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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案例分析1

主题——政策问题

基本理论知识,参阅教材与课件的相关部分。

结合案例“城市居民住宅问题的变迁”,分析政策问题含义、特征和政策问题的确认。

城市居民住宅问题的变迁

一.城市居民住宅问题的演变

城市居民住宅问题长期以来是我国城市建设发展和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最难解决的一个问题,也是历届政府极其重视均一项政策问题。从建国以来近60年间,城市居民住宅问题便一直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

在旧中国,城市住房数量少、质量差,分配也极不合理,很多人无房可住;即使有房,条件也非常的简陋。建国以后,为了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开始,我国政府就着手为城市居民建设新住房。从1950年到1978年,总计建设住房53172平方米。住房的面积虽有所增加,但由于城市人口增多,投资有限,单位所有制的福利性实物分配式的住房制度也不尽合理,加上政治运动的干扰,居民住房状况非但没有得到改善,反而日趋紧张。1978年,人均居住面积只有3.6平方米,低于解放初期的4.5平方米,更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城市居民的居住水平,居民住房问题形势很严峻。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住房面积、功能、质量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自1995年以来,在非国有企业中工作的工人在数量上已经超过了国有企业职工。换句话说,越来越多的家庭巳经开始需要在传统的福利分房制度外,也就是通过住房市场来解决自己的住房间题。为此,自80年代初以来,我国城市住房改革开始进行,住房政策与体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随着改革的深入,特别是房地产市场的兴起,城市住房改革的基本目标日益清晰。即将以往僵化和低效益的、由政府控制的住房体制,转变为新的适应消费

者需求的市场化的住房体制。而住房市场与住房金融的发展也成为改革的重点。

首先,国家把住房投资的决策权逐渐下放到地方政府国营单位和城市集体企业。到1988年时,国家预算内资金在住房投资中所占比例,已从改革开始时的90%下降到16%,国营单位自有资金的比例上升到52%,非国有投资也开始占到20%。政府和国营单位下属的住房建设企业也通过企业改革成为经济上独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此期间大批的新住房建设和旧住房改造项目得以上马,缓解了由于长期缺乏投资而造成的严重住房短缺现象。

与此同时,在住房政策和制度改革之外,住房改革的另一个重要任务是建立为住房开发与建设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的市场融资机制。政府通过商业银行和专业住房储蓄银行提供的住房信贷以及来源于个人强制储蓄的住房公积金,初步建立起自己的住房金融体制。这就为住房开发与建设以及居民买房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

1984年以后,国家又出台新的政策,在一段时间内放宽了对房地产开发建设贷款规模的限制,对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贷款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同时,扩大了个人住宅贷款的发放范围,取消了规模限制,适当放宽了贷款期限。鼓励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促进了个人住宅贷款业务的增长。从1998年起,商业银行所增个人住房贷款额、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逐年翻番。到2000年9月底,全国共有6777万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1669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44亿元。住宅贷款来源的多渠道,使得城镇居民个人购买商品住宅的总量不断提高,许多人用个人储蓄加上一部分贷款,买到了自己所需要的住宅。

为了更好地解决居民的住房紧缺的问题,政府还在全国大力推行了“安居工程”。这个工程于1995年开始实施,计划在5年内新增居民住房面积15亿平方米。这一工程大大增加了可供居民居住的住房面积,大大缓解了房屋短缺的压力。

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在233个城市开展试点,为家庭提供个人住房消费贷款。1998年4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加大住房信贷投入支持住房建设与消费的通知》,决定进一步加大住房信贷投入,支持住房建设和消费。这一举动成为国家实行个人住房贷款优惠利率政策的开端。至2005年3月16日,央行宣布自次日起不再对个人住房贷款实行优惠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将与其

他商业贷款一视同仁,执行同样的利率水平和同样的九成利率下限管理,结束了一共执行了长达7年之久的住房信贷优惠政策。

经过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建设由政府一统天下的投资体制,转向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多元化投资。住房建设的速度加快了。住宅开发公司的兴起,已改变了政府高度集中统一的住宅开发格局,住宅建设的质量得到了不断提高。适应住房需求由集团向个人的逐步转变,原来那种不考虑居民支付能力和需求特点的开发方式,服务于实物分配的标准化、模式化的设计方式都开始发生重大变化。于是,出现了与居民收入、消费偏好相关的,价格多层化、居住品位与人文环境多元化的格局。针对不同收入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得以建立,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选择购买何种住房。高收入家庭可以购买或租用市场价的商品房,有的还可以购买和租用豪华别墅。中低收入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这种住宅是政府调控价格的微利商品房,政府给予财政支持,价位比较低。最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廉租住房制度是住宅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解决这部分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但新的问题又随之而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在金融业务创新和住房改革的综合作用下,我国的房地产业从1998年逐渐开始启动,到2002年以后出现高潮,年投资增长率达到25%以上,甚至接近30%。房价一路飙升,远远超过收入房价比。收入房价比的合理水平是5:1,但上海、北京、广州为8.7:1、12.4:1、10.1:1,全国平均7.8:1。巨大的利润使得一部分购房者出于投资或者投机心理而购房。更大数量的居民购买新房以后把旧房出租,以房租支付新房贷款,其实这也是投资行为。最为典型的是温州炒房团,民间说法是其拥有的资金达1500亿元。富裕的温州人希望投资但苦于没有合适的渠道,于是亲朋好友几十个人凑几千万资金一起砸在某个楼盘上,迅速抬高楼价再卖。这就造成了大量商品房空置、但许多急需用房的普通百姓却买不起房、需求和供应结构脱节的现象。

房地产投资、信贷规模的持续增长是否会诱发房地产泡沫,商品住宅的热销和价格的不断攀升是否意味着房地产泡沫的显现,这已成为民众关心的热点。

二、政府新的政策举措及社会反映

鉴于此,2002年8月,在重申了“低利率、鼓励个人住房信贷、增加房地产开发企业信贷”的货币政策不会改变之后,政府首次提到要“防止产生房地产泡沫,防止信贷过度集中于房地产业”。

2003年6月,政府又下发了对普通的中低收入家庭而言是比较有利的被业界称为“121号文件”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该通知重申了商业银行不得给自有资金比例低于30%的房地产商贷款的规定,新增了不得对未封顶的住宅发放消费贷款的规定。此外还有一条由商业银行自行掌握的规定:对购买高档商品房、别墅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商品房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可以适当提高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并且不再执行优惠住房利率规定。

这项法规,保障了普通家庭购房时的低风险,但由于在开发贷款上的限制,使得开发商获得银行贷款的难度加大,而开发商将这种不利因素转嫁到个人购房客户身上,因此对于购房客户而言也是有一定影响的。加上没有了资金支持后,有些项目缓建或不建,导致市场供应量下降,而持续旺盛的购房需求仍然导致房价持续上涨。

2005年3月,国务院领导在人代会上对房价问题作了明确表态,央行随即宣布取消住房贷款的优惠利率,转而执行正常的贷款利率,这也意味着5年及以上期限的房贷利率将至少上调0.2个百分点。国家对个人住房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的政策终结了。

对于央行此举的影响众说纷纭,大多数专家认为此举将促进国内房地产业整体良性发展。此次加息的幅度仍然比较温和,对房价抑制作用不会很明显。但会引导低收入者更理性消费,不去购买大房或者豪宅。对于投机者而言影响不会很大。相比提高利率,只有加税才是最有效的武器。

公共政策分析案例分析二(计划生育)(1)

超生罚款的案例分析 案例:我国南方某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一直排在全倒数几位。2005年,新一届县政府领导走马上任,为了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采取了一项新的政策。该县政府希望通过这项新的政策措施的实施来控制生育数量。 措施1:对计划外生育实行罚款;超生第二胎罚款2000元,第三胎罚款5000元,第四胎罚款1万元。措施2:考虑到计划生育的艰巨性,为了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也为了解决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该政策还规定,罚款所得的收入,村乡两级政府分别可提成30%。政策实施两年后,政府发现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后果:由于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在当地群众中还根深蒂固,许多人宁愿交罚款,也要生第二胎、第三胎,即使需要借债来交罚款也是在所不惜。有的群众甚至认为,缴纳罚款就是购买计划生育的权利,在未生育之前便预先把罚款交上去。另一方面,一些乡村干部为了多“创收”,不管超生,只管罚款,甚至暗中鼓励计划外生育。 案例分析过程:

一、政策质量方面: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长期以来,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和色彩,工作方式主要依靠政策和地方条例调整,基本上形成以行政制约、“人治”管理为主的运作模式,法制建设滞后。计划生育工作往往依靠行政强制手段多,提供服务少;要求群众尽义务多,考虑群众的权益少;考虑政府行使的权利多,而考虑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少。从某种意义上讲计划经济是一种命令经济,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文件与法规政策是计划生育工作中各博弈方的游戏规则,主要是指乡镇级及其以上政府机关所发送和传达的文件和讲话精神等。文件相对于下级土政策是普遍主义的。在基层社会运作中这个因素一直起着宏观支配作用,在具体操作中有各种变通,特殊主义几乎无处不在。不同的博弈方面都在利用规则。比如,“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作为政策力量,就是强大的合法性后盾。村民也在利用文件政策。对生二胎游戏规则的规定和解释中的利用,是村民和干部同时利用同一规则进行互利式合作的一个例子。办二胎准生证的理由之一是,符合“经县级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织鉴定,报市(地)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条款。上级的人口生育计划中有这方面的指标,各地都有。于是,村民可以此作为来寻求生第二胎;而乡村等有关干部也可利用这一点从中牟利。例如某村民,花了

公共政策案例

公共政策白色污染案例分析 ——“白色污染”到底如何解决? 问题:今天你是否依然“我行我‘塑’”? 中国目前的经济处于飞速发展时期,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日益提高。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国民收入的稳步提高,也使得人们的消费水平和消费观念不断改善和更新。然而,在人们追求更便捷、更舒适、更优质的生活的同时,我们的环境日益遭到破坏,环境状况不容乐观。我国目前面临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非常严重,就拿“白色污染”这一令人头疼的问题来说,白色污染是人们对难降解的塑料垃圾(多指塑料袋)污染环境现象的一种形象称谓。它是指用聚苯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等高分子化合物制成的各类生活塑料制品使用后被弃置成为固体废物,由于随意乱丢乱扔,难于降解处理,以致造成城市环境严重污染的现象。据中国塑协塑料再生利用专业委员会介绍,我国每天买菜要用掉10亿个塑料袋,其他各种塑料袋的用量每天在20亿个以上。北京目前每年废弃23亿个塑料袋,产生废旧塑料包装垃圾14万吨,占整个生活垃圾的3%;上海每年产生废旧塑料包装垃圾19万吨,占生活垃圾总量的7%;天津每年的废旧塑料包装垃圾也超过10万吨。 塑料垃圾带来的问题非常严重: 一,漫天飘飞的塑料袋或挂在树梢,或飞到建筑物上,破坏了城市环境,造成严重的“视觉污染”; 二,塑料袋系高分子化合物,其结构稳定,难以在自然环境下被微生物分解,不可分解的塑料袋自然腐烂需要200年以上。混入土壤的塑料袋,会引起土壤结构的改变,造成土壤板结,影响农作物吸收水分和养分,导致农作物减产; 三,抛弃在陆地和水体的塑料袋会被动物和鱼类当做食物吞食,造成动物和鱼类死亡,或影响它们的生存; 四,如果对塑料垃圾进行焚烧,会造成二次污染,产生有毒气体,污染空气,。特别是塑料的焚烧会产生强致癌物质—二噁英,对人们的身体健康构成极大威胁;四,对塑料垃圾进行填埋,不仅会占用大量土地,而且被占用的土地也长期得不到恢复,影响土地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这些塑料垃圾还会对土地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五,生产塑料袋要耗费大量的石油资源。我国每年为生产塑料袋要消耗480多万吨石油,塑料袋的过度使用对我国的能源资源以及环境产生的负面效应已不容忽视,能源的紧缺必然带来生产成本的攀升和物价的上涨,这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是极为不利的。 为此,2007年12月31日,我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这份被群众称为“限

公共政策分析案例

公共政策分析案例 公共政策分析案例1 1.目前我国政策监控机制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如何完善我国的政策监控机 政策周期,指的是公共政策的主体与客体以及作为它们之间互动结果的政策过程所经历的一个循环。它以政策过程的完成阶段即政策的调整或终结为标志,往往是一个周而复始、连续不断的循环过程。 政策周期由于所涉及的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阶段性政策周期 2、功能性政策周期 3、反复性政策周期 政策周期与经济发展周期的关系: 政策周期与经济发展周期是息息相关的,政策周期的循环发展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我国经济发展周期的变化快慢与走势强弱。举个例子而言,看一下从我国的碳循环与政策周期的视角看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 我国已认识到气候变化对其经济发展、生态稳定、社会生活等带来的实际危害以及潜在威胁。同时,作为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气候问题,我国的气候变化状况及政策应对也关系到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对此,我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旨在控制温室气体

排放、防止气候变暖的政策措施。但是一段时间内,这些政策并未得到很好地落实,气候治理的效果并不理想。从碳循环与政策周期关系的角度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发现,碳循环与政策周期的差异已经成为我国相关环保政策没有得到落实的深层原因。因此,无论在将来的政策制定还是推行过程中,都应当将碳循环与政策周期的不一致这个隐形障碍作为其内生变量,予以足够重视,从而为我国气候治理进一步扫清道路,以取得显著效果。 2.请你分析中国公共政策执行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公共政策是基于公共选择基础上的政策。公共选择是和私人选择相对应的选择,它基于财产不能靠私人竞争在自愿的双边契约中来配置的成本和收益不能内部化的决策。由于公共选择不涉及双向的付出和收益,只涉及非相互性的收益,因此容易导致塔便车、败德、公地灾难和代理人机会主义。因此,公共选择需要有强制。 二、影响公共政策制定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包括制定者、执行者、实施对象、既得利益集团等,也包括下面所指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三、影响公共政策执行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大类。 1、自然环境是指与政策执行系统发生密切联系并与之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的外部自然条件。自然环境主要包括地理环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房地产“限购令” 内容摘要:房地产作为国家的支柱性和先导产业,对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起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高速发展,但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相对不成熟,房地产投资过热、房价收入比过高、房价涨幅过快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不少城市出现了房价增长幅度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不相符合、与城市居民收入水平不相协调的现象。为此,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试图抑制房地产过快上涨,而“限购令”无疑是其中调控力度最强的政策,足以体现出中国政府打压房价,抑制房地产泡沫的决心。笔者试图结合公共政策动态运行过程来分析这项政策出台的背景、原因以及效果,并就这项政策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案例回顾 (一)“限购令”的出台: 我国于2010年出台“限购令”,通过加大对购房者购房条件的限制来打击房地产行业的投机行为,控制房价过快增长。2010年4月17日,“新国十条”出台,其中第3条明确指出要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条例指出,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新国十条”出台后,各地根据其房地产现状陆续颁布“限购令”。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率先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2010年9月29日国家多部门再次出台调控新措施,其后深圳、广州等多个城市陆续公布“限购令”。随后有上海、广州、天津、南京、杭州等16个一二线城市推出限购政策。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通知明确规定,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通知还指出,已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凡与本通知要求不符的,要立即调整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并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核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尚未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其他城市也要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出台住房限购措施。 2011年8月17日,住建部下发二三线城市限购标准。12月,住建部知会地方政府,对于限购政策将于2011年年底到期的城市,地方政

2020公共政策案例分析范文

新时期我国的耕地保护问题 一、案例描述: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逐步建立与完善,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社会结构深刻转型、利益格局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如,资源环境制约日趋严峻,农产品供求总量趋紧、结构性矛盾上升,来自国际市场的影响明显加大,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农民新的就业门路不多,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不适应农民需求,其中,我国可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这一问题尤为突出。在这个拥有世界上五分之一的国家里,耕地不仅关系到GDP的增速,关系到人民的幸福,社会的安定的问题,更是我国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能否坚持独立自主原则的最为基础,最为关键的生命线,“民以食为天,国以食而立。”而耕地恰恰是粮食生产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证,正所谓“没天哪有地,没地哪有粮”。当前,我国耕地不断减少的原因如下: (一)城市化建设对“耕地”的侵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得到迅速提高,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的近半个世纪中我国城市发展的最快时期。据统计,1998年我国城市人口约 3.8亿,城市化程度大约为30.4%。据专家预测,我国到2050年,城市化水平将提高到70%,在未来50多年中,将有约5亿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其家属进城,变为城市人口。这样不仅要建立大量新城市,而且现有的许多城市都要程度不同地扩大其规模。按照每个城镇人口占地100平方米计算,增加5亿城市人口,约需要土地5万平方公里,即7500万亩。 首先,新城市的建立和老城市的扩大是我国整个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现代化的客观表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此而占用一部分耕地,是不可避免的。但无论如何,城市化所带来的占用耕地的需要,与耕地保护两者之间毕竟产生了矛盾,如何正确处理这对辩证的矛盾的统一体,是一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违法用地现象严重 据《中国土地报》报道,陕、粤、赣、豫、皖、鲁、吉、川、湘、浙等10

公共政策期末案例分析参考(共8个)

第一节案例 分析: 一体现了国家的一种信念、一种立场、一 种挚爱; 二以人为本,关注民生; 三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 四符合国际惯例的做法; 第二节案例 分析: 一政治性工具: 二经济性工具: 三社会性工具: 第三节案例 此政策坚决依靠群众,积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旧的丧葬习俗,节俭办事,但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正常实施,没达到政策精神。 1、自然环境。在农村,土地的获得比城市容易得多。 2、政治环境。很多时候政治环境与公共政策相互影响,其中公共权力的配置是关键。 3、经济环境。镇政府财力薄弱,靠死人剑财,百姓为了改变下辈子的财气,象富人一样地活着。 4、文化环境。传统的民间陋习。 5、社会环境。是指总的社会状况,人口,群体、职业,规范等的总和。现代社会公共政策的实施要求有成熟的公民社会。 第四节案例 核心内容:1、规定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使用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2是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向消费者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限塑令是一项利在长远的公共政策,要取得好的实施效果,还需要引入利益平衡、责任均衡的理论,让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政府管理部门都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从人性化管理理念出发,多为消费者提供使得方面动脑筋,设溘减少服从成本,确保政策的更好执行。 比如,本案例中缺乏良好的消费观念才是造成污染根本原因,对环境的破坏不是塑料本身的过错而是人的不良习惯造成的。 第五节案例 存在的主要问题:(1)选择执行(20 附加执行(3) 机械执行 政策执行效能的障碍因素:(1)、政策规划障碍:政策方案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公共政策缺乏稳定性案例里的政策变化令村民组长尴尬无法和农民交代走上绝路(2、)\政策认知障碍案例对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导致农民误种粮食要被罚款无奈选择自杀(3)、政策资源障碍物力资源与财力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退耕还林的补助很少,无法满足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再加上宣传的问题,导致农民误种粮食遭罚款,无力支付无奈选择自杀如果你是一名政策执行者,你将如何推行该项政策的执行:(1)、提高公共政策主体的政策执行水平和执行能力;(2)、提高公共政策执行对象的政策认同感;(3)、有效利用公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 ——“白色污染”到底如何解决 问题:今天你是否依然“我行我‘塑’” 中国目前的经济处于飞速发展时期,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日益提高。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国民收入的稳步提高,也使得人们的消费水平和消费观念不断改善和更新。然而,在人们追求更便捷、更舒适、更优质的生活的同时,我们的环境日益遭到破坏,环境状况不容乐观。 我国目前面临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非常严重,就拿“白色污染”这一令人头疼的问题来说,白色污染是人们对难降解的塑料垃圾(多指塑料袋)污染环境现象的一种形象称谓。它是指用聚苯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等高分子化合物制成的各类生活塑料制品使用后被弃置成为固体废物,由于随意乱丢乱扔,难于降解处理,以致造成城市环境严重污染的现象。据中国塑协塑料再生利用专业委员会介绍,我国每天买菜要用掉10亿个塑料袋,其他各种塑料袋的用量每天在20亿个以上。北京目前每年废弃23亿个塑料袋,产生废旧塑料包装垃圾14万吨,占整个生活垃圾的3%;上海每年产生废旧塑料包装垃圾19万吨,占生活垃圾总量的7%;天津每年的废旧塑料包装垃圾也超过10万吨。塑料垃圾带来的问题非常严重,一,漫天飘飞的塑料袋或挂在树梢,或飞到建筑物上,破坏了城市环境,造成严重的“视觉污染”;二,塑料袋系高分子化合物,其结构稳定,难以在自然环境下被微生物分解,不可分解的塑料袋自然腐烂

需要200年以上。混入土壤的塑料袋,会引起土壤结构的改变,造成土壤板结,影响农作物吸收水分和养分,导致农作物减产;三,抛弃在陆地和水体的塑料袋会被动物和鱼类当做食物吞食,造成动物和鱼类死亡,或影响它们的生存;四,如果对塑料垃圾进行焚烧,会造成二次污染,产生有毒气体,污染空气,。特别是塑料的焚烧会产生强致癌物质—二恶英,对人们的身体健康构成极大威胁;四,对塑料垃圾进行填埋,不仅会占用大量土地,而且被占用的土地也长期得不到恢复,影响土地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这些塑料垃圾还会对土地和地下水造成污染;五,生产塑料袋要耗费大量的石油资源。我国每年为生产塑料袋要消耗480多万吨石油,塑料袋的过度使用对我国的能源资源以及环境产生的负面效应已不容忽视,能源的紧缺必然带来生产成本的攀升和物价的上涨,这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是极为不利的。 为此,2007年12月31日,我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这份被群众称为“限塑令”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时至今日,“限塑令“到底效果怎么样一份2009年民间限塑政策小组发布的《限塑政策研究NGO合作项目综合报告》表明,我国大中型超市限塑令执行情况比较乐观。在本次调查中,北京和杭州等

公共政策执行难案例分析

关于公共政策执行难的案例分析 案例 据《南京晨报》2005年19日报道,近年来,一些被人民群众寄予厚望的扶贫干部面对金钱的诱惑蜕变成国家的蛀虫,频频利用手中的权利蚕食国家的扶贫款。有的国家级贫困县的小小乡长配置的公车竟然是进口的“皇冠”,有的人打着“扶贫”的旗号办实体、搞项目,神不知鬼不觉地将扶贫款“洗”进自己的小金库……近日广西省防城区法院日前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防城港市防城区扶贫办原主任谢乃金有期徒刑11年。经审理查明谢乃金自2002年9月任扶贫办主任起,在事实扶贫项目过程中,加大开支,4次将扶贫款非法占为己有,共贪污扶贫款近14万元。仅广西一省在2004年1月至2005年2月,广西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察贪污、挪用和私分救灾款、扶贫款和移民安置款等职务犯罪案件48起,涉案人员56人,占广西检察机关反贪系统立案总数的4%,涉案金额达1100多万元。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其它地区的扶贫政策方面的执行存在着许多不足的地方。(资料来源:《南京晨报》2005年12月19日) 分析 从上述案例材料中我们看到我国扶贫政策的执行以及扶贫专款的执行与发放存在着许多缺漏,贫困地区群众的救命钱屡遭“洗劫”,民怨沸腾,严重影响了我国贫困地区的社会安定与经济发展。通过公共政策这门课的学习,我们知道公共政策的执行存在着许多阻碍因素,从而使得政策的执行结果与政策预期目标有所偏差。在这里,我们讨论的政策执行是指政策方案被采纳后,政策执行者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运用各种政策资源,经解释、实施、服务等行为方式,将政策观念形态的内容转化为现实效果,从而实现既定的政策目标。而政策的具体执行过程中,执行的主体、执行的客体即政策的目标群体、执行的环境、正确的执行策略和有效的沟通都是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下面我就自己的理解,主要从执行主体方面谈谈对上述案例中扶贫政策执行难这一现象的认识。 我认为,政策执行主体是影响政策执行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一个环节。首先,在我国国家行政体系中,绝大部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是属于政策执行主体范畴。我国政府是典型的层次结构,庞大的政府系统是由不同的部门和不同的层级构成的纵横交错的复杂体系,中央的政策精神,经过不同层级地方政府和不同政府部门过滤之后,则会发生政策走形、扭曲现象。而不同的地方政府和不同的部门之间及他们与中央政府之间也可能发生利益矛盾,利益冲突从而导致政策执行的困难重重。其次,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任何公共政策的执行活动都要靠各级政府机关与政策执行人员来进行,政策执行机关掌握着实施政策的方法、技术和资源,是联系政策与社会公众(政策目标群体)的桥梁。政策执行人员自身的素质、政策水平、管理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着政策目标的实现与政策任务的完成。但此时就出现两种情况:一是他们可以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执行政策,使政策得以顺利实施;二也可能是由于他们软弱无能、效率低下或抵制政策、钻政策的空子而造成政策失误甚至政策夭折。所以,我认为政策主体因素应当是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核心因素,所以应该也必须引起高度关注。 在上诉案例中,之所以会出现扶贫款项被扶贫主管人员以各种手段而据为己有,就是因为在扶贫政策执行过程中,地方政府因没有具体实施的相关要求和实施反馈措施,才使得本来就不能胜任的执行人员得以钻空子而获得私利。这里不能不认识到一个执行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必须有为人民办实事的态度,有把人民利益和国家利益放在首位的认识,并且以自己的行动来证明作为一个政策执行者应尽的义务。 总之,必须认识到执行主体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才能更好的发现并解决问题,才能将我国政策执行、政府的执行力推向新的发展。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

关于舟山市普陀区免费婚前检查案例分析 案例描述: 据2003年5月23日《人民日报》报道,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率先在全省施行免费婚前检查,婚检的实际费用由政府承担。据了解,普陀区免费婚检的项目包括肝功能、血常规、小便常规、乙肝表面抗原、X光胸透、梅毒、艾滋病血清学检查(HIV)等,每对夫妇检查费用为213元,全部由政府承担。除了免费婚检,普陀区还对准妈妈们的孕前检查实行免费服务,费用也由政府承担,并承诺为新人保密。在一定意义上说,普陀区政府部门的做法为由新《婚姻登记条例》所引发的全国范围内的争论画上了句号。 案例背景: 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我国取消了强制婚检,婚前医学检查制度遵循自愿原则。结婚不必出示婚检证明,公民欣喜的是隐私权得到保护;而随之产生的忧虑是一些人将婚检变为“不检”,减少了一道筛查疾病的关口,给下一代的健康留下隐忧。一年间,全国各地的婚检率下降到了令人忧虑的地步,卫生部初步统计显示,目前全国婚检工作量不足往年的十分之一,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零婚检”。与全国其他地方一样,普陀区婚检人数大幅度下降。据普陀区妇幼保健所统计,今年1~3月前来婚检的只有5对,占实际结婚数的5%以下。同样,杭州的

婚检率为2.3%,浙江全省的婚检率仅为1.94%。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舟山市普陀区推出了“婚检费用政府埋单”的新举措。 社会效应:政策出台后,社会反响强烈,得到大多数民众支持。虽然每对夫妇婚检所需费用不过213元,但由政府承担后,立即产生收效。从简单的数据对比看:“免费婚检”前3个月只有5对夫妇进行婚检;“免费婚检”后,11天时间就有6对夫妇接受婚检(5月24日《新京报》),增幅可谓惊人。当婚检作为结婚的前置条件时,新婚夫妇感到的是义务;当婚检变为自愿,而且免费,新婚夫妇感到的是权利,而且是由政府贴钱的权利。在这样的义务与权利之间,人们的选择取向是不言而喻的。作再多的宣传,讲再多的道理,都不如掏213元钱来得干脆。一两百元的费用影响了许多人(主要是文化水平不高、素质较低的国民)参与婚检的积极性。不仅是农村青年,一些新闻报道中还提到,许多城市青年表示,要等到新《婚姻法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后才去登记结婚,以节省下婚检费用。由此可见,今后婚检费用将是婚检推广的一大阻碍,所以免费婚检成为国民福利,由公民自由选择是否参加婚检是推广婚检的有效手段之一。 法律依据:一个即将领结婚证的新人,可能面临这样的尴尬境遇:依照新《婚姻登记条例》,当事人是否婚检完全自愿,婚检将不再成为领取婚证的必要条件;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又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实施

(完整word版)MPA公共政策分析导论(案例分析)

学院:班级: 姓名:学号: 好政策为什么不受欢迎 ——宁夏西海固地区种草政策中遇到的问题 为恢复和保持生态环境,国家于2002年开始执行退耕还林,退耕还草政策,对所有符合国家条件的退耕还林和退耕还草的土地经过验收后给予粮食和现金的补贴。为达到同样的目的,与此政策相配套,国家进一步规定了舍饲圈养政策,要求所有养牲畜的农户不得以放牧的形式放养牲畜,而应将牲畜圈养起来,人工喂养。国家的这一政策由东部推向西部,并特别在西部的一些生态环境恶劣的省份给予了大量的财政补贴。 西部一个普遍的现象是养牲畜特别是养羊比种粮食收入高。当农民使用放牧的方式养羊时,几乎没有投入,养羊的边际成本较低却收益较高。因而放牧养羊是农民致富的一个有效途径,但却给环境带来很高的边际成本;如果让农民用圈养舍饲的方式养羊,虽然对环境有好处,但与农民快速致富的预期和愿望又相违背。用舍饲圈养的方法养牲畜,而且在西部靠天吃饭、粮食产量低的地方,难免会出现地里产的秸秆不够牲口吃,农民又没有经济能力购买饲料的情况。这样很难保证农民不重新放牧牲畜,环境和脱贫问题仍然不能解决。 面对这一矛盾,国家的总体思路是:让农民用一部分种粮食的田

地种草,如果有草,农民就可以有源源不断的饲料喂饲圈养的牲畜,这样既可以解决养羊、牛致富的问题,又可以不破坏环境。 政府在宁夏推广的草的品种是苜蓿。苜蓿是营养价值较高的牲畜食两年生植物,播种一次可以连续收获两年,如果长势好的话,一年还可以收获两次。苜蓿还具有抗旱、抗寒、高产、低投入、少投工的特点,很适合在干旱少雨的地区种植。为了减轻农民的负担,政府免费向农民提供苜蓿的种子,但要求农民必须将其耕地的1/5到1/10(根据每户承包地块的面积和条件确定种草面积的差异)用来种草,且种苜蓿因为不属于退耕还草的部分,政府并不给予农民粮食补贴。这一政策在宁夏南部地区(以下简称银南)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出现农民种草致富、生态环境改善、政府投入逐年递减等多赢的局面。 但一个在银川地区受到大家欢迎且取得良好结果的政策,到了银南特别是到了西海固地区却遭到了从百姓到一些干部的冷落,以至于政府不得不将种苜蓿当成一项政治任务交给干部,将干部监督农民完成规定种草面积数,同干部的工作绩效和年终评奖挂钩。 按理说国家推行种草政策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农民尽快脱贫,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宁夏的西海固地区是西吉、海原和固原的统称,同时也是西部最干旱贫困地区的代名词。除固原市之外,西吉和海原两个县现在仍然是目前不多的国家级贫困县。西海固地区种植环境的特点之一,就是海拔高(平均海拔2000-2500米)雨水少、气温低、土地土层薄,没有自然河流和人工灌溉。苜蓿种植下去和粮食一样,产量完全靠老天。

运用公共政策的基本原理和相关知识对个案例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

运用公共政策的基本原理和相关知识,对某个案例进行较为 详细的分析 案例: 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损失及其保障 一、失地农民的产生和现状:(一)城市化必定向农民征地,因而导致失地农民产生。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大批农民的田地被征占。据国土资源部统计,1987~2000年,全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万公顷(3395万亩),其中通过行政手段征地160万公顷(2400万亩)。这些仅是依法审批的征用数,尚没有把那些违法侵占、突破指标和一些乡村私下卖地包括在内。据统计,违法占地占合法征地的比例一般为20~30%,有的地方甚至高达80%。这意味着1987~2000年实际征占耕地数为4000万亩以上,按人均占有耕地亩计算,那么建设占用耕地导致失地农民有5000万之多。按照我国目前城市化进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今后每年需征用农民土地280~300万亩,若按照城效农民人均占耕地亩计算,就意味着每年新增加420万失地农民,十年后失地农民总数将达到1亿。由此可见,失地农民的产生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结果。(二)失地农民的现状。城市化进程中产生失地农民是正常现象,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帮助失地农民解决面临的问题,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随着我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市场经济建设带来了企业用工方式的市场化,政府传统行之有效的失地农民安置方式逐渐失灵,于是失地农民问题开始呈现。目前对失地农民安置虽有货币补偿、就业安置、住房安置、划地安置、建立社会保险等形式,但最主要还是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由于对失地农民货币安置只能解决失地农民近忧,难以化解远虑,从而导致部分农民失地又失业。由于我国目前大多数地方对失地农民采取以货币安置为主的"要地不要人"的城市化模式,失地农民处境艰难,他们的基本生活、就业、子女入学、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缺乏解决的有效途径,他们的长远生计更是得不到制度保障。福州市2000年征地安置人员为例,其货币安置比例高达82%。浙江省对10个建设用地项目进行抽样调查表明,在安置的3379人中,除172人进入社会保障体系外,其余均为货币安置,其比例高达%。然而,由于征地制度的缺陷和现行土地制度的缺陷,导致补偿标准过低,补偿安置费的克扣和分配使用的不合理、安置方式简单和责任不明造成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许多失地农民处于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游民"状态,有些地方的失地农民已到了面临"无路可走,无地生存"的困境。二、失地农民权益损失分析(一)农民所拥有的诸多权利和利益,都是附着在他们赖以安身立命的土地之上,直接或间接地与土地相关联。失去了土地也就意味着失去了他们那些与土地关联的权利和利益存在的基础和实现的条件,因而导致那些权利和利益的损害或完全流失。失地农民失去了生活保障、就业机会,失地农民失去了一项重要的财产土地。还会失去与土地相关的其他一系列权益。土地是农民集体赖以存在的物质载体,农民的诸多权利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与所拥有的土地相关。如政府对农民的技术、资金、农资等方面的支持都是以土地为基础的,失去了土地,也就失去了获得这种支持的机

公共政策概论案例分析

公共政策概论案例分析 第一题.某县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失误我国南方某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一直徘徊在全省倒数1~3 名的位置。1998 年,新一届领导班子走马上任,为了建立政绩,完成好上级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任务,甩掉计划生育的落后帽子,采取了一项新的政策措施,即对计划外生育实行高额罚款。具体的罚款标准是:超生第二胎罚款2000 元,超生第三胎罚款5000元,超生第四胎或更多罚款10000 元。县政府希望通过这项措施的实施有效控制县里的生育数量。考虑到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艰巨性,为了解决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有效凋动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该政策还做出了罚款提成的相关规定,即罚款所得,村、镇两级各提成30%。这项政策实施两年多后,县政府调查后发现,根本没有达到他们的预期目标,超生问题仍很严重。许多人宁愿交纳高额罚款也要生育第二胎和第三胎,有些没钱的家庭甚至举债生育也在所不惜。似乎有很多人都觉得,交了罚款就等于购买到了计划外生育的指标,就具有了合理合法的权利,不少人甚至在未生育之前就预先把罚金交了上去。当然,这一方面是因为重男轻女、多子多福、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在当地群众思想中根深蒂固;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一些基层干部把超计划生育罚款作为了一种创收的途径,为了多来钱,对超生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甚至还对超生予以暗中鼓励。请根据以上现象,从政策目标、政策内容、政策执行主体、政策目标群体、政策执行环境等方面,分析政策未得到有效执行的主要影响因素。 分析:导致该项政策未能得到有效执行的主要因素包括: (1)政策目标。目标与执行措施冲突,执行越有效,结果离目标越远。(2)政策内容。内容设计不合理,允许乡镇从罚款中提成,无疑会对基层干部起到上定的诱导作用,计划外生育给他们带来了实惠,他们怎么会积极制止这种行为呢!(3)政策执行主体。政策执行者欠缺职业素养,受经济利益驱动,其所作所为与原政策目标背道而驰。(4)政策目标群体。受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他们对政策目标缺少认识和理解。(5)执行环境。缺少有效的制度安排,如监督和控制机制等。 第三题。.案例:据5 月23 日《人民日报》报道,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率先在全省施行免费婚前检查,婚检的实际费用由政府承担。据了解,普陀区免费婚检的项目包括肝功能、血常规、小便常规、乙肝表面抗原、X 光胸透、梅毒、艾滋病血清学检查(HIV)等,每对夫妇检查费用为213 元,全部由政府承担。除了免费婚检,普陀区还对准妈妈们的孕前检查实行免费服务,费用也由政府承担,并承诺为新人保密。在一定意义上说,普陀区政府部门的做法为由新《婚姻登记条例》所引发的全国范围内的争论画上了句号。背景分析:自2003 年10 月1 日《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我国取消了强制婚检,婚前医学检查制度遵循自愿原则。结婚不必出示婚检证明,公民欣喜的是隐私权得到保护;而随之产生的忧虑是一些人将婚检变为“不检”,减少了一道筛查疾病的关口,给下一代的健康留下隐忧。一年间,全国各地的婚检率下降到了令人忧虑的地步,卫生部初步统计显示,目前全国婚检工作量不足往年的十分之一,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零婚检”。与全国其他地方一样,普陀区婚检人数大幅度下降。据普陀区妇幼保健所统计,今年1~3 月前来婚检的只有5 对,占实际结婚数的5%以下。同样,杭州的婚检率为2.3%,浙江全省的婚检率仅为1.94%。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舟山市普陀区推出了“婚检费用政府埋单”的新举措。社会效应:政策出台后,社会反响强烈,得到大多数民众支持。虽然每对夫妇婚检所需费用不过213 元,但由政府承担后,立即产生收效。从简单的数据对比看:“免费婚检”前 3 个月只有 5 对夫妇进行婚检;“免费婚检”后,11 天时间就有6 对夫妇接受婚检(5 月24 日《新京报》),增幅可谓惊人。当婚检作为结婚的前置条件时,新婚夫妇感到的是义务;当婚检变为自愿,而且免费,新婚夫妇感到的是权利,而且是由政府贴钱的权利。在这样的义务与权利之间,人们的选择取向是不言而喻的。作再多的宣传,讲再多的道理,都不如掏213 元钱来得干脆。一两百元的费用影响了许多人(主要是文化水平不高、素 5 质较低的国民)参与婚检的积极性。不仅是农村青年,一些新闻报道中还提到,许多城市青年表示,要等到新《婚姻法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后才去登记结婚,以节省下婚检费用。由此可见,今后婚检费用将是婚检推广的一大阻碍,所以免费婚检成为国民福利,由公民自由选择是否参加婚检是推广婚检的有效手段之一。法律依据:一个即将领结婚证的新人,可能面临这样的尴尬境遇:依照新《婚姻登记条例》,当事人是否婚检完全自愿,婚检将不再成为领取结婚证的必要条件;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又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10 月1 日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婚姻登记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交婚姻登记条例规定以外的任何证件和证明材料。从两部法律的通过和实施时间来看,《母婴保健法》在前,新《婚姻法》在后,按照我国的后法优于前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关系原则,如果发生冲突,应适用新《婚姻法》条款。不管是《母婴保健法》还是新《婚姻法》,针对的都是每一个普通公民,它们实施的效果,取决于公民个人的法律意识和观念。新《婚姻法》的诸多规定,实际上都是让公民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要求一个公民成为守法公民,普遍具有某种意识观念,不是强制他去做什么,而是为他完成这些责任提供保障。从一点上讲,提供免费婚检服务比强制婚检更有意义。 分析:我们应该建立一个怎么样的政府? 1.责任政府。从近来的“问责制”到普陀区政府部门为婚检费用“埋单”,可以看出中国政府正在向责任政府迈进。从积极发挥政府作用的角度来说,“问责制”只是一种消极的、事后的责任理念和制度。而普陀区政府部门为婚检费用“埋单”,主动承担政府应尽的社会责任和应该履行的政府职能。可以说,这从更高的层次很好地诠释了责任政府理念,即作为公共权力主体的政府,不但要为自己的不良行政行为负责,更应该富于公共管理者的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勇于担责、善于担责”,努力为广大纳税人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进而在比较的意义上促进本地区、本国的全面发展。 2.政府责任。婚检制度由强制改为自主选择以来,政府执政责任经历了两次递进。第一次,随着新《婚姻登记条例》的实施,强制性婚检在鼓掌声中悄然下课。但是随后不久,由于婚检率急剧下降,婚前医学检查作为预防出生缺陷和残疾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丧失,导致了医学专家和社会工作者的担忧。在今年三月召开的全国“两会”,甚至出现了强制婚检“重返” 婚姻门槛的提(议)案。第二次,是今年5 月,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率先在全国施行免费婚前检查,实行婚检的实际费用由政府承担的政策,使大家看到婚检争论终于找到了一个新的解决方案。现在,随着国内有更多的地区实行免费婚检制度,舆论呼唤政府能够进行第三次递进,把免费婚检作为政府给百姓的超额“福利政策”,转变为政府的一项基本执政责任。 3.创新能力。普陀区政府部门在公共政策创新方面为所有行政机关提供了优秀的范例。不管是责任政府理念,还是处理公共管理问题的高超能力,体现到政府行为上,都必须表现为该政府有效地制定和执行、适时地创新公共政策的能力。普陀区政府部门面对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出现的婚检人数锐减的尴尬局面,为了合法合理地实现当地社会发展的目标,毅然抛弃过去行政命令的固有模式,转而采用经济优惠方式引导社会公众的集体行动。这在事实上为地方政府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运用行政权力的灵活性进行适当的公共政策创新作出了良好的示范。 4.以人为本。取消强制性婚检的意义在于强调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界限,公权力不能强行进入私权利调整的范围内。但在私权利的领域内却强调的是自我责任,要不要婚检是当事人双方的自由,但由此而产生的后果也要由当事人双方来承担。普陀区政府部门为婚检“埋单”,引导公民理性行使自己的权利,反映当地政府在处理“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平衡,既保护婚姻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权利,又保障人口的质量、实现社会发展的目标。普陀区政府部门并没有回到以往的“直接管制”老路上去,而是采取“政府埋单”的方法,运用间接的行政引导方式实现调控社会发展的目的。这体现出普陀区政府处理多元社会中利益冲突、价值冲突的复杂公共管理问题的高超水平,也表明其行政行为方式已经实现了从“划桨行政”到“掌舵行政”的转变。

2020公共政策案例分析范文

一、案例描述: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逐步建立与完善,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社会结构深刻转型、利益格局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如,资源环境制约日趋严峻,农产品供求总量趋紧、结构性矛盾上升,来自国际市场的影响明显加大,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农民新的就业门路不多,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不适应农民需求,其中,我国可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这一问题尤为突出。在这个拥有世界上五分之一的国家里,耕地不仅关系到GDP的增速,关系到人民的幸福,社会的安定的问题,更是我国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能否坚持独立自主原则的最为基础,最为关键的生命线,“民以食为天,国以食而立。”而耕地恰恰是粮食生产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证,正所谓“没天哪有地,没地哪有粮”。当前,我国耕地不断减少的原因如下: (一)城市化建设对“耕地”的侵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得到迅速提高,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的近半个世纪中我国城市发展的最快时期。据统计,1998年我国城市人口约亿,城市化程度大约为%。据专家预测,我国到2050年,城市化水平将提高到70%,在未来50多年中,将有约5亿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其家属进城,变为城市人口。这样不仅要建立大量新城市,而且现有的许多城市都要程度不同地扩大其规模。按照每个城镇人口占地100平方米计算,增加5亿城市人口,约需要土地5万平方公里,即7500万亩。 首先,新城市的建立和老城市的扩大是我国整个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现代化的客观表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此而占用一部分耕地,是不可避免的。但无论如何,城市化所带来的占用耕地的需要,与耕地保护两者之间毕竟产生了矛盾,如何正确处理这对辩证的矛盾的统一体,是一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违法用地现象严重 据《中国土地报》报道,陕、粤、赣、豫、皖、鲁、吉、川、湘、浙等10个省,1992-1994年共清查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32万宗,违法用地面积达500

《公共政策学》案例分析

《公共政策学》书中案例分析 ①看清题目,找准知识点。如时间充裕,则适当延展。 ②案例的原理,即脱离案例的理论知识。 ③结合原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本案例中哪些做法符合原理,所以成功了;哪些做法不符合原理,所以没成功。因此,要。。。(某些情况) ④案例分析要写得清晰明了,有一目了然的感觉。答题时注意分点,有层次感为佳。 成功的政策分析依赖于上述阶段步骤的不断循环反复。 一、结合案例,论述研究公共政策学的现实意义。(47页) (一)存在的问题: 1、缺少政策制定的科学理论和方法,科学化、程序化的决策水平不高,喜欢采用“试错法”这样一种经验型的方法。 2、有些政策没有经过理论探讨,没有经过专家的详细论证,没有经过多次代表大会的充分、认真的讨论。 3、少数领导者凭经验,按主观设想拍板 4、有些方面的政策缺乏完整性,没有形成有机体系,往往是零散、无系统的就事论事而缺乏远见, 导致前后不一致和不同政策间相冲突。 5、政策制定的法制化程度不高,政策制定和实施往往靠层层发放文件,缺乏完善的有关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法律手段。 6、政策的实施产生大量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问题,如就业、人口、环境问题等。 7、“温青年方案”:表明政治民主化进程不高,民间参与国家政策的制定程度不够。 (二)意义: 1、提高我国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迫切需要: 以公共政策系统的改进以及提高政策质量为目标,并形成相当完善的理论和方法,要引起人们的重视。 2、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根据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以及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 行、系统完整的宏观经济政策及社会政策,以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特别是必须处理好一些目标易冲突或难以同时达成的经济政策间的关系。如经济增长与公平分配、物价稳定与充分就业、经济增长与通货膨胀、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 3、深化我国政治体制及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在行政体制改革中,政府职能的转变要求政 府运用种杠杆(政治、经济、法律)指导和经济生活。因此,发展公共政策学,探索政策研究的科学理论和方法,对于改善政策制定系统,提高政策质量,促进社会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三)公共政策学有着我们学习的理由: 1、职业上:使我们更好地利用社会科学的方法解决社会问题。 2、政治行政上:(1)保证国家、政府采纳正确政策,规范社会发展方向,达成目标; (2)加强政治民主化建设。 3、提高行政管理水平:行政管理即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过程,公共政策分析为行政部门提供政策相关知识。 二、运用政策分析程序,对上述案例进行分析,向市长推荐你所偏好的方案。(80页) (一)相关原理。 1、政策分析过程的八大步骤(68页)。 (1)问题界定:①消除不相关的信息资料,用数字说话,抓住焦点或关键因素,明确界定问题。 ②弄清当事人可能解决的问题是否存在,应能提供第一手关于问题的陈述,应能够估计分析者所需的时间和资料。 ③当备选方案被派生和分析时,问题的其他方面要加以界定,重新界定任务。 (2)标准确立:①当事人提供或间接地从目标或目的概述。②分析者推导。③必须说明与公共利益相关的标准。(3)方案搜寻:①决策者自身。②政策过程的其他参与者。③现行政策,他人经验。 (4)结果预测:①当时间较充分时,用民意测验。②当时间不允许时,使用敏感性分析、快速的决策。 (5)方案抉择:对备选方案进行比较分析(技术、经济、政治、行政可行性的分析) (6)政策执行与监测:政策执行中信息不充分、有限理性、既得利益偏好、意外事件等的影响使得必须对政策执行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偏差。 (7)结果评估:其意义①探讨政策是否达到目标,政策执行中所采取的各种措施,行为是否按事先的设计来进行。 ②事后评估所得信息是采取对应措施的基础。 ③为解释或说明某一特殊政策效果或影响提供依据。④解释政策成败的理由。 在实践过程中,这些阶段的先后次序是相对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它的覆盖面的宽度和广度,这些阶段的过程必须重复进行,必须通过分析问题的循环再循环,以使答案越来越集中且更具穿透力。 2、政策分析的作用:帮助决策者找目标;可以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分析每个备选方案的每个结果; 依一定标准科学修改(效益、效率、适当性、回应性、公正性、充分性)。 二、结合案例分析:按照上面的步骤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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