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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分类及收费标准

用电分类及收费标准
用电分类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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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分类及收费标准

一、用电分类

(一) 工业用电。利用电力作为初始能源从事工业性产品(劳务)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运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技术进行加工.和维持功能性活动所需的一切电力。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在315kVA 以下受电者称谓普通业用电。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kVA及以上者称谓大工业用电。

(二)商业用电。在流道过程中企业专业从事商品交换(含组织生产资料流转)和为客户提供商业性、金融性、服务性的有偿服务,并以盈利为目的的这些经营活动所需要的一切电力,称之谓商业用电。

(三)住宅用电。城镇居民其住宅中正常的居家生活使用的电力,包括居家的照明、家用电器用电和温度调节用电等(但举办家庭商业,其经砦性用电执行商业用电分类)。

(四)稻田排灌用电。指农场或乡村农户稻田排灌用电(包括固定的电动排灌站和临时使用的电动水泵为稻田排水和灌溉使用的电力)。

(五)农业生产用电。农村、农场或者农业生产基地的电犁、打井、灌溉抽水(除稻田排灌用电)、积肥、育秧、捕虫、非经营性的农民口粮加工和牲畜饲料加I、种植或栽培果树、蔬菜、植树造林、牲畜饲养、水产养殖以及捕捞等用电。(六)非工业用电。指除上述性质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均列为非工业用电。包括: 经营性的交通运输业(除电气率引机车外的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上运输、民用航空、城市公共交通、装卸)、邮电业、建筑安装施用电、地质勘探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的电力、医院、学校、文化教育机构、非盈利的传媒机构、政府机关、社团使用电力和市政用电、部队军事用电。

(七)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7) 216号),自2007年10月1日起,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公办、民办学校的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按照居民电价执行。

二.电价

1、执行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9]267号文电价标准。大工业、非工业、普通工业、商业、居民生活、稻田排灌等用电分类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重学[1993]390号文规定。农业生产用电类别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2]146号文规定。

2、大工业用电执行两部制电价,包括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基本电价按变压器容量计为23元1千伏安-月,按最大需量计为32元1千瓦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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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分类标准

行业分类标准 根据现行统计指标体系的要求,需照国家统计局行业划分标准进行区别归类。 1.农林牧渔业:指对各种农作物的种植活动、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木材和 竹材的采运、为获得各种畜禽产品而从事的饲养活动、海洋和内陆水域养殖和捕捞活动及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等。含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五个次级行业。 关键词:种植、培育、养殖、饲养、捕捞、畜牧等。 2.采矿业:指对固体(如煤和矿物)、液体(如原油)或气体(如天然气)等自然产生的矿物的采掘。包括地下或地上采掘、矿井的运行,在矿址或矿址附近从事的旨在加工原材料的所有辅助性工作,以及使原料得以销售所需的准备工作。含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其他矿采业六个次级行业。 关键词:开采、选矿、钻探等。 3.制造业:指经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后成为了新的产品,包括动力机械制造、手工制作以及产品的批发销售、零售等活动。含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家具、医药橡胶、塑料制造等31个次级行业。只要经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后成为了新的产品,不论是动力机械制造,还是手工制作;也不论产品是批发销售,还是零售,均视为制造。

关键词:厂、加工、制造、印刷、修理等。 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是指利用自然资源,进行电力、热能、燃气和水的生产、供应及污水的净化、处理等活动。含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三个次级行业。 关键词:发电、供电、供热、燃气、自来水、污水处理等。 5.建筑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建筑物内的各种设备的安装、装饰,工程准备、施工设备服务等活动。含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建筑业四个次级行业。 关键词:建筑、施工、架线、安装、装饰、装修等。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指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管道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装卸搬运,货物仓储、以仓储为主的物流配送,国家邮政局系统提供的邮政服务等活动。含铁路运输等九个次级行业。原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忠,通信业归入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其余全部归入本行业。 关键词:物流、运输、客运、公路管理、公交、出租车、轮渡、港口、航空、 机场、装卸、搬运、配送、快递、邮政等。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指通过电缆、光缆、无线电波、互联网等传输的通信、信息、电信服务和广播电视传输服务,计算机系统和软件服务等活动。含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三个次级行业。

2012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

2012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 2012 Baseline Emission Factors for Regional Power Grids in China 为了更准确、方便地开发符合国际CDM 规则以及中国清洁发展机制重点领域的CDM 项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气候变化司研究确定了中国区域电网的基准线排放因子,并征询了相关部门和部分指定经营实体(DOE )的意见。上述机构一致认为排放因子数据真实、计算合理、结果可信。现将计算过程及结果公布如下,可供CDM 项目业主、开发商、DOE 等在编写和审定项目文件和计算减排量时参考引用。 一、 区域电网划分 为了便于中国CDM 发电项目确定基准线排放因子,现将电网边界统一划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西北和南方区域电网,不包括西藏自治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上述电网边界包括的地理范围如下表所示: 电网名称 覆盖省市 华北区域电网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 东北区域电网 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华东区域电网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 华中区域电网 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四川省、重庆市西北区域电网 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南方区域电网 广东省、广西自治区、云南省、贵州省、海南省 二、 排放因子计算方法 根据“电力系统排放因子计算工具”(02.2.1版),计算电量边际排放因子(OM )采用步骤3 (a)“简单OM ”方法中选项B ,即根据电力系统中所有电厂的总净上网电量、燃料类型及燃料总消耗量计算。公式如下: y i y i,CO2,y i,y i,y OMsimple,grid,EG )EF NCV (FC EF ∑××= (1) 式中: EF grid,OMsimple,y 是第y 年简单电量边际CO 2排放因子(tCO 2/MWh ); FC i,y 是第y 年项目所在电力系统燃料i 的消耗量(质量或体积单位); NCV i,y 是第y 年燃料i 的净热值(能源含量,GJ/质量或体积单位); EF CO2,i,y 是第y 年燃料i 的CO 2排放因子(tCO 2/GJ );

2012年最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附件1: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社会经济活动的分类与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在统计、计划、财政、税收、工商等国家宏观管理中,对经济活动的分类,并用于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行业 industry 行业(或产业)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的经济活动的所有单位的集合。 2.2 主要活动 principal activity 当一个单位对外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占其单位增加值份额最大的一种活动称为主要活动。如果无法用增加值确定单位的主要活动,可依据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或从业人员确定主要活动。 与主要活动相对应的是次要活动和辅助活动。次要活动是指一个单位对外从事的所有经济活动中,除主要活动以外的经济活动。辅助活动是指一个单位的全部活动中,不对外提供产品和劳务的活动。辅助活动是为保证本单位主要活动和次要活动正常运转而进行的一种内部活动。 2.3 单位 unit 本标准中的单位是指有效地开展各种经济活动的实体,是划分国民经济行业的载体。 2.4 产业活动单位 establishment 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附属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经济活动; ——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 ——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资料。 2.5 法人单位 corporate unit 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为法人单位: ——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定合同;

南方电网标准划分

现阶段,南方电网公司将南方五省区省会城市、国际旅游城市、新建地(州)首府城市、年供电量超过省区六分之一的城市确定为主要城市,包括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珠海、南宁、桂林、柳州、昆明、曲靖、红河、贵阳、遵义、海口、三亚,其中广州、深圳为国际化大都市,其他城市可以过渡为主要城市或国际化大都市。 中压配电网规划 中压配电网规划应侧重完善和优化网架结构,与上级电网的协调配合,提高负荷转供能力,以保证供电可靠性。对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的A、B类供电区必须满足N-1安全准则,其它地区应视对供电可靠性要求的高低确定相应安全准则。在接线方式选择上,对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的供电区一般采用“N-1”单环网、N供一备等接线方式,对于A类地区亦可采用双环网接线方式;对供电可靠性要求不高的供电区则一般可采用分段联络或树干式接线方式。同一地区同一电压等级同类供电区的网络接线方式应尽量减少并标准化。 为满足线路末端电压质量的要求,各类供电区的10kV配电线路长度宜控制在以下范围内:A类3km,B类4km,C、D类6km,E类10km,F类15km。为逐步完成中压线路的绝缘化改造,对A、B、C、D类供电区,10kV配电线路应实现绝缘化,对已建成市政电缆沟管的,宜采用电缆。E类供电区宜实现绝缘化。 低压配电网规划 低压配电网应结构简单、安全可靠,采用以配电变压器为中心的树状放射式结构。相邻变压器的低压母线之间宜装设联络开关,以作为事故情况下的互备。低压配电线路的长度应满足末端电压质量的要求,因此各类供电区的线路长度宜控制在以下范围内:A、B类200m,C、D类250m,E类300m,F类500m。在选择低压配电线路的型式时,A类应采用电缆,B、C类宜采用电缆

《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补充规定1997283 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工作,保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 权益,依法、公正、合理地划分供电营业区,依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 家有关规定,制订本补充规定,现予颁发。此规定与《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同时适 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告电力部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办公室。 附件:《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电力工业部(印)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工作,确保供电营业区公正、合理地划分, 根据《电力法》、电力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订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根据国发办[1996]11号文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是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管理部门,应依法全面担负起本行政区范围内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 做好供电营业区划分的协调、核准和发证工作。 根据国务院安排,电力管理体制改变后,由国务院指定的经济综合部门依法承担电 力管理部门职责。

第三条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电网经营企业可依法申请跨省营业区;各 省电网经营企业可依法申请省营业区;跨县供电的独立电网经营企业可依法申请地营业区: 趸购转售的县供电企业、县电力公司以及大电网未覆盖地区独立运行的兼营电能的发电厂等 可依法申请县营业区。 第四条根据我国电网形成和发展的历史,供电营业区可分为趸售营业区和直供营 业区。 跨省和省电网经营企业以及跨县供电的独立电网经营企业可根据电网覆盖的实际情 况,申请趸售营业区和直供营业区。 趸购转售的县供电企业、县电力公司以及电网未覆盖地区独立运行的兼营电能的发 电厂等只能申请直供营业区。 电网已覆盖区域内向外转供电的工矿企业和企业自备发电厂及其他发电厂,不得申 请供电营业区。转供营业区属于当地供电企业的营业区。 第五条凡申请供电营业区的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应依法向营业区所在地的省 (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填写供电营业区申请登记表,并提供供电营 业区核准所需的材料。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国际标准产业分类》对照表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国际标准产业分类》对照表(一)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 — 2002) 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Rev.3) A 农、林、牧、渔业 01 农业 011 谷物及其他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的种植0112 薯类的种植0113 油料的种植0114 豆类的种植0115 棉花的种植0116 麻类的种植0117 糖料的种植0118 烟草的种植0119 其他作物的种植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2 蔬菜、园艺作物的种植 0121 蔬菜的种植 0122 花卉的种植 0123 其他园艺作物的种植0112 蔬菜、园艺特产及苗圃产品的种植 0112 蔬菜、园艺特产及苗圃产品的种植 0112 蔬菜、园艺特产及苗圃产品的种植 013 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0131 水果、坚果的种植 0132 茶及其他饮料作物的种植0133 香料作物的种植 0140 中药材的种植0113 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0113 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0113 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 植 02 林业 021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育种和育苗 造林 林木的抚育和管理0200 林业、伐木业和有关的活动0200 林业、伐木业和有关的活动0200 林业、伐木业和有关的活动 022 木材和竹材的采运 0221 木材的采运0222 竹材的采运0230 林产品的采集0200 林业、伐木业和有关的活动0200 林业、伐木业和有关的活动0200 林业、伐木业和有关的活动 03 畜牧业 0310 牲畜的饲养0320 猪的饲养 0330 家禽的饲养0340 狩猎和捕捉动物0390 其他畜牧业0121 牛、绵羊、山羊、马、驴、骡和驴骡的饲养;乳品加工 0122 其他家畜的饲养;未另列明的畜产品的生产 0122 其他家畜的饲养;未另列明的畜产品的生产 0150 狩猎、捕捉和猎物的繁殖,包括有关的服务活动 0122 其他家畜的饲养;未另列明的畜产品的生产 0130 "其他家畜的饲养;未另列明的畜产品的生产;农作物的种植与家畜的饲养相结合(农牧混合)" 04 渔业 041 海洋渔业 0411 海水养殖0412 海洋捕捞0500 渔业、鱼苗站和养鱼场业务;与渔业有关的服务活动0500 渔业、鱼苗站和养鱼场业务;与渔业有关的服务活动 042 内陆渔业 0421 内陆养殖0422 内陆捕捞0500 渔业、鱼苗站和养鱼场业务;与渔业有关的服务活动0500 渔业、鱼苗站和养鱼场业务;与渔业有关的服务活动 05 农、林、牧、渔服务业 051 农业服务业 0511 灌溉服务0140 农业和畜牧业服务活动,但

国家行业分类标准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

014 0140 中药材的种植指主要用于中药配制以及中成药加工的药材作物的种植。 02 林业 021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0211 育种和育苗 0212 造林指在荒山、荒地、沙丘和退耕地等一切可以造林的土地上进行的林木和竹子 的种植活动和恢复森林的活动。 0213 林木的抚育和管理指为促进林木生长发育,在林木生长的不同时期进行的促进林木生长发育的 措施活动。 022 木材和竹材的采运指对林木和竹木的采伐,并将其运出山场至贮木场的生产活动。 0221 木材的采运 0222 竹材的采运 023 0230 林产品的采集指在天然森林和人工林地进行的各种林木产品和其他野生植物的采集等活 动。 03 畜牧业指为了获得各种畜禽产品而从事的动物饲养活动。 031 0310 牲畜的饲养指对牛、羊、马、驴、骡、骆驼等主要牲畜的饲养。 032 0320 猪的饲养 033 0330 家禽的饲养 034 0340 狩猎和捕捉动物指对各种野生动物的捕捉以及与此相关的活动。 039 0390 其他畜牧业 04 渔业 041 海洋渔业 0411 海水养殖指利用海水对各种水生动植物的养殖活动。 0412 海洋捕捞指在海洋中对各种天然水生动植物的捕捞活动。 042 内陆渔业 0421 内陆养殖指在内陆水域进行的各种水生动物的养殖。

092 贵金属矿采选指对在地壳中含量极少的金、银和铂族元素(铂、铱、锇、钌、钯、铑)矿 的采选活动。 0921 金矿采选 0922 银矿采选 0929 其他贵金属矿采选 093 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指对在自然界中含量较小,分布稀散或难以从原料中提取,以及研究和使 用较晚的金属矿开采、精选活动。 0931 钨钼矿采选 0932 稀土金属矿采选指镧系金属及与镧系金属性质相近的金属矿的采选活动。 0933 放射性金属矿采选指对主要含钍和铀的矿石开采,以及对这类矿石的精选活动。 0939 其他稀有金属矿采选指对稀有轻金属矿、稀有高熔点金属矿、稀散金属矿,以及其他稀有金属矿 的采选活动。 1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01 土砂石开采 1011 石灰石、石膏开采指对石灰、石膏,以及石灰石助熔剂的开采活动。 1012 建筑装饰用石开采指通常在采石场切制加工各种纪念碑及建筑用石料的活动。 1013 耐火土石开采 1019 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指用于建筑、陶瓷等方面的粘土开采,以及用于铺路和建筑材料的石料、石 渣、砂的开采。 102 1020 化学矿采选指对化学矿和肥料矿物的开采。 103 1030 采盐指通过以海水(含沿海浅层地下卤水)为原料晒制,或以钻井汲取地下卤水, 或注水溶解地下岩盐为原料,经真空蒸发干燥,以及从盐湖中采掘制成的以氯化 钠为主要成分的盐产品的开采、粉碎和筛选活动。 109 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指对石棉、石墨、贵重宝石、金刚石、天然磨料,以及其他矿石的开采。 1091 石棉、云母矿采选

行业分类标准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类别、名称及代码类别门类大类类别、名称 第一产业 A 农、林、牧、渔业 01 农业 02 林业 03 畜牧业 04 渔业 05 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 B 采矿业 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1 其他采矿业 C 制造业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4 食品制造业 15 饮料制造业 16 烟草制品业 17 纺织业 18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9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2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1 家具制造业 22 造纸及纸制品业 23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24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25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7 医药制造业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29 橡胶制品业 30 塑料制品业 3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3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4 金属制品业 35 通用设备制造业 36 专用设备制造业 37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9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1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4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43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D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4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47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48 建筑安装业 49 建筑装饰业 50 其他建筑业 第三产业 F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1 铁路运输业 52 道路运输业

八大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 基本知识

八大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基本知识 八大行业类别 1、冶金行业; 2、有色行业; 3、建材行业; 4、机械行业; 5、轻工行业; 6、纺织行业; 7、烟草行业; 8、商贸行业。 1、冶金行业 主要包括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1)1大类所包含的全部企业及烧结企业 2、有色行业 主要包括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1大类所包含的全部企业

3、建材行业 主要包括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1大类企业。不包括:玻璃制品制造(304)1中类的所包含的全部企业;陶瓷制品制造(307)1中类的特种陶瓷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制造,园林、陈设艺术及其他陶瓷制品制造等3个小类的企业。 4、机械行业 主要包括金属制品业(33),通用设备制造业(34),专用设备制造业(35),汽车制造业(36),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37),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仪器仪表制造业(40),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43)等9大类企业。不包括:金属制日用品制造(338),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373),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374),自行车制造(376),电池制造(384),家用电力器具制造(385),照明器具制造(387),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403)等8个中类所包含的全部企业;手工具制造(3322),刀剪及类似日用金属工具制造(3324),搪瓷日用品及其他搪瓷制品制造(3379),衡器制造(3467),照相机及器材制造(3473),眼镜制造(4042)等6个小类的企业;家用锁具及其配件制造企业(3351)。 5、轻工行业 主要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13),食品制造业(14),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15)(除酒精制造(1511)),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19),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家具制造业(21),造纸和纸制品业(22),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23),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4),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等10大类的企业;日用化学产品制造(268)(除香料、香精制造(2684)),玻璃制品制造(305),陶瓷制品制造(307)(除卫生陶瓷制品制造(3071)),金属制日用品制造(338),自行车制造(376),电池制造(384),家用电力器具制造(385),照明器具制造(387),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403)、日用杂品制造(411)等10个中类所包含的全部企业;手工具制造(3322),刀剪及类似日用金属工具制造(3324),搪瓷日用品及其他搪瓷制品制造(3379),

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

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供电营业区划分原则及分类 第三章供电营业区申请与核准 第四章供电营业区管理 第五章附则 补充规定 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划分和管理供电营业区域,依法保障电力供应与经销的专营权,保障向电力用户的安全供电和保护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九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电营业区是指向用户供应并销售电能的地域。经国家核准的供电营业区是电网经营企业或者供电企业依法专营电力的地域。 第三条国家对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供电营业许可证》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统一印制。 第四条跨省电网经营企业、独立省电网经营企业、地方独立电网经营企业、趸购转售供电企业以及兼售电能的地方发电厂都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供电营业区及《供电营业许可证》。 编辑本段第二章供电营业区划分原则及分类 第五条根据电力生产供应特点,为确保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和供电服务质量,在一个供电营业区域内,只准设一个供电营业机构。 第六条供电营业区原则上以省、地(市)、县行政区划为基础,根据电网结构、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的经济合理性等因素划分确定。在《电力法》实施前,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形成多个供电企业供电的,应按上述原则协商核定其供电营业区。 第七条供电营业区分为下列四类: 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的供电营业区(简称跨省营业区); 2.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地(市)行政区划的供电营业区(简称省级营业区); 3.地(自治州、省辖市)内跨县行政区划的供电营业区(简称地级营业区); 4.县(市)内跨乡镇行政区划的供电营业区(简称县级营业区)。 第八条为便于分级管理,根据电网结构和行政区划不同,一般可将跨省营业区分划为省、地、县三级营业区;省级营业区分划为地、县两级营业区;地级营业区分划为若干个县级营业区;并在每级营业区内设立相应的供电营业分支机构。 编辑本段第三章供电营业区申请与核准 第九条跨省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跨省电网经营企业向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级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独立省电网经营企业向省电力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地级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独立地方电网经营企业向省电力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县级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电企业向省电力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条申请供电营业区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企业章程; 2.具有能满足该地区用电需求的供电能力; 3.具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场所、设施和技术手段; 4.具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专门技术与业务人员、管理制度、技术标准;

配电网供电区域划分方法与实践应用

配电网供电区域划分方法与实践应用 发表时间:2019-01-08T17:18:17.217Z 来源:《电力设备》2018年第24期作者:许荣生 [导读] 摘要:尽管我国经济持续的发展,可是我国配电网在发展特点上确因为受到低于的限制而存在着显著的差别,基于这种情况。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惠东供电局广东惠州 516300) 摘要:尽管我国经济持续的发展,可是我国配电网在发展特点上确因为受到低于的限制而存在着显著的差别,基于这种情况。如果使用标准统一划分方式去进行配电网建设,就会产生设备资产无法充分利用的情况,严重的还会出现资源上的浪费,所以选择标准统一的供电划分方式不论是在经济上亦或是在技术上来都并不符合当前发展种情况。基于这种发展情况。本文主要对配电网按照供电区域所完成划分的原则进行阐述,希望能够为配电网以后的划分和运用提供可参考的价值。 关键词:配电网;负荷分区;供电;划分 1 配电网供电相关含义 电力负荷主要指的是参照相关的法规去明确供电企业和供电企业关系的用电人。而配电网所产生的负荷都对电能的一种消耗,而不同属性的负载其彼此的区别也被称之为负载分类。因此在对供电网进行划分时,不仅需要电力负荷以及供电可靠性相结合,同时还需要将电力系统停电之后对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等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影响程度考虑在其中,具体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个不同的层次。 1.1 一级负荷 一级负荷指的是突然出现的负荷事故,其会造成人身伤害或以及济损失,严重的还会为政治和社会秩序以及严重环境污染等方面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例如,主要的交通运输枢纽因为用电而产生的负荷,公司里主要设备和连续生产线,、企业政治外事中心等。 1.2 二级负荷 二级负荷主要指的是因为突然停电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是政治上产生的不利影响、社会秩序较为混乱等。例如,突然停电会令产品出现大量的报废,同时还会使得主要设备出现损坏的情况,以及工厂大量降低的负荷,通信枢纽以及交通负荷,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产生的负荷等。 1.3 三级负荷 三级负荷与一级以及二级负荷都不同。 2 供电区域划分的指标体系 (1)经济方面 地区的经济以及社会的发展水平其中指标主要涉及到:国内人均生产总值(GDP)和人均的生活用电量以及人均用电量与单位国内的生产总值。人均GDP可以说是一个非常主要的宏观经济指标,同时也是为人们提供了解地区以及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情况的有效工具。通常的情况下,人均用电量能够将区域产业的特征反应出来,可是却无法反映出其在可靠性上提出的要求,除此之外也无法反映出人均用电量与居民实际的生活水平。而单位GDP的作用则是反映能源消费的产业结构、展现人均经济增长形式、快速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脚步、大力进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降低污染、快速实现能源资源消耗的重工业使用回收利用技术,使其能够对资源自身的利用效率给予提升,并且还能够按照当前生产市场提出的原则去完成对传统产业的改造,降低单位GDP的电能耗。 (2)政治方面 行政层级可以说是国家划分以及设置相对的国家机关完成分级管理的一种区域。其具备区域的特点,所以需要将其作为区域划分的主要参照。 (3)负荷方面 这一方面主要涉及到荷载密度和荷载特性与荷载重要性等3个指标。负荷密度其属于表征负荷分布强度的主要参数。负荷密度可以确认变压器容量和电压序列以及线路的导线截面,并且在获得上更加简便。所以,负荷密度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之间有着非常强大的关联性。并且按照其本质上的差异,符合密度产生的负荷能够被分成:商业负荷、工业负荷、居民负荷、非居民负荷这四种。并且按照其自身的重要性进行划分,荷载还能够被非常一级荷载与二级荷载还有三级荷载。因为负荷的等级与特性存在差异,所以其对供电可靠性提出的要求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3 供电范围的界定 (1)有必要去对哪些变电站朝着哪些区域供电进行确认,同时还需要对供电点给予确认。进行判断的参照就是按照操作人员和生产人员经验以及电力生产部门等设备的责任边界表。 (2)需要认识到变电站多个线路主要供电区域中的性质,即线路主要是对城市电网供电,并且还是农村的电网供电,或是何种城市电网的供电,何种部分属于农网供电。主要进行判断的参照就是按照电力生产部门所担负的设备责任表去完成划分。 (3)在对线路供电区域实际的性质给予确认之后,还乤对于线路开环点所处在的位置给予判断,在了解两个相邻变电站所处的分接界面。判断主要在正常的情况下擦电力调度部门城市配电网运行情况给予充分解释。 (4)要认识到配电变压器上低压侧线路其自身的供电范围,特别是需要认识到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开断点以及同一极的供电面积,从而去对多个变电站供电接口给予确定。判断是针对电力生产部门的pms2.0系统提供的数据完成的。 4 配电网供电区域的划分方法 依据综合评价方法和聚类分析方式对供电区进行细分的操作步骤。 ①研究目前配电网划分方法以及划分标准的实际情况,并且对于当前配电网存在的问题给予分析。②选择供电区域实际的划分范围,分析对供电区域划分产生影响的情况以及具体的影响因素。③按照供电区所划分的核心因素,去完成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使其能够完成对供电区域的划分。④分析当前供电区域其自身定量指标以及规划值实际的分布情况,其中涉及到了每一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社会消费、人均用电量和负荷密度。⑤假如仅仅是对定量指标进行考量,如人均GDP、人均电力消费、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负荷密度,使用聚类分析的方式,选择第六步,如果使用的是电源领域的综合评价方法划分,那么就需要选择第九步。⑥因为样本自身的数据量比较大,并且数据自身的散性比较高、离散性强,因此经常会产生数据异常的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就需要及时的完成数据转换或者是对其给予预处理。数据处理方式就是针对原始数据的变换,降低变换后数据自身的离散化,接近活服从正态分布,均值的大小并不是无限的,方差

国标行业分类标准2019

为了支持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肺炎流行,与公积金还款有哪些财务措施?提款金额有变化吗?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在一个问答中说,受到这一流行病影响的员工无法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偿还住房公积金,也不会逾期。它们不会作为逾期记录报告给信贷部门。调整。对于承受更大租金压力的员工,他们可以合理地增加租金提款额,并灵活安排提款时间。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为支持防疫工作,财税部门出台了两项措施:1.向参加防疫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人员提供临时工作补贴和奖金。个人所得税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征收。政府制定的标准包括各级政府制定的补贴和奖金标准。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提供的防疫临时工作津贴和奖金,以类推实施。其次,该实体向个人发行用于预防新发冠心病的药物,医疗用品和防护设备(不包括现金),这些均不包括在工资和薪金中,并且免征个人所得税。在社会保障方面,公司制定了分阶段减免中小企业和微型微型企业三个社会保险单位费用的政策,免税期限不超过五个月。三项社会保险可以减半,减免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在3月19日的一次特别新闻发布会上说,就社会救济援助企业的“救济”而言,2月为退休,失业和失业提供了三项社会保险费。考虑到住宿,餐饮,旅游,运输等行业受到疫情的影响最大,因此优惠税收政策也倾向于这些行业。国家标准行业分类标准类别 对于交通运输和其他行业的企业,国家实施了以下税收优惠政策:1.到2020年,受传染病影响的困难行业中公司的最长结转期限为5至8年。困难行业的企业包括运输,餐饮,住宿和旅游业(两种类型

的旅行社和相关服务以及旅游景点的管理)。具体的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部门分类执行。到2020年,困难行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必须占总收入的50%以上(不包括非应税收入和投资收入)。提供公共交通和生活服务的纳税人的收入,以及为居民的必需品提供快递服务的收入,均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服务包括渡轮,公共汽车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和穿梭巴士;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和医疗服务,旅游和娱乐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以及居民的日常服务。根据财政部的规定,上述增值税免征政策将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具体期限将根据疫情另行宣布。同时,对于个体企业,微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从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湖北省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将按3%的税率征收应税销售收入,并免征增值税;已暂停适用3%税率的预付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其应税销售收入,税后增值税为1%,税率为3%。预付增值税率为3%,增值税商品为1%。国家标准行业分类

2.行业分类标准

行业分类标准 一.行业分类的主要依据 (一)以管理为目的的行业分类 为了对产业活动进行有效管理,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对产业进行了不同的分类,如三次产业分类法、联合国标准产业分类法、我国的国民经济产业分类法等。这些分类方法一般是适应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分类对象是国民经济活动总体,分类体系中包括一些非经营性行业,分类原则是按照产品的统一性,根据产业的技术特点来进行分类的。 (二)以投资为目的的行业分类 自从股票市场诞生并获得迅速发展以后,股票投资便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社会需求,编制股价指数和进行行业分类就成为了必然的需要。从证券投资的角度来说,一般的投资者只关心他们定的证券投资能否保值增值,因此证券市场的产业分类要重点反应产业的盈利前景,分类后各行业收益差别显著,对投资者进行投资活动具有意义。 二.国内外主要行业分类标准 (一)国外主要行业分类标准 1. MSCI和S&P的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lobal Industry Classification Standard,GICS) 1999年8月2日,MSCI和标准普尔联合发布了新的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该标准10个经济部门(Economic Sector),23个行业(Industry Group),59个行业(Industry),122个子行业(Sub-Industry)构成,共分为4个级别。对于每一个具体的公司,根据GICS和公司的主要商业活动,都可以把它归于一个确定的子行业,以及相应的经济部门、行业组和行业,在每一个级别上,一个公司只能属于一个类别。 MSCI和标准普尔指出,GICS对公司进行分类的依据主要是销售收入,其次为利润和市场。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全球范围内金融从业者的投资研究和资产管理工作。

行业分类 国标

行业分类标准 行业分类标准 ·A 农、林、牧、渔业2011年08月18日 ·B 采矿业2011年08月18日 ·C 制造业2011年08月18日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011年08月18日 ·E 建筑业2011年08月18日 ·F 批发和零售业2011年08月18日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011年08月18日 ·H 住宿和餐饮业2011年08月18日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11年08月18日 ·J 金融业2011年08月18日 ·K 房地产业2011年08月18日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11年08月18日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011年08月18日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011年08月18日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011年08月18日 ·P 教育2011年08月18日 ·Q 卫生和社会工作2011年08月18日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011年08月18日 ·S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011年08月18日 · ·T 国际组织 2011年08月18日

A农、林、牧、渔业 本门类包括01~05大类 01农业 指对各种农作物的种植 011 谷物种植 指以收获籽实为主,供人类食用的农作物的种 植,如稻谷、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的种植0111 稻谷种植 0112 小麦种植 0113 玉米种植 0119 其他谷物种植 012 豆类、油料和薯类种植 0121 豆类种植 0122 油料种植 0123 薯类种植 013 棉、麻、糖、烟草种植 0131 棉花种植 0132 麻类种植 0133 糖料种植 指用于制糖的甘蔗和甜菜的种植 0134 烟草种植 014 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 0141 蔬菜种植 0142 食用菌种植 0143 花卉种植 0149 其他园艺作物种植 015 水果种植 0151 仁果类和核果类水果种植 指苹果、梨、桃、杏、李子等水果种植 0152 葡萄种植 0153 柑橘类种植 0154 香蕉等亚热带水果种植 指香蕉、菠萝、芒果等亚热带水果种植 0159 其他水果种植 016 坚果、含油果、香料和饮料作物种 植 0161 坚果种植 0162 含油果种植 指椰子、橄榄、油棕榈等的种植 0163 香料作物种植 0169 茶及其他饮料作物种植 0170170 中药材种植 指主要用于中药配制以及中成药加工的药材作 物的种植 0190190 其他农业 指上述未列明的农作物种植02林业 021 林木育种和育苗 0211 林木育种 指应用遗传学原理选育和繁殖林木新品种核心 的栽植材料的林木遗传改良活动 0212 林木育苗 指通过人为活动将种子、穗条或植物其他组织 培育成苗木的活动 0220220 造林和更新 指在宜林荒山荒地荒沙、采伐迹地、火烧迹地 、疏林地、灌木林地等一切可造林的土地上通过 人工造林、人工更新、封山育林、飞播造林等方 式培育和恢复森林的活动 0230230 森林经营和管护 指为促进林木生长发育,在林木生长的不同时 期进行的促进林木生长发育的活动024 木材和竹材采运 指对林木和竹木的采伐,并将其运出山场至贮 木场的生产活动

国家统计局网站所公布的20个行业分类标准.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4754 —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大类码中类码小类码行业名称 17 纺织业 171 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711 棉纺纱加工 1712 棉织造加工 1713 棉印染精加工 172 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1721 毛条和毛纱线加工 1722 毛织造加工 1723 毛染整精加工 173 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1731 麻纤维纺前加工和纺纱 1732 麻织造加工 1733 麻染整精加工 174 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741 缫丝加工 1742 绢纺和丝织加工 1743 丝印染精加工 175 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 1751 化纤织造加工 1752 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 176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 1761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织造 1762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印染精加工 1763 针织或钩针编织品制造 177 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1771 床上用品制造 1772 毛巾类制品制造

1773 窗帘、布艺类产品制造 1779 其他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178 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1781 非织造布制造 1782 绳、索、缆的制造 1783 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 1784 篷、帆布制造 1789 其他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8 纺织服装、服饰业 181 1810 机织服装制造 182 1820 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 183 1830 服饰制造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281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 2811 化纤浆粕制造 2812 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282 合成纤维制造 2821 锦纶纤维制造 2822 涤纶纤维制造 2823 腈纶纤维制造 2824 维纶纤维制造 2825 丙纶纤维制造 2826 氨纶纤维制造 2829 其他合成纤维制造 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3551 纺织专用设备制造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作业安全风险管理,杜绝电网、人身和设备事故,维护电网安全和企业稳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各单位、各级专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认定,加强到岗到位安全监督,落实措施,降低作业安全风险。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系统内的所有作业现场及公司系统内企业承包省外工程的作业现场。 第二章作业安全风险分级 第四条本标准描述的作业安全风险是指可能由现场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引发的电网、人身、设备事故的可能性。 第五条一级作业安全风险 (一)变电站内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变电站电气设备部分改造引起系统方式变化较大的、导致220kV及以上变电站出现单线(单电源)、单变、单母线运行或已在N-1方式下运行的情况。 2、新建220kV及以上变电站投运。 3、邻近带电设备作业的,且多班组(含外单位作业或协同作业的)、多工种参与、使用两台以上大型施工机械的大型电气施工作业。 (二)线路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联络线作业,造成区域与区域之间、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电网运行不满足N-1原则。 2、220kV及以上重要线路更换铁塔、导线(含架空光缆)施工达10基杆塔及以上的,同时跨越铁路、高速公路或66kV及以下带电线路达到5处及以上的或跨越险恶地理环境位置的。 3、邻近带电设备作业,大型施工机械、临时拉线、牵引绳等可能触碰带电设备的,多班组(含外单位作业或协同作业的)参与的大型电气施工作业。 (三)电网因受地震、暴风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而发生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的电网恢复性抢修作业。 (四)66kV及以上电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用的首次作业。 第六条二级作业安全风险 (一)变电站内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变电站某一电压等级全停作业,引起系统方式变化。 2、220kV及以上变电站母线或主变更换改造,同时多处开关更换或大修。 3、66kV及以上变电站作业操作项目量大、复杂的。 4、新建66kV变电站投运。 (二)线路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66kV及以上线路作业邻近带电线路组立(拆除)铁塔、架设(拆除)导线(架空光缆)。 2、66kV及以上线路更换铁塔或导线(架空光缆)跨越铁路、高速公路或66kV及以下带电线路。 3、66kV及以上线路多回路杆塔上部分线路停电作业的,或66kV及以上线路不停电更换光缆。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

附件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注:行业代码(QB03)填写到4位;行业类别(QB02)填写代码相应汉字。 A 农、林、牧、渔业 01 农业 011 谷物种植 0111 稻谷种植 0112 小麦种植 0113 玉米种植 0119 其他谷物种植 012 豆类、油料和薯类种植 0121 豆类种植 0122 油料种植 0123 薯类种植 013 棉、麻、糖、烟草种植 0131 棉花种植 0132 麻类种植 0133 糖料种植 0134 烟草种植 014 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0141 蔬菜种植 0142 食用菌种植 0143 花卉种植 0149 其他园艺作物种植 015 水果种植 0151 仁果类和核果类水果种植0152 葡萄种植 0153 柑橘类种植 0154 香蕉等亚热带水果种植 0159 其他水果种植 016 坚果、含油果、香料和饮料作物种植0161 坚果种植 0162 含油果种植 0163 香料作物种植 0169 茶及其他饮料作物种植 0170 中药材种植 0190 其他农业 02 林业 021 林木育种和育苗 0211 林木育种 0212 林木育苗 0220 造林和更新 0230 森林经营和管护024 木材和竹材采运 0241 木材采运 0242 竹材采运 025 林产品采集 0251 木竹材林产品采集0252 非木竹材林产品采集03 畜牧业 031 牲畜饲养 0311 牛的饲养 0312 马的饲养 0313 猪的饲养 0314 羊的饲养 0315 骆驼饲养 0319 其他牲畜饲养 032 家禽饲养 0321 鸡的饲养 0322 鸭的饲养 0323 鹅的饲养 0329 其他家禽饲养 0330 狩猎和捕捉动物 0390 其他畜牧业 04 渔业 041 水产养殖 0411 海水养殖 0412 内陆养殖 042 水产捕捞 0421 海水捕捞 0422 内陆捕捞 05 农、林、牧、渔服务业051 农业服务业 0511 农业机械服务 0512 灌溉服务 0513 农产品初加工服务0519 其他农业服务 052 林业服务业 0521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0522 森林防火服务 0523 林产品初级加工服务0529 其他林业服务 0530 畜牧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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