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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登记表

生育服务登记表
生育服务登记表

生育服务登记表

生育服务登记证须知

1.夫妻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此表。生育

服务登记证为备案制,非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2.登记人须如实反映本人及配偶的婚姻与生育情况。生育后填写此表的,还应

“在已生育补登记”一栏填写新生儿的信息。

3.登记人登记信息与事实不符,造成违法后果的,相关部门可依法追究登记人

法律责任;将依法将登记人失信行为记入政府及相关部门诚信档案。

4.“子女数量”包括夫妻已经生育子女和其他子女总数,“其他”是指:收养的

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5.“第一个子女”一栏用于二孩生育登记时填写,第一孩生育登记不用填写。

6.此表在村(居)计生专干处领取,也可在湖南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上下载

打印,负责登记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当保护登记人的隐私。

7.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生育登记信息表

生育登记信息表 户籍□ 非户籍□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社区)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受理生育登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负责发放,由需要生育登记的服务对象带《结婚证》、《户口薄》和双方的《身份证》填写。 2、生育登记服务对象指具有浙江省户籍或在我省行政区域居住符合一对夫妻生育2个子女政策的对象。 3、户籍与非户籍:男方或双方为我省户籍的生育登记对象在户籍对应的“□”内打“√”;女方为我省户籍男方非我省户籍或者双方均为非我省户籍的生育登记对象在非户籍对应 的“□”内打“√”。 4、姓名:按二代身份证的信息填写。 5、身份证号码:按二代身份证的信息填写,具体为17位数字+1位数字或者字母。 6、民族:按二代身份证的信息填写。 7、婚姻状况:按未婚、初婚、再婚、复婚四种情况在对应的“□”内打“√”。 8、结婚登记时间:按《结婚证》的信息填写。 9、户籍所在地:按《户口本》或二代身份证的信息填写详细地址,内容格式为“省市县乡镇村+家庭门牌号”。 10、现居住地:内容格式为“省市县乡镇村+家庭门牌号”。 11、联系电话:座机号码按“区号+电话号码”填写,手机号码填写为11位数字。 12、生养子女信息:抚养关系分为五类,现家庭双方亲生子女、收养、再婚前生育(收养)本人抚养、再婚前生育

(收养)前妻(夫)抚养、其它。 13、承诺书:承诺的文字需要生育登记人(可以为生育登记夫妻一方)按照本人声明栏上方的文字抄写并签名。 14、生育登记服务卡编号:由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根据所发放给生育登记对象的生育登记服务卡编号填写(生育登记服务卡编号已经在所有卡片上编印)。 15、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核对生育登记服务对象填写的内容时,应与原件内容校对,确认一致后签名。 16、生育登记信息表盖章后由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存档。 17、已列入我省生育管理的跨省夫妻仍可在我省办理生育登记。在国家下发《关于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前,女方为我省户籍男方非我省户籍或者双方均非我省户籍的夫妻可暂缓办理生育登记。

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孩)模板

生育服务登记表 女方 姓名联系电话 夫妻合影照片 (二寸)公民身份号码 户籍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男方 姓名联系电话公民身份号码 户籍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婚姻状况1.双方初婚 2.男初女再 3.男再女初 4.双方再婚结婚时间结婚证号 子女数量:个其中亲生:个其他: 第一个 子女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妊娠情况 1.未孕 2.已孕(怀孕时间:年月) 3.已生育 已生育补登记新生儿姓名:性别:孩次:出生医学证明编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 健康情况:出生地点: 男女双方系合法夫妻,共有个子女,其中亲生个。现依法登记生育第个子女。 我们承诺以上所填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导致违法生育的,同意按最高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承诺人(签名、指纹): 女方:男方:代办人:代办人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年月日 以上内容由登记对象填写

承办 村(居) 登记(单位盖章) 经手人:电话:年月 日 乡镇 (街道) 意见 (单位盖章)经手人:电话:年月日 生育服务证编号 生育服务登记须知 1.夫妻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生育前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此表。生育服务登记为备案制,非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2.登记人须如实反映本人及配偶的婚姻与生育情况。生育后填写此表的,还应在“已生育补登记”一栏填写新生儿的信息。 3.登记人登记信息与事实不符,造成违法后果的,相关部门可依法追究登记人法律责任;将依法将登记人失信行为记入政府及相关部门诚信档案。 4.“子女数量”包括夫妻已经生育子女和其他子女总数,“其他”是指: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5.“第一个子女”一栏用于二孩生育登记时填写,第一孩生育登记不用填写。 6. 此表在村(居)计生专干处领取,也可在湖南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上下载打印。负责登记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当保护登记人的隐私。 7.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个人生育情况证明

个人生育情况证明 新实施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为有条件生育二胎的夫妻筑起一道隐私保护的屏障:生育二胎不必再到工作单位或社区开证明,市民只需凭借个人诚信对自身生育状况作出声明即可办理手续。 出于进一步保障公民基本生育权和以人为本的考虑,新的《条例》调整了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三种适用人群(本报此前已作报道)。按照原《计划生育条例》,市民如符 合生二胎条件想提出申请的,应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开具已有子女状况证明。而新的《条例》第三章第三十条明文规定,符合生二胎条件要求再生育的,可由自己对自身生育子女情况作出声明,所在街道、乡镇政府根据身份证、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进行受理。 如果某市民不符合生二胎条件却谎报生育状况,政府主管部门将如何甄别和处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夏毅表示,正在与相关部门协商,把个人生育状况声明纳入社会诚信体系。一旦谎报生育状况被发现,当事人将在申请个人贷款时受到限制。 二、"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由孕妇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机构出具。1、《计划生育服务证》是广东省已婚育龄妇女所持有的一本计划生育证,广东省现在已经整合了育龄妇女要办的所有

的计划生育证明,包括一孩准生证,二孩准生证,查环查孕等等一系列计划生育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不过要注意一点的是,如果是户口在那个地方,同时也住在同个地方,就在办证后每年去所在社区工作站验证一次,俗称年审; 出任股长初期,针对全县日益增长的流动人口和人户分离现象给计生工作带来的新难度,加上社会抚养费征收手段弱化,办案效率低、执法工作困难等状况,结合实际,拓宽工作思路、更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国家人口计生条例等相关法规,起草了《***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办法》、《***县打击"两非"综合治理性别比实施办法》等文件,并严格按律执行、按章办案,不询私情。 肖碧莲院士1998年至2014年领导完成了“米非司酮用于紧急避孕、黄体期避孕及催经的研究”项目。包括4个研究课题,为国内政府部门(国家人口计生委)、临床(国家人口计生委科研所)、工厂(上海华联制药有限公司)与国际组织(洛克菲勒基金会、创意基金会、who和path)大协作的项目。参加研究和临床人员均经过gcp培训,严格按国际、国内临床研究规范化条例进行。经过who和fhi的审核,认为资料完全符合gcp要求,准确率超过国际上其它合作中心,属一流的研究水平。其中米非司酮用于避孕的研究为国内首创,全国31个临床研究单位参与,以及大样本量在国内外亦属罕见。米非司酮加米索前列

2019年广东省生育登记表

附件1: 广东省生育登记表 编号: 注:本登记表本一式两份:县(市、区)或市级卫生计生局、镇(街)卫生计生机构各存一份。 女方姓名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居住证发证机 关 办理时间 男方姓名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目前婚姻状况 女方:□未婚 □初婚 □再婚;男方:□未婚 □初婚 □再婚 结婚日期: 目前孕育状况 当前子女状况:女方:已生育 男 女 男方:已生育 男 女 当前孕情:□未怀孕;□现孕 周;□已生育,生育时间 年 月,出生医学证明号码: 承 诺 本人保证以上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属实。如有不实,所取得的生育登记自动失效,无条件退还申领到的各项奖励、待遇,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夫妻双方(签名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信息核查情况 □ 属实 □ 无法核实 受理机构意见(盖办证专用章) 联系电话: 经办人 审核人 登记时间

- 2 - 附件5: 广东省再生育子女申请表 编号: 注:本申请表本一式两份:县(市、区)或市级卫生计生局、镇(街)卫生计生机构各存一份。 女方姓名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男方姓名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目前婚姻状况 女方:□初婚 □再婚,男方:□初婚 □再婚 结婚日期 当前子女状况 女方:□初婚生育 男 女,□再婚生育 男 女。男方:□初婚生育 男 女,□再婚生育 男 女。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 条第 款第 项,现申请再生育第( )个子女。 承 诺 本人保证以上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属实。如有不实,所取得的审批自动失效,无条件退还申领到的各项奖励、待遇,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夫妻双方(签名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信息核查情况 □ 属实 □ 无法核实 办理机构意见 联系电话: 经办人 审批时间

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范文

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范文 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范文1 本人申请办理+,谨此承诺: 本人姓名:性别:+民族: 出生日期:+年+月 日+文化程度:身份证号:户+籍+地:现居住地:工作单位:婚姻状况:+结婚日期: 生育情况:+其他需说明情况: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陈述内容全部属实,且无婚育情况遗漏,无违法生育情况。如本人陈述内容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和后果,本人愿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按指印):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注: 1.其他需说明情况指承诺人经历几次婚姻或生育子女后子女死亡,但仍符合登记条件等特殊情况;无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请在空白处划斜线。 2.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乡(镇、街办)、当事人各存一份。 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范文2 本人申请办理,谨此承诺: 本人姓名:性别:民族:

出生日期:年月日文化程度:身份证号:户籍地:现居住地:工作单位:婚姻状况:结婚日期: 生育情况:其他需说明情况: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陈述内容全部属实,且无婚育情况遗漏,无违法生育情况。如本人陈述内容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和后果,本人愿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按指印):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注:1.其他需说明情况指承诺人经历几次婚姻或生育子女后子女 死亡,但仍符合登记条件等特殊情况;无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请在空白处划斜线。 2.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乡(镇、街办)、当事人各存一份。 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范文3 女方姓名:身份证号: 户籍地: 现居住地: 男方姓名:身份证号: 户籍地: 现居住地: 结婚时间: 系。

(双方初婚、男初女再、女初男再、双方再婚) 我们系合法夫妻,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个子女, 并且夫妻共同生育()个子女。现(登记/申请)生育第()个子女。①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②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我们郑重承诺,对以上所述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对与事实不符的’信息,愿意负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人:男女 年月日 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范文4 夫妻:男方:身份证号:女方:身份证号:我们夫妻现申请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并做如下承诺:年月日,填写的《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中的婚姻、生育等各项信息内容真实可信,我们夫妻结婚后以及双方结婚前均未有生育或收养行为,不存在任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我们愿意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如有虚报、瞒报婚育状况、提供虚假材料,取得的登记材料自动失效,愿意无条件退还基于此登记申领到的各项奖励、扶助、补贴、津贴、保险、诊疗费等所有待遇,同时自愿接受《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处罚(虚报、瞒报本人生育状况骗取计划生育证明者或提供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区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罚款;虚报、瞒报本人生育状况导致超生的,按超生处理,并由主管部门处以二万元罚款的处罚)。 承诺人:男方: 女方:(签名加手印)

(完整版)广东生育登记表.doc

附件 1:广东省生育登记表 编号: 女方姓名出生日期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居住证发证机关办理时间 男方姓名出生日期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女方:□未婚□初婚□再婚;男方:□未婚□初婚□再婚 目前婚姻状况 结婚日期: 当前子女状况:女方:已生育男女 男方:已生育男女 目前孕育状况 当前孕情:□未怀孕;□现孕周;□已生育,生育时间年月,出生 医学证明号码: 承诺 本人保证以上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属实。如有不实,所取得的生育登记自动失效,无条件退还申领到的各项奖励、待遇,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夫妻双方(签名并按手印): 年月日 信息核查情况□ 属实□ 无法核实 受理机构意见(盖办证专用章)联系电话: 经办人审核人登记时间 注:本登记表本一式两份:县(市、区)或市级卫生计生局、镇(街)卫生计生机构各存一份。 - 11 -

附件 2:□一孩登记□二孩登记 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 编号: 女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男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经审核,、,属于①夫妻拟生育第(壹贰)个子女,(□未怀孕;□预产期为年月),符合生育政策。 ②夫妻已生育第(壹贰)个子女(生育时间:年月),符合生育政策。 ③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壹贰)个子女。 此证明只在本孕次、产次有效。 经办人:联系电话: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盖办证专用章) 年月日 注:此证明一式两份,一份办理机构留存,一份登记人执有;此证明适用于住院分娩、夫妻申请生育保险、积分入学、积分入户等。 - 12 -

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再生育申请说明

附件1 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 登记地:县(市、区)乡(镇、街道)(□男方户籍地□女方户籍地□现居住地) 计生办盖章有效,不再发放《生育服务证》。

《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要用黑色碳素水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内容要真实。 二、登记地、登记日期、登记对象相关信息、承诺声明由登记对象负责填写,登记号、乡镇(街道)核实结论由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负责填写。 三、登记对象填表说明: 1、登记地填写生育服务登记所在行政地区,并在男方户籍地、女方户籍地、现居住地相应的方格内注明。 2、男方、女方姓名以持有身份证姓名为准。婚姻状况注明初婚或再婚。婚姻变动年月指再婚的时间。 3、登记孩次填“一”或“二”孩。预产期填写预计分娩的日期,怀孕前进行登记的,可不必填写分娩的日期,已生育的,填写分娩日期。 4、家庭子女情况包括含收养、送养、遗弃、再婚的子女,并在右边备注栏注明“收养、送养、遗弃、再婚”。 5、家庭地址(居住地)指该申请人目前居住所在的具体地址。联系方式填住宅电话或手机号。 6、男方(女方)户籍指该户籍所在的具体地址。 7、承诺声明栏,请申请人(代办人)认真阅读后,签名并按手印;属于委托代办的,需填写委托书并请委托代办人进行承诺。 四、乡镇(街道)核实填写说明 1、乡镇(街道)核实结论栏,由乡镇(街道)负责填写。经办人要认真核实,在相应的方格内注明,并签名。 2、对于无法查证当事人的生育情况或者生育情况掌握不全面的,经夫妻双方书面承诺婚育事实,予以办理登记。 3、登记号为20位数字编码,由12位区划代码(市、县、乡、村)+2位年份代码(年份后两位)+1位孩次(1孩为“1”,2孩为“2”,3孩为“3”)+4位流水号+1位识别码(1为线下登记类别,2为网上办证类别)。 4、生育服务登记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夫妻进行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的,需提供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式三份,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流动人口可不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属于委托登记的,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已生育进行登记的,需提供已出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条第三款登记的,需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 4、根据《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登记的,需提供由户籍管理部门(或侨务部门)出具的回国定居的证明和回国定居前所生子女在境外定居的证明。 5、根据《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登记的,需提供一方婚前或双方婚后所生子女在境外定居的证明。

福建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

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 登记地:县(市、区)乡(镇、街道)(□男方户籍地□女方户籍地□现居住地) 登记日期:年月日 右栏信息由登记对象填写 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 婚姻 状况 婚姻(变动) 年月 孩次及预产期(或 分娩时间) 男方年月 ()孩 年月女方年月 子女情况 (含收养、 送养、遗 弃、再婚的 子女) 编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备注 家庭地址 (居住地) 市县(区)乡镇(街道) (村)社区门牌号 联系方式 男方户籍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女方户籍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承诺 声明 以上表格内容由本人填报,情况完全真实,愿意接受各方监督。 如有存在虚假信息,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无条件退还基于 此登记申领到的各项奖励、扶助、补贴、津贴、保险、诊疗费等所有 待遇,违法生育的社会抚养费按高限征收,失信行为纳入福建省卫生 计生信用体系失信人员名单。 承诺人男方(签名、手印):女方(签名、手印): 代办人(签名、手印): 年月日 街道服务站核实结论□人口信息系统核查□属实□不属实 □向户籍地核查 □属实 反馈 时间 年月日 □不属实 □无法查实 □其他: □同意登记 □不同意登记 经办人:联系电话:登记机关(盖章) 登记号 注: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式两份,登记对象、街道服务站各一份,不再发放《生育服务证》。

生育服务登记/再生育申请 办理委托书 委托人、因个人原因,不能亲自到相关部门和工作机构按程序申请办理(一孩、二孩生育登记,申请再生育审批),现特委托先生(女士)代为办理以及完备相关法律手续,被委托人自愿接受该委托。为此,委托人申明如下: 一、本委托人在生育服务登记/再生育申请表中所述本人及配偶婚育情况以及所提供相关材料全部属实,且无重要情况遗漏。 二、本委托人自愿委托被委托人代为办理证件以及接受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事宜,并代为完备相关法律手续。 三、委托人保证以上所述全部属实,且为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四、相关法律文书送达被委托人后即视为已送达委托人。 五、委托有效期为委托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委托人:(签字盖印)身份证号码:(按手印) (签字盖印)身份证号码:(按手印) 被委托人:(签字盖印)身份证号码:(按手印) 委托时间:年月日 备注:委托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需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暂行管理办法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 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优化生育服务, 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提高全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的夫妻,以及在我省常住半年以上的外省户籍夫妻。 第三条对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实行生育 登记制度。 第四条对符合《条例》规定再生育条件的夫妻实行 再生育审批制度。拟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先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怀孕、生育。 第五条开展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工作坚持依法行 政和便民服务相结合。对情况复杂、影响较大的再生育申请,应依法举行听证,维护公民的陈述、申辩权利。 第二章生育登记

第六条生育登记办理机构(以下简称办理机构)为 登记人的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 第七条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在怀孕后至生育后半年内主动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 第八条拟借助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夫妻双方可在 怀孕前办理生育登记并取得生育登记证明,相关机构凭生育登记证明办理施行辅助生殖技术手续。 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子女,拟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本办法规定办理生育登记。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按本办法规定办理生育登记。 第九条夫妻双方可在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女方 居住半年以上的现居住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 办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受理、代呈生育登记材料。 第十条夫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生育登记的,应持身 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到办理机构领取并填写《广东省生育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夫妻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的,应持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和女方的居住证到办理机构领取并填写《登记表》。

生育服务登记表二孩

生育服务登记表二孩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生育服务登记须知 1.夫妻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生育前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此表。生育服务登记为备案制,非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2.登记人须如实反映本人及配偶的婚姻与生育情况。生育后填写此表的,还应在“已生育补登记”一栏填写新生儿的信息。 3.登记人登记信息与事实不符,造成违法后果的,相关部门可依法追究登记人法律责任;将依法将登记人失信行为记入政府及相关部门诚信档案。

4.“子女数量”包括夫妻已经生育子女和其他子女总数,“其他”是指: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5.“第一个子女”一栏用于二孩生育登记时填写,第一孩生育登记不用填写。 6. 此表在村(居)计生专干处领取,也可在湖南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上下载打印。负责登记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当保护登记人的隐私。 7.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初婚二孩承诺书 XXX计生办: 我们二人系合法夫妻,男方身份证号码 与女方身份证号码于年月 日合法初婚,于年月日合法生育一政策内 (男/女)孩,(未/已)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时间:年月日,证号: 现女方已孕政策内二孩,末次月经时间:年月日,预产期:年月,现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原办理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已退还。我们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取得的《生育服务证》自发证之日起即无效。 特此承诺。 男方姓名(手模):女方姓名(手模):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深圳市生育登记表.doc

篇一:《深圳办理计生证明》 深圳办理计生证明深圳办理计生证明 一、深圳户籍人员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女方)、一寸近期彩照先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属查环查孕对象的需交查环查孕单),已办《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要到社区工作站查验该证。学校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后,收《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二、非深圳户籍的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社区工作站查验户籍地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然后到现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后,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三、非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社区工作站查验户籍地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然后到现居地住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 四、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还应提供父母户籍地全额征收完毕的社会抚

养费票据。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作处理的流动人口子女,该生回原籍申请学位。 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办理 (一)适用人员 1、深圳市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离异、丧偶的育龄妇女; 2、深圳市户籍有非婚生育事实的育龄妇女; 3、男方户籍为深圳市,女方户籍为广东省外的已婚育龄夫妻,长期居住在本市,符合广东省生育政策,需在本市生育第一孩,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女方户籍地办理生育证明的女性。 (二)所需材料 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 全家户口本; 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怀孕的可提供母婴保

广州市生育医疗定点告知书及申请表(20190412版)

产前医院定点申请告知书 一、办理生育医院定点,请提供以下资料: 1.孕妇有效身份证原件 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产检本或预产期证明) 3.《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或《广东省批准再生育子女决定书》(计生证明) 4.经现参保单位盖章的《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两份 5.孕妇近期彩照一张 二、未就业配偶申请,请再提供以下资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 2.与参保男职工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 3.未就业配偶办理有效的本市失业登记(需有孕期失业登记的备案信息,可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无需个人提供)(登记时间为怀孕期间) 4. 请在申请表上写承诺书,需双方签名确认 办理异地医院定点注意事项: 1. 产检费用从定点后开始报销。 2.申办时间:妊娠满12周(即第12周开始)到分娩前;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不受12周限制,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办理。 3. 产妇没有买满12个月生育保险,不能办理定点,生产时还没买满,只能报销符合医保报销规定范围费用的80%。 4. 产妇没有买满12个月生育保险,不能办理定点,生产时已经买满,只能报销符合医保报销规定范围费用的60%。 5. .产妇买满12个月医保,没有办理定点,只能报销符合医保报销规定范围费用的60%。 联系电话:34815620 联系人:刘小姐 沙头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一次告知书回执 本人已收到沙头街劳动保障中心制定的《产前医院定点申请告知书》。 申请人:日期: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请正反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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