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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案例分析

10大案例分析
10大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一位小学自然课教师在给学生讲“磁铁”之前演示了一个“魔术”:一盆水中游着一只“鸭子”(标本),教师手中拿着一块馒头戏逗“鸭子”,“鸭子”果然紧紧跟着馒头转。学生感到惊奇。教师边演示边问:“你们想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学生异口同声地说:“想。”于是教师就从“鸭子”的嘴里取出一块铁片,又从馒头中间拿出一块磁铁。接着,他向学生演示了磁铁的两端分别对不同的物体的作用,让学生观察、讨论,并总结出磁铁的特性。然后,又问学生日常生活中哪些物品运用了磁铁,学生纷纷举手,教师请两个平时不爱回答问题的同学回答并表扬他们。最后,教师要求每个学生思考磁铁在实际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并将设计方案制作出来。

试分析这位教师在教“磁铁”这一课时,贯彻了哪些教学原则?运用了哪些教学方法?答:

(1)综合有效地运用了一下原则:直观性原则、启发性原则、巩固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原则以及因材施教原则等。

(2)恰当地选择和创造性地运用了以下教学方法:演示法、谈论法、谈话法等。(说明)案例二

李老师自师范专科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某中心小学教四年级的语文课。李老师的事业心极强,为了尽快提高学生的语文成绩,几乎将班上的空堂全用于上语文课,因而语文课由每周9节变成了14节,且周周如此。上课时,他将自己认为简单的、没意思的课文让学生自己阅读或者干脆删掉,另补充一些自己欣赏的名篇名段,并在课堂上旁征博引,大讲特讲。你认为李老师的这种做法对吗?为什么?请运用课程的有关理论知识进行分析。

答:李老师的动机虽是好的,但他所采取的具体做法并不正确。

(1)没有严格按现行小学课程计划规定的课时开课,随意占用学生的自习时间,不仅加重了学生的学习负担,更重要的是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2)没有按课程标准的要求进行教学,随意增加或削减教学内容,这样可能会造成学生的片面发展。

(3)没有很好地利用课本,使学生的学习没有依据,这种脱离课本另搞一套的做法也是不对的。

案例三,结合下面二则评语,回答问题:

【评语一】该人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有时迟到,有时不按时交作业,成绩较差;在清洁卫生活动中表现还算积极,与老师的期待有较大差距。

【评语二】你热心参加集体活动,能配合体育委员的工作,对班长的工作也能大力协助和支持,很好地履行卫生委员的职责,受到好评。在学习方面,主观上想努力,但力度不够,成绩尚不够理想,希望进一步学习学生行为规范,力争在各项实践活动中,得到更好的锻炼,在学业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

请从促进学生发展的角度,评价这两则评语,并谈谈写评语应注意什么。

(1)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小李作为班集体的一员,希望被集体中的其他成员和整个班集体接纳、爱护、关注和鼓励。而作为一个成绩一般的学生,他的归属与爱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所以他采用上课飞纸飞机的方式吸引大家注意。

(2)根据行为主义学习理论,政治老师所采取的方法是惩罚,这样不仅不会改变小李的不良行为,反而迎合了他渴望被老师和同学注意的需要。

(3)根据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个体可以通过观察他人的行为进行学习。老师最好的方法是在班级中树立榜样,让同学们都学习榜样的积极行为,从而抑制消极行为的出现。

第一条评语生硬,提的缺点较多,对学生的优点不够重视,不利于促进学生的发展。

第二条评语充分突出了学生的优点和特长,在肯定之余提出合理的批评,并给出建议,有利于学生的发展。

操行评定是教师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进行的综合评价,为了促进学生的发展,教师应该多用积极肯定的语气,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和不足,用建议的语气来写出学生的不足之处,让学生看到老师对他的期望。

案例四

1.某小学学生甲和乙因贪玩上网,上学迟到了半个多小时。班主任老师非常生气,对他们进行了严厉批评并责令他们写检查,不准进教室上课。两个学生趁王老师不注意跑到学校附近的小河洗澡,结果学生甲溺水而亡。

请问:王老师应负什么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王老师应负行政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王老师对学生批评教育是应该的。但是擅自停课,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属违法行为。王师行为是导致学生甲死亡的一个条件,应负一定的法律责任。但王老师的行为并为构成犯罪为不是导致学生甲死亡的必然原因,因此不负刑事责任。

案例五

某小学五年级班主任张某脾气较为暴躁,对学生经常采取罚款、不允许进教室,甚至罚站、罚跑步等方式来惩罚犯错的学生。学生和家长对此意见很大,但是小张却不以为然。

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如何看待张某的做法,试做分析。

答案:(1)张老师的做法违反了依法执教这一职业道德基本规范。(2)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教师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3)结合实际略作分析即可。

案例六

近几年来,“留守学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由于家庭教育缺位,父爱母爱缺失,沟通交流缺少,有效监护缺乏,使得“留守学生”的情感、心理、生活、学习乃至人格方面出现了诸多问题,影响了他们的健康成长。作为班主任,你将如何对待本班的“留守学生”?[参考答案]要点:①建立留守生专档和联系卡制度,做好家校沟通;②建立帮扶助学机制,指导师生、生生互助活动;③利用班团会时间,对学生进行理想、前途、法制教育;④树立班级理财“小专家”典范,指导学生学会节俭;⑤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留守学生切实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⑥建立督导评估和表彰体制,激励、引导学生积极上进。

案例七

“差生”的成绩我是差生行列中的一员,我也曾努力过,刻苦过,但最后却被一盆盆冷水浇得心灰意冷。就拿一次英语考试来说吧,我学英语觉得比上青天还难,每次考试不是个位数就是十几分,一次教师骂我是蠢猪,我一生气下决心下次一定要考好。于是,我加倍努力,真的拿了个英语第一名。心想这次老师一定会表扬我了吧!可是出乎我意料,老师一进教室就当着全班同学的面问我:“你这次考的这么好,不是抄来的吧?”听了这话,我一下子从头凉到脚,难道我们差生就一辈子都翻不了身了吗?问题:透过这份案例,深切地感受到学生对现行评价制度和评价方法的恐惧,不满与无奈。现行课程评价存在哪些主要问题?[参考答案]1、评价功能失调,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忽视改进、激励、发展的功能,表现在学生身上就是学生只关心考试得了多少分,排在第几名,而很少关心考试中反映出来的自身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过分关注活动的结果。(如学生成绩、教师业绩、学校升学率等)忽视被评价者在活动的各个时期的进步状况和努力程度,忽视对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的评价,忽视对教育活动发展、变化过程的动态评价。

3、评价主体单一,基本上没有形成学生、教师管理者、教育专家、家长等多主体共同积极参与,交互作用的评价模式,忽视了评价主体多源,多向的价值,尤其忽视自我评价的价值。

4、评价标准机械、单一,过于强调共性和一般趋势,忽略了学生、教师、学校的个性发展和个体间的差异性。

5、评价内容片面,过于注重学业成绩,而对教师和学生在教育活动中体现和忽视,或者缺乏有效的评价工具和方法。

6、评价方法单调,过于注重传统的纸笔测验,对体现新的评价理念的新质性评价方法不够重视。

7、忽视对评价结果的反映和认同,使评价的激励、调控、发展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

8、评价对象基本处于被动地被检查,被评判的地位、自尊心、自信心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对评价往往持一种冷漠、应付、对立、讨厌、拒斥或者害怕,恐惧、逃避的态度,甚至出现欺骗,弄虚作假的行为。

案例八

某小学三(1)班李老师发现班上有几个同学的作业总是潦草乱。为了帮助这些学生,李老师专门雕刻了2 枚印章和一些好孩子的小卡通画奖品,每当这几个同学的作业工整干净,她就在

练习本上加盖一个小红花印章,连续得到3 次小红花就加盖一个“一级棒”,并奖励一个好孩子的小卡通画,连续获得3 张好孩子的卡通画就把该学生的作业放在光荣榜上展览。试结合斯金纳的儿童行为强化控制理论进行分析。

【答案要点】

(1)强化的作用。任何习得的行为都与及时强化有关,通过强化来塑造儿童的行为,老师发现学生作业潦草,及时决定帮助改正学生这一行为,就是进行了强化。

(2)操作性条件反射原理。斯金纳指出外界的强化作用是塑造儿童行为的基础,只要了解强化效果,操纵好强化技术,及时有效地施加强化就能控制行为反应,并随意塑造出一种教育者所

期望的儿童行为,正如李老师针对学生作业潦草、脏乱的现象通过奖励的办法对学生进行强化刺激,使学生得到了行为上的改变。

(3)积极强化与消极强化的作用。本事例就是采用了积极强化作用。

(4)儿童行为的变化和行为矫正。程序学习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和参与意识。正如一次作业干净印一个小红花,三次得到小红花就盖一个“一级棒”的大印章,通过强化作用,使学生改正不良行为,充分体现了斯金纳的儿童行为矫正理论。

案例九

一名初中学生向语文老师报告说,她新买的一本新华字典不见了,而她曾在这本新华字典的背面写了个"玉"字。老师问明了情况后,让这名学生先不要张扬,老师帮她找一找。这位老师来到教室说,前两天老师布置让每位同学都买一本字典,现在请同学们把自己的字典拿出来让老师检查一下。检查中,老师发现一名学生的字典后面一页写了个"璧"字,而这显然是在原来的"玉"字上面改的。老师当时迟疑了一下,这名女生顿时满面通红。但老师并没有表现什么,而是继续检查其他学生的字典。后来老师了解到这名女生品德很好,但她家境贫寒,母亲抱病卧床。因为还要给母亲买药,一本11的字典对她来说是很难买得起的,而老师当时要求每个同学必须买一本字典。了解这些情况后,老师自己花钱买了一本字典,并在最后一页精心地摹下了一个"玉"字。然后,老师当着全班同学宣布说,某某同学的字典找到了,是其他班的同学捡到的。数年后,学生们毕业了,有一天这位老师受到一封信,里面夹着11元钱。信里,这名学生向老师承认了错误,并衷心地感谢老师对她的爱护。......

请用教育目的理论的有关知识,对这个材料进行分析。

参考答案:

(1)语文老师的做法是正确。

(2)对于拿别人字典的女生,老师进行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分析,发现事出有因(因家境贫寒,母亲抱病,无钱买来字典),便没有当众"杀鸡儆猴",而是自己掏钱为学生弥补了过失,表现了崇高的师德,令人敬佩。

(3)体现了教育目的的人道精神和人文关怀。在整个时间的处理过程中,老师充分考虑到了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需要和感受,超越简单道德说教的束缚,对学生的品德影响深远而长久,教育效果是可靠的。

(4)既是现代教育目的价值观中"客体论"向"主体论"转变,也是教育目的中由"占有性个人主体"向"共存的类主体"转变的集中体现。老师没有简单的息事宁人的态度,而是将个

别的问题进行个别的处理,通过心灵的交流,给学生以自我觉悟的机会,表现出对于学生主体地位的充分尊重和对于学生自我教育能力的信任,同时又利用集体的心理氛围的影响,对学生的行为进行着无声的引导。

案例十

初二的时候,我(台湾作家三毛)数学总是考不好。有一次,我发现数学老师每次出考试题都是把课本里面的习题选几题叫我们做。当我发现这个秘密时,就每天把数学题目背下来。由于我记忆力很好,那阵子我一连考了六个100 分。数学老师开始怀疑我了,这个数学一向差劲的小孩功课怎么会突然好了起来呢?一天,她把我叫到办公室,丢了一张试卷给我,并且说:“陈平,这十分钟里,你把这些习题演算出来。”我一看上面全是初三的考题,整个人都呆了。我坐了十分钟后,对老师说不会做。下一节课开始时,她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我们班上有一个同学最喜欢吃鸭蛋,今天老师想请她吃两个。“然后,她叫我上讲台,拿起笔蘸进墨汁,在我眼睛周围画了两个大黑圈。她边画边笑着对我说:”不要怕,一点也不痛不痒,只是晾晾而已。“画完后,她又厉声对我说:”转过身去让全班同学看一看!“当时,我还是一个不知道怎样保护自己的小女孩,就乖乖地转过身去,全班同学哄堂大笑起来。第二天早上,我悲伤地上学去,两只脚像灌了铅似的迈不动,走到教室门口,我昏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觉。从此,我离开了学校,把自己封闭在家里。

问题:请运用德育教育的原则对该教师的行为进行评判。如果你是三毛的老师,你会怎样帮助三毛?

参考答案:

(1)案例中老师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2)我国小学德育原则主要有:尊重学生与严格要求学生相结合原则、教育的一致性与连贯性原则、因材施教原则、长善救失原则、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知性一致原则。(3)有效地进行德育,不仅要掌握德育工作的特点,客观上也需要依据一定的原则来解决和处理好各种各样的关系和矛盾;掌握德育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卓有成效进行德育所必需的。而三毛的数学老师发现了三毛的错误,没有进行个别教育,直接在全班同学的面前用极端的手段打击学生,没有正面教育,疏通引导,使学生丧失了信心,从此害怕上学,造成严重的负面效果。如果我是三毛的老师,我会对学生晓之以理,导之以行,以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严格要求与尊重信任相结合,让德育发挥到最大效果。

国际贸易 案例分析含答案

(第七章) 问题1:本案例是涉及FOB价格术语下船货衔接的问题。按照FOB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这类合同中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装运。然而,由于FOB 条件下是由买方负责安排租船订舱,所以,就存在一个船货衔接问题,处理不当,自然会影响到合同的顺利执行。根据有关法律和惯例,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卖方有权拒绝交货,而且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均由买方负担,因此,在FOB术语下成交的合同,对于装运期和装运港要慎重规定,订约之后,有关备货和派船事宜,双方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保证船货衔接。 在此案例中,我方作为卖方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在装运期临近时,卖方电告催促买方派船接货,但买方仍没有及时派船接货。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有解除合同之权利,并要求买方赔偿损失。 问题2:本案中我方公司据理力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做法是值得提倡的。后来从有利于交易的角度出发,我方公司未行使解除合同之权而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也是适当的。如果行情发生了变化或其他原因使合同给我方带来损失时,我方当然可断然行使解除合同之权。[案例2] 问题1:卖方完全有权利凭合同规定的单据要求买方付款,而买方无权拒付。 问题2: (1)CIF条件成交,是象征性交货,卖方交单就完成了交货责任,而无需保证到货。(2)CIF条件成交,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损害和灭失,越过船舷后的损坏和灭失属于买方的责任。 (3)CIF条件成交,是单据买卖,只要卖方提交了全套合格单据,买方就应该凭单付款。所以,买方以货物已全部损失为由拒绝接受单据,拒付货款,是没有道理的。 第八章国际贸易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 1.(1)仲裁应裁定卖方赔偿买方600英磅;虽然合同中规定的品质以具体规格来表示,但卖方后又向对方寄送样品,并且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这样的做法使得卖方的交货变成了既凭规格、又凭样品交货,卖方交货必须既符合合同的规定,又与样品一致。 卖方有中国商品检验局签发的品质规格合格证书,但这不排除买方的复验权,买方出具了所交货物平均品质比样品低水平%的检验证明,向买方提出了索赔600英磅的要求,是合理的。 (2)从本案例中,我们应吸取如下的教训: ①凭样品交货是严格的交货方式,不易轻易采用; ②寄送样品的行为要注意,如不凭样品成交,应注明为“参考样品”或“仅供参考”。2.(1)我公司一方面应抓紧时间更换包装,如不更换,可能会造成违反合同,无法收回货款的情况;另一方面应和客户再进行沟通,争取让对方负担更换包装的费用,或让其承担一部分;还可做好仲裁或诉讼处理的准备,让对方付出违反合同的代价。 (2)我方公司应注意,在包装条款的制订上,应更为详细。如买方提供包装,应规定提供包装的最迟时间,迟于规定的时间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另外,如不能按时提供包装,卖方有权自行处理,但相关的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3)对客户提出的合同变更,如案例中公司代表的意见应以书面的方式确认。 第九章国际货物运输 [案例1] 我方的做法属分批装运,将导致银行拒付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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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互联网经典商战案例分析 TOP10 百度早起如何打动用户 案例描述:当年百度的市场份额能获得这么多,真的是搜索技术比谷歌做得好?不是,是因为百度有MP3搜索。民工兄弟们交流的时候肯定不会说:我在用一个搜索引擎,使用了高级的搜索技术。他们会说:有一个网站,上面可以免费听歌,可以免费下歌,你也可以试试。正是这样一个简单的点,打动了越来越多的小白用户,才有了今天的百度。 TOP9 QQ如何在免费基础上赚钱? 案例描述:互联网的增值服务模式,外国给它起了个名字,叫freemium,其实把free(免除)和premium(费用)两个词结合起来。初看起来,大家可能觉得freemium高深莫测,完全是一副高大上的样子。其实这种模式很简单,我们在日常上网的时候经常见。而且,在中国,这个模式的发明者绝对不是我,这个模式真正的探索者,真正做得最成功的,实际上是腾讯。QQ的广告模式被否认后,变相地逼着腾讯管理层去探索,最后探索出了增值服务这种模式。 现在的中国人,几乎人人都有一个QQ号,有的人甚至有好多个。大多数人用QQ聊天,是免费的,是不花钱的。即使你在现实生活中是高富帅,你在QQ里面也可以一毛不拔,不被诱惑,不轻易花钱,就穿个小裤衩在上面聊天,也无所谓,那你就是屌丝级别的QQ用户,是腾讯体系里的最低等用户。但现实生活中的很多屌丝,比如十几岁的初中生,他每个月给腾讯交10块钱,成为这个钻、那个钻的用户,那么在腾讯体系里,他就是高级用户,是增值服务的用户。虽然大量免费用户在聊天,但有了这些增值服务用户,腾讯的商业模式就建立起来了。 有一个笑话,说中国有10亿人,如果每个人给我1块钱,那我就发大财了。问题是,大家凭什么给你1块钱?就算大家下决心每人给你1块钱,你为了拿到这1块钱,估计得付出两块钱的成本,这样算下来还亏了。但是,在互联网上这确实能做到。如果你有一款非常好的产品,通过互联网可以接触到几亿用户,那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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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 一、张恩琪诉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行政不作为案 (一)基本案情 张恩琪于2013年3月13日、10月16日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9月25日向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基金中心)邮寄信函,主要内容为要求履行法定职责,对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偏低和少缴、漏缴问题进行强制征缴。市社保局于2013年10月26日收到信函后,认为其所述问题不属于该局职责,属于市社保基金中心职责,遂将信件转至该中心办理。该中心于2013年11月29日向张恩琪出具《关于张恩琪信访反映问题的答复》,主要内容为其已经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待遇均由其参保所在区的社保局审批确定,且在审批之前已经本人对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事项进行了确认,该中心作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依据区县社保局审批结果及有关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退休待遇。张思琪先是针对市社保局、市社保基金中心分别提起诉讼,因各自答辩不具备相应职责而申请撤诉,后将两单位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市社保局向市社保基金中心转交信件行为违法,撤销市社保基金中心上述答复,判令二被告履行法定职责,对其诉求予以答复。 (二)裁判结果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市社保局具有负责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行政职能,其于2011年10月19日向与其存在隶属关系的市社保基金中心下达文件《关于社会保险举报投诉案件受理查处职责分工的通知》,第二项明确规定“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举报、投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查处,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请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具体程序由市劳动监察机构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制定”。故市社保局将信件转至市社保基金中心办理并无不当。市社保基金中心应对原告信函要求事宜作出明确处理,但其未在60天内作出答复,且在此前原告起诉该中心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中,隐瞒了市社保局下达上述文件的情况,在答辩状中否认其具备相应职责,导致原告认为起诉被告主体有误而申请撤诉,系未履行法定职责并进行推诿。其给原告出具的《关于张恩琪信访反映问题的答复》,在未对原告提出的请求作出明确处理的情况下,直接以信访形式答复显系不妥。遂判决:一、市社保基金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原告请求作出处理并将结果书面告知原告,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按日处70元罚款;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三)典型意义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人民法院以行政裁判方式明确了行政主体在社保管理方面的相关职责。基于行政管理复杂性和法律规定不明确,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汇总 2015.10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汇总 案例1:我某出口公司按CIF贸易术语出口英国一批运动鞋,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用信用证方式支付。我出口公司在规定的期限装船并取得了货物所有权的提单,并向银行交单议付。第二天,出口公司接到客户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运动鞋全部烧毁。客户要求我公司出面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我公司退回全部货款。问:该批交易按CIF伦敦条件成交,对客户的要求我公司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分析:我公司不应理赔,以CIF条件成交,风险划分以货交装运港船上为界,其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灭失应由买方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案例2:某进出口公司以CIF伦敦向英国某客商出售圣诞礼品一批,由于该商品的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运抵汉堡,否则,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需将货款退还买方。问:该合同是否还属于CIF合同?为什么? 分析:本案中的合同性质已不属于CIF合同。因为: (1)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即按此类销售合同成交时,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制定目的港的船上,即完成了交货义务,对货物运输途中发生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运后发生的事件所产生的费用,卖方概不承担责任。而本案的合同条款规定:“……卖方保证不得迟于12月5日将货物运抵汉堡,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该条款意指卖方必须在12月5日将货物实际运抵汉堡,其已经改变了“装运合同”的性质。 (2)CIF术语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在象征性交货的情况下,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而本案合同条款规定:“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需将货款退换买方。”该条款已改变了“象征性交货”下卖方平淡交货的特点。因而,本案的合同性质已不属于CIF合同。 案例3:我某外贸公司向法国出口化妆品一批,以FOB福州对外报价,装运期为10月份,集装箱装运。公司业务员于10月11日将货物存于福州码头仓库,不料因当夜仓库发生火灾,货物全部灭失,由我方承担货物损失。问:在该笔业务中,我方若采用FCA属于成交,是否需要承担案中的损失?为什么? 分析:我方若选择FCA属于成交,则可以在货物运至福州码头时(或之前)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不必承担案中的损失。本案采用集装箱运输,若用FCA属于成交,,比FOB属于成交多以下好处: (1)可以提前转移风险 (2)可以提早去的海运单据 (3)可以提早交单结汇,提高资金的周转率 (4)可以减少卖方的风险责任,这样我方不用承担案中的风险,还可以提早取 得运输单据,提早交单结汇。

十大婚姻家庭典型案例分析

十大婚姻家庭典型案例分析.十大婚姻家庭典型案例分析

家庭组成了国家,家庭和谐了,国家才能和谐,当下,家庭问题特别是婚姻问题是层出不穷:家庭暴力,彩礼问题,孩子问题都很多,面对这些问题该怎么解决呢?一起来看看这是个典型的婚姻家庭案例吧,也许能帮到你。 一、结婚未领证分手要彩礼 判决:同居两年酌情返还 【案情】

高军与孙丽在2009年农历正月初六举行结婚仪式,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同居生活。此前,高军按照当地习俗给付孙丽见面礼、彩礼等合计33340元。2011年春节期间,高军与孙丽发生争吵后分居。2011年2月,高军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约,并要求孙丽返还彩礼。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高军与孙丽未办理结婚登记即同居生活,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虽然孙丽接受法院应予支持。习俗给付的彩礼, 高军33340元礼金,但考虑到双方已共同 生活两年,日常生活消费有一定的支出,结合本地生产、生活消费标准及双方婚礼后外出打工的实际情

况,酌情确定孙丽返还彩礼10000元,扣除陪嫁物品折抵2000元。遂判决孙丽返还彩礼8000元。 【点评】 彩礼,是中国几千年来的婚嫁习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在娶妻时向女方家下聘礼。小到金银首饰,大到汽车、住房、股票,由于彩礼价值的增大,男女双方事后因感情不和及其他原因而解除婚约引发的彩礼返还 纠纷也日益增多。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

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应返还彩礼。但此处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非针对双方已共同生活的情形,如果未婚男女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已共同生活的,则法院应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酌定是否返还及返还的数额。 二、否认儿子亲生坚决拒绝鉴定 必须承担另一方主张成立的法律后果判决: 【案情】 韩花与王亚东于1992年11月离婚。离婚后,二人继续同居生活。同居生活期间,王寒于1997

十大经典案例

十大经典案例 “自愿放弃社保”申请——单位新招了几个外地来的员工,老王说:俺一个月就几百块钱,俺不愿意参加什么社保,到时得了病或者发生了事故责任自负,算我自己倒霉,我保证不找单位。要是你们还信不过的话,俺写个“自愿放弃社保”的申请,保证将来不找单位麻烦,自动放弃诉讼权利。 人事社保专员看老王老实巴交的,而且确实收入也不高,拿着这个《自愿放弃社保申请》来找经理,不知道这样能不能行? 【拍案】社保具有法定性、强制性等特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既是员工的权利也是义务,自愿放弃社保申请是无效的。如《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于单位来说,还存在另外一层风险:企业在招用劳动者时处于强势地位,实践中很有可能被员工反诉当初是因胁迫写下放弃社保申请;而《自愿放弃社保申请》本就违法无效,最后用人单位不得不承担相应责任。而且,《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规明确,对员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有权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保。 社保现金折算发放——得知老王情况的老李说:老王这样做就咱吃亏了啊,单位应该有缴费义务的。单位应该是把社保缴费部分发给我,我多拿点工资。为了避免以后说不清,俺们和单位签个协议:“单位已将社保费折算为现金200元发放到工资,由员工个人参加社保,有关责任单位概不负责。” 人事社保专员算了算,如果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约为基数的44.8%(养老保险20%+失业保险1.5%+生育保险0.8%+医疗保险10%+工伤保险按0.5%计算+住房公积金12%)。远远高于200元,如果按协议发放一定现金而不上保险的话单位可以节约一定成本,于是拿着《社保费现金发放协议》找到经理问,咱签这个能省很多钱呢。 【拍案】这个案例往深处看还涉及到另外一种情况:如果当初没有缴纳社保,员工要求补缴时能否“私了”直接补偿员工一笔现金? 从深层次的原理来说,社保中尤其是养老保险,是依靠延期支付将当期部分收入转化为未来的持续稳定待遇,以此来达到养老的目的。现金发放是根本违反社保原理的。 在此提醒HR,折算现金的做法并不能免除单位缴费责任,如果员工获得现金补偿后反悔提起诉讼,那单位仍然应该承担补缴责任;而且由于社保缴费基数是依据员工工资收入来确定的,如果没有很充分的证据,当初折算的现金发放社保费很有可能被判定为工资收入,导致社保补缴基数更高。采取现金折算社保费的办法反而给单位带来更大损失。 试用期满后签合同补保险——某单位是精密仪器加工企业,最近来了一个大订单,需要招用

最高院公布十大不作为案例

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关于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15日下午举行新闻通气会,首次通报人民法院关于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广宇表示,此次通报的案例旨在通过法院行政审判提供司法监督和司法审查,治理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现象。十大案例具体如下: 1.张恩琪诉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行政不作为案 2.张风竹诉濮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不作为案 3.彭某诉深圳市南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行政不作为案 4.钟华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5.王顺升诉寿光市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案 6.沈某、蔡某诉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7.兰州宏光驾驶员培训服务有限公司诉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不作为案 8.赵永天诉凤阳县武店镇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案 9.艾立仁诉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不作为案 10.张美华等五人诉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行政不作为赔偿案 一、张恩琪诉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行政不作为案 (一)基本案情 张恩琪于2013年3月13日、10月16日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9月25日向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基金中心)邮寄信函,主要内容为要求履行法定职责,对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偏低和少缴、漏缴问题进行强制征缴。市社保局于2013年10月26日收到信函后,认为其所述问题不属于该局职责,属于市社保基金中心职责,遂将信件转至该中心办理。该中心于2013年11月29日向张恩琪出具《关于张恩琪信访反映问题的答复》,主要内容为其已经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待遇均由其参保所在区的社保局审批确定,且在审批之前已经本人对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事项进行了确认,该中心作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依据区县社保局审批结果及有关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退休待遇。张思琪先是针对市社保局、市社保基金中心分别提起诉讼,因各自答辩不具备相应职责而申请撤诉,后将两单位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市社保局向市社保基金中心转交信件行为违法,撤销市社保基金中心上述答复,判令二被告履行法定职责,对其诉求予以答复。 (二)裁判结果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市社保局具有负责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行政职能,其于2011年10月19日向与其存在隶属关系的市社保基金中心下达文件《关于社会保险举报投诉案件受理查处职责分工的通知》,第二项明确规定“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举报、投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查处,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请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具体程序由市劳动监察机构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制定”。故市社保局将信件转至市社保基金中心办理并无不当。市社保基金中心应对原告信函要求事宜作出明确处理,但其未在60天内作出答复,且在此前原告起诉该中心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中,隐瞒了市社保局下达上述文件的情况,在答辩状中否认其具备相

十大经典贸易案例分析

十大经典贸易案例分析 提起中国入世,我们的第一反应往往是“进口车什么时候降价?进口商品会不会更便宜?”这没有错。但我们常常忽略一个事实:全球化中的中国不应只扮演消费者的角色,还应是有竞争力的生产者。因此,对中国企业来说,重要的是正视现实,限度地利用规则为自己争取利益。解读曾经发生过的贸易纠纷,或许会对我们有所帮助。 一、柯达攻击富士 案由 故事发生在一个极端的背景条件下,乌拉圭回合。日本对彩色和黑白胶卷的进口关税承诺降到了零,即外国产品,如美国柯达进入日本市场已经不存在任何障碍。富士和柯达是世界上胶卷业的两个霸主,在日本市场上,柯达每时每刻都在寻找机会击败对手。 在市场准入问题上,柯达很难挑剔日本。那么如何利用WTO规则寻找打败对手的突破点呢?柯达使用了GATT第23条1款。美国说日本并没有违背WTO的某一特别的义务条款,日本实现了其在历次回合中关于关税减让的承诺。但是,日本政府关于胶卷销售的措施,却使美国因日本在肯尼迪回合、东京回合和乌拉圭回合中所作的关税减让而应带来的好处正在丧失或减损,这一点违背了GATT第23条1款。 具体地说,美国指责的日本限制流通的措施,鼓励并促进了日本胶卷市场销售体制从多种商标的大商场出售转变到单一商标的专卖销售,从而制约了进口胶卷的销售能力,妨碍了柯达的市场开拓能力。 裁决 美国在该案中败诉。WTO专家组认为,要确定某一情况在谈判时是否可以预见,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看这一情况是在谈判前出现的还是在谈判后出现的。日本用充分的材料证明了在谈判过程中,专卖销售体制已经存在。 点评 这一案例说明,即使在零关税下,企业依然需要像柯达那样运用规则争取市场,也能够像富士那样运用规则抵制冲击。 二、美日汽车贸易战 案由 1995年5月16日,美国政府单方面宣布,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301节、304节(即单边报复制度的“301条款”),将对来自日本的豪华轿车征收100%的关税。 日本车占有美国市场1/4的份额,而美国车仅占有日本市场1.5%的份额。在双方的汽车零部件贸易中,美国则有128亿美元的逆差。1993年7月,日本虽然同意谈判解决汽车市场的开放问题,但实际上却拒绝与美国进入谈判程序。因此美国采用这样的措施,要求日本向世界汽车商开放市场,而且要求日本市场应该具有相应的透明度和竞争性。 这涉及世界贸易中的一个原则问题:美国依据“301条款”进行报复的单边性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制度的多边性是否相容?简言之,美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作出决定之前,是否有权单方面作出制裁决定并实施制裁措施? 出于对美国单边报复制度的不满,1998年11月25日,欧盟根据WTO规定起诉了美国,认为“301条款”与WTO的相应规定不符,造成了欧盟利益丧失或受损,也损害了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标。 裁决 专家组最终裁决,美国不可以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作出决定之前单方面确定制裁措施,但“301条款”并不违反世界贸易组织和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有关规定。这一裁决,使得美国事实上仍然可以运用“301条款”对其他国家实行贸易制裁和威胁,尤其是对世贸组

十大环保典型案例

最高法发布10起环境侵权典型案例支持环境资源保护 2015-12-29 10:25:00 来源:央广网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10起环境侵权典型案例 央广网北京12月29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上午10点发布10起环境侵权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旭光介绍,今年1月至11月,全国各级法院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民事案件50331件,其中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2595件。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施行以来,贵州、山东、江苏、福建等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法院共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5件。 最高法今天发布的十起典型案例中,有三起是环保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包括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全国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诉谢知锦等四人破坏林地民事公益

诉讼案;还包括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诉储卫清、常州博世尔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等土壤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其余七起是公民诉环境污染企业环境侵权案,涉及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和粉尘污染。 典型案例包括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判断、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的确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受理和审理等问题,还包括在普通环境侵权诉讼中界定环境侵权案件范围、适用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把握环境侵权举证责任分配和证明标准、合理准确界定数人侵权的责任分担以及专业技术问题的判断方法等问题,通过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正确认定侵权责任,运用科学手段固定证据,及时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了实践中环境侵权案件的审判误区。 典型案例显示,2008年7月29日,谢知锦等四人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扩大采矿范围,采取从山顶往下剥山皮、将采矿产生的弃石往山下倾倒、在矿山塘口下方兴建工棚的方式,严重毁坏了28.33亩林地植被。2014年7月28日,谢知锦等人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被判处刑罚。2015年1月1日,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四被告承担在一定期限内恢复林地植被的责任,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134万元;如不能在一定期限内恢复林地植被,则应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0万余元;共同偿付原告为诉讼支出的评估费、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谢知锦等四人为采矿占用林地,不仅严重破坏了28.33亩林地的原有植被,还造成了林地植被受损至恢复原状期间生态服务功能的损失,依法应共同承担恢复林地植被、赔偿生态功能损失的侵权责任。遂判令谢知锦等四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个月内恢复被破坏的28.33亩林地功能,在该林地上补种林木并抚育管护三年,如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恢复林地植被,则共同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0万余元;共同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127

市场营销十大经典案例

市场营销案例:想想小的好处 背景:1960年代,大众汽车旗下的甲壳虫品牌销量不佳。DDB广告公司开创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运作模式:让一名文案和美术指导搭档,展开这项广告运动。于是,“想想小的好处”(Think Small)这一大众汽车史上革命性的广告便出台了,一辆小小的汽车停在广告画面的中央,周围是广阔的空间,还有一句引人遐想的“我们的小汽车”。 突破:以小搏大。美国圣地亚哥州立大学市场营销学教授迈克尔·贝尔奇(Michael Belch)如此评价:“打破传统,往往意味着一种文化的创新。”曾在《广告时代》担任编辑的约拿·布鲁姆(Jonah Bloom)认为,“小也是性感的一种表现,它意味着有坚持特立独行的胆量。” 贡献:充分相信自己的产品。简单真诚以及适当的冒险,能够产生以小搏大的效应。Avis租车公司“因为是第二名,所以我们更加努力”的广告运动,与这个有异曲同工之妙。 市场营销案例:美腿裤袜 背景:为了帮助恒适公司(Hanes)推广其美腿裤袜(Beauty Mist pantyhose),Mullen广告公司邀请著名的橄榄球四分卫运动员乔·拿马斯 (Joe Namath)担任代言人。拍摄于1974年的电视广告中出现了两条穿着裤袜的美腿(看起来活像拿马斯的腿),配有这样的旁白:“我不穿美腿裤袜,但如果它能够让我的腿这么好看,想想将能够给你们带来多少美丽!”广告片播出后不久,美国市场裤袜的销量首次超过了长袜。 突破:名人效应。拿马斯不是第一个做广告的名人,但这种反差极大的名人代言活动,为广告赢得了成功。 贡献:开启了运动员代言的时代。拳击手乔治·福尔曼(George Foreman)、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等运动员,都身兼多项代言。 市场营销案例:绝对伏特加 背景:绝对伏特加酒(Absolut Vodka)与市场上的其他竞争品牌在口感等方面的差别并不大,但是该公司的广告代理公司TBWA匠心独运,在酒瓶的形状及品牌名称上下功夫,创造了一系列令人惊艳的广告,带来了绝对伏特加的销售井喷。这个广告运动沿用了30多年,直到今天依然颇具生命力。 突破:完完全全来自广告的力量。这些广告让数以百万计的美国消费者,在口感辨识度较低的情况下,依然购买并忠诚于这个品牌。布鲁姆认为,“这也证实了广告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创造真正的价值。” 贡献:占位非常重要。这个广告运动为品牌赢来了极大的光环,绝对伏特加公司依然延续这个营销举措,并不断推陈出新。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附答案)2教学文案

EXW 某公司按EXW条件出口一批电缆,但在交货时,买方以电缆的包装不适宜出口运输为由,拒绝提货和付款,问:买方的行为是否合理? 1、买方的行为是不合理的,我方应拒绝。 2、本案例涉及EXW条件下交货的问题,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在EXW术语中,除非合同中有相反规定,卖方一般无义务提供出口包装,如果签约时已明确该货物是供出口的,并对包装的要求作出了规定,卖方则应按规定提供符合出口需要的包装。 3、结合本案例,卖方在交货时以电缆的包装不适宜出口运输为由拒绝提货和付款,并没有说不符合合同规定,由此说明,在合同中并无有关货物包装的规定,根据惯例,故买方以此借口拒付货款和提货理由是不充分的。 FCA 我国江苏某食品进口公司公司在某年3月与越南金兰市某出口公司签订了购买2350公吨咖啡豆的合同,交货条件是FCA金兰每公吨870美元,约定提货地为卖方所在地。合同中规定,由买方在签约后的20天内预付货款金额的25%作为定金,而剩余款项则由买方在收到货物之后汇付给卖方。合同签订后两星期内,买方如约支付了25%的定金。当年5月7日,买方指派越南的一家货代公司到卖方所在地提货,此时,卖方已装箱完毕并放置在其临时敞蓬仓库中,买方要求卖方帮助装货,卖方认为货物已交买方照管,拒绝帮助装货。两日后买方再次到卖方所在地提货,但因遇湿热台风天气,致使堆放货物的仓库进水,300吨咖啡豆受水浸泡损坏。由于货物部分受损,买方以未收到全部约定的货物为由,仅同意支付40%的货款,拒绝汇付剩余的35%的货款。于是,买卖双方产生争议,经过协商未果,因此,买方于当年7月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南方某分会提出申诉。试问:(1)根据《2000通则》的规定,卖方的交货义务是否完成?(2)买卖双方孰是孰非?(3)仲裁机构将如何裁定? 答案要点 本案例主要涉及到FCA术语中风险转移地点的问题。按照《2000通则》的解释,在FCA 术语下,根据《2000年通则》的规定,交货在以下时候才算完成:(1)若指定的地点是卖方所在地,则当货物被装上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代表买方的其他人提供的运输工具时;(2)若指定的地点不是卖方所在地,而是其他任何地点,则当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而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的处置时。(3)若在指定的地点没有约定具体交货点,且有几个具体交货点可供选择时,卖方可以在指定的地点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本案例中卖方公司应负责在其所在地将货物装车后交付给买方公司指定的运输代理人,才算完成交货义务。

2016上海市十大信用典型案例”

2016年11月16日,2016上海十大信用典型案例评选颁奖活动在陆家嘴中国金融信息中心举行。证大财富“个人行为属性信用识别体系助力个人释放信用价值”案例获选“2016上海十大信用典型案例”之“十大守信联合激励案例”,且是获奖单位中唯一一家互联网金融企业。 本年度信用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以“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为主题。广泛征集信用典型案例,并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推选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最终评选出“十大守信联合激励案例”、“十大失信联合惩戒案例”和“十大优秀案例报送单位”。 上海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和创新发展的先行者,在信用规划、法制建设和信用信息整合等方面敢于创新走在全国前列。他强调了此次评选活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主题,“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步步难行”的理念。对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这项复杂长期的任务,他呼吁大家齐心协力,锲而不舍持续推进,营造更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基于当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现状,信用的价值体现尤为突出。金融的核心是风险控制,而信用体系的完善,不仅有赖于行业监管和信用建设工作,企业也应当不断进行金融服务创新,完善风控管理体系。证大财富基于长期数据积累,研发“个人行为属性”信用识别体系,通过借款人的“消费行为+个人特质”来评估借款人的信用价值,在业内率先推出网购达人贷、保单贷等产品。相对传统金融机构对于借款人“物”的价值评估,证大财富运用

“个人行为属性”价值评估的新金融服务模式,形成差异化的信用评估体系,有效地为得不到或不能充分得到传统金融机构服务的人群提供补充性金融服务,助力个人释放信用价值。5年来,证大财富为全国80多个城市近百万人群提供借款咨询服务,其中有20多万信用优质者凭借其信用价值成功获得金融服务,总额达170亿元。2016年3月25日起,证大财富正式在全国范围内为人民银行征信记录空白的客户提供服务,截止目前借款咨询服务人数近1700位,金额近1.1亿元。 此外,作为首批实现与央行征信中心旗下上海资信网络金融征信系统直接系统级别对接的企业,证大财富持续深耕征信行业,目前已经携手算话征信、鹏元征信等多个征信机构不断优化信贷风险管理能力,且通过自身的风控经验和数据为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及知名院校提供调研机会和课题研究参考。同时作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首批会员单位,证大财富积极配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关于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建设以及互联网金融数据统计方面的工作,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和实际行动,发挥表率作用,引导企业树立诚信精神,营造公平诚信的氛围,助力中国征信体系建设。

最新工业设计十大经典案例

工业设计十大经典案 例

工业设计十大经典案例 在产业结构升级的关键时期,我国第二届工业设计大奖——“红星奖”正在筹备中。和国外比,中国工业设计起步较晚,需要从国外的工业设计中借鉴经验。本报推出工业设计史上十大经典案例,从中可以体味出工业设计附加值的意义,何止于金钱! 案例一|ZIPPO74年火焰不灭 设计师:乔治·布雷斯代 设计时间:1933年 1932年,美国人乔治·布雷斯代在一个 酒馆外看到一个朋友笨拙地用一个廉价打 火机点烟后,便产生了设计一个简单不受气压或低温影响的打火机的想法。1933年,第一款ZIPPO打火机诞生并开始风靡全球。二战期间,由于ZIPPO 卓越的性能成为了美国军队的军需品。据说美国一名士兵因为ZIPPO挡住了子弹而保住了性命,而那个ZIPPO却依然好用。艾森豪威尔也对ZIPPO大加赞赏:“ZIPPO是我惟一在任何时候都能点得着的打火机。” 1996年4月15日,第三亿个ZIPPO打火机出厂,如果把这三亿个打火机平放,可以把一个包括射门区在内的足球场铺满128厘米厚。如今ZIPPO的日产量已经超过6.5万个,销往130个国家和地区,被喻为“打火机里的哈雷摩托”,成为雄性美感的代名词和具有高度收藏价值的艺术品。

案例二|拉链男士“裤门看守者” 设计师:伊莱思·豪 设计时间:1851年 拉链又称拉锁,是一个可重复拉合、拉开的由两条柔性的可互相啮合的连接件。目前拉链的使用领域几乎涉及到所有的服装和用品,已成为当今世界上重要的服装辅料。 从1851年美国人伊莱思·豪才申请了一项名叫“可持续、自动式扣衣工具”专利开始,拉链最终占领服装市场的时间是上世纪30年代,期间整整经历了近80年之久。当时,服装界掀起了一场童装竞赛,最终脱颖而出的是带有拉链的童装,因为人们相信,拉链服装能提高儿童的自信心和自主能力。 借助时装设计师的推动,拉链在1937年又有了一个新身份——男士“裤门看守者”。如今拉链已经随处可见,据上世纪30年代的统计资料,全球每年生产的拉链数高达6亿条以上。 案例三|匡威帆布鞋踏入美国篮球史 设计师:匡威公司 设计时间:1917年

关于行政合同是否可以提出行政诉讼的案例-委培生难倒教育局

关于行政合同是否可以提出行政诉讼的案例-委培生难倒教育局 福建省龙岩市的一些教育局在与当地中考毕业生签订的师范学校委培合同中约定,学生出资读书,学成后由教育局负责安排教师工作岗位。为此,每个家庭都给孩子花费了几万元钱。可当孩子们学成到教育部门报到求职时,却被告知必须参加“择优录用”考试,不保证教师工作岗位,且并非有编制和工资保障。孩子们无奈将教育局告上了法庭。 委培生难倒教育局 委培生无缘三尺讲台 1996年10月7日,不满16岁的张瑜作为甲方与乙方-现在的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签下了福建省师范高校委培生合同。合同规定:由教育局委托河南信阳师范学校代培普师专业教师;甲方毕业须回本市无条件服从乙方的安排;委培生在校所需经费自理。作为甲方学生家长-张瑜的父亲张德明在合同上签了字,教育局盖了公章和法人代表的名章。合同签下来,全家都感觉吃了定心丸,认为这下张瑜不仅有学上,而且将来的工作也有了保证。几天后,一家人高高兴兴把张瑜送上了开往河南信阳的列车。 一转眼就是三年。1999年8月,张瑜顺利地在河南信阳师范学校毕业,并拿到了校方开出的毕业生就业派遣证。回到原籍,开始倒还一切顺利,龙岩市教委在张瑜的派遣证上签署了“请新罗区教育局给予安排”。到了区里,事情开始变得复杂起来。教育局的办事人员明确告诉张瑜,要她按照区教育、卫生类毕业生就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就业改革领导小组”)《关于1999年新罗区师范类中专毕业生择优录用考试的通知》(以下简称“考试通知”)要求,报名参加区里统一组织的择优录用考试。无奈之下,张瑜填写了报名表并参加了录用考试。不幸的是,张瑜的成绩未达到录用分数线,结果没有被录用为正式编制的小学教师。与张瑜类似的情况不在少数,1999年新罗区有80名师范类毕业生参加了考试,但均未被录用。 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学生及其家长们大惑不解,觉得非常冤。读了3年师范,家庭为学生支付了数万元费用,而师范毕业生的就业渠道比学其它专业的学生要窄得多,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于是,他们通过各种途径向省、市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教育局履行合同,安排委培毕业生参加工作,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1999年11月3日,新罗区领导班子召开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改革专题会议,听取区教育局的汇报,并形成了《关于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题

国际贸易经典案例分析

案例1 商品质量不符引起的纠纷案 我生产企业向马来西亚客户出口汽车配件,品名为YZ-8303R/L,但生产企业提供了YZ-8301R/L,两种型号的产品在外型上非常相似,但却用在不同的车型上,因此客户不能接受,要求我方要调换产品或降低价格。我方考虑到退货相当麻烦,费用很高,因此只好降低价格15%,了结此案子。——由温州某外贸企业提供 我国某公司A向孟加拉国某公司B出口一批货物,合同价值约为USD20000.00,货物为汽车配件,共有10个型号,其中有四个型号要求根据客户样品制造的。付款方式为,客户先支付定金1000美金,剩余部分30%和70%分别以L/C和T/T支付(在货物生产完毕通知客户支付)。客人随即开来信用证,A公司按合同和L/C要求开始生产货物,但发现其中按客人样品要求订做的货物不能完成,由于客人订货的数量比较少,开发该产品十分不合算。因此打算从其他厂家购进该产品,但遗憾的是,却一直无法找到生产该产品的厂商。而此时已接近装船期了,其他货物亦相继生产完毕。A公司只好告诉B公司上述问题。B公司要求取消所有的货物并退还定金和样品,他的理由是,他要求订做的货物是十分重要的,不能缺少,因A公司没有按时完成货物,错过他的商业机会。A公司也感到无可奈何,确实理亏,只好答应客户的要求,承担一切货物积压的损失。 案例分析 按CIF贸易术语出口。卖方按合同的规定装船完毕后取得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装运单据。但是,载货轮船在启航后第二天就触礁沉没,买方闻讯后提出拒收单据,拒付货款。试问,卖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分析:买方必须收取单据,并支付货款。 因为以CIF术语达成交易,货物风险和费用的划分点在装运港船舷,买方承担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 CIF贸易术语下交货属象征性交货,卖方凭单据交货,买方凭单据付款。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齐全且正确,卖方无权拒收拒付。 案例分析 某公司按CIF London向英国出口一批季节性较强的货物,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方,如此签约是否正确? 分析:不正确 CIF合同属于装运合同,货物风险和费用的划分点在转运港船舷。卖方负责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以前的风险和费用,而买方负责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以后的风险和费用。合同中要求卖方负责货物于12月2日货轮驶抵目的港,延长卖方责任至目的港,有违CIF术语的责任划分,对卖方不利。 案例分析 在80年代,有一出口商同国外买方达成一交易,合同约定的价格条件为CIF,当时正值海湾地区爆发战争,装有出口货物的轮船在公海上航行时,被一发导弹误中而沉。由于在投保时没有加保战争险,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的赔偿。问:买方为此向卖方提出索赔是否合理?分析:不合理。 在CIF术语下,卖方负责投保,但其要求如下: 在买方没有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卖方无需投保战争险。 案例分析 我与美商达成的合同中采用的术语为 FOB上海,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为2001年3~4月份,

最新事件营销十大经典案例

最新事件营销十大经典案例 案例一:私奔圣地天台山 攻权私奔了,大家欢快地奔走相告!私奔体,被私奔,私奔宣言,私奔胜地,私奔测试……横空出世。私奔已经不是两个人的私奔,而是一场大众娱乐,一个营销热点,笔者关注到私奔营销非常成功的一个案例——浙江天台山的私奔造句活动。 攻权516深夜宣布私奔,接下来适逢519中国旅游日和520天台山旅游日,作为中国旅游日发源地的天台山正在双节同庆,举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重走霞客路”活动。有网友开始在网上八卦十大私奔胜地,520私奔微博借机推出“私奔天台山宣言”活动,让网友结合私奔的热点尽情发挥。“@520私奔:#私奔天台山宣言#王功权和王琴私奔了,奥特曼和PP猪私奔了,中国旅游日源自天台山,天台山5月18日到20日3天免费迎客,一起组团私奔到天台吧!”佛国仙山,私奔好去处,简短的几句话激起网友的兴趣,同时通过互动微博“一切皆可私奔”“我爱你,爱者你,就像私私爱奔奔”“私奔是大奔的兄弟”“别和我谈恋爱,有本事和我私奔”等的话题激发,为互动用户提供互动思路,瞬间激发大家当年的才华横溢,满腹笔墨一吐为快.... 天台山私奔营销受到网络媒体、网友以及平面媒体的高度关注,大家纷纷跟进、报道,天台山借此打响了中国旅游日的金名片! 案例二:宇泰家具:有了难题要“高调解决” 2011年3月第27届广州国际家具展上,名不见经传的佛山宇泰办公家具公司一下子成为包括广东卫视、深圳卫视、东方卫视、浙江卫视、安徽卫视、四川卫视等国内电视主流媒体关注的焦点。原因无他,只因该企业请来了著名的打假英雄王海,为其专利产品“百凤朝凰”打假,使得佛山宇泰办公家具仍旧在一夜之间成为整个家具行业的“新星”。

人民法院关于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

人民法院关于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 案例1 张恩琪诉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行政不作为案 (一)基本案情 张恩琪于2013年3月13日、10月16日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9月25日向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基金中心)邮寄信函,主要内容为要求履行法定职责,对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偏低和少缴、漏缴问题进行强制征缴。市社保局于2013年10月26日收到信函后,认为其所述问题不属于该局职责,属于市社保基金中心职责,遂将信件转至该中心办理。该中心于2013年11月29日向张恩琪出具《关于张恩琪信访反映问题的答复》,主要内容为其已经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待遇均由其参保所在区的社保局审批确定,且在审批之前已经本人对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事项进行了确认,该中心作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依据区县社保局审批结果及有关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退休待遇。张恩琪先是针对市社保局、市社保基金中心分别提起诉讼,因各自答辩不具备相应职责而申请撤诉,后将两单位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市社保局向市社保基金中心转交信件行为违法,撤销市社保基金中心上述答复,判令二被告履行法定职责,对其诉求予以答复。 (二)裁判结果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

例》第五条规定,市社保局具有负责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行政职能,其于2011年10月19日向与其存在隶属关系的市社保基金中心下达文件《关于社会保险举报投诉案件受理查处职责分工的通知》,第二项明确规定“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举报、投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查处,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请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具体程序由市劳动监察机构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制定”。故市社保局将信件转至市社保基金中心办理并无不当。市社保基金中心应对原告信函要求事宜作出明确处理,但其未在60天内作出答复,且在此前原告起诉该中心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中,隐瞒了市社保局下达上述文件的情况,在答辩状中否认其具备相应职责,导致原告认为起诉被告主体有误而申请撤诉,系未履行法定职责并进行推诿。其给原告出具的《关于张恩琪信访反映问题的答复》,在未对原告提出的请求作出明确处理的情况下,直接以信访形式答复显系不妥。遂判决:一、市社保基金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原告请求作出处理并将结果书面告知原告,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按日处70元罚款;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三)典型意义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人民法院以行政裁判方式明确了行政主体在社保管理方面的相关职责。基于行政管理复杂性和法律规定不明确,在职权界线不清晰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之间应当主动沟通联系,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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