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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制度安排_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及其原因_贺雪峰

村级组织制度安排_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及其原因_贺雪峰
村级组织制度安排_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及其原因_贺雪峰

社会科学研究 1998·4

村级组织制度安排:

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及其原因

贺雪峰

〔内容提要〕 本文认为,造成现实村级组织制度安排与成文村级组织制度安

排差距的原因,表面上只是村级组织成文制度安排不完善,实质上则是在现代化转

型时期,村级组织被赋予了矛盾的功能要求。造成村级组织成文制度安排与理想制

度要求差距的原因,并非成文制度设计者不聪明,而是转型时期的村级组织天然具

有非理想的特征。

在农村,运作成本最低,运用效率最高的村级组织即理想村级组织。理想村级组织是一种理想的存在状态,现实中的村级组织制度与理想的村级组织制度之间存在着重大差距,这种差距分别体现在理想村级组织制度与成文村级组织制度和成文村级组织制度与实际村级组织制度两个层面,下面,我们对这两个层面的差距及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进行分析。

一、理想村级组织制度与成文村级组织制度的差距

理想村级组织制度应该满足:(1)实际制度与成文制度有较高的一致程度;(2)成文制度本身就是行为模式与制裁手段的结合;(3)成文制度所规定的行为模式必须是不相矛盾的;

(4)成文制度安排必须充分照顾到非正式制度安排。显然,村级组织的这种理想状况与现实成文村级组织制度之间有着十分重大的差距。

在现阶段,作为实际掌握并分配公共权威的村级组织,主要是村党支部与村委会。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实际运作又分别是以《党章》和《村委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组法》)及其它一些成文的规定与条例为基础的。依据《党章》及《村组法》等成文制度规定,村一级作为自治领域,村级事务唯一合法的办事主体是村委会,村党支部只是党内组织,虽然是执政党的组织,但它更应该起的作用是政治领导、意识形态宣传和表率示范以及支持村委会进行自治工作等,因而不是分配公共权威的村级组织。在这里,我们以《村组法》为基础,来比较一下村级组织理想制度与成文制度的差距。

从《村组法》来看,村级组织成文制度与理想制度的差距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村组法》没有满足行为模式不相矛盾的理想要求。从行为模式上讲,《村组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显然,此条款给村民委员会规定的行为模式是代表村民的利益向人民政府提出要求。考虑到村委会是自治组织,村委会从

此条款中获得的行为模式理应是代表村民意志并维护村民利益要求。同时,《村组法》第三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显然,此条款给村民委员会规定的行为模式是应积极回应乡镇行政的指令。考虑到乡镇行政在村级并未设立派出机构这一现实,村委会从此一条款中获得的行为模式理应是听从乡镇行政指令,维护乡镇行政权威。

假定村委会代表村民意志与维护行政权威这两方面的行为模式是不同层次,或同层次但不会尖锐对立的方面,村委会就有可能同时完成这两种功能要求。然而,在现实中,特别是在中国农村社会的转型时期,村民对村委会维护自己利益的要求和乡镇行政对村委会维护自己行政权威的要求往往不是同层次的,而且还可能尖锐对立。例如,乡镇行政现代化的努力与村民落后的思想状况之间(其典型表现如殡葬改革、计划生育等),乡镇行政提取经济资源的努力与村民要求减轻负担的要求之间,乡镇行政减弱传统势力影响的努力与村民以家族或宗教为背景抗拒国家权威的渗入方面,都是层次相同、方向相反的要求,这些相反的要求具体到村委会的行为中,就出现了村委会行为模式的尖锐矛盾。在这个时候,无论村民及乡镇行政对村委会的制裁手段多么有效,村委会都无法同时完成这两个相互矛盾的行为要求,由此造成村委会应该完成的功能与实际可以完成的功能的差距。

当然,因为制度手段的选择,村委会可以在某些时候同时完成两方面的行为模式或功能目标,但这种完成应看作是暂时的局部的均衡,而不是理想状态。也就是说,在现代化转型的背景下,这种暂时的局部的成功,很容易被村民与乡镇之间的矛盾所破坏。一旦暂时的均衡被打破,制度往往就具有不可逆转性,原来可以实现两方面目标的村委会,就仅向或主要向一个方向发展自己的行为,并在实际运作中牺牲另一方面的功能目标。例如,当村委会在乡镇行政与村民群体的矛盾中采取的中间立场引起了乡镇行政的恼怒,并通过严厉的制裁手段对村委会进行了制裁之后,村委会在以后的行为中必然会以乡镇行政的意志为主导方向。

其二,《村组法》没有满足行为模式与制裁手段必须结合的理想要求。《村组法》规定了村委会两个主要的行为模式,即“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的行为模式和“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行为模式。《村组法》第九条和第十一条规定:“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会议有权撤换和补选村民委员会的成员”。当然,这种通过选免进行制裁的手段是一种严厉的制裁手段。村委会若不依据村民的意愿行事,村民就可以对之严厉制裁,此一制裁手段足以保证村委会唯村民意志是从。因而,从此方面讲,《村组法》是行为模式与制裁手段的结合。但是,《村组法》规定的协助乡镇行政开展工作的行为模式却无任何制裁手段予以保证,其行为模式的规定与制裁手段是脱节的,因而,从理论上讲,村委会不协助乡镇行政时,乡镇行政就没有办法对村委会予以强制。村委会协助行政的功能存在着落空的危险。

在现代化转型时期,村级组织协助行政的功能是村级组织必须完成的基本功能,因乡镇行政并无村级派出机构,它为了达到自己的行政目标,就必然会在《村组法》以外寻找制裁村委会的手段,这种在《村组法》以外寻求手段的结果,一方面会破坏《村组法》的权威性,同时又必然构成村民对村委会选免这一制裁手段的威胁,并进而破坏村委会维护村民利益。

综合以上《村组法》在目标模式上的相互矛盾和目标模式与制裁手段脱节两方面的内容,可见《村组法》存在着严重缺陷,且这种缺陷很难解决。有人认为:“现行村委会组织法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关系问题上只规定了行为模式,未规定法律后果”,“应当增加、补充有关法

律后果的条款,明确规定无正当理由拒不完成乡镇布置的国家任务和非法干涉村内事务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1〕。即是想通过制裁手段(法律后果条款)的设定,一方面迫使村委会服从上级行政的意志以完成协助行政的功能,另一方面使村民可以通过村委会来管理自己的事务,维护自我利益,从而使村委会可以同时完成可能对立的两种功能要求。然而,村委会既然是村民自治组织,村民可以通过选免村委会成员的办法来强制村委会依据自己的意志行事,村委会就理应代表村民的意志维护村民的利益,因此,当乡镇行政的施政意图与村民意志发生冲突时,村委会就不应该有义务为贯彻乡镇行政施政意图而努力,这时,若硬性通过制定法律后果条款来保证乡镇行政的意志可以通过村委会得以贯彻,村委会当然会无所适从,左右为难,并会陷于困境之中。

其三,《村组法》没有满足成文制度安排应该充分照顾到非正式制度安排的理想要求,其中最基本的,是《村组法》中只字未提其与村党支部的关系问题。自建国以来,全国人民已经形成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惯例,因此,在当前的农村中,如何充分认识马列主义意识形态对村级组织制度主体的决定性影响和充分利用历史上形成的村党支部在农村社会中的核心作用,就成为村级组织成文制度发挥作用的基本的非正式制度的前提,也成为构建村级组织成文制度必须考虑的基本条件。若我们可以认定党的领导地位及其对村级组织制度主体的影响作用是《村组法》发生作用不言而喻的前提条件的话,那末,处理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的条款是不可忽略的,《村组法》对村委会与村党支部关系的忽略,导致村级组织成文制度实施中的种种难题。

更进一步地说,《村组法》作为村级组织成文制度安排,因未建立起与中国农村最重要的制度——村党支部的联结关系,而导致《村组法》的实施很难得到广泛有效的支持。在农村,村党支部是一个较村委会历史更长久,意识形态根基更深厚,农民十分了解并一直接受其领导的村级组织,所以在实际的村级组织成文制度研究中,规范村党支部行为的制度理应纳入到研究的视野中来。

二、成文村级组织制度与实际村级组织制度的差距

实际村级组织制度与成文村级组织制度差距的实质是实际村级组织制度对成文村级组织制度的偏离,这种偏离主要表现在制裁手段、行为模式及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等方面。下面,分别对此三方面进行分析。

在制裁手段方面,村级组织实际制度与成文制度的偏离主要表现在乡镇行政不仅普遍有效地控制了村党支部书记的选免,而且较为有效地操纵了村委会选举。依据《党章》的要求,村党支部一般都是通过全村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但依据民主集中制原则,乡镇党委可以推荐党支部书记以至于支部委员候选人,一般情况下,由乡镇党委提名的支部书记候选人都可以在全村党员大会中获选,而对于落选的村党支部书记,乡镇党委也可以通过直接任命或通过另外新提候选人,以保证合乎其意愿者当选。简单地说,乡镇行政通过乡镇党委可以有效地实施对村党支部的领导,这是与村党支部的成文制度安排相一致的。依据《村组法》,村委会应由村民通过直接选举产生。然而,在实际运作中,许多地区的乡镇行政都通过各种办法诱导村民放弃与乡镇行政对立的意志,以将乡镇行政认为合适的人选为村委会成员,从而实现乡镇行政的选任目标。我们的实际调查及有关资料均显示,乡镇行政在一般情况下都可以较为有效地实现村委会选任目标。也正因为如此,村委会在实际工作中,必然要体现出乡镇

行政的意志来,特别是在村民意志与乡镇意志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村委会一般都不可能成为村民意志直接的代理者与乡镇行政产生对抗。也就是说,乡镇行政对村委会选举的操纵,使得村级组织成文制度安排中村民对村委会的决策地位大大地打了折扣。

村民对村党支部的作用机制是一种软作用机制,其核心是:一般来讲,村党支部书记并不是国家干部而是本村本土的村民,乡里乡亲的村民利益往往成为他们自觉遏止乡镇行政强大力量的因素。村党支部书记们不仅希望乡镇行政相信自己是优秀的,可以完成乡镇交代的任务,而且希望搞好与村民的关系,在村民中享有崇高的威信,成为村民们信得过的人。正因为如此,虽然村党支部书记的选免大都由乡镇行政控制,但当村民与乡镇行政的对抗情绪比较严重时,很少有村党支部书记为协助乡镇工作而倾尽全力的。

村民对村委会的实际制约能力因为乡镇行政对村委会选举及其行为的操纵而大大降低了。在实践中,村民主要通过每三年一度的村委会选举投票来体现其对村委会的制度决定权,具体地说,村民虽然不能决定候选人,但可以对那些有重大民愤、贪污腐化或不顾村情民意的候选人投反对票,从而使其得票数低于总票数的一半而自然落选。当然,现实中也不乏村民通过召开特别村民会议撤换村委会成员和将乡镇行政指定候选人以外的其他人选为村委会成员的例子。

在行为模式方面,从农村实际中,普遍存在村干部讨好乡镇行政的倾向,这不仅仅是乡镇行政对村党支部与村委会控制和操纵的必然结果,而且是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官本位”思想有关联的。村干部作为农民中的一员,他们思想深处有一种与上级官员交往的心理倾向。有能力得到乡镇干部的欣赏且可以经常与乡镇干部同出同入,既可以让一般的村民高看自己,也可以满足自己特定的尊严要求。

在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方面,村党支部的主要功能是宣传教育功能和政治领导功能,村委会才是村级事务合法的决策者与执行者。然而,在村级组织的实际运作中,村党支部与村委会普遍存在“分工不分家”的现象。所谓“分工”,是指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具体工作的方面各有侧重,比如由村党支部书记管全面工作,村委会主任管农业等,但实质上,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同为一家,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权往往由村委会与村党支部联席会议共享,或由村党支部书记一人掌握。村党支部与村委会这种实质上的不分家,使得乡镇行政可以通过对村党支部的控制较为有效地控制整个村级事务的决策权,从而进一步弱化了村民对村委会的决策地位。

从以上村级组织成文制度安排与实际制度状况的分析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乡镇行政在实际的村级组织制度中,较其在成文制度中可以有更多保证行政任务完成的手段,其核心为《村组法》所赋予村民对村委会的制度决定权在实践中受到了乡镇行政的侵占,这种侵占表现为实际制度对成文制度的扭曲,是乡镇行政对村民的制度侵权。

三、造成实际村级组织制度与成文村级组织制度差距的原因

为什么会产生实际村级组织制度对成文村级组织制度的偏离?从理论上讲,任何成文制度的推行都是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变迁,这种制度变迁不仅可能存在自身不成熟方面的问题,而且与原有非正式制度安排的摩擦与磨合需要一个过程,或者说,成文制度安排的实施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步到位。

但问题是,为什么不能一步到位的村级组织成文制度安排在其推进的过程中,强烈地表

现出乡镇行政对村民的制度侵权呢?或者说,为什么乡镇行政在《村组法》颁布十年后,还有将村民法定权力截留的能力,成功地实现制度侵权呢?

1.制度侵权的两种解释

(1)资源不对称说。资源意味着能力。乡镇行政对村民制度侵权是因为乡镇行政拥有更强的实际能力,这种能力上的差别,从资源拥有量的角度来看,即表现为乡镇行政和村民掌握的资源量不对称。具体地说,乡镇行政较村民拥有多得多的政治资源、经济资源、组织资源和文化资源。虽然《村组法》明确地规定了村民的权利及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行为要求,但是,农业生产的特点决定了村民们很难形成有组织的力量。而乡镇行政则是高度组织起来的力量。从政治上讲,乡镇行政拥有丰富的政治资源。他们可以决定是否将村级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吸收到国家干部圈内,他们是村民天然的政策解释者,包括《村组法》也往往要通过乡镇行政来组织实施,他们可以决定是否截留中央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以及决定截留多少,他们可以调动强有力的党组织系统为其目标服务,等等。从经济上讲,乡镇行政拥有丰富的经济资源。他们可以决定是否给村干部以经济上的额外补助,可以统筹村干部退休金及人身保险金,可以通过财税系统征集经济资源,还可以通过集资罚款的办法决定村民经济收入的再分配,可以决定是否给村民以技术援助和经济援助等等。从组织上讲,乡镇行政可以动用公安、司法、行政各方面的力量为实现自己的目标服务,即使是一些不合理的目标,乡镇行政也可以动用其相对于村民来讲有效得多的组织资源来达到。在文化方面,乡镇行政拥有较村民们多得多的文化资源,他们熟悉“行政权力支配社会”的游戏规则。这种文化资源上的优势,使得他们可以利用村民们的盲从、轻信、怕事等心理,诱使村民们相信自己有义务服从乡镇行政甚至不合理的指令等等。

(2)制度短缺说。资源不对称说可以部分地解释乡镇行政侵权的原因。正是因为乡镇行政较村民拥有多得多的政治、经济、文化、组织资源,使得乡镇行政可以使《村组法》形式化,从而使得由《村组法》所规范的村民对村委会的制度决定权落空。然而,乡镇行政使《村组法》形式化的努力并不总是成功的,这是因为形式化一般都必须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之上,完全违反《村组法》的形式化相对乡镇行政来讲,是一个很大的政治风险,是缺乏基本政策水平的表征。现实中,很少有乡镇行政完全无视《村组法》规范由村民直接选举村委会的原则。由村民投票决定候选人是否当选,不过半数票者不能当选是乡镇行政需要掌握的最基本的原则,这是《村组法》明确规定了的原则。也就是说,乡镇行政之所以可以通过使《村组法》的形式化来操纵村委会的选举,是因为《村组法》作为一个基本的制度安排,过于粗略也过于原则化,这种粗略和原则化,导致村级组织制度供给不足和制度空隙过大,以至于乡镇行政可以有效地利用这种制度空隙,制造村级组织实际制度安排对成文制度意愿的偏离。更进一步说,是由于《村组法》这一成文制度安排作为一种制度供给,只规范了“由村民直接选举村委会”,“村委会对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这样的一些大原则,而缺乏更为具体的可操作的由村民直接选举村委会的程序和方式及村民可以通过何种办法来要求村委会对村民会议负责的具体法律条款。而正是这些具体条款的缺乏,使得乡镇行政可以有较大的余地对村委会选举及其行为进行操纵,从而使《村组法》形式化的努力可以成功。

《村组法》的立法意愿和目标模式是十分清晰的,但《村组法》这一制度安排中的执行制度安排(操作规则或程序制度)则是不足的,短缺的,要防止乡镇行政的制度侵权,就必须

提供更为完整的《村组法》执行与操作的制度安排。

(3)小结。

乡镇行政制度侵权的两种解释是相辅相成的。正是因为乡镇行政较村民拥有更多的资源,才可以使《村组法》的立法意愿被架空,反过来说,又正是《村组法》的立法意愿缺乏执行制度的有效支持,从而使得乡镇行政有了充分利用其资源优势使《村组法》形式化的可能。乡镇行政对村民的资源优势是不可更改的事实,然而,由国家提供一个强有力的支持《村组法》立法意愿的执行与操作制度,就可以有效地遏止乡镇行政通过资源优势使《村组法》形式化。

2.制度侵权的实质

从上面的解释来看,乡镇行政的制度侵权只是因为执行制度供给不足造成的问题,这种因为执行制度供给不足造成的问题,是因为《村组法》颁布实施的时间不长,经验不足以及人民公社体制惯性作用的结果。更进一步说,只要时间较长,经验较多,广大农村干部和村民对《村组法》较为理解,乡镇行政的制度侵权就不可能发生了。或者说,只要由国家提供一个强有力的支持《村组法》立法意愿的执行与操作制度,一切问题便都解决了。

但是,以上这种对乡镇行政制度侵权的理解还是过于表面化了,具体地说,中国的现代化作为后发外生型现代化,它要求村民在很短的时间内适应原生型现代化国家在很长时期内发生的种种变化,因此,在其进程中,必然会有大量的不受村民欢迎的国家任务和要求,要通过乡村组织去强制执行,这当然也就会发生村民意志与国家意志的冲突。提供完善的《村组法》执行制度,可以遏止住乡镇行政的制度侵权,有力保证村民对村委会的制度决定权,但是,在现代化进程中,当村民意志与国家意志发生冲突时,作为国家意志最基层代表的乡镇行政便会发现他们处处受到了由《村组法》为村民提供的有效组织载体——村委会的对抗,这种对抗,可以导致国家意志在乡村的断裂,这种断裂必然会对国家控制急速变化的庞大农村社会的努力造成重大冲击。

现代化必然要求国家对农村社会的有效控制,因此,作为国家行政权最基层代表的乡镇行政必然要在村级找到一只强有力的可以协助乡镇行政意志的手。在没有一个可靠的村级助手的情况下,在急速变迁的社会中,要让乡镇行政放弃对村委会的操纵,实在是一个不明智的想法。也就是说,假设可以提供一个完善的《村组法》执行与操作制度安排,对于满足《村组法》立法意愿也许是一件好事情,但对于中国的现代化事业来说,却未必是一件好事情。

作为主要制度供给者与实施者的国家,是最关注行政权力运转的可靠性及其能否贯彻到底的,《村组法》颁布实施十年后,“规范执法(指《村委会组织法》)的村在中国百万个村委会中仍是凤毛麟角、寥寥可数”〔2〕,国家仍未制定一个完善的《村组法》执行与操作制度,依我们的推测,其主要原因在于对村民自治条件下如何保证乡政与村治不发生断裂的担忧。

注释:

1唐鸣:《对农村基层政治关系中两个问题的探讨》,载《社会主义研究》,1996(4)。

o郭正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村民自治建设》。

(作者单位 中共湖北省荆门职业技术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湖北荆门市 448000)

责任编辑 石本惠

社区党支部联系群众规章制度

三一文库(https://www.wendangku.net/doc/9b8978458.html,)/党团工会/党课教育社区党支部联系群众规章制度 为加强驾驶员管理,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原则,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切实提高后勤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交通规则、车辆保养(50分)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对于旁人包括分局领导的指令,驾驶员认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给予行政处罚。(15分) 2、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半个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出车前,要例行

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15分) 3、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调度主任,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 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5分) 4、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停放在规定地点和位置。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不准私自用车。(10分) 5、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罚款不予报销。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驾驶员承担责任和后果。(5分) 二、服务质量劳动纪律(50分) 6、驾驶员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分局机关用车时,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出车后,按要求作好行车记录,详细记录行车时间、里程、起始地、乘坐人姓名、事由等,并由乘坐人签字确认(如仅有分局机关外客人乘坐,由安排人员签字确认),次日将行车记录交管理人员审核签章。(15分) 7、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工。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驾驶员办公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

村级管理制度

甘江头村级管理制度 2011年

村党支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2、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支部工作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及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5、领导村委会和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会议和主持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会议、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 5、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以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能力为重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基本内容。 2、党员教育的目标。通过经常性、系统化教育,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创新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党员教育遵循的原则。理论联系实际;集中教育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4、党员教育的方式方法。运用正反典型,进行对比教育;每半年上一次党课进行专题教育;定期过组织生活,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进行形象化的教育。

村级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制度

村级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阳光党务;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扩大党员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更好地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规章的规定,现就在全区村级基层党组织中全面规范和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党务公开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中心任务,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实现又快又好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广大党员群众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坚持依法照章、有序推进的原则。按照宪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把党务公开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坚持真实公正、务求实效的原则。党务公开要结合基层实际,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平公正。 4、坚持积极稳妥、公开适度的原则。党务公开应根据实际情况,与党员、群众的要求相结合,正确处理好公开党内事务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既大胆探索,又慎重稳妥。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规章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员和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在适当的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其主要内容为:

1、全局和中心工作。主要包括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党组织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 2、思想政治建设。主要包括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党建主题实践活动情况,年度党建工作安排,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等。 3、组织建设。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和整改落实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等。 4、作风建设。主要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5、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等。 6、其他方面。各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形式 党务公开要本着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简便及时、利于监督的原则,根据不同内容,主要采取党务公开栏、会议、文件、简报、新闻媒体、网络等形式公开。 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公开。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公开栏、广播、会议等形式公开。 党务公开应以固定的党务公开栏为主要形式,公开栏应设在便于党员群众观看的醒目位置,可与村务公开栏统筹安排,合并使用。各级基层党组织都应当设立固定的党务公开栏,并指定专人管理。

2020年村级管理制度

村级管理制度 村级管理制度 村级管理制度 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村级组织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职责,规范议事行为,有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会议类型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2、村民委员会会议; 3、村民代表会议; 4、党员大会; 5、村民大会。第三条职责任务 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村党支部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主要是传达上级党组织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明确近期支委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当前党的建设工作,加强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教育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和评先选优等工作。 2、村民委员会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村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研究拟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村务管理;讨论研究退耕还林、救灾救济款物、粮食直补、农机具补贴等政策性补助资金的发放;农村低保、医保、宅基地审批上报;人饮、道路、学校等基础设施建设。 3、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村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主要是审查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及较大数目的收支,讨论研究农村低保、宅基地审核上报,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国家建设征收征用集体土地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村级发展的重大事宜;“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经费的筹措使用;研究制定人口计划、村集体经济项目和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管理方案; 4、党员大会。由村党支部召集,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一般每两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是学习传达、部署上级党组织有关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党员的发展、转正、表彰和处置;讨论本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等工作。 5、村民大会。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村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根据需要召开。主要是依法选举、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讨论决定涉及本村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讨论和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撤销或者改变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决议。第四条会议记录各村应有村党支部会议记录、村委会会议记录和学习培训记录。 1、村党支部会议记录。主要记录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中的各项议程及产生的决议决定。 2、村委会会议记录。主要记录村民委员会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中的各项议程及产生的决议决定。 3、学习培训记录。主要记录日常对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实用技能、技术的学习培训情况。村干部评议考核制度 第一条为了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村干部工作实绩,不断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村干部行为,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每年组织村级两委班子及村干部进行述职评议活动,接受党员和群众的双重评议,乡镇进行任期和年度目标量化考核,对村级班子、村干部作出评价。 第三条评议考核的原则: 1、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的原则; 2、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 3、发扬民主,群众公认的原则。第四条参评人员 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级其他组织负责人。第五条评议考核时间一般每年年终进行一次。第六条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

社区党支部工作制度

社区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社区党支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社区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社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居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社区委员会、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社区、组干部和社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社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二、“三会一课”制度 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讨论、研究、决定本社区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社区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接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委会,增补、撤消委员;讨论和决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落实各项任务;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配合支部做好具体党务工作;分析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村党组织工作制度

村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任务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村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 2.领导村民委员会、共青团、妇代会、民兵、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种村级组织,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按照法律法规、章程和职责开展工作; 3.加强对村经济工作的领导,主持制定村经济发展规划,讨论研究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4.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 7.加强村“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学习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民主生活会、密切联系群众等制度,大力培养和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入党,积极培养村级后备干部。(二)民主集中制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

定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 3、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各自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4、党支部委员会要正确履行党组织的职能,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5、在讨论决定党内事务时,要切实尊重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方式压制党内民主。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即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定期开展党课教育。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季度组织一次党课。主要内容是: 1、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主要是定期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报告,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选举党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 2、支委会是全体委员参加的会议。主要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按照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研究组织生活,政治学习的内容、形式、具体安排以及党支部自身建设等重大问题;决定提交

村级档案管理制度

村级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保管制度 村级档案是指本村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 文书、资料、声像、电子、实物等各种门类和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 一、根据档案工作业务的有关要求,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凡本村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资料,一律由本村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不得分散保存,更不得分散在个人手中。 二、凡归档的案卷均应案卷标题简明标准、内容清楚、字迹工整、组卷合理、排列有序、存放整齐。 三、为确保档案安全,档案库房必须做到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霉变、防鼠咬、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档案室必须安排专人管理,档案人员因离任和调离本岗位时,应替任和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五、档案管理必须建立登记、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等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 六、查阅档案时,档案人员要端正服务态度,热情主动地接待利用者,要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当面清点,用后及时归还,同时要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均应树立保密观念,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档案机密。

二、对各类档案均应按规定的范围进行查、借阅,并严格履行手续。查、借阅机密档案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三、对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将机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外传,对机密档案内容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复制。 四、凡涉及档案机密的人员一律不准在家庭、子女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档案机密内容,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档案机密。 五、利用者对所借档案文件、技术图纸等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六、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要按规定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七、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热爱档案事业,认真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 二、严格执行《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三、熟悉业务,了解本单位历史和现状;认真编制检索工具,编写参考资料,积极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完善社区党建工作体制机制

完善社区党建工作体制机制 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掌握社区党组织建设的现状,探索提高社区党组织领导、服务和推进科学发展能力的途径,更好地推进社区科学发展, 一、社区党建工作的成效 近年来,社区适应加快城市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领导班子建设为核心,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不断加强社区基层党组织领导、服务和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建设,进一步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了党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推动泰安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社区党建工作领导协调体系不断完善。区委加强对社区党建工作的领导,建立了由街道及社区党组织牵头、驻区单位基层党组织参与的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社区分会,明确了街道党工委在组织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的职能,形成了“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共享”的社区党建工作领导协调体系,加大了社区组织资源整合力度。

(二)社区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基本建立。明确了社区党组织的工作重心和社区居委会的功能定位,建立健全了由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党员议事会参与、居民代表听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决策、社区居委会执行的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和以推进社区党务公开、居务公开、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为重点的社区民主监督机制,社区自治功能不断增强。理顺了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其他组织的关系,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三)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的机制初步形成。以街道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和社区社会管理服务站为依托,协调各种社会资源,构建社会服务网络,从不同群体的实际需要出发,开展便民利民活动。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为重点,不断健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障机制;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导向,大力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占领社区思想文化阵地;以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为目标,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和社会矛盾调处5级网络建设,社区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功能进一步增强。 (四)社区党建工作活动载体创新亮点纷呈。把载体建设作为社区党建工作的切入点,以创设新载体、选树新典型、打造新品牌为重点,广泛开展党建活动品牌建设,扎实推进社区党建工作。先后创新设立了支部加协会、党员先锋岗、党员志愿服务队、特色支部建设、楼院先锋工程、芳邻节、邻里情俱乐部、村居共

村党支部‘党务工作制度’

村党支部‘党务工作制度’ “五好村党支部”标准 1、建设一个团结、坚强、群众拥护的好领导班子,尤其要有能够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正廉洁、年富力强、能带领群众致富的好书记。 2、培养锻炼一支富有战斗力的好队伍。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共青团能够发挥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3、选准一条适合当地加快经济发展的好路子,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4、完善一个好的经营体制,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引导和帮助农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5、健全一套体现民主管理,保证工作有效运转的好管理制度,使村级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好党员”标准 1、政治素质好,带头学政治、学理论,积极参加支部活动;顾大局,讲原则,成为党支部的助手参谋、群众的知心朋友。 2、学用科技好,带头学科技,能够掌握1—2门实用技术,成为科技示范带头户。 3、致富联户好,带头勤劳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有能力的党员帮带2—3户贫困户脱贫致富。 4、遵纪守法好,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5、完成任务好,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措施;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其工作进行审查、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重要问题。 2、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意见、支部工作计划、民主生活会等。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组织党员学习政策理论,研究执行党支部的决议,汇报个人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

村级各项制度汇编.

村级各项制度汇编 (仅供参考) 2014年12月 目录 1、“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1) 2、党支部主要工作职责 (5) 3、村民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7) 4、党建工作责任制 (9) 5、党支部民主决策制度 (10) 6、党支部议事规则 (12)

7、党员干部学习制度 (14) 8、“三会一课”制 度 (15) 9、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6) 10、民主生活会制度 (17) 11、党员思想汇报制度 (18) 12、村干部民情恳谈和党员联系户制度 (19) 13、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职制度 (20) 14、党员党费管理制度 (21) 15、发展党员制度 (22) 16、党员行为十条规范 (23) 17、党员电化教育制度 (24) 18、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和廉洁自律规定 (26) 19、村“两委”关系协调制 度 (28) 20、村民会议制度 (29) 21、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30) 22、一事一议制度 (31) 23、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32) 24、村务公开制度 (33) 25、民主理财制度 (35) 26、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 (37)

27、村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38) 28、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39) 29、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 (41) 30、村规民约 (42)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一、“四议两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四议两公开”即: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主要针对村集体资产处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筹资筹劳方案、土地征用、兴办公益事业和大额集体资金使用等涉及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均纳入“四议两公开”工作范围。 二、“四议两公开”的程序

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为了使党员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党员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适应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任务 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三、基本要求 指导党员编入党的一个组织,使每个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管理监督之下;通过严格管理,使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通过严格管理,使党员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四、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治党原则、注重实效原则、制度规范原则、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原则、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五、党员管理的方法 1、坚持用党章以及各类党内法规严格规范党员的行为。这是党员管理最根本的依据和最重要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党章所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按照党章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六条基本条件去要求自己。同时,要坚持以“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重要法规来激励和约束自己。 2、严格组织生活。这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的主要途径。要坚持和完善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谈话制度、谈心制度、党员定期汇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费收缴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等等。 3、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函询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文章来源网,仅供分享学习参考~ 1 ~

xx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xx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1)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每月电话费为60元/月。村副级干部电话费每人每月电话费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职的不得重复发放,不得另报手机话费和固定电话座机话费。 (2)出市办理公事的车费据实报销,根据工作需要,但报销生活费、补助及住宿费按国家一般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报销。 (3)到市、区、乡开会办事车费按规定报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800元/年,村两委副职干部600元/年。 (4)村级年度目标管理奖: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务而定,人平不得超过1000元/年,不得按职别分摊。

(5)有重要项目工作的村,上级拨来的工作经费,严禁平分,应按村干部平时协调误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时,取得加班费和误工费,并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经蹲点领导批准才能发放。 (6)以上述各项补助要在确保当年村干部工资发放及村内资金正常运转、不增加新的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发放,否则一律不得发放。 8、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不得用集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一定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11、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 * 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一1社区党组织健全工作制度

社区党支部组织健全工作制度 一、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 社区党支部是社区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l、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研究决定本社区在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重大问题,团结、组织社区党员和群众完成本社区担负的各项任务。 2、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加强社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各类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社区各项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3、牵头协调社区各级党组织,搞好社区党建,组织辖区单位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发动社区党员参加社区建设和为群众服务活动。 4、加强对社区议事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以及工青妇等群众社团组织的领导,支持和保证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好各方面关系。 5、抓好社区居委会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和考核工作。 6、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切实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二、社区党小组职责

l、组织社区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技术,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 2、组织、指导和监督党员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按照实际情况和需要给每个党员分配一定的工作,组织党员实现党支部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接受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4、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经常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5、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组织的有关活动。 6、协助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以及接收新党员、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和收缴党费等工作。 三、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社区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l、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保证本社

村级治理机制工作内容

村级治理机制有关工作内容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机制,以建立村民议事制度为突破口,构建村党组织领导、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议事会决策、村民委员会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充满生机活力的新型治理机制。加强和改进农村党组织的领导,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化经营,创新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实现基层自治事务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社会职能与经济职能分离、政府职能与村民自治职能分离。 一、新型村级组织各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二、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成立村民议事会,作为常设议事决策机构。 村民议事会受村民会议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村级自治事务决策权、监督权、议事权,讨论决定村级日常事务,监督村民委员会工作,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的监督。 村民小组设村民小组会议和村民小组议事会,负责讨论决定本组事务。村民小组议事会对村民小组会议负责,接受村民监督。 1、议事会成员选举管理: ①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的选举、罢免和补选,应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进行; ②村民议事会成员,由各村民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从本小组议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由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选举产生; ③村民议事会召集人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民小组议事会召集人,从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④每个村的村民议事会成员不少于21人,其中村干部不超过50%,每个村民小组应有两个以上村民议事会成员名额。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不少于5人,规模较小的,村民小组议事会不少于3人;

⑤选举实行不提名候选人直接选举的办法,也可先由村民提名候选人、再进行正式选举; ⑥选举时,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本村民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半数以上的,才能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⑦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式,选举结果当场公布。选举时,应设立秘密写票处; ⑧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任期与村委会任期相同。 2、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享有的权利: ①提出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职责范围内的议题; ②就议题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表决; ③就涉及本村(组)利益的事项,向上级政府提出政策咨询,并要求答复; ④对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长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质询。 3、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应履行的义务: ①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②按时参加会议,遵守议事规则; ③保持与村民的密切联系,全面、真实反映村民意见建议; ④带头执行并教育、引导村民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决定,跟踪了解决议执行情况; ⑤尊重其他议事会成员发表意见的权利; ⑥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村级管理制度

村级管理制度 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经营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二、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及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依照法律法规,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三 产,管理本村财务。 四、制定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五、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产,依法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持和改善生态环境。 六、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以及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督促村民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七、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八、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家庭、邻里和睦。 九、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稳定。 十、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十一、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村民委员会主任职责 一、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主持村委会的全面工作; 二、积极向村民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工 作安排部署; 三、负责搞好本村建设工作,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抓好公共事务和各项公益事业; 四、做好民事调解工作,注重矛盾纠纷排查,搞好家庭、邻里、干群关系,把 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杜绝上访事件的发生; 五、经常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群众的要求和建议,努力 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六、抓好村委会自身建设,制定并落实村委会成员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工作 目标责任制,负责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定期向村民代表和村民报告工作; 七、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村委会工作。 村民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协助主任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本村的工作计划,并教育 村民积极协助、自觉遵守; 二、协助主任抓好本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协助主任抓好青年民兵在防洪、护林、防火工作中的组织应急工作; 四、协助主任抓好本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五、协助主任抓好本村的剩余劳动力管理、服务和培训工作 六、完成本职工作以及村委会布置的临时工作任务; 七、及时向村委会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村民代表议事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是实施党内外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和加强党员教育的基本阵地,是做好党员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半年一次,每次活动不能少于两小时,支部至少开一 次民主生活会。 二、组织生活内容: 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决定、报告和文件,综合所在单位实际制定计划措施,加以贯彻执行;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听取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方面的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完成上级和支部交办的任务和联系群众的情况;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准则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引导党员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关心所在单位的思想教育、业务精英、管理工作、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关心和协助解决群众存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问题;讨论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拟定计划措施和落实实施,做好党员的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组织党员参观学习,进行生动的党性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 三、几项规定 1、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又要参加党委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2、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 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来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 想、工作情况。 3、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 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4、借调、交流、调入的党员,如无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组织 关系介绍信”,不能以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应督促本人及时办理组织 关系转接手续。 5、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助外,本人 须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部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 外,要根本情况给予一定的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 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 上级党组织审批。

村党支部工作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 1、党总支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所有党员必须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向总支书记请假。 2、召开生活会前要做好准备,并将组织生活会的内容提前两天通知每个党员,会议召开时要请乡镇党委派人参加。 3、会上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勇于暴露思想,严格解剖自己,虚心诚恳地接受批评;对他人存在的问题要敢于实事求是地指出,任何人不得借机泄私愤,搞报复。 4、会后要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落实,每个党员要认真纠正和克服自己的缺点和不足。 5、要确定专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要向乡镇党委抄报会议原始记录。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总支大会:党总支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讨论和批准总支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总支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总支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和撤销总支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二、党总支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总支委员会,主要议题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总支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四、上党课: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围绕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教育等。

村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村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新埭镇制定了村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工作会议制度、值班制度、学习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及村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工作会议制度明确了会议时间、参会人员和会议内容;值班制度规定了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人员的职责;学习制度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着力提高每个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信息报送制度规定了村级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及时、准确地向镇安监站报送本辖区内的安全情况,严禁漏报、缓报、瞒报;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要求定期排查本辖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增强了村级安全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加强了村级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的纪律性,全面提升了村级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形成了“上下联系、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的工作局面。

村级安监员工作职责 1、带头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会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到工作中去; 2、组织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相关职责、制度、措施及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切实提高村民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做到每月向村两委、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一次情况,每季度一期安全生产宣传栏,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小结,每年年终做一次全面总结; 3、每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例行检查,每季开展一次大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村内所有单位、企业、生产经营户及民房、险工险段、建工程等;并于每月1日上报上月村内安全生产情况报表;如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立即上报相关情况信息,并采取正确有效方法进行施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4、在每年的重点时段(汛期、防火期)和重大节日活动(元旦、春节、五 一、国庆节)期间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如实报告检查情况,重大情况必须迅即报告; 5、狠抓安全隐患治理,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督促相关单位企业、生产经营户、农户、住户在期限内完成整改; 6、做好资料档案及各项台账记录、整理及归档工作;

社区党支部学习制度

社区党支部学习制度 理论坚定是政治坚定的基础。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是加强党员思想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党员要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为目标,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掌握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为使党员干部通过理论学习,增强宗旨观念,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工作质量,转变工作作风,特定如下制度: 一、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委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纪要、《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有关党员教育的内容以及业务知识。 二、学习形式 (一)集体学习。党支部负责每月组织一次党员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有重要、紧急的学习任务随时安排。 (二)自学:党员个人要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自学。每周1~2小时。 三、学习要求 每位共产党员对政治学习必须引起重视,端正态度,认真对待。

(一)集体学习时,不得做与该次学习内容无关的事。当场不得随意议论,干扰他人。 (二)每次学习都要积极踊跃发言,要理论联系实际,发言要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的实际,本着有利于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积极态度进行。不得漫无边际谈天。 (三)讨论时必须设有专人作发言记录,发言记录要妥善保管。 (四)集体学习和自学都要认真做学习笔记,做到每位党员要有一本政治理论学习笔记和一本业务学习笔记,笔记时要按照学习时间、学习内容、体会三个部分写清楚。 (五)党支部要将党员学习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党员的政治学习笔记进行不定期的交叉抽查。对党员经多次检查仍无学习笔记的,将在党员大会公布名单,公布名单后仍不改正者将对其本人提出批评。 四、加强组织领导 党支部书记作为学习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组织实施学习活动;支部委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并做好学习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以工作为借口不参加学习活动,要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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