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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道及设备安装施工方案

消防管道及设备安装施工方案
消防管道及设备安装施工方案

消防管道及设备安装施工方案

1 )安装准备及材料要求

(1) 消防工程施工前,必须协助甲方进行消防设施的设计审核,未经设计审核或设计审核不合格不得擅自施工。

(2) 消防工程施工前必须向消防部门申报有关资料,办理消

防施工进场许可证。

(3) 所选用的材料必须在消防部门经过登记并具有消防部

门发放的准销证。

2 )、喷头安装

(1) 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喷头安装时宜采用专用的弯头、三通。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2) 喷头安装应使用专用板手。对喷头进行更换时,其规格、型号应相同。

(3) 当喷头的公称直径小于10mm 时,应在配水干管或配水

管上安装过滤器。

(4) 安装在易受机械操作损坏处的喷头,应加设喷头防护罩。

(5) 喷头安装时,溅水盘与吊顶、门、窗、洞口或墙面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6) 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1.2mm 时,喷头应安装在其腹面以下部位。.

3 )、报警阀组安装

(1) 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再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 ;两侧与墙的距离不

应小于0.5m ;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 。安装报警

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2) 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排水管和试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水源控制阀安装应便于操作,且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

(3) 湿式报警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湿式报警阀前

后的管道中能顺利充满水;压力波动时,水力警铃不应发生误报警;报警水流通路上的过滤器应安装在延迟器前,而

且是便于排渣操作的位置。

4 )、其它组件安装

(1) 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且应安装检修、测试用的阀门。水力警铃和报警阀的连接应采用镀锌钢管,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15mm 时,其长度

以不应大于6m;当直径为20mm 时,其长充不应大于20m;安装后的水力警铃启动压力不应小于0.05Mpa。

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应在管道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水(2)

流指示器应竖直安装在水平管道上侧,其动作方向应和水流方向一致;安装后的水流指示器浆片、膜片应动作灵活,不应与管壁发生碰撞。

(3) 信号阀应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与水流指示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m。

(4) 排气阀的安装应在系统管网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排气阀应安装在配水干管顶部、配水管的末端,且应确定无渗漏。

(5) 控制阀的规格、型号和安装位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方向应正确,控制阀内应清洁、无堵塞、无渗漏;主要控制阀应加设启闭标志;隐蔽处的控制阀应在明显处设有指示其位置的标志。

(6) 节流装置应安装在公称直径不小于50mm 的水平管段上;减压孔板应安装在管道内水流转弯处游一侧的直管上,且与转弯处的距离不应小于管子公称直径的2 倍。

(7) 压力开关应竖直安装在通往水力警铃的管道上,且不应

在安装中拆装改动。

(8) 末端试水装置宜安装在系统管网末端或分区管网末端。5)、消火栓箱安装

(1)消火栓箱要符合设计要求,本工程采用组合式消防箱,内设DN65 消火栓一只, DN65 长度为25M 的衬胶龙带一条,消火栓箱内设有消防型直流水枪一支及水泵启动按扭,QZ19

软管卷盘。消火栓内下还应设置有MFZL3 磷酸铵盐干粉手提式灭火器两具。以上配件均应有消防部门的制造许可证和合格证方可使用。

(2)消火栓支管要以栓阀的坐标、标高定位甩口,核定后再稳固消火栓箱,箱体找正稳固后再把栓阀安装好。栓阀安装时,阀门中心距箱侧面应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栓口距地1.1m.

(3 )消火栓箱体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有加固措施。

(4 )在交工前应将消火栓配件安装完毕。

6)、消防系统调试及验收

A.系统调试

(1) 系统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

系统调试应在施工完成,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已储备设计要求的水量;系统供电正常;湿式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已充满水;干式、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的气压符合设计要求,阀门均无泄漏;与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工作状态。

(2) 系统调试的内容包括:水源调试、消防水泵调试、报警阀调试、排水装置调试、联动试验。

(3) 采用专用测试仪表或其它方式,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种探测器输入模拟火灾信号,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B.系统验收

(1) 系统的竣工验收,应由建设主管单位主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2) 系统竣工验收时,施工、建设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批准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设计图纸、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审批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单、竣工图;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系统试压、冲洗记录;系统调试记录;系统联动试验记录;系统主要材料、设备和组件的合格证或现场检验报告;系统维护管理规章、维护管理人员登记表及上岗证。

(3) 系统供水水源的检查验收,系统的流量、以及压力试验、消防泵房、消防水泵的验收,消防水泵接合器数量及进水管位置、接合器的充水试验、系统最不利的压力、流量,管网验收,报警阀组的验收,喷头验收,系统进行模拟灭火功能试验等应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7)、阀门安装

(1) 阀门安装前,应做耐压强度试验。试验应以每批(同牌号、同规格、同型号)数量中抽查10%。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阀门出厂规定之压力。并做好阀门试验记录。

阀门安装时,应仔细核对阀件的型号与规格是否符合设(2)

计要求。阀体上标示箭头,应与介质流动方向一致。

(3) 阀门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便于操作。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施工准备工作:

(1) 消防报警系统施工前,必须按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并按受其监督。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必须严格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施工前应具备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

(3) 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设计文件和图纸向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交底。

(4) 备齐施工机具,检测用仪器、仪表,质量和数量应能满足施工需要。

2)、布线施工

(1) 消防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2) 核实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等参数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3) 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消防干净。

(4)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导线的接头,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5)

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6)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7) 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套锁母。

(8) 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

(9) 线槽的直线段应每隔1.0~1.5 m 设置吊点或支点,在

下列部位也应设置吊点或支点:线槽接头处,距接线盒0.2m 处, 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口处。

(10) 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11) 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12) 消防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 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3)火灾探测器的安装

(1)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 探测器周围0.5m 内, 不应有遮挡物。

(3) 探测器至空调逆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 至

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宜居中,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3m 在宽度小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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