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阳光财产保险2015年偿付能力信息披露

阳光财产保险2015年偿付能力信息披露

阳光财产保险2015年偿付能力信息披露
阳光财产保险2015年偿付能力信息披露

社会保障信息系统

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 背景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建立完备的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成为我国现阶段各级劳动部门的工作重点。统一的劳动和社会保险部门的管理使原有传统的劳动社会保险系统管理不能再适应新体制下的管理模式。利用高新技术手段完成劳动社会保险系统的管理,建立计算机和科学系统管理基础的新的劳动管理信息系统己迫在眉睫。为适应这项工作的发展,建设国家级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是国家对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什么是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 社保管理信息系统是以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业务为基础的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系统。社保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现状 2003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金保工程”在全国整体正式立项,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目前正在按步骤、有计划地向着系统的建设目标迈进。 首先,部省级联网工作取得突破,联网有了统一信息标准、统一网络线路和关键技术设备。全国多数省市建立了省级数据中心,实现了与劳动保障部的联网。 其次,开发推广应用软件进展迅速。开发了劳动保障核心平台第二版,统一采购了用于三层架构业务应用系统的中间件软件。养老保

险全国联网工作也进入实质运子f阶段。劳动力市场和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也在许多省市展开。 第三,培养了一支社保管理信息技术队伍,绝大多数省市劳动保障部门成立了信息中心,制定了各项信息管理制度和应用开发规范。社会保障统计信息采集基本实现自动化处理,一些有条件的省市也建立了省(市)——地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远程通信网或厅(局)的局域网。 社保管理信息系统的特点 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在具有一般信息管理系统的基本特点外,还具有信息来源的分散性,信息量大且多样性,信息处理方法的多样性,信息的发生、加工和使用时间、空间上的不一致性,以及信息的非消耗性等特点。 建立社保管理信息系统的必要性 1、建立统一的社保信息系统是,是提高宏观决策水平的需要。 2、加强基金监督的需要。 3、是适应人员流动需求和统筹层次变化的需求。 4、是实现社会保障社会化管理的需求。 建立社保管理信息系统的意义 1、有利于社会保障规范化,对社会保障的业务管理流程有了严格监督手段。 2、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数据安全可靠。 3、有利于发挥社会保障体系的整体效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系统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以下简称被保险机动车),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和特种车。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的人员。 保险责任 第四条保险期间,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五条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六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 (三)竞赛、测试、教练,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四)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活动; (五)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六)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七)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2、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3、实习期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被保险机动车,实习期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牵引挂车; 4、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 5、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运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书; 6、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八)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九)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保险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通知义务,且因转让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 (十)除另有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十一)被保险机动车拖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含挂车)或被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其他机动车拖带。 第七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二)精神损害赔偿; (三)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四)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五)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七)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八条应当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已经失效的,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九条保险人在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按下列免赔率免赔: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B款(2019版)条款

附件2: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B款条款(2019版)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文件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法律,下同)及《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建设工程招标人投标、中标,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即建设工程投标人、中标人、承包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是指依法及《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人进行建设工程招标、确定中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即建设工程招标人、发包人。 第四条投保人不得将本保险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或设定担保。 保险责任 第五条本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包含三个部分,投保人可以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要求以及工程进展的具体情况选择全部投保或部分投保,保险责任应当在保险单或批单中载明: (一)投标保证 (二)履约保证 (三)支付保证 第六条投标保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在向被保险人招标的建设工程投标的过程中,因下列情形之一: (一)投标截止后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者违反《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撤销投标文件; (二)投保人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三)投保人弄虚作假行为; (四)中标后未按《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五)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交履约保函; (六)投保人实质性违反了《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给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人依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投标保证保险责任范围内和投标保证保险金额内对被保险人的上述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履约保证

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整理

填空 1.改革开放后,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管理体系从原来的劳动工资计划转向了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 2.系统有如下四个方面的特性:目的性、层次性、完整性、关联性。 3.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是一个综合性工程,包括系统开发准备阶段、调查研究阶段、系统分析分析阶段、系统设计阶段、系统实施阶段和维护评价阶段。 4.系统可行性分析主要包括三个反面的内容:技术上的可行性、经济上的可行性、管理上的可行性。 5.软件维护三种类型: 6.MIS开发的方式有四种: 7.系统开发的组织包括开发小组和领导小组两部分。 8.低保MIS系统中,机构定义为六个级别;最后一级为居委会。 9.管理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机制和措施包括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的内容。 10.劳动部门公众服务网包括:互联网和电话咨询两种途径。 11.数据的一致性要求:一是要保持各个子系统之间的一致性,二是要与真实信息保持一致。 12.电子政务建设的四个基础信息库: 13.基金监管主要包括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两种手段。 14.全国互联网必须使用同一的互联网标准和应用软件。 15.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事关社会稳定,且兼备经济性和社会性的特点,其核心应用系统必须立足自主开发,外围应用系统可此案去招标开发方式。 选择 1.10BASE5和10BASE2具有不同的是() A.最大网段长度B传输方式C数据传输速率D以上都不是 2.系统分析阶段的成果是() A.系统总体规划 B.系统的逻辑模型 C.系统的物理模型 D.系统方案说明书 3.现代企业对信息处理要求可归结为及时()、适用、经济四方面 A.准确 B.保存 C.统一 D.共享 4.决策支持系统面向()问题 A.机构化的 B.可程序化的 C.半结构化的 D.确定型的

XX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XX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 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系统管理 第一条信息系统的用户采用分级授权管理体制。 县社保机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本级及所属乡镇(街道)业务经办用户的授权与管理、本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保险费收缴、记账、计息、基金划拨、个人账户管理、待遇审核支付、资格认证、基金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统计管理、内控稽核等工作,对乡镇(街道)的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考核。 乡镇(街道)经办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参保终止、待遇领取资格及养老关系转移资格进行初审,并将有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第二条县社保机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必须指定专人担任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地系统用户管理、权限设定、数据维护审核、垃圾数据清理、系统误操作的修改回退等技术工作。系统管理员必须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并熟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了解,品质优良,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新增、变更、删除系统管理员需上

报省社保局审核后,由省厅信息办进行授权。 第三条业务经办人员按照系统管理员分配的权限开展经办工作。经办人员业务权限应严格按照工作分工进行分配。业务人员不得兼任系统管理员。 第四条系统管理员要合理确定各业务人员操作权限,严禁出现操作权限过度下沉及经办、审核人员分工不明确的现象。 第五条系统管理员和每个业务经办人员都必须使用专用账号和密码,不得出现几个业务人员共用一个账号进行操作的现象。系统管理员要加强用户管理,实现账号专人专用,并加强经办业务日志管理,定期对业务人员的操作进行检查。 第六条系统管理员创建、变更、撤销业务人员账号要履行相应报批手续,由社保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批。系统管理员在添加业务用户时要完整填写用户姓名、用户帐号、初始密码、所在单位、用户电话、岗位、业务角色等信息。用户账号要严格按照“县区行政代码+组织层级+流水号”的固定格式。其中组织层级县级业务操作人员为“01”,乡镇级为“02”,流水号设置3位,从“001”开始。用户名要按照“县市区名称+用户姓名”或“县市区名称+乡镇(街道)名称+用户姓名”的格式填写,必须采用实名制。 第七条用户密码要设置科学。密码不得与账户名相同,不得设置为空,不得使用默认口令。密码中要组合使用大小写字母、数字、特殊符号等。普通用户密码位数不得少于6位,

中国保监会关于建立财产保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的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建立财产保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116832234.html,/web/site0/tab68/i113857.htm 2009-10-22【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保监发〔2009〕111号 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 为确保被保险人及时查询本人保单的承保理赔信息,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财产保险公司提高精细化管理的能力和客户服务品质,促进财产保险行业规范经营,保监会决定在财产保险行业建立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现将《中国保监会关于建立财产保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中国保监会关于建立财产保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财产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实现公开透明,现制定《中国保监会关于建立财产保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目的和宗旨 在财产保险行业推行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对促进财产保险行业健康 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知情权,把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

益的工作落到实处;有利于督促公司加强理赔管理,提高理赔服务质量,解决理赔难问题;有利于推动公司完善保险客户服务管理,提升以客户为中心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客户服务水平;有利于有效遏制公司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及理赔中的“跑、冒、滴、漏”等现象,减少保险欺诈行为。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首先在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交强险、商业车险等险种试点实施,然后再逐步推广到其他险种,最终实现所有险种承保理赔信息均可自主查询。查询内容由初期的承保信息、缴费信息、批改信息、理赔信息等逐步扩展到手续费信息、投保渠道信息等。 (二)系统联动,实时纠偏原则。各公司应确保核心业务系统、财务系统与查询系统数据高度一致,确保信息查询制度与公司客户服务体系、稽核审计机制良性互动。 (三)监管推动,法人实施原则。保监会统一制定基本原则和监管要求,明确各公司的组织、管理、监督责任。各总公司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保监会和保监局负责督促推动。 三、查询方式 信息查询方式应由总公司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信息、通讯和电子等技术手段,为保险消费者提供真实、便捷、快速的信息查询服务。至少应提供以下三种查询方式:一是电话查询。客户通过拨打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由公司客服人员通过登陆公司信息系统,提供查询服务。二是互联网查询。客户在公司提供的查询网页上通过输入保单号等相应信息进行自助查询。三是柜台查询。客户在公司柜台,通过工作人员进行当面查询。 四、查询险种范围与时限要求 2009年12月31日之前在交强险、商业车险领域试点推进,查询内容至少应当实现附件1所列明的查询项目,其他险种查询待交强险、商业车险信息查询运行平稳后,保监会另行下发方案实施。 五、车险承保理赔信息自主查询制度实施步骤 (一)公布方案(10月份) 保监会下发《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实施工作。 (二)公司准备阶段(截至11月10日)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讲述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条款(2014版)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实习单位或实习教育中心,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含港、澳、台地区),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普通高等学校实习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在实习期间内, 如因被保险人没有尽到教育、管理安全保障义务,遭受除本保险合同第四条列明情形之外的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人身伤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以下简称“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学生在上下班途中因本人主要责任发生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 (二)学生在被保险人提供的住所地以外遭受的暴力伤害; (三)发生高空物体坠落、食物中毒、火灾、爆炸、溺水等事故造成学生人身伤亡的,但学生在工作岗位期间遭受火灾、爆炸意外事故,或在被保险人提供的场所就餐时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不适用本条款; (四)被保险人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学生在实习场所外进行的非实习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五)学生在自行租住的住所内发生煤气中毒的; (六)由于第三者的原因导致学生人身伤害; (七)学生在事故中存在过错的。 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含港、澳、台地区),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下列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认定,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事故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事故鉴定委员会”)认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在实习工作时间和实习工作场所内,因实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 (二)实习工作时间前后在实习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实习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 (三)在实习工作时间和实习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实习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金保工程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三版

金保工程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三版 发布日期:2011-12-06 浏览次数:301 一、核心平台的发展历程 为统一和规范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原劳动保障部提出了“后台研发和前台实施分离”的策略,即部里提供统一应用软件平台,由前台技术支持商通过本地化完成各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根据这一指导思想,于2000年发布了基于Client/Server结构的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以下简称社保核心平台)一版,并同时发布了《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结构通则》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指标体系-业务部分(LB101-2000)》。2003年发布了社保核心平台二版,不仅在业务上进行了扩充,更在技术上实现了突破,推出基于J2EE标准规范的三层技术框架(SIEAF框架)。社保核心平台极大地推动了各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建设,规范了各地社会保险业务,目前各地使用的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多数是基于社保核心平台二版开发的。 随着金保工程建设的全面开展和社会保险业务的进一步扩展,原劳动保障部于2006年12月正式启动了社保核心平台的升级(暨社保核心平台三版研发)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基本完成。社保核心平台三版在二版的基础上,对业务体系和技术框架进行了全面升级。在业务上考虑社会保险最新政策和各地典型业务经办模式;在底层技术框架和用户交互界面中吸纳了成熟、先进的信息技术,进一步降低了本地化工作难度。社保核心平台三版是一个面向地级市社会保险业务管理,集业务数据模型、业务流程建议、标准业务实现、标准底层技术架构于一体的平台级软件。

图1 社保核心平台的发展历程 二、社保核心平台三版的企业架构 社保核心平台三版引入了企业架构(Enterprise Architecture,简称EA),完整的企业架构包括战略、架构、治理三大部分。

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灾难恢复预案

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灾难恢复预案 2014-11

目录 1目标与范围 (2) 1.1灾难的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容灾目标 (4) 1.3容灾范围 (5) 1.4灾难恢复演习执行周期 (5) 1.5灾难恢复计划启动决策流程 (5) 1.6灾难声明的内容 (5) 1.7灾难恢复指挥中心和异地灾备中心 (5) 2组织与职责 (6) 2.1团队组织图 (6) 2.2灾难恢复团队 (6) 2.3全部成员通讯录 (17) 3紧急响应流程 (17) 3.1灾难预警 (17) 3.2人员疏散 (17) 3.3损害评估 (17) 3.4研判和灾难宣告 (17) 4恢复及重续运行流程 (18) 4.1恢复 (18) 4.2重续运行 (18) 5灾后重建和回退 (19) 5.1生产系统的重建工作流程 (19) 5.2专业技术保障........................................................................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通信保障................................................................................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目标与范围 1.1灾难恢复预案中的相关术语 1)灾难备份中心backup center for disaster recovery 用于灾难发生后接替主系统进行数据处理和支持关键业务功能运作的场所,可提供灾难备份系统、备用的基础设施和专业技术支持及运行维护管理能力,此场所内或周边可提供备用的生活设施。 2)灾难备份系统backup system for disaster recovery 用于灾难恢复目的,由数据备份系统、备用数据处理系统和备用的网络系统组成的信息系统。 3)业务连续管理business continuity management 为保护组织的利益、声誉、品牌和价值创造活动,找出对组织有潜在影响的威胁,提供建设组织有效反应恢复能力的框架的整体管理过程。包括组织在面临灾难时对恢复或连续性的管理,以及为保证业务连续计划或灾难恢复预案的有效性的培训、演练和检查的全部过程。 4)业务影响分析business impact analysis 分析业务功能及其相关信息系统资源、评估特定灾难对各种业务功能的影响的过程。 5)关键业务功能critical business functions 如果中断一定时间,将显著影响组织运作的服务或职能。 6)数据备份策略data backup strategy 为了达到数据恢复和重建目标所确定的备份步骤和行为。通过确定备份时间、技术、介质和场外存放方式,以保证达到恢复时间目标(3.17)和恢复点目标(3.18)。 7)灾难disaster 由于人为或自然的原因,造成信息系统严重故障或瘫痪,使信息系统支持的业务功能停顿或服务水平不可接受、达到特定的时间的突发性事件。通常导致信息系统需要切换到灾难备份中心运行。

阳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工程险附加保险条款(2014版)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险附加保险条款(2014版) 在投保《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以下简称“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以投保以下附加险。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扩展类 1.错误或遗漏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除非因被保险人故意,否则保险人不得因被保险人存在延迟、错误或遗漏向其申报有关所占用的场地、保险标的的价值变化或其他有关信息的情况而拒绝赔偿。一旦被保险人明白其疏忽或遗漏,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尽快向保险人申报,并根据保险人要求支付自风险增加之日起的适当的附加保险费。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2.不可控制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险不因在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任何场所无法履行保单或批单中规定的任何保证或条件而受影响。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3.不作比例赔付处理条款 本保单是一张第一赔偿限额保单,当最后工程造价超过原预估总工程造价时,所有赔款会按照理算后总数全额赔付,不作比例赔付处理。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4.第一保单条款 本保险单为第一保险单,保险人同意在处理本保险单相关赔案时不论被保险人是否存在相关的其它保险单,本保险单首先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5.管理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标的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需予以修复时,被保险人除修复费用外,业主为修复工作所发生的合理的管理费用,但施工合同金额内的管理费不属本条款赔偿范围。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___万元。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20版

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2.0版医疗保险收费接口规范升级版本(职工医疗、职工生育、居民医保) SIMISCP V2.0 Medicare Insurance Charge Interface Guide

本接口文档修改记录: 合肥医保医院接口升级版本规范 一、接口设计主体思路 采用Soap协议进行信息的交换,每个业务接口主要步骤均为:首次使用时必须先发送登陆请求,医院根据接口规范将数据通过sieaf.dll传送到中间层服务器,服务器处理完毕后返回结果集,医院程序可以通过反复调用sieaf.dll 的相关函数得到结果集并进行处理。 注:如果医保政策或实施细则有变化,本规范将作相应调整。 二、SIEAF.DLL接口说明

三、接口协议详细说明 本接口中部分需要按值返回的字段,可以到编码表中找到,具体编码看附件:编码表。 系统中所有用到的日期都采用:YYYY-MM-DD的格式。用到金额的的字段单位为“元”保留两位, 冲销标志:Z是正常记录;”-”是被冲销记录;”+”是冲销记录;每条被冲销记录中冲销编号记录冲销记录的流水号; 1模块功能描述 1.1系统登录 1.1.1系统登录(F09.01.01.05) 1.1.1.1输入输出

1.1.1.2处理流程 在每次启动程序之前需要先进行登陆操作,入参有:用户名,密码和系统代号这三个非空参数,系统代号边编号必须为“YY”(大写),如果登陆成功之后服务端返回相应出参。 1.2公共模块 1.2.1医疗读卡(F04.02.01.01) 1.2.1.1输入输出

1.2.1.2处理流程 该业务逻辑由先由读卡器读出卡号,然后客户端调用F04.02.01.01,向服务器发出服务申请。 服务器处理结束后返回个人参加医疗保险的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个人参保状态、医疗帐户余额等。 v_kc01的所有信息都是从基本信息表中取得。 医疗人员类别的代码是“AKC021”,医疗人员类别名称是具体的代码说明。 性别编码的代码是“AAC004”,性别名称是具体的代码说明。 1.3门诊挂号 1.3.1门诊挂号公共输出

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doc

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 报送机构与数据机构操作规范 一、基本概念 本规范所称的报送机构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向中国保监会报送统计信息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等。报送机构一般为法人机构(包括比照法人监管的外国保险公司在华分公司,下同)。 本规范所称的数据机构是指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进行统计分析的对象,也是统计信息的采集单位。具体包括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总公司、省级分公司、地市级中心支公司(或地市级分公司,下同)和根据监管需要虚拟的机构,但不包括支公司及以下层级机构和营销服务部。 本规范所称的虚拟机构是指目前不存在的,但出于保险统计的需要,在《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创建的保险机构。 《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以数据机构为统计信息采集、统计指标计算和统计报表生成的基本单位。信息系统根据数据机构设置对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报送的统计信息进行报送完整性校验。 二、管理权限 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监管职责划分报送机构

和数据机构的管理权限。中国保监会负责报送机构维护和法人数据机构(一级机构)维护,包括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总公司以及比照法人进行监管的外国保险公司在华分公司等;各派出机构负责分支数据机构(二级和三级机构)的维护,包括省级分公司(二级机构)和地市级中心支公司(三级机构)。 中国保监会可授权各派出机构对法人数据机构(一级机构)进行维护。 三、报送机构设置规范 根据法人监管原则,一个法人为一个报送机构。属于同一集团的保险集团公司和各保险子公司均作为独立的报送机构。 四、报送机构命名规范 报送机构的全称应与《保险公司法人机构许可证》中的登记公司名称一致。报送机构简称一般采用习惯简称,新增报送机构简称应区别于已有报送机构简称;报送机构代码共6位,以流水号编制。报送机构简称和报送机构代码见《报送机构一览表》(附表一)。 五、数据机构编码规则 数据机构编码规则为:报送机构代码+行政区划代码。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综合保险条款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综合保险条款(2009版) 总 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条款包括建筑施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最经常需要的物质损失保险(包括工程保险和其他物质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组成,另外还有通用条款部分。物质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部分的约定适用于各自部分,通用条款的约定适用于整个保险合同。 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下承担的保险责任以保险单明细表中载明的相应保险金额或责任限额为限。 第一部分 物质损失保险 保险标的 第三条 下列财产在物质损失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保险工程 保险工程是指被保险人在本保险期间内根据工程合同承建的、在被保险人管控之下的建设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以及在合同工地内存放的工程物料。 永久工程是指按照工程合同和设计要求完成后,将移交给建设单位的工程;临时工程是指为实施永久工程而按照工程设计要求而建造、在其功能完毕后必须拆除的临时性工程。 (二)施工机具 施工机具是指被保险人自己所有或以书面合同的方式租赁的各类施工机具,包括脚手架、可移动或可拆装的活动房屋。 (三)保险财产 本保险合同所称保险财产是指被保险人永久住所内的自有财产,包括: 1、固定资产:被保险人除施工机具外的其他固定资产; 2、存货:本保险合同所称存货是指: (1)承揽外加工业务的被保险人用于外加工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未交货时的成品; (2)与特定工程无关的工程物料。 3、其他财产:包括除上述财产之外的其他财产。被保险人放在工地或施工驻地内的财产,不属于施工机具的,也属于其他财产。 第四条 与保险工程有关的下列费用也属于物质损失保险标的: (一)专业费用;

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doc 29页)(正式版)

更多资料请访问精品资料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9116832234.html,) 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 老年保障单机版系统 操 作 手 册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控伟仕软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08年1月 目录 第一章业务与功能介绍.......................................................................................................... - 2 - 1 业务流程.......................................................................................................................... - 2 - 2软件功能及操作流程....................................................................................................... - 3 - 3符号说明........................................................................................................................... - 4 - 第二章系统登陆...................................................................................................................... - 4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信 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人社部发[2015]52号 【发布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日期】2015.06.04 【实施日期】2015.06.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15〕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关于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工作要求,现就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意义 建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是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是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工作效率、经办能力和服务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业务规范化和信息化的重要举措。各

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作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实施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优先安排,抓紧抓好。 二、明确系统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各项改革任务,坚持数据集中、服务下延,建设科学规范、互联互通、标准统一、安全高效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目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依托现有信息化建设基础,全面满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在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基金监管、宏观决策等方面的要求,逐步实现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的整合联动,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信息与其他政府部门信息的共享机制。2015年实现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核心业务经办及公共服务的信息化应用,2016年,全面落实基金监管、宏观决策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任务。 (三)基本原则。机关事业单

管理信息系统范例-保险理赔业务系统

保险理赔业务管理信息系统 1.现行系统概述 开发背景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分公司自2005年9月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服务济宁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保民生平安为已任,坚持培养优良团队,建设精品公司的发展目标,坚持服务客户、成就员工、回报社会的保险服务宗旨。三年累计完成各项保费收入6400万元,赔付客户各类保险损失3530万元,交纳税金350万元,为济宁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08年1月,公司被济宁市中区区委、区政府评为“十强服务企业”。公司总经理当选为济宁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在知识经济时代,保险业正面临着很好的发展机遇,而信息化建设正是促进保险公司快速发展的基础。 保险公司开发管理信息系统能加快信息流动,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有效管理。目前,信息化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保险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分公司的理赔部门每天都需要收集、处理、传递和存储大量信息,急需一个统一的平台完成业务、数据和客户服务等内容的集成处理,进而改进服务质量,提高管理能力。 组织结构分析 永安保险公司济宁分公司现有员工200余人,下设业管中心、理赔中心、财务中心、行管中心、业务中心、人力资源部及营销服务部等部门。通过在永安保险公司的实习调研,画出了该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如图1所示。 图1 组织结构图 现行系统运行状况分析 目前,永安保险公司的理赔业务系统已经实现了计算机化的管理,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

足:各环节的操作衔接不够,造成一些重复操作;查询功能不能满足目前的需求,如果查询时间跨度过长则需输入好几项基本信息才能调阅;各环节操作时间在查询项内得不到充分体现等。所以需要针对理赔业务的特点,重新开发一个信息系统,通过建立数据库,把所有业务处理过程中所需要的信息紧密关联起来,从而提高理赔服务的时效性,将合适的信息在合适的时间和合适的环节中体现出来,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2.系统需求分析 系统目标与需求分析 如何优化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加快公司内部机构之间以及与公司外部的沟通对公司的工作效率有很大的影响。工作效率的提升必然会提高企业的效益,从而实现财务经营上的增收节支,同时,也会提高对客户的服务水平,增强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建设保险理赔业务处理系统的终极目标都是为了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从而赢得更多的客户,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新系统立足于保险公司理赔部,对客户、保单、报案、核赔和结案进行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为公司员工的日常工作提供方便,使其可以方便快捷地进行保单、报案、查勘定损、核赔、结案等信息的录入、修改和查询,加快公司内部信息流动的速度;新系统的报表生成和打印功能相比较传统的处理方式可以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等各方面资源,确保数据准确的同时可以提高辅助决策的科学性;新系统还应具有用户管理功能和数据备份和恢复功能,以保障用户信息的安全。总之,新系统应能解决传统处理方式下工作量大、步骤繁琐等问题,同时也能避免数据不一致和数据查询困难等问题的发生。 (1)保单信息管理 保单基本信息:客户初次投保时需要输入相关的保单基本信息,主要应包括新生成的保单编号、投保日期、起保日期、终止日期、业务员编号、争议处理、险类、销售渠道、应交保费。其中争议处理、险类、销售渠道有规定的种类,所以在系统设计时应考虑以下拉列表的方式实现选择;业务员编号应根据业务员信息的改变而自动查询并显示不同的信息。 标的信息:客户初次投保时,在输入完保单基本信息后,还应输入标的信息。标的信息是保单基本信息的明细,应用保单编号来标识,虽然表面上造成了数据库表的冗余,但却为保险行业系统的业务处理提供了方便,进行标的信息管理是调研分析的结果。标的信息还包括行驶证车主、被保险人与车辆关系等。 投保人信息:客户初次投保时需要输入的自身相关信息。 被保人信息:客户初次投保时需要输入的被保人相关信息。 (2)理赔部管理 业务员信息:需要输入的理赔部业务员的相关信息。 被保人信息:客户初次投保时需要输入的被保人相关信息。 (3)报案管理 报案信息录入:客户拨打报案电话后,由业务员输入有关报案信息,主要应包括:报案号、保单编号、出险日期、出险地点、投案人、投案方电话、报案时间、就诊医院。其中保单编号要在已有的保单编号中选择。 报案信息浏览:查看报案信息,并可以对报案信息进行删除或修改。 (4)查勘定损管理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附加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附加保险条款(2011版) 一、附加驾驶员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单载明的客运车辆从事合法客运经营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本车驾驶员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若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互有冲突,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本附加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 二、附加被保险人无过错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附加险扩展承保旅客在乘坐被保险人提供的客运车辆的途中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但依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若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互有冲突,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本附加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 三、附加营运过程中车上人员在客运车辆以外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附加险扩展承保约定运输工具的车上人员从登车时起直至到营运目的地止(含上、下车过程),或者途中临时离开约定运输工具期间,因意外事故造成其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若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互有冲突,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本附加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 四、附加精神损害赔偿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经人民法院判决对旅客应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每一旅客的身故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用、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的合计赔偿金额以不超出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每人责任限额。 若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互有冲突,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本附加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 五、附加抢劫、抢夺条款

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安装说明

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安装说明 说明安装 3.0 感谢您使用伟仕软件工程有限公司开发的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版3.0)软件!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版” 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1、企业版软件是运行在WINDOWS平台上的,在安装本系统之前,必须在您的电脑上安装WINDOWS 95或WINDOWS 98操作系统。 2、确保您的WINDOWS 95或WINDOWS 98 工作正常,在启动WINDOWS 95或WINDOWS 98之后,请您检查键盘、鼠标及光驱是否工作正常,如果以上设备不能正常工作,请与您的机器供应商联系。不能正常运行的电脑是不能运行企业版的。 3、确保硬盘空间足够大,安装企业版大约需要300MB的硬盘空间,请检查硬盘剩余空间是否满足要求。 4、清除计算机病毒,在安装之前确定您的计算机没有被计算机病毒感染,带病

毒的机器有可能无法使本系统安装成功。请使用最新版本的杀毒软件清除。 介质说明:企业版软件采用光盘为介质,所有的安装文件全部存储在光盘上。安装共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程序安装: 第一步:开机正常进入WINDOWS 9X 操作系统。 第二步:将企业版的光盘放入您的CD-ROM驱动器,稍等片刻光盘会自动播放进入库环境的安装,如图所示: 如果您的光盘驱动器不支持自动播放,请您通过资源管理器打开光盘,您将看到光盘上的安装文件,找到DISK 1文件夹下的SETUP.EXE文件双击它,将看到上面的安装启动画面。之后系统会进入欢迎安装界面,如以下两图: 根据提示单击【下一个】按钮进行下一步安装。

第三步:这时进入许可协议说明,如果用户同意此协议,请单击【是】系统继续进行安装;如果不同意此协议,单击【否】系统将退出安装。如图所示: 第四步:如果用户同意上一步的协议的话,进入“用户信息”界面,请您在,在“序号”处请填入您单位的“法人码”即可。“公司”此输入您的“姓名”、如下图所示: ,这时进入安装位置界面,系统第五步:填写完用户信息后,单击【下一步】单击【下一步】按钮,系统将继续安装,如下图:C默认的安装路径为:\vst 如果用户想要更改安装的路径,单击【浏览】按钮,这时用户可以选择想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