学校有计划地组织进行,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精神,自始至终体现真实性、客观性、综合性,专业所在院(系)应组织教师、学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该项工作。自评工作应对照指标要求,从学校办学的特点出发,通过举证的方式,详细说明为了达成人才培养目标所开展的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教育教案实践与取得的成效(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各教案环节的安排与保障、教案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等),阐释其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途径以及目标达成的程度。 撰写自评报告是自评工作的主要内容。自评报告要对专业教育的各项内容进

行自我评价、说明并附以证明材料,以供审核。 自评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自评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要求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指导书”(附件).必要准备条件 入校考查将在学校正常教案期间进行,申请认证的学校应为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的入校考查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应为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准备一间专用工作(会议)室,室内应备有供专家查阅的最基本的有关教案和教案管理等资料,如学生的作业、设计、试卷、报告、论文等; ()应安排有专人负责配合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的工作; ()应为专家组准备考查期间教案、实践等环节的课表、名单等; ()不安排欢迎仪式和与认证无关的领导讲话。 本文件的解释权归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实施办法(试行)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实施办法(试行) ‘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委员会 2007年6月

目录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实施办法(试行) (3) 总则 (3) 1专业认证的组织机构 (3) 1.1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委员会 (3) 1.2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 (3) 1.3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委员会秘书处 (4) 1.4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 (4) 1.5 监督与仲裁委员会 (4) 2认证程序 (4) 2.1 申请认证 (5) 2.2 学校自评 (5) 2.3 审阅自评报告 (5) 2.4 现场考查 (6) 2.5 审议和做出认证结论 (7) 2.6 认证状态的保持 (8) 专业认证工作的主要时间节点 (9) 3监督与仲裁 (9) 4认证费用 (10) 5附则 (10) 附件一:认证的组织机构 (11) 附件二:认证工作流程 (12)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章程(暂行) (13)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 (17) 1总则 (17) 2通用标准内涵 (18) 2.1 专业目标 (18) 2.2 质量评价 (19) 2.3 课程体系 (19) 2.4 师资队伍 (20) 2.5 支持条件 (20) 2.6 学生发展 (20) 2.7 管理制度 (21) 3专业补充标准 (22) 3.1 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专业认证标准 (22) 3.2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专业认证标准 (27) 3.3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本科专业认证标准 (31) 3.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认证标准 (34)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遴选与培训办法(试行) (39)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 (2007年6月) 1 总则 (1)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工程教育本科专业认证。 (2)本标准提供工程教育本科培养层次的基本质量要求。 (3)本认证标准分为: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两部分。通用标准是各工程教育专业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专业补充标准是在通用标准基础之上根据本专业特点提出的特有的具体要求。

2 通用标准内涵 2.1 专业目标 2.1.1 专业设置 专业设置适应国家和地区、行业经济建设的需要,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自身条件和发展规划,有明确的服务面向和人才需求。包括:1.专业设置的依据和论证明确充分,有相应学科作依托,专业口径、布局符合学校的定位。 2.学校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自身条件和发展潜力,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培养人才的目标、层次、类型和人才的主要服务面向。 2.1.2 培养目标及要求 专业必须具有明确培养目标,符合学校办学理念。培养的学生必须达到如下的知识、能力与素质基本要求: 1.具有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工程职业道德; 2.具有从事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数学、自然科学知识以及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 3.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科学理论和技术手段分析并解决工程问题的基本能力。掌握必要的工程基础知识以及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受到本专业实验技能、工程实践、计算机应用、科学研究与工程设计方法的基本训练,具有创新意识和对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设计的初步能力; 4.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 5.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和行业的生产、设计、研究与开发的法律、法规,熟悉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津、法规,能正确认识工程对于客观世界和社会的影响;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报告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报告 学校名称:xx大学 专业名称: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考查时间:2006年6月4日-6月6日 一、专业简介 xx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xx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其前身是创建于1902年的三江师范学堂。xx大学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如今已成一所以工为特色,理、工、医、文、管、经、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目前,学校拥有40多个院系,60个本科专业,206个硕士点,9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博士后流动站,10个国家级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培育点,10个江苏省重点学科,22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 xx大学电气工程系的前身为国立xx大学电机工程系,创建于1923年,至今已有80多年办学历史。1952年院系调整,设立南京工学院电力工程系,设置发电厂配电网及联合输电系统、工业企业电气化(专科)专业。1954年,将机械工程系的热能动力装置专业并入,更名为动力工程系。 为了更好地发挥专业优势,促进学科发展,1985年学校决定将动力工程系所属电类学科各组、室及专业分出,成立电气工程系,设置有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气技术、电气工程(专科)等专业。1995年起,我系以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类招收本科生,不再细分专业,实行宽口径培养,收到明显成效。1999年,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新专业目录,我系制订了全新的本科教学计划,全面实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宽口径的培养方案。 xx大学电气工程学科经历了几代先师的艰苦创业和奋斗,始有今天的事业和成就。早在20世纪60年代即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1984年设立硕士点,1986年设立“电机”和“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二个博士点,1999年设立电气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0年设立电气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2020版)【模板】

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 (2020版) 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秘书处: 根据《工程教育认证办法》有关认证申请资格的规定,我校以下专业满足申请条件,现申请参加工程教育认证。 申请认证学校: 申请认证专业: 我校承诺,本申请书及所有附件材料完全属实。 学校负责人签字: 学校(盖章): 年月日

撰写说明 一、申请书基本内容 1. 接受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认证的意愿; 2. 满足《工程教育认证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3. 提供材料说明专业能够达到认证的底线要求。底线要求是认证合格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经判定不能达到底线要求的专业将不被受理认证。 二、申请书撰写基本要求 1. 申请书应包括专业是否达到认证基本条件与底线要求的相关材料。具体内容参见本文件相关部分。 2. 为便于专家审阅,申请书内容应突出重点,简洁清晰。不应包含与是否受理无关的材料,特别是不应罗列专业标志性成果。正文部分字数不超过10000字。 3. 专业应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 三、申请书中有关底线材料的说明 1. “底线”是指通过工程教育认证的最基本要求,如果没有达到,即可判定专业无法满足认证标准要求。 2. 工程教育认证要求接受认证专业采用面向产出的教学评价方式,产出是指学生的能力要求。评价的焦点是,全体毕业生达到认证标准规定的毕业要求和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的情况。 3. 工程教育认证要求专业必须建立基于评价的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申请书要求必须提供的底线材料是指专业已经建立了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的相关说明与支撑材料。 4. 工程教育认证采用的基本工作方式是“专业举证,专家查证”,专业必须提供学生达到上述要求的证据,证据不是专业做了什么,而是做的结果,结果只能来自专业自行开展的评价。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简介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简单来说就是我国工程教育的质量是否能在国际社会得到认可,其认证基础是《华盛顿协议》。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指专业认证机构针对高等教育机构开设的工程类专业教育实施的专门性认证,由专门职业或行业协会(联合会)、专业学会会同该领域的教育专家和相关行业企业专家一起进行,旨在为相关工程技术人才进入工业界从业提供预备教育质量保证。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国际通行的工程教育质量保障制度,也是实现工程教育国际互认和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的重要基础。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核心就是要确认工科专业毕业生达到行业认可的既定质量标准要求,是一种以培养目标和毕业出口要求为导向的合格性评价。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要求专业课程体系设置、师资队伍配备、办学条件配置等都围绕学生毕业能力达成这一核心任务展开,并强调建立专业持续改进机制和文化以保证专业教育质量和专业教育活力。 《华盛顿协议》是工程教育本科专业学位互认协议,其宗旨是通过多边认可工程教育资格,促进工程学位互认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国际流动。工程学位的互认是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体系和工程教育标准的互认实现的。我国的工程教育认证由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组织实施,对外由中国科协代表中国加入《华盛顿协议》。 《华盛顿协议》成立于1989年,最初由6个英语国家的工程专业团体发起成立。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发展成为最有国际影响力的教育互认协议,成员遍及五大洲,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爱尔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中国香港、南非、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韩国、马来西亚、土耳其、俄罗斯等15个正式成员,和包括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孟加拉、德国、中国、菲律宾等7个预备成员。 《华盛顿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各正式成员所采用的工程专业认证标准、政策和程序基本等效;②各正式成员互相承认其他正式成员提供的认证结果,并以适当的方式发表声明承认该结果;③促进专业教育实现工程职业实践所需的教育准备;④各正式成员保持相互的监督和信息交流。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 (2009年4月) 总则 为规范我国高等学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构建我国高等工程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提高工程专业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1.专业认证工作的组织体系 1.1 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是专业认证工作的专家组织,在教育部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专业认证工作。专家委员会由工程教育界专家和企业界专家组成,委员由教育部聘任,对教育部负责。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领导、组织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构建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体系;研究制定专业认证(试点)实施办法和工作程序;研究制定专业认证(试点)的通用标准,审定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提交的专业补充标准;审定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做出的专业认证结论建议;聘任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现场考查专家。 1.2 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专家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是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成员由教育部聘任。秘书处秘书长是专家委员会当然委员。 秘书处的职责是:在专家委员会领导下组织落实专家委员会的各项任务,组织协调专业认证工作的开展,组织起草专业认证工作的有关工作文件,制定并实施试点工作计划;指导专家委员会各分委员会开展工作;受理并组织审议高等学

校提交的专业认证申请;指导和协调各分委员会开展认证现场考查工作;协助专家委员会开展认证结论的审议与会议组织工作;负责专业认证的信息服务与对外宣传工作;完成专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3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是按专业领域设立的专家委员会专业分委员会(分支机构)。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由工程教育界和企业界专家以及行业管理部门代表组成,其成员由教育部聘任。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主任委员(组长)为专家委员会当然委员。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职责是:在专家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所在专业领域的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织研究与制定本专业的补充标准和相关工作文件;提出本专业领域的认证专家人选,报专家委员会审定入库,并会同秘书处组织认证专家的培训;委派专业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到申请认证专业所在的学校(以下简称申请学校)开展现场考查;组织整理专业认证的有关报告、资料结论建议等,报专家委员会审议;受专家委员会的委托处理有关事宜。 1.4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监督与仲裁委员会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监督与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督委员会)由有关行业和工程教育的资深专家组成,在教育部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确保诚信、公正;受理被认证学校关于专业认证结论或专业认证过程的申诉,调查并做出最终裁决;接受社会各界对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投诉,调查并做出相应处理。 以上各机构的相互关系见附件1。 2.认证程序 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基本程序包括6个阶段:申请和受理、学校自评与提交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的审阅、现场考查、审议和做出认证结论、认证状态保持。

工程教育认证标准

工程教育认证标准 (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 2012年7月修订) 说明 1.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工程教育认证。 2. 本标准由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组成。 申请认证的专业应当提供足够的材料证明该专业符合本标准要求。 本标准在使用到以下术语时,其基本涵义是: (1)培养目标:培养目标是对该专业毕业生在毕业后5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培养目标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 (2)毕业要求: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所应该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的具体描述,包括学生通过本专业学习所掌握的技能、知识和能力。 (3)评估:评估是指确定,收集和准备所需资料和数据的过程,以便对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是否达成进行评价。有效的评估需要恰当使用直接的、间接的、量化的、非量化的手段来检测培养目标的达成。评估过程中可以包括适当的抽样方法。 (4)评价:评价是对评估过程中所收集到的资料和证据进行解释的过程。评价过程判定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5)机制:机制是指针对特定目的而制定的一套规范的处理流程,同时对于该流程涉及的相关人员以及各自承担的角色有明确的定义。

1.通用标准 1.1 学生 1. 专业应具有吸引优秀生源的制度和措施。 2. 具有完善的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够很好地执行落实。 3. 专业必须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以保证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毕业后具有社会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力,进而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并通过记录进程式评价的过程和效果,证明学生能力的达成。 4. 专业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认定过程,认可转专业、转学学生的原有学分。 1.2 培养目标 1. 专业应有公开的、符合学校定位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 2. 培养目标应包括学生毕业时的要求,还应能反映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能够取得的成就。 3. 建立必要的制度定期评价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并定期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应该有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 1.3 毕业要求 专业必须通过评价证明所培养的毕业生达到如下要求: 1.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和工程职业道德; 2.具有从事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数学、自然科学以及经济和管理知识; 3.掌握工程基础知识和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系统的工程实践学习经历;了解本专业的前沿发展现状和趋势; 4.具备设计和实施工程实验的能力,并能够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 5.掌握基本的创新方法,具有追求创新的态度和意识;具有综合运用理论和技术手段设计系统和过程的能力,设计过程中能够综合考虑经济、环境、法律、安全、健康、伦理等制约因素;

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

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 1.申请 (1)申请学校须是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学制不低于四年、以本科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其申请认证的专业应该是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认证专业领域范围内的,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已有三届毕业生、以培养工程技术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工科专业。 (2)申请学校应向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秘书处递交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学校的认证申请当年度有效。 (3)学校应根据认证协会秘书处的要求,对申请表中有关问题做出答复,或提供相关材料。 (4)学校申请被受理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核定标准交纳认证费用,交费后进入认证工作流程,开展自评工作。 (5)如申请因为不符合条件而未被受理,学校可在达到申请认证的基本条件后重新提出申请;如果申请符合要求,但因为年度认证专业数量所限未予受理的,其申请有效期可保留一年。 2.自评 2.1 自评目的 自评和撰写自评报告是工程教育认证的重要阶段,是接受认证专业对办学状况、办学质量的自我检查,主要检查办学条件、人才培养计划和培养结果是否达到《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是否采取了充分措施,以保证教学培养计划的实施。 2.2 自评方法 自评工作由学校有计划地组织进行,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

的精神,自始至终体现真实性、客观性、综合性,专业所在院(系)和学校应组织教师、学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该项工作。自评工作应对照指标要求,从学校办学的特点出发,通过举证的方式,详细说明为了达成人才培养目标所开展的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教育教学实践与取得的成效(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各教学环节的安排与保障、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等),阐释其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途径以及目标达成的程度。 撰写自评报告是自评工作的主要内容。自评报告要对专业教育的各项内容进行自我评价、说明并附以证明材料,以供审核。 2.3 自评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自评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要求见“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附件2),自评报告撰写的有关问题及解答可参考附件3。 2.4 自评报告的补充修改 学校提交自评报告后,应根据专业类认证委员会的要求,对自评报告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或补充材料。补充修改的内容可作为自评报告附件单独提交,不必在原报告上进行修改。 3.现场考查准备 3.1 现场考查条件准备 现场考查将在学校正常教学期间进行,接受认证专业所在学校的学校应为现场考查专家组的入校考查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应为现场考查专家组准备一间专用工作(会议)室,室内应备有供专家查阅的最基本的有关教学和教学管理等资料,如学生的作业、设计、试卷、报告、论文等; (2)应安排有专人负责配合现场考查专家组的工作; (3)应为专家组准备考查期间教学、实践等环节的课表;同时准备各类人员名单,供专家组抽取部分进行访谈;

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

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 (2019 版) 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秘书处: 根据《工程教育认证办法》有关认证申请资格的规定,我校以下专业满足申请条件,现申请参加工程教育认证。 申请认证学校: 申请认证专业: 申请书所有材料完全属实,特此承诺。 附表与资料: _、学校及专业联系人 二学校及专业简介 三、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四、专业状态数据表 五、其它材料 学校(盖童): 年月曰

一、学校及专业联系人 二、学校及专业简介 1.学校简介 简要介绍学校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不超过500字)。 2.专业概况 简要介绍专业发展历程、学生规模、办学条件和人才培养质量情况(不超过 1000 字)。 3.专业参加认证情况 已参加过认证的专业填写,简要描述上次认证的结论及存在问题,采取的改进措施及效果。 三、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H标原文,无须展开说明。 2.毕业要求

本专业毕业要求原文,无须展开说明。 3.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 本专业毕业要求对培养LI标的支撑关系,可用矩阵图或其他适当形式说明。 4.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的支撑 本专业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可用矩阵图或其他适当形式说明。 5.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 本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机制,包括评价方法、数据来源、评价机构、评价周期、结果反馈等,并任选1-2项毕业要求项举例说明评价实施情况。 四、专业状态数据表 1.专业教师 注:只填本专业全职教师。 注:填写15-16、16-17、17-18三个学年的数据。 3.实践教学条件 注:填写15-16、16-17. 17-18三个学年的数据。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指标点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指标点 教务处: 我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三个专业(冶金工程、采矿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将进行工程教育认证,现对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将涉及到各职能部门及教学单位的相关指标点做了归类。随着认证工作的开展,也可能会有适时调整,请予以配合。对应认证标准相应的指标项如下: 1学生 (2)具有完善的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够很好地执行落实。 (3)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并通过形成性评价保证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4)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认定过程,认可转专业、转学学生的原有学分。 2培养目标 4 持续改进 (1)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通过教学环节、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价促进毕业要求的达成;定期进行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质量的评价。 (3)能证明评价的结果被用于专业的持续改进。 5课程体系 课程设置能支持毕业要求的达成,课程体系设计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 课程体系必须包括: (1)与本专业毕业要求相适应的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 (2)符合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30%)。工程基础类课程和专业基础类课程能体现数学和自然科学在本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专业类课程能体现系统设计和实现能力的培养。 (3)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至少占总学分的20%)。设置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并与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实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考核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 (4)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使学生在从事工程设计时能够考虑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各种制约因素。 6师资队伍 (2)教师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工程经验、沟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并且能够开展工程实践问题研究,参与学术交流。教师的工程背景应能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 (3)教师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和学生指导中,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 (4)教师为学生提供指导、咨询、服务,并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职业从业教育有足够的指导。 (5)教师明确他们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

xxx大学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细则

xxx大学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细则 (校教务〔2020〕2号) 为积极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进一步提高工科专业工程教育质量,构建工程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建立与注册工程师制度相衔接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促进工程教育的国际互认,提升国际竞争力,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对于学校国家级、省级特色以及综合改革试点的工科专业,应该优先进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以利于进一步提高工程教育专业办学水平,并与国际接轨。 (二)对于其它工科专业,也应积极开展工程教育认证工作。通过认证可以发现自身的薄弱环节,明确人才培养标准,完善办学模式。 (三)对于属于应用范畴的理科、医科、文科等相关专业,也可以参照工程教育认证的标准来完善自身的教育教学活动,进一步密切人才培养与社会的联系,提高毕业生对当前社会人才需求和就业的适应性。 二、申报条件 申请认证的专业应为在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认证专业领域范围内、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已有三届毕业生、以培养工程技术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工科专业。 三、认证程序 (一)申请和受理

每年9月25日前由申请专业向学校教务处提交申请书。申请书按照附录一《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的要求撰写。学校于10月25日前向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秘书处统一提交申请书。 秘书处收到申请书后,将在11月会同相关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对认证申请进行审核。12月认证协会下发是否受理认证申请的通知,若受理申请可以开展自评。 (二)自评与提交自评报告 次年1月~3月中旬,接受认证各专业依照附录二《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对专业的办学情况和教学质量进行自我检查并撰写自评报告。自评的方法、自评报告的撰写要求参见附录一《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学校统一向秘书处提交自评报告。 次年3月中旬,由学校组织接受认证各专业参加认证协会组织的培训班,并在参加培训后修改自评报告。 拟在上半年开展现场考查的专业须在次年4月10日前提交正式自评报告。 拟在下半年开展现场考查的专业须在次年7月20日前提交正式自评报告。 (三)自评报告的审阅 1.拟在上半年开展现场考查的专业 次年4月30日前,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审核自评报告,做出是否通过的结论,并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次年5月15日前,各专业根据审核意见提交补充材料。 次年5月中上旬,认证协会发出现场考查通知。 2.拟在下半年开展现场考查的专业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 总则 为规我国高等学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构建我国高等工程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提高工程专业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1 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组织机构 1.1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是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专家组织,在教育部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由工程教育界专家和企业界专家组成,由教育部聘任。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构建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研究制定专业认证实施办法;审定专业认证的通用标准和程序;审查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提交的本专业补充认证标准;审定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做出的专业认证结论建议;领导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开展本专业认证的相关工作;聘任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 1.2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是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成员由教育部聘任。秘书处秘书长自动增补为专家委员会委员。 秘书处的职责是:在专家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协调专家委员会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受理高等学校提交的专业认证申请;组织起草专业认证工作的有关工作文件;负责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信息服务与对外宣传工作。

1.3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是按各专业领域设立的专业认证分支机构,在其名称前冠以专业类名称,其成员由工程教育界和企业界专家以及行业管理部门代表组成,由教育部聘任。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主任委员(组长)自动增补为专家委员会委员。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职责是:制定本专业的补充认证标准和相关工作文件;组织实施所在专业的专业认证试点工作;负责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的培训;向被认证学校派出临时性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完成专业认证的现场考查工作;受专家委员会的委托处理有关事宜。 1.4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监督与仲裁委员会 监督与仲裁委员会接受教育部领导,独立开展工作,其成员由有关行业和从事工程教育的资深专家组成。 监督与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对专业认证试点工作实施监督,确保诚信、公正;受理被认证学校关于专业认证结论或专业认证过程的申诉,调查并做出最终裁决;接受社会各界对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投诉,调查并做出相应处理。 以上各机构的相互关系见附件1。 2 认证程序 专业认证工作的基本程序包括6个阶段:申请认证、学校自评、审阅《自评报告》、现场考查、审议和做出认证结论、认证状态保持。具体流程见附件2。 2.1 申请认证 专业认证试点工作在学校自愿的基础上开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的工科本科专业,已有三届毕业生的,均可申请认证。申请认证的专业由所在学校向秘书处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学校准备工作指南》要求撰写。 秘书处收到学校申请报告后,组织相关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专家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核,

专业认证知识问答最终修改版本

昆明理工大学国土资源工程学院矿物加工工程 二零一一年九月

第一部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基础知识 1、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由来和目的? 答:2006年教育部发布教高厅函[2006]5号正式启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开展此工作的目的在于: ①提高教育质量。通过认证,构建我国工程教育质量监控体系,促进工程教育改革,加强工程实践教育; ②建立与注册工程师制度相衔接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 ③吸引工业界的广泛参与,进一步密切工程教育与工业界和社会的联系,提高工程教育人才培养对工业产业的的适应性; ④促进我国工程教育参与国际交流,实现国际互认。 2、目前我国的工程教育存在主要问题有哪些? 答:①工程教育没有真正做到主要面向工业企业; ②工程人才培养的类型单一,缺乏层次; ③工程人才培养过程中,工程实践普遍比较弱; ④工程教育中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3、什么是华盛顿协议,其核心内容是什么? 答:该协议是国际上高等工程教育学历互认和工程职业认证体系中最重要的协议之一。截止2008年,签约的正式签约成员和准签约成员17个。核心内容是“专业认证制度的可比性”和“专业教育质量的等效性”。 认证标准采用“产出导向(outcome-based)的基本原则”。 4、什么是产出导向原则? 答:工程教育专业的“产出”质量,即强调学生在毕业时已掌握了什么,懂得了什么,会做什么,学到了什么,并且力求对学生从本专业毕业后前几年内在学识和技能方面与其能达到的程度作出评价。其精华在于原则的焦点放在学生“学到

了什么”,而不像以往强调的是学校“教了什么”。 5、建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的核心工作是什么? 答:建立科学、严格、客观的认证标准。 6、认证文件体系《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手册》包含哪些文件? 答:主要包括: ①《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 ②《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 ③《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监督与仲裁委员会章程(暂行)》; ④《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 ⑤《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遴选与培训办法(试行)》; 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工作指南(试行)》; ⑦《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学校准备工作指南(试行)》等。 7、如何理解《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的重要性? 答:认证标准是具体化的、行为化的工程教育基本质量规范,是专业认证制度文件体系的核心文件之一。建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的核心,就是建立科学、严格、客观的“认证标准”;它提供了工程教育基本质量标准,是学校进行专业建设、自我评价的重要依据,是专家审阅自评报告和实地视察的重要依据。 8、专业认证如何贯彻“以人为本”的评价理念? 答:①专业认证标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 ②认证标准还强调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关键作用; ③体现在以同行专家为主,依靠和信任专家能够通过考查获取的信息以及自身智慧和经验对专业办学质量做出正确判断; 在认证标准中,教师与学生更多的作为被服务的对象来定位,强调教师的发展与学生的发展,以学生(含毕业生)达到专业目标为最重要的衡量指标。强调要建立质量评估体系,进行经常性的自我评估,不断改进提高。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程序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程序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程序 第一步:申请和受理 10月31日前申请 11月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审核申请,向秘书处提出是否受理建议 12月认证协会下发受理认证申请的通知 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在学校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开展。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的工科本科专业,属于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的认证专业领域,并已有三届毕业生的,可以申请认证。申请认证由专业所在学校向秘书处提交申请书。申请书按照《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的要求撰写。 秘书处收到申请书后,会同相关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对认证申请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申请学校是否具备申请认证的基本条件,根据认证工作的年度安排和专业布局,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必要时可要求申请学校对有关问题做出答复,或提供有关材料。 根据审核情况,可做出以下两种结论,并做相应处理: (1)受理申请,通知申请学校开展自评; (2)不受理申请,向申请学校说明理由。学校可在达到申请认证的基本条件后重新提出申请。 已受理认证申请的专业所在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核定的标准交纳认证费用,交费后进入认证工作流程。 第二步:自评与提交自评报告 次年1月-3月中旬学校自评,并向秘书处提交自评报告初稿

次年3月中旬学校参加认证协会组织的培训班,并在参加培训后修改自评报告 次年4月10日前拟在上半年开展现场考查的学校提交正式自评报告 自评是学校组织接受认证专业依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对专业的办学情况和教学质量进行自我检查,学校应在自评的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自评的方法、自评报告的撰写要求参见《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下载)。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秘书处提交自评报告。 第三步:自评报告的审阅 次年4月30日前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审核自评报告,做出是否通过的结论,并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次年5月15日前学校根据审核意见提交补充材料 次年5月中上旬发出现场考查通知 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对接受认证专业提交的自评报告进行审阅,重点审查申请认证的专业是否达到《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的要求。 根据审阅情况,可做出以下三种结论之一,并做相应处理: (1)通过审查,通知接受认证专业进入现场考查阶段及考查时间; (2)补充修改自评报告,向接受认证专业说明补充修改要求。经补充修改达到要求的可按(1)处理,否则按(3)处理; (3)不通过审查,向接受认证专业说明理由,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到此停止,学校须在达到《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要求后重新申请认证。 第四步:现场考查 次年5月中旬-6月底开展上半年现场考查

XX大学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管理办法(试行)

XX大学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CEEAA)组织和开展的专业认证(以下简称专业认证)标准及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学校专业建设,促进学校国际化发展,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切实规范学校专业认证工作,着力深化专业内涵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组织机构由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专家组、办公室和院(系)工作小组等组成。 (一)学校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主管教学副校长 成员:其他相关校领导 职责:领导学校专业认证工作;研究决定学校实施专业认证的工作方案;研究决定专业认证相关资源配置、激励政策等重大事项。 (二)学校专业认证专家组 成员: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学校教学督导组成员、企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 职责:负责修改、完善、审核学校专业认证申请报告、专业自评报告及相应支撑材料;承担校内专业认证相关工作。 (三)学校专业认证办公室

主任: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主任 成员: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教务处、实验室管理处、规划处、合作发展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处(招投标办公室)、图书馆、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等部门负责人 职责:负责学校专业认证各项工作的沟通与协调;现场考查的筹备工作,考查专家的总体接待工作;完成相关专业认证工作的各项保障和宣传任务。 (四)学院专业认证工作小组 组长:院(系)院长(主任)、党委(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 成员: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专业负责人、专任教师、管理人员、企业资深工程师、企业兼职教师 职责:负责本院(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动员专业教师、管理人员、学生等人员学习领会专业认证相关文件精神;完成专业认证申请报告、自评报告、支撑材料收集与整理、现场考查工作安排等工作。 二、部门协作 专业认证是一个系统化工程,涉及面广,需要全校有关单位的支持和协作。 (一)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负责组织专业认证,指导各院(系)开展专业认证工作;协调跨部门之间的工作协作;通报上级关于专业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试点工作组和分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组织体系建设和管理,保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和《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章程(暂行)》,结合认证试点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阶段。 第二章试点工作组和分委员会及其职责 第三条试点工作组是开展相应专业领域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临时性机构,受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的领导,其成员由工程教育界和企业界专家以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和行业协会(联合会)等单位和机构的人员组成。 试点工作组设立秘书,在组长的领导下,接受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的指导和具体工作安排,承担日常业务工作。 第四条试点工作组的业务工作按《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手册》中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主要职责包括: 1.制订、修改相应专业的专业补充标准和本试点工作组的工作文件; 2.遴选本专业领域认证专家,经资格培训合格,报专家委员会审查后进入专家库; 3.会同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组织本领域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

家的日常培训工作; 4.与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协商确定本专业领域每年的专业认证工作计划安排; 5.审核学校提交的专业认证申请报告,并提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建议; 6.根据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统一安排,指导已受理认证申请的学校开展自评和撰写自评报告; 7.提供现场考查专家建议名单,由专家委员会向被认证学校派出专业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完成专业认证的现场考查工作; 8.审核申请认证专业的“自评报告”、现场考查专家组提交的“现场考查报告”和学校的反馈意见,并做出认证结论建议; 9.承担已通过认证专业认证状态保持工作的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10.完成专家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分委员会是专家委员会按相应专业领域设立的专业认证分支机构,其成员由工程教育界和企业界专家以及来自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和行业协会(联合会)等单位和机构的人员组成。 分委员会设立秘书处,在分委员会领导下,接受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的指导,承担日常业务工作。 第六条分委员会的业务工作按《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手册》中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主要职责包括: 1.制订、修改相应专业的专业补充标准和本分委员会的工作文件; 2.遴选本领域认证专家,经培训合格,报专家委员会审查后进入专家库; —1 —

工程教育认证补充标准

工程教育认证补充标准 地质类专业 本补充标准适用于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和资源勘查工程专业。 地质工程专业 本补充标准适用于地质工程专业(专业编号081401),含工程地质、岩土钻掘工程等方向。 1.课程体系 1.1 课程设置 1.1.1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 课程设置应使学生具备应用数学、物理和化学的原理和方法解决相关地质问题的能力。数学类课程应包括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数理统计等;物理类课程应包括大学物理及实验等;化学类课程应包括大学化学或普通化学等。 1.1.2工程基础类课程 工程基础类课程应覆盖以下核心内容:工程力学、结构力学、钢筋混凝土结构原理、工程测量、工程(机械)制图、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基础等,包含其核心概念、基本原理及相关技术与方法。 1.1.3专业基础类课程

专业基础类课程应以使学生掌握本专业的共性知识和基本科学方法为目的。工程地质方向应包括:普通地质学、矿物学、岩石学、构造地质学、地貌学与第四纪地质学、水文地质学等;岩土钻掘工程方向应包括:地质学基础、机械设计基础、液压传动、电工与电子技术、流体力学等。 1.1.4专业类课程 工程地质方向包括岩体力学、土力学、工程地质学基础、工程地质勘察、基础工程与地基处理、岩土测试技术、工程地质数值模拟等。 岩土钻掘工程方向包括基础工程学、岩土钻掘工程(艺)、岩土钻掘设备、岩土测试技术、岩土施工工程、钻井液与工程浆液等。 1.2 实践环节 具有满足地质工程需要的完备的实践教学体系,主要包括实验课程、课程设计、野外实习,积极开展科技创新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 (1)实验课程:岩土室内实验、岩土原位测试、材料力学实验、工程勘察技术与工艺实验、地质工程计算机软件应用等。 (2)课程设计:计算机课程设计、钢筋混凝土课程设计、工程地质勘察或岩土钻掘技术课程设计、基础工程课程设计等。 (3)野外实习:野外地质教学实习、专业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或毕业实习,应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密切产学研合作,使学生参与到生产实践中。 1.3 毕业设计(论文)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认证程序

认证程序 第一步:申请和受理( 展开 ) 10月31日前申请 11月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审核申请,向秘书处提出是否受理建议 12月认证协会下发受理认证申请的通知 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在学校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开展。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的工科本科专业,属于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的认证专业领域,并已有三届毕业生的,可以申请认证。申请认证由专业所在学校向秘书处提交申请书。申请书按照《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的要求撰写。 秘书处收到申请书后,会同相关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对认证申请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申请学校是否具备申请认证的基本条件,根据认证工作的年度安排和专业布局,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必要时可要求申请学校对有关问题做出答复,或提供有关材料。 根据审核情况,可做出以下两种结论,并做相应处理: (1)受理申请,通知申请学校开展自评; (2)不受理申请,向申请学校说明理由。学校可在达到申请认证的基本条件后重新提出申请。 已受理认证申请的专业所在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核定的标准交纳认证费用,交费后进入认证工作流程。 第二步:自评与提交自评报告( 展开 ) 次年1月-3月中旬学校自评,并向秘书处提交自评报告初稿 次年3月中旬学校参加认证协会组织的培训班,并在参加培训后修改自评报告 次年4月10日前拟在上半年开展现场考查的学校提交正式自评报告 自评是学校组织接受认证专业依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对专业的办学情况和教学质量进行自我检查,学校应在自评的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 自评的方法、自评报告的撰写要求参见《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 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秘书处提交自评报告。

第三步:自评报告的审阅( 展开 ) 次年4月30日前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审核自评报告,做出是否通过的结论,并提出具体审核意见次年5月15日前学校根据审核意见提交补充材料 次年5月中上旬发出现场考查通知 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对接受认证专业提交的自评报告进行审阅,重点审查申请认证的专业是否达到《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的要求。 根据审阅情况,可做出以下三种结论之一,并做相应处理: (1)通过审查,通知接受认证专业进入现场考查阶段及考查时间; (2)补充修改自评报告,向接受认证专业说明补充修改要求。经补充修改达到要求的可按(1)处理,否则按(3)处理; (3)不通过审查,向接受认证专业说明理由,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到此停止,学校须在达到《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要求后重新申请认证。 第四步:现场考查( 展开 ) 次年5月中旬-6月底开展上半年现场考查 次年7月20日前拟在下半年开展现场考查的学校提交正式自评报告 次年8月31日前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审核自评报告,做出是否通过的结论,并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次年9月10日前学校提交补充材料 次年9月中上旬认证协会发出现场考查通知 次年10月下半年现场考查 4.1 现场考查的基本要求 现场考查是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委派的现场考查专家组到接受认证专业所在学校开展的实地考查活动。现场考查以《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为依据,主要目的是核实自评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了解自评报告中未能反映的有关情况。 现场考查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且不宜安排在学校假期进行。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应在入校考查前两周通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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