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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疗药物毒副反应与处理规范标准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与处理规范标准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与处理规范标准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及处理规范

1. 化疗药物的特点:

选择性不高,在杀伤肿瘤细胞的同时对正常细胞也具杀伤力。对增殖旺盛的骨髓、胃肠道粘膜细胞、生殖细胞、毛发和肝肾等脏器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

1.1 按毒副反应出现时间划分

1.1.1 立即反应:用药后一天内出现的反应,如恶心、呕吐等;

1.1.2 早期反应:用药后几天至几周内发生,如口腔炎、白细胞减少

等;

1.1.3 迟发反应:用药后几周至几月内发生,如心、肺毒性;

1.1.4 晚期反应:用药数月至几年后才发生,如第二个肿瘤、不育症

等。

1.2 根据化疗药物外渗后对组织的损伤程度,将化疗药物分为三类:1.

2.1 刺激性化疗药物外渗后可以引起灼伤或轻度炎症而无坏死的

药物。如氮烯咪胺、足叶乙苷等。

1.2.2 发疱性化疗药物外渗后可以引起局部组织坏死的药物。如阿

霉素、表阿霉素、丝裂霉素、长春新碱、长春花碱等。

1.2.3 非发疱性化疗药物无明显发疱或刺激作用的药物。如环磷

酰胺、甲氨蝶呤、氟尿嘧啶、阿糖胞苷、顺铂、米托蒽醌等

2. 局部毒性反应

2.1 静脉炎

静脉炎分级

药物PH 值和渗透压对静脉的影响

PH 值的影响:正常7.35-7.45

低于 4.5 或高于9.0 引起静脉内膜损伤渗透压:正常270-320mOsm/L

文献表明﹥450mOSM/L 会引起中度静脉炎

﹥600mOSM/L 则必定引起静脉炎

部分常用药物的渗透压

2.1.1

2.1.1.1 药物的刺激性

2.1.1.2 注射针头对血管内皮的损伤

2.1.1.3 血管的粗细及血流速度

2.1.1.4 药物的PH 值

2.1.2 静脉炎防治措施

2.1.2.1 调整药物浓度

2.1.2.2 对血管的选择

2.1.2.3 温度调整

2.1.2.4 避免同时应用其他血管刺激性药物

2.1.2.5 局部应用喜疗妥、护脉膏等

2.1.2.6 血管未遭破坏前选择PICC 、锁穿、静脉留置针等2.2 药物外渗

2.2.1 与药物渗漏发生的有关因素

2.2.1.1 注射血管:细、弹性差

2.2.1.2 注射部位:避免手背、关节处

2.2.1.3 注射技术

2.2.1.4 外界因素

2.2.1.5 病理性因素:上腔静脉综合征、乳腺癌患侧肢体2.2.1.6 放射线影响

2.2.2 药物渗漏后的处理

2.2.2.1 间断冰敷或冷敷:

2.2.2.1.1 血管收缩,降低药物吸收;

2.2.2.1.2 减弱药物对组织细胞破坏能力,限制损伤范围2.2.2.2 局部封闭

2.2.2.3 护脉膏、喜疗妥、地米等

3. 消化道毒性

3.1 恶心、呕吐

3.1.1 恶心、呕吐的分类

3.1.1.1 急性恶心呕吐:指发生于化疗后24 小时内。

3.1.1.2 迟发性恶心呕吐:指发生在给药后24 小时或更长时间的恶

心呕吐。

3.1.1.3 预期性恶心呕吐:常见于以往化疗期间呕吐控制不好的患

者,属于条件反射。

3.1.2 呕吐发生机制

3.1.2.1 化疗药物直接刺激胃肠道引起恶心、呕吐。

3.1.2.2 血液中的化疗药刺激肠道壁嗜铬细胞释放5羟色胺(5- HT) ,

5 - HT 作用于小肠的 5 - HT3 受体,被激活后通过迷走神经传至

第四脑室的化学感受诱发区(CTZ) ,激活位于延脑的呕吐中

枢.引起恶心、呕吐。

3.1.2.3 5 -HT 也可直接激活化学感受诱发区( CTZ)的5- HT3 受

体,兴奋呕吐中枢。

3.1.2.4 心理反应异常,如焦虑、恐惧以及既往有呕吐经历者.可以

导致或加重恶心、呕吐。恶心、呕吐反应以顺铂最明显

3.1.3 引起呕吐的药物

3.1.3.1 发生率80-90% :顺铂、阿糖胞苷、环磷酰胺、氮希咪胺

(DTIC) 。

3.1.3.2 发生率30%-60% :阿霉素、5- FU 。

3.1.3.3 发生率小于 1 0% :长春新碱

3.1.4 恶心、呕吐的护理措施

3.1.

4.1 医护人员应向患者做解释,减轻顾虑,提供心理支持。

3.1.

4.2 尽可能睡前给药。口服药物应分次餐后服用或临睡前服用,

如司莫司汀于睡前服用。

3.1.

4.3 给予止吐药物,如胃复安、格拉司琼、托烷司琼等,必要时

可以使用镇静药物辅助治疗。

3.1.

4.4 保持病房干净、整洁、无异味,减少不良刺激。

3.1.

4.5 患者发生呕吐时应给予扶助漱口,帮助取舒适体位,保持床

单位及衣物整洁。

3.1.

4.6 严格记录出入量,以评估脱水情况,必要时查血电解质,补

液。

3.1.

4.7 调整饮食方式:化疗前及化疗后1-2 小时,避免进食。化疗

期间给予清淡易消化饮食,少量多餐。

3.1.

4.8 若营养严重失凋,并不能经口进食者,可酌情给了肠内或肠

外营养支持治疗。

3.2 腹泻

3.2.1 腹泻发生机理

3.2.1.1 化疗药物对肠黏膜细胞的直接抑制或破坏,引起肠黏膜萎缩

小肠吸收面积减少。

3.2.1.2 肠道继发感染:化疗造成骨髓抑制,肌体抵抗力低下,肠道

正常菌群增殖活跃,发生肠道感染。使肠道内上皮细胞发生水肿、

坏死、脱落等炎性反应,从而刺激肠蠕动,引起腹泻。

3.2.1.3 对化疗存在恐惧、焦虑或紧张情绪,使胃肠蠕动及消化液分

泌增加而致腹泻。

3.2.2 引起腹泻的药物

氟尿嘧啶及其衍生物如方克、甲氨蝶呤、VP-16 、羟基喜树碱、阿糖胞苷、阿霉素、艾力、力朴素等可引起腹泻

3.2.3 腹泻护理措施

持续性腹泻需要治疗,密切观察并记录大便次数、性状,及时做常规检查,监测水电解质,及时止泻、补液治疗,减少脱水、热量摄取不足等并发症的发生。化疗后 1 周至10 天内,用温开水200-300ml 加庆大霉索8 万单位含漱后服下,每日 3 次,可预防及减少口腔溃疡及腹泻的发生。进食高蛋白、高热量的低渣食物,避免对胃肠道有刺激的饮食:如饮酒、辛辣、过热、过冷等食物。少食多餐,每天至少进3000ml 流质,必要时静脉补液,保持水、电解质的平衡。

3.2.4 直肠区黏膜和皮肤的护理

3.2.

4.1 每次排便后用温水清洗肛门,并用软纸轻轻吸干。

3.2.

4.2 表面涂用软膏,促使皲裂皮肤愈合。

3.3 便秘

3.3.1 便秘发生机理

3.3.1.1 化疗药物具有神经毒性,引起胃肠道平滑肌应急性下降,胃

肠蠕动减弱

3.3.1.2 抗呕吐药物

3.3.1.3 化疗药物导致进食纤维素性粗糙食物减少

3.3.1.4 化疗药物导致病人乏力、卧床,活动过少。

3.3.2 易引起便秘的药物

长春碱类药物:如长春新碱(VCR )、盖诺、诺维本等

3.3.3 便秘护理措施

3.3.3.1 选择富含纤维素的饮食,高纤维素食物能够吸收并维持小肠中的水分,利于分块软化。

3.3.3.2 避免发生脱水,每天至少进3000ml 流质

3.3.3.3 进行适当身体活动,有助于胃肠蠕动

3.3.3.4 应用缓泻剂

3.3.3.5 灌肠

4. 骨髓抑制

末梢血液中,红细胞寿命大约120 天,血小板约7天,中性粒细胞仅仅为8个小时。因此,受化疗药物影响最大的是白细胞,尤其是中性粒细胞。

4.1 骨髓抑制分级

过敏性休克药品不良反应判定评价标准

过敏性休克药品不良反应判定评价标准 过敏性休克是外界某些抗原性物质进入机体后,主要通过免疫机制在短时间内发生的强烈全身变态反应综合征,由于抗体与抗原结合使机体释放一些生物活性物质如组胺、缓激肽、5-羟色胺和血小板激活因子等,导致全身毛细血管扩张和通透性增加,心排血量急剧下降,血压下降达休克水平。过敏性休克的表现与程度,依机体免疫反应强度、用药途径等的不同而存在很大差别。通常突然发生且很剧烈,若不及时处理,常可危及生命。 一、过敏性休克的临床特点 1、皮肤粘膜表现:往往是过敏性休克最早且最常出现的征兆,包括有一过性皮肤潮红、周围皮痒、口唇、舌部及四肢末梢麻木感,继之出现各种皮疹,重者可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还可出现鼻、眼、咽喉粘膜充血、水肿等。 2、呼吸系统表现:胸闷、气短、呼吸困难、窒息感、发绀等。 3、心血管系统表现常可见血压迅速下降,收缩压降至90mmHg以下或比基础血压降低2 0%或脉压差小于20mmHg。病人还出现心悸、出汗、面色苍白,然后发展为四肢厥冷、发绀、脉搏细弱、心动过速及晕厥等。 4、神经系统表现:头晕、乏力、眼花、神志淡漠或烦躁不安、大小便失禁、抽搐、昏迷等。 5、消化系统表现:恶心、呕吐、腹痛、腹胀、腹泻,严重的可出现血性腹泻。 二、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中,过敏性休克的判定标准 1、血压下降为必需指标,再伴有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表现的1-2个指标即可判定; 2、报告情况符合血压诊断标准,同时临床过程描述中有抗过敏治疗经历,如“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治疗后好转的,不良反应名称可归纳为“过敏性休克”; 3、报告人认为是过敏性休克,而现有病例报告信息无明确证据反驳的,不良反应名称可归纳为“过敏性休克”,如不良反应过程描述欠缺多,请报告人追踪原始病例,补充报告情况。 三、关联性评价 关联性评价按照肯定、很可能、可能、可能无关、待评价及无法评价的6级评价标准进行评价。 1、用药与过敏性休克的出现有合理的时间关系:本病大都在用药过程中发生,多数患者在首次使用30分钟内发生症状,也有少数患者在连续用药数天后发生。 2.过敏性休克符合该药已知的不良反应类型:药品说明书中已有的、文献中已记载的、WHO数据库或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中已有的。 3.停药后,经过对症治疗反应消失或减轻。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的判断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的判断、评价及 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s,ADRs)监测,在欧洲国家也习惯称为“上市后药 物监测(Postmarketing Drug Surveillance,PMDS)”,以1964年英国黄卡制度(Yellow card system)的问世而宣告诞生。ADRs监测有志愿报告体系(SPontaneous Reporting system,SRS)、集中(或强化)监测体系(intensivereporting system)等多种方式。由于SRS一直是ADRs监测的主要方式,近年来,似乎已约定俗成,ADRs监测一般指的即是SRS。SRS主要目标是尽早获得药物安生性问题的信号,为药政管理提供依据以及向卫生专业人员传递信 息。 药品不良反应常成为医疗、科学、道德、商业与诉讼的焦点。法律判决依据的事实。而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不确切性,常使得问题的讨论难以为继。 ADR报告的获得过程可分析如下:(1) 不良反应事件的发生和发现;(2) 把事件的发生归因于药物,这一判断很多源于经验,通常考虑的是时间上有联系,以及没有混杂因素等; (3) 把归咎于药物的不良事件以可疑的ADR的名义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制药公司报告。而报 告的只占实际发生的不良反应事件的极少部分。 为了减少漏报,提高检测的灵敏性,一般都提倡“有疑即报”,即不必在肯定了药物与 不良事件的因果关系后再报告。 监测方法的优劣,不但要看其灵敏性,还要看其特异性。70年代后期以来,为了提高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特异性,许多专家探讨、研究了各种因果判断方法,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对厂方报告ADR时的一种要求。这一倾向曾使人们以为应用这些方法能测定具体病人或个 例报告的因果关系,能解决不确定性问题。现在已逐渐认识到这是一种偏向,但“因果”方 法也并非一无是处,它们可以告诉初报者如何考虑这是一起ADR,该收集哪些资料,该从 哪些方面描述。 为了更准确、更有质量地报告ADR,系统地了解药物不良反应判断的思路十分必要。而为 了高屋建瓴,从战略角度全面地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作用与地位,探讨药物警戒中的信号问题就十分必需。 1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归因判断 1.1 因果性质的标准——ADR判断时的考虑因素 ①与现有资料要有一致性(或生物学合理性) 即从已有的文献资料中其他类型信息的观点看因果联系的合理性。其他类型信息是指其他人体研究的数据,其他有关问题研究的数据,动物实验的数据以及科学的病理生理学理论。 如果某项发现能为已有的资料和理论所解释,一般就会更令人信服。 ②以往的经验,即是否已有该药反应的报道、评述等——联系的一贯性

常用化疗药物及副作用

常用化疗药物主要副作用 各种化疗药物均对生长活跃的组织有毒性作用,都有不同程度的骨髓抑制及消化道反应,下表仅指其需要特别注意的副作用 1、丝裂霉素MMC;?骨髓抑制:4-6周最明显 2、博莱霉素BLM;?毒副作用:肺毒性:肺炎样症状、肺纤维化, 皮肤反应:指趾关节皮肤肥厚,色素沉着。 发热:38度左右,可自行消退。 3、新一代铂类,包括:奥沙利铂、络铂、奈达铂 高发生率不良反应有:周围神经毒性、骨髓抑制、腹泻 经对症处理、减量、停药,基本可控制

4、长春瑞宾NVB:从外周静脉给药时,刺激大,静脉炎发生率高,切勿外渗。 周围神经毒性:腱反射消失、指、趾麻木、四肢疼痛、肌肉震颤。 骨髓抑制:主要为中性粒细胞减少,但无剂量累积毒性。 5、依立替康: 1)急性反应: 乙酰胆碱综合征,表现为多汗、多泪、唾液分泌增多、视物模糊、痉挛性腹痛、“早期”腹泻; 在用药24小时内出现,多可自行缓解,严重者给阿托品治疗; 恶心呕吐常见。 2)亚急性反应: 延迟性腹泻,剂量限制毒性,用药24小时后出现,水样便,可带血,发生率80%~90%,严重者占39%; 大剂量易蒙停有效; 骨髓抑制明显,亦为剂量限制毒性。 6、托泊替康:骨髓抑制明显;4度血小板降低发生率达26%,中位持续时间为5天,血小板降低至最低中位发生时间为15天。 7、草酸铂L-OHP: 外周神经毒性:感觉迟钝、异常,遇冷加重,偶见可逆性急性咽喉感觉异常。 与依立替康合用可发生胆碱能综合征(腹痛、唾液分泌过多等)危险,阿托品可以预防。 护理措施:------四禁 ?禁止用N.S稀释 ?禁止用冰水漱口和冷食 ?禁止与碱性药物或溶液配伍输注 ?制备药液及输注时避免接触铝制品、避开离子 8、掌握化疗药物的正确溶酶,保证药物有效性 用N.S稀释的药物:氮芥、CTX、VDS、BLM、喜树碱、VP-16、DDP 用G.S稀释的药物:MTX、CBP、草酸铂、秋水酰碱、THP、光辉霉素、抗癌锑等。 需要避光的常用药物:DTIC MMC 放线菌素D、光辉霉素、秋水仙碱、喜树碱、长春碱类 需冷藏的常用药物:在2-8度以下冰箱内保存:CCNU、ME-CCNU、长春花碱(VLB)、VDS、NVB、紫杉醇、泰索帝、DTIC 低温保存:去甲氧柔红霉素、门冬酰胺酶

常见化疗药物的副作用

化疗药物的副作用 一、氟尿嘧啶(5-FU) 注意粘膜反应的观察和处理。出现口腔炎应做口腔护理。腹泻每日5次以上或出现血 性腹泻者通知医生,必要时停药。 与甲氨蝶林呤合用,应先用甲氨蝶呤4~6小时后,再给予本药,否则药效降低。 与亚叶酸合用,应先用亚叶酸后再给予本药,可增加本药疗效。 别嘌呤醇可减轻本药的骨髓抑制作用。 应避免日晒,色素沉着停药后多可恢复。 持续滴注时,建议使用深静脉置管。 二、吉西他滨(泽菲、健泽) 静脉滴注30分钟,最长不超过60分钟(滴注药物时间的延长增大药物的毒性)。 本药是一种辐射增敏剂,与放疗同时应用可产生严重毒性。 注意过敏、血小板降低、尿液的观察和处理。 配制本药每0.2g 至少加入5ml 生理盐水(粉剂只能使用生理盐水溶解)。配制好的溶液贮存在室温下,不得冷藏,在24小时内使用 三、环磷酰胺 用药时需适量饮水,必要时静脉补液,确保尿量,预防出血性膀胱炎。大剂量使用时应水化利尿。 药物加热小于60摄氏度,待完全溶解后方可使用。 本药注射剂稀释后不稳定,应于2~3小时内使用。 本药片剂口服宜采用空腹服用,或进食时服用 四、异环磷酰胺(和乐生、匹服平) 为防止或减轻泌尿系统毒性反应,预防出血性膀胱炎,宜补充适量液体,并使尿路保护剂(美斯钠),美斯钠一日3次静脉注射(IFO用药当时,4小时后,8小时后)。 尽可能减少与镇静药、镇痛药、抗组胺药及麻醉药同用,减少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注意骨髓抑制的观察及处理。 本品可能加重放疗所致的皮肤反应。 五、达卡巴嗪(氮烯咪胺) 局部刺激性较大,注射时要避免漏出血管外。 稀释后立即避光且在30分钟至1小时内输完。 与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有配伍禁忌。 六、顺铂 恶心、呕吐的副作用很强烈,恩丹西酮等5-HT3受体拮抗剂的使用可以改善症状。 为了减轻肾脏损害可在用药前后大量补液(必须在给药前2~16小时和给药后6小时

化疗药物常见的不良反应

化疗常见的不良反应(一) (一)局部不良反应 部分抗肿瘤药物对血管刺激性较大,作静脉注射时易刺激静脉内壁造成静脉炎,表现为从注射部位沿静脉走向出现发红、疼痛、色素沉着、血管变硬等。如静脉注射时药物不慎漏于皮下,即可引起疼痛、肿胀或局部组织坏死。 护理措施 1、选择好输液部位,避开手腕和肘窝以及施行过广泛切除性外科手术的肢体的末端,乳腺癌根治术后避免患肢注射,避免下肢静脉。合适的部位为前臂,应该避免在同一部位多次穿刺,有计划地调换静脉,选择静脉从小到大,由下到上,由远端到近端。 2、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考虑采用中心静脉留置针 3、静脉注射药物时,药液的浓度不宜过高,给药速度不宜过快,减少对静脉的刺激。 4、注射化疗药物前,必须先用0.9%的生理盐水诱导,确保针头在静脉内再注入化疗药。输液过程中加强观察,并询问患者注射部位是否疼痛、肿胀等不适。 5、输入化疗药物后,应该用0.9%的生理盐水充分冲洗管道后再抜针(除奥沙利铂外,奥沙利铂输入前后必须要用5%葡萄糖冲洗静脉管道),使化疗药物完全进入人体内,并减少药液对血管壁的刺激。 6、在用药前详细向患者讲解药物渗出的临床表现,如果出现局部隆起、疼痛或输液不畅时,及时呼叫护士。 7、一旦疑有外漏,应马上停止注射,保留针头,接空针,从原静脉抽吸抽出残留在针头、输液管中的药物,并用硫酸镁冷敷(奥沙利铂外漏一周内禁止冷敷),抬高患肢。 (二)消化系统不良反应 许多药物对胃肠道黏膜有损害作用而引起不同程度的消化道反应,如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泻等。 护理措施 1、化疗前做好解释工作,化疗时有意识地与患者谈心。 2、保持病房环境清洁、无异味,减少不良刺激。 3、在化疗前及时准确的给予止吐药物,如甲氧氯普胺、阿扎司琼等,必要时可以使用镇静药物辅助治疗。 4、给予清淡易消化的饮食。对已发生呕吐的患者,可在呕吐的间歇期进食,少量多餐,多饮水,并保持口腔的清洁。 (三)骨髓抑制 护理措施 1、给予高蛋白质、高热量、丰富维生素的饮食。 2、按时查血常规,了解血象下降情况遵医嘱给予升血药物,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并观察疗效。必要时输注全血或成分输血。 3、白细胞特别是粒细胞下降时,感染的机会将会增加,当白细胞计数<4.0*109/L,应用紫外线消毒病房,减少探视,严密监测患者的体温.当白细胞计数<1*109/L,容易发生严重感染,需进行保护性隔离。 4、当血小板计数<50*109/L会有出血的危险,当血小板<50*109/L,易发生中枢神经系统、肠道、呼吸道的出血,应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防止脑、肺的出血。协助做好生活护理,避免碰撞,拔针后增加按压时间,静脉注射时止血带不宜过紧,时间不宜过长。一旦患者出现头痛等症状应考虑颅内出血,及时通知医生。

药品不良反应填写规范

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填写录入规范 (试行) 总则 1.目的:为了规范报表填写录入,提高报表质量,加快上报效率,提取有效预警信号,综合我院日常报表填写录入存在的问题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填报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2.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和《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暂行规定》。第二章基本要求 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的填报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符合规定时限。 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此为上报监测中心时限) 4.药品不良反应名称填写应准确、完整。新的药品不良反应要认真核对说明书。 5.所有的不良反应要核对是否有并用药品。 6.不良反应过程描述及处理情况应详细规范填写,如有并用药品,则应包含并用药品使用情况。 7.药品信息项下的怀疑和并用药品的药品通用名称、药品生产企业名称、药品生产批号应真实、完整、准确。生产批号应认真核对,必要时进行核实。有并用药品的,药品信息项不能缺少并用药品信息。 8.审核员在收到报告表之后,要对报告表进行认真审核,如发现生产企业名称相同、不良反应表现类似、不良反应发生时间和地点比较集中、药品名称和批号相同等聚集性特点的报告,应密切关注,及时进行核实,报告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办公室,由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办公室报告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报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第三章一般信息 9.报告类别:新的□严重□一般□ 分一般的、严重的、新的一般、新的严重四类。 (1)一般的:是指药品说明书中载明的不良反应; (2)严重的:是指药品说明书中载明且符合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判定5条标准之一的;

抗肿瘤药物的毒副反应及防治

抗肿瘤药物的毒副反应及防治 抗肿瘤药物的毒性反应可分为近期毒性反应和远期毒性反应两大类。近期毒性反应一般指发生于给药后4周内所出现的毒性反应,又可分为局部反应和全身反应两大类。 一、局部反应 抗肿瘤药物的局部反应主要为抗肿瘤药物局部渗漏引起的组织反应或坏死及栓塞性静脉炎,与一部分抗肿瘤药物的组织刺激性有关。 一旦疑有外渗发生,应采取:1、停止输液2、限动肢体3、回抽外渗药物4、拔针5、外渗部位避免施压6、有指针时按不同药物,局部使用解毒剂7、按不同药物局部冷敷或热敷8、抬高肢体9、报告和记录10、局部用中药或硫酸镁。 静脉炎的处理防胜于治,药物应稀释到一定浓度,滴注时调节好滴速,选择深静脉或中央静脉置管均有意义。使用PICC对防止药物外渗有很好的预防作用。 二、全身反应 1.过敏反应过敏反应可分为局部和全身两种。局部反应表现为沿 静脉出现的风团、荨麻疹或红斑,常见于多柔比星和表柔比星,如静脉 使用氢化可的松或生理盐水后仍可继续用药,但速度宜慢。 在用药开始后15分钟内出现的症状或体征应视为全身过敏反应,可表现为颜面潮红,荨麻疹、低血压、紫绀等,需立即停止输液并作相应处理。 2.发热如以低剂量做试验,严密观察体温、血压、及时补液,使用退 热剂及激素,可避免严重后果。 3.造血系统反应由于半寿期的不同,最初常表现为白细胞特别是粒细 胞的减少,其次是血小板的减少,严重时血红蛋白也降低。仅有少数药物没有或少有骨髓抑制。 抗肿瘤药物引起的骨髓抑制的程度与患者个体骨髓储备能力关系密切。用药前有肝病、脾亢、接受过放射性核素内照射或过去曾行放/化疗者更易引起明显的骨髓抑制。化疗引起的骨髓抑制对于停药后2-3周恢复。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及处理规范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及处理规范 1.化疗药物的特点: 选择性不高,在杀伤肿瘤细胞的同时对正常细胞也具杀伤力。对增殖旺盛的骨髓、胃肠道粘膜细胞、生殖细胞、毛发和肝肾等脏器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 1.1按毒副反应出现时间划分 1.1.1立即反应:用药后一天内出现的反应,如恶心、呕吐等; 1.1.2早期反应:用药后几天至几周内发生,如口腔炎、白细胞减少 等; 1.1.3迟发反应:用药后几周至几月内发生,如心、肺毒性; 1.1.4晚期反应:用药数月至几年后才发生,如第二个肿瘤、不育症 等。 1.2根据化疗药物外渗后对组织的损伤程度,将化疗药物分为三类:1. 2.1刺激性化疗药物外渗后可以引起灼伤或轻度炎症而无坏死的 药物。如氮烯咪胺、足叶乙苷等。 1.2.2发疱性化疗药物外渗后可以引起局部组织坏死的药物。如阿 霉素、表阿霉素、丝裂霉素、长春新碱、长春花碱等。 1.2.3非发疱性化疗药物无明显发疱或刺激作用的药物。如环磷 酰胺、甲氨蝶呤、氟尿嘧啶、阿糖胞苷、顺铂、米托蒽醌等 2.局部毒性反应 2.1静脉炎

静脉炎分级 药物PH值和渗透压对静脉的影响 PH值的影响:正常7.35-7.45 低于4.5或高于9.0引起静脉内膜损伤 渗透压:正常270-320mOsm/L 文献表明﹥ 450mOSM/L会引起中度静脉炎﹥600mOSM/L则必定引起静脉炎部分常用药物的渗透压 2.1.1静脉炎的有关因素 2.1.1.1药物的刺激性 2.1.1.2注射针头对血管内皮的损伤 2.1.1.3血管的粗细及血流速度

2.1.1.4药物的PH值 2.1.2 静脉炎防治措施 2.1.2.1调整药物浓度 2.1.2.2对血管的选择 2.1.2.3温度调整 2.1.2.4避免同时应用其他血管刺激性药物 2.1.2.5局部应用喜疗妥、护脉膏等 2.1.2.6血管未遭破坏前选择PICC、锁穿、静脉留置针等2.2药物外渗 2.2.1与药物渗漏发生的有关因素 2.2.1.1注射血管:细、弹性差 2.2.1.2注射部位:避免手背、关节处 2.2.1.3注射技术 2.2.1.4外界因素 2.2.1.5病理性因素:上腔静脉综合征、乳腺癌患侧肢体2.2.1.6放射线影响 2.2.2药物渗漏后的处理 2.2.2.1间断冰敷或冷敷: 2.2.2.1.1血管收缩,降低药物吸收; 2.2.2.1.2减弱药物对组织细胞破坏能力,限制损伤范围2.2.2.2局部封闭 2.2.2.3护脉膏、喜疗妥、地米等

抗肿瘤药物毒副反应的评价体系

抗肿瘤药物毒副反应的评价体系 世界卫生组织(WHO)、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及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等机构均对抗肿瘤药物的毒副反应有多种表述,根据其与药物药理作用有无关系分为A型和B型。A型是指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可以被预测,发生率高而死亡率低,如常见的化疗药物剂量限制性毒性;B型是指剂量不相关的不良反应,难以预测,发生率低,但死亡率高。对于两类不良反应采取的应对措施也不一样,前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药物的使用剂量,而后者一般停药,不再使用。 根据毒副反应与药物的因果相关性,可将评价标准被分为5级,包括“肯定有关”、“可能有关”、“可能无关”、“无关”、“无法判定”,该评价标准可应用于指导医生对于毒副反应的判断,综合评估肿瘤的病情。抗肿瘤药物的安全性评价除了患者的症状和体征外,还包括体力状态评分、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等内容。 目前,主要有两套系统评估抗肿瘤药物的药物不良反应事件,即WHO常见毒性分级标准和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CTCAE)。 目前临床上常使用CTCAE(该评估系统现已更新到4.0 版)进行不良反应分级,在抗肿瘤药物的临床试验中,更是以使用CTCAE分级标准来描述药物的安全性。该系统采用国际医学用语词典(medDRA)标准的描述性术语对抗肿瘤药物治疗过程中任何不利或非预期的症

状、体征、异常实验室检查和疾病进行等级(严重程度)划分,包括1~5级,应用于抗肿瘤药物不良反应的记录和描述。使用该系统不仅可以定性定量地记录药物的毒副反应,更因其标准化的描述使不同的肿瘤治疗中心在抗肿瘤药物毒副反应描述、记录和交流方面有了统一的语言,利于抗肿瘤药物的应用和研发。 在临床实践中,也有因药物毒副反应的特殊性而制定专门的分级标准应用于记录交流,如奥沙利铂神经毒性的Levi分级标准。临床肿瘤工作者熟练掌握抗肿瘤药物毒副反应的评价体系,有助于全面评价药物的应用疗效和安全性以及顺畅地进行沟通交流。

药物毒副作用

药物的毒副作用有哪些 副作用 就是药物在常用量时所发生的与治疗作用无关的不良反应。像麻黄碱在止喘的同时,能兴奋中枢神经,引起失眠。止喘是它的治疗作用,失眠则是它的副作用。阿托品在缓解胃肠道平滑肌痉挛的同时,能引起口干、视觉模糊,解痉是它的治疗作用,口干、视觉模糊则 为它的副作用。 毒性反应 就是用药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所发生的不良反应翳学教育网整理。如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能引起耳蜗前庭器官损害,导致平衡失调、听觉减退或丧失;注射抗癌药物环磷酰胺等能造成肝损害,形成药物性肝炎;服用氯霉素能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服用磺胺类药物能引起皮炎皮疹、皮肤瘙痒、血管神经性水肿等,这些都属毒性反应。 过敏反应 由于受抗原或半抗原物质的刺激,引起机体组织损伤或生理功能紊乱所发生的不正常免疫反应。如青霉素过敏引起休克,其他生物制品引起不同的过敏反应等,其中以迟发性过敏反应危险性最大,也最容易被人疏忽而造成危害。 继发性反应 这是由于使用药物治疗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像长期使用广谱抗菌素,使肠道内的敏感细菌被抑制生长,引起不敏感的细菌大量繁殖,导致葡萄球菌肠炎或念珠菌病。这些就是由 于用药后引起的继发性反应。 耐受性 就是指有些人对某些药物的敏感性特别低,不但用一般治疗量不易出现反应,就是用 中毒剂量也不至出现毒性症状。 成瘾性 就是指病人对一些药物长期应用所产生的依赖性。例如吗啡类镇痛药,在停用后病人可以出现一系列精神的和全身的戒断症状;巴比妥类、安定类等药物均有成瘾性。 致畸作用 主要指孕妇在怀孕期间,因用药不当而造成胎儿畸形、四肢短小等不良反应。尤其是胎儿发育的前3个月,细胞有丝分裂处于活跃阶段,胚胎发生迅速变化,各器官、系统都在进行分化,最易受药物的影响而产生致畸作用。这就是一些药物特别注明孕妇慎用的原因之 一。 致癌作用 这里指的是用药后,由于药物或药物代谢产物而诱发机体致癌。像多环芳烃类物质和 亚硝胺类都是极强的致癌物质。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与处理规范标准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及处理规范 1. 化疗药物的特点: 选择性不高,在杀伤肿瘤细胞的同时对正常细胞也具杀伤力。对增殖旺盛的骨髓、胃肠道粘膜细胞、生殖细胞、毛发和肝肾等脏器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 1.1 按毒副反应出现时间划分 1.1.1 立即反应:用药后一天内出现的反应,如恶心、呕吐等; 1.1.2 早期反应:用药后几天至几周内发生,如口腔炎、白细胞减少 等; 1.1.3 迟发反应:用药后几周至几月内发生,如心、肺毒性; 1.1.4 晚期反应:用药数月至几年后才发生,如第二个肿瘤、不育症 等。 1.2 根据化疗药物外渗后对组织的损伤程度,将化疗药物分为三类:1. 2.1 刺激性化疗药物外渗后可以引起灼伤或轻度炎症而无坏死的 药物。如氮烯咪胺、足叶乙苷等。 1.2.2 发疱性化疗药物外渗后可以引起局部组织坏死的药物。如阿 霉素、表阿霉素、丝裂霉素、长春新碱、长春花碱等。 1.2.3 非发疱性化疗药物无明显发疱或刺激作用的药物。如环磷 酰胺、甲氨蝶呤、氟尿嘧啶、阿糖胞苷、顺铂、米托蒽醌等 2. 局部毒性反应 2.1 静脉炎

静脉炎分级 药物PH 值和渗透压对静脉的影响 PH 值的影响:正常7.35-7.45 低于 4.5 或高于9.0 引起静脉内膜损伤渗透压:正常270-320mOsm/L 文献表明﹥450mOSM/L 会引起中度静脉炎 ﹥600mOSM/L 则必定引起静脉炎 部分常用药物的渗透压 2.1.1 2.1.1.1 药物的刺激性 2.1.1.2 注射针头对血管内皮的损伤 2.1.1.3 血管的粗细及血流速度 2.1.1.4 药物的PH 值

2.1.2 静脉炎防治措施 2.1.2.1 调整药物浓度 2.1.2.2 对血管的选择 2.1.2.3 温度调整 2.1.2.4 避免同时应用其他血管刺激性药物 2.1.2.5 局部应用喜疗妥、护脉膏等 2.1.2.6 血管未遭破坏前选择PICC 、锁穿、静脉留置针等2.2 药物外渗 2.2.1 与药物渗漏发生的有关因素 2.2.1.1 注射血管:细、弹性差 2.2.1.2 注射部位:避免手背、关节处 2.2.1.3 注射技术 2.2.1.4 外界因素 2.2.1.5 病理性因素:上腔静脉综合征、乳腺癌患侧肢体2.2.1.6 放射线影响 2.2.2 药物渗漏后的处理 2.2.2.1 间断冰敷或冷敷: 2.2.2.1.1 血管收缩,降低药物吸收; 2.2.2.1.2 减弱药物对组织细胞破坏能力,限制损伤范围2.2.2.2 局部封闭 2.2.2.3 护脉膏、喜疗妥、地米等 3. 消化道毒性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及处理规范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及处理规范 1、化疗药物得特点: 选择性不高,在杀伤肿瘤细胞得同时对正常细胞也具杀伤力。对增殖旺盛得骨髓、胃肠道粘膜细胞、生殖细胞、毛发与肝肾等脏器均有不同程度得损伤。 1、1按毒副反应出现时间划分 1、1、1立即反应:用药后一天内出现得反应,如恶心、呕吐等; 1、1、2早期反应:用药后几天至几周内发生,如口腔炎、白细胞减少 等; 1、1、3迟发反应:用药后几周至几月内发生,如心、肺毒性; 1、1、4晚期反应:用药数月至几年后才发生,如第二个肿瘤、不育症 等。 1、2根据化疗药物外渗后对组织得损伤程度,将化疗药物分为三类: 1、 2、1刺激性化疗药物外渗后可以引起灼伤或轻度炎症而无坏死 得药物。如氮烯咪胺、足叶乙苷等。 1、2、2发疱性化疗药物外渗后可以引起局部组织坏死得药物。如 阿霉素、表阿霉素、丝裂霉素、长春新碱、长春花碱等。 1、2、3非发疱性化疗药物无明显发疱或刺激作用得药物。如环 磷酰胺、甲氨蝶呤、氟尿嘧啶、阿糖胞苷、顺铂、米托蒽醌等2、局部毒性反应 2、1静脉炎 静脉炎分级

药物PH 值与渗透压对静脉得影响 PH 值得影响:正常7、35-7、45 低于4、5或高于9、0引起静脉内膜损伤 渗透压:正常270-320mOsm/L 文献表明﹥ 450mOSM/L 会引起中度静脉炎 ﹥600mOSM/L 则必定引起静脉炎 部分常用药物得渗透压 2、1、1静脉炎得有关因素 2、1、1、1药物得刺激性 2、1、1、2注射针头对血管内皮得损伤 2、 1、1、3血管得粗细及血流速度 2、1、1、4药物得PH 值 2、1、2 静脉炎防治措施

2、1、2、1调整药物浓度 2、1、2、2对血管得选择 2、1、2、3温度调整 2、1、2、4避免同时应用其她血管刺激性药物 2、1、2、5局部应用喜疗妥、护脉膏等 2、1、2、6血管未遭破坏前选择PICC、锁穿、静脉留置针等2、2药物外渗 2、2、1与药物渗漏发生得有关因素 2、2、1、1注射血管:细、弹性差 2、2、1、2注射部位:避免手背、关节处 2、2、1、3注射技术 2、2、1、4外界因素 2、2、1、5病理性因素:上腔静脉综合征、乳腺癌患侧肢体2、2、1、6放射线影响 2、2、2药物渗漏后得处理 2、2、2、1间断冰敷或冷敷: 2、2、2、1、1血管收缩,降低药物吸收; 2、2、2、1、2减弱药物对组织细胞破坏能力,限制损伤范围2、2、2、2局部封闭 2、2、2、3护脉膏、喜疗妥、地米等 3、消化道毒性 3、1恶心、呕吐

常见化疗药物的不良反应有

常见化疗药物的不良反应有: (1)骨髓抑制:骨髓抑制通常先出现白细胞减少,然后出现血小板减少,前者多比后者严重;少数可出现严重贫血。 处理:减量或停药;预防和治疗感染;口服各种升白药物;白细胞严重减少时可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粒细胞一单核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成分输血或输新鲜血;白蛋白、血浆输入;短期血小板显著降低,可用小剂量皮质激素治疗,如泼尼松5~10mg,每天2次,并给予止血药以防出血,可注射血小板生成素尽快使血小板恢复。 (2)胃肠道不良反应:常用的止吐药物目前以5-HT3受体拮抗剂止吐疗效最好。用法为:格拉司琼3mg,化疗前O.5~l小时静注;昂丹司琼8mg于化疗前O.5~1小时静注或口服;或用甲氧氯普胺、苯海拉明及地塞米松三联镇吐,对轻到中等强度呕吐也有较好疗效。其他:化疗还可引起食欲减退、腹胀、腹泻和便秘等,可对症处理治疗。 (3)心脏不良反应:蒽环类是最常引起心脏毒性的药物之一,其他药物有抗癌锑、喜树碱、三尖杉生物碱。临床所见轻者可无症状,仅心电图表现为心动过速,非特异性sT改变等;重则出现心肌损伤、心包炎,甚至心力衰竭、心肌梗死等,表现为心悸、气短、心前区疼痛、呼吸困难。心脏毒性与药物积蓄量有密切关系,如阿霉素积蓄量>600mg/m【2】时心肌病发生率可达15%以上。因此,目前推荐阿霉素的累积总剂量不超过550mg/m【2】。 处理措施:限制蒽环类药物总剂量,原有心脏病、纵隔曾经放疗,其用药累积量应降低;应用可降低蒽环类心脏毒性的药物,如维生素E、辅酶Q10、 ATP、乙酰半胱氨酸等;出现心脏毒性时,化疗药物就减量或停用。 (4)肺脏不良反应:包括间质性肺炎、过敏性肺炎、肺水肿、肺纤维化。表现为咳嗽、气短,甚至呼吸困难、胸痛等。 防治措施:限制有关药物总量;肺功能不良,有慢性肺疾患,曾接受过胸部放疗的患者慎用或禁用有关药物;用药期间密切观察肺部症状及x线改变,定期做血气及肺功能测定,一旦出现肺毒性应及时停药,给予皮质类固醇、抗生素、维生素类等药物治疗。 (5)肝脏不良反应:包括血清转氨酶、胆红质升高、肝脂肪变和肝纤维化等,表现为乏力、食欲缺乏、恶心、呕吐,甚至出现黄疸。 处理措施:化疗前后检测肝功能;出现肝损害时应减量或停药;给予保肝药物及能量合剂治疗。 (6)泌尿系统不良反应:包括化疗药物易引起肾毒性和化学性膀胱炎。肾毒性:易引起肾毒性的药物有铂类化合物、普卡霉素、丝裂霉素、链佐星、异环磷酰胺、大剂量甲氨蝶呤等,其中以顺铂最易引起肾毒性。临床上可表现为无症状性血清肌酐升高或轻度蛋白尿,甚至少尿、无尿、急性肾衰竭。

新的、严重不良反应判定技术标准

新的、严重不良反应判定技术标准 为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的新的、严重的分类分级判定技术标准,确保药品不良反应分类分级判定工作的有依据的进行,特制定本技术标准。 一、新的药品不良反应: 1、定义: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 2、判定标准:①该厂家产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②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 二、严重药品不良反应, (一)定义: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1、导致死亡; 2、危及生命; 3、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4、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 5、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 6、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二)判定标准:①有上述6情况之一的;②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是指临床实际需要;③部分常见的不良反应分级标准,请参考各类不良反应判定评价标准和附件。 1、过敏性休克判定评价标准 (1)过敏性休克定义 是外界某种抗原和体内产生的相应抗体互相作用引起的一种严重的全身性立即反应,导致急性微循环功能障碍及多脏器损伤,过敏性休克的表现与程度,依机体免疫反应强度、用药途径等的不同而存在很大差别。通常突然发生且很剧烈,若不及时处理,常可危及生命。

(2)过敏性休克临床表现 1)皮肤粘膜表现: 往往是过敏性休克最早且最常出现的征兆,包括有一过性皮肤潮红、瘙痒、口唇、舌部及四肢末梢麻木感,继之出现各种皮疹,重者可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还可出现鼻、眼、咽喉粘膜充血、水肿等。 2)呼吸系统表现: 胸闷、气短、喘鸣、呼吸困难、窒息感、发绀等。 3)心血管系统表现: 常可见血压迅速下降,收缩压降至90mmHg以下或比基础血压降低20%或脉压差小于20mmHg。病人还出现心悸、出汗、面色苍白,然后发展为四肢厥冷、发绀、脉搏细弱、心动过速及晕厥等。 4)神经系统表现: 头晕、乏力、眼花、神志淡漠或烦躁不安,严重者意识障碍、抽搐、昏迷、大小便失禁等。 5)消化系统表现: 恶心、呕吐、腹痛、腹胀、腹泻,严重的可出现血性腹泻。 (3)过敏性休克判定标准 1)血压下降为必需指标,再伴有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表现的1-2个指标即可判定; 2)报告情况符合血压诊断标准,同时临床过程描述中有抗过敏治疗经历,如“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治疗后好转的,不良反应名

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判定标准

关于发布《常见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技术规范及评价标准》 的通知 各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常见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技术规范及评价标准》业经2010年度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工作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该标准可作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的技术参考,请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 特此通知 二0一0年二月二十日

过敏性休克药品不良反应判定评价标准 过敏性休克是外界某些抗原性物质进入机体后,主要通过免疫机制在短时间内发生的强烈全身变态反应综合征,由于抗体与抗原结合使机体释放一些生物活性物质如组胺、缓激肽、5-羟色胺和血小板激活因子等,导致全身毛细血管扩张和通透性增加,心排血量急剧下降,血压下降达休克水平。过敏性休克的表现与程度,依机体免疫反应强度、用药途径等的不同而存在很大差别。通常突然发生且很剧烈,若不及时处理,常可危及生命。 一、过敏性休克的临床特点 1、皮肤粘膜表现:往往是过敏性休克最早且最常出现的征兆,包括有一过性皮肤潮红、周围皮痒、口唇、舌部及四肢末梢麻木感,继之出现各种皮疹,重者可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还可出现鼻、眼、咽喉粘膜充血、水肿等。 2、呼吸系统表现:胸闷、气短、呼吸困难、窒息感、发绀等。 3、心血管系统表现常可见血压迅速下降,收缩压降至90mmHg以下或比基础血压降低20%或脉压差小于20mmHg。病人还出现心悸、出汗、面色苍白,然后发展为四肢厥冷、发绀、脉搏细弱、心动过速及晕厥等。 4、神经系统表现:头晕、乏力、眼花、神志淡漠或烦躁不安、大小便失禁、抽搐、昏迷等。 5、消化系统表现:恶心、呕吐、腹痛、腹胀、腹泻,严重的可出现血性腹泻。

抗癌药物的主要毒副反应

抗癌药物的主要毒副反应 目前用于临床的多数抗癌药物无选择性。它们在杀灭肿瘤细胞的同时对增殖旺盛的上皮细胞,如骨髓细胞,消化道粘膜上皮细胞,生殖细胞等均有严重损伤,对机体重要器官,如心、肝、肺、肾、神经系统等也有一定毒性作用。抗癌药物在出现疗效的同时,常常伴有不同程度的毒性反应,因此熟悉各种抗癌药物的毒副反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采取有效的护理措施,预防和减轻其毒性反应极为重要。 一、局部反应: (一)静脉炎:是抗癌药物对血管的直接刺激而引起的无菌性炎症反应,常分为红热型、栓塞型和坏死型三种。当静脉注入或输入对血管内膜刺激性大的抗癌药时, 出现发热、肿胀、疼痛,可沿静脉走向呈条索状变硬,色素沉着、疼痛、血流 受阻,严重者可出现局部剧痛,皮肤发黑坏死,重者深达肌层。红热型较栓塞 型较常见,而坏死型少见(伴有血栓形成)。 1、常见药物:NVB、HN 2、MMC、VLB、VDS、VM-26、ADM、VCR、EPI、DNR、 MTH、5-Fu等. 2、护理: ①正确选择血管:严格按血管选择原则进行操作,应予外周静脉条件好的血管进 行,长期化疗者应制定血管使用计划;下肢静脉易于栓塞,除上腔静脉压迫外不宜 使用;乳腺癌术后患侧禁用。 ②掌握好药物浓度:刺激性较强的抗癌药物稀释药液浓度不宜过高,最好采用中 心静脉输入;两种抗癌药物之间使用等渗液体100-250ml彻底冲洗血管。 (二)局部组织坏死:许多抗癌药物在静脉给药过程中可因各种原因渗漏到注射部位周围的皮下组织,引起局部严重的毒性反应。表现为局部渗出区域的皮肤红斑、 肿胀、疼痛(烧灼样),严重者皮肤及皮下组织坏死,形成经久不愈的溃疡,如 侵及肌腱及关节,需手术切除甚至截肢。 1、常见药物:NVB、VLB、VCR、VDS、MMC、HN 2、ADM、EP2. 2、护理: ①应选择前臂大血管进行给药,切忌在靠近肌腱、韧带、关节处静脉注药, 一旦出现药物漏出血管外或病人出现局部疼痛或烧灼感等可疑渗漏症状 时,均应立即按以下原则处理: A:立即停止药物注射,保留注射针头于血管内; B:尽量回抽残留的药物(回抽的血及液量以3-5ml为宜); C:注入相应的解毒剂后拔针; D:局部用相应解毒剂行环行封闭; E:局部冷敷或冰敷; F:抬高患肢; G:报告医生并详细作好记录。 ②选择外周静脉有困难时,可行中心静脉置管给药。 二、胃肠道反应: (一)恶心、呕吐:由于多数抗癌药对增殖旺盛的胃肠道上皮细胞有抑制作用,引起胃肠道反应,病人可出现不同程度的恶心、呕吐、食欲减退、黏膜炎、便秘及 腹泻、腹痛等症状。另外,抗癌药还可作用于延脑呕吐中枢,反射性引起恶心 呕吐。而恶心、呕吐是胃肠道反应最常见的症状,一般出现反应时间与药物进

化疗的副作用 最严重化疗反应

化疗的副作用最严重化疗反应 化疗在杀死癌细胞的同时也会将正常细胞杀死,还能导致胃肠功能紊乱、骨髓抑制等副作用,大大降低了患者的生存质量。 骨髓抑制 是指骨髓中的血细胞前体的活性下降。无法正常分裂,使得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白细胞,粒细胞以及血小板等等都低于正常的范围,西医的方法就是输入单成分以暂时的提高指数,比如升白针等等。 消化道反应 消化道的症状如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泻等等都是蛮常见的,有的甚至会持续1周以上,注意饮食,鼓励患者多食高营养、易消化饮食,少量多餐,禁油腻及刺激性食物,腹泻时注意补充水分。进食少者可通过静脉补营养。 神经系统的毒害 与总量有关,大剂量及反复用药时明显,损伤耳柯替口器的毛细胞,引起高频失听,在一些患者表现的头昏、耳鸣、耳聋、高频听力丧失;少数人表现为球后神经炎、感觉异常,味觉丧失。注意水化,同时也可以加甘露醇利尿。用药期间尚应多饮水,备用肾上腺素、皮质激素、抗组织胺药,以便急救使用。 嘱患者不可用冰水漱口和进冷食,因低温可致咽喉痉挛,治疗中一般不得使用类固醇药物(用于止吐及抗过敏的除外)。为了减轻神经毒性,常规服用维生素B1、B6和硒麦芽等。患者化疗时有用顺铂则治疗期间不得参加其他正在临床研究的抗癌药。 肝肾损伤 肝损伤的膳食调理和预防:化疗药物有时可引起肾损伤,出现转氨酶升高。此时应多吃苦瓜、绿豆芽、茶、香菇、木耳、猴头蘑等菌类食品,多吃富含维生素的水果,如猕猴桃、蜜桃、苹果、葡萄等,多喝绿茶、乌龙茶、蜂蜜水。如肝功损伤严重,可以用五味子 20 克,枸杞子 20 克炖鲫鱼汤。在化疗时亦可服用硒麦芽,可以有效减少化疗的副作用引起的肝损伤,预防胜于调理。 临床上在使用顺铂等药物时会引起肾损伤,要多饮水,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碱性食品)。一旦出现肾功损伤要限制蛋白质摄入,合并水肿要少吃盐,多吃动物肾脏、乌鱼、菠菜和红

化疗药物相关不良反应的处理策略知识讲解

化疗药物相关不良反应的处理策略

化疗药物相关不良反应的处理策略抗癌药物常见毒副反应分级标准(WHO)

N=正常值上限

骨髓抑制 骨髓抑制是化疗最常见的限制性毒副反应。粒细胞半衰期6-8小时,因此最先表现为粒细胞下降。血小板半衰期5-7天,降低出现较晚。红细胞半衰期为120天,通常下降不明显。 骨髓抑制明显的化疗药 ◆紫杉类:紫杉醇、多西紫杉醇; ◆长春碱类:长春地辛、长春瑞滨; ◆蒽环类:阿霉素、表阿霉素。

处理策略 ◆白细胞、粒细胞降低到Ⅱ度时,应给予G-CSF或GM-CSF治疗,一旦达到Ⅳ度可适当应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一旦发热应立即做血培养和药敏,并给予广谱抗生素治疗,同时应给予G-CSF或GM-CSF治疗。特别指出,升白细胞治疗只能在一个周期的化疗药物用药完全结束的48小时以后才能应用。

◆血小板达Ⅱ度时可皮下注射白介素-11(IL-11)或血小板生成素(TPO),当达Ⅳ度时属于血小板减少出血危象,应输注血小板。 ◆血红蛋白<100g/L,可皮下注射促红细胞生成素(EPO),同时补充铁剂。 临床经验 骨髓抑制最常见的是白细胞减少。化疗结束48小时后复查血常规,根据血象及患者症状(比如发热、乏力等)来决定是否应该升白细胞。 如果患者白细胞骨髓抑制轻中度,予以瑞白(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150ug 皮下注射 bid,第二天复查血常规,如果白细胞未能达 10.0×109/L,继续升白细胞,直到到达为止。 如骨髓抑制达Ⅳ度或有发热症状,予以抗生素抗感染治疗,同时对房间紫外线消毒,每天2次、每次30分钟。 消化道反应

化疗药物常见的不良反应

化疗常见得不良反应(一) (一)局部不良反应 部分抗肿瘤药物对血管刺激性较大,作静脉注射时易刺激静脉内壁造成静脉炎,表现为从注射部位沿静脉走向出现发红、疼痛、色素沉着、血管变硬等。如静脉注射时药物不慎漏于皮下,即可引起疼痛、肿胀或局部组织坏死。 护理措施 1、选择好输液部位,避开手腕与肘窝以及施行过广泛切除性外科手术得肢体得末端,乳腺癌根治术后避免患肢注射,避免下肢静脉。合适得部位为前臂,应该避免在同一部位多次穿刺,有计划地调换静脉,选择静脉从小到大,由下到上,由远端到近端。 2、在可能得情况下,应考虑采用中心静脉留置针 3、静脉注射药物时,药液得浓度不宜过高,给药速度不宜过快,减少对静脉得刺激。 4、注射化疗药物前,必须先用0、9%得生理盐水诱导,确保针头在静脉内再注入化疗药。输液过程中加强观察,并询问患者注射部位就是否疼痛、肿胀等不适。 5、输入化疗药物后,应该用0、9%得生理盐水充分冲洗管道后再抜针(除奥沙利铂外,奥沙利铂输入前后必须要用5%葡萄糖冲洗静脉管道),使化疗药物完全进入人体内,并减少药液对血管壁得刺激。 6、在用药前详细向患者讲解药物渗出得临床表现,如果出现局部隆起、疼痛或输液不畅时,及时呼叫护士。 7、一旦疑有外漏,应马上停止注射,保留针头,接空针,从原静脉抽吸抽出残留在针头、输液管中得药物,并用硫酸镁冷敷(奥沙利铂外漏一周内禁止冷敷),抬高患肢。 (二)消化系统不良反应 许多药物对胃肠道黏膜有损害作用而引起不同程度得消化道反应,如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泻等。 护理措施 1、化疗前做好解释工作,化疗时有意识地与患者谈心。 2、保持病房环境清洁、无异味,减少不良刺激。 3、在化疗前及时准确得给予止吐药物,如甲氧氯普胺、阿扎司琼等,必要时可以使用镇静药物辅助治疗。 4、给予清淡易消化得饮食。对已发生呕吐得患者,可在呕吐得间歇期进食,少量多餐,多饮水,并保持口腔得清洁。 (三)骨髓抑制 护理措施 1、给予高蛋白质、高热量、丰富维生素得饮食。 2、按时查血常规,了解血象下降情况遵医嘱给予升血药物,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并观察疗效。必要时输注全血或成分输血。 3、白细胞特别就是粒细胞下降时,感染得机会将会增加,当白细胞计数< 4、0*109/L,应用紫外线消毒病房,减少探视,严密监测患者得体温、当白细胞计数<1*109/L,容易发生严重感染,需进行保护性隔离。 4、当血小板计数<50*109/L会有出血得危险,当血小板<50*109/L,易发生中枢神经系统、肠道、呼吸道得出血,应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防止脑、肺得出血。协助做好生活护理,避免碰撞,拔针后增加按压时间,静脉注射时止血带不宜过紧,时间不宜过长。一旦患者出现头痛等症状应考虑颅内出血,及时通知医生。 (四)泌尿系统毒性反应 护理措施 1、嘱患者在化疗前与化疗过程中多饮水,使尿量维持在每天2000-3000ml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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