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教师监考阅卷制度

教师监考阅卷制度

教师监考阅卷制度

教师监考阅卷制度

1.安排考务工作的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校,不能迟到。

2.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在考务期间请假者每天扣款30元。

3.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要严格要求学生做到公平、公正、高度负责。

4.教师在考场中,不允许闲谈、看书、看报。不允许随便出入考场。

5.教师要认真填写考场报告单,考试结束按次序收集整理好试卷,并装订封好。

6.教师在阅卷时,一定要仔细认真,不准私拆试卷。阅完卷后一定要先查对复核,确保无误,再拆封、登统。

学生考试制度

1 考试不许迟到,迟到15分钟以内给予警告处分。记入学生档案。

2 考试未结束,一律不许提前交卷,如若违反给予警告处分,记入学生档案。

3考试时,不许夹带小抄,书籍,计算器,考试时不许交头接耳,偷看他人试卷。如若违反考场纪律,由监考教师记入考场报告单,上交学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留校察看等处分。

4考试前,学生需作好各项准备,考试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出考场。

5考试中,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如有与监考教师发生冲突者,从重处罚,给予留校察看以上的处分。

6在别班考试的同学,不许损坏公物,如有损坏加倍赔偿,并予以警告处分。

歧口中学

2005-1-20

监考人员须知

监考人员须知 1、监考人员应于考前三十分钟到第三考场领取试卷、监考证,统一佩戴,提早二十分钟到达考场,负责做好清场、核查试卷等一切考前准备工作。因故不能监考者,必须提前一天告知科教科。 2、监考人员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乡医证、座次表并检查考生是否按规定对号入座,检查考生试卷单位、姓名是否填写完整,凡与考试无关物品、书籍一律不准带入座位,发现上述现象必须纠正,对不服从劝告的考生有权停止其考试资格。 3、开考之前应向考生宣布考场规则、考试的起止时间和注意事项。 4、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诚信考试,防止作弊现象的发生是每个监考教师应尽的职责,监考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忠于职守。监考期间不得擅离考场,不得看书、看报、吸烟、交谈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发现考生作弊立即指出和制止,令其停止考试,离开考场,当场宣布该生作弊,作好书面记录,作弊证据附在监考情况记录表上,考后立即报巡考人员。若发现作弊而不作处理者,以失职论处。 5、对考生提出的有关试题的问题,监考人员只能回答试卷印刷质量方面或题意不清的问题,不回答其他问题,更不能提示或变相提示题意。 6、监考人员应在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考试终止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迅速将试卷整理好,将试卷有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在桌面上,坐在原座位不要离开,待教师收完卷后离开考场。监考教师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 7、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应按顺序收齐试卷,当场清点试卷数量,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按要求将试卷、《考场情况记录表》、监考证送第三考场。 8、监考人员如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或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考试秩序混乱的,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处理。

监考管理制度

监考管理制度 中学监考规则 一、监考教师领到监考表后,认真阅读监考安排, 中学监考规则。 二、监考教师考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教务处)签领试卷,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三、监考教师到场后要认真清场并督促学生对号入座,并清点人数,管理制度《中学监考规则》。发现空缺者,请与班主任联系。 四、监考教师提前5分钟向学生发试卷,试卷不够立即与考务办公室(教务处)联系。 五、开考后,监考教师认真查对考生姓名、考号,严格监考,不得离开考场。 六、在考场内不得吸烟、看书报、玩手机、批改作业、评阅试卷等。 七、考试结束后,要请点试卷,查对是否与考试人数相符。 八、试卷一律交到考务办公室(教务处),并装订。 九、监考过程中,玩忽职守者,视情节轻重,给以50元——100元的惩罚。 实习心得之监考篇 在实习开始之前,我们以为实习的内容只包括班主任工作与教学工作,压根没想到我们还有机会参与到吴川一中的考试工作中,突如其来的摸底考试杀了我们一个措手不及。各种过招拉开序幕。 首先出招的是监考一环。

三天内,我共监考三场,期间度过了传说中“很难熬”的几个监考时光。紧接着是改卷,46个班的选择题。改卷期间连睡觉都是在 改选择题,直到闹钟响我们都没办法起床。最后是撰写试卷分析。 主要是通过分层抽样调查分析每道选择题(包括单项选择题以及多项 选择题)的答错率,然后对答错率高的题目进行错项统计分析,最后 提出对措。 这是一个快乐与痛苦交织的过程。 好玩的事情也有许多,比如监考的考生中出现了“姚明”、“景润”等名人名,为监考平添了许多乐趣,苦逼的事情也很多,比如 被分到了成绩最差的那个班监考,然后两个小时都在动用心智、眼 神想尽办法平复此起彼伏的作弊动机,制止各种捣乱,跟各种类型 的学生斗智斗勇;比如挣扎着到底要不要处理已经旁窥的学生;改卷 改到脑袋膨胀…… 也正因为如此,我收获了很多。总结如下: 第一,监考是绝对是一门技术活!明明所有监考前的说明内容都 是大同小异的,但是不同的措辞以及说话的力度起的效果截然不同。尤其是在非常难监考的班级,我们在监考之前的措辞跟言语力度完 全关系着我们能否顺利监考。 我的经验是:一简,二狠。 除了做到这两点,我还会加上一句:我虽然是实习老师,但是我比任何老师都严格,在华师,只要作弊就会取消学位。震慑效果还 不错。 第二,监考的目的不是在于记录作弊的人员,而是要想尽办法让学生独立完成,养成绝不作弊的好习惯。所以,我们要及时制止具 有作弊动机的学生。这点大家都明白,我也就不多说。但是,我们 应该如何对待已经出现了作弊行为的学生呢?我的观点是:要给机会,但是也要狠得下心。 今天有一位学生半个小时内旁窥3次。我是这么应对的:先是瞪着他,让他知道我已经发现了。但是他居然又再次出现旁窥行为。

期末考试监考细则

期末考试监考细则 1、监考工作由支部委员王校长负责。具体各校考点考务工作由各校校长负责。 2、监考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监考学校,听从带队安排。 3、由带队人于元月30日早上7︰30前到中心幼儿园领取试卷,考试前15分钟核实份数后发于监考教师。没考的试卷由该校校长保管。上、下午考毕后,由带队人把试卷送到中心幼儿园。 4、各校司钟,严格按时间表准时打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附后),监考教师不得迟到。第一次钟响学生进教室,教师发卷;隔五分钟第二次钟响,学生答卷。 5、一年级读题,教师读题时要规范,读一题学生做一题,做后读下一题(注意学生做题时,不能忙于读题);其余年级不读题。若有不能做的题向考点校长和带队人员反映,商量处理,然后全支部统一安排;作文写在规定的稿纸上。 6、学生进考室,严禁携带一切资料,只带文具用品。 7、在考试期间,监考教师不能随便走出教室,不看书报杂志、不抽烟;考生如果有舞弊现象,监考教师提出警告并收夹带,除监考教师外,其他人员不能进入教室或在室外逗留。 8、考毕,监考教师核实好份数后,每15份一订,然后用白纸卷起粘贴,并写上监考教师姓名、学校、年级、人数、份数,由带队人统一送支部(中心幼儿园)。 9、考生做卷:一、二年级用铅笔,四、五、六年级用圆珠笔。 10、各班级考试人数要如实全员参加(按每月上报人数),少一人核实后,视为0分处理。如果考生有其它变化,于元月26日最后一次把各班参考人数报送年生。 11、教室课桌安排:前排紧靠讲台,左、右两边桌子靠墙,中间桌子均隔有一定的距离。(横七排桌子,竖根据班上学生数来安排,不能挤一起。) 12、考试时间到,钟声一打,学生出考场,由监考教师收卷,并清点试卷,若份数不够,立即汇报于校长,极时找到,如果找不到做零分处理。 13、对于平时不努力工作,考试时偷题,漏题的教师,经查实后,当年考核等次为不称职。 14、各校要对师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学生要尊重教师,教师要关心学生,要把考生当成自己的学生,如果有学生对监考教师有不礼貌行为或严重违纪现象,报该校校长严肃处理,经核实后,该班班主任年度考核为D级。

教师监考制度

萝北一中教师监考制度 为了严格考风、考纪,促进学风,体现公平、公正的考试原则,使每位学生都能正常地发挥自己的水平,规范监考,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考人员 1. 监考工作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须向教导处声明。不能参加监考的老师,提前向校长请假。 2. 监考教师不得擅自调换考场、考试学年,如果需要串班须经主考批准。 3. 开考后,监考教师仍未到考场,按旷工处理。 4. 每班次监考教师按要求准时到考务办。监考教师在考务办领取试卷、装订试卷,不得代领试卷。 5. 要求考生对号入座,保持安静,同时将缺考学生班级、姓名登记下来。 6. 监考教师考前要检查考生是否将工具书、参考书、笔记本和其它带字纸张带入考场,如已带入,一律放在指定地点。 7. 考前3-5 分钟监考教师要将试卷有次序发放到学生手中,督促学生写好自己班级、姓名。并告知本学科试卷张数,发现学生试卷缺张或缺页,及时调换。 8. 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负责,两名监考教师要求一前一后,监考期间不得打瞌睡、接打电话、吸烟、看书报、做题、判卷、谈笑等与考试无关的事情,不能擅自或长时间离开考场。 9. 严格按照考试时间规定准时发卷、收卷。不能让考生提前答卷或拖延考试时间。 考生开考后在考试时间的三分之一时间以后方可交卷。 10. 考试期间,学生如无特殊情况,监考教师不得允许学生中途离开考场。

11. 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必须维持好本考场纪律,制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允许考生使用计算器及相互之间借用具),监考教师如发现考生作弊先提出口头警告,如严重违犯考试规则,对作弊形成事实或考场上出现问题时,及时通报主考。 12. 维护好考场及对应走廊卫生,要热情地关怀考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13. 监考人员不得对题意和答卷要求作任何解释,若考生对试卷上的字、词、符号看不清楚,监考人员应当众给予说明。 14. 考试终了前10 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终了时间一到,立即收卷,监考人员收集好试卷,清点试卷与学生人数是否相符,是否装错。最后一科考完后关好门窗。 15. 装订好试卷后,要写清考场、监考教师姓名。 二、班主任 1.各班主任考试前,按教导处的要求,布置好考场(卫生、考号),桌子的桌口一律朝前,并将座位按7-8-8-7 摆放。 2. 督促学生记好考场、考号、考试时间,并带好考试用具。 3. 做好考试期间的安全、纪律和校园卫生教育。 三、楼层保卫人员 1. 考试过程中,自始自终在指定位置,协作场内监考,不允许在办公室。 2. 保证考生进、出考场时的安全和纪律,考试期间不允许考生在走廊逗留。 3. 在播放听力期间,不许考生进考场。 4. 考试时间终了后,控制好楼层及班级纪律,不许打闹、破坏公物现象发生。 四、管理广播教师

研究生考试监考人员须知

研究生考试监考人员须知 1.主监考应提前到研究生院研究生学位与培养办公室领取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了解考场、 根据考场情况安排学生考试座位。 2.监考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主监考在黑板上画出学生座位示意图,并要求学 生按考试座位示意图规定座次就座,不按规定座次就座,不发试卷。副监考应检查座位内外有无考试非指定要用的物品,并予清除。 3.监考人员要检查学生证件,确认考生资格。凡未带学生证(身份证)或证件已被涂改者, 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前主监考应宣读考试规则。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三分钟分发试卷。 4.监考人员要忠于职守,严肃认真,在整个考试时间内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巡回 监考,不得做其他工作、看书或中途离开考场。在整个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保持考场安静,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交谈,不允许使用通讯工具。 5.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对学生的任何作弊倾向和行为应及时警告制止,不得视 而不见;如考生作弊行为成立,要当场认定并没收作弊物证,中止该学生的考试,收回试卷,并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将学生作弊经过填写在《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上,考试结束后连同学生的作弊材料、试卷一并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6.监考人员除对试卷中字迹不清可以告诉学生外,对学生的其他任何提问一律不作答复, 更不准作任何暗示或启发,违者作监考人员违纪论处。 7.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特殊情况需将离开考场的起止时间及采取的措施记入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 8.考试结束前五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学生做好交卷准备,并宣布不再允许交卷离场。 9.考试时间到点,主监考宣布停止答卷并检查全场,副监考收取试卷,经当场清点无误后 再宣布允许学生离开考场。一旦发现考卷缺失,其责任由监考教师承担。 10.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并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天内送交研究生院学 位与培养办公室。 11.监考人员违纪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研究生考试规则 1、学生应按考试时间提前十分钟进入指定考场,按规定座次就座,并将学生证(身份证) 置课桌左上角待查。要听从监考教师指挥。 2、除考试规定的物品外,座位内外不准放置任何其他考试无关物品。考试可用物品由监 考教师宣布。研究生考试不得使用笔记本电脑。 3、考试开始前,必须关闭所有电子设备,包括手机、小灵通、掌上电脑、电子记事簿(作 计时工具也不允许)。 4、学生拿到试卷后,首先填写姓名、学号。不得多拿试卷。 5、试卷分发后,除短缺、字迹不清等学生可举手请监考教师解答外,其他问题,监考教 师一律不予解答。 6、迟到者不得延长考试时间。迟到半小时者,不得入场;考试开始后,半小时内不得退 场;考试中未经监考教师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前十分钟,不可交卷离场。 7、考场保持肃静,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及走廊内讲话、喧哗。 8、考试时间终了,立即停止答卷,把试卷反扣在桌面上,由监考教师收卷点清宣布可以 离场后方可离开考场。考试试卷一律不得带离考场,否则,按作弊论处。 9、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研究生院

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培训监考要求

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培训监考要求 学校各部门: 我校2014-2015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将于2015年1月4日-2015年1月9日进行,根据学校要求,要求全校各部门在考前组织部门考前动员、考前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注重监考操作和违规违纪处理方面,请各部门根据所发材料认真组织好本次培训工作。 一、期末考试日期:2015年1月4日-2015年1月9日 二、考试地点:学院东区、西区、北区 三、监考教师注意事项(请监考老师认真阅读): 1.请严格按照监考员守则中所规定的内容进行监考。 2.监考员考前请提前30分钟到达本次监考所指定的领卷地点领取试卷。 3.监考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坐着监考、聊天、禁止监考过程中使用手机或做与监考不相关的事情。 4.考试结束须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并清点试卷、答题卡或答题纸无误后,两名监考老师一同前往领卷地点装订并上交试卷。(监考记录要如实填写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应考人数以考场信息表人数为准) 5.按照要求书写板书,内容具体模板如下: 考试时间:2015年1月4日 9:00--11:00 考试科目:******** 试卷页数:共页 , 答题卡页数:共页 举报电话:62605680

所有考生不得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 诚信考试、拒绝作弊(要求监考教师考前领读) 6.考试过程中发现违纪作弊考生切无法判定处理时,请联系试卷袋上的巡考老师共同处理。 7.装订试卷和上交试卷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1) 本次期末考试统一采取试卷与答题卡分开装订的形式进行上交。(如有其它要求,领卷地点会单独通知) (2) 装订试卷时须严格按照含照片的“考场信息表”的顺序排列答题卡和试卷册。 (3) 交卷时答题卡清点无误后按顺序排列,使用所提供的试卷包头纸将“全部答题卡”、“单独一份空白试卷”、“含照片的考场信息表”、“考场记录”一同装订(如下图)。(4) 上交试卷时和考务人员做好试卷交接手续。

监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监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监考工作流程 1、考前半个小时到明德楼430签到并领取试卷,直接进入考场,不得携带试卷到其它地点。 2、考前要清理黑板,务必写明考试时间和重要注意事项,组织学生清场。 3、监考教师检查证件,清点人数,宣读考场纪律。 4、发放试题及答题纸。 5、学生在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不准进场考试。考试结束前5分钟,禁止考生交卷。 6、教师将试卷收齐、清点无误后,考生离开考场。 二、重点注意事项 1、清场:一是要提醒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放在指定的位置;二是考生按要求就座后,提醒考生须检查桌椅、座位上是否写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字迹,机考时检查键盘下面是否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并及时报告监考教师。如未报告者,不论是否为本人所写,该座位考生均按作弊论处。 2、试卷发放:证件检查后方可发放试卷及答题纸,要直接发到学生手里,不要传。发试卷后不允许学生再出去开证明,通知教务处,由教务处安排学生辅导员当场确认。 3、监考:教师要在考场适当位置监考或进行巡视;考试过程中不看书,不坐着监考;不聊天。 4、试卷整理: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清点答题纸数量,以小班为单位,将答题纸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英语班按各班名单顺序排列。答题纸或试卷数量一定要和参加考试的学生人数相一致。在试卷袋上注明所收试卷份数。凡提供名单的考试,将缺考学生姓名填写在考场情况表内。 5、凡违纪作弊学生,需当场在考场情况表签字,如学生拒绝签字,两名监考教师签字同样有效。 6、考试结束后,如违纪学生找教师出具任何证明,请教师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处理此事,不要随意出具无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作弊处理 1、考试过程中发现学生有作弊倾向时,应予以及时提醒、制止,避免学生犯错误。 2、对于考场上发现严重违纪或考试作弊者,监考人员要当场收缴并保留证据,并立即中止考试、收回试卷,在其试卷上注明“违纪或作弊”字样。 四、经常出现的问题 1、学生证件——考前认真检查学生证件,防止替考,如考试过程中发现替考者,中止考试,通知教务处,由所在系将学生领回。 2、每场考试黑板上务必写明重点注意事项——通讯设备关闭后上交;检查桌椅或键盘下面是否有与考试有关资料。 3、考前务必提醒要到位——说明利害关系,使学生放弃作弊的想法。 4、清点试卷——要排序。试卷或答题纸一定要与参考人数相一致。 5、老师与学生的冲突——要灵活处理考场的突发事件,有问题同教务处联系。

中学考试制度

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为了严肃考风考纪,促进教风、学风建设,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教,全面提高学生的考试成绩的目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拟订我校考试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考试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试形式与次数: 1、实行月考考试制度,每月最后一个星期考试。 2、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地理、生物、等统考科目,每学期举行4次月考(其中含期中、期末考试),其余学科只在期末进行考查。 3、实行闭卷考试,除闭卷考试外,还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从实际出发,实行开卷考试、实验考试或实践操作考试等多种形式,以促进教与学的方法改革。 三、命题原则和要求: 1、根据各年级情况和公平、分层考核原则,试题主要来源于:校外试题和校内命题。 2、考试命题要有利于指导教学,有利于指导学习方法,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既考查“双基”,又检查灵活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出偏题、怪题。 3、考试时间语文、文综、理综150分钟,其余科目120分钟,实验考试的形式和方法可因地制宜,要防止份量过重或过轻。 4、试卷满分: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文综、理综按150分出题,其它年级的科目可按100分出题。 三、试题的份量: 1、以教材内容为准。 2、校内命题原则上由教研组集体命题,按照命题的原则和要求出一份完整试卷。教研组或任课教师的命题,交教研组长审查。 3、完整试卷(8K、宽39厘米,高27厘米,或16K,要求WORD电子版)要连同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由教研组长交教务处。 四、监考要求:

1、考试前一周内由教务处安排监考老师。一般考试可一个考场安排一个监考老师,期中、期末及重要考试、重要场所考试必须安排两名老师共同监考。并安排校领导场外监考。 2、监考教师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及考纪教育,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既要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怀学生。 3、监考教师在考前15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预备铃后进入考场,拆封、分发试卷,监考教师要严格检查学生填写的学校、年级、班级、考号、姓名等有关信息。开考正式铃响后,学生开始答卷。 4、监考教师要严肃认真地做好监考工作,在考场内不吸烟、不谈笑、不看书报,不批作业、不与其他教师闲谈,不玩手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两位教师监考的,应分别在考场的一前一后进行监考。中途不得无故离开考场。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校领导请示。 5、监考教师不读试卷,对试题不作任何解释,不得提示或暗示考生,更不得干扰学生答题;如因试卷模糊或学生询问,监考老师当场就此问题答复,若有疑问应与教务处联系。 6、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如发现有学生企图作弊时,应予一次口头警告;构成作弊事实的,应如实将具体情节做好记录,及时获取作弊证据。成绩以零分计算。情节严重的交由学校领导处理。 7、监考老师距考试结束时间还有30分钟和10分钟时,各提醒考生一次。学校举行的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时间不到60分钟不允许学生交卷,要让学生养成良好考试习惯。 8、考试结束铃响后,监考教师要求学生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放在桌上。经监考教师验收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 9、监考教师收齐试卷后,应立即连同考场纪录表一并送交教务处,并按照教务处要求装订好试卷,监考教师对考试结果负责。 五、阅卷规范要求 1、期末考试和重要考试,必须实行教考分离,集中流水阅卷。 2、必须有各大题实得分和最后总得分;每份试卷首页记分栏各大题实得分由阅卷人签名,总分处由总分人签名。 3阅卷记分办法::A、用红笔阅卷;B、试题题首标明实得分;C、试题完全正确标记√,完全错误标记×,部分正确标记半勾。单独制作答题纸的试卷,出题教师设计答题纸,应包含试卷首页记分栏。

考试监考工作注意事项

本科生考试监考工作注意事项 一、开考前应注意的事项 1、佩带监考牌: 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一天或院系指定的时间内领取监考牌并在开考前佩带好。 2、领取试卷:主监考教师需在考试开始前按照院系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试卷及其他考务材料(如答题册、试卷封面、考场纪实、违纪作弊登记表等),在履行签字手续后,携带试卷直达所负责的考场。 3、监考教师就位:主、副监考教师均应在开考前10-20分钟之内到达考场,共同进行考前准备工作。 4、安排座位、清点人数:根据考场人数及教室座位分布情况安排考生隔位就座,期末考试可根据考试班级安排座位,一般对于2个以上的班级要相互穿插开,排座方法要在黑板上写明。 5、清理考场:在开考前,要彻底清理考场,不准学生将书包、书籍、笔记本放在考桌附近,不准携带纸张、通讯工具和翻译工具。向考生强调如有携带手机者,务必将手机关机后送到监考教师指定的地点暂为保管。 6、明确考试时间:在相应的考试安排上查明本次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并在黑板上写明。 7、宣布考场纪律和注意事项:强调考试所用的文具及用具要求(如:是否可用计算器;考试时不准互借文具等);强调考试纪律(如:有问题咨询监考教师,不得询问其他考生;不准交头接耳,偷看或夹带等)。 8、检查证件:学生参加校内考试必须携带的证件是校园卡或学生证,对于自主考试还要携带自主考试的准考证,对于证件不全的或人、证不符,立即令其退出考场,并记录下姓名、学号及所在院(系),上报教学管理部门。 9、分发试卷:在开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如果考场人数较多,也可在开考前10分钟就分发试卷,以确保在考试正式开始时学生都能拿到试卷。在发卷过程中应向学生强调,让他们首先检查、核对一下试卷是否有问题,如字迹不清、缺页或其他装订错误等,如发现问题,应举手请监考教师解决,不得询问其他考生。10、其他事项:

监考教师职责

中原工监考教师职责 考试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促进教学质量的重要方式。为进一步做好考试工作,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中原工监考教师职责,具体内容如下。 1、监考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监考教师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熟悉考试规则和监考业务,既爱护学生又敢于维护考试纪律。 2、监考教师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如因故不能监考,必须提前一天向院(部)请假,由院(部)另作安排。待考生入座后,宣读《考场纪律》,说明考试时间和考试中应注意的问题。 3、监考教师应认真清理考场,要求学生将书包、书籍、笔记本、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到指定位置。 4、监考教师应根据选课名单仔细核对考试证、学生证(或身份证)以及考试人数,证件不全者或不在选课名单上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5、监考教师应检查学生隔位或按指定位置就座情况。为防止学生事先在座位上书写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可临时调整学生座位。对拒绝指定就座的学生,以违反考场纪律处理,不准参加考试。 6、监考教师应根据考试时间正常发卷。考试开始10分钟后,拒绝考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考试开始30分钟以后才能允许考生交卷退出考场。 7、考试正式开始后,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等提出的询问应予当众答复。 8、考试正式开始后,考生在交卷前原则上不允许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并有一名监考教师或巡视员跟随。 9、监考教师应认真负责,严格要求。对不听从指挥、扰乱考场秩序的学生,监考教师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若发现学生有违纪或作弊的苗头,应立即果断地予以制止,并给予口头警告。如已发现违纪和作弊的事实,应立即没收试卷及违纪或作弊的物证材料,终止其考试,将违纪或作弊的主要情节记录在《监考记录》上,经学生签字后令其退出考场,考试结束后及时将材料报校考务办公室。 10、考试结束前10分钟,监考教师应提醒考生考试即将结束。考试结束时应要求考生立即停笔,对考试结束时仍在答卷的考生,监考教师应立即令其停止答卷。如考生不听劝阻继续答卷,应没收其试卷并按考试违纪处理。试卷收完后应立即清点试卷,实收试卷份数与实际考试人数必须相符,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并签字。 11、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不得在考场内谈话、看手机、看书、看报或处理其它事务,不得擅离考场,每个考场中应自始至终要保持二人监考。 12、监考教师必须严守职责,如发现有违反监考职责者,或对考场上违纪作弊行为不加制止者,或不如实记录、隐瞒不报者,或被巡视员发现因监考教师失职而导致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按《中原工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监考教师职责考生守则

一、监考教师职责 1、对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宣布考试注意事项,督促考生按规定要求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并进行核对,发现填涂错误,须监督其改正。 2、监督考生按规定要求答卷,制止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并按相关规定中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办法,对考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和事实如实进行记录,同时做好对违纪违规考生进行处罚的相关取证工作。 3、考试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年级主任。 4、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外的任何人员进入考场。 5、遵守监考纪律,规范监考行为。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监考人员既要对考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又要关爱考生,为考生创造温馨、和谐、公平竞争的良好考试氛围。 6、在考试期间,不得将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题、答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不准庇护、纵容或伙同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中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7、考试结束后,按规定程序收齐考生的试卷,不准遗漏。按要求整理、装订、密封,并经验收合格方可。 8、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要认真检查、清理考场,确保考场干净整洁考试安全。 二、考生守则 1、考生须诚信考试,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并自觉服从监考教师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2、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试中途考生不准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 3、所有考生均不得提前交卷出考场。 4、考生只准携带0.5mm黑色中性笔、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量角器、橡皮、削笔刀,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并须将文具盒打开放在考桌上。考生在考试期间不得相互传递文具等考试用品。 5、考生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6、考生须按座位号对号入座。 7、考生接到试题后,必须首先检查试题有无错发、漏印、重印、脏页、空白页、破损、页码不全、字迹不清等问题。若遇到上述情况,可举手提出更换。但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准向监考教师询问。 8、考生答卷用笔必须使用同一规格同一颜色的笔作答(作图可使用铅笔),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答卷,不准在答卷上作任何标记。考生书写在试题密封线内的答案无效。 9、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作答。 10、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或交换考试材料,不准将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 11、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作答,按顺序整理自己的试卷,待监考教师将试卷清点无误后,依次退出考场。 1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监考制度

监考制度 为了严格考风、考纪,促进学风,体现公平、公正的考试原则,使每位学生都能正常地发挥自己的水平,规范监考,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考人员 1.监考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监考人员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学校安排的考试时间执行监考任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必须提前两天向教务处办理请假或调动手续,开考后,监考教师仍未到考场,按旷工处理。 2.监考人员必须提前二十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并核对科目和考场,考务办公室负责人需提前半小时进入考务办公室等候分发试卷。 3.监考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向学生强调考场纪律,特别是座次、座位,做好各项检查工作和分卷工作,监考教师考前要检查考生是否将工具书、参考书、笔记本和其它带字纸张带入考场,如已带入,一律放在指定地点。 4.考试开始5分钟前当众拆封试卷,再分发给学生,在黑板上写好本堂考试科目及考场纪律,发卷后,监考人员应及时督促学生写好班级、姓名、学号,说明试卷有关注意事项,告知本学科试卷张数,发现学生试卷缺张或缺页,及时调换。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题意不得作任何解释和启示,若试卷字迹不清或错误请及时与巡考官联系,查证核实后由教务处统一更正。 5.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坚守岗位,严格监考,不得

在试场内相互闲谈或抽烟;不得看书或批改作业及做与监考无关的工作;不得随意延长考试时间。 6.监考人员应严格督促学生执行试场规则,发现有违纪作弊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提出口头警告,如严重违犯考试规则,对作弊形成事实或考场上出现问题时,及时通报主考,在试场情况记录表和学生试卷上写明作弊事实。 7.监考人员应在考试结束前十分钟,提醒学生掌握时间。 8.考试结束后按座位号收清试卷,详细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密封好并检查没有倒卷、漏卷后,再交至考务办公室。 9.严禁任何教师私自请他人代替监考。 10.若学生举报查证落实也视为违纪。 11.若监考教师有违反监考纪律的,根据情节轻重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班主任 1.各班主任考试前,按教务处的要求,布置好考场(卫生、考号),桌子的桌仓一律朝前。 2.督促学生记好考场、考号、考试时间,并带好学生证和考试用具。 3.做好考试期间的安全、纪律和校园卫生教育。 三、楼层巡考人员 1.考试过程中,自始自终在指定位置,协作场内监考。 2.保证考生进、出考场时的安全和纪律,维持考试秩序。 3.认真检查考场是否按要求安排监考人员、监考人员是否迟到、早退、不参加监考以及中途离岗。

监考人员管理制度

监考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的管理,提高考试管理质量,维护考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实施,由经批准的教育考试机构承办,在全国统一举行的教育考试。 第三条国家教育考试是为科学、公正地选拔人才而进行的重要工作,是政府行为,体现国家意志。各级各类学校都有作为国家教育考试考点的责任和义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职员工都有应聘为考试工作人员的义务,在职教师都有作为监考员的义务。 第四条国家教育考试一般以省辖市或县(区、市)为考区,各考区要努力建设一支数量足够、师德良好、业务合格、相对稳定的监考员队伍。第五条国家教育考试的监考员按考区实行分级管理。 第六条要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整治,依法保护监考员的正当权益。对于刁难、滋扰监考员正常履行职责以及打击报复监考员的违法行为,各地要及时严肃处理。

第二章监考员基本条件 第七条监考员应是具有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原则性强; 3.熟悉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 4.遵守保密工作规定; 5.身体健康。 第八条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的不得参加当次的考试工作。普通高考的监考员不得由高三任课教师或班主任担任;成人高考的监考员不得由补习班或辅导班任课教师或班主任担任。 第三章监考员的选拔、培训和聘用 第九条监考员的选拔由考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由学校按监考员的基本条件推荐。 第十条监考员必须经过培训。监考员培训由考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监考、阅卷、成绩评定和试卷管理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监考、阅卷、成绩评定和试卷管理的有关规定 各系(部)、肇庆校区: 按照学院教学安排,我院本学期期末考试将在第19、20周进行,其中公共选修课随堂考试提前在第18周进行。为保证期末考试工作有序地进行,按照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基本要求和《广东金融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特对本学期期末考试监考、阅卷、成绩评定和试卷管理等相关工作做以下规定,请各系部及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一、课程考试及监考工作的有关规定 1、全校的考试工作在分管教学的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含校区教务科,下同)和系(部)负责组织实施,凡公共基础必修课和覆盖面大的学科基础必修课应实行教考分离、统一命题、统一评卷,由教务处组织实施考试。其它课程的考核由各系(部)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见教务处相关规定。 2、学校、系(部)成立两级考试领导小组。学校考试领导小组的职责是领导组织全校的考试工作,审查与批准学校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处理解决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系(部)考试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课程的期末考试的具体组织安排工作。 3、系(部)分管教学的领导要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期末考试前要召开“三会”,即:(1)系(部)领导办公会。结合本系(部)情况研究落实考试工作的措施、要求和安排。(2)任课教师、班主任和监考人员会。研究和布置有关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组织复习、命题、监考、试卷评阅、成绩的评定与试卷分析等。(3)学生教育动员会。申明复习和考试的目的、要求和纪律,教育学生端正考试态度,遵守考试纪律,彻底消除考试作弊现象;培养学生诚信考试、遵纪守法的品格。 4、期末考试期间,凡有本单位学生参加考试的系部,系(部)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有人值班。 二、监考工作 1、课程考试由教务处根据参加考试人数等具体情况下达监考任务至各系(部),各系(部)据此在考试前两周确定监考人员。监考人员一旦确定,不得

监考教师注意事项

监考教师注意事项 各位监考教师: 欢迎大家参与今年的职称水平考试监考工作。在这里首先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请大家务必逐一阅读以下注意事项,并按照要求去做,避免造成错误。 1、8:20开始组织考生入场。入场前要先检查考生的身份证件、准考证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无准考证或身份证件(只限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复印件无效)者不得入场考试。考生只允许带2B铅笔、橡皮、尺子、钢笔或圆珠笔、准考证和身份证。其它书本、资料、词典、电子词典、手机、掌上电脑等一律不准带入场内。已带的必须放在讲台前面。所有电子产品必须关机。检查考生是否坐在与考号相应的位置。 2、8:40考生应全部入场。开始宣读考场纪律和考试时间。宣读后拆试卷袋,启封前必须先向全体考生展示试卷袋密封完好,并须有两位考生当场检查并在试卷袋上签字。试卷袋为双舌头袋子,在拆试题袋时,注意不要割掉内舌(考试结束后需要翻出内舌密封试卷袋)。开封后首先检查试卷袋中物品。英语、政治理论试卷袋中应装有试卷册、答题卡、考场记录、考生签字表、集团公司考试中心密封条等。俄语、日语试卷袋中除以上物品外,还有二卷翻译题答题纸、试卷密封包头纸(用以密封装订翻译题答题纸)。 3、8:50开始发答题卡和答题纸。要求考生在答题卡上填写单位、姓名、准考证号。俄语、日语、政治理论考生还需填涂申报职称级别(高级或中级)、考试科目等。要求俄语、日语考生在二卷翻译题答题纸密封线以外用钢笔或圆珠笔正确填写单位、考点、考场、姓名、考号。监考教师应在黑板上演示填涂答题卡的方法及要求,并指导考生正确填涂准考证号。发考生签字表,要求到场考生依次按照要求在签字表上签字。 4、9:00发试卷册。英语考试试卷类型共有24种,对于英语语种考生,分发试卷时一定要注意考生准考证号末两位要和发给他的试卷类型相一致,否则影响考生成绩。俄语、日语、政治应按照分发示意图根据考生座位发给相应的甲、乙卷。发下试卷后,要求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试卷类型(俄语、日语、政治填涂甲卷或乙卷、英语填涂四位数字的试卷类型)。 5、迟到的考生一律不得入场。9:00-9:30,监考教师甲监控整个考场,监考教师乙再次逐一检查考生在答题纸和答题卡上填写的考号、姓名是否与准考证、身份证以及本人一致。如发现有冒名顶替者,立即将其清除出场,并记录在案由人事部门严肃处理。 以往每年都有一些考生漏涂或者错涂了答题卡上的内容而导致一卷零分。所以,请监考教师仔细检查每位考生是否仔细正确填涂了答题卡横线以上的内

学校质量检测监考、巡考、阅卷管理制度

学校质量检测监考、巡考、阅卷管理制度 一、监考管理制度 1、监考人员务必看清监考科目、时间,不得迟到,更不得缺席,有事必须提前请假。 2、每科考试前20分钟到教导处领取考卷,再去监考班级监考。 3、听考试信号考前10分钟开封试卷。试卷打开后监考教师首先要检查试卷情况:科目、内容、年级是否相符,试卷是否有破损,试卷是否够数,如有问题发卷前将其处理完毕。 6、听考试信号考前5分钟发卷。发卷后先组织学生认真填写班级、姓名。 7、听考试信号按时答卷。学生答卷时,监考教师要认真检查、核对学生班级、姓名填写情况,发现错误问题及时纠正。 8、除一年级之外,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和暗示。一年级考试读一题做一题,读题时声音洪亮,吐字清晰,速度适中。 9、考试期间,监考教师要经常巡视考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如在考场内聊天或谈论其它事情,更不准接打手机。 10、考试过程中如果学生对试题提出疑问,监考教师要及时把问题汇报给监察领导或学校业务领导,听学校统一安排再做处理。

11、学生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并要做好服务。对于有些答题慢的学生要提醒、敦促其答题。但不要过分关心某个或某些学生,如有举报学生,经学校事实核实情况属实一定严肃处理。 12、对于缺考考生,监考教师要做好统计。写清班级、姓名并在送卷时交与教导处做记录。 13、考试结束时收卷要及时准确。听学校信号统一收卷,任何人不得擅自提前或错后收卷时间。收卷时要核对好试卷份数,才可以叫学生离开考场,做到不掉卷、不落卷。 14、监考教师收好卷后及时送到教导处装订。 15、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私自调换监考。 二、巡考管理制度 1、巡考内容:一巡“安心备考”,二巡“认真应考”,三巡“考后状态” 2、巡考标准: (1)安心备考:考前能安静的坐在自己的座位上,调整心情,准备考试用具,楼道里听不到吵嚷声;认真回顾所学知识,有遗忘的,或拿不准的可翻阅书籍进行考前复习,都有事可做。 (2)认真应考:走廊是肃静的,教室是安静的;考试姿势端正,能座住凳子,坐稳身子,目不斜视;认真对待不会的试题,不空题。 (3)考后状态:平静,没有大声吵嚷的,聚堆的同学是在议论考试内容;常态,能做正当的活动。 3、巡考职责: (1)负责巡视的领导要在每场考试前15分钟到指定的楼层进行巡视,查看监考教师是否到位,学生是否进入考场,发现问题及时与教务处沟通。 (2)考试过程中要巡考一次,检查主监考教师履行职责情况、学生考试情况,没能按照要求去做的,要及时提醒,问题严重的要上报教务处。

监考教师须知

. '. 监考教师须知 一、监考教师要求及职责 1、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临考前准备。准时发(收)试题、试卷,不随意推迟或延长考试时间。核实参加考试人数,并作好记录。 2、除非工作需要,监考人员不得在监考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监考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设置为振动,不得发出任何铃声和音乐声。 3、监考教师违纪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属教学责任事故,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有关规定处理。例如,在监考过程中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聊天、打瞌睡、玩手机等。情节严重者,学校将按有关校纪校规处理。 二、监考工作注意事项 1、学生参加考试,必须出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校园一卡通。如有遗失,必须在考前到财务处补办。另外,没有一卡通,持有学院开具的“在校生证明”和学生证,也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嘱咐学生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关机并且将其放入书包,放到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发现考生随身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统一视为作弊处理; 3、考场要保证座位排列有序,监考教师可根据情况调整考生座位,若不按监考教师要求入座者,可以将其清出考场。 4、监考人员必须通知考生在清理桌面、桌内、窗台及椅子上的书本及纸张后才能发卷,否则监考人员按违纪处理。在监考教师通知之后,如在考生所在的桌堂内发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一切材料,均对考生以作弊处理。 三、违纪作弊处理流程 当监考教师发现考生违纪作弊时,一定要证据确凿,并按照流程来处理: 1、当众告知当事学生,你已经违纪(作弊),立即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2、收集证据:包括试题、答题纸、作弊材料,必要时通知教务处拍照为证。 3、监考教师在《考场记录》上如实填写考生违纪作弊情况。 4、在一卡通、作弊证据、试题等收齐完善后,考场的一名监考教师携带考生材料,带领考生至考务办公室。

本次监考、阅卷注意事项

本次监考、阅卷注意事项 一、监考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时间,按照统一信号发卷、收卷。必须提前10分钟到副校长办公室领取试卷,提前5分钟到达考场,不得迟到,并服从考场组长的安排。 2.必须严肃考场纪律,教育学生不得有交头接耳、偷看他人试卷、偷看复习资料、传递纸条等作弊方式。听障三年级的监考老师要做好念题工作。 3.在考场内不准打、接电话、玩手机、抽烟,有以上行为的,发现一次在绩效考核中扣30元;更不能随意离开考场或者串岗。若有违反,发现一次在绩效考核中扣50元。4.考试结束,整理好试卷的顺序,交到副校长办公室由装订人员统一装订。 5.培智部三位老师以名字排在第一位的老师为组长,要给学生讲清题意,指导学生完成试卷,但是老师不能代笔或者口头提示答案。若给分有疑问的,由组长定夺。 二、阅卷注意事项 地点:培智部:各班教室。听障部语文:大会议室;数学:小会议室。 1.本次阅卷培智部和听障部分开阅卷,培智部在监考的同时也要阅完该班的的所有试卷,并计算教师积分,填好成绩表后交给教导处。 2. 听障部分语文、数学两组,语文组长陈梅,数学组长雷志明。阅卷前,原科任老师做好标准答案交给阅卷组长,需要给步骤分的题要事先标注好。 3.本次阅卷,所有阅卷老师必须准时到达阅卷场地。等各组阅卷老师全部到达后再开始进行统一分工,阅卷采用流水作业,阅卷老师在自己批改的题目下签好自己的名字。要求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认真批改试卷。批改完后,没写名字的,发现一起扣10元;改错一题扣20元,统计错1张扣10元。。 4.阅卷教师必须本着对学生负责、对任课教师负责的态度认真阅卷。在开始阅卷后再遇到疑难问题,由组长组织在本组内讨论统一。 5.阅卷期间,其他组的人员不得串岗,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6.拆卷登分前,组长必须组织人员仔细检查有否差错、漏批,确定无误后统一登成绩到表格中,并算好教师积分。不得擅自更改学生成绩。成绩公布后,对学生成绩有疑问的,教师可于当天下午离校前向考试组长冉校长申请,得到许可后由学校组织查卷。所有工作做完后由组长把试卷和表格交到教导处。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