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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农业保险组织模式及其在我国的借鉴

国外农业保险组织模式及其在我国的借鉴
国外农业保险组织模式及其在我国的借鉴

国外团体保险的发展

国外团体保险的发展现状 团体保险(包括团体寿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健康保险等)在国外发展很快。特别是由雇主、工会或其他团体为雇员和成员购买的团体年金保险和团体信用寿险发展得尤为迅速。团体信用寿险是团体寿险的一种,是指债权人以债务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已成为雇员退休福利计划的重要内容。 美国 在美国,团体保险有三种情况:一是美国政府规定必须向雇员提供的社会保险,包括老年退休保险、遗属保险、失业保险和健康保险;二是美国法律规定由保险公司提供的雇主补偿性保险;三是保险公司根据市场情况为满足市场要求提供的雇员团体保险,包括寿险、健康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退休保险。总的说来,美国的团体保险在整个福利保障体制中,是得到充分发展和完善的一部分。当今,美国有11700万雇员供职于600万家企业,有1000余家保险公司为他们提供各种团体保险。 欧洲 团体保险在西欧也被称为员工福利计划,由雇主与雇员共同参加,它可以为雇员提供社会保障之外的补充性福利计划。欧洲国家的员工基本上都参加了基本的员工福利计划,此外的福利计划有的是针对某些特殊行业的,有的是针对某些特殊阶层的雇员的。这些员工福利计划是非强制性的,雇主和雇员有权选择是否参加。根据各国员工福利计划管理方式的不同,主要分为三类:由雇主联盟与工会联盟共同组织的非盈利性的互助基金会;直接购买商业保险公司的团体保险合同;某些大型企业独自或合伙组织、管理员工福利计划,并聘请精算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提供咨询、理财服务等。从资产负债管理的角度看,这些管理方式的不同之处在于,由互助基金会或公司自行管理的养老金有可能采取现收现付型的管理方式,而商业保险公司管理的团体保险全部采用基金预先积累型管理体制。 日本 日本各寿险公司经营的团体保险分为团体寿险和团体年金。在日本,团体寿险主要包括团体定期寿险和团体信用寿险,团体年金主要包括企业年金保险、厚生年金保险和国民年金保险。在日本,团体定期寿险的发展受经济环境的影响很大,当日本经济发展较快时,团体定期寿险的保费收入随之增长很快;当日本经济的发展出现停滞时,团体定期寿险的业务增长也随之放缓。 韩国人身保险业发展现状及对我国的启示 2010-08-25 11:34:56来源: 中国保监会跟贴 0 条手机看股票一、韩国人身保险业概况(一)市场规模。韩国保险市场发展成熟度较高,2008年总保费收入906亿美元,居世界第十位,在亚洲位于日本和中国之后。其中,寿险公司总保费收入606亿美元,居世界第

各国不同世界医疗保险制度大对比

各国不同世界医疗保险制度大对比目前,养老和医保都是国民所关注的热点。许多人查看世界医疗保险机制之后,发现我国的医保水平很低。 加拿大:全民保险模式 特点:政府直接举办医疗保险事业,老百姓纳税,政府收税后拨款给公立医院,医院直接向居民提供免费服务。 具体内容:国家立法、两级出资、省级管理,即各省医疗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联邦政府拨款和省级政府财政预算,各省和地区政府独立组织、运营省内医疗保险计划。保险内容上覆薪所有必需医疗服务,医药适当分离。住院保险和门诊保险,除特殊规定的项目外,公众免费享受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同时,鼓励发展覆盖非政府保险项目的商业性补充医疗保险。凡非政府保险项目均可由雇主自由投资,其所属雇员均可免费享受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德国:社会保险模式 特点: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其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互助共济,主要由雇主和雇员缴纳,政府酌情补贴。目前,世界上有上百个国家采取这种模式。 具体内容:保险金的征收是按收入的一定比例,保险金的再分配与被保险者所缴纳的保险费多少无关,体现了高收入者向低收入者的投入,无论收入多少都能得到治疗。参保人的配偶利和子女可不付保险费而同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劳动者、企业主、国家一起筹集保险金,体现了企业向家庭、资本家向工人的投入。在保险金的使用上,是由发病率低向发病率高的地区转移。对于月收低了61O马克的工人,保险费全部由雇主承担,失业者的医疗保险金大部分由劳动部门负担。18岁以下无收入者以及家庭收入低了一定数额的,可以免交某些项目的自付费用。

法国:全民保险模式 特点:在法国社会保险的众多项目中,最人注目、涉及面最广、覆盖人数最多的一项保险就是医疗保险。在全国6000多万人口中,医疗保险覆盖了全体国民。 具体内容:在通常情况下,投保者有权自由选择普通科医生。享受医疗服务,必须由社会保险部门认可的医生开出处方,所享受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都制定了严格的范围和目录。患者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方式(如住院或门诊)、疾病谱、药品功能的差异而有所差别。为体现国家鼓励生育,照顾危重患者,防止疫情扩散,抚恤等社会政策,患者医疗费用自理部分费用。 美国:商业保险模式 特点:参保自由,灵活多样,有钱买高档的,没钱又低档的,适合需求方的多层次需求。美国这种以自由医疗保险为主、按市场法则经营的以盈利为目的制度,往往拒绝接受健康条件差。收入低的居民的投保,因此其公平性较差。 具体内容:美国实行的是私立型商业保险模式。在私立型商业保险模式之下,医疗服务以个人消费为主,政府对特别人群(老年、残疾、低收入等)提供费用补助,或采用特殊医疗保险方式。国家仅负担医疗保险中的一小部分,大部分转移给患者或企业。 英国:全民保险模式 特点:英国实施公费医疗即“全民健康服务”(NHS)。所有合法居民,哪怕是外国人,都可以在NHS所指定的医疗机构享受基本上免费的医疗服务。国家为NHS付账的大头儿(80%)来自财政,一小部分(大约12%)来自国家保险基金(类似于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主要负责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还有一小部分来自向病人收费,因为“大体上免费”不等于什么都免费。由于英国是这一制度的鼻祖,而且最典型,这种做法被称为英国模式。

国外农业保险现状

而相比国外发达国家,自2世纪3年代以后,美国、加拿大、法国、日本等国先后开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验。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农业保险制度。这些国家不仅建立了完善的法律体系,国家通过加大政府补助,承担农业保险大部分费用。同时也采取一系列其他有力措施来保证农业保险的实施,比如美国就建立了一套政府主导、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的农业保险体系 国外农经专家认为,农业科技、农业投入、农业保险是现代农业发展特别是农业 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农业保险是通过保险的手段管理农业生产风险的制度安 排,是市场经济和开放经济条件下政府进行农业支持和保护的有力工具。农业保 险始于两百多年前西欧的农作物雹灾保险。最早是德国,其后法国、美国、奥地 利、丹麦、瑞士等一些国家也先后开办了农作物雹灾保险。同时,牲畜保险、森 林保险也在欧洲大陆广泛开展起来。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农业保险 制度。随着世界各国对农业保险地位认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重视农业保险的建 立和完善,并把建立国家支持的农业保险制度作为促进农业发展、保护农民利益 的重要政策手段。 一、国外农业保险经营主要模式 (一)政府主导、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美国模式 美国从1939年开始实施政府农作物保险计划,至今已经有近70年的历史。 农作物保险制度经过了多次的改革,形成了目前的政府主导、私营商业保险公司 经营的模式。这种模式是以国家专门保险机构主导和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要特点。 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只负责规则的制定、履行监督等职能,并提供再保险,政府 对农业保险保费、经营管理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而农作物保险的直接业务 全部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或代理。它有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托,利用优惠 政策诱导商业性组织介入其中,最终实现政府淡出、市场主导农业保险的局面。 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来看,它先是一种强制安排,通过诱致性制度实现制度的演进。 为了提高参保率,政府对农业保险采取自愿保险与相对的强制性保险相结合的方 式。 (二)政府主导、政府成立公司经营的加拿大模式 加拿大于1959年通过《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该法授以联邦政府和省政府 共同支持办理农作物保险,建立联邦和省二级政府组织的农作物保险机构,由其

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的经验与启示(doc 15)

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的经验与启示(doc 15)

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的经验与启示 摘要:农业保险在经过200多年的探索发展后,各国都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独特的经营体制与经营模式,考察其发展演进的经验与教训,对中国农业保险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此,文章将以若干发达国家农业保险的实践与经验作为起点,在对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特点作出比较和基本评价的基础上,提炼出对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的一般规律,并据此揭示对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启示。 关键词:农业保险,经验,启示 一、研究综述 在通常的理解上,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经济损失提供的一种保险。近年来,农业保险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正在日益受到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的广泛关注。目前,对于农业保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1)从理论层面探讨农业保险的生成的原因。学者们对这个问题基本形成了共识,并将其原因归结为其农业保险的市场失灵。比如,刘京生(2003)认为农业保险具有商品和非商品两重性;李军(2004)提出农业保险应当属于准公共物品;庹国柱(2004)主张农业保险是介

(2003)提出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两种模式:一种是政府主办,政府设立相关机构经营的模式;另一种是政府引导,实行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的模式。赵学军(2004)从政府干预的角度,认为农业保险的市场失灵,需要政府的干预,特别是政府的财政支持。胡秋明(2004)认为农业保险走出困境的出路就是制度创新,而组建国家农业保险公司是推动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关键所在。 总的来看,目前学术界对中国农业保险问题的研究已经非常深入,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也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认真研究和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对于加快我国农业保险的顺畅发展,促进我国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 二、国外农业保险的兴起 农业保险始于两百多年前西欧的农作物雹灾保险。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农业保险机构的国家(1791年),也是最早开办农作物雹灾保险的国家(许谨良,2000)。此后法国、美国、奥地利、丹麦、瑞士等一些国家也先后开办了农作物雹灾保险。同时,牲畜保险、森林保险也在欧洲大陆广泛开展起来。农业保险之所以最早发生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主要是因为农业在这些国家的工业化过程中已经大规模地走上了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农业自身经营和发展方式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客观地提出了对保险的需求,于是一些私人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始

国内外保险业发展概况

国内外保险业发展概况 根据最新的Sigma《世界保险业报告》,2008年中国寿险保费收入排名为全球第六,其中,前五位分别是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德国,紧随中国之后的则是意大利、韩国、中国台湾和印度。 在社会福利制度较为健全、福利水平较高的发达国家或地区,商业寿险的需求仍旧保持旺盛,几乎占据了全球市场份额的67%。另外,没有人口总量优势的韩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寿险保费收入也排在了世界前十位,且全球市场份额只比中国少%及%。这与全球老龄化社会发展趋势和当地较为发达的经济水平密不可分。 2012年,全年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5488亿元,同比增长%,保险业增速继续在低位徘徊,而且增速首次降为个位数,与近20年来超过20%的平均增速形成了明显反差。从外部环境看,复杂严峻的国内和国际经济形势,通过实体经济、金融市场和消费者需求等多种渠道传导至保险业,增加了保险市场稳定运行和风险防范的难度与压力。2012年,保险监管强调“风险底线”和“消费者权益”,取得积极成效。从国际比较看,2012年,中国保险业保费收入在世界排名第4位,保险密度排名第61位,保险深度排名第46位。 2013年年底我国保险公司的数量增加到165家,保费收入高达万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了%。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四大保险市场,仅次于美国、日本和英国。但我国保险深度仅为3%,保险密度仅为1300元/人,与发达国家和世界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社会公众保险知识缺乏、保险意识不足。 2014年发布的保险业“新国十条”中明确提出,2020年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提高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 2014年,通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我国保险市场保持高速增长,进入新一轮依靠市场和制度创新驱动的快速增长期。而保险监管工作也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突破口,开拓创新,成效显著。展望未来,保险业还将继续在改革路上快速前进。 我国保险市场连续3年保持高速增长,2014年利润同比增长超过100%,市场规模由2012年的全球第六位跃升至全球第三位。2014年,保险业保费收入同比增长%,利润同比增长106%,利润总额创历史新高。

国外医疗保险制度模式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沈阳理工大学 毕业设计(论文) 题目:国外医疗保险制度模式及其对我国的启 示 摘要 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中最复杂的一项,被称为“世界性难题"。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由于涉及多方利益格局的调整,人们对其关注程度远远超过了其他问题。医疗保障制度总的来说有国家医疗保险模式、社会医疗保险模式、商业医疗保险模式和储蓄医疗保险模式四种典型模式,这几种模式各有利弊。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也经历了两个时期——国家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现已初步建立起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但是,同养老、失业保险相比,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步履为艰,我国目前现行医疗保险体系尚不能实现全民医保,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本文分析了当前国内外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及发展背景,着眼于我国城镇医疗保险改革的现状,总结了国外医疗保险制度运行的成功经验和教训,根据当前的国情提出了完善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医疗保险制度,模式,启示,医疗保障

Abstract Medical care insurance i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social guarantee system,it is also the complicated item among various insurance systems. So it is called ‘international problem’. The reform of medical care insurance is a complex social systematic project, which is closely related the general situation of reform, development and stability. People are paying much more attention to this problem than to others,because it involves the adjustment of multilateral benefits.Looking at the insurance mode worldwide it general has four typical patterns including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mode, social health insurance mode, commercial health insurance mode, and savings insurance mode, each has both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After experienced two periods of the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and social health insurance, the basic medical care insurance system which combines society’s balance and personal account in cities and towns and the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in village in China have just begun. However, it still has a hard and long way to go compared with old-age pension and unemployment insurance.Beginning from the revolution and background of present urban medical care insurance system of both domestic and abroad, the thesis analys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medical care insurance reform, and generalizes a series of successful experience and failure lessons of medical care insurance system from abroad. According to our national situation, the thesis propose a policy to perfect the urban medical care insurance system. Keywords: system of medical care insurance, mode, enlightenment, medical security

论建立健全我国的农业保险制度_国外农业保险模式的借鉴

论建立健全我国的农业保险制度 —国外农业保险模式的借鉴 黄英君 摘 要: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的多种模式,启示我们应以国情为基础,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建立健全我国的农业保险制度。要健全农业保险立法,在政府的支持下建立政策性业务商业化运行的模式,设立农业巨灾专项风险基金,推动多渠道、多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并构建农业再保险体系,以农业保险的发展切实地为“三农”服务,促进国民经济的协调均衡发展。 关键词:农业保险;模式选择;农业风险;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F84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86(2005)12-0015-04 作者简介:黄英君(1979- ),男,河南商丘人,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博士生(四川成都 610074)。 重庆社会科学 2005年第12期(总第132期) Chongqing Social Sciences 引言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同时又是个充满风险的弱质产业。我国农业生产一直承受着自然与市场的“双风险”,而农业保险发展滞后,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要真正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保证国民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必须加强对农业保险的研究,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建立较为完善的农业保险制度。党中央、国务院曾多次表达了对农业保险的关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农户在承包期内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这一决定无疑对发展农业保险有深远的意义。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也曾多次表示了应积极发展农业保险。2004年3月1日,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准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2004年7月13日,由吉林通化钢铁集团等5家省内企业共同发起设立,总部设在长春的吉林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告成立。显然,中国已经从各个层面加大了建立与健全农业保险制度的步伐。世界上各个国家都十分重视农业保险。各国政府把农业保险视为农村救济、农业贷款、农产品价格保护、农民福利等政策的一部分,来稳定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本文尝试总结了目前世界各国农业保险制度模式的基本特征,以期能借鉴世界各国农业保险有益经验,立足国情建立和健全我国农业保险制度,更好 地为“三农”服务做好准备。 一、世界各国发展农业保险的制度模式世界上约有40多个国家推行农业保险。由于农业风险的相对集中性、风险损失的相对严重性、风险承担者的分散性、风险的明显区域性等特点,以及农业保险的“准公共物品”的特性,许多国家采用了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方法,即国家通过设计合理的运行机制、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主要是经济、法律上的支持),使国家(各级政府)、企业(保险公司)和农民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在开展农业保险的过程中相互协调:国家通过支持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来实现发展农业以稳定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社会目标;保险公司通过开办农业保险,实现获得经济效益的企业目标;投保农民个人则是农业保险的直接受益者,以少量的保险支出获得比较稳定的生产收入,把农业风险转嫁出去。 根据世界各国发展农业保险的历史、特点、操作方式、地域特征以及法律制度、社会、经济等特点,形成了以美国、加拿大、前苏联、日本、法国、德国、斯里兰卡、菲律宾等国农险制度为典型代表的制度模式。一般地,从保险体制和组织机构来看,农业发展保险模式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 (一)以政府为主导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以国家专门保险机构主导和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以美国、加拿大为代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农业保险发展机制与模式研究”(批准号:03BJW106)课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团体保险业务发展空间分析

团体保险业务发展空间分析 一、影响团体保险业务发展的外部政策环境 (一)国家政策鼓励发展商业保险 为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全社会保障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给保险业发展带来重大利好。文件提出,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等人身保险业务,积极发展个人、团体养老等保险业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计划; 努力发展适合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积极探索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有效方式,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立足我国国情,结合税制改革,完善促进保险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等一系列措施。该文件的出台体现了政府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力度,鼓励商业保险发展的决心,同时给团体保险业务的发展带来了利好信息。 (二)团体养老保险税收政策不到位 国家鼓励发展团体保险业务,但因税收政策的不到位及《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出台,给寿险公司团体保险业务的发展带来了重重困难。 团体补充养老保险与信托型的企业年金从大的范围来讲,同属于补充养老保险。目前全国有26个省市给予信托型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从工资总额的4%~8%不等,而按照财政部最新的《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的要求,原本可以从应付福利费列支的团体养老保险,随着应付福利费科目的取消,而没有了可列支的渠道。虽然《通则》中

提到:“已参加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具有持续赢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所需费用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我们可以理解《通则》中提到的补充养老保险包含了企业年金和团体补充养老保险,但《通则》下发后各省并没有出台给予补充养老保险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从现有税收政策看,团体养老保险无论是企业交费还是个人交费均缺乏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困难。且国资委在2005年8月下发了《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中央企业以企业年金形式满足对职工的补充养老功能,团体补充养老保险失去了一块重要的市场。 (三)团体医疗健康类产品未全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通则》及财政部2003年下发的《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3)61号)规定,补充医疗保险可以享受4%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中国保监会2006年度下发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的定义:“医疗保险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医疗保险按照保险金的给付性质分为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严格按定义归类,保险公司团体保险中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险种仅包括补充医疗保险、住院类保险、意外医疗类保险、各类住院收入保障保险等险种,而对于以重大疾病为保险责任的险种是不属于享受补充医疗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政策上的制约同样压缩了团体保险业务发展的空间。 (四)管理式医疗保险不计保费收入

国外医疗保险的四种典型模式

国外医疗保险的四种典型模式 发表时间:2004-8-5 10:41:13 点击94 次 国外医疗保险制度的历经百余年的发展与演变,已日趋成熟与规范。目前,世界上医疗保险主要有四种典型模式。 全民保险模式:加拿大 该种模式的特点是:政府直接管理医疗保险事业。政府收税后拨款给公立医院,医院直接向居民提供免费(或低价收费)服务。 加拿大国家医疗保险具体做法:1)国家立法、两级出资、省级管理。即各省医疗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联邦政府拨款和省级政府财政预算,各省和地区政府独立组织、运营省内医疗保险计划。2)保险内容上覆盖所有必需医疗服务,住院保险和门诊保险,除特殊规定的项目外,公众免费享受所有其他基本医疗保险。3)鼓励发展覆盖非保险项目的商业性补充医疗保险。凡非政府保险项目均可由雇主自由投资,其所属雇员均可免费享受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这种面向全民的医疗保险模式最大的优点是国家的介入。由于政府是最大的雇主及服务买家,所以,从理论上讲在控制成本方面有着很大的优势。但从实际上看,这种模式面临着沉重的财政支出、服务的短缺、公共医院的官僚主义作风、医生缺乏成本意识导致的严重浪费等问题。1991年,加拿大卫生费用占GDP的10.1%,列世界第二位。卫生资源浪费、医疗费用无限度增长长期困扰着加拿大政府。 社会保险模式:德国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其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互助共济,主要由雇主和雇员缴纳,政府酌情补贴。目前,世界上有上百个国家采取这种模式。 德国社会医疗保险模式的特点是:1)保险金是按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征收,而保险金的再分配与被保险者所缴纳的保险费多少无关,因此,无论收入多少都得到治疗。参保人的配偶和子女可不付保险费而同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2)劳动者、企业主、国家一起筹集保险金,体现了企业向家庭、资本家向工人的所得转移。3)在保险金的使用上,是由发病率低向发病率高的地区的所得转移。4)对于月收入低于610马克的工人,保险费全部由雇主承担,失业者的医疗保险金大部分由劳动部门负担。18岁以下无收入者以及家庭收入低于一定数额的,可以免交某些项目的自付费用。 德国没有统一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而是以区域和行业划分为7类组织,各医疗保险组织由职工和雇主代表组成的代表委员会实行自主管理,合理利用医疗保险基金,因而其浪费、滥用现象较少。但这种医疗保险模式也有很大的局限,即它不能控制外在经济环

国外农业保险制度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农业保险制度比较及对我国的启 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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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农业保险制度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 一、农业保险市场制度供给的国际比较 从世界各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历史、特点、操作方式以及法律制度上看,一般可将其制度模式归纳为以下五种形式: (一)政府主导模式 以美国、加拿大为代表,其主要特点是以国家专门保险机构主导和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有健全完善的农作物保险法律体系;政府补贴较高,并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强制与自愿保险相结合的投保方式。 (二)民营保险相互会社模式 以日本为代表,其主要特点是政策性强,经过立法对主要的关系国计民生和对农民收入影响较大的农作物和畜种实行法定保险;经营组织具有互助性和民间色彩;中央政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对保费和管理费进行补贴。在农业保险体系设置上,日本的农业保险组织形式采用”三级”村民共济制度,将农业风险在全国范围内分散。 (三)政府垄断模式 以前苏联和原东欧部分国家为代表。这种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障型模式的特点是以统一的国家农业保险机构(在前苏联是国家保险总局)采用对全国农业保险实行垄断经营、强制保险,政府成立相关基金 3 2020年5月29日

帮助降低农业保险经营中存在的高风险,并补贴大部分经营管理费用等措施。当前,这种模式因前苏联解体,已经近乎消失,但对农业保险制度的发展依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四)政策优惠模式 以西欧国家为代表,主要包括法国、荷兰、西班牙等国。主要特点为没有全国统一的农业保险制度和体系,农业保险主要由私营公司、部分保险相互会社或保险合作社经营,政府不直接参与农业保险的经营。投保为自愿行为,国家为了减轻参加农作物保险农民的保费负担,也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和税收等政策优惠。 (五)国家重点选择性扶持模式 以亚洲发展中国家为代表,主要包括泰国、印度、菲律宾、巴基斯坦等国。主要特点:一是农业保险主要由政府专门农业保险机构或国家保险公司提供;二是承保以本国主要农作物为主,目的就是确保粮、棉生产的稳定;三是农业保险具有强制性。政府负责保费补贴和保险公司的业务费用补贴,政府金融机构经过贷款资金进行支持,将保险与金融机构贷款结合。 尽管世界各国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各具特色,但在实际运作中却有一定的共性。主要做法包括: (一)以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基础 如美国以1980年的<联邦农作物保险法>和<1994年农作物保险 4 2020年5月29日

团体保险发展研究论文

团体保险发展研究论文 摘要:我国自1982年恢复开办人身保险业务以来,团体保险保费收入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曾一度达到88.8%,但在1999年卸出现了大幅度的波动,随后占比基本上维持在20%左右,相对于一些西方国家基于员工福利计划的团体保险发展状况,我国的发展是相当的不充分。本文从介绍我国团体保险的发展现状出发,分析了我国基于员工福利计划的团体保险发展道路的可行性,最后提出促进我国团体保险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团体保险;员工福利计划;税收优惠 20世纪初期,美国工业及社会发展促进了雇主们逐渐了解到其对员工的法律责任,同时雇主也对员工由于工作能力丧失所招致的收入损失逐渐重视,这种对员工福利的认识孕育了团体人身保险有利的发展因素。第一张团体寿险保单于1911年,由纽约公平寿险社(EquitableLifeAssuranceSociety)签发。这一新的承保方式一出现就引起了人寿保险业界的广泛注意,各保险公司群起仿效,随着员工福利计划的发展在世界各地发展起来。 一、我国团体保险发展的现状 20世纪50年代初期,为了配合劳动保险的实施,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对尚未实施劳动保险或已实施了劳动保险但希望多增加一些福利的单位职工,开办了多种以职工为对象的团体人身保险,作为国家实施劳动保险的辅助或补充。1958年以后,由于错误的指导思想影响,国内保险业务出现停顿,团体保险也停止了销售。自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开办人身保险业务以来,团体保险业务从1982年到90年代初期经历从无到有的市场恢复期,各家保险公司积极探索商业团体人身保险为职工福利配套。但是,目前我国一些企业经济效益不好,缴费十分困难;同时许多经济效益好的企业更注重短期效益,不愿意为员工投保。所以尽管团体人身保险在我国以往的业务中占有很大份额,近年形势却不容乐观。从图1可以看出团体保险保费收入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比重从1996年的88.8%下降到2002年的20.5%,2003年为16.88%,2004年达到20.51%。2005年前8个月,份额虽提高到22.9%,但是其中包括中意人寿的200亿大单,到2005年末份额回落到20.44%。在寿险业保持平稳增长的大格局下,团体保险保费收入在行

国外典型国家医疗费用支付方式经验及其借鉴

国外典型国家医疗费用支付方式经验及其借鉴 [摘要] 近年来,世界各地医疗费用不断上涨,这个问题已经受到各国关注,要解决好这个问题要从解决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入手,不同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所带来的控费效果都是不一样的。通过比较分析德国、美国、英国不同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得出了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在我国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的过程中,要实行多种混合支付方式,但是必须是在保证总额预算的前提下进行、实行预付制和激励医生机制的同步进行、根据我国国情逐步推广DGRs付费方式。 [关键词] 医疗费用;支付方式;经验借鉴 控制医疗费用上涨的关键在于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同时也是决定我国医疗改革成功的关键因素,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还有利于推进建设健康中国。目前,我国医疗费用支付方式还处于探索阶段,而国外一些国家已经有了丰富的经验,通过对比分析国外典型国家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从中得出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 一、医疗费用支付方式的类型 目前,世界各国通行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主要分为下五种类型: 按医疗服务项目后付费方式。该方式指参保人在医院接受医疗服务时自己垫付医药费用,凭借缴费单据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该种模式的优点在于支付方便,易于操作。但是容易造成医院诱导需求,过度治疗。 按医疗服务单元付费方式。它是指医疗保险方与医疗服务方预先协商规定每日平均住院费用的标准或者每次平均门诊费用标准来支付医疗费用的支付 方式。这种方式可以有效的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工作效率,但是医生会诱导轻病患者以扩大收入推诿重症患者以减少成本,所以出现小病大治,大病外推的现象。 按人头预付费方式。该支付方式是指医疗保险方先确定人均支付费用的标准,然后根据医疗服务方所签约的注册人头数向医疗服务方支付费用。也就是说医疗保险方按照预先签约的人头数支付费用,而不是按照实际看病的人数付费。 所以医院会增加注册人头数以扩大收入,让人不得病、少得病、不得大病,对大病患者及时有效转诊以降低成本。 按病种预付费方式,全称为“诊断分类定额预付制” (diagnosis-related groups,DRGs)。该支付方式根据国际疾病诊断分类标准(ICD-10)将疾病分为不同组别,每组又根据病种病情轻重程度及有无合并症、并发症进行分类,测算不同类别的医疗费用标准,并预先支付给医疗服务方。这

出国一定要购买境外医疗保险吗

出国一定要购买境外医疗保险吗 提到境外医疗保险,很多人觉得它离我们很遥远。其实不然,留学、出国旅游、出国公干……只要涉及到“出国”,境外保险就是无法回避的问题。而这些年来,“出国”已经很普遍了,因此不妨及时掌握些关于境外保险的相关知识。 什么是境外医疗保险 境外医疗保险,也叫境外旅行保险,顾名思义,它是专门针对境外旅游、境外探亲访友、境外公干等而设计的保险产品。当我国国民在境外面临意外、医疗等风险时,如果提前购买了境外险,就可以享受24小时全天候、综合性的紧急救援服务及意外、医疗、救援服务和约定的费用报销。境外旅行险的作用主要有以下两点: 首先,根据申根国家的规定,从2004年6月1日起,所有的短期签证申请者都必须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时购买境外保险,证明可担保国外住院费用及遣返费用,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保险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并且覆盖所有的申根国家。在同时递交了护照和保险单后,才能发放签证。

其次,就境外险本身来说,它就像一个“护身符”,让人们在举目无亲的异国土地上,拥有一份踏踏实实的安全感。因此,出国前购买境外险不仅是为了取得签证,也是给自己增添一份保障。 境外医疗保险如何办理 如何才能成功办理境外旅行保险呢?主要有四种方法。 第一,最传统的办法是客户直接到保险公司销售柜面购买,填写投保单,保险公司收具保险费后出具保险凭证,保险生效。 第二,现在很多保险公司推出网上在线投保,客户完全可以足不出户,在网上完成填写投保信息和付费,保险公司出具电子保险凭证,通过电子邮箱或短信发送给客户,保险生效。 第三,很多消费者都有为自己服务的保险代理人,消费者可以通过这个代理人购买。 第四,有些保险公司会将系统终端装置在代理机构,客户提供投保信息并向代理机构交付保险费后,代理机构通过保险公司系统打印保险凭证给消费者,保险生效。 出国必须买境外医疗保险吗 那么,是不是出国一定要购买境外保险?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在具体选择保险产品时,不用局限于医疗险范围内,也可以选境外旅行意外险,附加个医疗险就行了。总之,出门要谨慎,出“国门”,更是要做足保障才能无后顾之忧。

购买境外医疗保险的利与弊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7289189.html, 购买境外医疗保险的利与弊 作者:邓华 来源:《大众健康》2018年第07期 近年来,我国人民对于健康保险购买和储蓄的意识逐步增加,很多人选择到大陆以外地区购买医疗保险,距离大陆最近的香港地区成为很多人买保险的选择。内地居民到香港投保的保费一直大幅增长。在健康险领域,香港的高端医疗险和重疾险有相对明显的优势。这也是为什么近年来,很多内地的客户打着“飞的”到香港购买保险的原因。 香港作为全球金融中心,发展成熟的保险行业,较内地更低的死亡率、重疾发生率,公开透明的市场竟争环境都为香港保险的优势奠定了良好基础。香港高端医疗险的特点是:全球受保,保障额度高,特别是价格上较内地有明显优势;香港的重疾险,有分红这一点,更是吸引了很多前来投保的客户。 怎么能让“钱值钱”,是很多人所关心的。一份重疾险如果没有分红,保额将一直维持在同一个水平,根本无法抵御未来的通货膨胀。如1998年购买一份保额2万的重疾险,在那个人均收入只有几百元的年代,这样的保障是比较充足的;但是20年后的现在,真要发生理赔,这2万的理赔款可以说是杯水车薪。而香港的重疾险保额会逐年递增,能够有效地抵御通货膨胀。虽说分红并非保证,但2017年香港GN16實施,所有香港保险公司必须在官网上公布过往分红保单实现率。大家可以看到,除了极个别公司,大多数公司实现率基本都在98%-100%,所以香港重疾的分红并不是镜花水月。 当然除了这个最大的优势,还有一些其他优势:1. 癌症三次赔付,3年间隔期。这个在内地的重疾险市场还没有实现,只有两家公司的防癌险能够达到,并且价格并不便宜。2. 儿童先天性疾病也在受保范围。香港有几家大保险公司都把儿童先天性疾病纳入受保范围,这个在内地目前的保险产品上都是责任除外的。3. 对于小部分疾病定义,较内地更为宽松。如脑中风后遗症,内地判定神经机能缺损后180天,香港判定时机为4周;双耳失聪,对听阈内地要求是大于90分贝,香港是80分贝。 去香港购买保险需要付出的时间和金钱成本还是比较高的,特别是涉及到两地政策法律因素,也并不是所有居民都适合买香港保险。以下这几类人更合适去香港投保。 1.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的人。 一般对于身体健康状况不够乐观的客户,我都不建议赴港投保,毕竟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就算是客户执意要来香港“试一试”,我也会建议香港和内地重疾同时投保,看两边结果哪边更优。我曾有客户患乳腺增生,投保香港重疾,结果乳腺责任除外,但内地正常承保,客户两相权衡之下,最终还是选择了内地保险。所以产品虽有高低,但选择适合自己的,才是最

农业保险制度模式分析论文

农业保险制度模式分析论文 一、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瓶颈 农民货币收入与农业保险需求高度相关,是制约农业保险需求大小的主要因素。在货币收入达到或超过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临界值后,才可能产生农业保险需求。农民收入和农业保险需求之间可以建立一种回归关系。以X表示农业保险的 需求量,Y表示农民的收入,r表示样本的相关系数,可以建立以下回归方程: [1] 两者的相关系数 该方程的数学解释是:当r=0时,说明X与Y之间不存在线性相关关系;当0 农业保险供给与需求严重不对称的矛盾。商业性保险机构中真正涉足农业保险领 域的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等少数几家,但也只是对部分风险相对比较小的农业 项目开展了保险,而对重大灾害性的农业保险还没有真正地开展起来,造成了农 业保险供给还远远不能够满足农业发展对保险需求的矛盾。 此外,法律法规建设缺位也是我国农业保险制度建设的瓶颈。我国《保险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 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但是,我国至今也没有制定专门的农业保险法律及 相关的行政法规。法律法规建设的缺位,极大地影响了农业保险的规范化、制度 化发展。 二、突破瓶颈的探索--制度模式的选择 实践表明,目前对于农业保险的多数险种来说,纯商业化经营的路是走不通的。有的研究者提出了一种政府主办、政府设立相关机构从事经营的模式[2]。 从世界范围来看,农村保障制度的建立大多出现在社会发展到以工养农的阶段。 我国以工业反哺农业才刚刚开始,由于农业人口比例巨大,国家财力无法独自承 担反哺重任。 而有的学者则倾向于政府支持下的相互保险公司经营的模式[3]。相互保险 是指参加保险的成员之间相互提供保险,其最本质的特征在于将保险人和被保险 人的身份合一,其优势在于低成本、低价格,可以减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 但是承保范围狭小、风险相对集中,由于保险基金规模有限,难于应付较大灾害。

国外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浅谈

国外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 摘要:大学生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对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发展较为成熟美、英、德、法、新加坡等5个国家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有益的借鉴和启示,包括完善多层次的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强制实行大学生医疗保险等。 关键词大学生医疗保险国际比较 一、文献综述 1.国内学者的研究 我国有关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因此理论研究较少,可以说目前,大多数研究只是通过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现状的描述,进而提出初步的建议或措施,还缺少对于新的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 (1)对现行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存在问题的研究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费医疗不再能满足大学生的医疗需求,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大学生公费医疗存在的问题,研究此类问题的学者也逐年增加。 刘铁明(2006)认为,在突发疾病与意外事故前,目前的大学生公费医疗显得苍白无力。传统的公费医疗体制下,对于一旦出现大、重疾病的学生来说,有限的投入成了杯水车薪。易建明,陈阳林(2007)简要分析大学生医疗保险的问题,他们认为大学生医疗保险全国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且保障水平低,学生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过重;国家财政拨款不够,学校承担责任不够。余青、戚巍(2007)指出当前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面临的问题有:公费医疗不再适应社会发展;公费医疗地域限制太大;重大疾病患者难以得到医疗保障等等。安华(2009)认为目前的大学生公费医疗社会化程度低,抗风险能力差。现行的大学生公费医疗体制中,国家将计划内大学生的医疗经费拨给各高校后,各校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制定报销比例。各地各校的标准都不一样,可以说是各校管各校,社会化程度低,医疗保险抗风险的能力较差。 (2)对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的筹资制度的研究 李均(2006)针对现状得出应该探索适应大学生筹资形式的社会医疗保险制

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的经验与启示

国外农业保险进展的经验与启发 摘要:农业保险在通过200多年的探究进展后,各国都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独特的经营体制与经营模式,考察其进展演进的经验与教训,对中国农业保险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此,文章将以若干发达国家农业保险的实践与经验作为起点,在对中国农业保险进展特点作出比较和差不多评价的基础上,提炼出对国外农业保险进展的一般规律,并据此揭示对中国农业保险进展的启发。 关键词:农业保险,经验,启发 一、研究综述 在通常的理解上,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难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经济损失提供的一种保险。近年来,农业保险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正在日益受到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的广泛关注。目前,关于农业保险的研究要紧集中在三个方面: (1)从理论层面探讨农业保险的生成的缘故。学者们对那个问题差不多形成了共识,并将其缘故归结为其农业保险的市场失

灵。比如,刘京生(2003)认为农业保险具有商品和非商品两重性;李军(2004)提出农业保险应当属于准公共物品;庹国柱(2004) 主张农业保险是介于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之间的一种物品,但更多地趋于公共物品;陈璐(2004)则认为农业保险应属于混合产品中的第三种类型,是具有利益外溢特征的产品;冯文丽(2004) 认为系统性风险、信息不对称和正外部性是各国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一般缘故。 (2)关于农业保险进展模式的问题。许桂红、陈珂(2003)认为,农业进展的模式问题能够从发达国家和进展中国家的角度来考虑。发达国家的农业保险进展的历史尽管参差不齐,他们的农业保险体系却有共同之处,比如各国都有经营农业保险的专业性的组织、保险承包的范围也都从单一风险过渡到了综合风险、保险费一般由农场主和政府共同承担等。从目前的文献来看,关于我国农业保险进展的模式能够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政府论”模式(刘芙、吕东韬,2003),即由政府出资设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农业保险合作论”模式(许桂红、陈珂,2003),即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该模式主张建立合作保险为主体的保险组织。“商业论”模式(许桂红、陈珂,2003),即以商业性保险为主、政策性保险为辅的多家办保险的模式。“区域论”模式(谢家智,2003),即我国农业保险的进展应实行“区域化”进展战略。“时期论”进展模式(王和、皮立波,2004),即我国农业保险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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