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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惠民政策

·候选项目:农村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

为让所有孩子都能上得起学、上好学,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全国农村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国家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农村1.5亿中小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普遍减轻。推行“一费制”,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十一五”时期中央财政将投入100亿元,实施农村初中学校改造计划,地方政府也要相应增加这方面的投入。

十七大报告摘录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规范教育收费,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专家解读:强调教育公益性质传递教育公平理念

该项政策表达的是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理念。政策的实施基本达到目的。在内蒙等地的调研时,农民朋友说“要说那一百多块钱咱也拿得出”,但减免学杂费说明“党和政府心里还有咱老百姓”。该项政策强调的是教育的公益性质,传递的是教育公平理念,是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最直接体现。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美化、绿化、亮化、硬化以及修路架桥是必要的,但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才是关键之关键、重点之重点。事业兴衰关键在人,不管是实行工业反哺农业的战略还是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都离不开农民、最后的落实也要靠农民。普及农村义务教育的真正落实是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的基础性工作。[详细]

二、取消农业税

·候选项目:取消农业税

党中央、国务院对减轻农民负担和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历来十分重视。2004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两会上宣布:“除烟叶外,取消农业特产税,每年可使农民减轻负担48亿元。从今年起,要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五年内取消农业税。”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宣布:延续2600多年农民种田交税的历史终结了。2006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支出3397亿元,比上年增加422亿元。

十七大报告摘录

改革开放取得重大突破。农村综合改革逐步深化,农业税、牧业税、特产税全部取消,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企业和金融、财税、投资、价格、科技等领域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市场体系不断健全,宏观调控继续改善,政府职能加快转变。进出口总额大幅增加,实施“走出去”战略迈出坚实步伐,开放型经济进入新阶段。

·专家解读:取消农业税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取消农业税,对于我国农民来说是一件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从2000年开始我国开始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原来由农民负担的费也被纳入税里,农民的农业税有所增加,粮食生产和农民收

入在低谷徘徊,城乡差距出现了不断扩大的势头。这种状况,不仅从全局来说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平衡健康发展,而且广大农民从建国以来为中国工业化做出的牺牲和贡献也不能得到应有的回报。我国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现代化的成果要由广大的人民共享。所以取消农业税,不仅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详细]

三、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

·候选项目: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

近年来,全国财政用于卫生投入的增幅年均在20%以上。根据《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十一五”时期,要在全国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框架,包括比较规范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比较规范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管理制度,促进人人享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十七大报告摘录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专家解读:对当前“看病难、看病贵”的积极回应

医疗、教育和住房问题是新时期影响人们生活质量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建立覆盖城乡居民

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是对当前“看病难、看病贵”这一社会事实做出的积极回应,是对过去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反思,体现了以人为本、重视民生、注重公平的发展理念,是政府“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鲜活实践。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加快推进医疗体制、药品流通体制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改革的核心是解决好医疗卫生资源的有效配置问题。现在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总量供给短缺,配置不均衡,配置机制泛市场化,在政府、医疗机构、药品企业和消费者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经济效益最大化”成为医疗机构的行为规则,这是导致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直接原因。[详细]

·候选项目: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党的十六大提出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求。今年8月,《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下发各地执行。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都已部署建立农村低保制度,预计年底前将实现农村低保制度全面建立、低保金发放到户的工作目标。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城市低保资金补助力度,由2000年的8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51亿元,覆盖人数由2000年的400多万人增加到目前的2200多万人,基本实现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保尽保。

十七大报告摘录

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专家解读: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对人的基本生存、生活权利的尊重。不管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有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政府有能力和责任帮助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具体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体现了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这一制度将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城市与农村,生产与生活,公平和效率有机的统一起来,反映了统筹兼顾的科学发展观日益得到贯彻落实。[详细]

·候选项目:解决农民工问题

2006年3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出台,涉及工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权益保护等一系列善待农民工新政策。此后,各地提高农民工待遇、改善农民工工作生活条件的措施也陆续出台,农民外出务工的环境和条件逐步改善,输出输入地、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全社会理解、关心、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大环境正在形成。

十七大报告摘录

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专家解读:新型的城乡关系将得以逐步建立

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一般规律,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在我国将长期存在。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大任务。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一战略高度出发,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要求,“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为我国下一步的农民工工作勾画了蓝图。伴随着《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和十七大精神的贯彻,亿万农民工的权益将得到有效维护,新型的城乡关系将得以逐步建立。[详细]

·候选项目: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针对部分地区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供应结构不合理、市场秩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转发《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2007年8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提出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和健全廉租房保障,规范和改进经适房管理,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十七大报告摘录

采取多种方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加强基金监管,实现保值增值。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老龄工作。强化防灾减灾工作。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专家解读:“居者有其屋”是党和政府必定会兑现的承诺

从根本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要依靠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的共同富裕。但从一般的发展经验来说,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没有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有效管理和强化对最低住房需求的有效供给是很困难的。“廉租住房”的有效供给,满足低收入家庭基本的住房需求,是政府为低收入家庭必须承担的公共服务。党和政府对这个问题已经有了充分的共识,下面的工作就是加强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彰显政府的积极作为。我们相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实现“居者有其屋”是党和政府必定会兑现的承诺。[详细]

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

·候选项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

十六大以前已决定开展试点工作,2005年卫生部提出扩大试点,2006年1号文件要求中央和地方财政提高补助标准。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加快,长期困扰农民的“看病难、吃药贵”问题将得到缓解。中央决定,从2007年开始新农合制度建设由试点阶段转入全面推进阶段,2007

年新农合覆盖的县(市、区)要达到全国县(市、区)总数的80%,2008年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县(市、区)。

十七大报告摘录

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

·专家解读:体现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理念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出台和实施,意在恢复和创建农村合作医疗体系,一方面继承合作互

助的传统,另一方面彰显新时代的特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主要特点有:第一,基本上是由政府组织和倡导的,但推出之后即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响应和欢迎;第二,表达的是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理念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该制度规定,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应低于10元,地方财政每年对参合农民的资助不低于人均10元,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合农民按人均10元安排补助资金。这是我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的投入。第三,它蕴含扶贫帮困的立意。在“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返贫的双重困境之下,该制度设计以“大病统筹”为核心,藉此来提高农民抵御因病致贫返贫的风险。[详细]

·候选项目: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完善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六中全会把安全生产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管理的范畴。本届政府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2003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04年初国务院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明确了我国安全生产中长期奋斗目标。

十七大报告摘录

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信访制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坚持安全发展,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专家解读:“以人为本”的前提是关注生命

目前,虽然我国危害劳动者人身和生命安全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所遏制,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党的十七大再次重申:“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以人为本”的前提是关注生命。劳动者的生命权得不到切实的保障,其他方面的权利都谈不上。十七大报告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助于解决我国目前的安全生产问题。只要各级党政部门、生产企业能够把经济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管理创新上来,而不是仅仅依靠资源特色和提高劳动强度,把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形成长效机制,政府尤其要加强对特危行业和安全生产保护缺位或不到位的企业的监管,加之劳动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我国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文明程度定会得到更加全面和切实的改善。[详细]

·候选项目: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国家将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加强农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建设。2007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水利、道路、电网、通信、安全饮水、沼气等设施建设。集中力量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改造。加快安全饮水设施建设,今年再解决3200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

十七大报告摘录

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

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专家解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效明显

这些政策较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饮水安全、人居环境问题都将“人”放在首位优先考虑;能源建设以节约、合理使用、保护生态为原则,体现了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精神;交通、电视、网络等传统和新兴信息化手段并进,表现出与时俱进的发展意识。同时,采取国家扶持服务、农民自治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办法,注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使建设目标较快地得以落实和实现,农民群众早受益、得实惠。[详细]

·候选项目:形成积极就业政策体系

我国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形成了一整套有中国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主要包括税费减免、财政投入、小额贷款、就业援助和服务、社会保险补贴、控制企业裁员等多个方面,既较好发挥了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又体现了政府在就业方面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2003年,中央财政新增47亿元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就业、再就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将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十七大报告摘录

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要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

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专家解读: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范

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将依然面临严峻的就业工作形势。“十一五”期间就业岗位与新增劳动力相比仍存在较大缺口,供求矛盾仍会十分尖锐;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目标,还受到经济结构升级和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劳动力结构性矛盾突出、人才和劳动力市场不规范、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相对滞后、严重侵害劳动者就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普遍存在等问题的制约。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把经过实践检验切实有效的积极就业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范,强调和规范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和行为,为我国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奠定了法律基础,为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提供了法制保障。相信这部法律实施后将对实现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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