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2147.基于城市规划的城市犯罪预防

2147.基于城市规划的城市犯罪预防

2147.基于城市规划的城市犯罪预防
2147.基于城市规划的城市犯罪预防

2147.基于城市规划的城市犯罪预防

邓慰旺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规模极大增加,城市中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其中犯罪率的增加,严重影响了城市居民生活的安全感。目前,针对城市犯罪问题,我国主要依靠公安部门的传统治理手段,集中在案件发生之后的被动治理。通过城市规划设计来改善城市治安,预防犯罪,在国外已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并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本文试图通过梳理国内外现有的关于城市规划与城市犯罪预防学理论,使城市犯罪预防理论运用到具体的城市规划设计中。

关键字:城市规划犯罪预防

1.城市犯罪的增长态势及预防城市犯罪的新方法

1.1城市犯罪的增长态势

据中国社科院2010发布年《法治蓝皮书》显示,2009年中国犯罪数量打破了2000年以来一直保持的平稳态势,出现大幅增长,其中,暴力犯罪、财产犯罪等案件大量增加。据蓝皮书,2009年1到10月,中国刑事案件立案数和治安案件发现受理数大幅增长,刑事案件数增幅在10%以上,治安案件数增幅达20%左右,全年刑事立案数达到530万件,治安案件数达到990万件。以上海市为例,在历年的所有刑事案件立案数中,“两抢一盗”类案件占到80-90%左右,并且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成为所有刑事案件中最突出的问题,并且其发案地点多为城市地区。在这部分案件中,抢劫和抢夺案件近年来也呈上升趋势,这两类案件造成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严重影响人们在城市生活中的安全感。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大量增加,到2030年,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将超过70%,全国的总人口达到15亿,市镇总人口将超过10亿。城市人口的大幅增加,带来了大量的社会问题,犯罪率的增加,将极大地引起社会的不稳定。

1.2 预防城市犯罪的新方法

现阶段,针对城市犯罪问题,我国主要依靠公安部门的综合治理、群防群治、打防结合等传统手段来处理。随着社会的空前进步,公安部门开展了很多现代信息手段,但这些手段主要集中在案件发生后的被动治理。通过城市规划设计来改善城市治安,从而提前预防或阻止犯罪的实践还开展得很少。从发展趋势来看,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综合学科手段将成为未来安全城市发展的主要方向,它既包括传统的治理手段与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也包括系统的管理方法。在管理方法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城市建设的管理,其中,城市规划研究和设计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环节。

在我国,通过城市规划来预防和控制犯罪是一门新兴学科。城市规划在预防城市犯罪方面的作用可以从宏观环境空间与微观环境空间两个层面来进行。宏观环境空间主要通过城市总体规划来落实;微观环境空间可以通过对城市分区规划及城市详细规划来实施。

2.城市规划与城市犯罪学相互关系的研究发展

2.1 国外关于城市规划与城市犯罪学的研究发展

2.1.1 简·雅格布斯的“街道眼”理论

简·雅各布斯是最早研究城市空间如何影响犯罪模式,并且对往后的研究产生较大影响的社会学者。1961年她发表了《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书中批评当时美国大城市垂直化、郊区化的发展模式,并逐渐放弃了传统沿街布置建筑的形式,而破坏了传统社会的生活形态,造成了人际关系逐渐淡薄、疏离,抑制犯罪的社会自然监控力减弱,导致大城市天生就是犯罪的场所。城市街道由于被遗弃而易发生犯罪。她认为传统的道路形式及人行道是城市的重要资产,并且提出下列对策:1.在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之间必须要界限分明,不能像郊区的居住区那样混合在一起;2.必须要有一些眼睛盯着街道,这些眼睛属于我们称之为街道的天然居住者,街边的楼房具有应付陌生人、确保居民以及陌生人安全的任务,我们称之为“街道眼”;3.人行道上要有足够的吸引点,这样可以吸引足够的行人,也能让楼里的人往街道上看,增加“街道眼”的数量。

2.1.2 杰斐利的“通过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理论

杰斐利提出“通过环境设计预防犯罪”(CPTED)理论。其主要观点如下:1.城市犯罪行为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方式,其产生机理和作用形态与城市环境空间密切相关;2.环境设计不能直接地阻止犯罪,也不能预防所有的犯罪问题,但

可以消除诱发犯罪的因素;3.通过环境设计增进居民对犯罪事件的介入是非常必要的。道路结构、道路的组成形态、住宅周围空间的构成特征、社会及经济性因素、社区管理等因素是预防犯罪的关键因素。

2.1.3城市犯罪学研究的新趋势

自20世纪90年代起,在传统犯罪地理学继续对城市空间环境与犯罪及其犯罪防控予以关注的同时,学界开始热烈地讨论关于犯罪、社会安全和安全政治的区域化问题,并划分出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即批判犯罪地理学。研究的焦点不再是犯罪者和犯罪行为本身,而是犯罪防御空间,各个城市、地区开始进行大量的犯罪统计调查,以便描述本地区犯罪空间、时间的特征,有效进行事前防范。由于这种犯罪统计数据的描述,许多空间,比如一些公共场所和小区被定义为“犯罪化空间块”,生活在此空间块的群体常被视为不安全因素,对这些群体的歧视反而使得真正造成犯罪的社会问题被忽视或遗忘。批判犯罪地理学从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角度出发,对社会控制和犯罪防控政策进行了重新思考和批判。

2.2 国内城市规划与城市犯罪学的研究发展

2.2.1 王发曾提出城市犯罪的综合成因论

在王发曾看来,城市空间环境的基本属性是影响城市犯罪的重要空间因子。他根据空间盲区的形态、性质和对犯罪的影响,将城市犯罪的空间盲区划分为公共、非公共、边际、移动和虚拟空间等5种类型。

2.2.2 于静的“四死角”理论

于静通过对广州违法犯罪人员的抽样调查,探讨了城市空间环境特点变化与城市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她认为,城市空间环境因素与城市犯罪问题有着天然的联系,犯罪受其空间环境因素制约。城市的“时间死角”、“空间死角”、“心理死角”、“社会死角”等各种类型的空间盲区亦诱发犯罪。

3. 住宅区犯罪预防中的社会因素研究

以城市规划设计防止住宅区犯罪的效果是有条件的,这些条件几乎都与城市社会各因素方面有关。

3.1 创造住宅区的差异性,整合公共设施

研究发现,有多种住房形式的住宅区在创造一个欣欣向荣的社区方面比构成相近的住宅区做得更好,这样的住宅区在一天的任何时间段内人更多,而不像构成相似的住宅区,户主

存在相同的生活习惯,白天家里很少有人,仅仅是“夜晚社区”。这种社区鼓励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不同的空间使用水平。荷兰社区CPTED实践中突出了整合社区公共设施的思路,其中包括学校、运动场、公园、商店和社区中心。对新建社区,则用一个社区中心规划来将这些场所整合起来:这些设施有助于将人们组织起来,为社区活动与居民社交提供基础。

3.2 居民的责任感

居民责任感将对领域性和可防卫空间有着直接的影响。有的地方持续地受到犯罪活动的侵扰,很可能不是由于它的空间不是可防卫的空间,而是它的居民之间互相冷漠、不参与社区的社会活动、破坏社区资源,甚至破坏社区组织的社交活动。

3.3 让居民更多地参与住宅区的社会活动

住宅区各组织与城市各种社团可策划一些社会活动,包括组织体育活动和文化活动,总之,要使住宅区居民参与到这些社会活动中,相互熟悉,这是形成社区感最简单的途径。犯罪一般有其经济的原因,如果社区内部居民可以互相熟悉,互相守护财产等可能被侵犯的对象,那么犯罪会相对减少。

3.4 让居民更多地参与住宅区环境管理

如果忽视住宅区环境的维护,那么住宅区环境就会失去它的品质。住宅区环境维护工程与居民对环境的责任感有关。需要建立包括居民、设计师、社区组织、政府机构在内的管理组织,监督并实行CPTED的相关计划的实施,定期评估与监督实施的情况,其中重要的是发挥居民的创造性和解决问题的才能。应该设有居民开会、讨论的地方,应该保证居民能参与规划的决策以及实施。

3.5住宅区的人口规模与用地规模要适中

调查显示,当你所居住的住宅区超过一百个家庭、所居住的公寓大楼超过三百个单元,或是所念的中学超过三千个学生,那么你想认识其中某人就很难了。可见,小规模邻里有助于居民间有更多的社会交往和控制,并导致熟悉感。

4.城市规划预防城市犯罪的实践

4.1 城市规划制度实践

在美国,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的研究与应用已经比较成熟。自从1961年简·雅各布斯首次提出“自然监视”和“领域感”以来,很多学者已相继发展了CPTED理论,并尝试将该理论应用在实践设计导则中。1978年,美国景观建筑师Richard Gardiner出版了《安全邻里设计

手册》,展示了在社区中如何使用物质环境设计来成功预防犯罪并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的方法;1980年以来,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当地政府都开展了CPTED研究,并将该理论研究的成果编制到当地相关的建筑法令中,来指导城市建成环境的设计。Timothy D. Crowe出版了《环境设计预防犯罪:建筑设计与空间管理的应用》一书,这也是迄今为止,在美国使用最广泛的设计手册。

英国为了让城市规划部门尽最大努力发挥预防犯罪的职能,颁布了《犯罪和违法行为法令(1998)》,该法令赋予了英国地方城市规划部门新的职责。为了强化这一措施,英国政府随后在《城市政策白皮书(2000) 》中再次表明了其意图,即犯罪预防应当成为城市规划的一个重要目标。英国还成立了预防犯罪研究的组织,这些组织往往由来自多个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如警察、社区管理者、城市规划师、建筑设计师、犯罪学专家、经济学专家、社会学专家、社区成员等等,他们作为一个团队来共同参与社区的犯罪预防。

澳大利亚在环境设计预防犯罪领域的实践应用非常丰富。1989年澳大利亚犯罪学研究机构出版了《设计预防犯罪》一书,随后Waverly市颁布了CPTED规划设计导则。2000年悉尼奥林匹克委员会也将CPTED理论应用在奥运场馆、奥运村、交通站点等建筑设计中。2001年西澳大利亚州政府成立犯罪预防政府办公室。

此外,其他国家也开展了很多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的应用研究。在加拿大,早在1992年多伦多市就出版了《规划和设计安全城市环境的工作导则》,同时当地政府还将CPTED纳入到住宅、校园、商业和工业用地的规划设计导则中。日本与荷兰,则在CPTED理论结合社区规划的过程中取得了很大进展。

4.2 城市规划设计实践

4.2.1 城市主要功能区内犯罪预防

在对城市各项用地进行安排时,根据现代规划理论,一般根据城市功能可分为以下功能区,即城市住宅区、城市公共中心区、工业仓储区、城市道路等。不同功能区其诱发犯罪的城市空间环境各有其自身特点。

4.2.1.1 住宅区的犯罪防控

住宅区的犯罪预防是城市预防犯罪中相当重要的部分,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市民的生产

生活能否正常地进行。住宅区犯罪主要以入室盗窃、强奸、抢劫、放火等犯罪为主。之所以会发生在住宅区是因为住户一旦关上大门便成为与外界隔绝的“密室”,而且由于人们互相尊重各自的私生活,人与人之间疏离感增加,人际关系隐匿性加大、冷漠感加深、交往减少而导致监视作用也相应减弱。在住宅区设置良好的人工照明及开敞空间是防范犯罪的重要措施,

因为强烈的光线会引起犯罪分子的恐惧和误以为有人在。加强住宅区的自然监视也同样有利于降低犯罪率,也就是在住宅区内如果居民可以看到陌生人,那么会提高犯罪活动的难度,因而小区规划中应该努力提高潜在犯罪人被看到和识别的可能性,例如将组团布置成为内庭院式,有利于居民观察、活动。另外小区的规模对安全的影响也很大,往往小规模的邻里关系有助于居民间有更多的社会交往和控制,并导致熟悉感。因此在进行小区规划的时候,尽可能使邻里规模划分小点,这样就更容易控制小区的犯罪活动的发生。

4.2.1.2城市公共中心区的犯罪预防

城市公共中心区为广场、公园、文体中心、行政办公中心、教育中心、商场、商业街等大量人流聚集的场所,实际上,城市居民在以上地段更容易成为犯罪活动的受害者。由于城市公共中心区来往人员多,大量的室外财产如自行车、汽车等容易被犯罪分子侵犯。针对城市公共中心区这种公共属性空间,为了达到预防和控制在该区域多发的侵财型犯罪的目的,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使城市公共中心区的居民能够对其建筑物周围的空间产生一种领域感,加强对该区域的监视。在城市分区规划中,尽可能明确的划分每一个功能区,并且可以规定适当的治安责任包干区由相应的单位和个人对该区域负责。采取各种措施主要是为了消除空间死角,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除此以外,对于其他容易产生死角的空间可以将其改造成人们休息和娱乐的场所或者尽量使得居民进出或休闲空间均能看到建筑物的各个面,以加强人们对这些场所的监视,提高周遭环境,不被犯罪分子所利用。

4.2.1.3 工业区、仓储区犯罪防控

现代城市规划讲究城市功能分区,造成工业仓储区与居住区的分离,在上班时间,工人们纷纷离开居住区到工业区上班,此时居住区内人员稀少;而晚上,当工人们下班回到居住区,偌大的工业区几乎成了一个无人空间,为犯罪创造了最佳的时间条件。近年来,西方学者提出在考虑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时,应鼓励混合利用土地。在小区内或街区内,甚至在综合建筑物内,工业、居住、商贸和公共等用地在维护环境质量条件下混合安排,发展多样性、互相支持、互为补充的社区。

4.2.1.4 道路防控犯罪

来往行人少的道路尤其是两边都砌筑有不通透围墙的道路上,屡屡成为发生抢劫、盗窃、抢夺案件的高发地带。分析其原因,这类道路上缺乏必要的监视作用以及相应监控措施,也很少有人在这些地段对犯罪情况进行控制,缺乏必要的领域感,针对这样的情况,日本的伊藤滋提出了“防范道路”的概念。防范道路既要防范夜晚道路上的犯罪,也要以能够防范白天道路上的犯罪。具体而言,防范道路有一定的亮度,道路的望性能好;道路周围的住户多,

建筑物接近道路,不应使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太多;路上有光亮,黑暗的地方或能够把人带进去的死胡同要少。

4.2.2 部分易受侵犯空间的犯罪预防设计导则

易受侵犯场所的设计导则都与对出入口控制和自然监视有关,主要使建筑能提供对空间的监控可能性,避免产生“堡垒现象”。

4.2.2.1 校园空间

校园内部建筑物林立,无可避免的有一些死角空间,主要为地处偏僻、人烟稀少、照明设备不佳,且多半具有可藏匿预犯罪者的空间。在设计中,笔者建议,应在校园偏僻的地区,多装照明设备及摄影机,清除阻碍通路的障碍物,扩大公共空间的利用率,使校园的所有空间都位于人流、车流的自然监控当中。

4.2.2.2 居住范围内的道路空间

对于居住地段中的道路,这里主要考虑提高道路的可见性以及对敏感公共空间的监控能力。一般来说,居住地段内的尽端路尤其是短而直的尽端路是较好的,是有利于安全的。如果尽端路比较长或者弯弯曲曲,人们看不清路的更里侧所发生的情形,同时也不利于警察与其他联防队员的巡逻。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也应该限制出入口的数量,特别是在敏感地段更应如此。

4.2.2.3 停车空间

为了防止偷车和其他犯罪活动,需要加强对停车场的自然监视和出入口的控制,CPTED 强调自然控制通道。如果停车场被设计在建筑的背后,没有门、窗对着停车场,这样的停车场就不安全,同理,如果停车场被配置在两幢大楼之间,可是两幢楼内没有人能看清楚停车场,其位置也是不妥的。正确做法应该是将停车场安排在易被其他单位自然观察到的地方,或行人视线可清楚看到的地方,因为这会使“入侵者”感到太冒险。例如将停车场设计在建筑的前部,通过建筑的窗口能看那里的情形。车库位置设置时,最好能做到建筑内可以看清楚车库,并减少车库的出入口。

4.2.2.4 建筑物的内部公共空间

人们在建筑内通行的安全以及控制建筑出入口的能力同样都需要通过自然监视来达成。如果将休息室的门凹进去,将导致人们在大厅或走道上无法看清楚门。电梯候梯厅应与走道或其他公共空间联系起来,特别是在停车库中电梯候梯厅不应与停车库分隔开来,否则会导致人们无法看清候梯厅内所发生的情形。另外,在建筑内应减少潜在罪犯可以躲藏的地点,并能使门卫或接待处能看清楚入口的情形,并减少建筑的出入口。如果建筑的后门是必不可

少的,则应该在后门走道处开大窗,使屋内的人能看到进出的情形。

4.2.2.5 公园

对于公园,在条件允许下,尽可能减少与城市高等级道路之间的联系,出入口数量尽可能少,尤其应将高等级道路上的出入口转移到低等级道路上来;绿地中的各种空间应保证便捷的联系,并纳入到行人的视线范围当中;对于公园周围的多层或高层住宅,应多向公园开窗,保证公园各场所位于自然监控当中;对于110报警点、管理处、值班岗的位置应提供明确的指示牌。对于广场的犯罪预防设计导则,也可借鉴。

5.结语

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通过城市规划设计无法真正解决城市犯罪问题,但通过合理的城市规划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城市犯罪进行预防,降低城市犯罪率,提高城市居民安全感。通过城市规划降低城市犯罪率,将使城市规划工作者在更多层面上参与解决社会问题,而不仅仅是塑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参考文献

1. 徐磊青. 以环境设计防止犯罪研究与实践30年. 《新建筑》,2003年6期

2. 王发曾. 城市规划与设计的犯罪防控效应《河北法学》2009年第11期

3. 王发曾. 论城市犯罪的空间防控[J].《地理科学》,2003,(3):354-360.

4. 汤晋. 城市设计与城市公共空间犯罪防控[J].《华中建筑》,2005,(1):112-113.

5. 朱玉兰,刘峘,汪磊.基于犯罪预防的城市居住空间规划途径探讨[J].《城市》,2006,(5):62-64.

6. 严栋柱;毛媛媛;董衡苹. 基于犯罪预防的城市规划研究与启示《犯罪研究》,2009年第05期

7. 蔡凯瑧. 通过城市设计干预城市公共空间犯罪防控—英国经验及其启示.《华中建筑》,2008年11期

8. 百度文库. 城市规划与城市犯罪现象之间的关系探讨

9. 李毅超. 城市设计中的可防卫性空间初探《安徽建筑》 2009年第4期(总第167期)

作者简介

姓名:邓慰旺性别:男出生日期:1984年9月

最高学历:大学本科学历工作单位现工作于邵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职务:技术员职称:中级城市规划师

住区规划布局形式

住区规划布局形式自古至今,住宅在人们的生活中始终扮演了一个承载生活的角色。一个城市或一个地区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产力水平和生活面貌往往通过住宅建设及其相关问题的解决而体现出来,因此居住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建筑界和规划界所重点关注的对象。同时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解决日益增多的城市人口的居住问题,提供满足人们身心需求的住区也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重点。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的成就,整个国民经济开始进入适度快速和相对稳定的发展轨道,而中国城市经历了革命性的变化,经济的转轨和社会的变革也在居住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住区发展已经到了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阶段。一方面,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已经进入了迅猛发展的轨道,大量的人口向城市聚集。以北京为例,人口规模已超过现有各项公共设施的承载能力,出现过度拥挤,交通阻塞,水资源匮乏等一系列问题。另一方面,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衣食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已经转向了住房,人们迫切需要尽快改善和提高居住条件。因此住区建设已不仅仅是解决住房问题,它已经同国家经济发展的速度息息相关。 改革开放 20 年,中国城市建设和乡镇城市化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经济发展和政策的主导和推动下,城市化步伐明显加快。近 10 年来,我国的城市化平均每年大约以 0.6%的速度增长。按照世界城市化的发展规律,当一个国家的城市化水平处于 30%的时候,将进入飞速发展阶段。在《2001 至 2002 中国城市发展报告》中专家预测,到 2020 年,50%的中国人口居住在城市,到 2050 年,将有 75%的中国人居住在城市。可以说,21 世纪是中国的“城市世纪” 城市住区建设水平更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而住区作为构成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其规划是城市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实现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步骤,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不同时期的社会政治、经济、思想和科学技术发展的水平。注重生态价值、社会原则和人文关怀的住区规划理绪论与空间模式的研究,在我国起步不久,是规划与建筑学科的重要前沿,反映了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的总趋势。 住区建设对城市化发展的推动作用住区建设是城市化发展过程的一个重要方面,居住作为城市的主要功能区块,关系到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因此良

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公众参与的体系构建

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公众参与的体系构建 发表时间:2015-12-15T13:36:52.017Z 来源:《基层建设》2015年16期供稿作者:陈小磊1 段金焕2 [导读] 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有助于减少规划失误,增强规划的合理性;有利于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监督规划部门依法行政。 陈小磊1 段金焕2 1.身份证号码:412721************ 450000 河南郑州; 2.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50000 河南郑州摘要:本文通过对我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重要性进行分析,总结其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若干建议来构建公众参与的体系,使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更好的发挥其作用,使我国的城市规划工作更加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关键词:城市规划;公众参与;体系;法律制度;组织一、公众参与及其重要性公众指的是政府为之服务的主体群众,公众参与指的是群众参与政府公共政策的权利,是一种让社会上的多数人能够参加到那些与他们的生活环境息息相关的政策制定及决策过程中去的方法和途径。公众参与实质上就是公众与项目主持方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公众参与最先出现在北美国家的规划当中,起初是为了协调平衡各方(尤其是普通民众与政府、投资商之间)的利益而采取的一种规划方法,后来 发展到作为一种规划技术和规划理念被广泛采用。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有助于减少规划失误,增强规划的合理性;有利于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监督规划部门依法行政。城市规划既是一门跨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综合性科学,又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政府职能,同时它还是一项带社会实践性质的公共事业。城市规划的这三种性质,要求政府的决策要尊重科学、尊重民意,而公众则应当了解规划、参与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一旦城市居民能够直接而持久地接触规划,成为规划制定和规划实施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规划行为便会更加科学与民主,规划决策便能更符合实际情况和切实体现公众的利益需求,并确保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我国城市规划中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一)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目前我国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不仅在参与管理上缺乏合理的机制,在法律上和制度上也缺乏必要的支持与保障。在我国现行的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中,对公众参与的具体方法和形式尚未明确,使整个规划实施过程的公众参与效率和效果降低。因此在城市规划法中确立公众参与的法律地位是支撑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制度有效运作的基础。我国仅有的相关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里面第一次明确规定,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要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这无疑是我国城市规划立法方面的一大进步。(二)多元利益群体的博弈公众参与最开始被运用就是为了解决社会公众与开发商、政府之间的利益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作为城市规划编制的主导机构,负责编制总体规划和审议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时它又要全面地考虑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综合发展,希望通过城市规划来促进城市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所以在实践中,地方政府往往为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进行城市用地的扩张或城市的开发,这与中央政府的保护耕地和合理节约用地的精神相悖,也不一定符合社会公众的需求;而具有大量资本的开发商对于商业利益的追求是非常明显的,往往会为了过度追求商业利益而违背政府的意志和社会公众的需求;社会公众在三者利益的博弈过程中,永远是处于弱势的一方,但他们作为城市的所有者,希望能更多的参与到城市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表达自己的价值倾向,与政府及开发商达成共识,使城市规划更符合公众利益。所以说,不同的利益群体在参与到城市规划中都有着不同的立场和需求。(三)公众参与程度不足从我国城市规划各规划阶段中对应的公众参与形式可以看出,社会公众对于城市规划的参与只是某些环节的,而且普遍还只是被动的听下看下,然后接受它,其参与的深度和广度都不足,往往形式大于意义。再加上长期处于这种被动的地步,使得城市规划在公众心里是政府和开发商等的事,而且相关部门对有关的规划信息对外公布和宣传力度也不足,导致社会公众对城市规划的参与意识就更薄弱了。 三、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公众参与的体系构建(一)公众参与的保障要素1、法制保障 法律及相关制度是保证公众在城市规划过程中,获得参与权利的核心基础。其中主要权利包括:知情权、话语权、监督权、委托权以及决策权。这是赋予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法律地位的基本前提,这样才能使公众实现对公共事务的参与,体现城市规划的立法为公,规划为民。同时,必须完善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实体性和程序性内容。应该在借鉴外国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在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及行政复议中对公众参与的内容和程序进行明确的规定,切实保障公民参与权的实现。 2、技术保障 技术是保证公众在参与城市规划过程中,能轻易获取规划信息和知识的基本平台。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针对公众的教育改革;二是针对参与手段的技术革新。技术保障的含义是指方便公众获取规划信息、了解规划知识、参与到城市规划过程中,因此除了传统意义的纯技术革新以外,更包括有教育的改革,以提升公众自身参与的能力和效率。 3、资金保障 充裕的资金是保证公众参与到城市规划过程的先决条件。公众参与到类似城市规划这样的公共事业中,这就不得不考虑参与过程中将遇到的以下几个资金问题:①公众参与过程中本身所产生的具体费用;②有关城市规划过程的专业术语的翻译解释、冗长材料的总结概括所需要的资金;③相关的专家咨询费等。建立适合我国的公众参与的资金保障体系,是实现公众参与公共决策过程的不可缺少的条件。(二)公众参与的过程要素1、组织形式

公共政策下的城市规划

公共政策下的城市规划 在公共政策的角度下讨论城市规划,从单纯的物质形态设计逐步深入转变对社会内在问题的分析、理解,直到解决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经济技术等方面得问题。 标签:公共政策概念演变城市规划 一、序言 工业革命带来了人类聚居模式的变化,大量人口涌入城市进行工作和生活。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掀起了各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浪潮。城市的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高度文明的同时,却是以牺牲人类的生存空间位代价。随着城市的不断向四周蔓延,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人口爆炸、交通拥挤、空气混浊、传染病肆虐、农田绿地不断被蚕食、河流等水资源日见匮乏、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遭到严重破坏等问题,关键要解决好城市问题,针对城市运营中产生的“城市病”,做好城市规划工作。 具体来说,城市规划是一种以公共利益为核心,摒弃以往城市发展缺陷,由政府权威智能部门依据现在有的资源技术手段,确定城市性质、规模,科学的预测城市发展方向,对当前城市土地和各项资源配置进行有效控制,协调城市发展布局,以实现一定时期内的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实践活动。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良好的城市规划是确保城市空间资源有效配置和土地合理利用的前提和基础,可以使城市物质环境协调发展,给城市居民的生活和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城市伴随着城市规划观念的变迁和社会经济以及科技的进步不断发展前进。 二、规划理论演变过程 城市规划一百多年的历史,是一个从蓝图转变为一个过程,即由技术性规划向政策性规划转变。文艺复兴时期开始,城市规划是被视为放大的建筑设计。二战后到60年代的20多年的时间里,城市规划仍旧和单体建筑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直到1969年,麦柯劳林的《城市与区域规划:系统探索》出版,标志着城市规划已经由“物质形态设计”的“艺术”转变为“系统理性”的“科学”。无论是传统的“物质形体设计”的城市规划,还是“系统理性”的城市规划,都认为城市规划需要依靠具备相关知识技能或是具备科学系统分析和理性决策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来完成。随着城市的社会问题得到人们的重视,体现多元民主、公众参与、平等协商等城市规划内在价值要求的“公共政策”性规划渐渐取代了纯粹意思上的“技术”性规划。 在现代城市规划工作中,虽然有许多技术工程问题需要研究,但这些只是实现城市规划的局部手段,不是全部,分析和解决城市的社会、经济、环境问题才是城市规划的主要内容。现代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和城市的干预是为了社会公众

《城乡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01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城市规划技术文件的内容和深度,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以及未设镇的县城。 第三条本细则是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配套的具体规定,编制城市规划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城市规划设计成果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一)规划文本:表达规划的意图、目标和对规划的有关内容提出的规定性要求,文字表达表达应当规范、准确、肯定、含义清楚。 (二)规划图纸:用图像表达现状和现状设计内容,规划图纸应绘制在近期测绘的现状地形图上,规划图上应显示出现状和地形。图纸上应标注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单位名称和技术负责人签字。规划图纸所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文本一致。 (三)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书和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的内容是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 第二章总体规划 第五条编制总体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一)市(县)域基础资料 1、市(县)域的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0~1/200000: 2、自然条件:包括气象、水文、地貌、地质、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等。 3、资源条件:

4、主要产业及工矿企业(包括乡镇企业)状况; 5、主要城镇的分布、历史沿革、性质、人口和用地规模、经济发展水平; 6、区域基础设施状况; 7、主要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的分布和开发利用条件; 8、三废污染状况; 9、土地开发利用情况; 10、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国民收入和财政状况; 11、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区域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二)城市基础资料 1、近期绘制的城市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1/35000。 2、城市自然条件及历史资料; (1)气象资料; (2)水文资料; (3)地质和地震资料,包括地质质量的总体验证和重要地质灾害的评估; (4)城市历史资料:包括城市的历史沿革、城址变迁、市区扩展、历次城市规划的成果资料等。 3、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 (1)经济发展资料:包括历年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产业结构及产值构成等; (2)城市人口资料:包括现状非农业人口、流动人口及其中暂住人口数量,人口的年龄构成、劳动构成、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和机构增长的情况等;

城市规划编制合同协议书

编号: 城市规划编制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等。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审批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本合同城市规划编制项目的基本内容: 2.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项目范围:_________________ ,规划面积为_________ 平方公里。 第三条规划设计内容及深度: 上述范围内的 _____________ 规划,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对规划的深度要求

第五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规划设计图纸文件: 第六条项目进度

6.1概念设计阶段:乙方踏勘现场,对基础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完成产业结构和布局的概念 性方案,提交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确定一个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并提岀书面修改意见 进行规划工作。本阶段工作时间为__________ 个工作日。 6. 2方案深化调整阶段: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概念性规划方案进行规划的深化设计,甲方对本 阶段设计方案进行确认并提岀书面修改意见完成规划设计成果供专家评审。本阶段工作时间自 甲方提岀书面确认意见后为________ 个工作日。 6.3提交规划成果阶段:乙方根据甲方提供评审鉴定意见和书面修改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 后,提交甲方正式规划成果。本阶段工作时间自收到甲方书面修改意见后为 _____________ 个工作日。 第七条设计取费及付款方式: 7.1、取费标准及费用总额: 依据国内同类规划取费的平均水平,确定本项目设计取费为______ 万元,总计费用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 万元整。 7.2、付款方式: 7.2.1签订合同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用总额50%计_________ 万元。 722提交方案深化阶段成果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总额50%,计 ___________ 万元。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 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规划编制。 8.1.2 甲方提交有关基础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五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 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8.1.3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基础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 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

关于城市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若干思考

文章编号:1009-6825(2011)23-0007-03 关于城市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若干思考 收稿日期:2011-05-02 作者简介:孟江平(1982-),男,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上海200000 孟江平 摘 要:结合国内城市规划处于转型期的现状,针对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进行了探讨,分析了城市规划所代表的公共利益及其地位和作用,并阐述了城市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绩效,指出应及时建立约束机制,引入政策评估体系。关键词:城市规划,公共政策,地位,作用,绩效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中国的城市规划正处于转型期,随着新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乡空间资源、 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的认识已经得到业内人士的广泛接受。特别是《城乡规划法》在提高城市规划的法律地位、加强规划管理、加强公众参与与监督等方面的相关规定,愈发体现了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然而结合西方现代城市规划思想的演变及 西方国家城市规划实践所体现出来的特征我们发现,中国的城市规划改革之路还任重而道远,至少需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城市规划代表的 “公共利益”纵观历史,早期的传统规划师是将规划和政治分开来区别对 待的。认为规划就是价值中立的理性工具, 美国规划管理学者曾经说 :“规划……可以超越卑鄙的政治。”然而,现实中的规划要做到完全的价值中立是不可能的。规划要面对的城市系统极其庞大, 牵涉到的利益关系又错综复杂,每个利益主体都有维护自身利益的诉求与权力。而规划的对象又是土地资源和空间资源。资源的分配只有在利益主体间不停的讨价还价中才能达到最终的平衡。但是利益主体之间又并非是势均力敌的协商关系,总有一方占据着主动,支配着整个讨价还价的过程,成为判断与决策 者, 而另一方就成为被决策者。而这个价值判断与决策的过程就是政治。城市规划的政治性体现了一般公共政策的政治性。公 共政策是政府等公共权力机关制定的, 为解决公共问题、保护公共利益,对社会价值所进行的权威性分配,是一个保障社会公平 与公正的行动方案、计划和规划等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 。光塔”庄重古朴,“蟠龙塔”轻巧秀丽,两塔遥相呼应,互为衬景,双 塔竞秀成了蟠龙山公园的一大景观,使龙城景观格外生辉。采用现代建筑材料重建的蟠龙双塔已成为柳州市的标志性景观和重 要的文化窗口。柳州蟠龙山文化公园分佛教、 道教、儒家、上古、地方等文化区,浓厚的宗教色彩,引来八方朝者,终日烟香雾绕。在柳江南岸的蟠龙山与灯台山之间重建的新文庙以仿古形式修 建,占地约20亩,西连蟠龙山瀑布广场,东为待修建的窑埠古街,与周边的蟠龙双塔、王氏山房、回族墓地、“天山万里”摩崖石刻等 文物古迹一道, 形成独特的人文景观。c.生态———以植物为背景,以水景为造景特色,注重景观生态设计与滨水景观的营造,体 现生态休闲的自然山水空间。柳州蟠龙山文化公园围绕大型人工瀑布群,在蟠龙山、灯台山之间的空地上进行植物造景,强调公园绿化与外围背景山体的渗透和协调,配置色彩丰富,造型美丽的本土植物, 如种植以小叶榕、竹类、棕榈科植物为主干景,配置其他乔木和时令花卉,铺设草坪,营造绿色景观,既能保证植物的正常生长,又能表现地域特色。 4启示 21世纪的景观设计作为一种对地域文化延续的载体,过分痴 迷于全球性的科技文明,并不符合将各族文明多元共存的可持续发展,各个地区、各个城市都应该探索各自的发展规律,拟定各自 不同的发展模式。一个能够为我们提供认同性的景观环境应该是环境上、文化上、象征意义上的表达,是独特文化形成的。文化形成的景观不仅仅只是视觉风格上的事情,而是文化、人的行为、环境等因素完整融合的产物,独特的文化特性或风格不是可以刻意模仿和贴在设计表面的,它是深深地融入独特文化模式的结果。只有尊重本地域的自然环境、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遵循本民族地域的传统文化进行再创造,充分挖掘地域传统文化内涵,使文化在景观设计中释放出鲜活的、独特性的魅力,让地域文化的营养赋予创作的作品以生命。参考文献: [1]Simonds ,J.O.Landscape Architecture :A Manual of Site Plan-ning and Design [M ].New Fork :McGram-Hill ,1997. [2]李洁.中国传统建筑中的组合观念[J ].山西建筑,2010, 36(22):36-37.[3]俞孔坚.追求场所性:景观设计的几个途径及比较研究[J ]. 建筑学报,2000(15):77-78.[4]吴良镛.“山水城市”与21世纪中国城市发展纵横谈[ J ].建筑学报,1993(6):29-30.[5]设计尊重自然———景观生态规划设计探讨.http ://www. ddyuanlin.com /html /article /2007-08/07/18310.html. On landscape design based on regional culture LI Hong-jian Abstract :Taking Panlongshan culture park in Liuzhou as the example , the paper from the natural ,the social and humanistic attributes of the re-gional culture in the landscapes design ,illustrates the expression of the modern landscapes design for the regional culture ,so as to inherit ,ex-tend and develop the regional culture. Key words :landscapes design ,regional culture ,park ,humanistic attribute · 7·第37卷第23期2011年8月 山西 建筑 SHANXI ARCHITECTURE Vol.37No.23Aug.2011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含实施细则)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号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已于一九九一年九月二日经第十四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部长(签名章):侯捷 一九九一年九月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城市规划的编制规范化,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编制城市规划,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大、中城市可以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 第四条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需要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详细规划由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第五条承担编制城市规划任务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关于规划设计资格的规定。 第六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确定的各项规划原则,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积极采用先进的规划设计方法和技术手段。 第七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对城市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自然环境、城市建设的历史与现状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城市规划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第八条在编制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都应当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对城市空间环境作出统一规划,提

深圳大学——城市规划原理真题(含答案)04-12

深圳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之城市规划原理 一、填空: 1.现代城市的含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的意义。 2. 3.田园城市理论由霍华德提出。 4.卫星城镇理论是指在大城市外围建立卫星城 5. 6.1977年12。 7.20世纪20 8. 9.有机疏散理论是 生态系统 16.有机疏散理论是由沙里宁提出的。 17.新奥尔良意大利广场是由查尔斯?摩尔设计的。

18.带型城市的设想是由西班牙工程师索利亚?马塔提出的。 19.霍华德撰写的《明天:一条通往真正改革的和平之路》对现代城市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20.拉·德方斯位于法国巴黎的西北。 21.我国现行规范规定的中等城市人口规模 22.古希腊城邦时期的希波丹姆,提出了 城市布局模式。 23. 划。 24. 25. 26. 27. 详细规划。 35.苏州在宋代曾是平江府府。 36.战国时代,有一本著作打破了城市单一的周制布局,提出功能分区,发展城

市商业与手工业,是一部革命性的重要著作,书名管子。 37.1964年5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威尼斯宪章,这是关于保护文物建 筑的第一个宪章。 38.1898年,Ebenezer Howard 卫星城城市规划思想就是起源于此理论。 39.居住用地分为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40. 50-200米。 41.1986年国务院审批的设市条件:应满足以下( C ) A.非农人口10000人以上的镇,年国民生产总值10亿以上的镇 B.非农人口10000人以上的镇,年国民生产总值2亿以上的镇 C.非农人口60000人以上的镇,年国民生产总值2亿以上的镇 D.非农人口60000人以上的镇,年国民生产总值10亿以上的镇 42.第三代新城是独立的卫星城,其代表城市是( B ) A.Vallinby,Harlow B.Milton-Keynes,日本多摩新城 C. Vallinby, Milton-Keynes D. Harlow,日本多摩新城 43.城市规划各个阶段对城市以定性为主要规划目标的是:( B ) 1)城市规划纲要 2)总体规划 3)控制性详细规划 4)分区规划5)修建性详细规划 A.1),3) B.1),2) C.1),5) D.2),5) 44.下列论述中,正确的是:( A ) A.居住用地:18.0-28.0m2∕人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版)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 第四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考虑人民群众需要,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第六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七条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大、中城市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分区规划。 城市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八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 第九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承担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工作。 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组织 第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分区规划。具体工作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承担。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制定近期建设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城市分区规划组织编制。 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城乡

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

浅谈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 摘要:从公众参与规划之缘和内涵切入,强调市场经济条件下公众参与规划的重要价值和意义,通过剖析我国刚刚起步的公众参与规划的问题和形势,探讨今后我国在如何真正体现公众参与规划、发挥调控作用、参与规划决策,并为实现城乡规划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公平等方面的努力方向。 关键词:城乡规划;公众参与;社会公平 abstrac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the margin and connotation of planning, emphasizing the important value and significance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planning under the condition of market economy,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our country ‘s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planning the question and the situation of our country in the future, how to embody the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planning, play a role in decision-making, planning, and implementation efforts in the direction of the maintenance of social equity, people-oriented,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key words: urban planning; public participation; social justice 中国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标号:2095-2104(2012)03-0001-02

城市规划原理历年试卷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城市规划原理(2005.04)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代码填在题干上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 本大题共10分) 1.确定道路车行道宽度、人行道宽度和横断面组成的主要依据是( C) A. 干道网间距 B. 干道网密度 C. 交通量 D. 道路网密度 2.“G22”代码表示(D) A. 公共设施用地中第二个中类里的第二小类 B. 公共设施用地中第三个中类 C. 绿地中的第二个中类 D. 绿地中第二个中类里的第二小类 3.一般要求在冬至日中午前后至少有2小时的连续日照时间为( A ) A. 日照标准 B. 日照间距 C. 日照质量 D. 日照时数 4.下列关于城市规划任务的描述,错误的是( A ) A. 城市规划的任务是确定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B. 城市规划的任务是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 C. 城市规划的任务是合理利用城市土地 D. 城市规划的任务是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安排 5.城市中的公共绿地面积平均每人不得小于( B ) A. 5㎡ B. 7㎡ C. 10㎡ D. 15㎡ 6. 公路分为( A )三类。 A.国道、省道、市郊公路 B.主干道、次干道、支路 C.交通性、生活性、地区性 D.一级、二级、三级 7. 自然环境条件主要是指( A )等几个方面。 A. 地质、水文、气候、地形 B. 地质、水文及水文地质 C. 建筑基地、地震和矿藏 D. 太阳辐射、风象及温度、湿度 8. 铁路客运站的位置在大城市必须深入城市,宜布置在( D ) A. 城市边缘 B. 距城市边缘2~3公里处 C. 市中心内 D. 市中心边缘 9. 机场的选址应使( A ) A.跑道轴线方向最好与城市侧面平行或相切,且与城市主导风向一致 B.跑道轴线方向最好与城市侧面平行或相切,且与城市主导风向垂直 C.跑道轴线方向尽量避免穿越市区,且与城市主导风向垂直 D.跑道轴线方向最好与城市侧面垂直,且与城市主导风向垂直 10. 城市设计的含义可以概括为( B ) A.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设计 B.对城市形体及三维空间环境的设计 C.对区域规划的实施设计 D.对详细规划的具体设计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被选答案中选出二个或二个以上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代码填在题干上的括号内,正确 答案未选全或选错,该小题无分。(每小题2分,本大题共10分) 11.城市规划的阶段包括( CE) A.城市战略规划 B.城市规划纲要 C.城市总体规划 D.城市分区规划 E.详细规划 12.工业区在城市总体布局中的布局中的方式有(BC) A.包围城市式布置 B.与其他用地交叉式布置 C.组团式布置 D.群体组合式布置 E.中心式布置 13.城市道路交通的主要特征包括( ABC ) A.运输对象可以分为客流和货物流两类 B.各类交通的流动路线和流量随时间变化,且具有一定的规律性 C.城市交通是城市化过程的必备条件 D.由于交通工具的不同,而对交通系统提出的要求不同 E.道路交通交叉组织是城市道路交通系统规划的重点 14.居住区规划结构的基本形式有(ACD ) A.以居住小区为规划基本单位来组织居住区 B.以商业和服务区为中心组织居住区 C.以居住组团为基本单位组织居住区 D.以住宅组团和居住小区为基本单位组织居住区 E.以大型企业为基本单位组织居住区 15.城市设计的内容包括( BCDE )设计。 A.城市总体规划 B.土地利用 C.交通和停车系统 D.建筑的体量和形式 E.开敞空间的环境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06-4-6 发布机构:建设部文号: 建规[1995]333号实施时间: 1995-06-0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城市规划技术文件的内容和深度,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以及未设镇的县城。 第三条本细则是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配套的具体规定,编制城市规划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城市规划设计成果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一)规划文本:表达规划的意图、目标和对规划的有关内容提出的规定性要求,文字表达表达应当规范、准确、肯定、含义清楚。 (二)规划图纸:用图像表达现状和现状设计内容,规划图纸应绘制在近期测绘的现状地形图上,规划图上应显示出现状和地形。图纸上应标注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单位名称和技术负责人签字。规划图纸所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文本一致。 (三)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书和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的内容是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 第二章总体规划

第五条编制总体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一)市(县)域基础资料 1、市(县)域的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0~1/200000: 2、自然条件:包括气象、水文、地貌、地质、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等。 3、资源条件: 4、主要产业及工矿企业(包括乡镇企业)状况; 5、主要城镇的分布、历史沿革、性质、人口和用地规模、经济发展水平; 6、区域基础设施状况; 7、主要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的分布和开发利用条件; 8、三废污染状况; 9、土地开发利用情况; 10、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国民收入和财政状况; 11、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区域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二)城市基础资料 1、近期绘制的城市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1/35000。 2、城市自然条件及历史资料; (1)气象资料; (2)水文资料; (3)地质和地震资料,包括地质质量的总体验证和重要地质灾害的评估; (4)城市历史资料:包括城市的历史沿革、城址变迁、市区扩展、历次城市规划的成果资料等。 3、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

建构中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机制

建构中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机制 沈航葛明 (黑龙江大庆市大庆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摘要:本文通过对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理论探讨出发,从而分析我国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的现状,总结借鉴国外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城市规划公众参与制度。 关键词:公众参与城市规划 1.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理论探讨 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其本质是要通过公众对规划制定和实施全过程的主动参与,更好地保证规划行为的公平、公正与公开性,使规划能切实体现广大公众的利益要求,并确保规划工作的成功实施。 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学者也开始关注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问题,并由此展开了一系列的理论探讨与实际操作研究。在总结国外公众参与的经验与教训基础上,推动了我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在活动方式、机制、途径上的发展。在对北美公众参与状况分析总结后,梁鹤年(1999)指出:北美的公众参与是建立在“美式民主”基础上的一种“契约式”民主,是一种买卖式的权利弹性分配,公众利益在其中不过是各种私益通过法定程序谋取最大满足的一个幌子。规划“官员”在规划中一没有政治权力,二不是真正广泛的公众利益的代表,实际上是处于有势力的利益团体与市政府之间的夹缝人物。相比较而言,我国的“公众利益”概念要明朗和稳定得多,公众参与至少可以起到两方面的作用:协助官员了解下情,以及启发官员创新以维护公益。 2.我国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 2.1城市管治理念与公众参与城市规划 自1990年代以来,“管治”作为一种理念,渗透了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城市“管治”的研究也在学术界日益受到重视。而在规划中引入“管治”理念,将对加强城市规划的广泛认同性和顺利实施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城市规划发展的历程告诉我们,规划中“自上而下”或者“命令与控制”的模式已不能被理解和接受。而面对我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中现状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以及“管治”思想正对之产生的巨大冲击,在今后的城市规划发展中,我们一方面要增强公众参与规划的意识,提高其参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则要重点对规划制度本身进行完善,保证公众参与规划的合法性及其过程的可操作性。 2.2我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考察我国十年来公众参与的发展水平,不难发现,我国现状的公众参与程度仍停留在形式化的表象运作阶段,还远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众参与。我国除极少数正转向“受引导的互动合作式阶段”外,大部分地区才开始向“受约束的尝试阶段”过渡,甚至还有部分地区的参与水平尚处在“公众完全被动式阶段”。 再从规划法规建设角度来分析,我国公众参与制度不健全、法律保障缺乏也是阻碍公众参与活动展开的巨大绊脚石。张萍在《从国家本位到公众本位》一文中谈到:我国长期以来,在城市建设活动中,国家的需要完全代替了个人利益、集体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城市法规中也偏重反映国家意志的价值倾向。然而,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确立的国家本位思想,在市场经济

城市规划政策与法规

关于城市规划公共政策与法规的讨论 城市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象征,经过百年的现代城市规划发展史,人们越来越发现城市规划需要更多地关注广泛的社会问题,城市规划更应该强调实现目标的过程和时间顺序。“城市规划作为公共政策”已成为政府、规划者乃至公众的共识。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乡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随着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规划理论的不断完善,城市功能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多,城市发展建设实践经验证明,城市规划面临着向市场经济职能的转变,2008年开始实施的《城乡规划法》在总结原《城市规划法》的基础上,更加强调把社会公共利益放在核心位置,提出重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等规定,体现了社会公共利益基本构成在城乡规划中的重要地位。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人类开发自然和改造社会的能力空前提高,但各种各样的公共问题又随之而来。在中国,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宏观建制有了相当的发展,人民生活也得到了持续改善。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公共问题,如环境恶化、人口爆炸、气候变暖、网络诈骗、地下水超采、垃圾肆虐、森林面积缩小、水土流失、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基础设施缺乏长期的保养机制等。面对这些公共问题,显然是任何私人组织所不能解决的。因此,只能诉诸于政府通过城乡规划制定灵活高效的公共政策和法规,着眼于可持续发展培养解决公共问题的适当机制,激励公民社会在政府引导下与政府努力协作,共同解决公共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价值取向是判定政策性质、方向、合法性、有效性和社会公正程度的依据,它直接影响社会资源的流向与分配形式。城市规划作为决策者对城市发展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优化配置城市资源、有效平衡公共利益等对城市的复杂关系进行调整和协调。这一过程必须在确定政策选择和制定政策的一个价值排序基础上来进行。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在于人的全面发展,人在城市中处于主体地位,发挥着主要作用,城市规划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应当把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贯穿于政策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在城市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不断创造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社会环境,从而使城市规划公共政策成为推动人全面发展的动力,进而成为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桥梁。要强调以人为本,那就必须要强调公平的社会理想和原则,它反映了人们对现实社会权利关系的理性追求。从多种价值中进行选择或排序不仅是一个技术上的判断问题,也包含着对道德因素评判的过程。要做好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的协调平衡,必须树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协调理念,强化城市规划的政策性,兼顾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体现公共政策的道德要求。 城市规划是政府掌握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它既能在城市的空间配置及环境建设中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意图,又能平衡和维护社会各阶层的利益。政府通过城市规划制定一系列的公共政策,将对促进城市健康发展,人民生活安定,社会和谐进步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

0 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性

“公共性”的没落到复兴——与欧洲城市公共空间对照下的中国城 市公共空间 所属:报告言论日期:2013-10-04 浏览次数:315次 摘要:“公共性”是城市公共空间最重要的属性之一。通过比较分析欧洲和中国城市空间中“公共性”的发展,认为城市空间中的“公共性”在经历了现代化时期的没落之后,迎来了新一轮的复兴时期。欧洲在城市空间建设方面的经验对中国将有很大的参考意义。最后总结了中国当代城市空间发展中四组主要的矛盾,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公共性,公共空间,开放度,封闭度,混合功能,实效,自发发展 你如看过2010年由麦克·李拍摄的英国电影《又一年》①,你会被里面那些在现代社会里具有普遍性的家庭和他们的不幸所震动。玛丽购买了一辆车,她认为这可以给她带来自由和新生活。然而,这辆车却给她带来了无尽的麻烦,也最终没有改变她的不幸。电影的所有场景在从一道门到另一道门(房门、车门),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中切换。而仅有的一些反映户外的镜头都发生在停车场、高速公路、火车站,他们大多是透过车窗玻璃拍摄的。影片中唯一带有公共空间属性的空间只是咖啡厅而已。这难道不是概括了现代人生活状态吗?城市变得越来越大,而人和人之间的空间却变得越来越小。 城市公共空间没有变得不重要。城市公共空间在现代社会的衰落,是由其背后诸多的经济、文化和社会政治的原因推动的。而1980年代以后以欧洲城市为代表的城市公共空间复兴运动证明,在现代城市中重塑城市公共空间的核心地位,正是这个时代应对诸多城市和社会问题的一剂良药。 笔者用于分析城市公共空间的视点是“公共性”(publicness)。是基于公共空间的内涵具有“公共”和“空间”的双重概念。任何对研究建成环境中“公共空间”的研究都无法只关注公共空间作为物质“空间”的特性而忽略空间背后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背景;公共空间的本质属性也只有将物质空间环境同实体环境之上的社会意义结合才能得到认识(陈竹、叶珉,2009)。城市公共空间的存在意义正是在于它能够把不同差异性的人,无论其种族、年龄、阶层和爱好,集聚在一起。通过在城市中的公共交往,突破了原来建立在亲近的共同性上的个体身份,为人们在复杂的城市生活中形成更广泛层次的社会关系及重塑个人身份提供了无尽的可能(Richard Sen-nett,1974),它使人们连成社会(Ste-phen Carr,1992)。而城市公共空间也就可以被视为政治学领域公共领域概念(Hannah Arendt提出的public realm或Jürgen Habermas提出的public sphere)的物质体现或物质承载。在分析和评判城市公共空间中引入“公共性”这个概念,正是在规划学之外引入一种社会学和政治学维度的标准,用以判定城市空间对有差异性的社会阶层和个体的开放程度和可达程度(accessibili-ty)。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