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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目标责任书

年月

目录

1. 总则 ------------------------------------------ 1

2. 质量目标管理 ---------------------------------- 1

3.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 2

4. 现场质量检查 ---------------------------------- 5

5. 质量互查 -------------------------------------- 7

6. 质量奖惩 -------------------------------------- 8

1. 总则

为保证河南省九建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省质量工程所签订的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工程质量目标责任。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项目部所开展的各类施工生产范围。

2. 质量目标管理

2.1 要坚持把“质量第一、信誉至上、文明施工、优质服务”的质量方针作为企

业质量管理活动的宗旨和方向。

2.2 确保实现“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优质工程品率20%以上,合同工期

履约率100%,以持续改进赢得用户满意”的质量目标,实现以更高的工程质量

赢得市场,塑造企业的社会形象。

2.3 每年年初由质量管理处依据公司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上一年度工程质量

情况、质量信息,编制公司全年质量规划,包括制定年度质量目标计划、质量管

理工作计划和质量创优计划。

2.4质量管理处每季度质量巡查过程中,根据质量检查、不定期检查等获得的信

息与各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情况、质量规划完成情况,对本季度工程质量做出评价。

2.6 各项目公司、项目部必须根据公司质量规划、施工合同要求、业主要求,在

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工程质量目标,并由项目部组织将目标实施对等及相应的职

责权限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施工工序进行分解,将质量目标和质

量责任分别落实到每一个最基本的工序和相关人员,由项目经理将工程质量管理

人员的工作效果与经济利益挂钩,根据各自目标值进行考核与奖惩。

2.7 公司质量管理处对创优工程要加强检查和指导,检查创优实施规划落实情况,填写并保存检查记录。特别要抓住重要的分项、分部工程和保证资料。在创优过

程中要注意加强中间检查和指导帮助,项目经理组织领导项目创优工作,为工程

创优提供资源保证。

2.8 项目技术负责人按创优实施计划组织对关键、复杂、难度大的工序和部位进

行质量控制,组织专项QC小组活动,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质量验收规范及创优标注的要求,做好原始资料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

3.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3.1 质量控制主要依据

a)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以及合同书规定采用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

b)施工图及设计说明书、设备技术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等。

c)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d)国家、有关部门、地方颁布的有关材料和制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材料、半成品等的取样、复验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有关材料验收、包装、标志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程。

e)国家、有关部门、地方颁发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有关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程和通用图集。

f)公司及上级部门所发布的标准、制度、规定及技术要求等。

3.2 图纸会审

a)图纸和有关设计技术文件资料是进行施工的依据,是组织施工的根本性技术文件。图纸的水平是施工质量的基本条件。为了保证图纸的质量,在工程开工之前要认真组织图纸学习和会审,找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将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为正常施工创造良好的条件。

b)经过会审并经设计单位修改的图纸,项目部应坚持按图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仍有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因施工条件、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不能符合设计要求,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施工问题的原因,需进行施工图的修改时,必须严格执行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签证制度。

c)图纸会审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照《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控制程序》执行。

3.3 技术交底

a)有关技术人员必须认真审阅、熟悉施工图纸,在图纸会审中解决存在的问题,全面明确图纸的意图后进行技术交底。

b)公司实行重点工程、大型工程、技术复杂的工程由质量技术部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部交底,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工长(施工员)及相关管理人员交底,工长(施工员)负责向分包人员按工种进行分部、分项交底的三级交底制度,将设计要求、质量标准、施工方法等准确地传递到施工生产第一线。

c)交底的方法宜采用书面交底,也可采用会议交底、样板交底和岗位交底。要交任务,交操作规程,交施工方法,交质量,交安全,交定额;定人、定时、定质、定量,做到任务明确,质量到人。

d)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向工长(施工员)和分包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

e)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对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的要求,应在执行前向执行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f)对关键性项目、重点部位、新技术推广项目和部位,工长(施工员)在接受交底后,应结合操作要求、技术规定及注意事项,反复细致地向分包人员进行交底,除口头和文字方式外,必要时用图表、样板、示范操作等方式进行交底。g)图纸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和洽商交底、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各类保证措施交底应在审批生效后及时进行,并按有关规定填写、归入技术资料档案。

3.4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

a)施工组织设计由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报公司质量技术部审核,总工程师审批。

b)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写,报公司质量技术部审核,总工程师审批。

c)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以及采用新工艺和新技术的工程项目,公司质量技术部要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d)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合同工期及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对工程质量通病及施工的关键部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预防措施。

3.5 材料进场检验

a)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必须具有项目部提供的书面采购计划,计划由工长(施工员)提供,项目经理审批,材料员负责采购,公司经营部负责评审供方和供应商,采购必须选择评审合格并列入《合格供方名册》的供方和供应商。

b)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工程建设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均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有“备案证”要求和限定供应资格的产品还应检查“备案证”,及产品供应单位的相应手续、资料。

c)凡进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项目质检员和材料员均应按照有关产品的质量标准检验产品的外观质量是否与产品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相符。各种设备开箱检验按供方提供的技术说明书和质量保证文件进行检查验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更换或进行处理,合格后再检验验收,并填写和保存材料进场检验相关记录。

d)项目质检员和试验员必须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以及行政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复验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进场后按有关规定的验收和取样要求取样进行试验,复验报告结果合格的产品方可进行使用。

e)新材料、新产品、新构件,要在对其做出技术鉴定,制订出质量标准及操作规程后才能在工程上应用。

f)业主提供产品进入施工现场,项目部材料员必须进行验收,并向业主索取材料证明和产品合格证,由材料员对业主提供产品单独建账,填写《顾客提供物质入库记录表》,如不适用或质量不符合要求,必须报告项目经理与业主协商解决。g)现场材料的存放和标识由保管员、质检员负责实施。

3.6 样板试验段

a)在进行正式施工前,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的规范、标准,吸取其它施工经验,对部分单项工程或分部工程的关键工序先选择一段试验段进行施工工艺流程设计取得相关的施工技术数据和参数,以制定施工工艺方法。

b)项目部应通过样板施工对发现问题、不足、教训等及时归纳分析,确定以后操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完善补充原施工方案,统一操作要求,以便在大范围操作中实行重点控制。

c)样板试验段施工完毕后,项目部必须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样板试验段质量进行评定,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工长(施工员)、质检员共同进行评定。创优工程的关键部位应由质量技术部与项目部共同进行评定,符合质量要求后方可施工。

4. 现场质量检查

4.1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复核,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确保开工后能够连续正常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应根据工程开工报审表及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a)技术准备,包括:施工图纸预审和会审,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施工方案及专项方案等。

b)物资准备,包括:材料准备,构配件和制品加工准备,施工机具准备,生产工艺设备的准备等。

c)组织准备,包括:项目组织结构、施工队伍、施工队伍进场教育情况等。

d)施工现场准备,包括:控制网,水准点,标桩的测量,“五通一平”,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等的准备。

4.2 项目部必须坚持自检、复检和专检制度,对于每道工序除了自检、复检、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外,还应由项目工长(施工员)和质检员组织作业班组进行工序交接检查,前道工序质量经检查签证认可后能够移交给下一道工序,同样相关专业工序之间也应进行中间交接检验。

4.3 项目部工长(施工员)负责组织隐蔽工程检查,应提前通知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在隐蔽工程检验中所提出的质量问题,项目部要认真进行处理,处理后还需经监理工程师复核,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隐蔽工程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4 为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可能发生差错造成重大质量事故,项目部在各分部、分项施工前应进行施工预检。预检工作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施工员)、专职质检员核定。未经预检或预检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5 项目部质检员/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根据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检验,在组织自检合格的情况下,参加由监理公司(或业主)组织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步工程施工。

4.6 在施工过程中有些分项工程已完成,而其他分项工程尚未施工,或者分项工程某些部位已经完成,而其他部位正在施工,如果对已完成的成品不采取妥善的措施加以保护就会形成损伤影响质量。所以项目部人员应加强保护成品质量,经常进行巡视检查,要求对成品采取保护措施。

4.7 因处理质量问题或某种原因停工后需复工时,应经相关部门检查认可后方能复工。

4.8 项目技术负责人、工长(施工员)、质检员应经常深入现场,对施工操作质量进行巡视检查,必要时还应进行跟班或追踪检查。

4.9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工长(施工员)、质检员应进行质量否决制,在现场质量检查中发现不合格项时,有权在其职责范围内以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要求操作人员停工及返工,当不合格分项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工长(施工员)、质检员的责任,当不合格分部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的责任。4.10 钢筋、混凝土、模板、砌体等重要工序施工实行操作质量责任制,根据质量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奖惩,并做好相应的操作质量记录作为施工资料保存。4.11 项目部在工程分包时应严格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分包单位是否有按工程合同规定条件完成分包工程项目的能力,审查该分包单位的企业简介、生产技

术实力及过去的施工经验与业绩,审查该分包单位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

4.12 分包单位进场后,项目部应向分包单位交待其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和技术、质量规定,施工过程中项目质量控制程序、内容和要求,据此检查其执行情况。

4.13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避免减少由于分包单位不规范的行为带来的损失,项目部可采取警告、停止施工、解除分包合同、取消分包资格等相应手段,对分包单位进行有效的制约和控制。

4.14 为防止不同类型、规格、批次的产品混用和误用,确保工程所需物资符合图纸规范、合同要求,必须对进场的成品、半成品进行必要的适当的标识,并做好记录,保证其可追溯性。

4.15 进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等的标识应通过挂牌、标签、保管帐和材质证明实现,由项目部材料员负责实施。标牌、标签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进场时间、生产日期、检验状态等。

5、4.16 项目部应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做好各项记录标识。

5. 质量互查

5.1 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质量互查,由公司总工主持,质量管理处、公司机关相关人员和各项目公司质量负责人参加,被查项目公司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资料员必须在场接受检查。

5.3 质量互查内容应包括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宏观检查、实测、实量、施工技术资料检查,以及质量管理、质量体系运行等情况。

5.4 质量互查应提前编制检查计划,质量互查后应保存检查记录,并根据检查情况及时编制质量互查总结报告。

5.5 在质量互查和不定期的质量巡查中,对不合格过程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编制整改措施,整改措施经审批后对整改情况应进行跟踪验证,有关记录必须上报质量技术部。

6. 质量奖惩

1、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质量管理处审核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并严格执行。对特殊、重要部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编制的,处罚2000~5000元。

2、项目部无专职质检员的,处罚500元。

3、对下列工程节点的验收,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公司参加:(1)地基基础含±0.00以下。(2)主体结构;(3)竣工验收。一项未通知,处罚1000元。

4、项目部施工员要对每道工序在施工前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好交底,无书面交底或交底人未签字、虚作假走形式等现象,一次处罚500元。

5、公司不定期对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每次检查项目部应积极配合,公司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部,项目部应认真对待,及时组织人员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上报时间以整改通知书规定时间为限,一次未报或未按时报处罚500~1000元。

6、施工技术资料应与工程同步、齐全、完整,检查中如发现技术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对项目处罚500~1000元。

7、整改通知书下发后,逾期不整改的处罚1000元,第二次检查仍未整改的处罚不少于2000元。

8、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应及时上报公司(先口头后书面)。视事故影响大小及损失多少,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并限期整改到位。隐瞒不报的,将给予5000元以上的处罚。

俗话说得好:“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知恩图报,是做人的良知;忘恩负义,被人们所不齿。

何谓恩情?恩情即施惠人给受惠人的好处,恩惠情谊。恩情言其大,有“养育之恩”、“救命之恩”;恩情言其小,有“滴水之恩”、“帮扶之恩”……大恩大德,人们会没齿不忘,刻骨铭心;小的恩惠,我们同样会念念不忘,记挂在心。

恩情,难以用确切的言辞来表述,只能用心灵去感受,用行动去报答。

恩情,就是当你身处困境时,有人愿意帮你的那份情;恩情,就是当你失意落魄时,有人不离不弃的那份情;恩情,就是当你遇事有难时,有人无私帮助你的那份情。

做人千万不能忘恩,忘了恩,就负了义;忘了恩,就负了人;忘了恩,就没有了良心!

何谓真情?真情,就是寒冷时的一把火,让人感觉暖意融融;真情,就是严冬里的一轮暖阳,它的光和热都洒在了你的身上;真情,就是黑暗中的一盏灯,照亮了你前行的方向;真情就是一眼清泉,滋润着每个人的心田,让我们精神旺盛,生命茁壮!

真情,就是一首动听的歌曲,它能将你的烦恼驱赶;真情,就是一个灿烂的微笑,它能让你心花怒放;真情,就是一场及时雨,它能让你干涸的心灵滋润舒畅!

真情,是无私的奉献;真情,是真诚的情谊;真情,是纯洁的爱心。做人,真情不可少,感恩最重要。一颗感恩的心,人人都需要;有了感恩的心,彼此都温暖;捧出感恩的心,个个皆欢笑。

恩情很贵,真心难得,真情莫伤。伤了真情,就伤了真心,伤了真心,就伤了好人,伤了好人,就落下了悔恨。

恩情最怕忘,真情最怕伤!

母亲的恩情不能忘,生我九死一生,养我含辛茹苦,襁褓中奶我喂我,怀抱中亲我宠我,双手中托我举我,出门时想我盼我,病痛中怜我惜我。

父母的真情不能伤。自古以来,父母千万倍的付出,难以换回子女百分之一的回报。父母一生真情付出,他们用心血和汗水滋养我们成长、成熟和成功,谁如果伤害了父母的真心真情,谁将悔恨终生!

老师的恩情不可忘,老师的真情不可伤。为人之师,尽心尽力,小小三尺讲台,乃育人之天地;看那满头银发,皆是岁月里积聚。绞尽脑汁,为让学生们多获取些知识;千方百计,为的是让自己问心无愧,良心得到慰藉。

朋友的恩情不可忘,朋友的真情不可伤。真正的朋友,总能想你所想,急你所急;真正的朋友,总是雪中为你送炭,风雨中为你遮风挡雨。当你遇有不顺时,他总是无私的帮助你,热情的鼓励你,真心的支持你,关键时候能够舍己为你!我们怎能忘记好朋友的恩德?我们怎能伤害好朋友的纯真情谊?

恩情,不分轻与重。养育之恩,指点之恩,滴水之恩,所有的恩,都是不容忘记的恩!

真情,不分淡与浓。父母真情,恩师真情,朋友真情,所有的真情,都是不容伤害的情!

人生在世鸣警钟,为人行事要记清:恩情无关大与小,真情不在富与穷。忘啥不能忘恩情,伤啥不能伤真情!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管理,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强化监理职能,保障工程部的执行力,使各项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建设单位的监理管理权限授权书、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合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范围 适合于华府春天工程建设项目的总包及各分包施工单位。 第三条实施办法 (一)总监对所有施工单位(含总包,甲包,甲指分包,分包)在权责范围内施工方面不符合合同,规范,约谈记录的行为,过程,结果,有一万元以下的处罚权,并知会甲方,甲方将在本月进度款中扣除。 (二)总监对每月进度款支付有审核与签字权,对于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总监有权在进度款中将工程量给予暂扣,对于重大问题总监不签署进度款,甲方不予以支付当月进度款。 (三)现场所有施工材料,监理有权验收,对于不符合合同,设计,甲方要求,规范等问题的材料,监理有权要求退场并给予处罚。 (四)监理有权自行组织现场关于质量,进度,技术,安全文明及现场问题协调的专项会议及例会,会议要求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所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五)对于施工单位班组级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及配合,不符合监理及甲方要求,监理有权指正,并要求其退场及更换人员或班组。 第四条处罚管理细则 一、土建部分 处罚编号质量问题处罚金额 1—0101 模板轴线、标高,截面尺寸,墙 柱垂直度偏差超过规范要求 50—100元/处 1—0102 因模板刚度差或支撑间距过大 导致砼鼓凸 50—100元/处 1—0103 接缝不严、缝隙过大,卫生不干 净、拆模后影响砼观感 50—100元/处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修订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及定义) 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称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检测机构资质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和机构性质) 从事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五条(资质分类分级)

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综合资质设甲级、乙级,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和丙级。 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机构承担检测业务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资质申请和主项) 检测机构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检测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选择等级最高的一项资质为主项资质;申请有综合资质的,应选择综合资质为主项资质。 第七条(申请资质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检测机构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及满足检测工作的设施环境的有效证明; (五)检测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岗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注册人员还应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七)业绩证明材料; (八)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 第八条(资质受理和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资质申请后,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到现场对检测能力进行核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九条(首次申请资质) 检测机构首次申请资质或者增项申请新的资质,不考核检测机构业绩,其资

关于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关于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明确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责任,切实履行各自职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共同确保一方平安,特制定本规定。外来单位及人员是指非本院员工,来本院内承包施工、维修、安装、运输等任务以及在本院辖区内从事承包生产、加工、经营等活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及其人员(不包括临时工、劳务工、农民轮换工和以个人名义承包工程的各类外用工)。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与研究院中、短期或单项工程的施工、安装、维修、运输等任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外来单位及人员(以下简称为承包单位); 本规定同样适用于在本院辖区内,与我院生产有直接联系,进行承包生产、加工、经营等任务的外来单位及人员。 第三条院部负责发包工程的部门,必须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等级证照、法人资格证书、与承包工程项目有关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等,并留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手续齐全完备,符合国家要求,方可发包招用。 第四条院部有关发包部门与承包单位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承包合同,同时要明确相互的安全责任。 (一)发包方的安全责任: 1.认真审查承包方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照、法人

资格证书、与承包工程项目有关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教育情况等。 2.负责监督承包方办理《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审批表》和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并报送院产业管理部备案。 3.开工前,负责把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给乙方进行书面交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作业场所。 4.监督承包方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在两方人员交叉作业时,有权对承包方作业现场及人员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对承包方在各类违章操作行为,有权进行处罚;有权停止承包方危及安全生产的严重违章作业。 5.承包方发生工伤事故时,本着人道主义的角度,要积极协助抢救,并提供其它便利条件。 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1.施工前必须按规定持相关证照按规定办理《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审批表》手续。 2.要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对相应的施工项目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方案,报甲方安全环保部备案,并组织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在生产运行区域中施工作业,施工人员不得乱动甲方的设备、仪表、阀门、消防措施等。施工临时需要使用施工现场的电源、气源及其它设备或工具,必须征得设备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办理有关使用手续。 (2)当所承担的工作与发包单位作业交叉时,主动联系对方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现场管理制度 现场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与安全,提高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在工程中从事建设活动的各有关单位必须遵守。 第一条、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每天不少于8小时)每天填写考勤表,要真实,并且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如有不实作假,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第二条、施工单位工地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须通知监理单位并且确认其指定代理人,经监理和建设单位代表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罚责任人100元,脱岗三次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更换人员。 第三条、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且保证要人证相符。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决定其是否留退。 第四条、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天24小时畅通,且工地有人值守。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4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第六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24小时内补发手续,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收发记录。 第七条、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签收后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及时以书面方

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目录 一、合同管理办法: (2) 二、施工质量控制办法 (3) 三、工期及进度控制办法 (5) 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8) 1、总则 (8) 2、管理机构与责任 (9) 3、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 (10) 4、安全风险与环境因素识别和控制措施 (11) 5、监督检查 (12) 6、工程事故处理 (13) 五、其他有关说明 (13)

一、合同管理办法: 1、为了规范合同签认程序,使现场施工管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管理办法。 2、合同草案应由甲方起草,经双方共同讨论通过后先由乙方签字盖章。 3、工程中由总包单位自行分包工程,分包前应先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签订后,应及时报甲方备案。合同应由相关部门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签订。 4、合同签署及审批人员必须对合同内容进行周密考虑及审查,以保证合同主要条款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合同签订后,甲方留存一份原件,财务部、经办部门留存一份原件或复印件,其他部门需要留存合同的,由经办部门提供复印件。 5、合同内容应尽量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充分体现公司价值取向。 6、工程类合同执行过程及完毕后,投资预算部门应持合同相关文件报财务部门备案。当经济合同签订后出现补充或更改时,应进行详细的文字说明备忘。 7、工程材料、设备定货前应经甲方考察评比后签字确认方可购买使用。

二、施工质量控制办法 1、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应始终“以人为本”,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避免人的工作失误,使参建工程的每个人牢牢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以优秀的工作质量创造优质的工程质量。 2、施工单位作为施工质量的自控主体,必须按合同及工程要求,配备满足工程质量要求所需要的合格管理人员,并保证管理队伍的稳定性、编制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文件和质量控制管理工作流程。以上内容施工单位进场后应逐一检查。 3、甲方在施工现场担任施工总协调和总管理基础上,依托监理公司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采取“双控”,认真检查监理、施工方的工作质量,形成逐级控制的完整管理链。监理公司作为施工质量的监控单位,其人员配置必须符合监理合同中的要求。定期检查监理单位监理日记填写情况,是否对每日、每班的工作项目、部位、劳动力数量、天气、材料、质量、安全、现场质量检查情况等进行如实记载。 4、施工组织设计与承包合同条件的符合性审查,工程质量等级及质量措施要求不得低于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承诺。施工成本的增加不能超过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若引起合同内工程造价超过工程承包合同数额,必须经原批准工程承包合同的批准人书面批准。施工承包合同内规定可以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措施方法、增加合同外工程造价部分的措施费用应严格控制,必须采用的,应单独编制工程预算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70号)、《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 第二条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避免因外委施工单位在公 司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并因此带来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注:外委施工单位是指公司使用的建筑工程队、设备安装工程队、技术改造工程队、防腐、保温等工程队伍。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各相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国 家对承包商管理的有关规定,各自职责认真履行对公司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对承包的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负全面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其安全施工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每项安全施工项目负全面责任。 第六条公司工程部负责独立工程项目的安全综合管理。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作业安全的全面管理。 第七条公司安全部负责对外来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综合监管。 1审查各项资质,建立外委施工单位的人员、资质等台账。 (1)施工单位有关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业绩介绍等资质复印件。 (2)施工单位现场人员资质:项目经理资格证、特殊工种人员作业证(电工类作业证、焊工类作业证、油漆类作业证、高空类作业证及其它类作业证等)的复印件。(若是复训人员,需将复训审核日期一页一同复印在资格证下方,以证明特种作业证的有效性) (3)施工单位项目组织机构、专(兼)职安全员相关资质等复印 件。 注:公司资质可只带复印件,人员资质带原件、复印件。所有资质复印件上必须盖施工单位公章,可标注金达公司专用等证明。 2、负责审核工程施工安全方案。 3、负责施工单位人员入厂前安全培训、安全告知。安全培训时间 不少于16学时,同时做好培训记录,组织培训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 相关人员不准进厂作业。培训内容包括: (1)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

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贵州省金沙县源石大桥危桥改造抢险工程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编制:贵州科达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审批:金沙县交通运输局 贵州科达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贵州省金沙县源石大桥危桥改造抢险工程 项目管理办法 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建设单位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得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工程项目得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任何与本工程有关得施工单位,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一、工程款支付管理 1、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与工程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完整得申请资料,报工程施工监理审核,送审资料一式三份,由施工单位填写“项目月(阶段)进度报审核定表”与“工程项目(阶段)进度款核验表”,报表需包括已完工程量预算书,如25日之后申请付款,造成延期付款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 2、监理单位在接到上述申请资料后七天内完成工程量与工程质量审核工作,对完成形象进度进行审核,提出明确得意见,并在“项目月(阶段)进度报审核定表”上签字盖章,完成后转交建设单位。

二、工程进度管理 1、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可行得施工总进度计划,及重要得节点工期目标,并交监理公司审核,经批准后作为每月得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得编制及考核依据。 2、施工单位应按批准后得总进度计划安排生产,并编制详细月进度计划,每月计划应于上月25日前上报,周进度计划于每周工地例会上报下周周计划。无正当理由每逾期上报一天予以100元罚款,无当月(周)计划处罚500元罚款。 3、月进度计划中得某一项或某几项分项工程未按时完成,在下个月第一周必须完成,否则每拖延一天酌情处以200-500元罚款。(合同中约定得不可抗力,允许工期顺延得情况经建设单位允许后,工期予以顺延。) 三、工程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组成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必要人员,并持证上岗。各管理人员及数量经监理审核同意后应及时到位,在规定时限没有到位,对施工单位按200元/人/天处罚,并限期到位。 2、施工单位得主要管理人员工作质量、人员数量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得,由监理单位提出责令施工单位7天内调整人员。 3、施工单位编制得各项方案与计划,经审定批准后,应认真组织实施,凡施工方案未经批准擅自施工得,罚款1000元,施工单位无交底记录得,每次每项罚款200元,交底后应认真组织实施,有一项未实施者罚款200元,如实施过程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适当调整。 4、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工程,必须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未经报验或验收未通过,私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得,罚款1000元,并责令其返工整改,返工期间产生得一切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5、对混凝土外观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得,每发生一处罚款500元,并责令限时整改,逾期不改,视情节追加罚款。 6、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问题首次警告不改正得,每发生一次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限时整改,逾期不改,视情节追加罚款。 7、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不按规范或已批准得施工方案施工,每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罚款,并责令其返工整改。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得,每发生一次处以2000元罚款,同时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保留对不称职管理人员予以限期更换得权力。 8、对于监理单位下发得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由项目经理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办法16380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福建省XXXX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整体质量的提高,规范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管理方针: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科学严谨,精益求精。 第三条质量管理理念: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 第二章质量管理的依据与目标 第四条质量管理的依据 1、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2、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 3、经建设单位认可的设计文件。 4、监理合同。 5、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 6、设计合同。 第五条质量管理的目标 1、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工程合格率100%。 3、适用可靠安全耐久。

4、争创省、部优工程。 第三章质量管理的工作原则与体系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的工作原则是紧紧围绕“建立一个体系、强化两种签证、完善三项监督、落实四级验收”来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1、“建立一个体系”:就是在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转。 2、“强化两种签证”:一是强化对工程人、机、料、方法、环境等要素进行全面检查确认与签证;二是强化隐蔽工程、分项和分部工程的验收与签证。 3、“完善三项监督”:就是完善政府、业主、监理三项监督机制。 4、“落实四级验收”:就是落实施工、监理、业主和政府四个层面的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反对简化验收与后级替代前级验收的程序。 第七条质量管理体系 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统一组成工程项目质量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质委会”),具体组织与领导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质委会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担任质委会主任,副主任由建设单位分管质量的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担任,质委会其他成员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设计单位代表、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总工担任。 质委会下设办公室,作为质委会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质委会办公室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其他人员由建设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工程师、项目

外协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文件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范围及费用管理 (3) 第三章施工管理 (5)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6) 第五章附则 (6) 外协施工单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目得: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对外协单位管理工作,防止与 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生命与财产得安全,保障工程项 目得安全、稳定发展,特制定外协单位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应于参与工程施工得外协单位及劳 务人员。 三、职责:总部办公室就是公司工程项目得管理部门,工程部 就是工程项目得具体实施部门。在没有聘请专职工程监理与跟踪 审计情况下,现场管理责任人履行工程(维修)监理职能。

第二章范围及费用管理 一、零星维修类外协: (一)施工得范围: 1、建筑类维修范围:办公楼及其它房屋建筑类得墙面、地面(含卫生间局部堵漏)、门窗、室内家具、设备设施,、排水沟盖等局部维修; 2、水电维修范围:办公室、门店及其它房屋设施得灯具、电器线路、供水管网、供电线路、户外照明、景灯维护、维修; 3、排污疏通维护、维修范围:排水排污管道、沟槽疏通、清淤;排水排污系统设施维修;渍水设备维护维修及零配件更换; 4、本办法维修范围不包括信息化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车辆得维修; 5、以上维修内容如在质保期内,由相关承保单位维修,本办法适用质保期以外得。 (二)费用管理: 1、各子公司、门店如有维修事项,须先填写《派工单》至行政部,由行政部对接工程部进行维修; 2、维修费用在500元以内得外协项目,由总部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3、维修费用在500元至2000元得外协项目,由总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财务部负责人审批; 4、维修费用金额在2000元以上得外协项目,由总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财务部负责人复核,董事长审批; 5、如决算金额增加,超过审批权限,需由相关审批权限人重新审批并签字认可。 二、工程类外协: (一)施工范围: 除零星维修外得,涉及到房屋得维修、装修及改造,设备得安装、更换、维修等工程项目。 (二)资质审查: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企业资质证书(必须与工程等级与施工范围相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 (3)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 第四章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 (6)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8)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0) 第七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4) 第八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 (18) 第九章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9) 第十章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20) 第十一章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24) 第十二章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5) 第十三章对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30) 第十四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31) 第十五章附则 (31) 附件 (32) 附件1: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规定 (32) 附件2:主要常用特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规定: (35) 附件3: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制度 (36) 附件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37) 附件5:劳动用品管理制度 (38) 附件7:项目“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 (3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八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

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 法正式版

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有效的预防控制事故发生,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认定及处罚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承包本商的所有施工单位。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对施工单位建设督查工作组: 安全部经理:范 安全部副经理:潘沈 成员:宗王 (二)领导组的职责: 1、组长的职责: (1)对施工单位建设督查工作领导组组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作业总工、相关人员对在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中的安全作定期、定时、或其他形式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安全生产作业的行为立即纠正、教育帮助或处罚,严重时停工整顿,以会议形式使应受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0000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 一、责权划分 (一)建设单位 1、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 2、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改进工作。 (二)施工单位 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2、及时按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指令改进工作。对建设单位及监理的书面指令应在建设单位及监理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书面答复。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监理不正确的指令。但必须陈述“拒绝”的正当理由,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确认。在建设单位、监理坚持其指令必须执行时,其后果由坚持人负责。 (三)监理单位 1、根据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对违反国家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行为发出整改指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理指令。监理可发出停工

令。复工令亦由监理发出。 2、确认施工质量。并对已确认的施工质量负责(但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责任)。 二、技术质量管理方针 三全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预控为主、确保质量。 三、技术质量管理体系 (一)建设单位、施工、监理都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质量管理系统。 (二)管理系统的人员必须到岗,职责必须划分明确、管理到位。 四、图纸收发和审核 (一)工程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一律由建设单位档案员分发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或档案员)以及监理工程师。 (二)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查图纸。 (三)图纸审查要点: 1、要尺寸、标高、位置、预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确。 2、重要构造是否合理。 3、图纸、文件是否互相矛盾。 4、执行标准、规范是否明确。 5、土建与安装的衔接有无问题。 6、现在施工技术、装备、供应条件是否适应技术难点的特殊要求。

加强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加强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根据已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及现行的规范规定,主要从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造价控制、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及竣工验收等方面进行管理。 利用合同条款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规范管理,有效控制,以充分调动施工单位的工作自主性和积极性,达到互利双赢的效果。 1、组织管理: 1.1项目班子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应符合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 1.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经甲方考察认可; 1.3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并注重其现场管理能力。 2、质量管理: (一)、质量预控 2.1项目施工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流程逐级审核批准;坚持“方案先行,样板引路”的制度,做好各项技术交底工作。对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制定相关的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核工程管理部确认后,按方案对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与现场实际情况相悖,则首先予以制止并通知监理单位到现场,情节严重的予以停工并对相关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2.2施工过程程序应遵循施工合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及甲方各项工程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定;

2.3工序交接、工序验收、隐蔽验收、中间验收、技术资料等均应按规定程序进行。 2.4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工程质量在各个环节受控。 2.5相关施工设备机具进场时,必须上报设备材料进场报验,若发现偷瞒漏报现象,则按相关规定视实际情况对施工单位处以经济处罚、停工、返工等处罚措施。施工单位单位在分包方进场后,应及时向分包方传达所要求质量计划,同时分包方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交质量保证计划书,计划书包括以下内容: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保证措施、关键部位质量的跟踪控制、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等。 2.6在每个分项及重要工序、部位施工前,施工单位及时向分包方下达交底及质量要求,分包方根据施工单位要求并通过施工单位向监理报验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施工流程、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及环保等要求,及与其它专业配合交叉施工办法、劳动、机具、材料安排,设备、成品供应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等。 2.7施工单位向下下达的技术交底要确实起到作业指导书的作用,交底中应明确工艺流程、机具、材料、质量要求、注意事项、交叉配合、安全措施、环保措施等内容。 2.8严格材料控制,所有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材料都必须满足要求。我们对建筑材料要严把“四关”,即采购关、运输保管关、检测关和使用关。 (二)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

施工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615-62 施工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地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依据《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使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广大员工及协作队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形成人人重视交通安全的新局面,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队、各协作队。 3、交通安全职责:

3.1 各级行政负责人职责 3.1.1 各级行政负责人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交通安全工作和交通安全目标负全面责任。 3.1.2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文件、会议精神及要求,并保证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符合各项规定和要求。 3.1.3掌握本单位的交通安全情况,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评比交通安全工作。 3.1.4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主持本单位权限范围内的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3.2项目安监部职责 3.2.1 项目安监部负责对《施工生产及交通安全奖惩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 3.2.2对车辆管理部门组织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3监督车辆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履行交通安全职责,确保行车安全和运

对施工单位的管控措施.doc

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有效管控措施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是:合同管理、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安全管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协调。但由于建设工程具有施工建设周期长、一次性成型的特 点,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是工程质量管理的核心。在新开工建设的项目中,宜从招投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结算阶段三个方面开展工对施工单位在建工程项目的目管理工作: 一、招投标阶段的管理 招投标阶段,宜从以下几点对施工单位进行甄选,选择符合工程建设资质要求、单位信誉良好、有经验、有实力的施工合作单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1、对施工单位的投标资质审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筛选出符合拟建工程项目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作为拟建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 2、对符合项目建设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进行业绩考察 对施工单位的业绩考察,重点是考察经筛选符合拟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的近五年内的项目业绩以及与拟建设项目的同类工程项目业绩情况。 3、对拟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的考察 对拟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的考察,重点是考察项目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工程施工主工长、质检员、安全员的工作阅历,完成同类工程的项目管理经验及对拟投标项目的管理措施或管理建议; 4、对拟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的在建工程项目或已完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对拟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的重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项目管理人员考察;重点考察项目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主工长、质检员、安全员。考察的方式可以通过随行项目考察,与对方交流的或听取对方的讲解的方式进行; (2)、项目外业施工质量考察;重点考察其在建项目的“五牌一图”、安全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20200420174159)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为规范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行为,明确质量管理职责,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工程质量目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建各方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或自控体系),按照投标 承诺和合同约定,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设置 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落实质量管理人员,明确质量责任,完善质量管 理制度。 二、参建各方应主动接受业主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建设工 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质量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三、质量目标 1、勘测、设计质量优良,监理程序符合规定,质量管理达标、内业 资料规范。 2、工程实体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其 施工过程或实体工程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2)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应满足 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正常运营要求。 (4)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 二、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职责

1. 总工程师 (1)负责对公司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督促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或自控体系),确保建设 工程质量; (2)负责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 质量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3)组织制定、审核、审查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有关质量制度、文件等。 (4)组织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5)组织召开工程质量管理专题会议,协调部署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2. 项目顾问 (1)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工程质量管理的领导工作。 (2)指导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3、项目部 (1)负责编写质量管理制度和办法; (2)负责施工监理的管理工作,审核施工监理规划; (3)参加审批咨询单位的咨询大纲;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的审核,重点审核安全质量措施;(5)建立健全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检查 咨询、监理、监测机构的资质及业主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执行情况;(6)定期组织施工质量大检查。 4、业主现场管理人员

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A.0.4 云龙区工业园三期定销安置房E地块工程 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执业印章): 日期: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为提高项目工程管理水平,规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行为,真正把本工程建设好、服务好,确保本项目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投资目标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对施工单位前期资料提供和安全方面的管理要求: 1、在工程建设前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申报经施工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方案以及 2、施工单位进场后需要把相关资质证明和质保体系以及相关仪器的标定证书等行为资料报监理备案。 3、在施工单位进场后,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清单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报监理审核通过,该部分费用不得另作他用。 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建立建全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岗前技能培训和安全交底,并留有相关记录,同时施工单位每周应组织一次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检查,并定期组织安全文明现状检查、评估;施工单位应将安全检查各种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以及整改后复查情况以及检查评估情况详细上报监理备案。 5、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要求,对照自身工程情况,在施工前将“危 重机械、设备一览表”报监理审核;同时应明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 时间,准时完成报审和备案工作,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需提前督促施工单位完成论证工作。 7、项目监理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施工单位应认真,整改合格后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和《工程复工报审表》报监理审批,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或者阳奉阴违不认真落实整改意见的,监理将向建设单位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等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2007]257号)文的要求,做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施工安全管理细则 为了确保各施工单位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交通部有关安全规程要求,根据公司的安全文件精神,结合枫杨路工程的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宿迁市枫杨路标段项目部所属范围。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项目经理要与各部门、各施工队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直至每个作业工人,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基层。 第四条项目部行政正职是分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部领导班子须确立一名成员主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全体员工必须对各自岗位上的安全生产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第六条全体员工除应履行本规定所列的安全生产职责外,还应完成项目部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岗位安全职责 第七条项目目经理岗位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在安全生产方面对公司总经理负责,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安全生产责任是: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有针对本项目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支持监督其实施; 2、成立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项目部工程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支持、指导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工作,并不得干扰或阻扰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3、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在安全生产检查屮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问题,应按照“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予以解决,并按时将解决情况向上级反馈。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施工生产,待隐患消除,报请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生产; 5、组织制定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坚持把安全管理作为项目管理重要内容,与施工生产同时进行; 7、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承包经营合同,认真制定工程项目分部安

建设单位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河南省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总工程师、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由总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建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公司内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审定公司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三)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协调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四)组织编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五)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

第五条工程管理部是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及管理责任。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组织审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确定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其他各业务部门及各岗位人员,按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八条安全生产监督制度 开工前施工单位负责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依法接受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 第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是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安全生产保证能力的企业。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十二条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施工前,工程管理部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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