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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井防灭火技术规范

煤矿矿井防灭火技术规范
煤矿矿井防灭火技术规范

矿井放灭火妙技类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自燃煤层开采………………………………………

第三章防灭火装备…………………………………………

第四章一般防火……………………………………………

第五章灭火救灾……………………………………………

第六章火区打点……………………………………………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安适出产目标,当真实行《煤矿安适规程》,本着"防备为主"和"综合治理"的原则,联络我国煤矿矿井防灭火的教导,特拟定本《矿井防灭火类型》(上称《类型》)。第2条本《类型》合用于世界国营的出产、基建和改、扩建矿井的自燃火灾(亦称内因火灾)和外源火灾(亦称外因火灾)及对井上有损害的井口地面火灾的防治。

第3条本《类型》的贯彻实行在矿务局领域内由局长负周全率领责任,局总工程师负妙技率领责任;在矿井领域内由矿长负周全率领责任,矿总工程师负妙技率领责任;局、矿及其上属有关部门分工认真。

1. 透风部门认真自燃火灾的防备和矿井火灾的措置赏罚赏罚。

2. 机电部门认真电气火灾和机器火灾的防备。

3. 地测、打算和出产部门认真地质、丈量、启发、开采打算和出产工艺方面防备自燃火灾和外源火灾。

4. 矿山抢救队认真产生火灾时的灭火抢救事项偏僻时配合透风部门做好自燃火灾的防备措置赏罚赏罚和防火搜检事项。

5. 安监部门认真监督搜查本《类型》的严厉实行情形和一般的井上明火管制。

6. 提供部门认真矿井防灭火所需原料、配置的提供。

7. 财务部门认真矿井防灭火事项所需资金。

第4条由内因或外因火灾源引起的井上火灾,统称为矿井火灾情况。心矿井火灾造成以上结果之一者,即定为矿井火灾重年夜情况:

1.造成职员伤亡。

2.造成代价1万元的物质(包孕资本)丧失踪。

3.造成出产间断8小时以下。

4.造成封闭事项面或采区冻结煤量。

凡产生矿井火灾情况,均须举做情况统计与剖析,并按规定向下级呈文情况呈报。

第5条每个矿井必需由矿长和矿总工程师认真构造拟定本矿井的防灭火长远筹划和年度打算。矿井防灭火工程项目应参加矿井出产培植长远筹划和年、季、月度打算,矿井防灭火工程和法子所需的用度和原料、配置等必需参加企业财务和提供打算,并构造执行。

矿井防灭火筹划和打算应包孕以上内容:

1.灌注贯注井口地面火灾风险井上安适的法子。

2.各类外源火灾的防灭火法子。

3.自燃煤层开采的防灭火法子。

4.现有火区的打点和灭火法子。

5.在火区四周举办出产勾当的安适法子。

6.产生火灾时的透风应变法子。

7.产生火灾时灌注贯注瓦斯、煤尘爆炸和灌注贯注灾情扩年夜的法子。

8.产生火灾时的矿工自救和救灾法子。

第6条本《类型》的拟定、改削和诠释权属于煤炭家产部。第二章自燃煤层开采

第7条悉数矿井的悉数煤层都必需举办自燃偏向性鉴定。凡以鉴定属于轻易自燃(Ⅰ级)和自燃(Ⅱ级)的煤层或实践证实有自燃偏向的煤层,均属于自燃煤层(或称自然气愤希望矿井)。第8条矿井某一地区呈现如上征象之暂且,即定为产生自燃火灾:

1.因为自燃呈现火炭、火焰、烟雾等征象。

2.因为自燃呈现气氛、煤炭、围岩及其余介质温度升高,并赶过70℃,其风骚中呈现一氧化碳,且有下升趋势。

矿井某一地区呈现如上预兆之暂且,即存在自燃火灾隐患:

1. 风骚中呈现一氧化碳,其产生量呈下升趋势。

2. 风骚中呈现二氧化碳,其产生量呈一升趋势。

3. 煤、岩、气氛和水温度升高赶过正常温度。

4. 风骚中氧含量低落,其耗损量呈下升趋势。

第9条每个自燃矿井的悉数采、掘事项面都必需细心统计煤层的自然气愤希望期。煤层最短气愤希望期按如上规定举办统计:1.巷道。从煤层讦发之日起至煤层产生自燃火灾之日止,为该巷道的煤层自然气愤希望期。

2.回采事项面。从事项面开切之日起至产生自然火灾之日止,为该回采事项面开采煤层的自然气愤希望期。

第10条自燃矿井按产生自燃火灾的损害水等分为四级举办打点。矿井的自燃损害等级告不如上:

1.一级自燃矿井。凡切合上列前提之一者定为一有自燃矿井:

⑴近10年内每产100万吨煤产生自然火灾的次数(即百万吨气愤希望率)赶过3次。

⑵自然气愤希望期小于3个月。

⑶百万吨气愤希望率赶过2次一时然气愤希望期小于6个月的上列矿井:

①高沼气矿井;

②凸起矿井;

③开采厚及特厚煤层的矿井;

④开采急倾斜中厚煤层的矿井;

⑤煤层自燃偏向性为Ⅰ级煤尘爆炸指数在30%以下的矿井。

2.二级自燃矿井。凡切合上列前提之一者定为二级自燃矿井:

⑴近10年内百万吨气愤希望率赶过2次,但不赶过3次。

⑵自然气愤希望期小于6个月,但不小于3个月。

⑶百万吨气愤希望率赶过1次一时然气愤希望期小于12个月的上列矿井:

①高沼气矿井;

防灭火安全操作规程实用版

YF-ED-J9106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防灭火安全操作规程实用 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防灭火安全操作规程实用版 提示:该操作规程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煤矿的消防灭火工 作人员。 第2条消防灭火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从事煤矿消防和灭火工作。 2、检查维护消防水管及相关设施。 3、负责井上下消防器材库设备、材料的管 理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3条消防灭火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 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还要符合消防要求的

其他资质。 第4条消防灭火工作人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熟悉矿井避灾路线。 2、熟悉消、灭火机具的工作原理、使用方法。 3、煤炭自燃过程和机理。 4、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害及规定浓度。 5、矿井通风基础知识。 6、各种灭火方法及操作规程。 7、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防灭火的有关规定。 8、熟悉井上下消防器材库设备、材料的数

矿井防火措施

编号:SM-ZD-63017 矿井防火措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矿井防火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矿井防火的一般措施 1、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都要建立防火措施和制度。 2、防止火烟入井。矸石山、木料场距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铁门。 4、井口附近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都应设置消防材料库。 5、地面设置消防水池,井下设置消防管路系统。 6、井口房和井架采用不燃性建筑材料。 (二)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1、防止明火点燃。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进行上述作业时,每次

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2、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引燃 (1)、预防电气设备失控引火,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与使用都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正确运用过负荷继电器与熔断器。 (2)、预防机械摩擦引火,对机械设备要安装良好,经常检查维修,保证设备不“带病”运行。’ (3)、防止爆破引火,严禁明火放炮。 3、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井下所有巷道均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三)、煤炭自燃的预防措施 1、开采技术措施 (1)、选择合理的煤柱尺寸,尽量少留煤柱。 (2)、选择后退式开采顺序,提高采出率。 (3)、提高开采速度,并及时封闭采空区。 (4)、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防止漏风,主要通风机与风网匹配,通风设施布置合理,质量可靠。 2、采用氯化镁防火

矿井防灭火综合措施(新版)

矿井防灭火综合措施(新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85

矿井防灭火综合措施(新版) 矿井防灭火是一项较为复杂的技术与管理并重的综合性工作。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防灭火工作方针,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综合防治对策。按照发火煤层的自然条件、开采技术条件因地制宜落实防灭火措施,健全完善了防火工作的基础手段,不断探索了一些新的技术途径,有效控制了矿井自然发火事故。在推广应用防灭火新技术、新工艺、健全完善防灭火手段的基础上,加强各个生产环节、质量环节的制度管理,同样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为此,针对历史上发火的经验教训,根据发火煤层发火的规律和特点,集团公司、矿研究制定了矿井防灭火综合措施。 (一)矿每季要制定防灭火工作计划,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根据下季度采场接续,布置防灭火工作进度,安排季度防灭火工作,并由分管矿长组织落实季度计划及其当季计划完成情况,每季末报

局通防处备案考核。 (二)合理选择开拓布局,正确选择开采方法 1、尽可能采用集中岩巷布置,煤层内尽量少掘进巷道。 2、不留或少留煤柱,如留煤柱,其尺寸和巷道支护要合理符合标准要求。 3、采煤工作面采用后退式开采,合理安排发火煤层的生产接续时间,发火煤层工作面形成后要尽快投入生产,争取在自然发火期内采出封闭;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同一区段内九层、三层上分层回采结束后要及时开采十层、三层下分层,以减少漏风氧化时间。 4、3下分层开采,10层煤开采一律采用内错式或重叠布置式开采。 (三)加强通风管理,尽量减少漏风。 1、在井下通风构筑物(风门、调节风门、密闭墙)和安装局部通风机时应当选择正确位置。一切控制风流的设施都应设置在围岩

光伏发电站设计技术要求

光伏发电站设计技术要求 A、厂房电气设计要求 一、设计依据: 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1995 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6.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 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1998 8.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1994 9.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0343-2004 10. 建设单位的有关意见和各专业所提供的工艺要求 11. 其它有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规程规范标准 .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太阳能超白钢化玻璃厂厂房,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平方米,本工程结构型式为钢结架结构,建筑高度为米。变配电所设在;消防中心设在。 。 三、设计范围: 1.强电部分: a). 10KV变配电系统. b) 220V/380V配电系统. c) 电气照明系统. d) 防触电安全保护系统.

e)建筑物防雷接地系统 2. 弱电部分: a) 通信系统(宽带,电话). b) 有线电视系统(CATV). c).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d).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CCTV) 四、10KV/变配电系统: 1. 本工程用电负荷分级如下: 一级负荷为: 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设备,消防泵,喷淋泵,,保安监控系统,应急照明,弱电用电、生活泵。 三级负荷为: 一般照明及普通动力用电。 2. 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 本工程采用1路10kV电源供电; 3. 变电所低压配电系统 变压器低压侧采用单母线集中方式运行,设置母联开关。 按相关容量设计低压配电柜。 4. 功率因数补偿采用低压集中自动补偿方式。 在变配电所低压侧设功率因数自动补偿装置,要求补偿后的变压器侧功率因数在以上。 5.变压器出线:设计与光伏阵列电源容量相符的变电所及开闭所,以及相应的供电线路。 五、低压配电方式及线路敷设: 1. 低压配电方式: a). 本工程采用放射式和树干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 b). 一级负荷采用双电源供电,在末端双电源自动切换。 C)三级负荷,采用单电源供电。 2.导线选型

2018矿井防灭火措施

2018矿井防灭火措施

XXXXX有限公司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2018 年度

XXXXXt 限公司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审批 总 经 理: 年 月 日 生产经理: 年 月 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XXXXXt 限公司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 246 条规定, 煤矿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灭 火措施。现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井上防灭火措施 1、 木料场距离进风井口距离120m 符合要求。 2、 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采用不燃性材料建 筑。 安全经理: 机电经理: 总工程师: 安 管 部: 技 术 部: 机 运 区: 通 风 区: 审 核: 编 制:

3、矿井设有地面消防水池,主水池容量为600m,备用水池容量300m, 符合要求。 4、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5、井上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 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6、每季度对井上消防材料库和和其它重要场所的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矿井的所有的地面建筑物、煤堆、木料场等处要设有消防器材,并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二、井下防灭火措施 1 、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和携带火种。 2、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焊接, 每次必须有总工程师、总经理批准的安全措施。 3 、严格执行各项放炮制度, 杜绝使用失效的硬化的炸药, 使用好水炮弹和软硬适中的炮泥, 瓦斯浓度达到0.8%时, 严禁打眼放炮。 4、电器设备必须完好严禁失爆, 严禁带电作业或带电搬迁设备。 5、加强矿灯维修管理,保证台台完好, 井下严禁打开矿灯修理。 6、加强皮带机道管理,严禁出水煤,防止皮带打滑, 及时清除皮带下散落的煤,防止皮带与散煤长时间摩擦,同时皮带必须安装“煤位保护”“烟雾报 警”“防跑偏保护”等安全装置,皮带机头要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和沙箱。 7、各巷道要安设防尘兼灭火供水管路系统, 皮带机道每隔50 米, 其他巷道每隔100 米要安设三通阀门。 8、井下各地点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电器油, 机电设备必须使用的油和棉丝要用专用容器密封好, 并设专人保管负责,严禁乱放乱倒。 9 在井下设置的消防库, 消防器材的数量和要求必须执行有规定和要求。 10、井下火药库、机电硐室等要害场所地点, 要在硐室进风侧按规定配备放

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

. . . 目录 一、井上部分...................................................................................................... - 1 - 二、井下部分...................................................................................................... - 3 - ㈠总体要求 .................................................................................................... - 3 - ㈡某矿井下消防用水安全管理措施............................................................ - 4 - ㈢内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 5 - ㈣采煤工作面预防自然发火措施................................................................ - 6 - ㈤掘进工作面预防自然发火措施................................................................ - 7 - ㈥废巷预防自然发火措施............................................................................ - 7 - ㈦高冒点防治自然发火措施........................................................................ - 7 - ㈧其它措施 .................................................................................................... - 8 - 三、井下各易发火地点采取火灾预测预报工作 ............................................. - 8 - 四、地面与井下易发火地点发生灾变时的处理方案 ..................................... - 9 - ㈠地面部分 .................................................................................................... - 9 - ㈡井下部分 .................................................................................................... - 9 - 五、成立矿井防灭火领导小组........................................................................ - 12 -

矿井防灭火规范正式版

矿井防灭火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本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我国煤矿矿井防灭火的教训,特制定本《矿井防灭火规范》(下称《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国营的生产、基建和改、扩建矿井的自燃火灾(亦称内因火灾)和外源火灾(亦称外因火灾)及对井下有危险的井口地面火灾的防治。 第3条本《规范》的贯彻执行在矿务局范围内由局长负全面领导责任,局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在矿井范围内由矿长负全面领导责任,矿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局、矿及其下属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 通风部门负责自燃火灾的预防和矿井火灾的处理。 2. 机电部门负责电气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 3. 地测、计划和生产部门负责地质、测量、开拓、开采设计和生产工艺方面预防自燃火灾和外源火灾。 4. 矿山救护队负责发生火灾时的灭火救护工作和平时配合通风部门做好自燃火灾的预防处理和防火检查工作。 5. 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规范》的严格执行情况和日常的井下明火管制。 6. 供应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所需材料、设备的供应。

7. 财务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 第4条由内因或外因火灾源引起的井下火灾,统称为矿井火灾事故。心矿井火灾造成以下后果之一者,即定为矿井火灾重大事故: 1.造成人员伤亡。 2.造成价值1万元的物质(包括资源)损失。 3.造成生产中断8小时以上。 4.造成封闭工作面或采区冻结煤量。 凡发生矿井火灾事故,均须进行事故统计与分析,并按规定向上级呈报事故报告。 第5条每个矿井必须由矿长和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井的防灭火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项目应列入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季、月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和措施所需的费用和材料、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和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 矿井防灭火规划和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防止井口地面火灾危害井下安全的措施。 2.各种外源火灾的防灭火措施。 3.自燃煤层开采的防灭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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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简易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砂石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 简易版

砂石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解决方案文件应用在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一、矿井防火措施 (一)、矿井防火的一般措施 1、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都要建立防火措施和制度。 2、防止火烟入井。矸石山、木料场距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铁门。 4、井口附近和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都应设置消防材料库。 5、地面设置消防水池,井下设置消防管路系统。

6、井口房和井架采用不燃性建筑材料。 7、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8、经常检查井下高、低压电缆的老化,破损情况及电气设备的失爆情况,防止因高、低压电缆的老化、破损和电器设备的失爆引起火灾,井下变电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和足够的灭火沙子等消防工具和设备。 9、预防机械摩擦因火。 10、防止爆破因火。 11、井下尽量使用不燃或难燃制品。 (二)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1、防止明火点燃。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进行上述作业时,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煤矿防灭火技术规范范文

煤矿防灭火技术规 范

矿井防灭火规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自燃煤层开采……………………………………… 第三章防灭火装备………………………………………… 第四章日常防火…………………………………………… 第五章灭火救灾…………………………………………… 第六章火区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本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中国煤矿矿井防灭火的教训,特制定本《矿井防灭火规范》(下称《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国营的生产、基建和改、扩建矿井的自燃火灾(亦称内因火灾)和外源火灾(亦称外因火灾)及对井下有危险的井口地面火灾的防治。 第3条本《规范》的贯彻执行在矿务局范围内由局长负全面领导责任,局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在矿井范围内由矿长负全面领导责任,矿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局、矿及其下属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 通风部门负责自燃火灾的预防和矿井火灾的处理。

2. 机电部门负责电气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 3. 地测、计划和生产部门负责地质、测量、开拓、开采设计和生产工艺方面预防自燃火灾和外源火灾。 4. 矿山救护队负责发生火灾时的灭火救护工作和平时配合通风部门做好自燃火灾的预防处理和防火检查工作。 5. 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规范》的严格执行情况和日常的井下明火管制。 6. 供应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所需材料、设备的供应。 7. 财务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 第4条由内因或外因火灾源引起的井下火灾,统称为矿井火灾事故。心矿井火灾造成以下后果之一者,即定为矿井火灾重大事故: 1.造成人员伤亡。 2.造成价值1万元的物质(包括资源)损失。 3.造成生产中断8小时以上。 4.造成封闭工作面或采区冻结煤量。 凡发生矿井火灾事故,均须进行事故统计与分析,并按规定向上级呈报事故报告。 第5条每个矿井必须由矿长和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井的防灭火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项目应列入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季、月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和措施所需的费用和材料、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和供应计划,并

MT701-1997煤矿用氮气防灭火技术规范

煤矿用氮气防灭火技术规范 前言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查阅了大量国内外的有关资料,特别是德国和法国的氮气防灭火资料和使用氮气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国有关科研和应用报告等,并对其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后,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防灭火规范(试行)》的相关内容相一致的原则,同时结合我国煤矿应用氮气防灭火所取得的成功经验,确定了本标准的基本内容。 本标准中对氮气来源方式作了原则规定,但供氮能力必须满足最大防火注氮流量的需要,这是氮气防灭火成功与否的关键。注氮工艺和方法是本标准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防灭火效果好与否的关键。但由于煤矿条件复杂,各矿井、各工作面的条件都不一样,因此在应用时需合理选择使用。均压、堵漏和火灾监测是注氮防灭火的配合措施,也是提高氮气防灭火效果的可靠保证,应因地制宜地选择与实施。 本标准是在总结实际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首部《煤矿用氮气防灭火技术规范》,为今后更好地开展氮气防灭火技术提供全煤炭行业的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是一个独立性标准。本标准规定的技术内容均独立于其他标准之外而独立成体,独立执行。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长元、邵启胤、徐承林。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氮气防灭火的氮气源设备、注氮防灭火工艺和方法及主要技术参数等。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煤炭自然发火而又有条件建立氮气防灭火系统的矿井。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煤矿安全规程》 1992—12—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矿井防灭火规范》(试行) 1988—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制定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注氮防灭火方法 method of fire fighting by nitrogen injection 将氮气通过管路输送到需要防灭火的区域,使之降低该区域内空气中的氧气浓度,达到阻止煤炭氧化或窒息火源。 3.2 采空区三带 three zones of gob 工作面采空区沿走向方向,按其氧气浓度不同而划分的区域,即冷却带、氧化带、窒息带。

2018矿井防灭火措施方案

XXXXX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2018年度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审批 总经理:年月日生产经理:年月日安全经理:年月日机电经理:年月日总工程师:年月日安管部:年月日技术部:年月日机运区:年月日通风区:年月日审核:年月日编制:年月日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246条规定,煤矿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灭火措施。现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井上防灭火措施 1、木料场距离进风井口距离120m,符合要求。 2、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3、矿井设有地面消防水池,主水池容量为600m3,备用水池容量300m3,符合要求。 4、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5、井上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6、每季度对井上消防材料库和和其它重要场所的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矿井的所有的地面建筑物、煤堆、木料场等处要设有消防器材,并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二、井下防灭火措施 1、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和携带火种。 2、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焊接,每次必须有总工程师、总经理批准的安全措施。 3、严格执行各项放炮制度,杜绝使用失效的硬化的炸药,使用好水炮弹和软硬适中的炮泥,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打眼放炮。 4、电器设备必须完好严禁失爆,严禁带电作业或带电搬迁设备。 5、加强矿灯维修管理,保证台台完好,井下严禁打开矿灯修理。

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2021新版)

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2021新 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41

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2021新版) 一、矿井防火措施 (一)、矿井防火的一般措施 1、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都要建立防火措施和制度。 2、防止火烟入井。矸石山、木料场距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铁门。 4、井口附近和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都应设置消防材料库。 5、地面设置消防水池,井下设置消防管路系统。 6、井口房和井架采用不燃性建筑材料。 7、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8、经常检查井下高、低压电缆的老化,破损情况及电气设备的失爆情况,防止因高、低压电缆的老化、破损和电器设备的失爆引起火灾,井下变电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和足够的灭火沙子等消防工具和设备。 9、预防机械摩擦因火。 10、防止爆破因火。 11、井下尽量使用不燃或难燃制品。 (二)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1、防止明火点燃。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进行上述作业时,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2、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引燃 (1)、预防电气设备失控引火,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与使用都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正确运用过负荷继电器与熔断器。 (2)、预防机械摩擦引火,对机械设备要安装良好,经常检查维修,保证设备不“带病”运行。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灌浆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 (一)通风队负责地面永久灌浆站的使用管理责任。 (二)机电科负责检查地面永久灌浆站机电运转方面情况,对机电方面出现故障影响井下灌浆负相应管理责任。 (三)灌浆系统管理责任具体划分: 1、地面永久灌浆站永久管路、临时管路由机电队负责管理维护。建立灌浆站、管路系统检查记录,定期检查灌浆系统存在问题,并记录维修处理结果,由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 2、井下灌浆各中巷永久灌浆管路由机电队敷设(包括横川口留设的三通、巷道低洼处设置的放渣孔),完成后仍由机电队负责管理。机电队建立井下灌浆系统检查记录,定期检查管路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由检查人签字认可。 3、井下横川口至工作面灌浆地点管路由机电队负责敷设和维护,向上隅角埋管和永久管路回收工作由综采队负责。 二、处罚规定 1、地面永久灌浆站必须做到随用随开,如出现设备使用不正常,影响灌浆超出8小时(特殊情况除外),对单位罚款1000元。井下灌浆系统由责任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做到随用随开。如使用时出现管路不通或漏浆跑浆现象,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2、地面灌浆单位必须按矿安排对异常发火区域灌浆,如不按要

求灌注,随意改变灌浆土水比,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3、不按时完成矿安排的灌浆任务的一次对单位罚款1000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破坏井下灌浆管路或挪做它用。如故意损坏灌浆管路,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并限期整改完善。挪做它用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4、施工单位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施工地点灌浆管路进行保护。如发现人为损坏灌浆管路或造成管路漏浆对当班负责人处以100~300元罚款,对集体罚款1000元处理,并责令整改。 第二章喷洒阻化剂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 (一)综采队负责井下移动阻化泵的使用管理责任。 (二)综采队负责检查井下阻化泵站运转方面情况,对机电方面出现故障影响井下阻化剂喷洒负相应管理责任。 (三)灌浆系统管理责任具体划分: 1、阻化泵的安设、检修由检修班传动组负责,定期检查阻化泵存在问题,并记录维修处理结果,由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 2、管路的敷设及管路系统检查由检修班液压组负责,定期检查阻化剂喷洒系统存在问题,并记录维修处理结果,由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 二、处罚规定 1、阻化泵必须做到随用随开,如出现设备使用不正常,影响灌浆超出8小时(特殊情况除外),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如使用时

综合防灭火措施

金沙县恒隆煤矿防治自然发火与防 灭火综合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必须编制井下防治自燃发火专项措施。我矿现所开采煤层均属不易自然发火煤层(根据贵 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07年7月提供的金沙县恒隆煤矿成 C4、C5、C9、C13煤层煤炭自燃倾向等级鉴定报告,本矿井煤层 C4、C5无自燃倾向性C9、为自燃倾向性C13未作自燃倾向性鉴 定),为了杜绝2011年度各类发生火灾事故,特编制此措施。 一、2011年我矿防灭火重点区域

根据2011年采掘计划我矿防灭火重点区域有以下地点: 1、采煤工作面:10401工作面。 2、掘进工作面:10901运输巷、10901回风巷。 3、采空区:10401采煤工作面回采后形成部分采空。 4、机电硐室:轨道上山临时机电集中部位。 二、2011年主要防灭火措施: 2011年主要采取的防灭火措施:预测预报、注氮防灭火、灌 浆注胶防灭火、均压通风防灭火等措施。 1、预测预报 一分区主要采取的预测预报方法有安全监测、束管监测、人 工监测、采样分析等方法,以CO气体为早期预测预报的主要气 、链烷类、烯烃类气体、耗氧量为判断自然发火阶段和CO体,以. 程度的标志性气体,辅以空气温度指标和空气气味、水雾等表象

类特征对火灾进行预测预报。 (1)安全监测系统: 矿井安装有KJ-90NA型安全监测系统,安全监测系统为自然 发火监测的辅助系统,利用该系统的一氧化碳传感器、烟雾传感 器和温度传感器对井下观测点的观测内容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 测。 ①监测点布置 A)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布置在工作面回风巷距切顶线 1.0m 以内的上帮,安设CO传感器、CH传感器;4 B)回采工作面:布置在回风巷距工作面煤壁线10米范围

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AQ 1044-2007

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AQ 1044-2007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的使用范围、使用通则、技术方案的制定、实施、管理和防灭火效果的检验等。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矿井火灾防治。 2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 technology on prevention and extingush of mine fire by fire seal以建筑密闭为主要封闭措施,将井下需要防火或灭火的区域进行封闭后断绝其氧气来源,防止火灾发生或阻止火灾持续与蔓延,达到防火或灭火的目的。注:封闭措施指封堵漏风的措施。包括建筑各种密闭、建立隔绝带、留隔离煤柱、堵塞各种裂隙和空隙、形成采空区压实带、人工假顶及水封等。建立密闭是最常用的封闭措施。 2.2密闭(吊词) air stopping 建筑在矿井生产区与欲封闭区之间的连通巷道中,用于切断连通巷道中的空气流动,同时防止人员进入的隔离构筑物。 2.3密闭(动词) seal建筑密闭的行为。 2.4封闭区 sealed area矿井中用封闭措施隔离的区域。 2.5火区 sealed area of fire 矿井中发生火灾时被封闭的火灾区域。 2.6漏风通道 passageway of air leakage漏风流经或可能流经的道路。 2.7危险漏风 dangerous air leakage 能为井下煤炭自燃或火灾蔓

延提供足够氧气的漏风。 3总则 3.1密闭的分类与命吊 3.1.1按墙体倾角分 3.1.1.1垂直密闭墙体垂直布置,用于水平巷道和倾角小于等于30°的倾斜巷道中,墙体自重主要由基础支承。 3.1.1.2倾斜密闭墙体垂直于巷道轴线,用于倾角大于30°的倾斜巷道中,墙基表现为基座形式,墙体自重由基座支承,底板一侧受有侧压。3.1.1.3水平密闭墙体水平布置,用于垂直巷道中,墙体自重由基座支承,基座四周均受有侧压。 3.1.2按墙体受力特点及使用性能分 3.1.2.1普通密闭墙体主要承受地压与自重,用于一般场合。3.1.2,2防爆密闭墙体能承受一定爆炸压力和冲击波,用于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场合。 3.1.2.3防水密闭墙体能承受较大静水压力,用于尚需堵水的场合。 3.1.3按朊务期限分 3 .1.3.1临时密闭发生火灾时,为了紧急切断风流控制火势或缩封火区锁风,用木板、帆布、砖等轻便材料建造的简易密闭。3.1.3.2永久密闭为了长期封堵漏风,封闭防火或封闭灭火,用砖、石、水泥等上燃性耐久材料建造的坚固密闭。 3.1.3.3防火门为了紧急控制与隔离机电硐室等地点发生的外源火灾而设置的常开风门。

煤矿井上下综合防灭火措施方案

煤矿井上下综合防灭火措施 *****煤股份****矿 2012年11月

十一矿井上、下综合防灭火措施 为切实加强我矿井上、下防灭火工作,预防、外因火灾的发生,为矿井安全生产奠定基础,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井上防灭火措施 1、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东围。 3、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门,防火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维修;否则,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4、地面消防水池必须保证不低于200m3的存水量,并有备用水池,能满足矿井2小时的供水要求。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围。 5、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6、井上设置消防材料库,地点设在矿供应站,必须有轨道直达井口。 7、其它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必须制定专项防火制度。 二、井下火灾防治

1、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2、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尽量布置在岩层中或不易自燃的煤层,已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巷道,要进行锚喷。 3、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并根据采取防火措施后的煤层自然发火期确定采区开采期限。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 4、对采空区、突出和冒落孔洞等空隙采取预防性灌浆或全部充填。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进行永久性封闭。 5、掘进巷道时,对巷道中出现的冒顶区必须及时进行防火处理,并定期检查。 6、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矿值班调度和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

防灭火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资料:________ 防灭火安全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10 页

防灭火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煤矿的消防灭火工作人员。 第2条消防灭火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从事煤矿消防和灭火工作。 2、检查维护消防水管及相关设施。 3、负责井上下消防器材库设备、材料的管理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3条消防灭火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还要符合消防要求的其他资质。 第4条消防灭火工作人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熟悉矿井避灾路线。 2、熟悉消、灭火机具的工作原理、使用方法。 3、煤炭自燃过程和机理。 4、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害及规定浓度。 5、矿井通风基础知识。 6、各种灭火方法及操作规程。 7、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防灭火的有关规定。 8、熟悉井上下消防器材库设备、材料的数量及存放情况。 9、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5条矿井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井上下),按有关规定备齐必备的消防材料。并经常检查,及时更换过期材料。 第6条必须保持井下消防管路系统、设施的可靠、完好,水量充足。 第 2 页共 10 页

第7条熟悉井下各消防材料的存放地点、种类。 第8条操作过程中,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233~238条规定以及灭火措施执行。 第9条在防灭火时要随时注意风流的情况,有危险要撤出人员。 四、操作准备 第10条带齐、检查所用各类器具,保持完好。 第11条学习、掌握灭火任务,熟悉消防器材存放地点。 五、操作顺序 第12条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检查器具-----按措施灭-----检查灭火效果-----记录。 六、正常操作 第13条当火源位于人员可以直接到达的地区、火灾初期以及火灾周边无瓦斯等气体积聚时,可以选择采用直接灭火法。 第14条首先进行瓦斯等气体的检查,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按计划实施灭火。灭火过程中要随时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情况,不适宜工作时,应将全部人员撤出。 第15条需要临时支护的巷道,如果需要使用坑木,应预先用水湿透后再进行支护工作。 第16条直接灭火前要检查水路,保证充足、可靠的水量。 第17条挖除火源前要备足填充、覆盖材料,同时要保证能将清挖出的燃烧物及时运走。 第18条计划好排风路线,并检查确保畅通,并做好其他准备工作。 第19条直接灭火法的操作,应: 1、用灭火器材由外向里,逐步缩小火区范围。 第 3 页共 10 页

矿井防灭火措施示范文本

矿井防灭火措施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矿井防灭火措施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和戴电子表,严禁携带烟 火及易燃物品。 2、井下使用的润滑油等易燃物品,必须放在通风良好 的安全地点。 3、一旦发现火灾,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 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及 时汇报矿调度,按照避火灾路线将火灾威胁区域内的所有 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4、电气设备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 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 5、掘进中发生冒顶要用木垛接实顶板,同时设专人观 察冒落区内的气温并进行分析,发生异常应立即汇报处

理。 6、高冒处应做好明显的标记以备通风防火检查。 7、对空帮、空顶、空肩窝经处理后瓦斯超限的地段,必要时采取措施处理。 (四)综合防尘 1、工作面掘进前,必须建立健全防尘系统,搞好综合防尘。 2、供水管路吊挂平、直、稳、齐,其吊挂高度为1.2m。每根管子吊挂点不少于2处。 3、装煤岩前洒水冲尘。 4、在距迎头150m范围设置三道能覆盖巷道全断面的净化喷雾。第一道距迎头不超过50m。拌料、喷浆、装岩、截割时正常开启。 5、在各转载点安设一道喷雾,保证完好并坚持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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