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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新)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资料

一、邻近营业线施工

(一)临近营业线施工的定义:距既有线路中心30m范围内为临近营业线范围;临近营业线施工属于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主要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外委工程建设等既有线平行、交叉、接入,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包括上跨、下穿既有铁路),有可能影响既有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

(二)邻近营业线施工的分类

邻近营业线施工分为A、B、C三类。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外侧2米(接触网支柱外侧附加悬挂外2米,有下锚拉线地段时在下锚拉线外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称为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安全限界最小2.44m.我们要求安全限界大于2.70m。

1. 邻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1)吊装作业时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开挖路基、路基注浆、基桩施工等影响路基稳定

的施工。

(4)需要对邻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2. 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铁路局有关部门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杆塔、通信基站、信号中继站、箱式机房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邻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 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

(1)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

(2)开挖基坑、降水和挖孔桩施工。

(3)邻近供电、通信、信号电(光)缆沟槽及供电支柱、通信信号杆塔(箱盒、通话柱)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

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

4. 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邻近营业线施工,由铁路局按上述原则界定类别。

(三)邻近营业线A类及B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按营业线施工有关规定执行。邻近营业线B类不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类施工由铁路局负责编制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编制程序如下:施工单位(或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于每月15日前将经相关站段会签的次月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申请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审核后,于每月20日前,将本专业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报铁路局运输处,由铁路局运输处汇总后作为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附件下发,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格式见附件7。

二、营业线施工安全一些基本知识

营业线施工定义: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I级施工:对运输影响较大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主要干线换(移)梁、更换正线道岔、上跨(对运输影响较大的下

穿)铁路结构物等施工。

II级施工:

1.主要干线封锁线路3h以上,影响信联闭4 h以上的施工;

2.其他干线封锁线路4h以上、影响信联闭6h以上的施工。

III级施工:除I级、II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施工管理:

营业线施工是个系统工程,涉及工程、工务、电务、供电、运输等施工和设备管理单位。为确保施工安全,加强施工管理,尤其是各专业之间结合部的管理,铁道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I级施工由铁路局主管运输副局长、有关主管副局长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II级施工由铁路局运输处、有关业务处主管副处长担任正、副组长,成员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管人员组成。

III级施工由车务段(直属站)主管副段长(副站长)或指定人员担任施工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施工、设备管理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

营业线施工安全要求:

1、营业线要点施工实行“坐台制”,指定专人(经培训合格的驻站联络员持证上岗)到行车室,按规定办理登记、销记手续,与车站值班员保持联系,随时将列车运行情况通

知施工现场,反馈施工现场的信息。

2、封锁施工采用三级防护,即驻站联络员、两端施工防护人员(遇曲线和不能通视等情况,增设中间防护员)和现场安全员;以上人员配备必需的通讯联络设备和防护设备。

3、作业前,应认真作好技术、安全交底,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按规定设置好防护,才能上道作业;施工作业中,要随时掌握好进度和质量,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施工完毕,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线路状态良好,机具、材料无侵限才能收工。

4、强化营业线施工作业控制,实施专人负责检查落实,确保行车、施工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5、营业线施工上道作业人员,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服装和防护用品,要求快速旅客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10分钟,必须停止影响列车安全运行的一切施工,且人员、机具等均应撤离至安全地带,物料堆码牢固,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和列车安全通过。复线和站内线路上作业时,邻线来车如有防护员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并要注意本线来车;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工具不得侵入限界。

6、非内部职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驻站联络员、安全防护员、道口看守员等特殊工种。

7、对区间卸车、桥涵顶进、开挖路基、道岔推进、抬

道、拨道、拨接开通等对行车威胁大的施工作业,分部经理或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必须亲临现场指挥,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8、在既有线边施工的物资、设备、车辆不得侵入建筑限界;在与营业线基本等高并行的地段施工,靠既有线一侧距钢轨2米外设置明显的限界桩和拉限界绳,限界桩、绳要求:限界桩可采用木杆、竹杆、钢管,限界桩须钉立牢固,限界桩地面以上1-1.2m高,5-10m一个桩,刷红白或黑白相间的油漆,20cm分节,限界桩距既有钢轨2m以上,限界绳用塑料编织网、三角旗绳或绳索,无特殊情况施工人员不越过限界绳,设备、材料不得侵入限界绳内。

营业线施工施工登销记制度:

(1)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施工开始前40分钟,由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检查登记簿》内登记,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车站值班员应及时与列车调度员联系,由列车调度员向有关车站和单位发布实际施工调度命令。

(2)封锁施工时,施工单位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担当。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要保持随时通信状态,掌握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做好邻线通

过列车时的安全防护,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责人。

(3)施工单位应在实际施工调度命令的起止时间内完成施工作业,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经施工、设备管理单位检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由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设备单位检查人(或设备单位指定人员)办理开通登记(施工销记),车站值班员签认后,由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调度员开通线路。

铁路限界;

对机车车辆和接近线路的建筑物、设备所规定的不允许超越的轮廓尺寸,为铁路限界。基本分为建筑接近限界和机车车辆限界。

建筑接近限界(ν≤160km/h)和客运专线铁路建筑接近限界(160km/h<ν<200km/h)。

营业线防护备品

信号与标志(作业标、停车信号牌、减速信号牌、“T”字牌、减速地点标、信号灯火炬、喇叭、响墩、红黄信号旗、对讲机、短路铜线等)

营业线不同速度等级线路的防护距离规定:

1、120km/h以下防护距离800m;

2、120km/h至160km/h防护距离1400m;

3、160km/h及以上防护距离2000m;

营业线防护要求;参见《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营业线施工防护办法:

1、凡影响行车施工的地点应设置防护标志。

2、区间施工时,单线应在两端车站、双线应在来车方向的车站设驻站联络员,施工现场设防护员。

3、施工占用线路作业时,应根据线路速度等级,使用停车手信号进行防护。

4、施工人员听到防护员发出的预报信号后,应做撤离准备。当施工负责人发出停工命令时,应立即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物。

5、在区间线路上进行的作业不妨碍行车安全时,可不设置防护信号;但应在施工地点两端各500~1000米处列车运行方向(双向在列车运行正方向)的左侧路肩上,设置作业标防护。

临近营业线施工的有关禁止性规定:

1、施工方案未按程序审批通过,未办理营业线施工安全审批的(含变更施工方案),禁止施工;

2、施工单位未与铁路设备管理、行车组织单位等单位签定施工安全协议的禁止施工;

3、规定的施工单位负责人不到现场、安全员、技术员、防护人员未到场禁止施工;

4、可能发生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材料侵入铁路限界的施工,未采取有效物理隔离措施的禁止施工;临近营业线大型机械、临时结构物未采取可控防倾倒措施的禁止施工;

5、相关施工作业人员未经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新进场的施工队、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未经培训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的禁止施工;

6、路局有关部门、设备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检查发现存在危及既有线安全的问题责令停工的、施工单位未整改并经检查单位确认的,禁止复工;

三、现场路基、线路、桥涵施工安全要点:

1、营业线路基施工p128

2、线路施工基本要求p129-130、131、

3、桥涵施工基本要求p137、p138、p139

4、劳务工安全管理p140

四、防护员防护备品及使用说明

施工防护信号备品

要点封锁施工防护要求:

移动停车信号牌

昼间与夜间均为有反光材料的红色方牌

减速地点标图:

单线区间施工防护要求图

(要点施工结束后,不需要减速慢行时):

双线区间一条线路施工防护要求图(要点施工结束后,不需要减速慢行时)

在区间线路、站内线路和道岔上施工时,根据线路速度等级,使用移动减速信号防护,移动减速信号牌上应标明列车限制速度。

120km/h<υmax≤200km/h的线路,在移动减速信号外方增设带T字的特殊移动减速信号。

五、防护员职责

驻站联络员职责:

在施工作业中,有许多种防护工作需要设置驻站联络

员。驻站联络员是设在车站运转室的防护人员。其职责是利用在运转室这一方便条件,及时了解和掌握列车的运行情况,如车站是否向区间发车?邻站开来的列车是否接近?上下行是否有通过列车等等。这些信息都要由驻站联络员及时准确地用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到工地防护员。工地防护员获得的列车运行情况主要依靠驻站联络员提供。因此,驻站联络员提供的信息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工地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关系到行车的安全。为此,对驻站联络员的要求是:

1.驻站联络员必须由经过学习培训且具有两年以上工龄的正式员工担任,上岗时必须持有带照片的防护员证书,必须是头脑清晰、无语言视听障碍者。

2.熟知常用的行车术语,能看懂运转台上的各种信号显示方法及表示意义。能听懂值班员与列车调度员之间的通话内容。在不干扰值班员工作的情况下,能通过勤问达到了解掌握列车运行的各种信息。

3.会办理各种施工要点登记手续,登记书写要认真,字迹清楚。

4.知道当日工地所在位置、地形情况、作业人员的作业项目,便于估计施工进展情况,便于向工地发出预报,确报信号。

5.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臆测行车,即要掌握列车运行规律,又要考虑到因各种因素会导致列车不按

规律运行。

6.在通告列车信息时必须及时雕确,吐字要清晰简洁,不得将车次、时间、站名报错。

7.当有事需要离开岗位时,必须向施工负责人请假,此时,施工人员、机具必须暂时下道。

工地防护员职责:

在各种施工中都必须设置工地防护员。由于施工负责人及施工人员直接触工地防护员,同时也在倾听瞭望工地防护员所发出的各种信号,因此,工地防护员发出的各种信号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现场施工人员是否停止作业,是否该下道避车。工地施工负责人安排生产进度,决定放行列车条件,掌握列车运行信息及驻站联络员情况等都要靠工地防护员来传达。工地防护标志的设置、移动、撤除也都是工地防护员要完成的工作。对于某些不设驻站联络员的施工作业项目,列车接近信息全凭工地防护员直观地进行瞭望倾听。此外施工现场的突发事件,要通过工地防护员机智果断地去处理,并决定拦车时机。因此,工地防护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熟悉防护信号备品的使用,熟知列车运行规律和工地地形情况,不得臆测行车,不干与防护工作无关的事。

2.站立位置要便于瞭望列车,并能与工地通视。同时,也要注意确保自身安全。

3.有些工作需要在施工地点(或车辆运行前后等)显示

停车手信号时就必须显示。

4.要与驻站联络员勤联系,一般3~5 min联系一次,联系中断立即通知下道。

5.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施工负责人职责:

施工负责人既是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管理者,又承担着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的双重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施工负责人也是工地防护员。然而,由于施工负责人的特殊身份,往往是他们只重视施工和维修进度,而忽视了防护工作。他们认为车站和工地都有防护人员,有些工作工地两端还设有防护员,安全防护没有问题。他们有时不派专职防护员防护;按规定应办理施工要点手续不去办理;让防护员干其它事情;擅自改变防护办法以及防护员的站立位置;靠经验臆测行车;甚至不设防护就开始施工作业等等。为消除诸如此类的不安全隐患,提高施工负责人对安全防护的认识,要求工地施工负责人必须做到以下儿点:

1.施工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指派合格的防护员做防护工作,按规定办理相应施工防护手续,按规定布置(插设)信号标志。

2.施工中要掌握生产进度,决定适时的下道时间,不贪活、不抢活。随时与工地防护员保持联系。监督和提醒防护员的工作。在防护员失职时,果断处理突发事件,设置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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