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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测试题

非法集资测试题
非法集资测试题

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测试题

一、单选题(共5题,每题5分,共25分):

1、下列不属于非法集资特征要求的是(C)

A、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吸收资金

B、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C、只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返还本金

D、向社会公众(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2、非法集资的形式不包括(D)

A、通过会员卡、消费卡的形式

B、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的形式

C、利用网络技术虚拟“电子商铺”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的形式

D、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的形式

3、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并通过暴利引诱骗取其信任的手段,属于(C)

A、编造虚假项目

B、巧接媒体宣传

C、承诺高额回报

D、利用亲情诱惑

4、赵某在被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后,为了完成自己的业绩,利用亲情诱惑亲朋投钱的行为(A)

A、是不法分子的手段之一,通过用高额回报诱惑亲朋,目的是为了非法集资

B、是赵某实现自我价值的一种途径

C、是其亲朋将手中余钱进行投资管理的一种方法

D、赵某无奈之举

5、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承担损失的人是(B)

A、不法分子承担

B、参与者自行承担

C、国家承担

D、不法分子和参与者共同承担

二、多选题(共5题,每题9分,共45分):

1、作为一个投资者,应防范不法分子以“销售股票”形式进行的非法集资,下面哪些属于投资者应采有的投资观(ACD)

A、合法投资

B、只注重高额回报

C、眼见为实

D、审慎投资

2、以项目开发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因为有“项目”做幌子,更容易吸引社会公众眼球。如何防范以“项目开发”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ABC)

A、具备基本常识

B、要理性分析

C、是要有投资风险意识

D、主动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3、社会公众当遇到个人或机构兜售理财、保险等金融产品时,如何提高风险防范意识(ABCD)

A、充分认识、了解相关机构的性质和功能

B、了解相关机构是否有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

C、投资某种金融产品时,掌握必要的金融知识,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D、从事股权买卖、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等高度复杂、风险极高的业务,需要较高的专业知识

4、面对非法集资的陷阱,我们可以做到(ABCD)

A、对高息“诱饵”不动心

B、对老板“实力”不崇拜

C、对“官方”背景不迷信

D、对熟人“热心”不轻信

5、如果某人对于不法分子从事的非法集资活动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时,你认为以下哪些可以帮助他(AB)

A、摆正心态,理性面对高利诱惑,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也不可能一夜暴富

B、摒弃从众心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C、只投入一部分的钱财,减小风险

D、将包装的信息透露给他的商业对手,让对方损失

三、判断题(共10题,每题3分,共30分):

1、非法集资者会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2、目前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非法集资可以以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的名义进行。√

3、不法分子为了非法集资而聘请某明星代言,是通过利用明星与其粉丝之间的感情进行虚假宣传,属于利用亲情诱惑。×

4、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

5、投资者加强自身防范意识,树立勤劳致富的思想,不传播、不轻信所谓的一夜暴富神话,是减少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根本途径。√

6、某人向其亲朋借10万元钱买车并约定3年后偿还,属于非法集资行为。×

7、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8、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属高风险行业,投资者要谨慎参与创投企业和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不要被高额回报蒙住了双眼。√

9、当不法分子看到老年人风险意识不强,易受到怂恿鼓动的弱点,并对其高额回报的宣传时,老年人可以与子女或亲朋进行商议,并且可以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深入调查分析。√

10、对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构成犯罪的不法分子,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不作处罚。×

20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0〕1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0年11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第二条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非法集资测试题

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测试题 一、单选题(共5题,每题5分,共25分): 1、下列不属于非法集资特征要求的是(C) A、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吸收资金 B、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C、只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返还本金 D、向社会公众(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2、非法集资的形式不包括(D) A、通过会员卡、消费卡的形式 B、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的形式 C、利用网络技术虚拟“电子商铺”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的形式 D、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的形式 3、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并通过暴利引诱骗取其信任的手段,属于(C) A、编造虚假项目 B、巧接媒体宣传 C、承诺高额回报 D、利用亲情诱惑 4、赵某在被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后,为了完成自己的业绩,利用亲情诱惑亲朋投钱的行为(A) A、是不法分子的手段之一,通过用高额回报诱惑亲朋,目的是为了非法集资 B、是赵某实现自我价值的一种途径 C、是其亲朋将手中余钱进行投资管理的一种方法

D、赵某无奈之举 5、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承担损失的人是(B) A、不法分子承担 B、参与者自行承担 C、国家承担 D、不法分子和参与者共同承担 二、多选题(共5题,每题9分,共45分): 1、作为一个投资者,应防范不法分子以“销售股票”形式进行的非法集资,下面哪些属于投资者应采有的投资观(ACD) A、合法投资 B、只注重高额回报 C、眼见为实 D、审慎投资 2、以项目开发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因为有“项目”做幌子,更容易吸引社会公众眼球。如何防范以“项目开发”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ABC) A、具备基本常识 B、要理性分析 C、是要有投资风险意识 D、主动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3、社会公众当遇到个人或机构兜售理财、保险等金融产品时,如何提高风险防范意识(ABCD) A、充分认识、了解相关机构的性质和功能 B、了解相关机构是否有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怎么写。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为了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平泉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进一步从源头上做好处理非法集资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学校教师和学生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让师生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危害后果。由学校领导班子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安保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成员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督促各成员部门顺利完成工作。 二、积极实施,注重效果 (一)活动形式 1、充分利用多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学校广播、集会、板报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悬挂宣传条幅(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张贴宣传标语。在学校电子屏幕上播放游走字幕。

3、开展主题活动,派发宣传资料。利用升旗仪式、教职工会议等途径,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向广大师生发放公开宣传资料,利用班队会活动,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内容,让广大师生深切的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二)宣传内容 1、宣传非法集资的定义、特征、表现形式、危害,分析已成功查处并审结的典型案例,披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揭露非法集资的手法伎俩,增强广大师生的识别意识,提高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2、宣传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树立遵法守法的意识和观念,明确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引导广大师生正确认识非法集资存在风险和社会危害,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掌握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3、宣传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的成果,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进行科学投资、理财、克服暴富心理,增强广大师生、家长理性投资意识。 三、建立教职工教育长效教育机制 为进一步巩固活动效果,我校制定了长期的警示教育长效机制,收集关于非法集资、反洗钱等行为的知识和相关案

非法集资不明白的问题这里都有答案最后条认定

一个人要做生意、买房,向周边亲戚借钱,是一回事;向社会广告宣传某项目赚钱,收了许多人的钱,从规定上来看,是另一回事。 所以,民间借贷古已有之,向亲戚、朋友借款再多,也只是民间借贷,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金融活动,不需要央行的批准,也就没“非法集资”一说。但是,一旦通过现代媒体广而告之,个人吸收存款的对象超过30人以上,就可视为非法吸收存款。 我们再来看看非法集资的现状,可谓怵目惊心! 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近日对外公布了2014年非法集资情况,据统计,2014年非法集资案发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等大幅上升,同比增长两倍左右,均已达到历年峰值。其中,跨省案件、大案要案数据显著高于2013年水平,跨省案件133起,同比上升133.33%,参与集资人数逾千人的案件145起,同比增长314.28%,涉案金额超亿元的364起,同比增长271.42%。 非法集资涉及行业领域众多,以下领域的风险一定要注意啦 (一)投资理财领域。近两年来,各地出现大量以投资理财咨询为名从事各类金融业务活动的公司,如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财富管理等,常常打着投资理财的旗号,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甚至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直接进行集资诈骗。据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2014年全国新发投资理财类案件1267起,同比上升616%,涉案金额547.93亿元,同比

针对民间借贷的泛滥和互联网金融的泛华和无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指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 这已经是专门针对非法集资的第三次做出指导意见或司法解释。从中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对非法集资案件的重视。 (1)非法集资到底是如何定义的呢? 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2)非法集资的四大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3)当前非法集资活动种类: 一、是违法违规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非法吸收资金; 二、是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化,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三、是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四、是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五、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六、是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七、是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关于打击非法集资类案件的几点思考

关于打击非法集资类案件的几点思考 近几年来,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发案率大幅上升。这类案件严重危害我国的金融秩序,损害投资户的利益,并易引发群体性上访,扰乱国家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和重大隐患。 一、非法集资类案件的犯罪特点分析 通过对近三年来我庭审理的非法集资类案件的分析,我们发现非法集资类案件存在以下主要特点: (一)被告人数多、年龄偏大、女性多于男性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这16起非法集资案件中,被告人数达到98名,平均每起案件的被告人数为6人之多。其中焦英霞集资诈骗案被告人为15人,圣瑞集团集资诈骗案的被告人更是达到32人之多。且被告人多以40岁以上的中老人年为主,其中40-60之间的被告人占到了全部被告人人总数的67%。在这98名被告人中,女性被告人占大多数,比男性被告人多出**.2个百分点。 (二)涉案金额大、涉及地域广 非法集资类案件的涉案金额往往特别巨大,少则几十万、几百万元,多则上千万元,甚至几亿、几十亿元,如焦英霞集资诈骗案犯罪金额高达7亿多人民币、圣瑞集团集资诈骗案犯罪金额高达5亿多人民币。而且犯罪嫌疑人活动范围扩大,跨区域犯罪增多,有些犯罪案件涉及黑龙江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等20多个省市。 (三)受害人数多、年龄偏大 非法集资类犯罪的受害群体广泛, 受害人数少则数十人,多则成百上千人。遍及离退休老人、下岗职工、农民、个体工商户、

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其他社会无业人员等社会各个阶层。且受害人年龄普遍偏大,多以中老人为主。这部分人手中有些闲散资金,但又苦于找不到致富门路,很容易受到犯罪嫌疑人的欺骗和诱惑,有的甚至将所有积蓄都用来投资。同时,受害人之间多多少少都存着同事、朋友、亲属等不同的关系层面,形成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幅射效应。有的受害人既是被害人又是帮凶,不但自己投资,还劝亲朋好友等去投资,自己从中获利。 (四)追赃困难、维稳压力大 从目前办理的案件情况看,非法集资案件追赃非常困难,追赃远低于实际损失数额。原因在于,一是大部分集资案件的爆发,均是资金链已经断裂,募集来的资金已被犯罪分子消耗殆尽;二是案发时犯罪分子多以现金方式转移了赃款,大量赃款去向难以查明,追赃困难,被害人损失难以挽回;三是此类案件犯罪证据收集较难,往往导致因证据不足或不充分而对犯罪数额认定的较低。这就容易引起受害人不满,在没有其它索赔渠道的情况下,被害人往往集结到各级政府上访,寻求政府救济,或采取堵塞交通等方式,给政府施加压力,容易出现越级访、告急访,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非法集资类案件的犯罪形式分析 (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 为骗取受害人参与集资,犯罪分子往往采取“放长线钓大鱼”的作案手法,以高于银行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利率为诱饵,诱惑和煽动公众参与集资活动。在进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初期,犯罪分子往往能保持良好的“信誉”,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给予投资者高额回报,骗取参与群众的信任,进而利用获利集资人作“活广告”四处宣扬,不断扩大集资规模使资金越滚越

学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

学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学校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月活动总结(1)为了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保护正常的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大众的切身利益,根据《平泉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扬月活动实行方案》的精神,进1步从源头上做好处理非法集资相干宣扬工作,提高学校教师和学生防范非法集资背法犯法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展开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扬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以下: 1、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让师生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情势和危害后果。由学校领导班子统1部署,组织实行。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安保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成员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扬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和调和、催促各成员部门顺利完成工作。 2、积极实行,重视效果 (1)活动情势 1、充分利用多媒体,广泛展开宣扬。利用学校广播、集会、板报等情势广泛展开宣扬教育活动。 2、悬挂宣扬条幅(珍惜1生心血,阔别非法集资),张贴宣扬标语。在学校电子屏幕上播放游走字幕。 3、展开主题活动,派发宣扬资料。利用升旗仪式、教职工会议等途径,展开主题教育活动,向广大师生发放公然宣扬资料,利用班队会活动,宣扬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内容,让广大师生深切的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2)宣扬内容 1、宣扬非法集资的定义、特点、表现情势、危害,分析已成功查处并审结的典型案例,表露非法集资犯法主体的经营真相,揭

穿非法集资的手法伎俩,增强广大师生的辨认意识,提高防范、抵抗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有效遏制不法份子的背法犯法行动。 2、宣扬打击非法集资相干法律法规,使广大师生进1步建立遵法遵法的意识和观念,明确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引导广大师生正确认识非法集资存在风险和社会危害,自觉阔别非法集资。宣扬治安管理处罚法、 信访条例等保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师生进1步掌握保护本身权益的合法途径,依法公道表达诉求。 3、宣扬展开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获得的成果,震慑背法犯法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上进行科学投资、理财、克服暴富心理,增强广大师生、家长理性投资意识。 3、建立教职工教育长效教育机制 为进1步巩固活动效果,我校制定了长时间的警示教育长效机制,搜集关于非法集资、反洗钱等行动的知识和相干案例,定期对教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教职工思想意识和警惕能力,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通过展开宣扬教育活动,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广大教职工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充分发挥宣扬工作“震慑犯法、建立形象、教育公众、防范风险”的积极作用。我校以后还要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扬教育活动,让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家长阔别非法集资,阔别犯法。 学校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月活动总结(2)为切实做好新情势下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教育工作,根据4川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1部署,依照4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月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典型案例(20例)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典型案例(20例) 一个文盲的“精彩演出” ——临沂市陈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一个不识几个大字的文盲,精心设计了一个老套的骗局,打着食品公司经营需要流动资金的名目,非法集资长达9年,聚敛了数百万的非法资金。善良的人们,请睁大你们的双眼,看清楚这些简单却极具迷惑性的骗局吧。 案情回顾 陈某某,女,1957年11月14日生于临沂市罗庄区,汉族,文盲,个体经营户。 自1998年起至2007年3月份,陈某某等人结伙以月息一分的高利为诱饵,以所在的临沂贸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需要流动资金为名目,非法向罗庄区盛庄办事处后盛庄村亓某某等17户村民吸收存款金额310余万元,至2007年3月,陈某某等人见资金难以满足后续还本付息的需要,遂携款潜逃。2007年6月7日,陈某某在济南被抓获。 作案手段 1.利用食品公司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的实质。陈某某等人利用自己所在的临沂贸源食品有限公司的名义,以公司经营需要流动资金等貌似合理的名目借入公众资金,避免了社会公众的怀疑。 2.从近邻亲朋下手,骗取信任。本案中,受骗人大多是陈某某的近邻、亲戚、朋友,或者通过各种关系介绍认识的熟人,受害人基于对朋友或熟人的信任,将资金借给陈某某。陈某某正是利用了这种熟人关系,骗取他人信任,致使多人上当受骗。 3.许以高额回报,利诱公众上当。陈某某利用了社会公众法律意识淡薄、盲目妄想暴富的投机心理,以高息引诱公众上当受骗,其开出的最高年化报酬率达120%。 4.东窗事发,携款潜逃。2007年3月,陈某某感到罪行行将败露,见资金难以满足后续还本付息的需要,因害怕无法返还到期存款,遂携款潜逃,最终造成集资参与者重大经济损失。

最新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总结

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总结 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广告咨询信息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沧政办字〔2020〕50号)精神,我市于2020年5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制定了具体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精心安排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宣传教育,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责任 我市制定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思想,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一步制定工作细则,认真落实每项工作,密切协作,抓好落实,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宣传重点

围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进行宣传,结合群众生活实际,重点通过宣传让群众了解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为什么是违法行为、非法集资的特征、手段以及非法集资的危害等有关反律法规知识。使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性质和危害,增强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 三、丰富宣传形式 宣传月中,我市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常识,积极扩大宣传范围、拓展宣传空间,以提高宣传活动的广泛性和针对性,确保宣传取得实效。一在金融机构营业场所进行宣传,利用金融机构营业场所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并在营业场所摆放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宣传资料,供群众阅览,并有管理人员进行讲解,教育广大群众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抵制不法分子的蛊惑。二是以人口集中地为宣传阵地,先后在市公园广场、各大商场门前、全市各主要道路、各住宅小区、乡镇政府门前采取张贴通告、散发宣传单、悬挂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三是在我市电视台黄金时段连播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选登典型案例,采取专题、专栏系列报道、受害人现身说法等形式,介绍非法集资的危害和识别方法,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认识。四是要求移

当前非法集资案件难点问题探析

当前非法集资案件难点问题探析 2010 年第1 期NO.12010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JournalofYunnanPoliceOfficerAcademy 总第78 期Sum78 当前非法集资案件难点问题探析李春,阎治力 (1.云南警官学院,云南?昆明650223;2.云南省公安厅,云南?昆明650000) 内容摘要:非法集资严重影响当前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虽多次严厉打击, 收效甚微.本文力求从涉案罪名, 法律规制,侦查环节及投资心理等方面的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非法集资;难点;对策;经济案件中图分类号:DF7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 --------------------------------------------------------------------------- 6057(2010)01 —89 一O5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非法集资活动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且形式多样.虽多次严厉打击,收效甚微. ,现状与特征近年来,非法集资在我国屡禁不止,并向多领域和职业化发展.有关资料表明:仅2006 年,全国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非法集资案件1999起,涉案总价值296亿元.非法集资在云南省也时有发生,2007 年 1 至11月,云南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非法集资案件21 起,涉案总 价值 1 亿元.这些非法集资活动涉及面广,危害极大,不但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还 破坏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严 重损害群众利益,威胁社会稳定;损害人民政府的 声誉和形象.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有:一是未经有 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 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 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二 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 实物,股权 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 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 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 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三是以合法 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掩饰其非法目的,不法 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 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 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二,当前打击的难点 (一)涉案罪名.概念不清,以表现形式代替规范名词,导致打击无力目前关于非法集资一词众说纷纭,还没有唯 的准法定概念,刑法中也没有规定非法集资罪的罪名.理论界大致有三种观点:其一认为: “非法集资”不是规范的法律术语,而是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通俗叫法.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包括了变相吸收公存款的行为.第二种观点较为普遍,认为: ”非法集资”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第;三种观点认为:非法集资实质上是一个罪群,它涉及四种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2015非法集资考试题库(全)

一、单选题 1.下列不属于非法集资特征要求的是()。 A.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吸收资金 B.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C.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D.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 2.非法集资的形式不包括()。 A.通过会员卡、消费卡的形式非法集资 B.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C.利用网络技术虚拟“电子商铺”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D.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 3.发布涉及投资咨询业务、金融咨询、贷款咨询、代客理财、代办金融业务活动的广告,广告发布者应当确认广告主体的发布资格,查验广告主营业执照是否具有相应的()。 A.注册资金 B.股票 C.资产 D.经营范围 4.以下哪种行为属于合法、合理的表达诉求()。

A.散播虚假信息、进行虚假宣传、从事集资串联活动,扰乱社会秩序 B.在信访接待场所、其他国家机关门前或交通要道上堵塞、阻断交通或非法聚集 C.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D.通过网上信箱、信访办以及相关部门对外公布的咨询举报电话等形式,理性表达诉求 5.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或者其他公共场所非法聚集、静坐、散发信访材料、呼喊口号、打横幅、出示状纸、穿着状衣,扰乱公共秩序的将被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依据是()。 A.《治安管理处罚法》 B.《刑法》 C.《宪法》 D.《行政许可法》 6.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哪些业务?() A.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B.为借款人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C.讼诉保全担保 D.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7.对跨地区的非法集资案件,公司注册地在涉案地区的,由公司注册地()负责;公司注册地不在涉案地区的(包括其他情形),由()的地区牵头负责,相关地区积极配合并负责做好本地区工作。

学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docx

以下是找总结网整理的三篇学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欢迎阅读参考。 学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一) 为了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平泉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进一步从源头上做好处理非法集资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学校教师和学生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让师生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危害后果。由学校领导班子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安保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成员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督促各成员部门顺利完成工作。 二、积极实施,注重效果 (一)活动形式 1、充分利用多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学校广播、集会、板报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悬挂宣传条幅(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张贴宣传标语。在学校电子屏幕上播放游走字幕。 3、开展主题活动,派发宣传资料。利用升旗仪式、教职工会议等途径,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向广大师生发放公开宣传资料,利用班队会活动,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内容,让广大师生深切的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二)宣传内容 1、宣传非法集资的定义、特征、表现形式、危害,分析已成功查处并审结的典型案例,披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揭露非法集资的手法伎俩,增强广大师生的识别意识,提高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2、宣传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树立遵法守法的意识和观念,明确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引导广大师生正确认识非法集资存在风险和社会危害,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 信访条例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掌握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3、宣传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的成果,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进行科学投资、理财、克服暴富心理,增强广大师生、家长理性投资意识。 三、建立教职工教育长效教育机制 为进一步巩固活动效果,我校制定了长期的警示教育长效机制,收集关于非法集资、反洗钱等行为的知识和相关案例,定期对教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教职工思想意识和警惕能力,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广大教职工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充分发挥宣传工作“震慑犯罪、树立形象、教育公众、防范风险”的积极作用。我校以后还要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家长远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 学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二)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四川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了《成都体育学院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成体院[2020]38号),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报告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报告 为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工作,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效化解各类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根据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有关工作的函的通知>的通知》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排查非法集资风险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大局、经济金融稳定、群众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谐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我县成立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于3月16日召开小组会议,对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二、形式多样,宣传排查并举 县处非办各成员单位既各司其责,主动作为,宣查并举;又强化协作,打组合拳,施综合策,有力有序推进排查工作。 一是全面清除非法广告。专项清理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出现的张贴式、印章式“应急贷款”、“民间借贷服务”、“贷款担保”、“大小额贷款”等发放贷款内容的非法小广告。 二是部门宣传形式多样。采取张贴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时向行政区划内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特点 三是媒体宣传全面覆盖。在电视台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人进行保密承诺,做到非法集资无可乘之机。同时,通过电视、短信、微信平台等向群众公告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四是深入企业现场排查。通过查阅公司账目、集资项目、集资方式,排查是否有非法集资,同时做好集资宣传工作。 五是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加强协作沟通,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形成防范和打击合力,构筑金融安全的“防火墙”。

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宣传教育 月活动方案 按照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有关要求,结合我省防范化解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工作实际,定于5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宣传教育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8〕59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8〕6号)文件要求,按照2018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扩大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会议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的引领作用,以提升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宣传教育参与度和知晓率为目标,以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等风险蔓延势头、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为主题,着力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帮助群众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全面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省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浓厚氛围,确保全省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与安全。 二、基本原则及主要内容

坚持突出重点、面向基层、持续深入、重在长效原则,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不要轻信非法集资者竹篮子也可以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参与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期望;建立行之有效的省、市、县(区)三级联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健全处非宣传长效工作机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广覆盖。 (一)总结非法集资行为的基本特征及惯用手法,深入解读有关政策精神,采用以案说法、政策解读、宣传片、公益广告、歌舞、戏曲、微电影等多种形式,运用生动、形象、亲切、通俗的群众语言,向社会阐明非法集资的特征及危害性。宣传普及与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教育群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提高社会公众识别能力;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对非法集资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从思想根源和群众基础面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 (二)针对投资理财、互联网金融、私募股权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民办教育、养老医疗等案件高发领域,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宣传,同时因地制宜,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名义非法集资行为予以重点提示;特别要加强老年人、农民等群体的宣传;加强对农村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二三线城市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宣传力度。

非法集资工作难点

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面临四大难题 发表日期:2011年10月27日作者:李成业本页面已被访问 274 次 近年来,非法集资活动在我国一些地区频繁发生,集资形式多样,涉案金额巨大,老百姓损失惨重,严重影响了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在投融资方式多样化、复杂化和信贷收紧的情况下,迫切需要做好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为此,笔者在对全国许多非法集资案例分析的基础上,走访了法院、经侦、工商等部门和部分非法集资受害者,分析了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存在的问题及难点,同时提出了监管建议。 一、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面临四大难题 (一)城乡居民投资渠道狭窄与中小企业融资难叠加,民间融资市场缺乏有效疏导和监管,导致非法集资根除难 一是城乡居民闲置资金多,投资理财需求旺盛,投资渠道狭窄。伴随我国经济快速增长,老百姓财富日益增多,资产保值增值需求迫切,现有的投资品种要么受国家严格调控,要么收益较少或风险较高。如房地产等固定资产投资被国家严格控制;居民储蓄存款在剔除物价上涨等因素外,实际为负利率;股票、期货等证券投资市场不成熟,投机性极强,风险很高,投资理财能力差的情况下,投资者多以亏损收场,收益率无法得到保证。 二是中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旺盛。部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由于盲目扩大生产经营、管理不善、融资缺乏抵押物等诸多原因导致其难以靠正常渠道融资继而转向民间借贷市场。另外有少数非法集资组织者,为了骗取公众存款,成立合法公司,混杂在正规民间融资队伍中,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在以上投资理财需求和生产融资需求无法通过正常或合法渠道获得满足的情况下,产生了庞大的民间借贷市场,而目前对正常民间借贷市场缺乏监管和立法保护,民间借贷市场面临着较高的交易成本,投资实业者由于无法承受民间融资市场较高的交易成本,而逐渐退出市场,而愿意接受高交易成本者往往从事非正常的投资项目,导致非法集资根除难。 (二)一些投资者存在暴富心理,加上信息不对称,法律知识缺乏,风险防

2017非法集资试题--A卷(系统内人员)(1)

2017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专题测试 系统员工考试试题 A 卷 一、单选题 1.本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的主题及内容,不包含以下() A.应在宣传月内快速开展合规教育,提升高管人员合规意识,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B.宣传月活动以“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为主题 C.应围绕活动主题,强化落实非法集资风险防控责任,加大社会宣传力度 D.应引导社会公众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2.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应从以下方面开展() A.重在从正面宣传获得保险服务的正规渠道、防范非法集资的方法技巧 B.重在从反面宣传从事非法集资的法律责任、参与非法集资的风险 C. 既要宣传获得保险服务的正规渠道、防范非法集资的方法技巧,又要宣传从事非法集资的社会责任、参与非法集资的利弊权衡 D.既要宣传获得保险服务的正规渠道、防范非法集资的方法技巧,又要宣传从事非法集资的法律责任、参与非法集资的风险 3.以下对非法集资发生风险损失后的认识,不正确的是() A.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B.发生损失后,广大公众采取有序集会、上访等活动合理表达诉求,则可以获得保险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补偿的部分损失 C.保险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应树立“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 D.产生非法集资的损失,并不由保险机构或政府买单 4. 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应提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意识。下列保险机构中,做法不正确的是() A.要切实承担人员管控、风险管控、监测预警、风险处置、系统防控的主体责任 B. 各保监局要积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辖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公司落实主体责任 C. 加强对辖内保险机构非法集资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D. 为有效处置风险,防止媒体不当炒作;应尽量减少对社会公众的非法集资风险宣传 5.关于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风险管理与风险预警,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 各保险机构要将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B. 各保险机构应制定与业务种类、规模及性质相适应的非法集资风险管理制度 C. 各保险机构要建立包括承保监测、理赔监测、投诉监测在内的系统性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D. 各保险机构要创新风险监测预警方法,主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最近,XX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省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x处非联[2018]x号),要求今年4—5月在我省集中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将该文件转发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严峻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责任感,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落实措施,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同级处非办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开展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二、创新形式,务求实效。要按照XX省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要求,加强理念创新、内容创新和形式创新。运用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户外LED等各类媒介,采取专业会议、视频会议、农技赶场、科技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开设宣传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金融知识、投资风险警示、典型案例解读为重点,大力营造宣传氛围,扩大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增加群众法律知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督导,保证质量。开展宣传月活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有人抓有人管。重点对开展信用合作的农民合作社进行督促检查,加强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信用合作行为,防止其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为社会公众树立榜样。 四、及时总结,报送情况。及时收集和报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各类文字、

图像资料,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形成宣传工作总结,于5月25日前报送我厅农经总站。 联系人:、 XX省农业厅 2018年4月20日

非法集资!!不明白的问题这里都有答案(最后8条认定)

非法集资!!不明白的问题这里都有答案(最后8条认定) 1、民间借贷新司解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这时候,能把本金全部要回来的概率趋于0,只能依靠祈祷了。 2、也不是说所有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钱都要不回来,2015年新的司法解释规定中,借款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就是说你这个投资款借给甲了,借款的时候乙提供担保了,如果因甲涉嫌非法集资,那么你可以起诉乙担保责任归还本金、利息等。 说一下,普通民间借贷跟非法集资的区别: 一个人要做生意、买房,向周边亲戚借钱,是一回事;向社会广告宣传某项目赚钱,收了许多人的钱,从规定上来看,是另一回事。 所以,民间借贷古已有之,向亲戚、朋友借款再多,也只是民间借贷,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金融活动,不需要央行的批准,也就没“非法集资”一说。但是,一旦通过现代媒体广而告之,个人吸收存款的对象超过30人以上,就可视为非法吸收存款。 我们再来看看非法集资的现状,可谓怵目惊心! 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近日对外公布了2014年非法集资情况,据统计,2014年非法集资案发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等大幅上升,同比增长两倍左右,均已达到历年峰值。其中,跨省案件、大案要案数据显著高于2013年水平,跨省案件133起,同比上升133.33%,参与集资人数逾千人的案件145起,同比增长314.28%,涉案金额超亿元的364起,同比增长271.42%。 非法集资涉及行业领域众多,以下领域的风险一定要注意啦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知识在线测试复习题(2018年)

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知识在线测试复习题 1.下列不属于非法集资特征要求的是()。 A、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吸收资金 B、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C、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D、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 答案:D 2.非法集资的形式不包括()。 A.通过会员卡、消费卡的形式非法集资 B.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C.利用网络技术虚拟“电子商铺”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D.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 答案:D

3.发布涉及投资咨询业务、金融咨询、贷款咨询、代客理财、代办金融业务活动的广告,广告发布者应当确认广告主体的发布资格,查验广告主营业执照是否具有相应的()。 A.注册资金 B.股票 C.资产 D.经营范围 答案:D 4.以下哪种行为属于合法、合理的表达诉求()。 A.散播虚假信息、进行虚假宣传、从事集资串联活动,扰乱社会秩序 B.在信访接待场所、其他国家机关门前或交通要道上堵塞、阻断交通或非法聚集 C.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D.通过网上信箱、信访办以及相关部门对外公布的咨询举报电话等形式,理性表达诉求 答案:D 5.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或者其他公共场所非法聚集、静坐、散发信访材料、呼喊口号、打横幅、出示状纸、穿着状衣,扰乱公共

秩序的将被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依据是()。 A.《治安管理处罚法》 B.《刑法》 C.《宪法》 D.《行政许可法》 答案:A 6.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哪些业务?() A.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B.为借款人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C.讼诉保全担保 D.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答案:A 7.对跨地区的非法集资案件,公司注册地在涉案地区的,由公司注册地()负责;公司注册地不在涉案地区的(包括其他情形),由()的地区牵头负责,相关地区积极配合并负责做好本地区工作。 A.牵头涉案金额最多 B.牵头涉案人员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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