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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2020年(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2020年(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十四条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应根据线网规划,依据建设线路的客流特征、运量等级和速度趴标等进行功能定位,确定工程规模、运营规模和效益规模。其项目构成应满足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模式和客运需求。

第十五条城市轨道交通新线建设的运营规模,按线路远期单向高峰小时客运能力,划分为四个类别、三个量级。各级线路相关技术特征宜按表1的规定确定。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的设计年限按项目建成通车年为基准年,可分为初期、近期和远期。初期为建成通车后第3年;近期为第10年;远期为第25年。建设项目的设计运能,应根据各设计年限的客流预测,对客流特征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后合理确定。

第十七条每条线路的客流预测应按初期、近期和远期设计年限,对相应建成范围,分别测试;若一条线路分段建设,每段通车时间相距3年以上,应按不同项目实施。后期实施的项目,设计年限应按后期项目建成通车年为基准年,重新推定初期、近期和远期设计年限,进行全线客流预测。

第十八条客流预测应以居民出行和相关交通调查的成果为基础,并应保证其成果的时效性和可用性,不宜大于5年,否则应补充其他有效措施。客流预测的方法、计算模型以及采用的相关参数,应预先经过实例验证其可用性。

第十九条客流预测应按不同研究阶段分别测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线网规划阶段客流预测。

(一)线网总量预测: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分析城市现状和规划区域OD客流;分析和确定远景线网规划承担的客运总量及在公交总量中分担的比例、平均运距、客流负荷强度等相关指标,并在全线网范围内按总量控制原则,进行各线客流总量预测。(二)线路客流预测:以远景线网客流总量为基础,预测各条线路的全日客流(双向)总量、分段断面流量(图),全日平均运距和客流负荷强度等相关指标进行总量控制分析。并估测

各线高峰小时单向最大断面流量。

二、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按每一条线路项目的设计年限进行初期、近期和远期的客流预测,预测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客流预测可参照执行。

(一)线网客流预测:在远景线网规划阶段客流预测基础上,预测项目远期设计年限建成的线网规模的全日客流总量、各条线路的全日客流总量和客流负荷强度;并对各条线路的客流进行总量控制与分析。

(二)线路客流预测:预测全日客流量和各小时段的客流量及其比例、全日和高峰小时的平均运距及平均客流负荷强度、全日各级运距(每2km分级)的乘客量。

(三)车站客流预测:预测全日和早、晚高峰小时的各车站上下行的乘降客流、站间断面流量以及相应的超高峰系数;在大型社会活动期间或节假日、双休日,对具有突发客流的特殊车站,应单独作特别预测和分析。

(四)OD客流预测:预测全日、高峰小时的各车站站间OD;对跨越不同区域的线路,应进行各区域的内外OD客流预测,并对客流特征进行分析。

(五)换乘客流预测:预测全日和高峰时段的各换乘车站(含支线接轨站)的换乘客流量及占车站总客流量的比重进行预测。并应预测相关线路之间、不同方位和方向的换乘客流。(六)出入口分向客流预测:对各个车站出入口高峰时段的分担客流进行预测(可在初步设计阶段补充)。

(七)客流特征分析:绘制客流年递增曲线,进行敏感性分析、客流特征分析和风险评价,合理确定需求规模,推荐设计采用数值。指导运营组织、票价研究、国民经济和财务效益评价。

第二十条线路建设规模应按不同设计年限的设计运量,分别合理确定。初期建设规模宜符合下列规定:

一、初期建设线路正线长度不宜小于15km。

二、地下车站及区间的桥梁、隧道、路基、轨道等土建工程宜按远期规模一次建成。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条件下,地面车站、高架车站及地面建筑可分期建设。

三、初期车辆配置数量和编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满足初期设计年限的客流需求。

(二)初期高峰小时列车运营密度不少于12对/h。

(三)初期列车编组长度宜与近期编组长度一致;当近期与远期列车编组长度相近时,初期列车编组长度可与远期编组长度一致。

四、车辆基地的规模应从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统筹考虑,用地范围应按远期设计规模划定和控制;列车运用整备、检修设施、站场股道及其相关的房屋建筑宜按近期规模建设;其余的地面建筑应根据工艺要求和远期规模,确定分期建设方案。

五、初期各系统运营设备宜按近期配置,合理兼顾设备使用寿命的周期。通过技术经济比较,也可按远期需求一次配置。

第二十一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构成可分为工程基本设施和运营装备系统两大部分:一、工程基本设施,包括线路运营总图和土建工程设施。

(一)线路运营总图,属工程设施的基础项目,包括线路、客流预测、运营组织、限界。(二)土建工程设施,包括轨道、路基、桥梁、隧道、车站以及主变电所、集中冷站、控制中心及车辆基地的土建工程部分。

二、运营装备系统,包括车辆、供电、通风空调(含采暖)、通信、信号、给排水与消防、防灾与报警、机电设备监控、自动售检票、自动扶梯和电梯、站台屏蔽门、旅客信息等系统设备及其控制管理设施,车辆基地的维修设备等。

三、上述土建工程设施和运营装备应根据功能需求合理选择,分期实施,适度配置,并做好

包括技术经济分析的多方案比较。

第三章总体布局与线路工程

第二十二条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应重视网络化运营效益,必须做好线网总图规划、线网实施规划和有关专题研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线网总图规划应重点研究线网的总体结构形态、覆盖范围、分布密度、总体规模、换乘节点、车辆基地及其联络线分布等。采用定性、定量分析,经客流预测和多方案评比,确定远景线网总图规划。

二、线网实施规划应重点研究线网的近期建设规模、建设时序、运行组织、工程实施、换乘接驳以及建设用地控制规划,支持远景线网规划的可实施性。

三、在线网规划完成后,应对线网资源的综合利用进行专题研究,包括车辆与车辆基地、控制中心、供电、通信、信号、自动售检票等系统的资源共享和综合规划研究,以及沿线建设用地、开发用地、交通枢纽及停车换乘等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研究。

第二十三条线路总体布局应重点把握功能定位、接驳换乘、客流效益,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拟建线路应依据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进行选线布站。根据在线网中功能定位和客流预测分析,明确线路性质、运量等级和速度目标。

二、拟建线路应有全日客流效益、通勤客流规模、大型客流点的支撑。车站应服务于重要客流集散点,起迄点车站应与其他交通枢纽相配合,构筑城市交通一体化,并落实城市规划用地。

三、拟建线路起、终点不应设在市区内大客流断面位置,也不宜设在高峰断面流量小于全线高峰小时单向最大断面流量1?4的位置。

四、每条线路长度不宜大于35km,旅行速度不应低于表1的规定。

五、对超长线路应以最长交路运行1h为目标,旅行速度达到最高运行速度的45%~5

0%为宜。

六、对穿越城市中心的超长型线路,应分析全线不同地段客流断面和分区OD的特征;分析在线网中车站和换乘点分布;分析列车在各区间的满载率,合理确定线路起迄点、站间距和旅行速度目标。

七、当新建初期线路由两条线路的部分地段组合为一期工程,贯通运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两条线路选用的车辆、轨道、信号和供电制式应一致,并不得影响远期车站规模。(二)两条正线为二期延伸预留工程实施应有足够施工长度,并不得影响一期线路安全运行。(三)两条线路初期组合贯通运行,应设置双线联络线(或渡线)。当两条正线分别延伸为独立运营后,联络线退出正线运行,但仍应保留联络线功能。

八、轨道交通全封闭式线路应采用立体交叉方式。

九、对设置支线的运行线路,支线长度不宜过长,接轨点必须在车站,宜选在客流断面较小的地段。正线、支线进站方向宜设置为同站台两侧平行进路。

十、两条正线共线运行地段,应符合支线接轨条件,且应分别满足两线列车行车密度的要求。第二十四条线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线路敷设方式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地理环境条件,因地制宜地选择。

(一)当采用全封闭方式时,在城市中心区宜采用地下线,但应注意对地面建筑、地下资源和文物的保护;在城市中心区外围,且街道宽阔地段,宜首选高架。有条件地段也可采用地面线,但应处理好与城市道路的关系。

(二)高架线地段,应注重结构造型,控制建筑体量,注意高度、跨度、宽度的和谐比例,既要维护地面道路的交通功能,又要注意环境保护和景观效果,做好环境设计。

(三)当采用部分封闭方式时,在平交道口必须设置“列车优先通过”信号,同时兼顾道路的通行能力。

二、在线路长大陡坡地段,不宜与平面小半径曲线重叠。当正线线路坡度或连续提升高度大于表2的规定值时,根据列车动力配置、线路具体条件和环境条件,均应对列车各种运行状态下的安全性,以及运行速度进行全面分析评价。第二十五条车站分布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车站应布设在主要客流集散点和各种交通枢纽点上,其位置应有利乘客集散,并应与其他交通换乘方便。

二、高架车站应控制造型和体量,中运量轨道交通的车站长度不宜超过100m。站厅落地的高架车站宜设置站前广场,有利于周边环境和交通衔接相协调。

三、车站间距应根据线路功能、沿线用地规划确定。在全封闭线路上,市中心区的车站间距不宜小于1km,市区外围的车站间距宜为2km。在超长线路上,应适当加大车站间距。

四、当线路经过铁路客运车站时,应设站换乘。有条件的地方,可预留联运条件(跨座式单轨系统除外)。

第二十六条钢轮钢轨系统的轨道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轨道结构应有足够强度,具有良好的稳定性、耐久性和适当的弹性,应有利于养护维修,确保列车安全、快速、平稳运行。在新建的路基、隧道、桥梁上铺设轨道,应考虑工程沉降、徐变的时间要求。

二、轨道应采用1435mm标准轨距。轨道结构及主要部件应符合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运行技术要求。

区间曲线最大超高为120mm,车站内曲线超高为15mm,允许未被平衡横向加速度分别为04m/s2和03m/s2。

三、在隧道内和高架桥上宜铺设无缝线路和混凝土整体道床,并应具有良好绝缘性能和对杂散电流的防护措施。在道岔铺设地段应避开结构沉降缝(或施工缝)。在振动超标地段,应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

四、高架桥跨越铁路、河流、重要路口或小半径曲线地段应采取防脱轨措施。

五、在轨道末端应设车挡,其结构强度应按列车15km?h撞击速度设计。

六、在区间线路的轨道中心或轨旁的道床面,应设有逃生、救援的应急通道,应急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055m。

第二十七条路基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当路基建于城市道路红线内时,应以少占路面为原则,并应满足相邻道路的交通功能。建于城市道路红线外时,应尽量少占土地。

二、路基和支挡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并应满足防洪、防涝的要求;路基造型应简洁美观,并应与城市环境相协调。

三、路基与桥梁墩台应严格控制下沉,路基与高架桥衔接的分界点可设在桥下净空15~20m处。

第二十八条在线路经过地带,应划定轨道交通走廊的控制保护地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走廊应以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为依据,对建成线路和规划线路应确定控制保护地界,并应纳入城市用地控制保护规划范畴。

二、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地界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施工工法和当地工程实践经验,确定规划控制保护地界。

三、在规划控制保护地界内,应限制新建各种大型建筑、地下构筑物,或穿越轨道交通建筑结构下方。必要时须制定必要的预留和保护措施,确保轨道交通结构稳定和运营安全,经工程实施方案研究论证,征得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

四、在城市建成区,当新建轨道交通处于道路狭窄地区时,在规划控制保护地界内,其工程结构施工应注意对相邻建筑的安全影响,并应采取必要的拆迁或安全保护措施。

五、在规划线路地段,应以城市道路规划红线中线为基线,控制保护地界为两侧各60m;

当规划有两条轨道交通线路平行通过,或线路偏离道路以外地段,该保护地界应经专项研究确定。

六、高架及地面线在市政道路红线外的征地范围,桥梁宜按结构投影面为准,路基以天然护道外1m为准,并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第二十九条线路工程主要技术标准应符合表4规定。

第四章车辆与限界

第三十条车辆类型应根据当地的预测客流量、行车密度、线路条件、供电电压、车辆与备品来源、技术发展、产品价格和维修能力等因素,综合比较而选定。车辆基本型式应按以下类型选择:

一、按车体宽度和驱动方式,可分为以下两类、六种车型:

(一)粘着牵引系统:

A、B型车,车体宽度为30m、28m的四轴系列车型;

C、D型车,车体宽度为26m,车地板不同高度的铰接车系列车型;

单轨胶轮车,车体宽度为30m的跨座式单轨胶轮系列车型。

(二)非粘着牵引系统:L型直线电机车辆系列。

二、按车辆的牵引控制系统,可选用交流变压、变频车。

三、按车体材料,可选用不锈钢车、铝合金车和耐候钢车。

四、按受电方式,可选用受电弓车、受流器车、受电弓加受流器车。

五、按电压等级分:有直流1500V和直流750V。

第三十一条同一城市内的车辆型式应从线网规划统筹考虑,类型不宜过多。各类车型的主

要技术规格,可按表6规定确定,并严格遵循车辆国产化的原则和政策。

第三十二条对各类车型应规定相应的车辆限界、设备限界和建筑限界。A、B型车的限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地铁限界标准》CJJ96的有关规定,其他车型的限界可按《地铁限界标准》CJJ96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

第三十三条车辆构造速度应高于车辆设计最高速度的10%或10km?h。车辆设计最高速度应满足列车最高运行速度,并允许出现瞬间超速5km/h。

第三十四条制定限界的计算车辆应采用无驾驶室车辆的基本参数,进行车辆限界和设备限界计算。各类车型的计算车辆参数见表5。车站限界(站台)应满足列车停站、开门状态时的车辆限界,且满足列车过站时的车辆限界。

第三十五条列车端部车辆应设置专用前端门或指定侧门为乘客紧急疏散门,并应配置下车设施。在正线区间隧道或高架桥的建筑限界内应预留乘客逃生和救援的通道和空间位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当采用驾驶室前端门专用疏散模式时,应利用轨道中心(或轨旁)道床面作为应急疏散通道。

二、当采用指定侧门疏散模式时,在区间单线圆隧道内,应设置应急平台,宽度不应少于550mm;同时利用轨道中心作为应急疏散通道。

第三十六条车辆的安全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车辆应设置列车运行自动保护装置以及通信、广播、应急照明、避雷等安全设施,必须设置乘客与司机的对讲通信设施;必要时,可在驾驶室设置对每个车厢的电视监视系统。

二、车辆内应设有灭火器具、报警装置以及必要的防护设施。

三、车辆内部结构应具有良好的耐火性、绝缘性。电缆应采用阻燃型无卤电缆,其他部件应采用阻燃材料。

四、运行在隧道内固定编组的车厢之间,应设置贯通通道。

五、车辆的编组和动力(牵引和制动)性能,应满足在长大陡坡线路上正常安全运行,并应符合下列故障情况时的运行要求:

(一)在定员(AW2)工况下,当列车丧失1?4或1?3动力时,列车仍能维持运行至线路终点。

(二)在定员(AW2)工况下,当列车丧失1?2动力时,列车仍能在正线最大坡道上启动,并行驶至就近车站,列车清客后返回车辆段。

(三)在定员(AW2)工况下,当列车丧失全部动力时,应能由另一列相同空载列车(AW0)在正线最大坡道上牵引(或推送)至临近车站,列车清客后被牵引至车辆段。六、车辆构造强度应满足车辆在构造速度运行时超员的荷载要求。

第三十七条每辆车的定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定员:每辆车的定员,由座席位和站席位的总和确定,为正常情况下载客能力的计算依据。

二、座席:车辆的座位数宜占总定员的15%~20%。当全程线路大于35km,平均运距大于12km时,根据客流性质,宜适当降低车辆定员。

三、座席区:每位座席区面积计算范围包括座椅横截面宽度(045~05m)和座前区(020~025m),座席区横截面总宽按07m计。

四、站席:车内面积扣除座席区及相关设施的面积后,按6人/m2计。

五、超员:每辆车的超员,按座席不变,站席以9人/m2计,超员系数(超员与定员的比值)不宜小于14,与车站客流的超高峰系数相适应,并应作为车辆构造强度和制动力计算的依据。

六、车辆客室的车门开启宽度不宜小于13m,每侧车门数量应与定员相匹配。

第三十八条车辆内乘客站立人员密度的评价宜符合本建设标准附录一的规定。第三十九条列车编组、定员与运能可按本建设标准附录二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各类车型主要技术规格应符合表6规定。

各类车型主要技术规格表6

项目名称A型车B型车C型车D型车Lb型车单轨车

车辆驱动特征

钢轮/钢轨

旋转电机直线电机

胶轮—跨座单轨

车轴数四轴四轴4、6、8轴—铰接车四轴四轴

车辆轴重(t)≤16≤14≤11≤13≤11

车厢基

本长度

(m)

单司机室车厢236

(244)

19

(1955)

——172146(55)

无司机室车厢220

(228)

19

(1955)

——1684139(146)

车辆基本宽度(m)302826262829车门

踏板处298)

车辆

高度

(m)

受流器

有空调38383737≤3625

无空调3636———

受电弓车

(落弓高度)38138137373560

受电弓

工作高度39~5639~5639~5639~56—车辆总高≤553

轨面以上高384

续表6

项目名称A型车B型车C型车D型车Lb型车单轨车

车内净高(m)210~215≥21≥21≥2122

地板面高(m)

(车门处)113110095035093113

转向架中心距(m)1571261101070111496

固定轴距(m)22~2522~2318~1917~1819~20走行轮

15

导向轮

25

车轮直径(mm)840760或

660660660~

730

走行轮

1006

导向轮、

稳定轮

730

车门数(每侧)(个)54—432

车门宽度(m)≥13~1413~1413~141413车门高度(m)≥18≥18≥18186182

单司机室车厢310(超员

432)

230(超员

327)

双司机室

238217151(211)

其中:座席5636—662832

无司机室车厢310(超员

432)

250(超员

352)

——242165(230)

其中:座席5646——3236

车辆最高速度(km?h)80~10080~10080809080启动平均加速度

(m?s2)

(0~35km/h)

083~10085085095~

10≥0833

常用制动减速度

(m?s2)101111≥10≥11

紧急制动减速度

(m?s2)121515≥13≥125

等效噪声

〔dB(A)〕

司机室内≤80≤75≤75—≤70

客室内≤83≤75≤7575≤75

车外80~85≤80≤8080≤75

注:①车辆基本长度无司机室的为标准车辆长度;

②有司机室的车辆加长长度部分,应满足标准车的曲线地段限界;

③()内的数字为车辆两端车钩连接中心点之间的跟离;

④C型车为低地板车,D型车为高地板车,均分为4、6、8轴的铰接车。应符合《城市轨道交通铰接车辆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⑤双铰六轴70%为低地板车辆,全长2876m。

第五章运营组织与管理

第四十一条运营管理包括列车运行组织与管理、车站服务与安全管理、票务管理、设备运行及维修管理。

第四十二条列车运行组织与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条正线运营线路均应采用双线、右侧行车制。全线列车运行应采用集中调度。

二、每条线路应按客流预测和在线网中的地位,确定功能定位、速度目标、运能规模和管理方式;拟定运行系统的正常运行和非正常运行模式,包括各种应急状态的对应措施。三、每条线路宜组织独立运行。根据全线客流分布特征,宜组织部分列车区域折返运行,也可与其他正线或支线组织混合运行,并按运行模式要求,设置各种功能的配线。

四、在地面或高架线地段,应设置有关风速监测设施,遇暴风8级(风速172~20

7m?s)时;列车应缓行;遇暴风9级(风速208~244m?s)及以上或大雾、大雪、沙尘暴等恶劣气象条件下应及时停运。

第四十三条列车运行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列车在正线上最高运行速度应与车辆设计最高速度相符合,并允许瞬间超速5km?h。

二、列车通过曲线线路和道岔区宜按规定的限速运行。

三、列车进入站台端的运行速度不宜大于55km?h。

四、列车进入车辆段站场线路的运行速度不宜大于25km?h。

五、列车故障状态下,推送运行速度宜为25~30km?h。

第四十四条车站配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车站配线应按全网、全线分层布局和配置。按线网规划确定设置正线间联络线及其渡线;确定车辆段(或停车场)与正线接轨站的配线,支线与正线接轨站的配线;按列车运行交路选定中间折返站及其配线。

二、中间折返站的选择,应适应各设计年限的客流特征及其设计运行交路要求,并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三、在折返站应设置折返线。为满足故障运行工况,每隔5~6座车站(或8~10km)应设置故障列车待避线,其间每相隔2~3座车站(约3~5km)应加设渡线。

四、当故障列车待避线设在折返站时,应与折返线分开设置,在正常运营时段,不宜兼用。待避线尾端应设置单渡线与正线贯通。

五、当载客运行的两条正线或支线交会共线运行时,其交会点必须设在车站,并在进站方向设置为同站台两侧平行进路。车辆出入线(非载客运行线)接入正线的接轨点宜设在站端,并应具备站外一度停车的条件;否则,在接入正线前,应设置安全线。

六、折返站的折返能力应与线路的运营间隔时间相适应。中间折返站宜采用站后折返,当折

返列车的计算停站时间(含清客时间)有碍该运行时段的列车发车间隔时间,应敷设站内折返线,采用站前折返,并应配置相应站台。

七、远离车辆段(或停车场)的尽端站的车站配线,除应满足折返功能外,还应考虑故障列车待避、夜间存车和维修车辆折返等功能要求。

八、在靠近隧道洞口或临近江、河、湖、海岸边的地下车站,应根据非正常运营模式和行车组织要求,研究和确定车站配线形式。

第四十五条运能设计应满足客流预测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条线路的设计运能应满足全线远期高峰小时、各站间客流断面预测值。当远期高峰小时、同方向、前三位的最大客流断面值中凸现一个尖峰时,应根据客流特征分析尖峰值的量级和概率,分析运营组织的经济性和合理性,必要时可采取“削峰”设计,合理确定设计运能。

二、每条正线线路远期的设计运能应根据列车编组长度、最高运行速度、追踪运行间隔、停站时分等因素,并针对不同运量等级和服务水平,确定设计列车发车密度和运行交路。各折返站配线的折返能力、支线或车辆出入线接轨站的通过能力,应与正线设计行车密度相匹配,并留有10%~15%的储备能力。

第四十六条高峰时段列车发车密度,应保持一定的服务水平,维持乘客较好的舒适度和一定的列车满载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全封闭线路上,城市中心区地段的列车发车密度:

初期:高峰时段不宜小于12对/h(5min间隔),平峰时段宜为6~10对/h(10~6min间隔)。

远期:高峰时段钢轮钢轨全封闭系统不应小于30对?h,单轨胶轮系统不应小于24对/h。平峰时段

均不宜小于10对/h。

二、当线网中采用相同车辆制式的若干条线路,远期运量级相差较大时,宜采用相同或相近的发车密度,不同的列车编组长度;当运量级相差较小时,经过论证,也可采用相同列车编组长度,不同发车密度。钢轮钢轨全封闭系统发车密度不应小于24对/h,单轨系统发车密度不应小于20对/h。

三、在高峰运行时段,在单向运行各区段内,列车乘客站席最大密度为5~6人/m2的区间数量(或里程),不宜大于全程的20%。

四、在部分封闭型路段的平交道口应采用“列车优先通过”措施,做好路口交通组织设计,并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设计行车密度不应小于10对/h,一般运行时段不应小于6对/h。第四十七条车站服务与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车站内应设醒目的各类导向标志及必要的信息系统,以引导乘客自我服务为原则,逐步提高自动化服务水平。

二、车站应设有安全值班员或服务员,对站台、楼扶梯、垂直电梯、检票口和出入口的客流状态和安全秩序实施监控,帮助残疾人乘降车,及时阻止事故发生,及时报警,正确疏导客流,保障车站及乘客安全。

三、在正常运营时间内,任何人不得进入轨道区,在站台两端应设有阻挡标志或设施。

四、车站管理、保安与服务人员的配置应考虑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

第四十八条票务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车站售检票宜选择自动售检票的管理模式;人工售检票可作为过渡性模式。

二、票务系统可采用计程、计时制,全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票务管理模式,应兼容系统的发展,预留区域票务收费和开放式管理模式的条件。

三、车票为系统信息载体,应采用IC卡,并具备实现与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的条件。

四、自动售检票系统由线路中央计算机、编码/分拣机、车站计算机、车站终端设备(包括售票、验票和进出站检票机)及车票组成。从轨道交通线网考虑,应设置清分系统,并预留与城市公交清分系统接口。

五、进站检票机数量应按预测进站客流计算,出站检票机数量应保障每列车下车出站乘客,在下一次列车到达前疏散完,并应留有适当储备能力。不同时段潮汐客流现象明显的车站,应设置标准通道双向检票机。

六、自动检票机应具备紧急疏散模式。

第四十九条设施与设备运行和维修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各类设施,应根据运营需要,在充分研究运营目标与工程经济、运营效率与资源共享的基础上,合理配置。

二、运营管理、服务与车辆设备维修应充分考虑全线网的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统筹考虑设置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票务清算中心、运营控制中心、车辆基地及物流中心。

三、运营设备应根据线路和车站的空间位置,按规定的运营模式,合理选择设备系统和管理方式。设备的管理模式分为集中型的中心级管理、分散型的车站级管理及混合型的两级管理。

四、混合型的两级管理由控制中心和车站监控组成。需全线协同控制的系统设备,应在控制中心集中控制;涉及车站运营安全的设备,应在车站就地控制。

五、控制中心应设置行车调度中心、电力调度中心、环境与防灾监控中心及自动售检票终端等机电设备,以及有关自动控制设施。

六、车站监控的运营设备,如: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防灾报警、自动扶梯、电梯、广播、照明、自动售检票等机电设备,以及有关自动控制设施,应按运营模式选定。

七、车站FAS(火灾自动报警系统)、BAS(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维修管理工作站应实现对系统及被监控设备的状态进行监视及故障报警查询、系统的维修及调试等功能。应通

官方: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修编(2016-2020).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修编(2016-2020年)及线网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规划单位: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地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环评单位: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五年九月

一、规划基本情况 (一)规划背景 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成都市规划部门开始进行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确立了由十字骨架构成快速轨道交通线网形态,2000年编制完成第一版《成都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05年编制完成《成都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2008年编制完成《成都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2004-2015年)》,2011年在原有轨道交通线网基础上重新编制新一轮的《成都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2年编制完成《成都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2-2017年),2015年编制完成《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3~2020年)调整方案》。 随成都城市快速发展,为进一步引导支撑天府新区规划发展、支持“双核共兴”规划目标、进一步完善中心城线网、缓解中心城拥堵、城乡统筹发展、支持外围新城的发展需求,对《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3~2020年》进行修编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二)规划概况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修编(2016-2020)及线网规划》方案新建项目为:8号线一期、9号线一期、10号线二期、11号线一期、17号线一期,修编后规划共新建线路124.2km,其中地下线78.1km,高架线46.1km,规划新建车站66座,车辆段4处,停车场4处,主变电所9座,工程总投资774.6亿元。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The Compulsory Provisions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s 城乡规划部分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的通知 建标[2000]179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我部建标[2000]31号文的要求,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称《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工业建筑、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工程、水运工程、公路工程、铁道工程、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矿山工程、人防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民航机场工程等部分。《强制性条文》汇集了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方面的内容,同时也考虑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 《强制性条文》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 今后新批准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凡有强制性条文的,应在文本中明确表示,并应纳入《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已经我部组织审查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由我部标准定额司负责具体管理和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0年8月19日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 第一篇建筑设计 条文宣贯、专题报告、答疑 一、“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概况: 1、工程建设标准分类及其相互关系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背景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审批原则和实施要点 4、“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的特点和实施难点 5、“建筑设计篇”2013年版主要修改内容 二、主要条文宣贯: 1、第1章基本规定(《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6条强条) 2、第2章室内环境(采光、隔声、空气质量的三部标准的部分强条) 3、第3章各类建筑的专门设计(《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剧场建筑设计 规范》的部分强条) 4、第4章专项设计(《无障碍设计规范》、《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的 有关强条) 三、专题报告: 1、“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今后的发展方向 2、建筑设计规范与“强制性条文”的关系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与其他设计规范的关系 4、如何执行建筑设计强条中有关室内环境的量化指标 5、关于建筑日照计算与住宅室内环境质量控制 6、栏杆的防护高度与“可踏面”的有关问题 7、建筑的无障碍设计与无障碍建筑的设计 8、建筑设计如何选用“无障碍电梯”和“可容纳担架电梯” 四、典型问题答案: 1、建筑设计的“安全疏散”与建筑防火的“逃生”有何不同? 2、如何确定建筑的形式和建筑的层数? 3、如何计算走廊、通道净尺寸及窗地比指标?

4、如何处理建筑设备相关标准改版对建筑设计的影响? “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概况: 1、工程建设标准分类及其相互关系 按文件形式分为: 建设标准(《派出所建设标准》等,控制投资,较少对外) 技术规范、规程(《住宅设计规范》等,工程技术标准中的大部分) 产品标准(《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等,产品的选用、安装) 管理办法、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强度高、数量少) 按等级分为:国家标准GB 行业标准JG(协会标准CECS) 地方标准(北京DBJ) 企业标准QB (ISO国际标准和产业联盟标准需根据实际情况应用转化到各个等级中)按执行强度分为: 强制性标准(有一定比例的强制性条文) 推荐性标准 (编号带/T,推荐性不等于“宜”) 在建工行业还有:标准图集 通用图集 技术措施 实施导则 (作为“准”标准文件,各个等级都有。如“国标图”和“地方通用图”) (建筑设计的《设计手册》、《设计资料集》、《设计指南》不在标准体系中)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背景 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第279号令,发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这是国务院对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新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做出的重大决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次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明确提出“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就是违法,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该条例的发布实施,为加强标准实施监督、保证工程质量,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是,据当时的统计(截止1998年),我国批准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国家+行业+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7、支护结构出现开裂; 8、周边地面或临近建筑突发较大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9、基坑底部、侧壁出现管涌、渗漏、或流沙等现象。 8、0、7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进行危险报警,并应对基坑支护结构与周边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1、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的累计值; 2、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值突然明显增大或基坑出现流沙、管涌、隆起、陷落或较严重的渗漏等; 3、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 4、周边建筑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较严重的突发裂缝或危害结构的变形裂缝; 5、周边管线变形突然明显增长或出现裂缝、泄漏等 6、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出现其她必须进行危险报警的情况。 3 混凝土结构工程 模板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0版 4、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与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与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 4、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5、3、2 模板与支架系统在安装、使用与拆除过程中,必须采取防倾覆的临时固定措施。《钢筋混凝土筒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69-2011 5、4、3滑模工艺施工,应在现场操作面随机抽取试样检查混凝土出模强度,每一工作班不少于一次;气温有骤变或混凝土配比有调整时应相应增加检查次数。 《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 74-2003 3、0、5 大模板钢吊环应采用Q235A材料制作并应有足够的安全储备,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焊接式钢吊环应合理选择焊条型号,焊缝长度与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装配式吊环与大模板采用螺栓连接时必须采用双螺母。 6、5、2 大模板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大模板现场堆放区应在起重机的有效工作范围内,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不得放在松土、冻土或凹凸不平的场地上。 2、大模板堆放时,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必须满足自稳角要求;否则应采取另外措施,确保模板放置的稳定。没有支撑架的应存放在专用插放架上,不得倚靠在其她物体上,防止模板下脚滑移倾倒。 3、大模板在地面堆放时,应采取两块大模板版面对版面相对放置,且应在模板中间留置不小于600mm的操作间距,当长期堆放时,应将模板连接成整体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规划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规划 自1863年在英国伦敦出现第一条地下铁道以来,城市轨道成为世界各国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首选方案,并在世界40多个国家的130多个城市快速发展。城市交通成为一个国家现代化进程的标尺。 回索历史的胶片,中国的地铁始建于1965年,比世界发达国家晚了整整一个世纪!到二十世纪末,在北京、天津、上海和广州四个已运营的地铁系统中,总长仅80公里,而法国巴黎的地铁即超过300公里。 1958年8月,北京中南海。周恩来总理在一次会上提出:“西方卡不住我们的油脖子,中国也要修地下铁道”。9月,中铁四局集团的前身铁道部北京地下铁道工程局在北京市正式成立,很快就开始了北京地铁一号线的筹建,在西方实施经济技术封锁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进行了线路比选、地质钻探、勘测设计、方案研究、施工组织等大量工作,后因三年自然灾害而暂缓施工。1965年3月,中铁四局集团抽调所属第一工程处、地下铁道工程技术研究组、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工厂、机械厂筹建组、机械经租站、修配厂及机关部分人员重新组建铁道部北京地下铁道工程局,开始了新中国第一条地铁——北京地铁一号线的艰难困苦的掘进。 步入新世纪,城市轨道交通作为疏通堵塞的唯一选择,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新亮点。据悉,中国“十五”期间城市交通投资达8000亿元,其中2000亿元用于地铁建设。城市规划建设地铁和轻轨线路30多条,总长650公里。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在加速地铁里程的拓展,深圳、南京、青岛、重庆、沈阳、长春、成都和哈尔滨在动工兴建地铁,杭州、大连、兰州、昆明、西安、鞍山、合肥、佛山和乌鲁木齐在积极筹建地铁。首都北京现有地

铁一号线、环线和复八线,总长54公里,已全部贯通运营。全长27.7公里的地铁五号线已动工。北京规划地铁网络12条新线,总长达408公里。 上海地铁发展简史 早在1956年,上海市就开始地铁建设的前期准备,1956年8月,上海市政建设交通办公室向市人委提交《上海市地下铁道初步规划(草案)》,上海地下铁道建设开始提到市领导的议事日程。 1958年8月,上海市地下铁道筹建处成立,以“平战结合”的功能要求,对上海地下铁道开始规划设计、方案论证和试验研究。当时苏联专家断言上海是软土地层,含水量多,因此不宜建设隧道工程。1959年8月,上海警备区领导机关提出:上海地下铁道应以“平战结合、以战为主”的指导思想规划建设,地铁尽可能深埋入基岩层。市地铁筹建处组织科研、大专院校和设计单位,对上海地下铁道的埋设深度作浅、中、深3种方案的研究。对深埋方案探索后认为:如将地铁置于地下300~350米的基岩层,对功能要求、工程技术和建设经济均不合理。 1960年2月,上海市隧道工程局在浦东塘桥开始作盾构掘进试验。 1963年3月,上海市城市建设局隧道处继续在浦东塘桥用直径4.2米盾构,分别在覆土4米和12米处,建成25.2米和37.8米的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管片衬砌试验隧道,用于验证粉沙性土质和淤混质粘土质中建设隧道的可行性。 1964年11月,上海市委决定结合战备在地铁规划线上的衡山路段实施地铁扩大试验工程。至1967年7月,完成一井一站和600米区间的两条隧道后,因“文化大革命”中止。11年后,地铁试验工程才得以继续,1978年,漕溪路段试验工程批准开工,在漕溪公园的地底下,又尝试了第二条试验隧道的掘进,投资达四千多万人民币,上下行总长1290米。至1983年底,完成一井一站和圆形隧道913米、矩形隧道274米。试验成果:盾构掘进的轴线误差和地表沉陷都可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隧道用单层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管片衬砌可满足地铁隧道结构要求,防水达到同期国际标准;初步掌握槽壁地下连续墙的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心的乘客可以发觉这段线路采用结构法修筑地下连续水泥墙(方形隧道),与此后采用的盾构掘进(圆形隧道)有明显不同。这段线路现在作为上海轨道交通一号线的正式路线使用。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市区“乘车难”的矛盾日渐突出。1983年初,市基本建设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探讨上海的多平面、大容量快速有轨交通工程。4月,市计委向市政府上报《关于建设本市南北快速有轨交通项目建议书》,建议建设南起金山卫、北抵宝山、纵贯南北的快速有轨交通干线,穿越市区的中段为地下铁道。8月,市政府批准项目建议书,并成立上海市南北快速有轨交通线项目筹备组,组织有关单位和国内外专家开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1985年3月,上海市地铁公司成立,接替上海市南北快速有轨交通线项目筹备组的地铁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1986年7月,市政府向国务院上报建设新龙华至新客站地下铁道的请示报告。8月,国务院批准立项。1988年2月,国务院批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成立上海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组织实施工程建设,由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副局长石礼安兼任指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是完成项目施工各项任务的总体规划。通过科学规划,做到各级指挥者和管理者心中有数,达到实现总体规划目标的目的。 公司承担的大中型施工项目,一般要求项目经理部在公司总工程师和有关业务部门指导下,在工程开工之前编制完成。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特点、性质; 2、建设地点和环境特征; 3、施工条件; 4、项目管理特点及总体要求。 二、施工部署 1、项目要达到的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目标; 2、拟投入的最高人数和平均人数; 3、分包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供应计划; 4、施工操作程序 5、项目管理总体安排 三、施工方案 1、施工流向和施工顺序; 2、施工阶段划分; 3、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选择; 4、安全施工设计; 5、施工质量保证; 6、环境保护内容及方法。 四、施工进度计划; 1、施工总进度计划; 2、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五、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1、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及周期安排; 2、技术准备及编制质量计划; 3、施工现场准备; 4、作业队伍和管理人员的准备; 5、物资准备; 6、资金准备。 六、施工平面图 1、施工平面图说明 2、施工平面图 七、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 1、保证进度目标的措施 2、保证质量目标的措施 3、保证安全目标的措施 4、保证成本目标的措施;

5、保证季节施工的措施; 6、保护环境的措施 7、文明施工措施 各项措施应包括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八、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 1、规划的指标; 2、规划指标水平高低的分析和评价; 3、实施难点的对策, 九、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管理 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经会审后,由项目经理签字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2、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按专业和子项目进行交底,落实执行责任; 3、执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过程中应进行检查和调整; 4、项目管理结束后,必须对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编制,执行的经验和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归档保存。 感谢您的阅读!

(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规范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规范 强制性条文

第壹章设计总则 3.1.1住宅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经济、合理、有 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住宅建筑规范) 3.1.2住宅选址时应考虑噪声、有害物质、电磁辐射和工程地质灾害、水文地质灾害等的 不利影响。(住宅建筑规范) 3.1.3住宅应具有和其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住宅建 筑规范) 6.1.4住宅的设计和建造应和地区气候相适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太阳能等 可再生资源。(省住宅设计标准) 3.1.5住宅结构于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具有足够的可靠性。(住宅建筑规范) 3.1.6住宅应具有防火安全性能。(住宅建筑规范) 3.1.7住宅应具备于紧急事态时人员从建筑中安全撤出的功能。(住宅建筑规范) 3.1.8住宅应满足人体健康所需的通风、日照、自然采光和隔声要求。(住宅建筑规范) 3.1.9住宅建设的选材应避免造成环境污染。(住宅建筑规范) 5.2.6住宅建筑中设有管理人员室时,应设管理人员使用的卫生间。(住宅建筑规范)3.1.4住宅应按套型设计,套内空间和设施应能满足安全、舒适、卫生等生活起居的基本要 求。(住宅建筑规范) 3.1.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设计规范) 5.1.1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住宅建筑规范)5.4.5电梯不应和卧室、起居室(厅)紧邻布置,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必须采取 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省住宅设计标准) 4.3.1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设计规范)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管理细则

//湾项目筹建处 管 理 制 度 编写部门:安质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管理细则 ZD-094-AZ17 版次 生效日期 编 写 审 查 批 准 修改原因 1 2012-08-08 / / /杰 第一次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筹建处(以下简称筹建处)工程建设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强制性条文,包括国家现行有效的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华能集团公司要求强制执行的有关条文,且适用于最新版本。 第三条凡筹建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基建项目的建设,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 (四)《实施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第81号令); (五)《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 (六)《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1年版); (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运工程部分、2002年版); (八)《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交通部(JTS257-2008); (九)《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交通部(JTS205-1-2008)。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过程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工程部、安质部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七条各施工、监理单位是所负责建设范围内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责任主体。 第八条在建设项目全过程,各施工、监理单位要重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工作,统一认识,积极配合,确保基建工程强制性条文的顺利执行。 第九条为了确保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与监督检查落实到位,筹建处成立强制性条文

2021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现状

2021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现 状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90

2021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现状 (1)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模大,同时建设的城市多。目前,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从1995年-2008年6月,12年间共有10个城市20多条线路投入运营,运营里程达到730km,到奥运会开幕,北京、上海两城市运营线路分别达到220km和236km。 与此同时,全国共有15个城市、800km的城轨线路正在施工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武汉、南京、重庆、长春、哈尔滨、沈阳、杭州、西安、成都、苏州等15个城市,城轨交通线网规划总长度达1700km,总投资6000亿元。这15个城市线网规划已于2003年-2006年得到国家的批准。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和机动化进一步加快,城市人口继续增加,城市范围不断扩大,为了支撑城市的发展和建

设,很多城市的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开始修编,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除上述15个城市之外,宁波、无锡、长沙、郑州、大连、东莞、贵阳、合肥、昆明、南宁、福州等10多个城市,也在筹建城轨交通,编制城轨交通线网规划,初步估计线网规划总长度为1000~1500公里。总之,无论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城市数量、规划城市轨道交通总体规模,还是已经运营里程、在建里程,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总体规模都非常庞大,建设轨道交通的城市数量,在世界上都是首屈一指的。 (2)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速度快,同时开工建设的线路多。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速度分析,1995年-2008年12年间,中国建设轨道交通的城市,从1个城市增加到10个,运营里程从43km增加到790km。日本东京地铁,50年间建设286km,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1960年 -1969年,10年间建设100.5km。按年平均建设里程比较,北京、上海比东京快3倍多。上海、北京两市政府都提出每年建设40~50km 的承诺,上海、北京、广州三大城市打破常规,4条线或6条线在同时开工建设,投资以每年100多亿速度在推进,中国城轨交通建设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及强制性条文清单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及强制性条 文清单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目录 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 主体土建工程C2标引水系统土建工程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江西省靖安县境内,下库坝址距县城约40km,为周调节抽水蓄能电站。电站装机容量为1200MW(4×300MW),安装四台单机容量为300MW 的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发动机组。本工程属大(1)型一等工程,主要永久性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次要永久性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枢纽主要包括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地面开关站及下水库等工程项目。 主体工程量:明挖土方198万m3,明挖石方118万m3,石方洞挖88万m3,石渣填筑(含砌石)101万m3,粘土填筑43万m3,混凝土(含喷混凝土)62万m3,钢筋、钢材万t,锚杆万根,帷幕灌浆万m,固结灌浆万m,回填灌浆万m2。 本标段为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包2(C2标)引水系统土建工程。输水系统:输水系统连接上、下水库,为二洞四机布置方式,由上库进/出水口、引水上平洞、引水调压井、引水上竖井、引水中平洞、引水下竖井、引水钢岔管、引水支管、尾水支管、尾水混凝土岔管、尾水调压井、尾水隧洞和下库进/出水口等组成,单条输水管道总长度约为2642.7m(指4#输水系统长度,下同),其中单条引水隧洞长约1372.4m,引水上平洞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开挖洞径为7.6m,衬砌后断面直径6.0m;从引水上竖井的上弯段起点以下均采用钢管衬砌,钢衬内径5.2m;尾水系统中除尾水支管采用钢衬外,其它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衬砌后断面直径6.5m。 二、编制目的 为规范本标段建设期间的施工安全、施工质量,文明施工和施工工艺得到有效控制,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力度,促进项目健康发展,实现工程建设成为优质工程,特制订本实施细则,确保工程达到安全、质量和工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编制: 审核: 批准: 甘肃四建集团工程总承包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 目录 1、编制依据 (1) 2、项目概况 (2) 、建设单位概况 (1) 、工程概况 (2) 、周边环境 (2) 、实施条件 (2) 3、项目范围管理规划 (2) 、土建工程 (2) 、安装工程 (2) 、甲方指定分包项目 (2) 4、项目管理目标规划 (3) 、质量目标 (2) 、工期目标 (3)

、安全目标 (3) 、文明施工环保目标 (3) 5、项目管理组织规划 (9) 、项目管理组织要求 (3) 、项目组织机构图 (3) 、项目主要岗位职责 (9) 6、项目成本管理规划 (10) 、综合节约措施 (9) 、主要材料技术节约措施 (10) 7、项目进度管理规划 (11)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原则 (10) 、流水段的划分 (11) 、进度控制计划横道图 (11) 、进度控制计划网络图 (11) 8、项目质量管理规划 (13) 、质量总目标 (12) 、分部工程质量目标设计 (12) 9、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划 (12) 、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目标 (12) 、主要措施 (13) 10、项目采购与资源管理规划 (15) 、项目部自行采购材料 (14)

、业主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 (14) 、物资计划管理 (14) 、项目资源管理 (15) 11、项目信息管理规划 (15) 、项目信息管理计划与实施 (15) 、信息化管理在项目管理中应用表 (15) 12、项目风险管理规划 (15) 13、项目沟通管理规划 (17) 、沟通的程序和内容 (17) 、项目沟通计划 (17) 、项目沟通依据和方式 (17) 、项目沟通障碍与冲突管理 (17) 14、项目首尾管理规划 (19)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为提高总承包公司项目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GB/T50326-2006)及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是项目管理工作中具有全局性和宏观性的指导文件,用于全过程指导项目管理的规划,为项目管理提出方向和纲领。项目部必须以此为依据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1、编制依据 、工程招标文件和答疑。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实施导则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实施导则 第八篇施工质量 概述 本篇主要叙述施工及验收阶段与质量有关的各项强制性要求。施工质量验收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必不可缺的重要环节。如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作宏观划分,施工质量验收通常与勘察、设计等阶段相对应,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阶段。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本篇与其他各篇之间有紧密联系,但也有显著区别。其联系体现在与勘察、设计、防火、抗震等要求密不可分,是上述环节各项要求的延续与具体实施;其区别则在于施工环节有自己独立的要求,涉及材料质量、验收标准等的规定是其他各篇没有的。本篇将强制性要求的重点定位于质量验收、材料性能检验、关键工艺控制、施工对设计要求的符合性等方面,这类规定,其他各篇均不涉及。了解第八篇与其他各篇之间的这些异同,对于深入理解第八篇的地位与内容是有益的。 本篇内容按照建筑工程的部位和专业划分,共十章。在总则中,首先阐明了工程验收的各项基本要求,然后分别叙述了施工质量各方面的强制性规定。后九章的内容依次是:地基基础、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砌体工程、木结构工程、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设备工程和智能建筑工程。 与2000年版强制性条文相比,本篇主要修订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4点: 1、范围的调整。本篇将施工质量单独成篇,把关于施工安全的内容从原第八篇中分离出去,另外组成第九篇。这样调整的结果,使两者的重要性、完整性均得到提高。 2、章节结构的调整。本篇章节结构,系按照建筑施工中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划分,以质量验收为主线编制。在更新各章条文的同时,调整了原第八篇的顺序与内容,增加了第一章总则,使各章条文的系统性和条理性有所改善。 3、内容的充实与调整。本篇遵循系列验收标准改革中“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16字方针,以对验收的强制性规定为主,同时纳入一定数量对施工工艺或关键技术环节的强制性要求。无论是质量验收还是过程控制,主要控制的对象均是涉及安全、环保、健康、防火、抗震等的重要环节。 内容的调整,还表现在本篇在2000年版基础上,补充了以往未纳入的装饰装修、幕墙、模板以及智能建筑工程等内容。通过调整,使《强制性条文》对质量验收的要求更为完善,重点更为突出,可以更好地达到“强化验收”的目的。 4、条款数量减少。随着内容的调整,本篇条款数量也有所变化。在强化对安全、健康、环保等社会公众利益强制性规定的同时,力求减少强制性条款的数量,缩小强制范围,以达到便于执行和监督的目的。

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十忌

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十忌” 我国建设部从2000年开始,在现行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对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利益的条款进行摘录,编制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水利工程、电气工程等15部分,并在全国实行。2002年,由于房屋建设的设计、施工规范全面修改,房屋建筑部分的强制性条文也相应进行了修订。建设部同年以建设部令81号《实施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对参与建设活动各方责任主体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处罚做出了具体规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强制性条文(简称“强条”)实施以来,对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强化人民环境意识,防公害意识,杜绝重大质量事故、质量隐患,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是,对“强条”贯彻力度不够,实施不全面、掌握不准确的现象仍普遍存在。在这里,我将以一名监理工程师的身份,结合工程实际,总结出实施“强条”十忌,与同行交流,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忌:轻视程序性、管理性“强条”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中对施工验收程序,施工管理提出6条强制性要文。其中3.03条第四款规定:“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而在实际施工中,很多施工单位在检验批、分项工程上很少进行自检。同过去一样,由资料员“闭门造车”,将检验批、分项工程资料填好,待一定时机交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在分部验收上,除基础、主体两个部分外,其它分部也基本上不进行自检,只是事后由资料员填上相应的表格交监理签字。 又如6.0.3条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按此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企业应组织本企业的质量、技术部门相关人员与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员一道,共同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对质量控制资料进行系统的核查,确认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自评报告及竣工申请报告。但实际上,现在很少工程能做到有公司一级对单位工程组织自检自评,一般好的情况是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一班人进行自检自评。 以上情况表明,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削弱,特别是公司对项目的管理能力正在削弱。而一些挂靠企业,质保体系更是形同虚设。对于以上轻视程序上、管理上“强条”规定的现象,监理人员有责任做好如下工作:(1)应提请建设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将施工方质量保证体系的具体要求写进合同。(2)施工单位进场后,应要求其对照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的要求,认真核查项目部的实际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情况。如不能满足要求,如实向建设书面报告,并责成施工方限期完善质量保证体系。(3)在实际的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中,如施工单位不能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监理人员应拒绝验收,并向施工方提出整改(自检)要求,指出这是“强条”的规定。如施工方接到通知后,仍不能建立有效的自检机能,监理机构应向建设单位报告,直至建议更换施工单位。 二忌:建设单位为节约造价,降低桩基检测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条”5.1.5条指出:“工程桩应进行承载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内容及编制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内容及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1.熟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的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涉及项目整个实施阶段,它属于业主方项目管理的范畴,其内容涉及的范围和深度应视项目的特点而定。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一般包括如下内容:项目概述;项目的目标分析和论证;项目管理的组织;项目采购和合同结构分析;投资控制的方法和手段;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手段;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手段;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策略;信息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技术路线和关键技术的分析;设计过程的管理;施工过程的管理;价值工程的应用;风险管理的策略等。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管理规划应包括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两类文件。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内容一般可包括项目概况、项目范围管理规划、项目管理目标规划、项目管理组织规划、项目成本管理规划、项目进度管理规划、项目质量管理规划、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划、项目采购与资源管理规划、项目信息管理规划、项目沟通管理规划、项目风险管理规划、项目收尾管理规划十三项内容,项目组织应根据需要选定。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内容一般应包括项目概况、总体工作计划、组织方案、技术方案、进度计划、质量计划、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计划、成本计划、资源需求计划、风险管理计划、信息管理计划、沟通管理计划、收尾管理计划、项目现场平面布置图、项目目标控制措施、技术经济指标等。 2.了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的编制方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规定,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由组织的管理层或组织委托的项目管理单位编制。其编制程序明确项目目标;分析项目环境和条件;收集项目的有关资料和信息;确定项目管理组织模式、结构和职责;明确项目管理内容;编制项目目标计划和资源计划;汇总整理,报送审批。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其编制程序为:了解项目相关各方的要求,分析项目条件和环境,熟悉相关法规和文件,组织编制,履行报批手续。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特殊性、严谨性、科学性,决定了它不同于一般的项目管理工作。必须对项目进行进度控制、费用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和协调。进行一系列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的管理。通过利用组织论的管理工具对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以达到效益最大化,最终使目标达到增值的目的。 一、进度控制 项目开工前需依据合同约定编制开、竣工时间进度网络计划图。在对各工序持续时间对计划进行分解制定月、旬进度计划和里程碑事件时间。当计算工期不能满足计划工期时,应对某项工作的时间进行压缩以达到最终合同约定竣工时间。 二、费用控制(成本控制)成本控制是关系到目标效益能否实现的关键工作。应从设计、材料采购、施工工艺、仓库管理等方面进行把控。做好材料领用单管理工作。 三、质量控制 为达到工程质量所采取的作业技术的活动成为质量控制,也就是说质量控制是为了监视质量的形成过程。质量环节所有阶段引起不合格或不满意效果的因素,以达到质量要起获取经济效益而采取的工程质量作业技术和活动。质量必须做到三个阶段:即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事前控制是关键。 四、安全管理 安全无小事,安全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公司经理挂帅,项目经理是第一安全负责人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十二项规定。安全目标“从零开始,向零奋斗” 。 五、具体实施办法 1.组建项目管理部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采购员(材料 仓管员资料员电工 厨师门岗财务人员 职责: 项目经 ①贯彻执行国家行政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②经授权组建项目部,确定项目管理机构,选择招聘管理人员。对项目人员依据项目管理规定进行考核、评价、奖惩。 ③负责对施工项目过程全面管理,组织制定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 ④严格履行和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公司签订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并进行阶段性目标控制,确保项目目标实现。 ⑤负责编制绩效管理规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⑥严格财务制度,做好成本分析和核算工作。 ⑦强化安全文明施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事故。 技术负责人 ①熟悉图纸、施工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做好签证和工程量计量及工作。 ②在项目经理领导下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设性 方案。 ③负责施工测量、防线和对老兀作业的技术交底工作、参加图纸会审。 ④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进行把控,做好事事有计划,事事有结果,事事有检查。 ⑤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材料员(采购员) ①根据材料采购计划做好采购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设计—地铁篇讲解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设计—地铁篇

目录 第一章综述 (3) 第二章地铁线路网规划 (3) 2.1 线网合理规模论证问题研究 (3) 2.2 线网空间形态与构架问题研究 (5) 2.3 关于地铁线网与城市其它交通方式的衔接 (8) 第三章地铁站站址规划 (9) 3.1车站开挖对地标建筑物的影响 (9) 3.2车站开挖对地下建筑物的影响 (10) 3.3车站开挖对地下管线的影响 (11) 3.4车站开挖对地面交通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12) 3.5地铁车站开挖方法受多因素影响时的选择 (13) 3.6小结 (13) 第四章发展与展望 (13)

第一章综述 近年来, 我国城市地铁建设又出现了一个新的勃发之机,不仅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加速地铁建设, 一些百万以上人口规模的大城市如西安等也在积极筹划和兴建地铁, 无疑,这是我国城市交通加速现代化进程的一个好兆头。 地铁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中的一个子系统,其内在组成结构及外部运行环境都是决定系统整体效能的关键因素。地铁网络总体布局规划的任务一方面是要研究其内在结构,另一方面是要研究它与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中其它子系统(如道路及地面常规公共客运等)的协调关系,乃至与城市形态和土地使用布局的协调关系。不言而喻,如果没有地铁线网的总体布局规划作为线路建设的依据,将来形成的地铁系统很难保证有较理想的运行效能。在地铁线网规划中如何确定线网合理规模、线网空间构架形态以及与其它交通方式的衔接关系是线网规划理论中尚待探讨的问题, 同时也是涉及规划方法的问题。 第二章地铁线路网规划 2.1 线网合理规模论证问题研究 线网规模(线网营运总里程)取决于城市规模、城市形态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换言之,一个城市地铁线网的总体规模无疑应当与上述客观条件相匹配,否则无法保证线网运营的整体社会经济效益。编制线网总体布局规划时,往往只注意线网覆盖面及线网的具体构架,而不作合理规模的论证,这是当前我国城市地铁网规划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从国外的情况看,伦敦、巴黎、东京以及莫斯科等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2009)年版宣贯培训班 (石家庄班) 学习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范全面推行强制性条文行为 朱裕宽 2010.3 学习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规范全面推行强制性条文行为 朱裕宽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颁布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高度重视,纷纷开展了贯彻实施强制性条文的活动,以准确理解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把握强制性条文的精神实质,全面了解强制性条文的产生背景、作用、意义和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处罚等内容。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强制性技术规定,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据。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既是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重要内容,又是从技术上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关键,同时也是推进工程建设的标准体系改革所迈出的关键的一步。强制性条文的 正确实施,对促进房屋建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工程质量、安 全,提高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工程建设标准化基本知识

1、什么是工程建设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是为在工程建设领域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建设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 2、什么是工程建设标准化? 工程建设标准化是为在工程建设领域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 3、什么是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是为使一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 4、标准、规范、规程有何区别与联系? 标准是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的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 规范一般是在工农业生产和工程建设中,对设计、施工、制造、检验等技术事项所做的一系列规定。 规程则是对作业、安装、鉴定、安全、管理等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所做的统一规定。 标准、规范、规程都是标准的一种表现形式,习惯上统称为标准,只有针对具体对象才加以区别。 5、什么是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夏热东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15-50-2006) 《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程》广东省标准DBJ15-19-2006 《夏热东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 《肇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他现行的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标准、规程、规定。 主管部门审批的相关文件 一、工程概况 1、山林湖尚城项目由肇庆市广新汇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开发,位于肇庆市鼎湖城区55,58区星湖大道东侧地段,西为规划星湖大道,北为港口路,东为科技大道。 2、本次A区建筑项目为多层、配套地下车库及社区配套用房等。其中:1~8#楼为6层多层住宅,9~13#为多层8层住宅,商务中心为

3层公共建筑。 3、本工程为A区地下室和首层,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99881.77㎡(不不含1—8#住宅楼地下室)。 4、本工程为框架结构,六度抗震设防,地上建筑层数为8层。地下建筑共一层地下车库或设备用房 5、建筑防火:地上建筑耐火等级极限一级;地下工程耐火极限一级,防火分区情况另详设计图; 6、建筑防水:屋面防水等级Ⅱ级;地下室防水等级Ⅱ级;外墙防水等级Ⅰ级。 7、本工程建筑物±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6.40详总平面标(1985国家高程基准系统)。 8、本施工图除图中注明及标注标高以米为单位外,其他均以毫米为单位。除图中注明外,结构标高为建筑平、剖、立面图所注标高(H),门窗所标注尺寸为洞口尺寸;所有尺寸均以图中标注为准,不应在图上量取。单位建筑定位详见总平面图定位 9、本工程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场地平整、夯实——基础承载力试验、材料设备——定位设置通长脚手板、底座——纵向扫地杆——立杆——横向扫地杆——小横杆——大横杆-剪刀撑——连墙件——铺脚手板——扎防护栏杆——扎安全网该工程基础采用预应力管桩,主体结构型式为框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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