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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继承公证书样本

股权继承公证书样本

【篇一:存款继承公证书样本】

如何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导读: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

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

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下面我们一起来理解一下如何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根据《继承法》,办理继承

公证必须:①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②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

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

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③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④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⑤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⑥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

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

盖印章(原件)。

在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1)注销的户口;

(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证明内容:

(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

原因、生前住址;

(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

(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

(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

(5)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

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

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

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

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

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

公证;

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单位盖核对章、密封)。

8、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附件

定式公证书格式目录

一、民事法律行为类

第一式委托

第二式声明

第三式赠与

第四式受赠

第五式遗嘱

第六式保证

第七式公司章程

第八式认领亲子

二、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类第九式出生

第十式生存

第十一式死亡

第十二式身份

国籍

监护

户籍注销

第十三式曾用名

第十四式住所地(居住地)第十五式学历第十六式学位

第十七式经历

自然人经历

法人经历

第十八式职务(职称)第十九式资格

法人资格

非法人组织资格

职业资格

第二十式无(有)犯罪记录无犯罪记录

有犯罪记录

第二十一式婚姻状况未婚

离婚或者丧偶(未再婚)已婚(初婚)

已婚(再婚)

第二十二式亲属关系亲属关系

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

第二十三式收养关系收养关系

事实收养

第二十四式扶养事实第二十五式财产权

股权

知识产权存款

不动产物权

第二十六式收入状况第二十七式纳税状况

第二十八式票据拒绝第二十九式选票

第三十式指纹

第三十一式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第三十二式查无档案记载三、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类第三十三式证书(执照)第三十四式文书上的签名(印鉴)第三十五式文本相符

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单方委托行为。证明委托合同适用合同类要素式公证书格式。证明

委托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适用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书格式。

2.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可以根据公证的内容增加出生

日期、住址、联系方式等情况,发往域外使用的公证书应当注明出生日期;申请人为外国人的,还应当写明国籍和护照

号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基本情况包括:组织名称、登记注册地址,另起一行注明法定

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由代理人代办的公证事项,应当在申请人

基本情况后另起一行注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

加注。

3.在本公证机构以外的地点办证的,办证地点据实表述。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

注。

4.引用文书的全名。

5.签署的形式应当据实表述:仅有签名的,表述为“签名”;签名、印鉴、指纹等几种形

6.有新法或者专门规定的,表述作相应调整。

的遗产手续”。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注。篇三:继承类要素式公证书通用格式继承类要素式公证书通用格式公证书

()xx字第xx号申请人:基本情况[注1]

委托/法定代理人(基本情况)[注2] 被继承人:基本情况[注3]公证事项:继承权

证词内容

一、必备要素

(一)继承人姓名、申请日期、申请事项。

(二)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注4]。

(三)公证机构向当事人告知了继承权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四)公证机构查明(审查核实)的事实,包括:

1.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地点。

2.继承人申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情况[注5]。

3.经向所有继承人核实,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注6]。

4.被继承人的全体继承人,有无死亡的继承人;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注7];代位继承情况及其他继承人

5.继承人中有无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注9]。

6.有无放弃继承权的情况[注10]。

(三)公证结论

1.法律事实、理由[注11]。

2.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财产为合法财产。

3.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注12]。

4.被继承人的遗产由何人继承、如何继承[注13]。

二、选择要素

(一)被继承人的死亡原因[注14]

(二)继承人提供的主要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适用遗嘱继承的,当事人是否了解遗嘱的内容。公证机构经向所有继承人核实,用于遗嘱继承的遗嘱为被继承人所立的最后一份有效遗嘱。[注15]

(四)对遗嘱见证人、执行人、遗产的使用人、保管人等事项的说明。

(五)根据遗嘱信托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当根据遗嘱的内容,列

明受托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六)根据《公司法》、《保险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

资企业法》等有关继承的特别法的规定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写明特

别法的具体适用。

(七)被继承人生前未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情况,继承人对此所作的

意思表示。

(八)公证员认为需要告知的有关继承的其他法律规定。

(九)公证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实或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x

x 省x x市x x公证处公证员(签名章或签名)

xxxx年xx月xx日注:

1.申请人是指向公证机构提出继承权公证申请的人,包括继承人和

继承人的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没有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的继

承人,不列为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

份证件名称和号码、住址,外国人应写明国籍。

2. 委托/法定代理人指根据授权委托书或法律规定,代理继承人申请

办理公证的人。委托代理人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

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生前住址。

4.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详细列明。

5.公证机构只对继承人申请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情况进行核实,核实的内容包括:个人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的种类、数量,是否与

他人

共有或者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有典当、抵押、出质或其他权利受

限制情况,现存放何处,

由何人保管。

被继承人的遗产应详细列明,财产种类、数量较多的可制作成财产

清单作为公证书附件。

6.公证机构必须向所有法定继承人进行核实,确认被继承人生前是

否立有遗嘱或与他人

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

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

办理。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必须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并应

注意遗嘱、遗赠扶养协议

是否包括被继承人全部的遗产。

7.首先核实被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注明其身份,没有第一顺序

继承人的应予以说明,

其次再核实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特别应注意《继承法》第十条、第十二条有关子女、父

母、兄弟姐妹、丧偶儿媳、女婿的规定。符合《继承法》规定条件

的继承人均予以列入。

8.主要查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死亡的先后时间,核实代位继承的代

位继承人、其他继承

人是否符合条件。

9.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为《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的行为,未发

生第七条规定情况的

不写。

10.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公证员应进行询问,询问过程应写入询

问笔录,或者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但应注意继承人放

弃继承权

的行为是否致其不履行法定义务。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证词中应

具体写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遗产的范围。

11.注意正确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具体条款。

12.所有合法继承人应全部列上。

13.情况复杂的,可以表述具体继承份额、有无代为保管遗产的人,

等等。继承人之间就

遗产分割达成协议的,如协议内容合法,可以作为分割遗产的依据。

14.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能够说明被继承人死亡原因的,可以在证

词中写明。死亡原因

包括:因病、意外事件、被害、自杀、被法院宣告死亡等。如被害

死亡,尤应审查是否被继

承人所为,是否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15.适用遗嘱继承的,此项为必备要素。公证机构必须向所有继承

人核实用于办理继承

权公证的遗嘱是否为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最后一份有效遗嘱,遗嘱

是否已为缺乏劳动能力又

【篇二:继承权公证书范本(共8篇)】

篇一:放弃继承权公证书格式

公证书

(2012)许县证民字第102号

申请人:杨保霞,女,一九六三年一月二十四日出生,现住河

南省许昌县小召乡北寨村,公民身份号码:411023************。被继承人:吴建坤,男,一九六一年七月九日出生,生前住河

南省许昌县小召乡北寨村,于二0 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死亡。公证

事项:继承权申请人因继承被继承人吴建坤的遗产,于二0 一二年

五月二日

向本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供了以下证明材料:1、身份证、 2、户口本、3、结婚证、4、亲属关系证明、5、死亡证明、6、股

份所有权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我处对申请人提交的

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对申请人及有关人员

进行了询问,现查明如下事实:

一、被继承人吴建坤于二0 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吴建坤死亡时遗留有在许昌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入的股份一笔,金额: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

三、据被继承人吴建坤的继承人杨保霞称,被继承人吴建坤生

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

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无争议,截至本公证书出具之日亦未有他人

向本处提出异议。

四、被继承人吴建坤的亲属有以下五人:

父亲:吴荣华,于二0 0七年九月二十八日死亡。

母亲:李美荣,于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死亡。

配偶:杨保霞,女,一九六三年一月二十四日出生,现住河南

省许昌县小召乡北寨村。

长子:吴占磊,男,一九八三年三月一日出生,现住河南省许

昌县小召乡小召街政府院。

次子:吴志磊,男,一九八五年十月十日出生,现住河南省许

昌县小召乡小召街政府院。

五、现吴占磊、吴志磊均表示放弃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根据

上述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被继承

人吴建坤死亡时遗留的上述个人合法财产为吴建坤的遗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被继承人的遗产应由其父亲吴荣华、母亲李美荣、配偶杨保霞、长

子吴占磊、次子吴志磊共同继承。因被继承人吴建坤的父亲吴荣华、母亲李美荣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现被继承人的长子吴占磊、次子吴

志磊均表示放弃对该遗产的继承权。因此,被继承人吴建坤的遗产

应由其配偶杨保霞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许昌县公证处

公证员

二0 一二年五月三日

篇二:财产继承公证书

(2010)安文证民字第11号申请人:

董现民,男,1968年7月10日出生,现住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南

后街27号3号楼2单元1号。公民身份号码:410901************。

被继承人:董绍文,男,1932 年 6月 1日出生,生前住河南省安阳

市北关区解放路办事处南后街濮阳土产3号院2单元2号。

公证事项:继承权公证

申请人董现民因继承被继承人董绍文的遗产,于2010年5月28日

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我处对申请人董现民提交

的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对申请人进行了询问,审核情况如下:

一、被继承人董绍文于1995年7月24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董绍文死亡时在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解放路办事处南

后街濮阳土产3号院

2单元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权证北关区私字第1331009324号,建筑面积为81.12公证书

平方米)留有一处房产,此房产是董绍文的个人财产。

三、据申请人称:被继承人董绍文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

赠扶养协议。

四、被继承人董绍文的妻子李桂兰已于2004年3月27日死亡,二

人是原配夫妻,只有一子一女,分别是儿子董现民和女儿董菊梅。

李桂兰自董绍文死亡后未再婚。

五、现董菊梅表示放弃继承被继承人董绍文的遗产,董现民表示要求

继承被继承人董绍文的遗产。

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公证处

公证员

二o一o年六月十一日

篇三:继承权公证书

继承权公证书

一、格式

继承公证书

二、说明

继承权的公证应注意的事项有:

(1)不动产继承,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

多个继承人的,则必

须到同一个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几个公证处都有管辖权,当事

人可以协商去一个公证处公证。

(2)当事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①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②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如医

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等。③被继承人的遗产产权证明,如房产证等。

④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交遗嘱。⑤当事人与被继承

人的关系证明,如父子关系、夫妻关系等,以证明继承人是否属于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3)代位继承的,应当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

承人死亡的证明。

篇四: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

继承公证申请表

填表须知:请用墨水笔如实填写各栏目,如因填写错误或虚假填写,本处有权不予办理公证。

篇五:继承权公证书

? 继承权公证书

1.格式继承公证书

2.说明

继承权的公证应注意的事项有:

(1)不动产继承,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

多个继承人的,则必须到同一个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几个公证

处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协商去一个公证处公证。

(2)当事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①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②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如医

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等。③被继承人的遗产产权证明,如房产证等。

④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交遗嘱。⑤当事人与被继承

人的关系证明,如父子关系、夫妻关系等,以证明继承人是否属于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3)代位继承的,应当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

承人死亡的证明。

篇六:代位继承权公证书

公证书

(2011)阜清证民字第568号

申请人:张淑芹,女,一九三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出生,身份证号码:210727************,现住辽宁省义县稍户营子镇树林子村512号。

被继承人:王恩合,男,一九三三年三月二十日出生,生前住辽宁

省义县稍户营子镇树

林子村512号。

公证事项:继承权

申请人张淑芹因继承被继承人王恩合的遗产,于二0一一年八月十

八日向本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供了以下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明;二、死亡证明;三、继承人证明;四、储蓄存款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向当事人告知继承权

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对申请人提交的权利证明

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对申请人及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现查明如下事实:

一、被继承人王恩合于二0一0年十月二十因病在家中死亡。

二、继承人张淑芹向本处申请继承被继承人王恩合遗留的财产是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阜蒙县伊马图支行存款:

(一)人民币14925.32元,账号0303210921000755299。

二、被继承人王恩合现生存法定继承人有妻子张淑芹、长女王秀凤、次女王秀荣、三女王秀玉四人。

三、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上述生

存的法定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无争议,截

止至本公证书出具之日亦未有它人向本处提出异议。

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被

继承人王恩合死亡时遗留的上述个人合法财产为王恩合的遗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王恩合的遗产应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因王恩

合的父母均先于王恩合死亡,现王恩合的长女王秀凤、次女王秀荣、三女王秀玉三人对上述遗产均表示放弃继承权。

综上,兹证明被继承人王恩合的遗产应由妻子张淑芹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公证处

公证员

二0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篇七:继承权公证书

继承权公证书

(2010)谷证字第070号

申请人:胡炜军,男,一九七五年一月十七日出生,现住甘肃省甘

谷县大像山镇东关任家庄3号,身份证号码:620523************。

被继承人:柳爱萍,女,一九七二年三月二十二日出生,生前住址

同上,身份证号码:620523************。

公证事项:继承权

申请人胡炜军因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于二o一o年四月十二日向

本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供了死亡证明、遗产存单证明、放

弃继承权声明书、户口簿、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

料进行了审查核实,现查明如下事实:

一、被继承人柳爱萍于二oo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在新疆乌鲁木齐西

站因病死亡。

二、继承人胡炜军向本处申请继承被继承人柳爱萍存入中国工商银

行乌鲁木齐火车西站支行东林街储蓄所的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遗产。

三、被继承人柳爱萍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

扶养协议,截止本公证书出具之日亦未有他人向本处提出异议。

四、被继承人的配偶胡炜军;被继承人的长子胡凯旋;被继承人的

次子胡凯龙;被继承

人的父亲柳兴定;被继承人的母亲高心女。

五、现申请人胡炜军表示要求继承被继承人柳爱萍的遗产存款,被

继承人的父亲柳兴定、母亲高心女表示放弃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

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

第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由配偶胡炜军、长

子胡凯旋、次子胡凯龙、父亲柳兴定、母亲高心女共同继承,因被

继承人的父亲柳兴定、母亲高心女表示放弃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因此,兹证明被继承人的上述遗产存款由胡炜军、胡凯旋、胡

凯龙共同继承。

甘肃省甘谷县公证处

公证员

二o一o年四月十二日

篇八:继承权公证怎么办理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继承权公证怎么办理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

照法律规定证明哪些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证明其继承

活动真实、合法。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

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由第二顺

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

被继承人(死亡)的遗产是指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一般包括三大类别:动产、不动产及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

继承权公证由继承人住所地、遗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

产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受理。

1、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提供如下材料:

由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被继承人所遗财产证明。

所遗动产证明:

存单;

珠宝、字画、书籍、家具、家电或其他物品的清单;

继承保险金的提供保险单据;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所遗不动产证明;

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所遗债权、股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证明;

各类债券文书或债券获得证明,如尚未取得房产证而购房人死亡的则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继承股权的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如证券交易所提供的股票清单。如系公司股权提供公司有关证明;

各类知识产权获得证书;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供相关财产约定。

继承人情况证明

【篇三:存折继承公证书样本】

附件

定式公证书格式目录

一、民事法律行为类

第一式委托

第二式声明

第三式赠与

第四式受赠

第五式遗嘱

第六式保证

第七式公司章程

第八式认领亲子

二、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类第九式出生

第十式生存

第十一式死亡

第十二式身份

国籍

监护

户籍注销

第十三式曾用名

第十四式住所地(居住地)第十五式学历第十六式学位

第十七式经历

自然人经历

法人经历

第十八式职务(职称)第十九式资格

法人资格

非法人组织资格

职业资格

第二十式无(有)犯罪记录无犯罪记录

有犯罪记录

第二十一式婚姻状况未婚

离婚或者丧偶(未再婚)已婚(初婚)

已婚(再婚)

第二十二式亲属关系亲属关系

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

第二十三式收养关系

收养关系

事实收养

第二十四式扶养事实第二十五式财产权

股权

知识产权存款

不动产物权

第二十六式收入状况第二十七式纳税状况第二十八式票据拒绝第二十九式选票

第三十式指纹

第三十一式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第三十二式查无档案记载三、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类第三十三式证书(执照)第三十四式文书上的签名(印鉴)第三十五式文本相符

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单方委托行为。证明委托合同适用合同类要素式公证书格式。证明

委托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适用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书格式。

2.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可以根据公证的内容增加出生

日期、住址、联系方式等情况,发往域外使用的公证书应当注明出生日期;申请人为外国人的,还应当写明国籍和护照

号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基本情况包括:组织名称、登记注册地址,另起一行注明法定

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由代理人代办的公证事项,应当在申请人

基本情况后另起一行注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

加注。

3.在本公证机构以外的地点办证的,办证地点据实表述。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

注。

4.引用文书的全名。

5.签署的形式应当据实表述:仅有签名的,表述为“签名”;签名、印鉴、指纹等几种形

6.有新法或者专门规定的,表述作相应调整。

下证明材料:一、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遗产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权利

证明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对申请人进行了询问,现查明如下事实:

15.71m2

证书出具之前,亦未有他人向本公证处提出异议。

()字第号被继承人:_____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生前住_____省_____市_____

街_____号

继承人:____________,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省_____市_____

街_____号。是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女,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省_____市_____街_____

号。是_____的_____。查被继承人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_____在_____死亡。死亡后遗留有属于死

者个人的财产计有:房屋_____间,存款____元;日用家具、电器_____等。死者生前无遗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______的遗产应由其配偶、

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因_____的父亲_____、母亲_____分别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和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先于_____死亡,被继承人的遗产应由其妻子

_____、儿子_____、女儿_____

共同继承。

[现被继承人的儿子_____、女儿_____均自愿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故_____的遗产由其

妻子_____一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县)公证处公证员:__________(签名章或签名)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篇四:房产更名遗产继承公证房产更名:

1. 到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书” 深圳市公证处:83053935——

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7、18楼龙岗区公证处:28948855——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西座12楼

2. 到地税局申请减免税

深圳市地税局:83336333——福田区福田路28号

3. 带上述2份材料+房产证+身份证(继承人)到房产局深圳市房地

产权登记中心16820000/22382417——罗湖区北环大道1022号金

湖文化中心龙岗区房地产权登记中心89303322——区汽车总站对面

办理继承权公证所需材料:

1. 被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

2. 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回乡证、护照、户口本

3. 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出生证明

4. 继承人如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须提供其死亡证明

5. 被继承人的婚姻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等)

6. 被继承人父母的婚姻证明

7. 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

8.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须提供有效遗嘱(如经公证的遗嘱)

9. 遗产凭证(如房产证、银行存折、记名股票、有价票证等)

10.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备注说明:

1. 被继承人是指遗产所有人

2. 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3. 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已经死亡,也列为被继承人

4. 所有证明内容按不同要求必须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现

住地点、死亡地点、

结婚时间、什么关系等等公证收费按遗产总价的2%收取。ps:若

遗产没有经过公证的,经所有继承人同意/无异议的,可以按法定继

承走程序。夫妻双方离婚房产更名:

1、地税局办减免税申请

2、房产登记中心:

a. 离婚证

b. 离婚协议

c. 双方身份证

d. 双方到场

e. 减免税批复篇五:继承类要素式公证书通用格式继承类要素式公证书通用格式公证书

()xx字第xx号申请人:基本情况[注1]

委托/法定代理人(基本情况)[注2] 被继承人:基本情况[注3]公证事项:继承权

证词内容

一、必备要素

(一)继承人姓名、申请日期、申请事项。

(二)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注4]。

(三)公证机构向当事人告知了继承权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四)公证机构查明(审查核实)的事实,包括:

1.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地点。

2.继承人申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情况[注5]。

3.经向所有继承人核实,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注6]。

4.被继承人的全体继承人,有无死亡的继承人;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注7];代位继承情况及其他继承人

5.继承人中有无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注9]。

6.有无放弃继承权的情况[注10]。

(三)公证结论

1.法律事实、理由[注11]。

2.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财产为合法财产。

3.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注12]。

4.被继承人的遗产由何人继承、如何继承[注13]。

(一)被继承人的死亡原因[注14]

(二)继承人提供的主要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适用遗嘱继承的,当事人是否了解遗嘱的内容。公证机构经向所有继承人核实,用于遗嘱继承的遗嘱为被继承人所立的最后一份有效遗嘱。[注15]

(四)对遗嘱见证人、执行人、遗产的使用人、保管人等事项的说明。

(五)根据遗嘱信托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当根据遗嘱的内容,列明受托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六)根据《公司法》、《保险法》、《合伙企业法》、《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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