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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复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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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1.交易磋商的方式:谈判磋商方式(口头磋商),书面形式的磋商方式。程序:询盘—发盘—还盘—

接受。必然有发盘和接受。

2.询盘:也称询价,是指交易的一方欲出售或购买某种货物,向另一方发出的探询买卖该项货物有

关交易条件的一种口头或书面的表示。

3.发盘:要约有效的条件:①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当事人发出;②内容必须十分明确、肯定

(一经对方接受,合同即宣告成立);③要送达受约人;④表明发盘人愿意接受约束的意旨。4.接受:有效的承诺具备的条件:①承诺要由受要约人作出;②与要约的条件保持一致;③在有效

期内作出;④必须通知要约人。(案例:判断接受是否有效)

5.商品品质表示方法:凭样品交易、凭标准交易、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凭商标或品牌买卖、凭产

地名称买卖。(区分判断各种表示方法适用的情况)

6.样品:实际买卖货物中的一个或几个少量足以代表买卖商品品质的现货。

7.案例:按规定包装执行,若违约,买方的措施:拒收、追究责任、要求重新包装、撤销合同等。

8.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度量衡制度:公制、英制、美制、国际单位制(我国法定)。

9.数量计量方法:毛重(以毛作净)、净重(默认,做法:实际、平均、习惯、约定)、公量(棉

花、羊毛、生丝、生石灰,含水分不稳定)、理论重量、法定重量和实物净重。

10.溢短装条款:在合同中规定买房交货数量可以在规定的一定的幅度内机动掌握。“约”:不超过

10%的增减幅度。

11.运输包装的作用:保护商品的品质和数量,防止存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发生货损货差,便于存

储、检验、计数、分拨,有利于节约运输成本。

12.运输包装的标志:①运输标志(收货人代号、参考号、目的地、件数代号);②指示性标志;③

警告性标志。

13.唛头:运输标志又称唛头,是指在商品运输包装上书写、压印或刷制的图形、文字和数字。其主

要作用是便于装卸、运输、保管过程中的有关人员识别,以防止错发错运。

14.销售包装:装潢画面、文字说明、标签。

15.贸易术语的含义:贸易术语又称为价格术语、贸易条件,还表示交货条件,说明交货的地点、确

定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

16.贸易术语的作用:①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②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

③有利于解决履约中的争议;④有利于开展贸易活动。

17.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1932华沙-牛津规则》(仅解释CIF)、《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

义修订本》、《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使用最广)。

18.FOB:全称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FOB+起运港),风险以起运港船舷为界,仅适用于

海运和内河运输。卖方义务:①在装运港按规定及时装运;②出口手续;③承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装船时越过船舷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④提供买方要求的各种单据(商业发票和清洁提单等);

买方义务:①按时收货;②进口手续;③负责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引起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④按合同规定收取货物,接受单据,支付货款;⑤租船订舱;⑥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

19.CIF:全称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费、运费(CIF+目的港)。

卖方义务:FOB中①-④,加买方的⑤⑥;买方义务:FOB中的①-④。

20.CFR:全称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CFR+目的港)。

卖方义务:FOB中①-④,加买方的⑤,⑥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保险;买方义务:FOB 中除去⑤。

21.FOB、CIF和CFR的异同:

同:提交单据一样、风险划分一样、适用范围一样。异:买卖双方承担责任义务不同。

22.贸易术语的选择:F、C组是装运合同,E组是产地合同,D组是到达合同。

内陆:FCA CPT CIP;沿海:FOB CFR CIF;卖方:FOB FCA;买方:CIF CIP。

23.贸易术语(案例):①答案,②原因分析,贸易术语责任划分。③信用证相关:开证行凭单据付

款,与交易合同履行状况和货物状况无关。即使某一方公司倒闭,也不影响付款(风险)。

24.提单的概念和作用:提单是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

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单证。

作用:①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订有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②是承运人从托运人那里收到货物的凭证;③代表货物所有权的物权凭证;④发生纠纷或追究责任的依据之一。

25.提单的种类:①是否装船:已装船提单、收货待运提单;②是否有批注: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

③收货人的抬头: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可转让)、指示提单(可通过背书转让)。

26.班轮运输特点:①固定的航线、固定的停靠港、固定的船期、固定的运费率;②货物由班轮公司

负责载配和装卸,装卸费包含在运费内,班轮公司和托运人不计滞期费和速遣费;③班轮公司和货主双方的权利义务均以班轮公司签发的提单为依据;④班轮运费:基本运费+附加费(计算)。27.风险的种类:来源不同:海上风险(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外来风险(一般外来、特殊外来—

军事政治)。(案例)损失:部分损失(单损、共损)和全部损失(实际损失、推定全损)。

28.共同海损:海洋运输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到共同危险,为解除共同危险,维护船货各方

的共同安全,由船方有意采取的合理救助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

条件:①危险必须是共同的,采取的措施必须是合理的;②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而不是臆测的;

③牺牲必须是自动的和有意采取的行为,费用必须是额外的;④必须是属于非常情况下的损失。

29.险种分类:CIC: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制定的海洋险。

①基本险:平安险(自然全损、意外全损或部损、共同海损)、水渍险(自然部损)、一切险

(加一般外来全损和部损);

②附加险:一般附加险(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渗漏险、端量险、钩损险、污染险、破

碎险、碰损险、生锈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等);特殊附加险(战争险和罢工险、交货不到险、进口关税险、舱面险、拒收险、黄曲霉素险以及我国某些出口运至港澳存仓期间的火险等)。

30.保险单据:保险单(大保单)、保险凭证(小保单,简化的保险合同)、联合凭证、预约保险单。

31.CIF=FOB+F+I=CFR+I=(FOB+F)/(1-(1+加成)*费率)

例题:FOB上海5USD PerM/T,改CIF价。总运费100USD,共100箱,战争险和罢工险(0.1%,

0.01%)。求新报价、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CIF=(5+100/100)/(1-(1+10%)*(0.1%+0.01%))=6.01USD

保险金额=CIF*(1+加成)=6.01*110%*100=661.1USD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661.1*0.0011=0.73USD

32.含佣价=净价+佣金=净价/(1-佣金率)

例题:FOB C5%上海5USD PerPC,将佣金率提高至10%,求保持我方收益不变的新报价。

净价=含佣价-含佣价*佣金率=5-5*5%=4.75USD

新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4.75/(1-10%)=5.28USD

33.商品作价方法:固定价格、不固定价格、部分固定价格,部分暂不定价、暂定价格。

34.国贸中常用的票据:汇票、本票和支票。

35.汇票: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

据。

36.汇票的种类:①按出票人不同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②按有无随附商业单据分为光票和跟单

汇票;③按付款时间不同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37.背书:是转让汇票权利的一种法定手续,由汇票持有人在汇票背面记载有关事项经签章,或再加

上受让人(被背书人)的名字,并把汇票转让给受让人的行为。

38.本票:出票人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39.汇付方式的种类:电汇(T/T,费用低,速度最慢)、信汇(费用高,最快)、票汇(最安全)。

(案例)业务员失误,见传真件要查账户,须及时提款。建立在商业信用上,可撤销。

40.托收:在进出口贸易中,债权人(出口人)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进口地银行向债务人(进口人)

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结算方式。种类: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41.信用证:信用证是银行应申请人(进口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口人)开立的有条件付款的书面

担保文件,是银行为进口人提供付款担保的一种支付方式。

特点:①信用证支付是一种银行信用;②信用证是一种自足的文件,独立于买卖合同;③信用证业务是一种单据买卖(不涉及描述的货物)。

作用:①对进口商:通过开有条件付款的信用证,提出对出口商履行责任的要求,保证出口商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合同规定的货物,维护自己的商业利益;在采用远期信用证付款时,还可以通过进口押汇向银行融资。②对出口商:是银行付款的保证,银行信用比商业信用风险小,收汇安全可靠,方便银行融资,如打包贷款、出口押汇等。

42.信用证的种类:①可撤销和不可撤销(默认的都是不可转让、不可撤销);②保兑信用证(追责

先找保兑行,后找开证行);③议付、付款和承兑信用证;④即期、远期、假远期信用证;⑤迟期付款信用证(不需要汇票);⑥预支、循环、对开、背对背和可转让信用证等。

43.商检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法定检验,一种是公证检验。

44.仲裁:买卖双方在发生争议之前或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彼此之间的争议提交双方都同意

的第三方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裁决一般都是终局的。

特点:自愿达成协议的基础上解决争议的方式、仲裁员可由双方指定、处理案件速度快,费用低、对当事人双方的贸易关系损害小。

45.仲裁协议的形式:①发生争议前订立,一般是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表明双方愿意将未来彼此

间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②争议发生后订立,由双方共同签署的、将已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的书面协议。

46.仲裁协议的作用:①双方当事人均受仲裁协议的约束;②作为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法律依据;③

排除了法院对刷官方当事人所发生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47.不可抗力的含义: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疏忽或过失,而是由于发生了合

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是一项免责条款。

48.不可抗力的范围:①自然原因引起(地震、洪水、飓风、寒流、火山、大雪、火灾、冰灾、暴风

雨等);②社会原因引起(战争、罢工、政府禁令、封锁等)。

49.出口收汇核销:外汇管理部门对出口企业的贸易项下的外汇收入情况进行事后监督检查的一种制

度。

50.出口退税:国家为了扶持和鼓励本国商品出口的一种制度,是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

全部退还的一种措施。

51.拍卖出价方法:增加拍卖、减价拍卖、密封递价拍卖。

52.对销贸易:又称为反向贸易、对冲贸易、对等贸易等,包含易货以及易货的衍生物、互购、产品

回购(补偿贸易)、转手贸易和抵消贸易等。

53.加工贸易的形式: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

54.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区别:

①来料加工是对方来料,我方按其规定进行加工,收取约定的加工费用;进料加工是我方自营业

务,自行进料,自定规格,自行加工,自负盈亏;

②进料加工,进是一笔买卖,加工再出口又是一笔买卖,在进出口合同上无联系;来料加工,原

料进口和成品出口往往是一笔买卖,或是两笔相关的买卖,原料的供应往往是成品的承受人。

③来料加工的双方,一般是委托加工关系,一般都订有对方承购成品的协议;进料加工再出口,

从贸易对象讲,没有必然联系,双方都是买卖关系,不是加工关系。

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

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

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

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跨马涉远道。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春晓》作者:孟浩然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鹿柴》作者:王维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返影入深林,复照青苔上。《相思》作者:王维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自考国际贸易实务一重点简答题

自考国际贸易实务一重点简答题

自考国际贸易实务重点简答题 一、贸易术语的作 用? 答a 成为从事国际贸易的行为准则,明确彼此在货物交接方面所应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这就大大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时间,从而节约了费用开支。b 有利于交易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C 有利于妥善解决贸易争端。二、班轮运输的特 点? 答:1、船舶行驶的航线、停靠的港口都骨 固定的; 2、船舶按船期表航行,船舶开航、到港 时间都较为固定; 3、船公司按照预先公 布的班轮运价表收取 运费,运费率相对固 定; 4、在班轮运费中包括 装卸费用,由船方负 担; 5、班轮承运货物比较 灵活,不论货物多少, 只要有舱位都能接受 装运(少量、件杂货)。 三、提单的性质和作 用? 答:1、是承运人或其 代理人出据的货物收 据,证实其以按提单 的记载收到托运人的 货物; 2、是代表货物所有权 的凭证; 3、是承运人和托运人 双方订立的运输契约 的证明。 四、多式联运单据和 联运提单的区别? 区别使用范围签发 人风险、责任 多式联运单据各种 运输多式联运经营 人全程 联运提单由海运和 其它方式组成的联合 运输承运人、船长、 船东第一程运输 五、中国基本险别除 外责任的重要内容? 答:1、被保险人的故 意行为、过失所造成 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的责任 所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承担之前,被保险货物 已经存在品质不良或 者数量短少;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 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市价跌落、运输 延迟所引起损失费用; 5、战争险条款和罢工 险条款所规定的责任以及除外责任。 六、影响成交价格的因素? 答:1、商品的质量和档次; 2、运输距离; 3、交货地点和交货条件; 4、季节性需要的变化; 5、成交数量; 6、支付条件和汇率变动的风险; 7、国际市场价格的走势; 8、交货期的远近、市场销售习惯、消费者的爱好。 七、实际全损的情况有哪些? 1、 保险标的物完全灭失; 2、 保险标的丧失(控制权——海盗劫走); 3、 保险标的物发生质变,失去原有使用 价值; 4、 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 八、托收结算方式的利弊? 答:1、利——有利于调动买方订购货物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卖方扩大出口。 2、弊——由于托收属于商业信用,存在收不回货款的风险,特别是托收方式中的承兑交单风险更大,故卖方对此方式的采用应持慎重态度。 3、注意事项: A.要切实了解买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作风,成交金额不宜超过其信用程度; B.了解进口 国家的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条例,

自考国际贸易实务(一)重点简答题

自考国际贸易实务重点简答题 一、贸易术语的作用? 答a 成为从事国际贸易的行为准则,明确彼此在货物交接方面所应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这就大大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时间,从而节约了费用开支。b 有利于交易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C 有利于妥 善解决贸易争端。 二、班轮运输的特点? 答:1、船舶行驶的航线、停靠的港口 都骨固定的; 2、船舶按船期表航行,船舶开航、到 港时间都较为固定; 3、船公司按照预先公布的班轮运价表 收取运费,运费率相对固定;4、在班轮运费中包括装卸费用,由船 方负担; 5、班轮承运货物比较灵活,不论货物多少,只要有舱位都能接受装运(少 量、件杂货)。 三、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答:1、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据的货物收据,证实其以按提单的记载收到 托运人的货物; 2、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3、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订立的运输 契约的证明。 四、多式联运单据和联运提单的区 别? 区别使用范围签发人风险、责任 多式联运单据各种运输多式联运经 营人全程 联运提单由海运和其他方式组成的 联合运输承运人、船长、船东第一 程运输 五、我国基本险别除外责任的重要内 容? 答: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过失所 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的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承担之前,被保险 货物已经存在品质不良或者数量短 少;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 特性、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损 失费用; 5、战争险条款和罢工险条款所规定的 责任以及除外责任。 六、影响成交价格的因素? 答:1、商品的质量和档次; 2、运输距离; 3、交货地点和交货条件; 4、季节性需要的变化; 5、成交数量; 6、支付条件和汇率变动的风险; 7、国际市场价格的走势; 8、交货期的远近、市场销售习惯、消 费者的爱好。 七、实际全损的情况有哪些? 1、保险标的物完全灭失; 2、保险标的丧失(控制权——海盗 劫走); 3、保险标的物发生质变,失去原有 使用价值; 4、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 八、托收结算方式的利弊? 答:1、利——有利于调动买方订购货 物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卖方扩大出 口。 2、弊——由于托收属于商业信用,存 在收不回货款的风险,尤其是托收方 式中的承兑交单风险更大,故卖方对 此方式的采用应持慎重态度。 3、注意事项: A.要切实了解买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作风,成交金额不 宜超过其信用程度; B.了解进口国家的贸易管 制和外汇管制条例,以免货到 时由于不准进口或收不到外汇 造成的不应有损失; C.了解进口国家的商业惯

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10-13章)【圣才出品】

第10章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10.1复习笔记 考点一:异议与索赔(见表10-1) 表10-1异议与索赔 考点二:违约金与定金

1.违约金(见表10-2) 表10-2违约金 2.定金(见表10-3) 表10-3定金

考点三:不可抗力(见表10-4) 表10-4不可抗力

考点四:仲裁 1.仲裁协议(见表10-5) 表10-5仲裁协议 2.仲裁条款(见表10-6) 表10-6仲裁条款 3.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仲裁裁决是终局性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10.2课后习题详解

一、思考题 1.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为什么要订立索赔条款?《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货物的索赔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1)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订立索赔条款的意义 在国际货物贸易中,情况复杂多变,在履约过程中,如果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某一环节出了问题,就可能导致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或毁约,而给另一方合同当事人造成损害。受损害的守约方,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势必向违约方提出异议,并要求赔偿其损失。为了便于处理索理赔问题,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通常都应订立异议与索赔条款。约定此项条款,具有双重意义,即一方面有利于促使合同当事人认真履约,另一方面也便于依约处理合同争议。 (2)《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货物索赔期限的规定 在异议与索赔条款中,一般都规定守约方向违约方索赔的时限,如超过约定时限索赔,违约方可不予受理。在约定索赔时限时,关于索赔时限的起算时间,常见常用的起算方法有以下几种:①货到目的地后××天起算;②货到目的地卸离运输工具后××天起算;③货到买方营业处所或用户所在地后××天起算;④货到检验后××天起算。 此外,凡有质量保证期的商品,合同中应加订质量保证期限,若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买方有权凭相关证明向卖方提出索赔。 2.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规定违约金条款有何意义?规定和运用该条款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规定违约金条款的意义 交易双方为了确保其订立的合同能得到切实有效的履行,在其签署的进出口合同特别是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教程(双语(第2版)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教程(双语(第2版)Chapter One Case Study for a Brief 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Trade 国际贸易简介案例 Part One Selected Analysis of Case Study 第一部分案例精选 Case 1 US-India Wool Fabric Dispute Case Description: The United States imposed interim protection measures, from April 18th, 1995, to restrict imports of wool fabric for men’s and women’s shirts from India. Before the measures’ implementation, the United States and India had discussed the possibly serious damage to U.S. domestic enterprises resulting f rom the import of wool fabric for men’s and women's shirts. The two sides did not reach a satisfactory solution. So India submitted the case to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for settlement. Question: Will the United States remove the interim protection measures? 1 案例美—印羊毛织物摩擦案 案情介绍: 美国强制实行了过渡性保护措施,从1995年4月18日开始限制进口印度的羊毛制品—男

国际物流学习心得体会3篇

国际物流学习心得体会3篇 国际物流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物流。下面是国际物流学习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篇一:国际物流学习心得体会 《国际物流》这门课是我这学期的专业选修课,这也算是我们第一次作为物流专业与国际上的接轨,自己也很重视。 老师讲的主要分为两部分,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本来我以为我们直接学习国际物流就可以了,后来学了国际贸易之后,才发现国际贸易与国际物流之间是有联系的,世界范围的社会化大生产必然会引起国际分工,任何国家都不能包揽一切生产活动,而需要国际合作。国际上的商品和劳务流动是由商流和物流组成的,前者由国际贸易机构或组织按照国际惯例进行,后者由物流机构或组织按各个国家的生产和市场结构完成。为了克服它们之间的矛盾,就要开展与国际贸易相适应的国际物流。国际贸易与国际物流存在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互动关系。国际贸易促进了国际物流的产生与发展,但国际贸易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国际物流的支持,如果国际物流的发展无法跟上国际贸易发展的脚步,将会大大阻碍国际贸易向纵深发展。因此,高效的国际物流系统成为国际贸易持续发展的保证,除了政策支持、全球合作等促进国际贸易的传统方法以外,必须大力发展国际物流,以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促进国际贸易的持续发展。 其实本课程教学的最大特色就是充分发挥了我们的主观能动性,在国际物流部分,老师让我们针对国内外第三方物流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策略、成本分配、成长模式、人力资源管理四方面进行比较研究,说实话,作为小组的组长,在完成一个小组的信息整合后,才发现这个课题花费了我们小组的很多时间,每个人都在为课题寻找资料,每个人都很努力,尤其在国外企业上面花费的时间最多,但是我也很感谢老师,我学会了做ppt,学会了在讲台上面对大家而不紧张,这些在以前都没有的,我想,通过这个课题的研究,我们充分认识了国内与国外企业的物流现状,也达到了对国际物流的认识,这也是我最佩服老师和我们自己的地方。 篇二:国际物流学习心得体会

2018年10月全国自考(00090)国际贸易实务(一)试题及答案

绝密★考试结束前 全国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国际贸易实务(一)试题 课程代码:00090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24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4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 国际贸易的货物运输绝大多数采取 A. 海洋运输 B. 铁路运输 C. 航空运输 D. 管道运输 2. 在我国进口业务中,成交时经常采用的价格条件是 A. CIF B. CFR C. FOB D. EXW 3. 在法律上称为承诺的是 A. 询盘 B. 发盘 C. 还盘 D. 接受 4.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合同的名称、合同号码位于 A. 合同的主体部分 B. 合同的尾部 C. 合同的约首 D. 合同的附件 5. 在国际上影响最大的国际贸易术语惯例是 A. 《华沙-牛津规则》 B. 《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C.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D.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6. 《2010 年通则》规定,CIF 条件下,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属于 A. 卖方责任 B. 买方责任 C. 船方责任 D. 保险公司责任 7. 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的贸易术语是 A. CPT B. DAP C. DDP D. DAT 8. 在价格调整条款的公式中,P 代表

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圣才出品】

第1章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1.1 复习笔记 考点一:贸易术语的概念及其发展 1.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见表1-1) 表1-1 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 2.贸易术语的产生与发展(见表1-2) 表1-2 贸易术语的产生与发展

考点二:国际贸易惯例及其性质和作用 1.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现行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以下三种: (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该规则对CIF的性质、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及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方式等都作了比较详细的解释。 (2)《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该规则对EXW、FOB、FAS、CFR、CIF和DEQ六种术语做出了解释,主要在美洲一些国家采用。 (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从1936年提出《1936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起,经过多次修订和补充,最新版《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INCOTERMS 2010》)于2011年1月实施。《2010通则》对《2000通则》的修改从形式上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删改了部分贸易术语;

②不再将贸易术语按E、F、C、D分组,而是根据它们适用的运输方式,分为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仅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两类; ③在具体解释每种贸易术语的开篇部分,增加了一个使用说明或指导意见; ④调整了每种贸易术语项下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义务的排列方法。 2.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和作用(见表1-3) 表1-3 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和作用 1.2 课后习题详解 一、思考题 1.试举例说明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业务中的作用。 答: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业务中的作用可以归纳为: (1)每种贸易术语都有其特定的含义,一些国际惯例对各种贸易术语也作了统一的解释和规定,这些解释与规定在国际上被广泛接受,成为从事国际贸易的行为准则。因此,买卖双方只要商定按何种贸易术语成交,即可明确彼此在货物交接方面所应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这就大大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时间,从而节约了费用开支。

自考00149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_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导论 1、对外贸易:一国或地区同别国或地区进行货物和服务交换的活动,从一个国家的角度来看,这种交换活动被称为对外贸易;从国际范围来看这种货物和服务交换活动就被称为国际贸易.:P41 2、对外贸易额又称对外贸易值,它是指一国或地区一定时期进口额与出口额的总和,是反映一国对外贸易规模的重要指标之一,一般以国际上通行的货币表示。 3、对外贸易量是用以固定年份为基期计算的进口或出口价格指数去调整当年的进口或出口额,得到相当于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进口额或出口额.P42(2009.1,2010.10) 4、对外贸易依存度.又称对外贸易系数.以一国对外贸易总额同该国GNP或GDP的比率来表示,用以反映一国经济发展对对外贸易的依赖程度P46 5、对外贸易地理方向又称对外贸易地区分布或国别构成,指一定时期内各个国家或国家集团在一国对 . 外贸易中所占有的地位 1、世界货物出口总额总是小于世界货物进口总额。原因:出口用FOB价(货价,不含运费保险费),进口用CIF价(包含运费、保险费),因此从世界范围看,出口总额﹤进口总额。09.10,P42 2、总贸易体系与专门贸易体系是指贸易国家进行对外货物贸易统计所采用的统计制度,前者以货物通过国境作为统计进出口的标准(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采用此法),后者以货物通过海关作为标准(欧洲除了英国都用专门贸易体系) 3、直接贸易指货物消费国.生产国直接买卖货物的行为;转口贸易也称中转贸易,指货物消费国与生产国通过第三国进行的贸易活动,对第三国而言便是转口贸易;过境贸易指别国出口货物通过本国国境,未经加工改制,在基本保持原状条件下运往另一国的贸易活动P43 4、世界贸易组织列出服务行业包括以下12个部门:商业.通讯.建筑.销售.教育.环境.金融.卫生.旅游.娱乐.运输.其他P45(多选考点。07.01,0710,08.10,) 5、一定时期内一国出口额与进口额之间的差额称贸易差额.当出口额超过进口额时,为贸易顺差或出超;当进口额超过出口额时,称为贸易逆差或入超.P46(2012.1,2011.1,2011.10,单选) 6、对外贸易按商品形式与内容不同,分为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 7、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结构是指货、.服务在一国进出口或世界贸易中所占的比重.狭义的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结构又称对外贸易或国际贸易货物结构;对外贸易货物结构是指某大类或某种货物进出口贸易与整个进出口贸易额之比,以份额表示 二战后国际贸易发展的特点是什么?P50 1、不同阶段,国际贸易增长速度呈现出重大差异。 2、制成品贸易成为国际贸易的主导。 3、服务贸易迅速发展,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4、发达国家仍然是国际贸易的主体,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为国际贸易的主要流向。 5、区域性贸易迅速发展。 (1)2002年,某国对外贸易依存度为0.8,而该国当年的服务贸易总额为

MBA在职研究生

MBA在职研究生课程班简介 MBA在职研究生 MBA在职研究生是我国管理学在职研究生培养方案必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之一,它主要为国家政府决策部门、管理行业协会、企业工厂、及外资机构专门从事企业管理、企业经营、公司治理、公司转型、公司投资活动及破产机制建立等,为培养企业高层次人才而设立。 基本信息 词条名称:MBA在职研究生 英文名称:MBA-the-job postgraduate 开始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吉林大学。 MBA在职研究生简介 MBA在职研究生是我国管理学在职研究生培养方案必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之一,它主要为国家政府决策部门、管理行业协会、企业工厂、及外资机构专门从事企业管理、企业经营、公司治理、公司转型、公司投资活动及破产机制建立等,为培养企业高层次人才而设立。 MBA定义 工商管理硕士,即mba,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是源于欧美国家的一种专门培养中高级职业经理人员的专业硕士学位。工管硕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培养的是高素质的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和创业者。【1】 工商管理硕士是商业界普遍认为是晋身管理阶层的一块垫脚石。现时不少学校为了开拓财源增加收入,都与世界知名的大学商学院学术合作,销售他们的工商管理硕士课程。 工商管理硕士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培养的是高质量、处于领导地位的职业工商管理人才,使他们掌握生产、财务、金融、营销、经济法规、国际商务等多学科知识和管理技能,有战略规划的眼光和敏锐洞察力。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是一种注重复合型、综合型人才培养的学位,是能力培养重于知识传授的学位。它教授的是面对实战的“管理”,而不是注重研究的“管理学”。它要求其毕业生有应变能力、预测能力、综合能力、组织能力,并能在风云变幻的世界市场和国际化竞争中不断发展,不断取胜。其

自学考试国际贸易实务00090重点整理考试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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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贸易术语与国际惯例 国际贸易特点:线长、面广、环节多、风险大。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用语。贸易术语的作用:1)每种贸易术语都有其特定的含义,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时间,从而节约了费用开支2)由于贸易术语能够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因素,这就有利于交易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3)有利于妥善解决贸易争端。3种国际惯例:《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通则缩写为INCOTERMS。《通则》将贸易术语归纳为13种,分为E、F、C、D四组。1)E组,启运。EXW,工厂交货。2)F组,主要运费未付。FCA货交承运人,FAS装运港船边交货,FOB装运港船上交货3)C组,主要运费已付。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PT运费付至,CIP运费保险费付至4)D组,到达合同。DAF边境交货,DES目的港船上交货,DEQ目的港码头交货,DDU未完税交货,DDP 完税后交货。国际惯例在下列情况下有约束力:

1)国家法律有明确规定的2)买卖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第二章《通则》中的主要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交货 地点 风险 转移 出口 清关 进口 清关 运输 方式 运 输 保 险 EXW 商品 产地货交 买方 买方买方任何 方式 买 方 买 方 FCA 出口 国内货交 承运 人 卖方买方任何 方式 买 方 买 方 FAS 装运 港口货交 船边 后 卖方买方水上 运输 买 方 买 方 FOB 装运 港口货越 过船 舷 卖方买方水上 运输 买 方 买 方 CFR 装运 港口货越 过船 舷 卖方买方水上 运输 卖 方 买 方 CIF 装运 港口货越 过船 舷 卖方买方水上 运输 卖 方 卖 方

国际贸易实务(周瑞琪等)-课后答案详解

国际贸易实务(英文版) International Trade Practice 周瑞琪王小欧徐月芳编著 Chapter two IV. Short questions 1.Who pays for loading for shipment under FOB? 答:Seller. 2.Who pays for unloading under CIF? 答:Buyer.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817239121.html,pare and contrast FOB, CFR and CIF? 答:Similarities: a. Sel ler’s risk will be transferred to the buyer when the goods pass the ship’s rail. b. Seller is responsible for export customs formalities while buyer is responsible for import customs formalities. c. Buyer is responsible for unloading the goods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d. All three terms can only be used for waterway transportation. Differences: a. FOB requires the buyer to arrange and pay for the ocean transportation; CFR requires the seller to arrange and pay for the ocean transportation; CIF requires the seller to arrange and pay for the ocean transportation and insurance against the buyer’s risk. 4.What are the two types of trade terms concerning the transfer of risks? 答:Shipment contract terms vs. arrival contract terms. Under shipment contract terms s eller’s risk will be transferred to the buyer before the goods depart from the place/port of shipment. Under arrival contract terms seller will bear the risk of the goods until the goods arrive the destination. 5.What are the differences and similarities between CPT and CFR? 答:Major similarities: a. seller should contract and pay for the major carriage. b. Seller is not taking the risk of loss or damage to the goods during the transportation. Difference: a. CPT is applicable to any kind of transportation mod e while CFR is only used for waterway transport. b. Under CPT seller’s risk will be transferred to the buyer when the goods are handed over to the first

国际贸易实务课堂案例.doc

《国际贸易实务》双语课堂案例剖析 Chapter Two and Three General Procedures of Export and Import Transacti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Case One 案例一 1.Mr. Smith, an American businessman, sold a batch of IBM computers to a Hong Kong importer, Mr. Chen .The sales was concluded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on the terms of CIF Hong Kong. During execution of the contract, disputes arose between the seller and the buyer on the form an interpretation of the contract. In such a case, did the law of the USA or the law of Hong Kong apply to the disputes? Why? Case Two 案例二 2.Mr. Anderson intended to sell a plane to Mr. Johnson. In his cable, Mr. Anderson offered: “Confirm sale of a plane…Please send 5000 pounds by telegraphic transfer.” Mr. Johnson cabled back immediately: “Confirm purchase of your plane, terms and conditions same as your cable. I’ve sent the 5000 pounds to your Account Bank who keeps your money on your behalf until delivery of the plane. Please confirm delivery within 30 days from the date of this cable.”Mr. Anderson did not reply and sold the plane to another buyer at a much higher price. Disagreements occurred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about whether the contract was concluded effectively. In such a case, was the contract concluded? Why? Case Three 案例三 3. A Chinese export company sent on July 1 an offer to a French trading company ,stipulating for the reply to reach them before July 10. The French trading company cabled its acceptance of the offer on July 8. Because of the delay by the post office, the acceptance did not reach the Chinese company till on the morning of July 11.And before receiving the acceptance, the Chinese company was informed that the prices of the said products were rising rapidly,the seller refused the acceptance immediately. Question: Was the acceptance effective? Why? Case Four 案例四 4.A French buyer visited a Chinese trading company to buy some goods in the morning. When Chinese seller offered the price, he didn’t say anything. But in the afternoon, the French buyer visited again and accepted the morning’s offer. At this moment, Chinese company found the price of this goods on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 was rising, so how could the Chinese trading company deal with? Why? Case Five 案例五 5. Our company made an offer with Italian buyer, which is valid before 10th of this month. Because of the post bureau’s late in delivery, we have received the acceptance on 11th. At this

国际贸易实务读书笔记

国际贸易实务 一.导论 一.本课程的性质、特点和任务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专门研究国际间商品交换的具体过程的学科,是一门具有涉外活动特点的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科学,他涉及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国际金融、国际运输与保险等学科的基本原理与基本知识的运用。 二.本课程的研究对象及基本内容 1.国际贸易术词 贸易术语(trade terms)是用来表示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费用和责任划分的专门用语。 2.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是交易双方当事人在交接货物、收付货款和解决争议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的具体体现,也是交易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和调整双方经济关系的法律文件。 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商定和履行 订立合同的过程,一般包括邀请发盘、询盘、还盘、和接受等环节。其中发盘和接受是合同成立不可缺少的基本环节和必经的法律步骤。 4.贸易方式 三.学习本课程的方法 1.正确处理本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和教材的关系; 2.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3.要注意业务同法律的联系; 4.要注意结合我国国情来研究国际贸易惯例; 5.要贯彻学以致用的原则。 第一篇国际贸易术语 第一章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a)成为从事国际贸易的行为准则,明确彼此在货物交接方面所应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 这就大大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时间,从而节约了费用开支; b)有利于交易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 c)有利于妥善解决贸易争端。 (二)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3.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 国际贸易惯例的是由国际组织其他权威机构通过对贸易习惯做法进行编纂和解释而形成的。 (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它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因此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作出与某项惯例不符的规定) 国际惯例在下列情况下具体有约束力: 1)国家法律有明确规定的; 2)买卖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4.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以下三种: 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 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它对CIF合同的性质、特点,双方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作出一较为详细具体的规定。 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41) 此定义是由美国商会等商业团体最早于1919年制定的,以后又于1941年作了修订,它包括 有Ex(Point of Origin), FAS,FOB, C&F, CIF, Ex Dock等6种贸易术语。 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简称INCOTERMS 2000) 该通则是由国际商会制定的,最早产生于1936年,后来经过多次修订,现行的《2000 年通则》共包括13种贸易术语,即EXW,FCA,FAS,FOB,CFR,CIF,CPT,CIP,DAF,DES,DEQ,DDU 和DDP。按起始字母的不同,分为E,F,C,D四个组。在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中, 通则是包括术语最多、使用范围最广和影响最大的一种。 贸易惯例虽然不同于法律,但它对于指导业务实践,规范贸易行为都具有重要作用。这 体现在:一方面,如果双方都同意采用某种惯例来约束该项交易,并在合同中作出明确 规定时,那么这项约定的惯例就具有了强制性;另一方面,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既未排除, 也未注明该合同适用某项惯例,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案的司法或仲裁 机构也往往会引用某一国际贸易惯例进行判决或裁决。所以,国际贸易惯例虽然不具有 强制性,但它对国际贸易实践的指导作用去不容忽视。 E组 启运 EXW Ex Works 工厂交货 F组 主要运费未付FCA Free Carrier FAS Free Alongside Ship FOB Free On Board 货交承运人 装运港船边交货 装运港船上交货 C组 主要运费已付CFR Cost and Freight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CPT Carriage Paid To 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成本加运费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运费付至 运费保险费付至

自考国际贸易实务

自考国际贸易实务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每小题1分共20分) 1.贸易条件改善的程度取决于征税国和出口国对国际市场价格的影响力以及出口国是否对进口国征收进口税进行报复一般情况下( ) A.征税国的影响力越大出口国的影响力越小则征税国征收进口关税对改善贸易条件的作用就越大 B.征税国的影响力越小出口国的影响力越大则征税国征收进口关税对改善贸易条件的作用就越大 C.征税国的影响力越大出口国的影响力越小则征税国征收进口关税对改善贸易条件的作用就越小 D.征税国的影响力越小出口国的影响力越大则征税国征收进口关税对改善贸易条件的作用就越小 2.CPT和CFR相同的是( ) A.属装运合同 B.交货地点 C.费用划分界限 D.提交的单据 3.不同商品贸易自由化程度也不同表现在( ) A.农产品的贸易自由化超过工业制成品的贸易自由化 B.工业消费品的贸易自由化超过机械设备的贸易自由化 C.机械设备的贸易自由化超过农产品的贸易自由化

D.机械设备的贸易自由化超过工业消费品的贸易自由化 4.对生丝、棉花和羊毛等商品的计重方法可采用( ) A.公量 B.毛量 C.理论重量 D.法定重量 5.滞期费是( ) A.买方向卖方收取的因卖方延期交货而造成损失的补偿费 B.卖方向买方收取的因买方延期交货而造成损失的补偿费 C.租船人未按约定日期完成装卸定额延误了船期而付给船方的罚款 D.船方装卸太慢而向货方支付的赔偿费 6.一般说来关境和国境是一致的但有些国家在国境设立自由港、自由贸易区和出口加工区等经济特区这时候关境小于国境。有些国家之间缔结关税同盟因而参加关税同盟的国家的领土即成为统一的关境这时候关境( )国境。 A.小于 B.等于 C.大于 D.其他 7.海运提单和航空运单( ) A.均为物权凭证 B.均为承运人出具的承运货物的收据 C.均可背书转让 D.均为提货凭证 8.无论是采用托收方式还是信用证方式除个别来证另有规定外汇票的受款人均应填写( ) A.开证行与通知行 B.开证行与保兑行

国际贸易实务辅导笔记商品的名称品质数量和包装

第1章商品的名称、品质、数量和包装 第l节商品的名称 一、列明品名的意义 按照有关的法律和惯例,对交易标的物的描述,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项基本依据,它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若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品名或说明,买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直至拒收货物或撤销合同。因此,列明合同标的物的具体名称,具有重要的法律和实践意义。 二、品名条款的内容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品名条款通常都是在“商品名称”或“品名”(Name of Commodity)的标题下,列明双方买卖的商品名称。有时为省略起见,也可以不加标题,只在合同的开头部分,列入双方同意买卖某种商品的文字。 就一般商品而言,在只列明双方意欲买卖的商品名称时,可以把有关品种或品质产地概括性地描述包括进去。有时甚至把商品的品质规格都包括进去,在这种情况下,它即是品名条款和品质条款的合并。 三、规定品名条款应注意问题 品名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主要条款之一,在规定此条款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一)必须明确、具体 (二)针对商品实际作出实事求是的规定 (三)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 第2节商品的品质 一、品质的含义及重要性 商品的品质(Quality of Goods)是指商品的内在质量和外观形态的综合。内在质量指的是商品的化学成分、物理和机械性能以及生物结构等。外观形态指的是商品的花色、造型、款式等。 商品品质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商品的使用效能、销路和市场价格,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利益。 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应就品质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合同中的品质条款,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依据。 各国法律及《公约》都把品质作为合同的重要条款。如卖方交货不符合约定的品质条件,买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要求修理或交付替代物,甚至拒收货物和撤销合同,由此可见品质的重要性。 二、品质的表示方法 在国际贸易中,表示货物品质的方法可分为两大类: (一)凭样品表示 样品(Sample)通常是指从一批货物中抽取出来或由生产和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能够代表出售货物品质的少量实物。凭样品表示是指买卖双方同意根据样品进行磋商和成立合同,并以样品作为交货品质的依据。这种方法又称“凭样品”买卖(Sale by Sample)。 凭样品买卖,卖方都必须承担交货品质与样品相同的责任。 1.凭卖方样品买卖 凭卖方提供的样品磋商交易和成立合同,并以卖方样品作为交货品质的依据,称“凭卖方样品买卖”(Sale by Seller’s Sample)。 卖方所提供的能代表日后整批交货品质的少量实物,即为“代表性样品”(Representative Sample)。 在向国外客户寄送代表性样品时,应留存一份或数份同样的样品,以备日后交货或处理争议时核对之用,该样品称为“复样”(Duplicate Sample)。 封样(Sealed Sample)是由第三者(如商检局)将从整批货物中抽取出来的样品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教程文件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 析

1.某进出口公司欲进口包装机一批,对方发盘的内容为:“兹可供普通包装机200台,每台500美元CIF青岛,6至7月份装运,限本月21日复到我方有效。”我方收到对方发盘后,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复电:“你方发盘接受,请内用泡沫,外加木条包装。” 问:我方的接受是否可使合同成立?为什么? 答:我方的接受可使合同成立。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受盘人对货物的价格、付款、品质、数量、交货时间与地点、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的办法等条件提出的添加或更改,均视作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受盘人在接受中的添加或更改,如果在实质上变更了发盘条件,就构成了对原发盘的拒绝,其法律后果是否定了原发盘,原发盘即告失效,原发盘人就不再受其约束。本案我方在接受通知中,表示对包装条件的添加,并不构成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不属于还盘性质,除非发盘人在合理的时间内及时地表示不同意受盘人的添加,否则,该接受仍具有接受的效力。因此,我方的接受可使合同成立。 2.我某公司按FCA条件进口一批化工原料,合同中规定由卖方代办运输事项。结果在装运期满时,国外卖方来函通知,无法租到船,不能按期交货。因此我公司向国内生产厂家支付了10万元违约金,问:对我公司的这10万元损失,可否向国外的卖方索赔? 答:不能,FCA条件下卖方可以代替买方按通常条件定立运输契约,但费用和风险要由买方承担。 3.我某公司向国外某客户出口榨油大豆一批,合同中规定大豆的具体规格为含水分14%,含油量18%,含杂质1%。国外客户收到货物不久,我方便收到对方来电称:我方的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相差较远,具体规格为含水分18%,含油量10%,含杂质4%,并要求我方合同金额40%的损害赔偿。问:对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合同中就这一类商品的品质条款应如何规定为宜? 答:对方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我方交货的品质不符合合同的规定,理应给予对方一定金额的损害赔偿,但是否为合同金额的40%,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合同中就这一类较难掌握交货品质的出口商品的品质条款,应采用规定品质公差或品质机动幅度的方法,来避免因交货品质难以掌握给我方交货带来的困难。 4.北京某公司出口2000公吨大豆,国外来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结果我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在大连,上海各装10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只上,提单上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货港和不同的装船日期,试问:我方做法是否违约?银行能否议付? 答:我方并不违约,银行可以议付。题干中表明,本次货物在两个不同装运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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