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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城市总体规划

聊城市城市总体规划
聊城市城市总体规划

《聊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草案简介

一、上版总规概况与实施

(一)《聊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回顾

1.城市性质

中国江北水城;以发展商贸、旅游为主的历史文化名城。

2.规划期限与范围

规划期限:2001-2020年;

规划范围:城市规划区为东昌府区;

3.规划规模

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75万人,建设用地80平方公里。

4.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一心两带四区。

一个中心即聊城市。

两个经济带:冠县—聊城—茌平经济带;临清—聊城—阳谷经济带。

四个经济区:聊城—茌平加工工业区;临清—高唐棉花、纺织印染工业区;冠县—莘县食用油、饲料和林木产业区;阳谷—东阿蔬菜生产、建材工业区。

5.中心城区结构与布局

规划结构为:一城五区

一城:即整个聊城市城区;

五区:中心区、开发区、嘉明工贸区、行政文化新区、西部能源仓储区。

(二)聊城市2001版总体规划实施回顾

(1)到2013年,聊城的城市规模突破上版规划目标;

(2)城市空间格局基本形成,但工业布局突破上版总规,“四面围城”。

(3)一方面古城景观风貌重构期;另一方面,城市景观引导范围需扩大。

(4)东昌府区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规划区需要扩大。

(5)总规评估报告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总体城市建设较好,仅有10%的市民认为城市建设差。市民的主要关注点在“交通问题、缺乏特色、公共服务设施缺乏”上。

二、项目编制动因与编制历程

(一)编制动因

2012年11月,国家正式批复《中原经济区规划》,中原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201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规划”,提出围绕济南的“一个核心、两个圈层”,即70公里半径的紧密圈层和150公里的辐射圈层紧密协作区。山东省《西部经济隆起带建设发展规划》出台,提出构建山东省西部经济隆起带,聊城首当其中。以上各个规划均对聊城提出要求与任务,需要总体规划落实。

上版城市总体规划《聊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确定的2020年城市规模(80平方公里)的目标提前实现。大量建设项目正在实施中,城市规模短期还将进一步扩张,急需总规指引。

“聊茌东一体化”即建设聊茌东都市区的设想,得到山东省层面的肯定与支持,成为未来一段时间聊城市城市空间的重要发力点。需要总体规划对功能协调与设施布局等提出相应的落位。

德商高速公路和青兰高速公路等一批市域重点交通设施的建设,将极大地改变聊城的交通区位,影响未来一段时间聊城的产业发展与城镇布局,均需要总体规划予以研究和分析。

(二)编制历程

2013年7月,聊城总规正式开展工作。

2013年8月7日,项目组至聊城开展第一阶段现状调研工作,同市规划局、发改局、农委、经信、国土、建设、交通等主要相关部门进行座谈,了解聊城当前发展态势,并收集部分基础资料。

2013年8月20日,项目组开展第二阶段调研工作,在11天的现场调研期间,项目组规划、工程、交通、产业、生态等多专业人员进行了补充座谈、区县和重点乡镇现场调研,并对中心城区现状用地进行了详细调研。

2013年9月至2013年12月,项目组在综合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阶段性的初步成果。

2014年5月12日,项目组在济南,向山东省建设厅规划处作了聊城总规的工作汇报,听取了省建设厅规划处的意见和建议。

2014年9月,项目组向聊城市领导、相关部门,作了总体规划纲要成果汇报,进一步征求了意见和建议,形成了本次阶段成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现将阶段成果对社会公众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三、总则

(一)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11月1日)

5.《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年3月1日)

6.《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6年3月1日)

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2002年版)

8.《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9.《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12月1日)

10.《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2005年)

11.《中原经济区规划(2012-2020年)》

12.《济南都市圈规划(2006-2020年)》

13.《西部经济隆起带发展规划(2013-2020年)》

14.《聊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

(二)规划期限

近期:2013-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远景:2030年以后

(三)规划层次

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城市总体规划内容,分为市域、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1.市域层面

聊城市域范围,辖东昌府区、临清市、高唐县、茌平县、阳谷县、东阿县、冠县和莘县等6县、1区、1市,总面积8715平方公里。

在聊城市域层面,分析研究聊城目前经济发展特征与趋势、城镇化发展特征与问题、重大基础设施选线影响、国家战略与山东省政策对聊城的发展影响等因素,确定全市域的总体发展目标,在对市域建设条件进行分析基础上,提出市域产业发展战略与重大产业布局、市

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市域城镇职能结构、市域城镇等级与规模结构、市域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等内容。

2.城市规划区层面

依据城乡规划法,结合目前聊城市的发展实际,确定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区范围为东昌府区全境,面积1443平方公里。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确定各个片区的功能发展重点、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布局和交通设施选址,并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个城镇、乡驻地的建设用地规模提出规划布局方案。同时,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农村居民点迁并政策、城乡统筹等方面,也提出明确的策略和布局指引。

3.中心城区层面

根据城乡规划法以及聊城市城区城市建设现状,结合行政界限和高速公路、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线形,划定聊城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北至聊城市北外环、西至德商高速公路,东至一干渠,南至规划南外环路,总面积约390平方公里。

在这个规划范围内,根据市域层面的城镇化研究,综合确定中心城区的规划人口规模和城镇化水平,并根据城市区域发展使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趋势等综合确定城市的目标定位和主要职能,在

对城市现状城市建设用地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的基础上,对城市的分类用地布局做出安排,并对交通、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绿地、景观、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开发强度等分项内容提出相应的规划布局。

(四)城市发展目标

以“东融西借、跨越赶超,建设冀鲁豫三省交界科学发展先行区”为指导思想,紧紧抓住“一区一圈一带”的战略机遇,实现聊城市的转型发展与跨越发展。

1.中国江北水城,国际运河古都

充分发挥独特的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进一步凸显水城特色和运河文化,将聊城打造成为中国北方最具湖城历史格局和水网特色的城市;依托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带,提升聊城的国际影响力,力争成为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大运河文化遗产节点城市。

加快文化创意、旅游休闲、养老度假等相关产业发展,塑造多元城市风貌,建设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和宜居名城。

2.三化协调示范,生态发展典范

通过生态型绿色化的新型产业体系构建,全面推动聊城城镇化、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实现聊城从传统农业地区、重化产业基地向国家重要生态城市的转型。

积极推动新型现代化农业发展,大力升级双高型的传统工业,重点集聚高端制造业,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为“三化融合、生态

发展、产城协同”的新型产业高地。

3.区域交通枢纽,三省交界中心

立足东融西借的总体战略,加快战略交通通道建设,构建联系山东半岛、中原经济区、京津冀与长江中游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

大力强化城市公共服务与生产服务功能,积极分担济南作为省域中心城市的区域性功能,力争成为辐射冀鲁豫交界地区的中心城市。

4.发展指标体系

经济发展方面。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600亿元,人均GDP 达到10000美元;203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9900亿元,人均GDP达到25000美元。2020年,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调整为10:50:40;2030年,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调整为5:45:50。规划期末,形成以新型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原材料产业等为主导的经济体系,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依靠科技进步和资源优化配置的集约式增长。

社会服务方面。社会公共服务得到加强,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城市医疗保障体系,每万人拥有医生数分别达到相关标准,提升城市文化设施,每十万人图书馆数量和影剧院数量分别达到相关指标,202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3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以上。

城乡统筹方面。到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51%,城乡居民收入比例控制在2.3:1,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比例达到55%以上;到2030年,城镇化率力争达到68%,城乡居民收入比例控制在2:1以内,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比例达到65%以上。

生态安全方面。城乡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和提升,生态城市建设目标全面实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城镇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水网密度和水环境质量达标率达到0.7公里/平方公里和100%;203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0%,城镇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水网密度和水环境质量达标率达到0.8公里/平方公里和100%。

资源环境方面。生产和消费模式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转变。到202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降至9吨以下,工业用水重复

利用率达到40%,万元GDP综合能耗达到0.85吨标煤,可再生能源

利用比例达到2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到2030年,

万元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降至9吨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万元GDP综合能耗达到0.85吨标煤,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达到2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四、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一)城镇化水平预测

根据聊城市确定的城镇化发展目标,规划2030年聊城市城镇化水平达到68%,城镇人口468万人,其中中心城区180万人。

(二)市域城镇空间结构规划

主中心:区域生产组织与公共服务中心,聊城中心城区;

副中心:市域生产组织与公共服务副中心,临清城区;

专业化中心:市域重要的专业化功能中心或产业基地,茌平县城、东阿县城、莘县县城、阳谷县城;

县域中心:县域生产组织与公共服务中心,冠县县城、高唐县城;

重点镇:县域生产组织与公共服务副中心,16个。

(三)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

中心城区:我国北方以水城风景和运河休闲旅游为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中原经济区商贸物流中心,山东省“西联”门户城市,山东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茌平县:聊城都市区的重要城市,聊城先进制造业基地。

东阿县:聊城都市区的重要城市,我国重要的保健医药产业基地。

临清市:聊城西北部次中心城市,以运河文化为特色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聊城特色产业基地。

高唐县:聊城东北部次中心城市,中国书画艺术名城,重要的运输设备制造基地。

阳谷县:聊城南部次中心城市,山东省重要的高端制造业基地和特色商品集散基地,运河文化古城。

莘县:聊城西南部次中心城市,山东重要的农产品物流及加工基地。

冠县:聊城西部次中心城市,聊城重要的农产品物流及加工基地。

针对重点镇和一般镇,提出分类型指导的职能定位,包括现代农业型、工业制造型、文化旅游型、农业商贸型、工业商贸型、公共服务型五大类。其中,现代农业型是指以农业现代化为导向,重点发展农业规模种养殖、初级加工以及精深加工、农产品物流等功能。工业制造型是指以新型工业化为导向,根据本地发展资源条件和特色,重点培育制造业功能。文化旅游型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潜力为导向,重点发展休闲游憩、文化创意、旅游服务等产业。农业商贸型在现代农业型的基础上,更加强调商务、

贸易等第三产业发展。工业商贸型在工业制造型的基础上,更加强调商务、贸易等第三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型则是集中在一般镇级别,以提供基础公共服务覆盖为主要发展导向。

(四)市域城镇等级与规模结构规划

2030年全市城镇人口规模结构继续保持中心化的发展趋势,中心城区和县城规模等级加快上升,重点镇规模等级平稳上升,一般建制镇规模等级下降。

150-200万:聊城中心城区;

30-50万:临清城区、阳谷县城、茌平县城;

20-30万:高唐县城、东阿县城、冠县县城、莘县县城;

1-5万:19个重点镇和规模较大城镇;

1万以下:其它镇。

(五)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规划形成“一主七副”综合交通枢纽,保障各县市区通高速和快速铁路;大部分县、市、区都有2条以上铁路和高速公路服务。

机场:军民合用机场,规划期末客流量争取达到100万人次;

港口:在市区东北部设聊城港,规划期末货运量争取达2150万吨。

(六)市域产业布局规划

规划形成“一核、两区、三轴、多点”的结构。

一核:中心城区;

两区:东部先进制造业集聚区、西部现代高新农业集聚区;

三轴:先进制造业发展轴、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轴、运河文化旅游发展轴;

多点:依托县城、重点产业发展城镇的不同等级产业园区。(七)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规划形成“一核、两轴、三带、六板块”的旅游业发展格局。

一核:聊城中心城区;

两轴:京杭运河“运河古镇”发展轴、徒骇河江北水城发展轴;

三带:水浒文化旅游带、马颊河生活旅游带、黄河风情旅游带;

六板块:运河古都城市度假板块、运河商都文化体验板块、黄河天音休闲养生板块、好汉故里水浒文化板块、农耕生态温泉度假板块、茌平古遗迹旅游板块。

郴州市城市规划管理细则

·郴州市城市规划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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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城市规划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城市规划区进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和本细则。 第三条城市规划区包括市、县城城关镇、其他建制镇的城市建成区、近郊区及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在编制当地的城市总体规划中依法规定。 第四条郴州市规划建设局是郴州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郴州市的规划工作,并对县(市)城市规划办(处)进行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郴州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城市规划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县(市)城市规划办(处)负责管理本辖区(含各类开发区)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市辖区街道办事处和乡镇配置专职或兼职规划管理人员,协助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搞好本辖区内的城市规划

管理工作。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建制镇配置专职或兼职城市规划管理人员,协助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城镇规划管理工作。 各区(镇)人民政府和国土、公安、环保、消防、水利、交通、房产、城管、工商、建工等有关部门应配合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第五条郴州市规划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二)具体负责负责城市规划的编制和规划的实施管理,查处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 (三)参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参与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 (四)负责郴州市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颁发郴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负责建筑方案的审批,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和勘测的统一管理; (六)负责城市规划的报批和宣传工作; (七)依法受理因不服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而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 第六条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包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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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武广站福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郴州武广站福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一部分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规划调整的原因与内容 (1) 第三章规划目标、功能定位与规划结构 (2) 第四章土地使用与用地控制 (2) 第五章综合交通规划 (5) 第六章市政设施规划 (7) 第七章环保环卫规划 (8) 第八章防灾规划 (9) 第九章城市设计指引 (10) 第十章建设开发控制 (11)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措施 (13) 第十二章奖励与处罚 (13) 第十三章附则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郴州市城市建设管理的需要,科学指导郴州武广站福城的开发建设,促进福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对已经批准的《武广铁路客运专线郴州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编制《郴州武广站福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是武广站福城片区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第二条规划范围 武广站福城位于郴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西部,含有万华岩镇、市郊乡各一部分。规划区西起增湖岭东山脚,东止107国道,北临郴桂高等级公路,南靠山体控制绿线,即原武广铁路客运专线郴州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范围,规划用地面积约5.2平方公里。 第三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及相关法律法规; 2.《武汉至广州客运专线乌龙泉至花都段初步设计》(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2004年10月); 3.《郴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4.《郴州市城市绿地绿线控制规划》; 5.《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的初步成果; 6.《郴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郴州市高层建筑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等; 7. 已经编制完成的《武广铁路客运专线郴州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规划原则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促进城市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适应《城乡规划法》的要求,遵循依法规划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整体性原则和可操作性原则; 3.遵循《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的指导,注重保持与《武广铁路客运专线郴州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的延续性,强调整体格局的优化和功能完善,合理确定相关设施的规模和布局; 4.增加规划的弹性和应变能力,引导城市可持续发展; 5.引入城市设计的方法,保护自然景观资源,塑造郴州市地方特色,增强福城在未来的持续竞争力。 第五条强制性内容规定 本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住宅建筑套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套数)、住宅面积净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等内容。 本规划文本中黑体字为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规划调整的原因和内容 第六条规划调整的原因 1.随着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的不断深入,郴州站片区及周边用地的开发建设面临着新的问题,如村民安置用地的要求和范围不同、武广客运专线标高、站场及涵洞位置的确定与原规划不一致、土地开发建设成本大幅度提高、原规划开发强度偏低等,导致实施难度加大; 2.《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修编工作基本完成,对规划片区提出了新的发展思路和功能定位,原规划因位于95版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外,依据明显不足; 3.《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元月1日实施,其中明确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做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直接依据,原规划在编制内容与深度上尚有需要完善与深化的方面,如有约0.75平方公里的综合用地没有明确的控制指标体系,无法指导土地出让;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意见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 理的意见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宁发[2007]11号 【发布部门】西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7.27 【实施日期】2007.07.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意见 (宁发[2007]11号)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新形势下的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现就加强我市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领导,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1、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西宁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城市规划建设、提升城市品位的关键时期。要实现把西宁规划建设成为投资环境优越的创业城市,舒适休闲的宜居城市,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的生态城市,内涵丰富的文化城市,山清水秀、文明开放、人民富裕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目标,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任务十分艰巨。各

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目标、准确定位,突出城市特色,提高建设水平,实现城市建设新突破。 2、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建设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加快建设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深入实施“扩市提位”战略。以规划为龙头,以项目为载体,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中心城市的地位更加突出,城市功能更加健全,人居环境更加优美,人民生活更加改善,文明程度更加提高。 3、加强对城市规划与建设工作的指导。建立科学规范的规划决策、审批、执行体系,深入推进规划行政管理制度创新。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市规划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城市规划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审核城市规划建设重大方案,协调解决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 4、积极推进城市规划与建设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设立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聘请专家担任顾问、咨询委员。发挥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城市规划与建设中的城市规划草案、待定重大项目,由专家委员会进行论证和审议,保证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5、建设高素质的规划管理专业人才队伍。要通过委托学科实力雄厚的高等院校专业院系和科研机构进行定期轮训,选拔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内著名高等学府、科研机构进修深造,外出参观考察、挂职锻炼等途径,进一步开阔规划管理专业人员的视野,增长见识,切实提高规划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6、明确城市规划管理职责。城市规划管理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市政府主要负责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及监督监察工作。区(县)政府主要负责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本区域违法建筑的控制与查处,并参与本区域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其他重要规划事项的研究、论证、决策,支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荆州市朝阳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说明.doc

荆州市南湖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说明 第一章概况 南湖单元位于南湖单元位于沙市区与荆州区交界处,西与长江大学接壤、南与临江仙公园毗邻,地处长江大桥桥头、荆江大堤之下,是荆州南部的门户区域之一。 单元范围南至荆江大堤,东南至太岳路、东北至北京西路、北至武德路、西至南湖路及长江大学新校区东侧规划通道,规划总用地面积104.63公顷。单元内现状居住用地主要有九龙湾小区、南湖花园小区、长江尚品小区。 单元用地以居住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集中布置在武德路南侧,包括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实训中心、长大医院、电力局、长江防汛调度中心等,以及南特陶瓷大市场、金龙大市场、荆州购物广场等商业设施;近年来陆续完成的居住小区:九龙湾、长江尚品、南湖花园、南苑小区、尚上名筑、嘉富丽苑、鸣凤园,32.45公顷。少量工业用地:南湖机械总厂、富盛石材加工厂。单元现在总人口约11000人。 《中心城区南湖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长大国际园)》于2015年获得荆州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规划确定南湖单元是以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单元。拟将南湖单元建设成为城市与水体相互交融、自然与人文和谐发展,空间景观丰富多彩,充分体现荆州市整体风貌特色的城市居住功能区。在原控规的指导下,对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控制和引导作用。 第二章修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版)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5、《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6、《荆州市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2008) 7、《荆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8、《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第三章修改原因 1、棚户区改造后, 需对整体功能的梳理,并重新细定相关地块的用地性质。 2、按照市政府要求,落实石油科技城建设,将长江大学科技园作为石油科技城的“一核”,紧紧依托长江大学“双一流”石油学科的专家和技术优势,以荆州市石油产业发展壮大为核心、向创业者提供技术研发、创新创业、技术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及其他相关综合服务,拟选址在南湖单元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北侧。 3、荆江大道作为城市的主要干道,线形设计上需满足规范要求,在本单元内存在偏移。 4、合理布局单元内其他用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5、增强控规的可操作性。 第四章修改内容 1、用地布局修改:结合棚户区改造,将棚改区范围内原有分散的社区服务、停车、超市等公共设施集中,形成单元南片综合服务中心,整体建设。在道路交叉口处形成开敞空间。 根据《中小学布点规划》,在单元内设置24班小学,小学用地规模由0.94公顷扩大至1.68公顷。 结合长江大学科技园的选址,在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北侧建设创业中心、科技企业孵化汇中心、研发中心、科技成果交易中心、招商中心、综合服务区及人才居住区,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1.1国家“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的实施,给合阳城市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 1.2合阳矿产、旅游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使合阳在渭北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质的变化。 1.3为更好地发挥合阳县城对县域的辐射带动作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需要编制总体规划。 2、规划指导思想 立足合阳县情实际,依托独特的资源优势,按照“新型工业富县、现代农业稳县、生态旅游名县”的思路,围绕打造渭北能源生产加工基地、自然与人文休闲度假基地、涉农工业基地、生态特色农产品基地、渭北绿色生态宜居新城的目标,发挥能源、旅游、交通优势,建设渭北特色经济的地域中心城市。 3、规划原则 3.1合理配置城市资源,优化城市空间格局,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营造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持续发展的和谐城市; 3.2发挥合阳优势条件,培育支柱产业,构建渭北地域特色鲜明、商贸繁荣的宜居城市; 3.3立足合阳实际,遵循合理、务实、可行的方针,使总体规划适应市场经济的弹性发展需要; 3.4从宏观到微观,整体到局部,面状到点、线,近期到远期,使规划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4.1研究城市产业空间布局; 4.2注重城乡一体化建设; 4.3合理确定城市性质、规模; 4.4优化城市空间形态; 4.5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4.6提升旅游发展水平; 4.7明确近期建设行动计划。 5、规划期限 近期:2009—2015年; 远期:2016—2030年。 6、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分为两个层次和范围,既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两个层次。 6.1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范围:合阳县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1437平方公里。 6.2中心城区规划 范围:东以高速路以东200米为界,西到王(村)皇(甫庄)公路,北起知堡乡的马家村,南到金水沟,包括王村矿在内;徐水沟及红旗水库为远期的水源地,也纳入规

郴州市城市夜景专项规划

郴州市城市夜景专项规划 【目录】 第一部分总体概述 第一条、项目概况 第二条、郴州市城市照明基本现状 第三条、规划原则与规划依据 第四条、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 第五条、城市夜景架构规划 一、近期夜景架构规划 二、远期夜景架构规划 第二部分近期夜景照明规划 第六条、以城市功能区域为主的照明格局 第七条、照明分级控制格局规划 第八条、建筑照明 一、建筑照明设计的基本要求 二、功能建筑照明设计 一)标志性建筑物的照明设计 二)行政办公建筑的照明设计 三)商务建筑的照明设计 四)传统建筑的照明设计

五)交通与通信类建筑的照明设计 六)工业建筑的照明设计 七)宾馆酒店类建筑的照明设计 八)民用住宅类建筑的照明设计 第九条、道路照明 一、道路照明设计的基本要求 二、道路分类照明及照明标准 三、道路交叉口照明 四、道路立交桥照明 五、一般道路照明设计灯具布置及选型要求 六、郴州市道路照明现状分析、规划 七、郴州重点道路照明规划 第十条、公园照明 一、公园照明的基本要求 二、公园夜景照明主体 三、北湖公园、苏仙岭夜景照明规划 第十一条、广场照明 一、广场照明的基本要求 二、广场夜景照明的方式 三、五岭广场夜景照明规划 第十二条、桥梁照明 一、桥梁夜景照明的基本原则

二、桥梁照明的基本要求 三、桥梁结构分类照明 第十三条城市水系郴江 第十四条、公共景观照明规划 第十五条、城市重点区域照明规划 一、城市节点与标志照明 二、城市交通枢纽夜景照明规划 三、城市主要出入口照明 四、城市照明观景点 五、街道整体亮化形式示例 第三部分夜景照明建设的相关要求第十六条夜景照明建设的实施计划 一、近期实施计划 二、远期实施计划 第十七条规划实施的技术要求 一、灯具的技术要求 二、电气配置的技术要求 三、灯光控制技术 第十八条灯光实施、组织和管理 第十九条照明建设的政策及措施 第二十条景观照明的质量评价

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简介

城市发展指导思想 高屋建瓴、把握全局;力求近远期结合、保持弹性;放眼未来、立足现实,坚持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努力促成西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的跨越,保证西宁市经济快速增长,加强城市建设,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带动作用,逐步形成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逐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城市建设目标 将西宁建成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的桥头堡、发展地区特色经济的主力军、各民族团结互助的模范城、青海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化的美丽家园。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近期到2005年,中期到2010年,远期到2020年,远景指2020年以后20年至30年。 城市性质与规模 城市性质:西宁是青海省省会,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多民族共同繁荣的高原名城。城市人口规模:2005年达到100万人;2010年达到110万人;2020年达到130万人。 城市用地规模:西宁市远期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98平方米以内,西宁市主城区近期2005年用地规模为96.6平方公里,2010年用地规模为100.3平方

公里,远期2020年用地规模为128.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 本次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为:西宁市区、市域范围内重要的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和正在建设的黑泉水库、自然生态保护区以及自然与历史遗产保护范围,以及鲁沙尔镇、多巴镇、甘河滩镇的规划范围,总面积约3930平方公里。 城镇体系规划 城镇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西宁市在各个区域层面,尤其是在海东地域经济中心的作用,协调城镇体系在西宁—兰州、西宁—拉萨两条轴线上的整体功能,建立结构合理、有机扩展的“核心—外围”体系。城镇体系发展建设的重点是:完善市域城镇体系结构,促使“核心—外围”体系的有效生长,建设特色文化和旅游经济职能,促使城市高级职能的强化和主体地位的实现。 城镇体系总体战略目标:建立一个适宜西宁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等级规模完善、中间布局合理、功能组织协调的城镇体系结构。西宁市市域城市化水平2005年达到55%,2010年达到60%,2020年达到65%—70%。 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以西宁市区、鲁沙尔镇、甘河滩镇、多巴镇为点,以宁果公路、鲁多公路、109国道为线,组成城镇体系空间结构的核心区;以环状核心区作为市域中心,以315国道、兰西高速公路、宁张线等为辐射轴,逐步形成大通桥头、湟源城关等市域次级发展极核;分别以大通桥头、湟源城关为中心,形成众镇拱卫的态势。 西宁市市域形成三大城镇经济区:西宁市—鲁沙尔—甘河滩—多巴,形成环状中心城市综合经济区,范围包括西宁市区、湟中与平安两县,以商贸、旅游、康体休闲、工业、农副产品生产与加工工业为主;以大通桥头为中心北部次级城

荆州市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一部分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控制指标解释与规定 第三章地块划分及用地性质代码 第四章用地规划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六章市政工程规划 第七章绿化规划 第八章“五线”规划控制 第九章土地使用及建筑规划管理规定第十章图则说明 第十一章实施管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深化、落实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功能布局,统筹安排各项设施,指导城市片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特编制本规划。 第1.0.2条规划原则: 1.整体性原则——落实和深化上位规划要求 2.综合协调原则——规划用地集约、设施高效、环境优美的产业园区 3、软硬件并重原则 4、生态优先原则 第1.0.3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3、《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1998年4月1日) 4、《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20年》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50137-2011) 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7.《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08年) 》(国土资发〔2008〕24号) 8、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 第1.0.4条规划目标: 成丰单元是以现代工业、仓储物流和港口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单元,也是服务全市的重要功能区之一,规划建设成为工业发达,港口交通便利的现代化城市单元。 第1.0.5条规划范围及规模: 1、单元位于荆州市城南片区南部学堂洲,用地范围东至郢都路,西至健康路,北至荆江大堤,南至长江子堤。 2、用地规模:规划区总用地141.31公顷。规划区共分4个街区,29个基本地块。 3、人口规模:成丰单元人口为1.0万人,片区的人口包括就业人口和少量居住人口两类。 ⑴、就业人口规模 本规划区内的就业人口主要是工业用地的就业人口。 ①、就业人口密度指标的分类确定 通过国内工业用地的经验数据及我国部分工业园区就业密度类比分析,本规划区内工业用地就业人口密度分为机械制造产业用地、纺织工业用地、其它一般工业用地三类进行估算。 经验数据表明,轻工、机械、医药等用地就业人口密度一般为100人/hm2;一般工业用地就业密度一般为150人/hm2;纺织、印染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用地就业人口密度一般为250人/hm2。 ②、工业用地的就业人口规模 本次规划的纺织工业用地约为1.30hm2;机电工业用地约为5.87hm2;生物医药用地约为6.27hm2;建材工业用地约为35.86hm2;一般工业用地(除纺织、机电、生物医药、化工以外用地,本次规划统称为一般工业用地)约为19.59hm2。 综上,计算可得,规划学堂洲单元可容纳的工业用地就业人口数量约为:1.22hm2×250人/hm2+9.08hm2×100人/hm2+6.27 hm2×100人/hm2+28.3hm2×150人/hm2++28.64hm2×150人/hm2= 10381人。

西安市城市发展规划

西安城市总体规划(2008年-2020年)概要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概况 西安市南和东南与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相邻;西与宝鸡市接壤;北与咸阳市相连;东与渭南市相接。东西最长约204千米,南北最宽约116千米,总面积10108平方千米,下辖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高陵县等9区4县。到2007年末,全市常住人口已达830.54 万人。 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西安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经济总量连续多年保持13%的增长速度,2007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1737.1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达到125.33亿元。 (二)西安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1.修编是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的需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强对区域发展的协调和指导,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决策。西安作为我国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城市,具有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战略地位,是西部地区最具发展带动作用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对西安的发展日益重视。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西安已经并在更多地承担着国家的发展建设任务。 2.修编是落实区域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在陕西省域范围内,陕南地处秦岭山脉,是国家重要的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区,陕北有相当部分地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必须严格控制发展,而关中地区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丰富的资源,便利的交通,成为陕西省人口最重要的聚集地。西安地处关中腹地,是陕西省唯一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国内生产总值约占全省的40%,拥有充足的就业机会和比较完善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是落实区域发展整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所在。为此,陕西省委、省政府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根据国家关于着力打造关中经济区建设的战略部署,提出西安市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9修订版) 佛山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目录 1 总则 (1)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 城市用地 (3) 4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 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 公共设施 (21) 7 道路交通 (26) 8 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0) 9 景观与环境 (36) 10 特定区域 (38) 11 附则 (39) 附录一:用词说明 (40) 附录二:名词解释 (41) 附录三:计算规则 (43)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49)

1 总则 1.1 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 施,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 术规范为依据,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 在佛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 和集镇,经批准可暂按国家、广东省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 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广 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15~20年;近期建 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 “2+5组团”可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总体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 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做出进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城市新区、旧 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 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郴州市-刘运华-“两城”建设-必须加强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报社版)

“两城”建设 必须加强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郴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刘运华 建设湖南最开放城市、湘粤赣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其承担的功能相对一般城市要多、要广,任务繁重,必须结合郴州实际,加强郴州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一、建设“两城”郴州面临着来自自身与周边城市的挑战 1、郴州现有基础设施与“两城”要求存在很大差距。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城市规划、建设体量小,与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不相称;城市规划与建设的功能定位、分区不明确;规划、建设水平较低。二是未形成现代人流、物流聚散的高效、快速交通网络;市内快速、便捷交通环线以及交通主干道不足,与周边次级城市、三级城市未形成快速交通联络干线。三是市政设施、市容环境面貌有待改善;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水平较低,快速反应能力较差。四是总体上缺乏作为湖南最开放城市、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辐射力和磁力效应。 2、郴州建设“两城”面临着来自赣州、韶关的重大挑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全国上下都在谋求新的发展。郴州周边

的韶关、赣州等城市在新的形势下也制定了相应的发展战略。赣州市委、市政府在2008年确定发展目标为: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赣州特大型城市;韶关为广东省政府重点发展的六大都市区和中心城市之一,其目标是力争到2012年,建设成为有较强辐射带动力的粤北经济强市、交通枢纽、区域性中心城市。就三城市最新的城市总体规划比较,郴州中心城区发展规划明显落后。特别是近几年来, 韶关、赣州发展势头和基础较好。具体情况为郴州总人口比赣州少,比韶关多,经济总量指标不如赣州,但人均指标占有优势;人均指标不如韶关,但总量指标占有优势;但近两年韶关、赣州在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的增长明显大于郴州,而且郴州与这两城市在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力度也存在差距。这表明,赣州、韶关是郴州“两城建设”中的强劲对手,包括在人才、资金、项目等各方面的争夺,若不采取超常规的有效发展策略,郴州“两城”建设将面临重大的挑战。 二、建设“两城”必须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 “两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充分依靠人才和科技,在充分论证其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统筹实施。 1、把握规划、建设原则。必须紧紧围绕“两城”发展目标定

青海省西宁市2030年城市空间总体发展规划报告.doc

致全市人民的公丵开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 西宁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亲切关怀下,经过历届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和艰苦奋斗,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城市发展空间得到拓展,基础设施日臻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特色日益彰显。围绕着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以及青藏铁路扩能改造、兰新二线铁路等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对西宁发展提出的新的目标和更高的要求,西宁市在科学评估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基础上,客观分析了城市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刻认识了城市发展存在的问题,为顺应历史潮流、把握历史机遇,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作出了科学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决策。 城市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立足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以把西宁建设成为“更加繁荣、更加美丽、更加宜居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为目标,依照“优化城市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拉开城市骨架、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文化内涵”的原则,坚持“国际视野、国内前沿、西部一流”理念,牢牢把握影响城市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开展整个规划编制工作。 在规划编制中,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青海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纲要》和《关于推进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的意见》的总体要求,从区域层面审视了西宁发展问题,认真分析了西宁、兰州两地城市之间的内在联系,深入研究了城市职能分工、区域性重大设施协调布局、区域性城市群发展网络统筹构建等问题,对影响城市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问题进行了全面考虑,确定未来西宁市的城市性质、职能,合理预测了城市规模,确定了未来城市空间发展格局的基本框架,坚定不移地落实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做强西宁、服务全省”的目标要求,进一步突出了西宁作为东部城市群“极核”的功能和作用。 本次规划将提升区域地位、强化服务功能、突出高原特色、建设宜居城市作为重点,将城市发展战略转向加强与兰州和海东区域协作以及城市功能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空间格局重构方面,力求通过努力,到规划期末,把西宁建成带动区域发展的西北经济高地,自然人文有机融合的区域服务中心,具有国际知名度的高原旅游名城,宜居宜业、保障完善的生活之城和幸福之城。 各位市民,本次规划对于保证未来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不敢懈怠。恳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建设我们共同的“宜居、宜业、宜游、宜人的生活之城和充满活力、体现实力、彰显魅力、富有亲和力的幸福之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湖北省荆州市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1条规划缘起 2010年11月15日,省人民政府鄂政函【2010】342号文件正式批准设立荆州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暨荆州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并提出了将本区建成中国南方大遗址保护示区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示区的发展目标。本区域为国家文物局和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的核心区域,属部省共建的国家项目。从国家战略层面来看,旅游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战略性产业。从经济发展和旅游需求层面看,旅游业正逐步进入大众化的全面发展阶段,国际国旅游市场的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更加稳固。从旅游市场投资层面看,社会力量积极投身旅游产业。从交通与旅游出行层面看,中国高速交通体系近几年快速发展,大大拓展了游客出行距离和产业发展空间。荆州作为长江中游的重要交通枢纽之一,高铁、高速公路、铁路、水运等综合交通体系较为发达,为荆州旅游的可进入性带来了极其便利的条件。从本区域的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层面看,所蕴含的楚文化和生态等资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目前,新区成立了管委会,理顺了管理体制,具备了操作条件。综上所述,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的发展,外条件均已具备,目前迫切需要一个综合性的总体规划来指导建设,这正是本规划编制的缘起和目的。 第2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08) 2.《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修正) 3.住建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4.住建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6.《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容暂行规定》(2002) 7.《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 8.《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 9.《旅游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GB/T 17775-2003 10.《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11.省政府、国家文物局《共建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框架协议书》(2010) 12.国家文物局《楚纪南故城遗址区保护总体规划纲要》(2011) 13.省政府《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发展规划》(2008-2020) 14.《省文物保护管理实施办法》(1993) 15.《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16.《荆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17.《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8.《荆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20)》 19.《荆州市“十二五”规划纲要》 20.《长湖保护治理和利用规划》(2008-2020) 21.国家、省、市相关的其他政策和法规文件 第3条规划围 荆州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行政管辖围为136.1平方公里。本规划的核心规划围是:南至沪蓉高速铁路,北至318国道改道新线,东至桥河与相邻,西至老207国道及纪南城遗址西侧。总面积为115.25平方公里。荆州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行政管辖围沪蓉高速铁路以南区域及长湖东部水域未纳入核心规划围。楚纪南故城遗址区总体保护规划中的楚纪南故城城址、雨台山墓群位于本规划的核心规划围。第4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1-2030年,其中: 近期为2011—2015年; 中期为2016—2020年; 远期为2021—2030年。 第5条规划性质与任务 (1)规划性质 本规划属于以文化为支撑,以旅游为主体的旅游区总体规划,是大遗址保护区和生态文化旅游区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和建设管理的行动纲领。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则和专题研究。 (2)主要任务 ?分析现状条件,协调区域关系; ?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发展战略; ?利用资源优势,策划旅游项目; ?明确功能构成,确定空间布局; ?强化保护措施,规划发展规模; ?配套基础设施,合理分期建设。 第6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各类资源要素,处理好大遗址保护、旅游发展宏观态势与荆州现实情况的关系,既要有高的起点,又要结合实际。 (2)以楚文化为灵魂,以生态环境为基础,以旅游为主体,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确保旅游区可持续发展; (3)协调好本旅游区与中心城区、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关系,处理好整体与部分关系; (4)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建设原则,近远期相结合,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 第7条强制性容规定 文本中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容。强制性容是对总体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总体规划强制性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违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规划背景分析 第8条环境敏感性评价 本规划借助于ArcGIS 10.0,选取了文物遗址、市政设施、水体、已建设用地、坡度、植被等6个因子作为环境敏感性评价的因子。结果显示,极敏感区和高度敏感区主要分布于规划区的西部、南部和北部,在其他区域也有线形穿越,二者占规划区面积的35.33%,在这些区域应尽量避免或应控制人类活动的干扰。穿越其他地区的线形的高敏感区多为市政基础设施,如能采取措施改变这些设施的走向或布置形式,则会明显降低环境敏感性程度。中度敏感的区域主要分布于规划区的中部和东部,与海子湖湖面及东部的鱼塘有较强的对应关系,占规划区面积的34.4%,适合较低强度开发利用,尽量以自然要素为主。轻度敏感的区域呈镶嵌状分布于规划区的各处,占规划区面积的12.04%,可以适度开发利用,但也要控制开发利用的强度。低度敏感的区域呈岛屿状分布于规划区的北部和南部,占规划区面积的18.23%,限制因子少,可以开发利用。 第9条旅游资源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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