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布部门】平顶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2.02
【实施日期】2015.12.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5年12月2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
见》(平发〔2014〕16号),设立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牌子。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应急、督查、信息等服务职责,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2.加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相关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3.加强促进金融稳定发展职责,强化行业监管,完善服务体系,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全市金融统计评价工作;加强全市金融人才体系建设。
(三)整合的职责
将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研究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
(五)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
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市政府目标管理工作。
(七)负责办理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八)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十)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的采编、分析、上报,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写《市政府大事记》。
(十二)负责市政府机关政务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
(十三)负责全市应急预案、体制、机制和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负责市长热线工作,指导、监督市长热线网络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或参与对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及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负责或参与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大调研活动的前期准备和调研,对全市和省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其政策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政府部门和社会科研力量对市政府确定的重大专题、课题进行调研,提出政策建议。
(十六)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工作;承担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市政府立法工作和审查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规章草案工作;承担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及解释工
作;承担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和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建立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承担行政执法指导和监督职责,负责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及培训、推行服务型执法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有关工作;受理、审理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受市政府委托代理市政府行政、经济和民事诉讼,承办市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指导规范全市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负责指导全市行政调解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仲裁办事机构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省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意见及政策建议;联系省级及驻平金融机构,组织开展银政企对接合作;协调推进域外金融机构引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