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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方案之审计问题的整改方案

审计问题的整改方案

【篇一:关于2008年审计报告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关于2008年审计报告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1、非税收入及国有资产收益合计2213.68万元未收缴国库。其中,

应缴未缴预算收入344.11万元,应缴未缴国有资产收益135万元,

应收未收国有资产收益和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1734.57万元,影

响了当年预算收入的完整性。

整改措施:县财政将阿克苏中坤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神木园门票分成

款85万元作为县级发展资金缴入县级发展资金账户,未上缴国库,

该款已于2009年2月全额上缴国库。国资办收博孜敦西井2007年

分红收益50万元未上缴国库,该款已于2009年2月全额上缴国库。应收未收国有资产收益1734.57万元。其中塔格拉克牧场46.73万元,青年农场436.84万元,共青团农场40万元,水稻原种场10万元,木本粮油临场197万元,吉格代牧场35万元,恰其力克牧场

35万元,集富公司产权转让收入949万元。以上款项已于2009年

2月全额上缴国库。

2、内部监管存在漏洞。银行存款13.76万元用途不明,后又归还单

位银行账户。

整改措施:办公室相关责任人已违反资金管理制度,已被县纪律检

查部门处理。经局委会研究决定,修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使其进

一步加大内部监管力度。

3、挤占开行贷款配套资金50.23万元用于归还贷款本

金及利息,不利于开行贷款项目顺利实施。

整改措施:2008年3月,因国库资金紧张,需及时归还开行贷款基

建项目利息50.23万元,经请示领导,同意从开行贷款配套资金中

先行支付贷款利息50.23万元,待国库有钱时及时归还,目前,已

报告县领导,正在归还中。

4、会计、出纳一人担任,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凭证为装订,财务

岗位缺乏内部制约监控机制,容易发生错弊。

整改措施:针对该问题,局领导经过研究,已加强了人员配备,会计、出纳已分开。并对账务管理责任人进行了处罚,督促工作人员

按照会计核算管理办法及时处理好账务,目前已进入正轨。

【篇二:2012年市教育局审计整改工作方案】

市教育局

开展审计整改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2年全区审计工作会议及2011年全区教育

审计工作年终总结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按照自治区政府“审计整改年”活动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在全局深入开展审计整改活动,现制定工作立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审计整改活动,对2008年以来国家审计机关和教育内部审计部门(含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发现的应整改而未整改的问题,进行集中督促整改,进一步发挥审计工作建设性作用,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财经管理,进一步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整改内容

重点围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以及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2008年至2011年审计发现的应整改而未整改的问题,要于2012年4月底前整改完毕;2012年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提高,确保年底前审计整改率达到80%以上。

三、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

委书记为副组长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审计整改

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办工作。成员由纪检监察室、局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职教科、项目办、支助办、后勤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监察室主任担任。各单位也要指定专门负责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四、方法步骤

审计整改活动分为动员部署、整改落实和验收总结三个阶

段。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梳理阶段(2012年3月中旬)

1.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审计整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进行,取得预期效果。

2.各单位要对2008年以来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梳理,分别整理出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和尚未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没有整改或没有完全整改事项的原因、下一步整改方案及措施,认真填写《审

计整改情况自查表》和《审计整改情况自查统计表》,提交本单位

审计整改工作专门负责领导确认后,于2012年3月16日前报局审

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报送电子材料)。

3.市教育局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确定的整改工作重点,对被审计单位尚未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限期

进行整改。

(二)整改落实阶段(2012年3月下旬至4月)

1.各单位根据自查梳理情况,对2008年至2011年未整改落实的

事项逐一进行认真整改。对于当前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加以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具体措施和整改期限。对

于本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上报

市教育局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2008年至2011年审计

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要在2012年4月底前完成。

2.各单位要将审计整改贯穿全年工作始终,对2012年国

家审计机关、学校审计部门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审计边整改

边规范,确保年底前整改率达到80%以上。

3.市教育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单位审计整改工

作指导和督促,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检查,确保审计整改落

实到位。对不重视整改、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提出处

理意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4.各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现行的财经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认真查找制度的缺陷和漏洞,有针对性

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及资金监管等相关管理制度,形成

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有效堵塞各种漏洞,消除潜

在隐患。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2年6月下旬,11月下旬)

1.自我对照检查。各单位要按照整改工作目标、整改内容和工作要求,自我对照查找整改问题是否准确,整改事项是否落实,整改长

效机制是否建立,并针对整改中的不足和问题,及时查缺补漏。

2.组织检查验收。市教育局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验收标准,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

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同时按照自治区“审计整改年”活动要求,

结合2008年以来各项审计或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有关单位的

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检查验收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2012年6月下旬前完成,第二次

在2012年11月下旬前完成。

3.认真总结经验。审计整改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市教育局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整改情况,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工作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

整改落实不力、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提出

处理意见按规定处理。各单位分别于2012年6月20日前和2012

年11月20 日前将整改工作阶段性总结和年终总结材料报局审计整

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审计整改是适应教育事业科

学发展的迫切需求,是构建现代化教育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审

计价值的重要保证。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审计整改工作的

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单位“一把手”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

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整改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局纪检监察、人事、财务、

资产管理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沟通协作,共同推动审计整改

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切实把审计整改工作

组织好。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加大指导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于审计整改中发现的违纪

违法案件线索,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依法立案调查。

(三)讲究方法,确保实效。各单位要按照“问题不查清

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坚持整体

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查摆问题与

整改建制相结合,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通过实物核对、实

地查看、查阅台账、个别谈话、案例剖析等方式,高标准、高质量

地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

(四)认真总结,健全机制。审计整改既要着眼当前,及时解决存

在的问题,又要立足长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各

单位要针对审计整改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按照标本

兼治的原则,认真总结,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重复

发生。

【篇三: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200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

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2006-12-12

——2005年4月26日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尹维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04年,市审计局依照《审计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2003年度

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了

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

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

建议,要求市政府针对查出问题抓好整改工作。

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市长

办公会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李宪生市长关于“必须

责成有关方面严肃整改,对不力者,应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的批示

精神,李涛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于4月13日召开

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

结果进行了再检查、再布置,要求各单位按照李宪生市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市审计局按照市

政府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被审

计单位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

常委会副主任苏忠遂和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多次听取市政府对

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汇报,并到有关区检查整改情况。市人大预算

工委还派出专人深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抽查,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

整改工作。

从总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成效明显。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

27598.79万元,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2501.35万元,已调账整改

资金3807.66万元,已收回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634.82万元。

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各项规定、办法12项,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

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起。现对照审计工作报告,逐一将审计查出

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和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中,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在编制2005年的预算过程中,已纠正了两个开发区的部分预算

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做法,对预算支出已细化到项目;在

财政工交和商贸事业费的预算分配中,已纠正了预留预算指标和采

取中途追加的分配方式。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单位在编报采购预算时,未从实际需要出发,采购预算金

额较小、品目较窄,在实际采购中,中途追加较为普遍的情况,市

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并要

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市财政局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实行政

府采购计划管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3.关于新菜地开发基金预算管理不够完善、部分资金闲置的整改情况市财政局已于2004年11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4300.78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另外,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暂存款”余额1098.18万元,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调整了有关账目。“暂

付款”257万元已得到处理,其中:市规划局借用的7万元已收回;

市饲料工业公司1986年借用的100万元,由于企业改制,已根据相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准,将此借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原汉口饭店1984年前借用的150万元,因该饭店2000年已改制,股权全部转让,尚有部分转让款未到账,市财政局负责在转让款到账后收回借款。(二)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的纠正情况

市财政局从2004年开始,已统一将预算编制细化到二级单位。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园林系统少列事业收入444.69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9月进

行了整改处理,11月向税务部门补交了相应的税款;市商业局少列

世贸大厦租金收入102.19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7月31日整改作收入入账;市建委少列的各种收费285.13万元,已于2004年12

月30日并入部门的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已于2004年扣除下属四个科研所重复列报预算经费

235.88万元,作为项目经费重新安排使用。

3.关于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亟待规范的纠正情况

在市建委组织专班的监督清理下,城建档案馆被挪用的档案保证金3342.9万元,已归还2287.24万元,其中,收回委托投资、质押担

保及借款资金1055.5万元;收回武建集团用房产抵还300万元;通

过调整单位“事业支出”和“事业基金”归还931.74万元。制定了归还

档案保证金计划的有455.66万元,其中:武汉盛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万元、市城建委党校100万元、武汉北斗集团公司155.66万元。对1989年至1994年挪用档案保证金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对外投资

的600万元,市政府已责成市建委组成工作专班,对该问题进行全

面清查,并将清查结果报市政府。目前商请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另外,该馆截留收入直接转为“职工福利基金”的56.15万元、单位

银行账面余额比银行实际存款少166.88万元等问题,已进行了纠正,纳入账内管理。

市建委城建档案馆收取的档案保证金,根据规定应存入市建行,在

动用保证金利息时,应编制用款计划报市建委审定后执行。城建档

案馆违反档案保证金管理的规定,于1999年和2000年将档案保证

金1329.36万元存入原武汉国际租赁公司和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因两公司清算,存款至今无法收回。对该馆存在的这些问题,市建

委已责成有关当事人就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深刻检查,并将依据有

关规定,对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

市建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收未收租金46.22万元,已于2004年12月收回。

市园林局所属市动物园管理处应收未收1993年7月至2003年12

月合作经营收益590万元、水电费218.28万元、租金收入12.27万

元的问题,市园林局已督促市动物园与合作方就解决方式达成意向,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税收征管方面

1.关于少征、漏征各项税收8141.29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在市地税局的督促下,相关区局已征收入库

8120.21万元,入库率99.74%。

余下未入库的21.08万元,将于2005年4月前征缴入库。

2.关于压欠力度不够,造成企业欠缴各项税款21300.41万元的纠正

情况

截至目前底为止,2003年度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

2658.6万元;2003年以前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6710万

元,清缴入库率61.05%。对余下的欠税企业,市地税局将采取纳税

信用评定和“以票控税”等措施,压减陈欠税款,防止新欠发生。

3.关于调节收入进度,延压的5153.59万元企业税款,已于2004年初全额入库

市地税局要求东西湖区地税局提高认识,规范税款征收入库,避免

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科技三项费用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市科技局通过科技三项费用及其项目的运作,共筹集资金271

2.8万元用于科技大楼建设的纠正情况

市科技局2004年12月已撤消为承建科技大楼的某置业公司向商业

银行借款500万元提供的质押担保,质押资金全部收回;到目前为止,已归还科技三项费用538万元;对三年来通过火炬投资公司以

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的名义,转拨给市科技局用于科技大楼基本

建设的1200万元问题,市科技、财政局已停止了这种做法,不再继

续拨付资金。对尚未归垫的474.8万元,市科技局将采取科技大楼

部分楼层出售变现的办法,确保2005年6月底前全部归还。同时进

行延伸审计后,将结果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2.关于科技三项费用滞拨462

3.27万元问题的纠正情况

截至2005年2月为止,市科技、财政局已拨付2063万元,其中:

市科技局1063万元,市财政局1000万元。对还未拨付的资金,为

避免造成新的损失,两局将择优选择项目年内拨出,对年底前仍未

拨出的资金将收回预算重新安排。

3.关于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回收率低、大量贷款逾期、呆滞并造成损

失的纠正情况

2003年底,市财政、科技局应清理收回的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共5425.25万元(未收回的贷款中2000年前的贷款4690.5万元,占

应收回贷款的86.46%)。其中市财政局3520.2万元(截至2003

年末,应收回到期贷款4780.2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贷款1260万元),市科技局1905.05万元。整改期间已收回265.7万元。两局

对贷款逾期的项目进行了分类,并确立了分类清收的原则:属于项

目成功、经营正常的24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822万元,要求企业列

出还款计划,年内收回,做到应收尽收;属于改制、破产的52户企

业的待收资金1960.05万元,按照改制企业有关政策,作出相应处理;属于经营困难、负债较重等情况的39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377.5万元,已责成市科技局积极清收并将清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市政府。

为保证上述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对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尚未偿还的企业,新申请的项目一律不受理,已安排的新项目资金,一律予以停拨;另外,对办理了相关抵押手续的企业,通过处理抵押物的方式

归垫;同时市财政、科技局已联合印发《关于催收科技项目有偿资

金的通知》,与委托银行共同催收。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

1.关于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纠正

情况

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问题,已引

起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引以为戒,防止此

类现象发生。对洪山区市政总公司违规出借资质证书,非法获利

31.96万元的问题,已上缴财政。

2.关于部分单位挤占、挪用、截留项目建设资金的纠正情况

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措施。其中,市蔬菜集团公司

挪用转基因番茄产业化项目资金667.1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底

归还了520.9万元。余下的146.2万元,将由蔬菜种子公司2005年

6月之前以项目配套设备归还。

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长江乐园建设指挥部等7个建设单位挤占

工程成本的问题,已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了清理,调整了有关项目建

设单位的账务,挤占的工程成本已被纠正。

武汉大花山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武汉森茂生态绿化有限公司挪用环

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共计180.5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4

月全部收回。

市江堤加固项目建设中汉南区、江夏区的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截留“取土费”用于非项目支出的224.33万元,市江堤加固工程管理

办公室已于2004年11月全部整改收回。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套取资金和项目间相互

挤占资金的纠正情况原市市政建设局项目资金互相扯用的问题,在

该局撤销后,已由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资产管理关系,进行清算调

整予以纠正。

市司法局所属戒毒劳教所将已核销的98.89万元水电增容费支出列

入劳教大队扩建概算、套取资金的问题,已于2004年2月收回。

沿河大道二期工程资金被其他项目占用110.89万元的问题,市建委经过清理,按建设项目重新调整了资金调拨。项目责任单位已采取

调整相关账目的办法,使项目间相互挤占、混用资金的情况得到纠正。

4.关于层层滞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的纠正情况

在市林业局的干预下,市林业发展公司及东西湖区园艺公司已于2004年1月至2月,对滞欠的438.35万元征地补偿费全部拨付。

5.关于个别项目建设成本不实,有的甚至超付工程款的纠正情况

长江干堤汉南至白庙加固工程项目长期挂账348.19万元问题,已引

起市水务局和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决定在工程竣工和财务决算时

清理、调账。江岸区解放大道下延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多计工程结算

款94.2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3月调减工程决算。市沿河大道改

造指挥部等单位超付工程款241.8万元的问题,市建委进行了清理

核实,对超拨的资金已全部收回。

(六)四个远城区财政运行状况调查方面

1.部分区存在一定的虚增财政收入的纠正情况

对蔡甸区沌口小区管委会、新洲区财政局和阳逻等4个财政所,采

用列收列支、空转土地有偿出让收入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分别为3927.2万元和627.6万元,江夏区郑店、流芳、纸坊财政所,新洲

区财政局及道观等4个财政所分别空列财政性收费收入1018万元、1823.7万元等问题,已引起市、区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要

求各区政府拿出具体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预决算的严肃性。蔡甸区政府制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区土地交易资产以及分配管理

实施意见的通知》,将所有土地收入纳入财政专户核算,从源头上

避免虚增收入;江夏区政府将对执收单位的收入项目严格核算,避

免将非预算内收入纳入预算内,并合理下达各乡镇行政性收费收入

计划;新洲区政府通过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真实、准确反映其财政收支状况。

2.虚列财政支出的纠正情况

黄陂区财政局按预算安排,在拨付区科技局科技三项费用400万元

的同时,又从区科技局收回该项资金330万元,年终按400万元列报

决算,区政府已纠正了不规范的做法。在2005年预算安排中保证了

科技三项费用的资金来源,并承诺将严格按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对

科技三项费用据实列支。

蔡甸区2003年实际拨付挖潜改造资金297.2万元,年终按800万

元列报决算支出,虚列支出502.8万元挂预算暂存,区政府已将

502.8万元全部作为企业发展资金拨付到位。

3.对4个区的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临时性追加较为频繁的纠正情

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区政府对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专门

的研究,各个区都采取了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深化部

门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质量,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对可预见的支出一律通过年初预算安排;除突发事件、特大自然灾

害等特殊因素外,中途一律不得追加支出;由于政策变化和特殊情

况确需调整的,要报经区人大

批准后才能执行,确保预算的严肃性。

(七)国有企业改制方面

市政府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非常重视,去年安排审计部门对市、区

改制企业进行了审计调查,揭示了部分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责成市国资管理部门及有关区政府研究

进一步完善了国有企业改制的控制办法。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

已移交司法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

1.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汽修)将4.34亩国有划拨土

地使用权向市土地交易中心申请挂牌转让,湖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以土地净价1135万元摘牌,但中南汽修实际只收到土地转让金400万元,低于摘牌价735万元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于2004年9月

作为案件线索向江汉区检察院移交。江汉区检察院经核查后证实:

中南汽修所属汽车修配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2001年底因解决改制

中的资金缺口,将其青年路308号4.34亩土地以400万元转让给湖

北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3月经职代会同意签订了转让

协议。2002年3月到10月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4次将400万

元转让费付清。2003年4月,为办理土地的过户手续,汽车修配厂

按规定将该地块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挂牌价为1135万元。

汽车修配厂称在土地交易中心高挂土地交易价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土

地被别人摘牌。江汉区检察院未发现该土地转让过程中有属于检察

机关管辖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为。

2.武汉建筑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汉建筑机械厂以3000万元的价格出让69.42亩土地给某房地产公司,比土地中心摘牌价3200万元低200万元的问题。在审计查出后,该厂已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目前该厂正在依法依规追索200万元转让差额款。

武汉建筑机械厂瞒报资产总计632万元的问题。其中,瞒报下属劳

动服务公司净资产447万元;未将同益大厦5间商用房合计价值

185万元纳入资产评估范围。市国资经营公司于2004年11月委托

中介机构对该厂进行了全面的责任审计,督促整改,将瞒报的632

万元资产已纳入账内并进行了重新评估。

3.东西湖棉纺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东西湖区政府非常重视东西湖棉纺厂的改制工作。东西湖棉纺厂在

改制过程中将510.8万元的新机器设备及将原材料、产成品以3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东棉纺织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低于市场行情284万元的问题,在审计调查事中和事后,东西湖棉纺厂清算组分别提

供了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转让行为有效,促使其完善了

相关法律手续。

4.武汉自动化仪表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对武汉自动化仪表厂在改制中未将欠银行利息、欠缴退休人员医疗

保险费等负债1144万元纳入评估范围的问题,硚口区政府已按有关

规定将905万元的工商银行利息作挂账处理。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

险费等已得到全部纠正。

5.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纠正情况

对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问题,洪山区政府将督促企业于2005年6月底前将所欠的200万元税款上缴国库。

6.武汉制药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昌区武汉制药机械厂188名职工未领到补偿金的问题已全部解决。截至2004年12月底,188名职工中,有95名成为新公司股东,其

补偿费已作为入股资金;78名由新公司作为内退职工安置发放内退

工资、交纳社保医保等;15名已支付了补偿费。

(八)其他部门财务收支方面

1.关于一些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纠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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