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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异体质学生排查制度

特异体质学生排查制度
特异体质学生排查制度

特异体质学生排查管理保护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在校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特异体质学生管理保护制度。

第二条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特异体质情况记录等。

第三条每学期开学初,班主任应当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身体健康情况。如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的学生应及时报学校建立相关档案。涉及学生隐私的,班主任及相关人员应当保密。

第四条对监护人书面告知以及自行发现的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适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必要的照顾,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第五条集体活动或者体育课上,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的身体近况做好全面了解,并适当减轻运动量或者免予活动。

第六条遇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在校时有异常反应,班主任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或医生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或者患有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伤残等慢性病。

梁村镇中心小学

2016

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办法 (1)

长清区凤凰路小学 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学生身体在学校教育教学与活动中不出现异常,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该办法。 一、掌握和处理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的人员有:班主任、体育老师、各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其他老师等。 二、具体职责: (一)、班主任 1、班主任必须履行的一般义务有: ①了解:了解全体学生的特异体质、患病情况、既往病史等,了解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身体情况。 ②登记:对了解的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③告知:将学校的相关情况和要求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将学生的身体情况及时告知相关老师、活动组织者和实施者以及学校,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④检查:活动过程中要检查有关人员是否采取了必要的措施,是否有学生不守纪律和安排,出现安全隐患等。 ⑤照顾:发现学生出现疾病或不适症状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缓解症状,防止出现新的更大的危险。 2、开展活动前必须履行对学生及其家长进行提醒和告知,内容包括: ①、因病不能参加的。 ②、因病、因特异体质、女生因生理现象可以参加但需降低强度的。 ③、对确需降低强度的,班主任要将名单及时提交给活动组织者和实施者。 ④、因病不能参加的学生要写出书面报告,班主任保存。因病、因特异体质、女生因生理现象可以参加但需降低强度的,写出书面申请,或者口头申请均可。 3、学生请病假,班主任要无条件的批准,但学生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4、学期中途转入或插班的学生,必须首先要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并做记录。 5、要求学生及其家长及时准确的将学生的身体情况向班主任和学校进行告知,必要时要出具证明。 6、教育学生活动中身体出现不适立即报告。 7、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必须给学生买保险。 (二)、体育老师 1、每次课前或活动前必须提醒学生有无因病或特异体质不能参加的或需降低强度的。 2、使用器材之前,必须检查一遍器材是否存在问题,有问题的绝对不能再使用。

特异体质学生应急预案

特异体质学生应急预案 一、制定目的 为加强对特异体质学生的关爱,避免学生因慢性病或其它不适宜体育锻炼的疾病而导致伤害事故的发生,学校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班主任要熟知本班特异体质学生情况,并告知所有任课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给予必要的关注,适当减轻运动量或者免予活动。同时,班级要制定帮扶机制,班主任要安排固定学生对特异体质学生多加照顾和保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如遇特异体质学生在学校内发生异常反应或意外事故,立即启动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及时救护”的原则,本着对特异体质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精神,明确任务,履行职责,对突发疾病做好应急处置,把因疾病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点。 三、具体措施 1、当发现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的学生在校有异常反应时,任课教师或首遇责任教师第一时间运用紧急救护常识进行应急处置,同时通知班主任、政教处、保健室管理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2、任课教师、收遇教师或班主任等要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留下相应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3、保健室管理员根据具体情况对突发疾病学生进行紧急救护,如情况紧急,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急救。

4、班主任立即联系学生监护人,如实通报学生情况,并与家长沟通急救措施和就医安排。 5、教务处、政教处协同级部主任维持现场秩序有条不紊,做好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立即向应急指挥小组组长报告情况。 6、保健室管理员负责了解病情的相关救治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校内环境是否需要消毒,有关人员是否应进行隔离观察等,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及保护措施。 7、政教处配合班主任及时公布治疗情况,做好其他学生的维稳工作,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8、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以便积累经验,防患于未然。

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办法

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偏差学生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湖南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加强对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我校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肖陈慧 副组长:邹虹 组员:梁琛、吴晓红、黄韬、彭丹、齐星、陈小平及各班班主任 二、基本定义: 特异体质,是指体质状况不同于常人,例如对药物、食物、油漆、花粉过敏等。通常分为:过敏体质,指有的人对药物反应高于一般人,其中一部分是由遗传因素所致,称为特异体质;另一部分是由免疫系统参与而形成的差异,称为变态反应。 特殊疾病,是指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包括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癫痫、血液系统疾病等。 心理偏差,是在大脑生理生化功能障碍和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失调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客观现实的歪曲的反映。 三、有关法规: (一)《湖南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条例》 第十三条中小学校发现或者获知学生擅自离校、旷课、重大生理心理异常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情况时,应当及时告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习、考察、社会实践和其他集体活动,应当注意与学生的生理、心理状况相适应,并采取安全措施。对已知有特

异体质或者疾病的学生,应当特殊照顾。学校组织校外活动需要租用交通工具的,签订合同时,出租方应当提供驾驶员驾驶资格和交通工具的合法有效证件。 中小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对抗性体育活动前,应当提出安全要求,并采取防护措施。 第二十条中小学校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制止学生携带凶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入学;做好学生上学、放学的安全工作;学生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告知学校;学生有特异体质的,应当向学校提供书面诊断证明或者书面报告。 提倡中小学校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三)《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九条第七款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条第三款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管理措施: 1.加强卫生设施建设。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臵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要不断地加强学习,提高处臵各项应急事故的能力与水平。 2.建立学生健康档案。为了履行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心理状况的法定义务,及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新入学的学生,主动地向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了解该学生的身体、心理状况,询问其有无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以

特异体质学生排查

特异体质学生排查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金锁小学特异体质学生排查通知单 尊敬的家长: 为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对在我校就读的学生特异体质状况进行全面了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特异体质学生是指患有先天遗传或后天造成疾病的,主要有:(1)过敏体质;(2)身体重要器官或组织的器质性疾病(如心脏病、心肌病、脑血管病、肝脏病、肾脏病、肺与支气管病、内分泌病等);(3)血液病(如白血病、严重的贫血性疾病和出血性疾病等);(4)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多发性肌炎等);(5)器质性精神障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如癫痫性精神障碍、脑外伤性精神障碍等);(6)严重的神经官能症、夜游症、自闭症、抑郁症、癔病等;(7)传染病(如肺结核、急慢性肝炎等);(8)意外伤害导致的组织器官损伤或畸形等;(9)其他影响正常生活、学习、活动的先天畸形或疾病等。 2.家长要如实告知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在保密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安排学生的学习和活动。因家长对学生病情隐瞒不如实告知学校的后果自负。 3.如实填写《特异体质学生排查回执单》,于9月2日交给班主任,且要随时发现随时填写报送,如有必要,可用信封封好或亲自交给班主任老师,如无特异体质状况,在“何种特异体质”栏内填“无”。 谢谢合作! 金锁小学

2016 年 8 月 30日 ┄┄┄┄┄┄┄┄┄┄┄┄┄┄┄┄┄┄┄┄┄┄┄┄┄┄┄┄┄┄┄┄ 金锁小学特异体质学生排查回执单 学校:班级: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何种特异体质: 不适宜参加哪些运动或活动 学生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特异体质学生重点监护关爱制度

特异体质学生重点监护关爱制度 古城示范小学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在校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特异体质学生管理保护制度。 第二条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特异体质情况记录等。 第三条每学期开学初,班主任应当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身体健康情况。监护人应该如实向班主任教师说明学生健康状况,对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其监护人要向班主任出具书面告知书。如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的学生应及时报学校建立相关档案。涉及学生隐私的,班主任及相关人员应当保密。 第四条对监护人书面告知以及自行发现的有特异体质或

者特殊疾病不适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必要的照顾。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第五条集体活动或者体育课上,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的身体近况做好全面了解,并适当减轻运动量或者免予活动。 第六条遇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在校时有异常反应,班主任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或医生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或者患有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伤残等慢性病。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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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办法

学校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学生身体在学校教育教学与活动中不出现异常,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该办法。 一、掌握和处理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的人员有:班主任、宿舍管理员、体育老师、各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其他老师等。 二、具体职责: (一)、班主任 1、班主任必须履行的一般义务有: ①了解:了解全体学生的特异体质、患病情况、既往病史等,了解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身体情况。 ②登记:对了解的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③告知:将学校的相关情况和要求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将学生的身体情况及时告知相关老师、活动组织者和实施者以及学校,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④检查:活动过程中要检查有关人员是否采取了必要的措施,是否有学生不守纪律和安排,出现安全隐患等。 ⑤照顾:发现学生出现疾病或不适症状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缓解症状,防止出现新的更大的危险。 2、开展活动前必须履行对学生及其家长进行提醒和告知,内容包括:

①、因病不能参加的。 ②、因病、因特异体质、女生因生理现象可以参加但需降低强度的。 ③、对确需降低强度的,班主任要将名单及时提交给活动组织者和实施者。 ④、因病不能参加的学生要写出书面报告,班主任保存。因病、因特异体质、女生因生理现象可以参加但需降低强度的,写出书面申请,或者口头申请均可。 3、学生请病假,班主任要无条件的批准,但学生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4、学期中途转入或插班的学生,必须首先要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并做记录。 5、要求学生及其家长及时准确的将学生的身体情况向班主任和学校进行告知,必要时要出具证明。 6、教育学生活动中身体出现不适立即报告。 7、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必须给学生买保险。 (二)、体育老师 1、每次课前或活动前必须提醒学生有无因病或特异体质不能参加的或需降低强度的。 2、使用器材之前,必须检查一遍器材是否存在问题,有问题的绝对不能再使用。

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办法(总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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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质较弱、特定疾病学生相应措施为了确保学生身体在学校教育教学与活动中不出现异常,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该办法。 一、掌握和处理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的人员有:班主任、体育老师、各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其他老师等。 二、具体职责: (一)、班主任 1、班主任必须履行的一般义务有: ①了解:了解全体学生的特异体质、患病情况、既往病史等,了解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身体情况。 ②登记:对了解的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③告知:将学校的相关情况和要求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将学生的身体情况及时告知相关老师、活动组织者和实施者以及学校,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④检查:活动过程中要检查有关人员是否采取了必要的措施,是否有学生不守纪律和安排,出现安全隐患等。 ⑤照顾:发现学生出现疾病或不适症状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缓解症状,防止出现新的更大的危险。 2、开展活动前必须履行对学生及其家长进行提醒和告知,内容包括: ①、因病不能参加的。 ②、因病、因特异体质、女生因生理现象可以参加但需降低强度的。 ③、对确需降低强度的,班主任要将名单及时提交给活动组织者和实施者。 ④、因病不能参加的学生要写出书面报告,班主任保存。因病、因特异体质、女生因生理现象可以参加但需降低强度的,写出书面申请,或者口头申请均可。 3、学生请病假,班主任要无条件的批准,但学生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4、学期中途转入或插班的学生,必须首先要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并做记录。 5、要求学生及其家长及时准确的将学生的身体情况向班主任和学校进行告知,必要时要出具证明。 6、教育学生活动中身体出现不适立即报告。 7、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必须给学生买保险。 (二)、体育老师 1、每次课前或活动前必须提醒学生有无因病或特异体质不能参加的或需降低强度的。

特异体质学生登记表

特异体质学生登记表

关于做好中小学特异体质学生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为了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防止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做好在校学生身体健康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学校对所有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身体健康情况调查,主要调查学生的特异体质情况,如:先天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伤残以及其他严重的疾病。 2.学校采取向家长和学生了解情况的方式,调查每位学生的身体健康。如果学生自己说不清,请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的身体健康进行检查,并如实报告学校。 3.学校对患有疾病学生的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请家长签名。对患有各种严重疾病的学生,请家长及时带孩子入院治疗,不能随意让患病的学生参加各种不适宜的运动、劳动和活动。 4.各班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请如实填写《学生特异体质档案登记表》和《学校特异体质学生健康档案统计表》并上交校医务室。学校卫生室根据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便于在集体活动或者体育课上,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的身体近况做 好全面了解,使特异学生无论在学习、课外活动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都能得到及时的关爱,为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迈向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

学生特异体质档案登记表

那是心与心的交汇,是相视的莞尔一笑,是一杯饮了半盏的酒,沉香在喉,甜润在心。 我无所谓成功不成功,但我在乎我自己的成长;我无法掌握别人,但我可以掌握自己。 我唯一能把握的,是我会一直尽力走下去,不为了别人,为了给自己一个交代。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事情是我们无法掌握的,你不知道谁明天会离开,你不知道意外和你等的人谁先到来。 最可怕的是因为怕失去而放弃拥有的权利。 我们都会遇到很多人,会告别很多人,会继续往前走,也许还会爱上那么几个人,弄丢那么几个人。 关键在于,谁愿意为你停下脚步? 对于生命中每一个这样的人,一千一万个感激。有一些人、一些事是不需要理由的: 比如天空的颜色; 比如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喜欢上的那个人; 比如昨天擦肩而过的人变成了你今天的知己。 梦想这东西,最美妙的在于你可以制造它,重温它。 看一本书,听一首歌,去一个地方,梦想就能重新发芽,那个在你体扎根的与生俱来的梦想。 我们唯一能把握的事情是,成为最好的自己,我们可以不成功,但是我们不能不成长,没有什么比背叛自己更可怕。 你唯一能把握的,是变成最好的自己。

学生特异体质调查登记制度知识交流

五汛镇胜利小学 学生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调查登记制度 为了加强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关爱和学校日 常安全工作的管理,促进师生的身心健康,防止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 故,特制定学生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调查登记制度。 1.全面摸排。学校要对所有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调查,主要调查学生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情况,如:先天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精神病、伤残等其他严重的疾病,及因学习困难、失恋、违纪等问题导致言行异常的学生。 2.详细登记。学校采取向学生了解或告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动员学生和家长如实书面告知学生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状况。学校对患有疾病的学生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请家长签名,建立相关台账资料,认真组织填写《学生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心理异常情况申报表》和《学生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心理异常情况汇总表》。对特异体质、患有特定疾病的学生,不要组织他们参加各种不适宜的运动、劳动和活动。 3.建立档案。学校按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心理异常学生档案,跟踪管理,便于在集体活动或体育课上加以照顾。同时,要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对学生身体和心理异常状况等有关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如果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家长强烈要求其小孩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时,家长必须要有书面告知学校的材料,而且学校、幼儿园要对家长说明危险性及其所担负的责任。 4.加强教育。要把心理卫生健康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心理卫生活动,如组织专家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开设心理卫生课,用黑板报宣传心理卫生知识,设立心理咨询中心等。对学生的一般问题能给予指导、诊断和帮助,及时消除心理障碍。要构建和完善学生心理问题学生预警机制,采取与学生谈话、家访、党员结对子等形式,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为特殊学生帮教提供有效的保障。特别注意防止因严重心理障碍引发自杀或伤害他人的事件发生,做到心理问题及早发现、早预防和有效干预。

特异体质学生档案

特异体质学生安全档案 学生姓名______ 拖市一中

特异体质学生基本情况调查表

特异体质学生病情诊断书、病例(或复印件)粘贴处

特异体质学生体检表(或复印件)粘贴处

拖市一中特异体质学生安全责任书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关爱特异体质学生,促进特异体质学生的健康成长,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现学校和特异体质学生家长特签订《特异体质学生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学校及老师责任范围: 1、学校高度关注特殊体质学生,开展特异性体质和特定疾病调查,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并告之所有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尽量作好防范工作。 2、学生健康状况属个人隐私,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任课老师不议论、不宣扬,加强保护措施。 3、特殊体质学生在学校期间,学校要求任课老师经常地了解这些学生的身体状况,不安排不适宜参加的某种教育教学活动。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并通知家长,以最大限度保障这些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学生及家长(监护人)责任范围: 1、家长要配合学校对自己孩子开展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调查,将身体健康状况、变化情况及与健康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时、准确无误告知学校,并保证相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 2、家长要密切注意孩子的健康状况,早期发现孩子身体不适,及时去医院诊治;患病的孩子必须带回家治疗休息,保证孩子疾病期间不上学。 3、家长应教育子女,随时发现自己身体有所不适或有将要发病的症状,及时准确无误告知班主任或其它相关科任教师(住宿学生要及时告诉宿舍教师),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4、特殊体质学生或其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

特殊学生管理制度

青石中心小学 特异体质学生突发意外事件应急 处理预案 (2015-2016学年度) 一、制定目的 为加强对特异体质学生的关爱,避免学生因慢性病或其它不适宜体育锻炼的疾病而导致伤害事故的发生,学校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班主任要熟知本班特异体质学生情况,并告知所有任课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给予必要的关注,适当减轻运动量或者免予活动。同时,班级要制定帮扶机制,班主任要安排固定学生对特异体质学生多加照顾和保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如遇特异体质学生在学校内发生异常反应或意外事故,立即启动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及时救护”的原则,本着对特异体质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精神,明确任务,履行职责,对突发疾病做好应急处置,把因疾病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点。 三、组织机构 组长:刘学军 副组长:肖谷城 成员:吕发明蔡新主胡金福蔡义兵 陈捷陈烨钦祝倩各班班主任

四、具体措施 1、当发现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的学生在校有异常反应时,任课教师或首遇责任教师第一时间运用紧急救护常识进行应急处置,同时上报学校。 2、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对突发疾病学生进行紧急救护,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急救。 3、班主任立即联系学生监护人,如实通报学生情况,并与家长沟通急救措施和就医安排。 4、教务处协同政教处维持现场秩序有条不紊,做好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立即向应急指挥小组组长报告情况。 5、保卫处负责了解病情的相关救治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校内环境是否需要消毒,有关人员是否应进行隔离观察等,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及保护措施。 6、政教处配合班主任及时公布治疗情况,做好其他学生的维稳工作,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7、政教处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以便积累经验,防患于未然。

最新特异体质学生

学校 关于特异(包括过敏)体质、重大疾病和心理异常的调查通知 为了加强对特异(包括过敏)体质学生的关爱,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防止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根据相关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对全体在校学生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一次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班主任对所有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身体健康状况调查,主要调查学生的特异(包括过敏)体质情况,如:先天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精神病、伤残以及其他严重的疾病。 2、班主任可以采取向学生了解或告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动员学生和家长如实告知学生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状况。 3、学校对患有疾病的学生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请家长签名。对患有各种严重疾病的学生,不能随意让患病的学生参加各种不适宜的运动、劳动和活动。 4、学校按有关规定建立特异(包括过敏)体质学生档案,跟踪管理,班主任、体育教师或其他相关人员对有特异(包括过敏)体质或特殊疾病学生的身体近况要做好全面了解,便于在集体活动或体育课上加以照顾,使特异学生无论在学习、课外活动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都得到及时的关爱,为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奠定基础。 5、请班主任要求学生如实填写下表:

注:特异体质情况包含先天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精神病、伤残以及其他严重的疾病等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 为了加强对特异(包括过敏)体质学生的关爱,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防止发生不必要校园安全事故,根据相关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对全体在校学生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一次情况调查,希各位家长认真配合学校做好相关的调查工作。 1、请家长在带领你的孩子进行全面健康体检的情况下如实填写特异(包括过敏)体质调查表,以便于我们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 2、学校对患有疾病的学生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请家长签名。对患有各种严重疾病的学生,我们将告知相关老师不能随意让患病的学生参加各种不适宜的运动、劳动和活动。 3、学校按有关规定建立特异(包括过敏)体质学生档案,跟踪管理,班主任、体育教师或其他相关人员对有特异(包括过敏)体质或特殊疾病学生的身体近况要做好全面了解,便于在集体活动或体育课上加以照顾,使特异(包括过敏)学生无论在学习、课外活动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都得到及时的关爱,为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奠定基础。

特异体质、特殊疾病与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办法

特异体质、特殊疾病与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办法

冲镇中学对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 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加强对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我校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李安峰 副组长:吴碧蓉加尔肯 组员:哈里亚库木斯古丽刘向荣及各班班主任 二、基本定义: 特异体质,是指体质状况不同于常人,例如对药物、食物、油漆、花粉过敏等。通常分为:过敏体质,指有的人对药物反应高于一般人,其中一部分是由遗传因素所致,称为特异体质;另一部分是由免疫系统参与而形成的差异,称为变态反应。 特殊疾病,是指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包括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癫痫、血液系统疾病等。 心理偏差,是在大脑生理生化功能障碍和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失调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客观现实的歪曲的反映。 三、有关法规: 中小学校发现或者获知学生擅自离校、旷课、重大生理心理异常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情况时,应当及时告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习、考察、社会实践和其他集体活动,应当注意与学生的生理、心理状况相适应,并采取安全措施。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者疾病的学生,应当特殊照顾。学校组织校外活

动需要租用交通工具的,签订合同时,出租方应当提供驾驶员驾驶资格和交通工具的合法有效证件。 中小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对抗性体育活动前,应当提出安全要求,并采取防护措施。 中小学校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制止学生携带凶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入学;做好学生上学、放学的安全工作;学生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告知学校;学生有特异体质的,应当向学校提供书面诊断证明或者书面报告。 提倡中小学校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三)《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九条第七款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条第三款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管理措施: 1.加强卫生设施建设。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

2020中小学特异体质学生防控措施制度

中小学 特异体质学生防控措施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湖北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加强对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我校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基本定义: 特异体质,是指体质状况不同于常人,例如对药物、食物、油漆、花粉过敏等。通常分为:过敏体质,指有的人对药物反应高于一般人,其中一部分是由遗传因素所致,称为特异体质;另一部分是由免疫系统参与而形成的差异,称为变态反应。 特殊疾病,是指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包括先天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精神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血液系统疾病等。 心理偏差,是在大脑生理生化功能障碍和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失调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客观现实的歪曲的反映。 二、管理措施: 1.加强卫生设施建设。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兼职卫生保健教师,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要不断地加强学习,提高处置各项应急事故的能力与水平。 2.建立学生健康档案。为了履行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心理状况的法定义务,各班应及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新入学的学生,班主任要主动向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了解该学生的身体、心理状况,询问其有无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以便在其学习过程中给予特别保护;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的学生,要求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写出书面告知,并向学校提供与疾病有关的书面材料。如果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告知,而委托他人告知学校的,应当视为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已经履行了相关告知义务;学校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异常的学生,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 3.加强日常保护措施。学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对学生身体和心理异常状况等关系到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使学生不在本不应参加且可以避免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受到伤害。如果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家长强烈要求其小孩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时,家长必须要有书面告知学校的材料,而且学校要对家长说明危险性及其所担负的责任。 4.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中,视其为学生的“幸福工程”,建立相互尊重的新型师生关系,减轻学生负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心理卫生活动,如组织专家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开设心理卫生课,用黑板报宣传心理卫生知识,设立心理咨询中心等。对学生的一般问题能给予指

异龙镇中心小学关于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管理保护实施办法

异龙镇中心小学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 管理保护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关爱、帮扶和管理,切实保障在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心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围界定 本办法所称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主要指与普通健康相对而言,身体健康状况异常,如肢残、体残、智残等,或患有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低)血压、肿瘤、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肝炎、严重传染病等特定疾病,或患有焦虑、强迫、抑郁、自闭、偏执、躁狂等心理障碍性疾病,或有吸毒等行为。 二、排查登记与建档 1、每学期开学初,班主任应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了解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包括:特异体质、患病情况、既往病史、活动禁忌等)。对学期中途转入或插班学生,班主任首先要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 2、通过向家长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醒家长及其他监护人有义务而且必须及时、真实地向班主任、学校书面告知学生身

体健康不良状况,若属于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等情况,要填写相关登记表并签字认可,必要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必须按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心理异常学生档案,跟踪管理。班主任把排查到的和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告知的学生健康安全信息进行登记建档,填写《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登记表》(登记表须经监护人签字认可),相关档案上报学校政教处妥善保管,跟踪管理。 4、学校及相关人员应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三、关注保护与管理 1、学校要本着有利于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则,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隐私,一视,严禁歧视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适宜跟班就学的,对其进行妥善编班,合理安排作息,特别关注与帮扶,切实体现出学校大家庭的温暖。 2、如果班主任发生变动,学校政教处要把相关信息及时告知新接手的班主任。班主任要将学生的身体情况及时告知相关学科教师、活动组织者和实施者,以便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学校、班级、各种兴趣小组不组织特异体质、患有特定疾病的学生参加他们不适宜的各种运动、劳动和活动,不适宜参加的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在教学过程、集体活动或体育课上,要

最新特异体质学生帮扶方案

洮砚小学特异体质学生帮扶方案本学期我校提出了“齐抓共管、全面育人”的工作要求,动员全体科任教师参与学生教育和管理,特制定此帮扶方案。 一、帮扶对象 结对帮扶特殊生。“特殊生”一般指身心条件或家庭等环境因素与一般学生不同的学生,主要有单亲、心理障碍、行为偏差、三残儿童、孤儿、学困生、特殊体质、家教不良、特困生等几种类型。他们在成长过程中(包括生活、性格、心理等方面)需要特别关注和关心,他们是学生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也是教育中应当特别关注的重点对象。 二、帮扶措施(针对特殊生类型,采取不同帮扶措施) 1.学习帮扶。通过课堂补差、课后辅导和交流谈心等方式,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心,寻找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业成绩,使其在原有基础上有不同程度的进步。 2.品行帮扶。随时了解、关注帮扶对象的日常表现,定期找帮扶对象谈话,根据需要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促使帮扶对象不断提高品德修养。 3.心理帮扶。关注帮扶对象的心理变化,对其心理困惑和矛盾及时给予科学有效的辅导,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保持健康的心态,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4.生活帮扶。要深入了解帮扶对象的家庭情况,掌握帮

扶对象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的困难,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使其感受到学班和科任老师的关心。 三、活动安排 1.各位科任老师根据自身特长在学班提供的帮扶学生名单中,选择1—2名学生作为帮扶对象。 2.各帮扶科任老师要根据学生情况制订帮扶计划,并创新办法,争取实效。少队具体落实帮扶学生名单及帮扶计划的实施督察工作,及时收集科任老师们好的经验与做法,加以总结与推广。 3.本学期结束后,我班将帮扶对象的各方面表现与上学期进行比较。 四、具体要求 1.全体教师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这既是贯彻落实我班办学理念的重要体现,也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突破口,同时也是提升我班管理层次的重要措施。 2.所有科任教师均须参加本次活动,确定帮扶对象时,班主任、任课教师要有针对性地考虑学生的学科成绩、性格、家庭情况等因素,不能草率决定,更不能应付了事。

特异体质、特殊疾病与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办法

冲镇中学对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 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加强对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我校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李安峰 副组长:吴碧蓉加尔肯 组员:哈里亚库木斯古丽刘向荣及各班班主任 二、基本定义: 特异体质,是指体质状况不同于常人,例如对药物、食物、油漆、花粉过敏等。通常分为:过敏体质,指有的人对药物反应高于一般人,其中一部分是由遗传因素所致,称为特异体质;另一部分是由免疫系统参与而形成的差异,称为变态反应。 特殊疾病,是指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包括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癫痫、血液系统疾病等。 心理偏差,是在大脑生理生化功能障碍和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失调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客观现实的歪曲的反映。 三、有关法规: 中小学校发现或者获知学生擅自离校、旷课、重大生理心理异常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情况时,应当及时告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习、考察、社会实践和其他集体活动,应当注意与学生的生理、心理状况相适应,并采取安全措施。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者疾病的学生,应当特殊照顾。学校组织校外活

动需要租用交通工具的,签订合同时,出租方应当提供驾驶员驾驶资格和交通工具的合法有效证件。 中小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对抗性体育活动前,应当提出安全要求,并采取防护措施。 中小学校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制止学生携带凶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入学;做好学生上学、放学的安全工作;学生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告知学校;学生有特异体质的,应当向学校提供书面诊断证明或者书面报告。 提倡中小学校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三)《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九条第七款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条第三款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管理措施: 1.加强卫生设施建设。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

(校园安全)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1.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2.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安全直接责任人。各处室负责人、年级主任为该部门安全、年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为该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定期组织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的宣传教育与收缴活动,确保安全。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4.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和各种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前后,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电梯、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5.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6.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7.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关于学生特异体质特殊疾病的报告制度

关于学生特异体质、特殊疾病的报告制度 各处室、各年级、体音美教研组及各班: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陕西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加强对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我校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基本定义: 特异体质,是指体质状况不同于常人,例如对药物、食物、油漆、花粉过敏等。通常分为:过敏体质,指有的人对药物反应高于一般人,其中一部分是由遗传因素所致,称为特异体质;另一部分是由免疫系统参与而形成的差异,称为变态反应。 特殊疾病,是指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包括先天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精神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血液系统疾病等。 心理偏差,是在大脑生理生化功能障碍和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失调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客观现实的歪曲的反映。 二、管理措施: 1.加强卫生设施建设。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要不断地加强学习,提高处置各项应急事故的能力与水平。 2.建立学生健康档案。为了履行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心理状况的法定义务,各班应及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新入学的学生,班主任要主动向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了解该学生的身体、心理状况,询问其有无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以便在其学习过程中给予特别保护;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的学生,要求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写出书面告知,并向学校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与疾病有关的书面材料。如果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告知,而委托他人告知学校的,应当视为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已经履行了相关告知义务;学校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异常的学生,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 3.加强日常保护措施。学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对学生身体和心理异常状况等关系到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使学生不在本不应参加且可以避免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受到伤害。如果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家长强烈要求其小孩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时,家长必须要有书面告知学校的材料,而且学校要对家长说明危险性及其所担负的责任。 4.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中,视其为学生的“幸福工程”,建立相互尊重的新型师生关系,减轻学生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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