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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申请书

行政许可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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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编号

贷款卡编码

行政许可申请书

项目:贷款卡发放(暨年审)核准

申请人性质:A:企业法人□B:企业非法人□

C:事业单位□D:个体工商户□

E:其他借款人□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盖章:

申请日期:

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印制

借款人办理“贷款卡发放核准”委托书

本企业(单位)委托经办人员(身份证号码:)向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征信管理部门递交“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许可项目相关申请资料。

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申请企业(盖章):

年月日

借款人申领贷款卡,需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其它借款人提供其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法人企业须提供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以及各出资方身份证明复印件。若出资方为企业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贷款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中的至少一份复印件;若出资方为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国税登记证和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及履历证明材料。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6)法人企业领卡前须提供期初及期末两个时间点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分配表,以及期末的现金流量表。

(7)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它材料。

填表说明:

(1)表中“*”数据项为必填项;其它项为选择项,表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必须填写该数据项,不符合条件的,可以填写也可以不填写该数据项;个体工商户及事业单位无“上市公司标志、股票代码、上市地、集团客户标志、进出口权标志”数据项,可以不填写。

(2)借款人性质:分为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其它。

(3)登记注册类型:指企业申办营业执照时的登记注册类型,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它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其它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其它企业、港澳台投资合资企业、港澳台合作企业、港澳台独资企业、港澳台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个体户、个人合伙。

(4)行业分类:参照国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B/14754-2002),按“中类”填写。

(5)行政区划:各市将行政区划代码明细列出。

(6)证件类型:分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士兵证、回乡证、通行证、临时身份证、外国人居留证、警官证、其它证件。

(7)高管人员类别:分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8)家族关系:分为配偶、父母、子女、其它血亲、其它姻亲。

借款人概况信息

注册资本及资本构成情况

注:1、注册资金按《营业执照》上注册资本填写。

2、资本构成情况根据企业“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填写。国有企业未验资的按《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填写。出资人名称要填写全称,若出资方为企业,应填写贷款卡,应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代款卡编码,登记注册号中的至少一个;若为自然人,应填写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

3、借款人应同时提交各出资人的“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复印件供核对。

6

借款人对外投资情况

法人家族企业成员信息

法人家族企业成员类别:配偶、父母、子女、其它血亲、其它姻亲。

7

高级管理人员信息

高级管理人员类别: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8

集团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及关联企业信息

1、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25%或以上的;

2、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

3、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

4、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

5、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

6、企业生产经营购进原材料、零部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家企业所控制或供应的;

7、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家企业所控制的;

8、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包括家庭、亲属关系等。

9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页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 4754-2002)

01、农业:(011)谷物及其他作物的种植;(012)蔬菜、园艺作物的种植;(013)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014)中药材的种植;

02、林业:(021)林木的培育和种植;(022)木材和竹材的采运;(023)林产品的采集;

03、畜牧业:(031)牲畜的饲养;(032)猪的饲养;(033)家禽的饲养;(034)狩猎和捕捉动物;(039) 其他畜牧业;

04、渔业:(041)海洋渔业;(042)内陆渔业;

05、农、林、牧、渔服务业:(051)农业服务业;(052)林业服务业;(053)畜牧服务业;(054)渔业服务业;

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1)烟煤和无烟煤的开采洗选;(062)褐煤的开采洗选;(069)其他煤炭采选;

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071)天然原油和天然气开采;(079)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有关的服务活动;

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81)铁矿采选;(089)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

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091)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092)贵金属矿采选;(093)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

10、非金属矿采选业:(101)土砂石开采;(102)化学矿采选;(103)采盐;(109)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

11、其他采矿业:(110)其他采矿业;

13、农副食品加工业:(131)谷物磨制;(132)饲料加工;(133)植物油加工;(134)制糖;(135)屠宰及肉类加工;(136)水产品加工;(137)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139)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14、食品制造业:(141)焙烤食品制造;(142)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143)方便食品制造;(144)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145)罐头制造;(146)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9)其他食品制造;

15、饮料制造业:(151)酒精制造;(152)酒的制造;(153)软饮料制造;(154)精制茶加工;

16、烟草制品业:(161)烟叶复烤;(162)卷烟制造;(169)其他烟草制品加工;

17、纺织业:(171)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172)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173)麻纺织;(174)丝绢纺织及精加工;(175)纺织制成品制造;(176)针织品、编织品及其制品制造;

18、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181)纺织服装制造;(182)纺织面料鞋的制造;(183)制帽;

19、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191)皮革鞣制加工;(192)皮革制品制造;(193)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194)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

20、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1)锯材、木片加工;(202)人造板制造;(203)木制品制造;(204) 竹、藤、棕、草制品制造;

21、家具制造业:(211)木质家具制造;(212)竹、藤家具制造;(213)金属家具制造;(214)塑料家具制造;(219) 其他家具制造;

22、造纸及纸制品业:(221)纸浆制造;(222)造纸;(223)纸制品制造;

23、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231)印刷;(232)装订及其他印刷服务活动;(233)记录媒介的复制;

24、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241)文化用品制造;(242)体育用品制造;(243)乐器制造;(244)玩具制造;(245)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

25、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251)精炼石油产品的制造;(252)炼焦;(253)核燃料加工;

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2)肥料制造;(263)农药制造;(26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5)合成材料制造;(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7)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27、医药制造业:(271)化学药品原药制造;(272)化学药品制剂制造;(273)中药饮片加工;(274)中成药制造;(275)兽用药品制造;(276)生物、生化制品的制造;(277)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28、化学纤维制造业:(281)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282)合成纤维制造;

29、橡胶制品业:(291)轮胎制造;(292)橡胶板、管、带的制造;(293)橡胶零件制造;(294)再生橡胶制造;(295) 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296)橡胶靴鞋制造;(299)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30、塑料制品业:(301)塑料薄膜制造;(302)塑料板、管、型材的制造;(30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的制造;(304) 泡沫塑料制造;(305)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30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307)塑料零件制造;(308)日用塑料制造;(309)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3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11)水泥、石灰和石膏的制造;(312)水泥及石膏制品制造;(313)砖瓦、石材及其他建筑材料制造;(314)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315)陶瓷制品制造;(316)耐火材料制品制造;(31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32、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21)炼铁;(322)炼钢;(323)钢压延加工;(324)铁合金冶炼;

33、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31)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32)贵金属冶炼;(333)稀有稀土金属冶炼;(334)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335)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34、金属制品业:(341)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42)金属工具制造;(343) 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344)金属丝绳及其制品的制造;(345)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346)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47)搪瓷制品制造;(348)不锈钢及类似日用金属制品制造;(349)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35、通用设备制造业:(351)锅炉及原动机制造;(352)金属加工机械制造;(353)起重运输设备制造;(354)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的制造;(355)轴承、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的制造;(356)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357) 风机、衡器、包装设备等通用设备制造;(358)通用零部件制造及机械修理;(359)金属铸、锻加工;

36、专用设备制造业:(361)矿山、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362)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363) 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364)印刷、制药、日化生产专用设备制造;(365)纺织、服装和皮革工业专用设备制造;(366)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367)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368)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369)环保、社会公共安全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37、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371)铁路运输设备制造;(372)汽车制造;(373)摩托车制造;(374)自行车制造;(375) 船舶及浮动装置制造;(376)航空航天器制造;(379)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39、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91)电机制造;(392)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393)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394)电池制造;(395)家用电力器具制造;(396)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397)照明器具制造;(399)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40、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01)通信设备制造;(402)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403)广播电视设备制造;(404)电子计算机制造;(405)电子器件制造;(406)电子元件制造;(407)家用视听设备制造;(409)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41、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411)通用仪器仪表制造;(412)专用仪器仪表制造;(413)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414)光学仪器及眼镜制造;(415)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419)其他仪器仪表的制造及修理;

42、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421)工艺美术品制造;(422)日用杂品制造;(423)煤制品制造;(424)核辐射加工;(429)其他未列明的制造业;

43、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431)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432)非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

44、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441)电力生产;(442)电力供应;(443)热力生产和供应;

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450)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61)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462)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469)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

4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471)房屋工程建筑;(472)土木工程建筑;

48、建筑安装业:(480)建筑安装业;

49、建筑装饰业:(490)建筑装饰业;

50、其他建筑业:(501)工程准备;(502)提供施工设备服务;(509)其他未列明的建筑活动;

51、铁路运输业:(511)铁路旅客运输;(512)铁路货物运输;(513)铁路运输辅助活动;

52、道路运输业:(521)公路旅客运输;(522)道路货物运输;(523)道路运输辅助活动;

53、城市公共交通业:(531)公共电汽车客运;(532)轨道交通;(533)出租车客运;(534)城市轮渡;(539)其他城市公共交通;

54、水上运输业:(541)水上旅客运输;(542)水上货物运输;(543)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55、航空运输业:(551)航空客货运输;(552)通用航空服务;(553)航空运输辅助活动;

56、管道运输业:(560)管道运输业;

57、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571)装卸搬运;(572)运输代理服务;

58、仓储业:(581)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589)其他仓储;

59、邮政业:(591)国家邮政;(599)其他寄递服务;

60、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601)电信;(602)互联网信息服务;(603)广播电视传输服务;(604)卫星传输服务;

61、计算机服务业:(611)计算机系统服务;(612)数据处理;(613)计算机维修;(619)其他计算机服务;

62、软件业:(621)公共软件服务;(629)其他软件服务;

63、批发业:(631)农畜产品批发;(632)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633)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批发;(634)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635)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636)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637)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批发;(638)贸易经纪与代理;(639)其他批发;

65、零售业:(651)综合零售;(652)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6530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65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655)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656)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657)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658)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专门零售;(659)无店铺及其他零售;

66、住宿业:(661)旅游饭店;(662)一般旅馆;(669)其他住宿服务;

67、餐饮业:(671)正餐服务;(672)快餐服务;(673)饮料及冷饮服务;(679)其他餐饮服务;

68、银行业:(681)中央银行;(682)商业银行;(689)其他银行;

69、证券业:(691)证券市场管理;(692)证券经纪与交易;(693)证券投资;(694)证券分析与咨询;

70、保险业:(701)人寿保险;(702)非人寿保险;(703)保险辅助服务;

71、其他金融活动:(711)金融信托与管理;(712)金融租赁;(713)财务公司;(714)邮政储蓄;(715)典当;(719)其他未列明的金融活动;

72、房地产业:(721)房地产开发经营;(722)物业管理;(723)房地产中介服务;(729)其他房地产活动;

73、租赁业:(731)机械设备租赁;(732)文化及日用品出租;

74、商务服务业:(741)企业管理服务;(742)法律服务;(743)咨询与调查;(744)广告业;(745)知识产权服务; (746)职业中介服务;(747)市场管理;(748)旅行社;(749)其他商务服务;

75、研究与试验发展:(751)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752)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753)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754)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755)社会人文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76、专业技术服务业:(761)气象服务;(762)地震服务;(763)海洋服务;(764)测绘服务;(765) 技术检测;(766) 环境监测;(767)工程技术与规划管理;(769)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77、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771)技术推广服务;(772)科技中介服务;(779)其他科技服务;

78、地质勘查业:(781)矿产地质勘查;(782)基础地质勘查;(783)地质勘查技术服务;

79、水利管理业:(791)防洪管理;(792)水资源管理;(799)其他水利管理;

80、环境管理业:(801)自然保护;(802)环境治理;

81、公共设施管理业:(813)游览景区管理;

82、居民服务业:(821) 家庭服务;(822)托儿所;(823)洗染服务;(824)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825)洗浴服务;(826)婚姻服务;(827)殡葬服务;(828)摄影扩印服务;(829)其他居民服务;

83、其他服务业:(831)修理与维护;(832)清洁服务;(839)其他未列明的服务;

84、教育:(841)学前教育;(842)初等教育;(843)中等教育;(844)高等教育;(849)其他教育;

85、卫生:(851)医院;(852)卫生院及社区医疗活动;(853)门诊部医疗活动;(85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855) 妇幼保健活动;(856)专科疾病防治活动;(857)疾病预防控制及防疫活动;(859)其他卫生活动;

86、社会保障业:(860)社会保障业;

87、社会福利业:(871)提供住宿的社会福利;(872)不提供住宿的社会福利;

88、新闻出版业:(881)新闻业;(882)出版业;

89、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891)广播;(892)电视;(893)电影;(894)音像制作;

90、文化艺术业:(901)文艺创作与表演;(902)艺术表演场馆;(903)图书馆与档案馆;(904)文物及文化保护;(905)博物馆;(906)烈士陵园、纪念馆;(907)群众文化活动;(908)文化艺术经纪代理;(909)其他文化艺术;

91、体育:(911)体育组织;(912)体育场馆;(919)其他体育;

92、娱乐业:(921)室内娱乐活动;(922)游乐园;(923)休闲健身娱乐活动;(929)其他娱乐活动;

93、中国共产党机关:(930)中国共产党机关;

94、国家机构:(941)国家权力机构;(942)国家行政机构;(943)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949)其他国家机构;

95、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951)人民政协;(952)民主党派;

96、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961)群众团体;(962)社会团体;(963)宗教组织;

97、基层群众自治组织:(971)社区自治组织;(972)村民自治组织;

98、国际组织:(980)国际组织;

大、中、小型企业标准暂行规定

工业。大型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职工人数2000人以上;②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上;③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上;中型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职工人数300-2000人;②销售额3000-30000万元;③资产总额为4000-40000万元;其余为小型企业。

建筑业。大型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职工人数3000人以上;②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上;③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上;中型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职工人数600-3000人;②销售额3000-30000万元;③资产总额为4000-40000万元;其余为小型企业。

批发业。大型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职工人数200人以上;②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上;中型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职工人数100-200人;②销售额3000-30000万元;其余为小型企业。

零售业。大型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职工人数500人以上;②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上;中型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职工人数100-500人;②销售额1000-15000万元;其余为小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大型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职工人数3000人以上;②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上;中型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职工人数500-3000人;②销售额3000-30000万元;其余为小型企业。

邮政业。大型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职工人数1000人以上;②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上;中型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职工人数400-1000人;②销售额3000-30000万元;其余为小型企业。

住宿和餐饮业。大型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职工人数800人以上;②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上;中型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职工人数400-800人;②销售额3000-15000万元;其余为小型企业。

注:1、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上述行业以外其他行业的分类标准参照相近行业确定。

3、职工人数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末从业人员数代替;工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产品销售收入代替;建筑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工程结算收入代替;批发和零售业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销售额代替;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营业收入代替;资产总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资产合计代替。

律师事务所的流程(重要及表格)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流程 一、名称检索:由设立申请人向拟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区(县)司法局提交《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登记表》,区(县)司法局审查并出具意见后,报市司法局律管处办理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手续。市司法局律管处以书面形式将名称检索结果通知区(县)司法局。 二、提出申请:设立申请人使用核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向拟设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区(县)司法局报送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材料。 三、初步审查:区(县)司法局对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材料是否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市司法局审核。

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登记表

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材料 1、律师事务所设立登记表(见附件1)。 2、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书。(设立人签字) 3、律师事务所章程。(内容见附件4) 4、合伙协议。(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不提供此项材料)(内容见附件5)(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名) 5、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推荐书(全体合伙人签字)(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不提供此项材料)。 6、律师事务所住所地租赁合同及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7、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8、律师事务所设立人登记表。(见附件2) 9、律师事务所设立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11、律师事务所设立人人事档案存档证和交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12、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承诺。(见附件3) 报送申请材料要求: 1、设立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须用A4纸打印和复印。 2、设立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应左侧装订,不得粘贴。

律师事务所设立人登记表 附件3:

行政许可申请书.doc

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名称/ 姓名):XXXX(企业名称或申请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 电话:XXXXXXX 住(地)址:企业注册详细地址 委托代理人: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 工作单位:据实填写电话:XXXXXXX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行政许可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因××需要(原因),准备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我单位已具备××条件(人员、场地、设备),现申请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许可。 申请人签名(公章):XXX 委托代理人签名(公章):XXX 年月日年月日 注:1、本申请书有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免费提供。 2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实施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 质内容真实性负责。 - 1 -

质量技术监督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收件清单乌质监()许收字〔XXXX 〕XXXX 号 申请单位(人)XXXX (企业名称或申请人姓名) 申请许 可事项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申请 经办人 XXX 联系电话XXXXXX 申请材料(可续页) 序号材料名称页数份数 1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2 1 2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单8 1 3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9 1 4 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29 1 5 计量标准重复性实验记录34 1 6 计量标准器检定证书复印件39 1 7 计量检定员复印件155 1 8 营业执照复印件158 1 9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59 1 10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60 1 11 委托书161 1 以上材料由本人(单位)提供,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许可 申请人 申请经办人(签字):XXX 年月日 收件人员签名:XXX (行政许可专用章) XXXX 年XX 月XX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单位(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 2

行政许可申请书

精品文档 。 - 1 - - 1 -欢迎下载 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名称/姓名):XXXX (企业名称或申请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 电话:XXXXXXX 住(地)址:企业注册详细地址 委托代理人: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 工作单位:据 实 填 写 电话:XXXXXXX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行政许可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场地、设备),现申请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许可。 申请人签名(公章):XXX 委托代理人签名(公章):XXX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本申请书有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免费提供。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实施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 质内容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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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 量标证字第号 计量标准名称:经纬仪检定装置 计量标准代码: 01914900 申请考核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组织机构代码: H4141747-1 单位地址: xxxxxxxxxxxx 邮政编码: 830001 联系人: xxxxxxxx 联系电话: 0991xxxxxxx xxxx年 xx月 xx 日 3欢迎下载 。3

。 4 4欢迎下载 说 明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般使用A4复印纸,采用计算机打印,如果用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3. 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检定或校准人员证明复印件一套; 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7)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4. 申请计量标准考复查核,申请考核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计量器具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随机抽取的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的原始记录和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6)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 8)检定或校准人员证明复印件一套; 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复印件一份(如更换计量标准器或配套设备应); 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消)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如计量标准器在两次周期检定之间进行运行检查或验证比对试验记录)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 录及格式要求 篇一: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612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 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 (XX年版) 目录 一、机构设立 (1) (一)法人机构设立 (1) 1.1 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筹建审批 (1) 1.2 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开业核准 (2) (二)境内分支机构设立 (4)

1.3 中资商业银行分行筹建审批 . (4) 1.4 中资商业银行分行开业核准 (5) 1.5 中资商业银行分行级专营机构筹建审批 (6) 1.6 中资商业银行分行级专营机构开业核准 (7) 1.7 中资商业银行支行筹建审批 (8) 1.8 中资商业银行支行开业核准 (9) 1.9 中资商业银行收购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 构审批 ........................................ 10 1.10中资商业银行收购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 构开业审批 ....................................

11 (三)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内法人金融机构 ....... 12 1.11中资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内法人金融 机构审批 ...................................... 12 (四)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外机构 ............... 15 1.12中资商业银行境外分行、全资附属或控股金融机构 设立审批 ...................................... 14 1.13中资商业银行境外代表机构设立审批 .......... 15 1.14中资商业银行参股、收购境外机构审批 ........ 16 二、机构变更 (18) (一)法人机构变更 ............................... 18

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

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十六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 第六条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九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二)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律师业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本办法规定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和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资产数额,报司法部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人选,应当在申请设立许可时一并报审核机关核准。 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是该所的负责人。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二)有书面的律师事务所章程;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四)有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二十六条律师事务所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住所;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申请报告书

附件7: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申请报告书 (2011-2014) 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盖章)

材料目录 一、律师协会推荐书(需提供电子文档)。 1.从基础条件、综合管理、服务质量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2.评选程序的简要说明。 3.该所在本市推荐名额中的排名。 二、律师事务所事迹材料(字数应当控制在2000字以内,除提供书面材料外,还需提供电子文档)。 1.简介。 2.事迹。 3.联系方式,包括主任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以及E-mail。 三、《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标准评定表》。 四、律师事务所2011-2014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合格的证明。 五、司法局出具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1-2014年未受行政处罚的证明。律师协会出具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1-2014年无不良记录的证明。 六、固定资产明细表。 七、律师事务所2011-2014年审计报告。 八、党支部成立批文;民主生活会记录;发展新党员记录。 九、政治时事学习发言记录和总结。

十、律师事务所业务登记簿。 十一、档案管理人员名单及归档情况。 十二、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投保凭证。 十三、利益冲突审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 十四、律师协会出具的无因违规收费引发投诉的证明。 十五、法律援助案件结案登记表。 十六、2011-2014年助学、助残、扶贫、救灾捐资凭证。 十七、律师事务所和该所律师近4年受到表彰或奖励证明文件。 十八、律师事务所发展规划、日常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工作规则。 十九、投诉查处制度及投诉查处情况。 二十、2011-2014年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的证明。对年轻律师教育和培养的情况。 二十一、质量跟踪考核、反馈制度。2011-2014年年终质量评比记录。 二十二、2011-2014年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评查记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评查档案。 二十三、业务领域具有深度和广度的情况,重大案件概况(至少三件)。 二十四、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文化研究,探索和培养律

申请书示范文本行政许可申请书【模板】

申请书示范文本 行政许可申请书 行政许可申请人名称/单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址: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行政许可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公章) 年月日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编号:受理编号: 申请时间:受理时间: 城市排水许可证申请表 排水户名称(章) 排水项目名称 填表日期 申请类别:首次申请〔〕延期申请〔〕 南昌市水务局监制

填写说明 1、本申请表所有内容必须由排水户申请人如实填写,内容要具体,申请表封面应加盖单位公章。 2、本表应使用黑色墨水笔填写,或使用计算机打印,字迹要工整,不得涂改。 3、申请编号、申请时间、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由发证机关填写,本表第一、二部分由排水户申请人填写。 4、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5、本表在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型纸。 6、封面部分“申请类别”一栏,申请人如果是首次申请,请在“首次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如果是延期申请,请在“延期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 7、“基本情况”部分,“用水量”、“排水量”应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关依据,“污水处理方式”如是委托处理,在相应的方框内打勾即可,如是自行处理,还需注明污水处理工艺。 8、“排水户排水水质情况”部分,应按照由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检测报告填写。 行政许可条件 1、如实提供有关污水排放情况和资料; 2、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市排水规划的要求; 3、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等有关标准和规定,其中,经由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后不进入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水体的污水,还应当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或者有关行业标准; 4、已按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 5、已在排放口设置专用检测井; 6、排放污水易对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具备对水量、pH、CODcr、SS和氨氮等进行检测的能力和相应的水量、水质检测制度; 7、对各类施工作业临时排水中有沉淀物,足以造成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堵塞或者损坏的,排水户已修建预沉设施,且排放污水符合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标准。 行政许可需提交材料 1、《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有关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 3、按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复印件一份); 4、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原件一份); 5、排放污水易对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应当提供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的证明文件(原件一份); 6、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应当提供具备检测水量、pH、CODcr、SS和氨氮能力及检测制度的证明文件(原件一份)。 核发范围 核发范围:指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注:新建、改建、扩建等在建工程应列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前置条件。)

申请律师事务所实习的自荐信(英文)

Dear Mr. Wang, I should be obliged if you could consider me fo a summer internship position. As a first-year law student form the Columbia University Law School in America, taking a profound interest in Chinese culture and law, I hope my enthusiasm and English language skills can be put to work for your prestigious law firm during the coming summer and possibly beyond. Having studied as an exchange student in Beijing University of Foreign Studies for one academic year, I am fairly fluent in Mandarin Chinese and can team up with Chinese colleagues with ease. Back in the United States, I continued to advance my linguistic skills in a local Chinese language school. Before entering Columbia Law School, I volunteered for a long-term pro bono program administered by Kings County Bar Association in New York, helping the impoverished apply for state-subsidized housing. My initiative and ability to endure strenuous working hours have garined high appraisal from my supervising sttorney. After entering the Law School, I also have performed quite well, being currently ranked third in my class. I anticipated maintaining this momentum for the remaining semesters. Enclosed please find my resume, references, and law school transcript. I look forward to having the opportunity to answer any questions you may have regarding my application. I am free for telephone interviews at any time, provided that you can give me at least two days’ notice by email. Yours sincerely, Shawn Enclosure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申请单位名称 地址、邮编及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 及号码 申请 事由 注:包括事项目称,涉及野生动物种类及其制品数量、规格、经营利用方式、地点、合作方等内容。 涉及物种 中文名拉丁学名我国保护级别公约保护级别 附 件 材 料 注:列明本申请所附的各项材料。 申请单位领导签字及盖章: 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个人)名称(姓名):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个人):地址:邮编: 身份证明号: 相关资格证明文号: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E-mail: 序号申请驯养繁殖物种学名 (中文名、拉丁学名) 数量及单位 驯养繁殖场地面积 (平方米) 兽舍或笼具高度和面积 (高度(米)/面积(平方米)) 来源证明文件及文号 1 2 3 4 5 驯养繁殖目的○科研○育种○展览○出售○其他(写明具体目的): 资金来源: 资金储备总额(万元): 本单位(个人)承诺本表所填内容及附件均真实、准确。如 有虚假和侵权行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个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件: 1、驯养繁殖固定场所使用权证明;资金储备总额证明;饲 养人员技术能力等证明文件; 2、驯养繁殖的固定场所、笼舍、隔离墙、隔离网等面积、 规格及安全性说明。 3、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材料 4、54种名录以外的物种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5、增加驯养繁殖的,提交已经取得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相 关批准文件复印件,原有驯养繁殖的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 说明材料。 2

3 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许可申请表 说明:1、采集地点需注明至村或林班。2、采集数量填写株数、枝数或重量(kg )。 申请单位、个人 单位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 集 目 的 采 集 地 点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 县 乡(镇) 村 林班 物种中文名 学 名 保护级别 采集部位 采集数量 采集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个人签字 (签章): 年 月 日 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签发人: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签发人: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律师事务所函

律师事务所函 : 本所接受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律师。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注:本函用于向侦查机关提交)

律师事务所函 : 本所接受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注:本函用于向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提交)

律师事务所函 : 本所接受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注:本函用于刑事公诉、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向检察院、法院提交)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委托协议 编号: 委托人经与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二、委托律师权限: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元。 四、本委托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侦查终结止。 五、本委托协议如需变更,另行协商。 委托方:受托方: (签字)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注:本委托协议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 案件的辩护人。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止。 委托人: 年月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一份。)

指定辩护函 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及贵院的来函,本所指派律师担任案被告人(上诉人)的辩护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最新流程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 代理业务流程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应当以一名专利代理人身份在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s://www.wendangku.net/doc/958203190.html,)中进行注册,https://www.wendangku.net/doc/958203190.html,上海专利申请登录系统后提出申请。办理流程为: 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开办申请向地方知识产权 局提交开办业务 的电子申请 提交证明文件供 地方知识产权局 核对、初步审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审批 领取专利代理机 构注册证、执行 备案程序 一、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开办申请 向主管该律师事务所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开办申请,经主管的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同意后进入下一流程。 二、向省级知识产权局提交开办申请 通过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在线填写下列表格: 1.《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申请表》; 2.同时具有律师资格和专利代理人资格人员的《专利代理人登记表》每人一份 3.《专利代理机构工作设施登记表》。 同时上传下列文件的电子扫描件: 1.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同意其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函件; 2.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验资证明;

4.每个专利代理人的律师执业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 5.每个专利代理人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原件或离退休证件,曾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原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解聘证明; 6.办公场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 7.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应当是在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之前的6个月内出具的。 四、电子审批、文件核对及备案 经所在地知识产权局电子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应当提交下述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供所在地知识产权局核实: 1.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同意其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函件原件1份; 2.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原件1份;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和验资证明原件1份; 4.专利代理人的律师执业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每人1份; 5.专利代理人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原件或离退休证件复印件每人1份,曾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原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解聘证明原件1份; 6.办公场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原件或者复印件1份; 7.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经所在地知识产权局与电子件核对无误后,所在地知识产权局认为符合规定条件同意设立的,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后发放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正、副本。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有业务专用章的,还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盖有业务专用章和律师事务所公章的表格一式两份,进行备案。 条法司专利代理管理处 2012年11月1日

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

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 篇一: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 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 (模板) 申请人名称(姓名):XXX 电话: XXXXXXXX 申请人身份证:XXXXX(本文来自:https://www.wendangku.net/doc/958203190.html, 小草范文网: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XXXXXXXXXXXXX 申请(变更)行政许可证件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委托事项:代为申请行政许可,并领回行政许可证件。 代理人的名称(姓名): XXX 电话: XXXXXXXXXXX 代理人身份证: XXXXXXXXXXXXXXXXX 代理权限:(1)提供受理机关的所需的材料; (2)根据受理机关的要求补正; (3)签收有关文书和证件,并转送申请人。 委托期限:自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XXXX年X月X日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XXXX年X月X日 篇二: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范本) 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 委托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 申请(变更)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委托事项: ×××××××××× 代理人(姓名): 电话:×××××××× 代理人身份证号:××××××××××××××××××代理权限:(可选择) 1、提交受理机关所需的材料; 2、根据受理机关的要求补齐补正申报材料; 3、签收有关文书或证件并转送申请人。 委托期限:自_****_年**_月** 日至_****_年**_月** 日 委托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宝家公司】可以办理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呼叫中心许可证等。 篇三:行政许可申请授权委托书 行政许可申请授权委托书

行政许可申请书

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年龄:性别: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地址:邮政编码: 申请事项: 申请时间:年月日 事实和理由: 所附材料份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 经办人:电话: 备注:申请人是法人单位的,“年龄”和“性别”栏不填写;申请人是个人的,“法定代表人”和“职务”栏不填写。

桂林市环境保护局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000001申请人: 申请事项: 接收地点: 接收材料目录: 1、 2、 3、 4、 5、 6、 7、 8、 9、 经办人:联系电话: 接收人:接收时间:年月日 桂林市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存根) №:000001 申请人: 申请事项: 接收地点: 接收材料目录: 1、 2、 3、 4、 5、 6、 7、 8、 9、 经办人:联系电话: 接收人:接收时间:年月日 桂林市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市环许补材通字[ ] 号 :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并提交了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发现你(单位)所送的材料: 1、不齐全; 2、不符合法定形式; 3、不齐全、也不符合法定形式。 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你(单位)应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按照通知书的要求补正上述材料。 特此通知 桂林市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登记表 市环许受登字[ ] 号 注:申请人是法人单位的,“年龄”和“性别”栏不填写;申请人是个人的,“法定代表人”和“职务”栏不填写。

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市环许不受通字[ ] 号 : 年月日,你(单位)以方式向我局提出的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经审查,属于以下第种情形: 1、该事项依法不需取得行政许可。 2、该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请向 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3、你(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4、。 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特此通知。 如不服此决定,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桂林市人民政府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90日内向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桂林市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行政许可申请书

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申请事项:注册登记 提供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个人身份证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登记卡 3、有关安全制度的目录 4、特种设备出厂、安装资料、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5、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证 6、质量合格证明及数据表 7、安装质量证明资料 8、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 验证明 9、进口锅炉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10、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 11、锅炉能效测试报告 12、压力管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许可申请书 14、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 15、其他资料 以上申请是本人(单位)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办证须知,了解办理行政许可的有关要求的基础上提出并承诺如下: 1、对办理事项清楚、了解、承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接受你局的监督和管理。 2、承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3、承诺在未获得本行政许可时、不从事法律、法规不允许的经营活动。

4、承诺在获准经营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5、违反以上承诺的,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盖章) 2017年月日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单位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委托人为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住址): 职务:联系电话: 委托事项:

委托权限:□代为提交、更正、补充申请材料; □代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 □代为接受行政许可机关的询问并予以答复; □代为行使、履行与本许可事项相关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受委托人在委托权限内签署的有关文书委托人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该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完结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受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注:委托书后应附受托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委托人签字或公章)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 九质(2017)特许号

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

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2015年版)

目录 一、机构设立 (1) (一)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设立 (1) 1.1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筹建审批 (1) 1.2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开业审批 (2) (二)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 (3) 1.3外国银行将其在中国境内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的 筹建审批 (3) 1.4外国银行将其在中国境内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的 开业审批 (4) (三)外国银行分行设立 (6) 1.5外国银行分行筹建审批 (6) 1.6外国银行分行开业审批 (6) (四)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下设分行设立 (7) 1.7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下设分行筹建审批.. 7 1.8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下设分行开业审批.. 8 (五)支行设立 (8) 1.9支行筹建审批 (8) 1.10支行开业审批 (10) (六)代表处设立 (10) 1.11外国银行代表处设立审批 (10) 二、机构变更 (11)

(一)变更注册资本或者营运资金 (11) 2.1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变更注册资本、外国银 行分行变更营运资金审批 (11) (二)变更股东 (12) 2.2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变更股东或调整股东持 股比例审批 (12) 2.3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变更组织形式、合并、 分立审批 (13) (三)修改章程 (14) 2.4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修改章程审批 (14) (四)变更名称 (15) 2.5 外资银行变更名称审批 (15) (五)在同城内变更住所或者办公场所 (16) 2.6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在同城内变更住所、外 国银行代表处在同城内变更办公场所审批 (16) 三、机构终止 (17) (一)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解散 (17) 3.1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解散审批 (17) (二)破产 (17) 3.2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破产前审批 (17) (三)分行关闭 (18) 3.3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关闭分行审

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流程和全部申请材料终审稿)

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流程和全部申请材料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流程 一、名称检索:由设立申请人向拟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区(县)司法局提交《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登记表》,区(县)司法局审查并出具意见后,报市司法局律管处办理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手续。市司法局律管处以书面形式将名称检索结果通知区(县)司法局。 二、提出申请:设立申请人使用核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向拟设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区(县)司法局报送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材料。 三、初步审查:区(县)司法局对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材料是否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市司法局审核。 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登记表

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材料 1、律师事务所设立登记表(见附件1)。 2、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书。(设立人签字) 3、律师事务所章程。(见附件2) 4、合伙协议。(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不提供此项材料)(见附件3)(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名) 5、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推荐书(全体合伙人签字)(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不提供此项材料)。 6、律师事务所住所地租赁合同及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7、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8、律师事务所设立人登记表。(见附件4) 9、律师事务所设立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律师事务所设立人人事档案存档证和交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送申请材料要求: 1、设立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须用A4纸打印和复印。

2、设立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应左侧装订,不得粘贴。附件1: 律师事务所设立登记表

行政许可申请书填写说明

借款人申领《贷款卡》,需向中国人民银行 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有效《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其他借款人提供其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二、有效《企业国税登记证》和《企业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三、借款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四、法人企业须提供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 五、借款人高级管理人员(指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经办人等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士兵证、回乡证、通行证、临时身份证、外国人居留证、警官证、其他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六、借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七、借款人出资方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若为自然人的出资方,应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八、借款人领卡前上年度(季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九、人民银行版电子财务报表(表格中不能出现红色字体)。 十、行政机关单位必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信贷业务意向证明书》。 十一、企业法人所属的二级机构必须提供由其一级企业法人机构,出具的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公证书》和《一级企业法人委托书》。 十二、单位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十三、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借款人概况信息表》填表说明 一、表中“*”数据项为必填项;其他项为选择项,表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必须填写该数据项,不符合条件的,可以填写也可以不填写该数据项;个体工商户及事业单位无“上市公司标志、股票代码、上市地、集团客户标志、进出口权标志”数据项,可以不填写。 二、借款人性质:分为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其他。 三、登记注册类型:企业申办营业执照时的登记注册类型。 四、行业分类:参照国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按“中类”填写。 五、行政区划:借款人注册地的行政区划,参照国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 六、借款人特征: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其他。 七、经营场地所有权:分为自有、租赁、其他。 八、注册资本情况: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注册资本填写。 九、资本构成情况:以企业最新出资证明材料上的信息为准;对于资本或股东变更的借款人,以工商部门的出资证明变更材料为准。若出资方为企业,应填写贷款卡编码、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注册号中的至少一个;若为自然人,应填写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 十、借款人财务报表:表中带*科目为合并会计报表专用。 十一、本申请书请用钢笔填写。字迹应工整清晰。涂改之处应加盖公章。 行政许可申请书

律师事务所关于设立代表处的申请

律师事务所关于设立代表处的申请书 第一部分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律师事务所根据《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所选择的省份及城市名称)设立常驻代表机构。 我们在此声明: (一)本所系在国(地区)合法成立并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本所成员和律师拥有在国(地区)合法执业的资格。 (二)本所没有因违反所在地区律师法律法规、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到处罚。 (三)本所拟派驻代表机构的代表在执业资格取得国具有合法执业的资格。上述人员不存在下述事项: 1.受过刑事处罚; 2.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过处罚。 3.根据法律被确定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破产人,尚未恢复权利。 (四)本申请书及其附件所提供的信息、文件和材料在申请提交时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本申请书及其附件的中文译文与原文是一致的。自本申请提交之日至获得批准前,如果上述信息、文件和材料发生变化,我们将及时予以披露。 (五)代表本所在本申请书及其附件上签字的人员已经获得本所的授权。 我们在此承诺:本申请获得批准后 (一)本所将对代表机构和派驻代表的法律服务活动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二)本所代表机构和派驻代表将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本所将为代表机构和派驻代表购买符合要求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二部分申请人情况 一、申请人名称(原文和中文译名) 二、总部地址和通讯方法 三、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通讯方法 四、本申请负责人姓名、职务、通讯方法 五、组织形式及其法律性质、所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形式 六、律师人数、合伙人(股东)人数、雇员人数 七、在本国或外国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情况 八、开业时间和历史、业务领域、主要业绩 九、近年来主要的法律业务和客户 十、与中国有关的法律业务和客户 十一、购买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的金额和范围 十二、其它情况 第三部分申请设立的代表机构情况 一、代表机构名称(原文和中文译名) 二、代表机构驻在省份和城市、驻在期限 三、代表机构的业务范围 四、可行性分析和发展计划 五、派驻代表的主要情况、拟任职务、期限和授权范围 六、其它情况 申请人:

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程序类文书

(一)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程序类文书 (含示范案例) 本部分共有14种文书。其中12种文书来自《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部令[2004]10号),内容涵盖了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听证、决定程序,均属于格式文书。文书11《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审查意见表》是根据案情需要创设的文书,在使用过程中可参考使用。文书14《交通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回证》参照《交通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制定,为必备之书。 本程序以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项目为案例,穿插在文书中,以便更直观地反映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程序。

卷宗目录 注:打“√”为示范案例应用文书。

文书1: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通用格式) 注:1、本申请书由交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负责免费提供;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实施机关提供有关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出租汽车客运等经营的,填写本申请书

文书2: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 你于年月日提出申请。 经审查,该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建议向 提出申请。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决定对你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印章) 年月日

文书3: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 编号:X X X X X X X X X X 汽车修理厂: 你(单位)于 2007年 3月 27日提出从事二类汽车维修经营申请。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请你(单位)对申请材料作如下补正:维修技术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工艺流程图。 特此通知 (运管机构行政许可专用章) 200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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